2016年9月4日星期日

脅迫手段退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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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永業稱遭要脅「懲罰范國威」

周五晚仍聲稱「不會放棄」的關永業,昨晨指網上有不少留言「要脅如果我們不退選,會懲罰范國威(同黨的新界東參選人)」,又指有其他泛民黨員冷嘲熱諷,擔心波及范的選情,遂主動棄選。他指前日認為自己仍有勝算,但對被要脅感失望,又透露太太支持其決定,而他自己為選舉借貸近百萬,未來數年要努力還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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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2016 明報節錄)

本屆立法會選舉是事情最多的一屆, 由「確認書」開始、港獨言論、不誠心擁護《基本法》而不能入閘及退選潮(理由包括比黑社會及中聯辦更厲害的勢力、民意調查不利、受到要脅等)。OMG, 五花八門, 十分精彩。我不知比黑社會和中聯辦更犀利的是甚麼勢力, 大概是ISIS那級數的組織, 隨時與你同歸於盡。說也奇怪, 那人本身當選機會低, 利誘加恐嚇的作用在哪? 民調低的退選人也很奇怪, 一早沒有協調就預了會「攬炒」, 有乜理由到臨門才退出, 箇中所涉成本甚大, 雖然說為顧存大局, 希望集中泛民的票源, 這大局一早就是這樣的, 一早就不用顧大局, 到了現在才顧是策略嗎? 我參不透!

關永業是最後一個退選的, 他聲稱受到要脅, 我覺得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8條的行為, 應立案調查。他的情況是違反第8(1)(a)(i)條,「以脅逼手段誘使候選人不參選」。脅迫手段(duress)在條例中沒有詳細釋義, 當然沒有, 因為那只是一個行為的描述詞彙, 一般可以採用字典的解釋。Legal dictionary 有以下解釋:

Unlawful pressure exerted upon a person to coerce that person to perform an act that he or she ordinarily would not perform.

Archbold Hong Kong也用類似的解釋:

Duress, whether in criminal law or civil law, suggests pressure being brought to bear by one person on another person to persuade that other person to do something which he is unwilling to do. (16-90)

若果只是冷嘲熱諷, 不足以構成脅迫, 但要脅他若不退選, 會懲罰范國威, 就有表面證據。脅迫手段無需涉及武力, 在《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2條雖然沒有解釋, 但包括以下的情況:

脅迫手段 (duress) 包括以脅迫手段使任何人蒙受經濟損失

關永業之前還講永不放棄, 在他人脅迫之下終於放棄了, 脅迫他的人就明顯干犯了《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8條。

另一有趣的事情發生在梁耀忠身上, 他「被」退選, 有人在網上發布假消息指他退出選舉, 他要即時發聲明否認。沒有退選潮就難以造假, 發布虛假消息指有人退選, 香港人的歪念腦筋轉得真快。發布這種假訊息的人就干犯了第25(3)條,

章:554 PDF標題:《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憲報編號:E.R. 2 of 2012
條:25條文標題:發布虛假陳述指某人是或不是候選人的非法行為版本日期:02/08/2012

(1) 任何人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陳述,指他或另一人是某項選舉的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2) 任何候選人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陳述,指他不再是某項選舉的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3) 任何人發布他明知屬虛假的陳述,指某個已在某項選舉中獲提名為候選人的人不再是該項選舉的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出非法行為。

又或者干犯了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今年可申請選舉呈請的數目和理由也特別多, 除了不能入閘的可申請, 受退選影響的候選人選舉落敗也可歸究於退選, 「被」退選的梁耀忠落敗的話, 也可以此申請呈請。

26 則留言:

  1. 標少,想請問雷動計畫有没有違法?他所用的經費又是否應計入選舉經費?

