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陳淑莊判刑, 佔中九子的最後一個, 我之前預測是8個月監, 也為此寫了兩篇文: 枉作小人及律政司不覆核九子刑期。今天陳淑莊判了8個月監, 但緩刑兩年。有人要拆我招牌, 說我預測不準, 但最主要原因是覺得陳淑莊諸多藉口逃避入獄。我寫「枉作小人」時, 曾經對判刑預測留點空間, 這樣寫:
陳淑莊的判刑也存着一些不確定因素, 萬一她腦瘤情況嚴重, 絕對有可能出現變數, 我不想作歹毒假設, 法外施恩是量刑的傳統思維, 畢竟她又不是犯了甚麼傷天害理十惡不赦的罪而不能施恩。
陳官信納辯方呈上的醫療報告,認為陳淑莊不是為逃避8個月監禁,其治療計劃屬真實。陳官稱,懲教署雖能向被告提供治療,但考慮她需定時接受電療、承受電療帶來的副作用、被告因疊視問題需由他人照顧,認為即時監禁的判刑並非合適。
陳官表示,若被告面臨長時間刑期,法庭將別無他選判處即時監禁,惟被告面臨刑期只是以月計算,法庭亦應考慮公義原則(interest of justice),故認為適合判緩刑。
陳官指出,4月24日判刑時相同控罪量刑標準同樣適用於陳淑莊,她沒有表示悔意,但佔領行動屬和平,量刑起點為9個月,因其品格良好,減刑一個月,終判8個月,緩刑兩年。
昨天的遊行演變成衝突, 我是主張嚴打的, 一個也不應放過, 我看不到警方有做錯的地方, 一場和平示威, 不論是20幾萬或100萬人, 不應被這些有備而來的滋事份子破壞。也許政府對修例態度強硬, 寸步不讓, 也許修例最終都要通過, 這種零星暴力抗爭, 既不能使修例撤回, 也不能改變極權的共產黨管治, 打了幾個警察來搗亂, 達到甚麼目的? 這次輪到我去拜洋廟, 找外國勢力來幫手, 找美國警察, 甚或澳洲的來對付使用武力的示威者, 看下在地上要撿回多少彈頭。
特立獨行的豬與眾不同的地方, 就是獨行, 不賣任何人的賬, 不做馬屁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