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30日星期四

交心

路透社(Reuters 讀音是"roiter"不是"rooters")這篇報導嚇死人: Exclusive: Hong Kong judges see risks in proposed extradition changes, 中文媒體廣泛引用(請隨連結自己看), 其中幾段

HONG KONG (Reuters) - Some Hong Kong judges fear they are being put on a collision course with Beijing as the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government pushes for sweeping legal changes that would for the first time allow fugitives captured in Hong Kong to be sent to mainland China for trial.

Three senior judges and 12 leading commercial and criminal lawyers say the changes, called the Fugitive Offenders Ordinance amendment bill, mark one of the starkest challenges to Hong Kong’s legal system and are increasingly troubling its business, political and diplomatic communities.

It is the first time judges - who by convention don’t comment on political or legislative matters - have discussed the issue publicly.

......

12位資深律師講甚麼沒有關係, 前些時一班大律師公會主席都發了聲。使人憂慮的是3位資深法官的言論, 法官的擔心有理, 但在位而發表意見就無理, 也違反《法官行為指引》(Guide to Judicial Conduct)的精神。這種精神是甚麼? 一言以蔽之: Impartiality(彰顯公正)。該指引並無講明法官不可接受訪問, 但對社會熱議的政治/法律議題發言, 予人強烈欠缺公正的觀感, 不在於看法本身是否中肯, 而在於根本不應表態。法官唯一可就法律表態的場合是在法庭、在判決時的裁決。匿名受訪比具名更差, 若是具名, 在審理涉及有關課題的案件時可以避席, 匿名就會引起猜測, 不知有份裁決的法官中是否有3位其中一位。不論具名匿名都會被爭論者引述而捲入論爭之中。法律論爭最終由法官裁決, 未裁決前已涉事其中, 還可怎樣展示司法獨立公正? 法官向傳媒交心是不當的做法, 又可以被炒作為法官勾結外國勢力了。To strike the balance, 是否要找幾個法官接受人民日報訪問呢?

劉姓商人也發聲明交心, 身在曹營心在漢, 出走楓葉國, 卻一片丹心愛國愛港, 以身作則, 放棄對逃犯條例的司法覆核, 以平息社會爭端, 我看得潸然淚下, 巧感動啊! 不如做戲做全套, 也做個好榜樣給陳同佳看, 去澳門投案好嗎?

81 則留言:

  1. 贊同法官不應該就這問題接受媒體訪問。否則,就像我先前跟一位法官朋友開玩笑說,6月9日出唔出嚟戴埋假髮遊行,仲成世界!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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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89民運咪有支那共產黨的 "法官" 出來遊行咯 19香港有也屬在理啊 中國香港嘛 ....

      Terry: 唔使繼續維持 香港司法 是神秘的 不可侵犯的假面紗啦 truth is they are all bitches to C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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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www.64memo.com/b5/8478.htm

      年代久遠了,只能翻查資料,看來當年有大陸法官聲援學生。但香港法官所要遵守的指引又點會同大陸的一樣呢!Hong Kong is not China 嘛。當年有沒有香港法官出嚟遊行就不知道了。

      如果唔維持香港司法,我哋食香啦。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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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目的 : 探討八九.六四的真相

      簡單背景 :

      1989年春夏之際,胡耀邦逝世後發生學運,許家屯默許當時中國政府的駐港機構支持學運。

      1989年5月20日北京宣佈戒嚴,中共控制的文匯報在5月21日,以「開天窗」形式發表社論,刊登了「痛心疾首」四個大字。

      六四事件之後,北京方面對支持學運的人員進行了清洗,在海南省長梁湘被免職後許家屯感到威脅,決定出逃美國。

      一直有疑問 :

      何解趙紫陽被軟禁,許家屯等人出走美国? 是否一場顔色革命/政变? 趙紫陽和許家屯等人是否中了老美奸計想學戈巴卓夫? 鄧小平出兵平亂是為了避免中國像東歐劇变地解體?

