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6日星期三

Going places 前途無量

小孩嚷着要父母買輛林寶堅尼給他, 父母不肯, 他自己偷了家中的汽車, 打算從猶他州開去加利福尼亞自己去買一輛, 開了幾公里, 在高速公路被巡警截停。OMG, 小孩只有5歲, 看標題以為是fake news, 或者以為他總有十歲八歲。他的腳夠長嗎? 但有片為證:

Boy steals parents’ car to go and buy a Lamborghini

有網民說: This kid is going places。意思不是他四處跑, 是指他前途無可限量。老外的going 諺語就多了。He is going banana/ going ape, 黐黐地。

5歲的夢想當然沒有指標作用的, 一般都只是耳濡目染, 受環境薰陶。給他切好的蘋果, 他會以為蘋果是一粒粒的, 有皮的香蕉就無從入手了。給他一條紅小巾, 爹親娘親也不及紅小巾親了。帶小孩上街遊行是好事抑或壞事, 就要視乎家長本身的質素了。

我寫了不少罵年青學生的文章, 目的只有一個, 呼籲他們可抗爭但不可違法, 我迂腐保守, 我無革命精神, 我在司法制度中渡過半生, 當然擺脫不開固有的思維, 但我清楚後果, 我清楚被定罪不是浪漫的, 留下案底不會是光榮的, 坐牢的閱歷不會使人生更精彩燦爛的。本來讀書有成前途美好的, 定罪可致前程盡毀。書讀得爛的, 定罪後前景更加坎坷。每個人都可以選擇相信甚麼, 我當然相信自己的判斷。

昨天警務處長在立法會提供了反修例以來的拘捕檢控數據, 明報這樣報導:

鄧炳強昨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表示,反修例運動自去年6月至今年4月15日共拘捕8001人,包括3286名學生,佔總數41%,其中大專生及中學生分佔六成及四成。被捕者中1365人被起訴,566人被控暴動。至今87人需承擔法律後果,包括29人簽保守行為,被定罪57人中,15人被判囚兩周至14個月不等。

我一開始已說不會以特赦來大和解, 只會按檢控守則來行使酌情權, 29人獲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是因為律政司行使了酌情權, 這些被告為了不留下刑事案底才尋求簽保守行為的, 請問當初他們勇武的時候有想過後果嗎? 有想過要靠律政司的恩賜而不留下污斑嗎? 被定罪的87個有些人是自己認罪的, 無知愚昧的行為只會帶給自己不能磨滅的傷害。昨天報導了一個27歲的文書助理承認襲警罪被判監14天的新聞, 她跳閘逃票被休班警員截住後咬了警員的手臂。是抵制「黨」鐵就乾脆別去乘搭, 無需去跳閘呀, 跳閘被捉到唯有當場繳交附加罰款囉, 搞到襲警留下刑事案底是蠢到加零一的人才會這樣做, 將來有甚麼打算? Going nuts. 完全不值得這樣做出不合比例的犧牲。以暴力示威的手段抗爭, 卻涕淚交零示弱的求情, 又蝕章又難看。即是為求叫雞糊, 不惜一切包人清一色。(By the way, 我不打麻雀的。) 

坦白講誰做蠢事與我何干? 既不影響我生活, 也不損我毫毛。社會不公義的事那裏沒有, 吭聲抗議抗爭, 我支持, 但不可不知這些舉措不一定有回報的。坐幾年監只會摧殘, 不是璀璨人生。你看梁游兩條茂里, 玩幼稚宣誓, 結果被DQ了還要賠186萬, 兩條光棍, 一屁股債。現在這兩人去了那裏? 跟陳同佳一樣人間蒸發了? 還有那一大堆等待發落的人, they are waiting for their impending doom and gloom. 對個人對社會, 都是雙輸的。

86 則留言:

  1. 標少,多D學生留案底,咁以後咪少D競爭。

    以後香港下一代全部有案底,中高層工作咪俾哂大陸人落黎做。香港人咪做黃色經濟圈既廚房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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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否真的有黃色經濟圈? 表面黃, 其實啡。黃店自己鋪抑或藍業主, 食材不選大陸製造, 肉類是急凍的抑或五豐行供應的, 自己發電和收集雨水, 一切都可染藍染紅, 沒有純黃可言, 黃加藍變綠, 再加紅變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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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冇黃色經濟圈,食材批發層面無乜分別,都係咁多人要食飯。