    另外,一些侯選人棄選,但又推薦投票其他泛民,其他泛民是否應計他的選舉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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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這3條問題要問馮官, 我給不到。長面看雷動計劃只是有系統配票, 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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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歪念腦筋轉得快, 都是受共產黨啟蒙的, 毛主席依頭大鳴大放, 果頭就話系引蛇出洞, 引D牛鬼蛇神怪花蛇草出黎, 殺Q晒, 比人鬧佢"陰謀", 佢就面皮幾尺厚話系"陽謀" ^^

    講到歪念腦筋, 黑警都好厲害, 初初出催淚彈嘭嘭嘭高空影落去場面悲壯慘烈, 搞到佔中突然出左好多人同情/ 參與

    咁旺角終極鎮壓學叻左, 識用:催淚水劑, 高空影落好似條軟皮蛇D水滴下滴下, 其實一樣可以整到你眼腫眼盲, 人地仲以為黑警好斯文添,

    於是黑警又領到功, 區慶祥又領到功, 反中亂港勢力又凱旋回歸了~ 你話幾好!

    不過我又好奇怪, 大至點解屯門公路整極都整唔完, 幾年來都系九曲十三彎, 成日搞到撞車死人

    小至樓下公園緩跑徑D街燈燒左, 黑媽媽, 影響治安, 睇唔清路又易跌親人, 半年都唔著番

    咁就尤得佢,

    哇果D胡椒噴霧, 催淚彈, 橡膠子彈, 催淚水劑, 依D所費不菲大殺傷力武器, 話有就有

    公園換個燈膽, 就要等一年半載,

    屯門公路D瀝青, 又可能缺貨啦

    依D就系反中亂港勢力日講夜講既「講民生, 不講政治糾紛」

    好的我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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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下愚昧,請問...不知樓上所述事件如何link到 “區慶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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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畫公仔駛乜畫出腸, 唔知你系真愚昧定假愚昧~

      繼續反中亂港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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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t's just a question of 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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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drew

      Au is the one who granted the TRO in relation to MK occupation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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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Perhaps only people of the same mindset can associate. It is far fetched to associate Au J with the po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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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I also find it rather surprising...But I guess Matthewtam100 is entitle to his view and I will say no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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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甚麼勢力" 標少你認為網民能否構成一股強大勢力,選舉以外的事。我不明白為何有人會受網絡欺凌而自殺,但真有幾個少年不堪纏繞。奉勸那些玻璃心上網不要露身份。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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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被欺凌的都不是匿名, 多數在FB/whatsapp之類發生。不露真身是上策, 或者像標少人到無求, 面皮夠厚, 狗黨不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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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各人政見,具體細項不盡相同;民意上上落落,人人有機會當選,所以大局上講,係只知有協調需要,不知如何協調.搵唔到要保薦入局既當然人選,自然就無人肯參與協調,好正常.
    已退選者最後仍獲上千計選票,若可善加利用,其實足以影響結果.唔肯轉投他人,多少反映呢D人有特別想要強調既理念.
    今屆港獨自決陣營終於有人入到局.有人認為傳統泛民幾十年黎爭取民主失敗,所以要投比港獨自決.且看港獨自決未來幾十年又可以爭取到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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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左局 可以和慢必所講的"傳統激進派" 有什么不一樣?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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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班人,除了果個朱迪同老師之外,其餘四人都無長毛的高度政治智慧,也無慢基的政治魄力,甚至乎連天崎的細密思考同台仰的公眾應對都無...
      簡單來說:無知少年
      對政府來說,多點呢類人會開心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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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卓人落敗,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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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十幾年食得咁多六四的人血饅頭,係時候俾其他人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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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黃洋達快必落敗 ,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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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兩妖落敗, 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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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路太闊, 同路只是像指南針, 指出大方向, 怎樣走就不一樣。同路可以是異路的同義詞, 而不是相反詞。殊途可以同歸, 尤其是歸西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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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立會選舉:黃之鋒睇點票 借證闖禁區遭驅趕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0905/bkn-20160905104300812-0905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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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政事/1384269-周永勤三陌生人深圳約見-不棄選要負沉重代價

    連阿爺都拉埋落水,豉油黨想反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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