      個人相信的資料:

      暴亂地點是木樨地,不是天安門廣場,老美為首的西方傳媒和本地傳媒的報導大都是以訛傳訛,不準確或作出來的。

      首先是不知情的羣眾被一小攝别有用心的暴徒煸動放火燒軍車殺害軍人,然後軍人開火還擊才釀成悲劇。

      悲劇之另一原因是因為那時中國沒有防暴装備,防暴隊只能用實彈開火鎮壓暴徒。

      袁木公佈初步統計死亡人數約數百,傷二千多,但遭傳媒抹黑歪曲成袁木說"天安門沒有死過人"。經過官方澄清也沒用,現時仍有人這樣說。


      Re:

      1. Tiananmen Square “Massacre”? The Power of Words vs. Silent Evidence

      //The Art of Media Disinformation is Hurting the World and Humanity//

      https://theconversation.com/profiles/wei-ling-chua-8470

      2. 八九六四的磚頭和火 : 暴民殺了幾十軍警(沒有解放軍屍體片段)

      https://youtu.be/Z0xFZIIiS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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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erry,

      那些年沒有指引的, 李大法官2004年才訂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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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439: 呵呵 讲得好像共产党政权是什么正经合法似的 咪以贩毒绑架屠杀同族平民起家的恐怖組織. 扮咪清純啊 民眾要反牠 需要啥理由了? 奴性卑賤的拳匪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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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謝謝查證訂立指引的年份。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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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Re: 4:39

      Go check the relationship of US and China before 8964, you will find another interesting story

      Of course, you won't accept the honeymoon status of US and China during that peri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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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7:48,

      All that glitters is not gold. Things are seldom what they seem, skim milk masquerades as cream. Anyway, thanks for the lead.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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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748: tell me sth i dont already k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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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係咪真係有法官接受訪問都不肯定,生果報唔係好信得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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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法官要吃那種水果嗎? 如果該報說3位資深法官受其訪問, 一定是流料。Reuters not 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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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兔仔, 當年那個法官遊行? 你還在美國, 你不是1994才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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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非94来港 89民运是讲支那北京的法官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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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兔兔"8:49" 仍須努力, 可惜你老美大口侵班四人幫惡形惡相太醜陋, 連個天都唔幫你老美, 又睇吓Andy Purdy 接受西方媒體訪問時, 以專業講解華為的網絡技術比現時用緊嘅4G更安全和可靠, 連英德做完分析都認為從技術角度考慮, 華為提供的網絡更安全可靠.

      1. C-Span Interview with Chief Security Officer of Huawei Technologies USA (Andy Purdy)

      https://youtu.be/iktfoNOOYpU


      2. 5G Espionage (II)
      03/01/2019
      German foreign policy

      https://www.german-foreign-policy.com/en/news/detail/7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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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C-Span Interview with Chief Security Officer of Huawei Technologies USA (Andy Purdy)

      https://youtu.be/ow5YxwlVMJA

      以上視頻有中文字幕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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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估其一中個係姓包,如果係既話請佢管好佢姪女先..

    話時話,劉太早兩日在股東大會透露大劉人在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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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哈, 呢個唔使估。

      在香港? 斥惦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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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知安撫商家而提高門檻為可判監7年或以上的罪行條文怎樣寫的。盜竊罪可判監10年, 以店鋪盜竊為例, 一般不會判監, ,當然也不會引渡店鋪盜竊者, 但可判監最少7年和實際判了的刑期是回事, 大劉是否可以不包括在內? 抑或以追溯期來替他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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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覺得是用行政手段,祇要澳門承諾(當然不是公開承諾)不提出引渡,港府亦不會引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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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與女童性交,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槍械...竟然不及盜竊罪嚴重, 政府要申張的公義; 建制的"成功爭取"......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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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政府昨天就《逃犯條例》修訂作出6項修改,包括把刑期移交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或以上、只處理由司法管轄區中央機構提出的引渡要求,如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天見記者時,卻未能明確指出哪一個機構才是台灣的中央機構。