      但餐廳層面的確幾大分別,近幾個月,黃色餐廳比非黃色餐廳明顯多好多生意,有啲仲多過舊年同期,會唔會益左業主另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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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理大維修目前好似係自掏腰包,非建制派要捐人工可以捐吓理大,另外想問下標少,如果理大向登記左身份資料嗰千幾人索償,有咩理據可以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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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要果位J先生,你見到既只係表面,有更多黃店執左添...
      星期一果陣,沈教授都話上星期長假黃店做左一億生意...但去年同期所有食店係做左過百億生意呀...
      係呀...乜野搬龍門,人渣哥呢類餐廳午飯時間係特別多人,但其他黃店係拍烏蠅...
      最後,呢個圈咪變成得番響間大財團既圈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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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2:26
      我唔知你係邊度觀察到 黃色餐廳好多人食啦

      但親身見到同食到 作為非黃色餐廳代表既美心集團 日日都好多人
      中菜成日都滿坐
      快餐亦排大隊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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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又扺食又好食就甚麼經濟圈都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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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14, 索償? 難以證實個人責任, 集體負責又要證明common intent, 推論不到。個別人士打爛入閘機當場拉到就可索償。理大情況屬我請客你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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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你見黃色經濟圈大部分都係食肆,而沈教授既見識竟然同黃之峰一樣,覺得當年金鐘麥當勞多左人買野食就等如經濟會好一樣。

      沈教授既言論使小弟想起大前研一的說話,就係讀書叻既唔代表做人叻。以前佢都冇咁偏激,只係佢高調話要移民去新加坡,但不出一年又死死地氣返香港之後,為人就開始激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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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又唔好咁講,小弟住深水埗,呢邊黃圈的確係做多左生意。當然唔係每一區每一間黃店係咁好境,呢個係事實。呢區係因為主要做街坊生意多,除左疫情(主要係限聚令)受打擊之外,閒日夜市試過同朋友要排成兩粒鍾先有位。

      又,一百億同一億條數,就唔知沈教授點樣得出嚟。不過黃店絕大多數都係小店,人手鋪面有限,又點可能同大集團連鎖式經營既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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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清楚被定罪不是浪漫的, 留下案底不會是光榮的, 坐牢的閱歷不會使人生更精彩燦爛的。本來讀書有成前途美好的, 定罪可致前程盡毀。書讀得爛的, 定罪後前景更加坎坷。每個人都可以選擇相信甚麼, 我當然相信自己的判斷。

    而曼德拉卻表示 “It is said that no one truly knows a nation until one has been inside its jai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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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咁要去秦城, 唱《友誼之光》和《綠島小夜曲》體會唔到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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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曼德拉 比大家記得 係因為佢係極少數例子
      但同佢一齊既"義士" 有幾多人死在獄中
      有幾多人之後 身無分文
      又有幾多人真係記得 ....

      香港d 義士們 唔通個個都覺得自己會係曼德拉? 真係天真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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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佢地想做曼德拉前期定晚期先.....
      前期就長期坐監,晚期就無能當政,搞到民不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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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有需要曼德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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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就是事情的荒謬處:不知為何搞革命的人會把香港看得這麽大,大到只要在香港搞搞吓,大陸自然就會崩潰,香港就可以獨立或者以自主的身份參加未來的聯邦,戴耀廷更曾以手捧二十幾本書的自拍照去證明他的觀點有理論根據可以登在學術期刋——不過如果你仔細看他捧著的是什麼書,會見到有大趨勢呀什麼的老外的書,唯缺中國歷史!

      “搞革命者”老説香港從來就是造反基地,他們是在繼承這種革命精神,不過他們沒看到,歷史上的香港只不過是一個中轉站,革命起義都是在國內城市發生的。而且真正能培養、組織出革命一代人的是上海而不是香港,上海今日在哪?

      所以有種的就返大陸搞革命,沒這個勇氣的就儘量保持現狀維持遺民的生活,這起碼可以讓香港活到2047。怕死不敢上大陸只在香港搞,除了自己high以外根本沒有撼動中國的作用,結果只是把大家的飯鍋也砸破了。

      Hong Kong is not a 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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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知為何搞革命的人會把香港看得這麽大//

      香港同台灣一樣咁白痴
      居民日日同家人朋友就藍綠 藍黃嘈到面紅耳熱
      為佐政治將民生事務放埋一邊, 甚至不事生產, 打爛自己飯碗同社區,
      但, 對大局, 一D影響都無

      港台問題, 從來中美至係玩家
      中美權力升降分佐勝負, 主權就有定案
      之前就只有繼續拉据

      否則, 唔好話掘爛條路, 就算你有本事做個核彈炸Q平佐個城
      都唔會改變港台主權既現狀

      有頭有面有資格分餅仔既就爭餅仔O者, 路人甲乙丙都唔知爭乜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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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覺得香港不需要有曼德拉是因為你們一直是現體制的既得利益者,正如當年南非的白人一樣,每天都在吃著沾滿黑人民眾鮮血的人血饅頭,過著風流快活的日子。你們不要忘記,你們今天的成功是踐踏著千千萬萬被欺壓的人民而得來的,有自覺者更應該要謙卑,當欺壓的人民被迫着發出最後的吼聲,冒着敵人的炮火前進時,你們這些吃著人血饅頭至少也不要自以為比對方道德。