      澳門何來中央機構? 大劉可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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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56, 多得泛民一班旗手, 件事已不是單純為了彰顯公義, 件事已引來各方政治勢力上演一場"政治秀", 一牽涉政治就不得不考慮政治乃是領袖的遊戲, 中外如是, 若你想獲勝便先要學會他們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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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下午1:56
      //與女童性交,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 槍械...竟然不及盜竊罪嚴重
      與女童性交, 5年或終身, 十分嚴重.
      一條罪行, 只可以一名女童, 管有一大批是潛在傷害, 盜竊一座金庫是很巨大傷害.
      //政府要申張的公義
      是一直有的條例, 或傳承英例, 也經立法局辯論通過的, 不是政府要申張的公義.
      //建制的"成功爭取"
      資料你有來源? 不可信.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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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2019年5月31日 下午6:20

      政府借陳同佳案為幌子, 把中港商討好的東西搬出來, 可以彰顯公義, 可惜大陸的法治始終停滯不前, 才會成為攻擊點。擔憂無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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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大陸陽光司法呀,點解有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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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為了攻擊中國,美國總統也可以破壞自己訂立的規則了,誰能肯定外媒是否依然如過往專業?

    小弟以為,橫貫全文的所謂憂慮,不外乎是一己之見,性質上與陰謀論和欲加之罪無異。明眼人都知道,這篇文章其實並無新意,只是出自什麼法棺或狀棍之口,好加強說服力而已。

    事實呢?香港雖有一國兩制,卻一不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二拒絕給予司法互助,難道一國兩制中的"一國"是香港嗎?什麼港人港審?不就似百多年前,列強於滿清享有治外法權一樣嗎?香港有權這樣欺負中國嗎?我們為什麼不正視問題,卻情願相信陰謀論,配合外國勢力欺負國家?

    說到底,小弟以為還是錢作怪,大家都怕變得似中國多過殖民地了,沒法繼續享受利益了,為了繼續賺這些出逃資金以至西洋黑金,情願裝瞎混水摸魚,縱容壞人危害自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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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轉錄信報: ,《逃犯條例》修訂的爭議源於香港人對內地法治缺乏信心,就算安撫得了商界,李家超有辦法安撫得了其他界別的市民嗎?....誠然部分論述過於武斷,要麼危言聳聽,要麼杞人憂天,例如有人預測條例修訂後樓價暴跌,或者鼓吹「台獨」人士在香港被移交內地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不可否認的是,情緒化的反應很大程度上是「見過鬼怕黑」,只要內地存在着得不到公平審訊的冤假錯案,把逃犯移交內地的安排必然受到這樣那樣的詰難。

      怕黑,毫無道理可言,但誰也不能抹殺這是一種真實的心理投射。如何令到一個人不怕黑?一味告訴對方世上沒有鬼於事無補,最有效驅除恐懼的辦法是開燈。

      要化解這場風波,政府其實毋須遮遮掩掩,不妨老老實實告訴大家修例的目的究竟是什麼,假如移交逃犯的對象純粹是來自內地的貪官污吏,相信遇到的阻力將會大減。現在誠惶誠恐的爭議充滿各式各樣的陰謀論,皆因政府沒有開燈,由始至終以「伸張台灣殺人案公義」為名,然後顧左右而言他,難免令人覺得被蒙在鼓裏而產生怕黑的情緒。諷刺的是,即使成功修例,台灣方面不一定答應循此途徑引渡殺人疑兇,因為他們亦怕黑,無法確定當中有沒有暗藏詭計。

      2. 《孟子離婁章句上》: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 ,其身正而天下歸之。

      3. 裝瞎摸魚不自九七始, 當日何故要兩制來欺負國家? 既有兩制, 今又何故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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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人若是有所謂求諸於己的自省能力,何不反思是否以別人處事不公冤罪之名,行坐收不義之財之實?基本法如果是一紙合約,特區沒有好好為二十三條立法,香港人其實早就違約了。把一國兩制說成香港欺負國家的理據,是指鹿為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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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7:45 說得對。

      我認為商界反對引渡條例,完全是出於自自私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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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8:12
      香港人的「真」核心價值,從來都係自私⋯⋯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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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自私係人嘅核心價值;不單止係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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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基本法如果是一紙合約,特區沒有好好為二十三條立法,香港人其實早就違約了//

      當年沒有好好地諮詢,所以令好多人出嚟反對;現在亦想匆匆立法,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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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反對派剩係會叫撤回,點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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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除了反對派同建制派,仲有好多港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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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覺得好多香港人反對咩?我真係唔覺喎。

      真係多人就唔駛攪校友聯署反對啦,一個人就代表四五間學校。

      外國政客就好多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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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香港有七百幾萬人,相信唔會有超過一半人反對,點算好多!但亦唔信會有超過一半人贊成,都唔係好多人贊成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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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既然香港人無法有共識,咁由中央決定都好合理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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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219: 中央是什麽東西? 開著坦克用機槍掃射同族平民的恐怖組織嘛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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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2:19,

      港人沒有共識, 就由立法會投票決定, 議員要聽中央的指令, 港人無法制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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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從來立法都是由立法會決定的,但除有緊急需要的法例之外,都有經過詳細的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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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議員要聽中央的指令, 港人無法制止的//

      所以說議員是為中央服務的,不是為港人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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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應該說建制派議員是為中央服務的!泛民及有自己思想的議員不會為中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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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泛民為美國服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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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議員要聽中央的指令, 港人無法制止的//

      我覺得大部份香港市民其實也不反對引渡條例,建制議員亦代表這些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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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補選兩次都輸,泛民仲代表大部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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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泛民不代表我,建制亦不代表我!我認為需要立法,但反對匆匆忙忙、未有詳細諮詢就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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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日嘈夜嘈⋯⋯當年談判的時候,又唔見呢班位高權重飽讀詩書學貫中西能言善道的"愛港人士"對當時的政府抗議示威發動遊行,呼籲民眾要求政府公投決定人心去向?
    現在換了港人治港了,當年在外人管治下噤若寒蟬的這一群,怎麼一下子又這麼多聲氣,這麼多的正義和愛港之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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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是港人自講,所以這麼多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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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如說"狗咬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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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36,10:39兄,
      你們年纪细呀, 70年代中文化運動,我們津貼中學都在課室內靜坐罷課,老師和校長都不管,乾脆說你們自我温習,便回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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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威嗰次咪得件"反貪污捉葛柏"囉,但人家要交回俾上面,以他們的"民主","法治","民權"精神,有冇問過你地班"草民"先呀?
      細心觀察一下人家在自己地方又是怎樣的態度和處理方式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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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似乎不大清楚當年的談判情況. 當時中央講明不准搞三脚凳, 香港一定要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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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但當年有人攪過個反"負資產",反 "八萬四",反 國教,反 23條⋯⋯過萬甚至過十萬的,不惜上街佔中佔旺嗎?
      上面那班兄弟都夠膽死,你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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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怪不得洋人一早說了⋯⋯"華人與狗⋯⋯"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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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0:36,10:39兄 + 11:12兄
    你們年纪细呀, 70年代中文化運動,我們津貼中學都在課室內靜坐罷課,老師和校長都不管,乾脆說你們自我温習,便回教務處.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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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啲咪叫"狗咬狗骨"囉,只會欺負自己人。當年的所謂"先生"咪就係現正打正旗號叫人勇敢衝出去的"師表囉!因為換了人間"嘛,唔係白人管,唔駛死的:細路,胸口寫嗰"勇"字就得啦,一於衝啦⋯⋯有人打你,就話俾事頭婆聽你受到"逼害",大把人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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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文化運動"⋯⋯嘩哈哈得啖笑,幾十年過去,現在不是個個仆到去學英文!!至於當年爭取到的"中文化",現在剩下多少?你睇下班議員啦,除了下下搵人娘親,出親口"八婆","豬狗",仲識啲乜?⋯⋯"逼害"?"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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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七十年代努力爭取「中文化」的各位"同志",現在大概都成為父母了,但他/她們教出來的下一代是怎樣的一個樣子呢?代表作大概是那位黃小朋友的"獄中書"了。嘩哈哈,這樣一個"大學生的"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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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上述幾位,
    英文是工作語言,不精通的話,何能在金融中心立足?我在巴黎旅行,辦公時間,行过當地的銀行街,周圍西裝友多以英語交流,黑白拉丁亞拉伯日?泰(越?)人都有..所以香港新加坡是世界金融中心,東京上海首爾只是當地的金融中心.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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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認為世界金融中心的厘定因素是什麼?你覺得悉尼是否世界金融中心呢?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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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巴黎有條銀行街?在那一區?左岸?右岸?在巴黎旅行會到人 家的"金融中心","銀行街"?厲害!不會是"走資"罷?
      法國人是以自己語言為傲的,去那邊工作的,差不多都要懂法文,那些聚在一起說英文的,大概是工餘之暇,大家大說英文以出一口鳥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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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反對條例係自私 , 當然啊 難道不爲自己著想 反而爲個恐怖組織的專制獨裁而着想嘛