      當然,我相信標少不是這種人,因為你早已遠走袋鼠國多年,香港革命之火燒得多熾熱也燒不到你的後庭,我尊重你有對香港現狀說三道四的自由,反正你比會在香港投票給帝制派的廢老和每天真金白銀貨金給肥佬黎以監察他還有幾多廣告客戶的國家頒導人更影響不到香港的革命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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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你的口吻像共產黨多啲喎, 從國歌改編? 我當然有放屁的自由, 你要務實反駁我的觀察, 而不是喊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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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大陸有人評價曼德拉,話佢罕有咁受東西雙方同時尊敬
      原因係
      佢肢解咗一個可以成為區域強權嘅大國
      將國家利益全部分晒俾東西雙方而唔留俾自己
      所以東西雙方都大力宣揚曼德拉
      希望有多啲國家領導人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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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曼德拉最失策係讓南非班白人有錢佬轉走大部份財富去第度嘆世界,而無本事走唔甩嗰班白鬼就被廹留在南非捱薯仔。

      //實拍南非白人真實現狀:生活貧困,竟然被黑人歧視隔離
      2017-01-19

      原文網址:
      https://kknews.cc/world/p4a9ap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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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一開始已說不會以特赦來大和解//

    和解?
    咁林病下台呢?
    咁追究黑警嗎?
    咁港獨呢?
    咁支爆呢?
    當談判對手從來都係餵唔飽.....其實暴徒話自己無大台無組織, 政府連談判對手都無
    又點會有和解呢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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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ever negotiate with terror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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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hats right. 香港獨立革命黨絕不與支那共產黨做任何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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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阿免哥, 講都唔講投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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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身穿白衣的婦人因政見不同被人推倒後,再遭腳踢及兜頭潑水!

    https://news.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9045417&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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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少,其實休班警察甚至警察有沒有權處理港鐵逃票案,如果沒權處理,按照終審法院的判例,警察不是在執行公務就不能算襲警喔。
    最後,警察當值時見到有人隨地吐痰又能不能發傳票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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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去年好像還有宗搶警槍射傷警員的案件,因控方證明不到警察在執行合法拘捕而獲陪審團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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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50,

      你是指終院楊美雲案? Different issues here. 應參考洗錦華案, 判詞這一段:

      48. In order to reach this conclusion, it is unnecessary to call in aid s.21 of the Police Force Ordinance. This section provides:

      “Every police officer shall for the purposes of this Ordinance be deemed to be always on duty when required to act as such and shall perform the duties and exercise the powers granted to him under this Ordinance or any other law at any and every place in Hong Kong where he may be doing duty.”
      I agree with the interpretation placed upon the section by the Court of Appeal, namely that it deems a police officer to be on duty when circumstances exist requiring him to exercise the powers he has as a police officer, for example, when he observes a crime being committed. I share the Court of Appeal’s view that the application of this section was not an essential step in the prosecution case.

      儘管港鐵附例一般由港鐵自己外判給私人執業律師檢控, 也非嚴重罪行, 警察一樣有權理, 被告的代表律師也沒爭論當時屬執行警察職務吧?

      警察當值時見到有人隨地吐痰當然可發傳票, 不是定額罰款那種, 而是記下個人資料, 之後向法庭申請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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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警察係全政府唯一24小時當值部門(所以人工先高過其他紀律部隊)
      休班只是代表不用接常規調派
      但佢仍然當班,有責任對佢見到所有嘅警方需要處理嘅罪行執法(我都冇乜印象有咩條例係警方冇權執法)
      所以新一代警察都唔鍾話俾人聽自己當差
      唔係好仔唔當差,亦唔係因為黃藍
      主因係會多咗太多責任,容易俾人捉到有紀律問題,甚至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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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防止賄賂條例是否明文排除了警察的執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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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7, 說得沒錯, 該條例列明的。況且賄賂行為並非即場見到犯法的, 所以警察是否休班或上班也沒關係。有些犯法行為, 譬如賣翻版貨, 警察拉了也交海關去處理, 但拉人的時候屬due execution of du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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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2:26,