    天下間難道有這麽ON9 奴性的生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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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今天在書店看到這本書,晚上再在新聞看到報導: le piège Américain 美國陷阱。
    這本書年前已在法國出版,所說事實,法國人知之甚詳,而「通用」在收購「阿爾法通」之後,不但沒有好好發展,近日更宣布關閉其中一個部門和廠房,涉及過千人的失業問題⋯⋯
    其實這種情況發生過很多次了,包括以前的輪胎公司⋯⋯當然也有人為事件寫過文章和出書,但作者身分如今次作者這個高的還是首次。
    法國對香港人來說,可能只是旅遊上 的鐡塔羅浮梵爾賽, 文 學中 的曰安憂鬱,電影的洛比桑,品牌的LV;Dior.......經濟上的可能少人過問,所以當 年此書出版,香港人似乎也不留意,更不會聯想到與近期的事件何期相似。,
    香港人就算趁熱潮跟風去買來看 , 相信也不會理解相信人家所講的事實, 因為在部分人心中,凡是不對自己心 意的 , 都是" 造謠""騙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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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10

      小弟打工的公司在業務上和閣下提及歐美那兩間龍頭企業有生意來往, 書中所言甚是, 不是"騙人的"

      00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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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affaire Loïk Le Floch Prigent - ELf @1999,

      相似事件還有當年很轟動的 石油公司Elf 總裁被判入獄案件⋯⋯L’affaire Loïk Le Floch Prigent - ELf @1999

      那個年代,法國有很多企業都在領先地位的,如通訊業的阿爾卡特-Alcatel,石油業的道達爾-Total,金融業的興業銀行- société générale ⋯⋯可惜都是一個接一個受到官司困擾,一個接一個,「星沉影寂」。

      表面上都是「自己攞來衰」,事實呢?有心去找尋的,自然會找出其中奧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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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今晚在新聞中,看到在旺角擺街檔的某大前明報總編輯發行人吳女士,聽她所言,不禁驚嘆為才女,原來她去見某超級大國的超級管理者時,不是標少所言 的 "拜 洋 廟 ",也不能說人家事後發言是"干預",這是"不長進"的⋯⋯
    嘩哈哈~這個"不長進"真是可圈可點,也不知大大大才女是在說誰?
    尊敬的標少,你話呢?
    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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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哎喲, 我怎會對號入座, Margaret一定是指那些有頭有面的公眾人物。若說不長進, 標少一向都不長進, 所以才會在花園執落葉, 不過, 落葉歸根卻未忘香港情, 香港就像個舊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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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長進」不知是指那些"拜洋廟","告洋狀"的?還是指用上這兩名詞的?
      見標少用上Magaret 這麼親切的稱呼,答案應該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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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們也真是"不長進",人家那不是"干預",那只是個"親愛的問候"。所以嘛,尊敬的才女Margaret公主小姐是對的,你們這些"不長進"的說人"告洋狀"的懂個屁識條鐵咩⋯⋯
      Margaret萬歲萬歲萬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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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0:09,

      那些年見到吳小姐叫Margaret, 現在她不會認得我了。但現時見到主理逃犯條例的林副專員, 也一樣會叫Linda, 她大抵要相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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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辦報紙攪經濟的,一定知道甚麼是"日本沉淪","廣場協議"。那時候某大牛仔明星振臂一呼,一呼百應,個個齊心打沉那條極速前進的超級郵輪"池棗丸"⋯⋯

    幾十年過去,歷史重演,版本依舊,想不到捧場客仍然這麼多,果然忠心,果然是「橋不怕舊至緊要」。
    都不知是人家精明還是大家愚蠢了⋯⋯

    (想起了當年某國國防部長在眾目睽睽之下,振振有詞的展示敵國藏有"毀滅性武器"的"衛星圖片的場面。說得如此這般的"情詞懇切",你能不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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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內好多人都知, 但總有一些飲過洋水又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公知認為死在洋人統治者手上總好過死在自家的統治者手上, 這樣才夠文明嘛

      哈哈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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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有這麼多的飲過洋水的人移民去受洋人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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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不會批評接受大陸法治的人回去定居享受溫暖的司法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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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干擾不是干預?

    近期歐洲議會選舉了,各派各出奇招,各出奇謀,本來在法國本土不甚受歡迎的「極右派」突出奇兵,請來了某超級大國的政策操縱者S.B來造勢,結果真的勝出了,打敗了年青有為的總統那一派。

    法國人普遍認為極右派這是「拜洋廟」,「持外抵內」,「不長進」⋯⋯但這只是一般民意,黨派間雖明知是那一回事,但也只詐作看不到,因為他們的目標只是要打倒後生總統,大家的箭頭都指向代表他的那一派。

    法國極右的晉升代表了甚麼呢?那就是某超級大國現正提倡的「保護主義,唯我獨尊」了。而現在歐洲議會現正出現了這一批以自己國家行先的極右派,這代表歐洲議會已逐步走向「唯我先行」,不再是以前的歐洲一致那種團隊精神了。這當然是某大阿哥所樂意見到的。

    法國總統跟某超級大國大總統的關係如何?大家心裏有數。現在這位大謀略家,前大總統老死S.B.走來花都是「賞花」,「趁興」?還是給Lepen小姐一些「溫馨提示」呢?大家憑自己立場去解讀好了⋯⋯

    記著:這世界只能「唯我獨尊」,任何企圖挑戰都是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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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rgret 小姐和那一批「中國學生周報」的知青們,相信妳們都懂法文,都愛法國文化,相信妳們明白上述的情況,不過如果妳們只看Libe 或者L’humanité ,又或者Le point/ l’express, 那就難說了。綠騎士還在那邊,不知她那一票投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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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上一篇的留言已滿,在這裡回應BBTW的發言。 BBTW 對交通標誌的概念似乎有所誤解。終審庭在 Ho Loy 一案已經指出,規例下的有關罪行不是針對違反交通標誌,而是違反交通標誌所示的法律規定。(The offence is not a failure to comply with a traffic sign but with the requirement that the traffic sign indicates.)況且交通標誌在 Cap. 374G section 59 的適用範圍就是『在道路上的車輛的司機』,根據 Cap. 374 section 2 單車是車輛,騎單車的人是司機,單車徑=徑=道路,怎會不適用於在單車徑騎單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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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是"To"?
      或任何人針對"To To, 2019年5月30日 下午11:42" 這一文?
      好簡單,
      1. Ho Loy: FAC案與本文無關, 沒有FAC元素. Ho Loy案元素是一合理辯解, 使得你的with a sign =/= with req. of such.
      2. 況且: 本文不是關於 Cap. 374G section 59, 你可從看一次.
      都針對錯誤.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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