    案情不同而影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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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標少,請問 可否告郭榮鏗 ,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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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議會抗爭的政治手段, 不構成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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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1: 可以告啊, 但現在香港沒法治啊。 律政司無作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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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上週參與檢獲1.5億元冰毒案的警署警長今早涉在尖東酒店房管有2公斤冰毒被捕,本身呢個份量已經要23-26年,如果證實警署警長監守自盜,會判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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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破完毒品案有時會收埋一小部分做線人費或者其他日後既特別需要,如果唔係邊有咁多警署儲物櫃藏毒/休班警員身上有毒品,高層一向知,或者直頭係佢地指示搏升職。如果條友內部得罪人,咁咪比人篤灰囉,跟住啲高層就扮唔知,做警察等於半隻腳入監倉。

      不過今次2kg... 仲要衰一個雞仔餅...唔知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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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破完毒品案之後俾警察落格的話個犯一定唔會出聲,因為驗出嚟份量少左量刑也會較輕,正宗一家便宜兩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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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文藝、宗教熱情、家庭教育、社會環境影響力大----
    唐吉訶德、my way 、在舊時不太复雜的時代也許能完成理想目標,但今天尤其關連到國際政治,人生經驗淺又忙於於發火報仇的年輕人,欲速不逹累己累人。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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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有老餅才講這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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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是說文藝、宗教熱情、家庭教育、社會環境會對年輕人有正面影響。反之,沒有理性多方探究解決問題的方法,憑"中國人你為什麼不生氣"、甘地、曼德拉和馬丁路德金精神...鼓舞士氣,怎可能? 今日形勢怎可比? 老餅才信這些精神力量套在今天可行。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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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不說我們是廢老已自我抬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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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以暴力示威的手段抗爭, 卻涕淚交零示弱的求情, 又蝕章又難看。即是為求叫雞糊, 不惜一切包人清一色。

    我佩服那些真正拼上性命去搞革命的人, 例如陳勝吳廣, 黃興 (不是孫中山), 毛澤東這些人, 才是為了實現理想, 真正願意貫徹始終的好漢, 無論最後革命成功與否, 也值得在歷史上留個名字. 至於那些只懂欺善怕惡, 在外侍強凌弱, 在庭上卻裝病, 懺悔, 稱被煽動, 衝動下犯案, 甚至連年少無知也說得出來的孬種, 那就好心請你們節省點, 別再出來丟人現眼了, 你們不是在搞革命, 你們只是連自己在做甚麼都未搞清楚的犯罪者.

    標少說你們 "為求叫雞糊, 不惜一切包人清一色", 己經抬舉了你們. 依我看, 你們根本是連牌都未學懂怎樣打, 卻走進麻將館充高手, 結果輸得欠債累累, 只好跪地求饒的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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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過咁喎陳勝吳廣兩個是當差的, 未能及時到達目的地, 橫死掂死先至起義, 並非像有為青年一腔熱情(雖然頭昏腦脹未必知自己為乜)。從歷史角度, 陳勝吳廣是avant garde mutineers抑或機會主義反暴政起義卻未能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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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你的講法最大問題係預設有爭議的前提,你已預設佢地係錯

    若你話你冇預設佢地係錯,只係純粹為佢地個人既福祉講呢段說話,好,咁我可以話燒死會令你失去所有,又令家人傷心,各位消防員唔好冒險入火場救火啦,好危險架。

    另外,你所謂後果每一環都係與人既作為有關,並非自然定律
    定罪、囚禁係人執行,世上本無什麼法律和監獄
    所謂前程盡毀,亦係因為目前仍然唔少公司認同呢啲定罪記錄代表佢地為人有問題
    對於唔認同呢個政權既僱主,自然唔會承認呢啲定罪
    唔好講到自然定律咁,你話玩麵粉玩到粉塵爆炸就真係後果啦,粉塵要爆炸係唔使人審理同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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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物理定律告訴你嘅<槍桿子出政權>才是世界唯一真理
      我一直都話泛暴派係毛主席最忠實嘅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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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7:39

      你喜歡去做甚麼隨便喇, 不用緊張我說甚麼, 我無權無勢, 又無影響力, 又不是KOL。You don't need my permission or approval。如果坐幾年我怕你找到個黃老闆請你又不能出去公幹, 好多國家拒絕你入境呀, 要申報刑事紀錄, 一睇Riot,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 Assaulting Police ...。deny entry. 唔使驚, 我靠嚇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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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咪又係人為,
      不過今次唔係僱主,
      係其他國家口惠而實不至,
      鏡頭前支持香港抗爭,
      鏡頭後禁止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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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真係靠嚇咋, 有幾多工需要公幹吖, 不過去旅行就濕滯D, 咪去長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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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黑社會說:你再唔比錢我地就斬哂你啲手手腳腳,到時你工又返唔到,旅行又去唔到,陰公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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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7:39
      標少由開這blog開始到現在,一直都在提醒别人有關法律刑責問題,法治根本就是預設性,就是有雞先才會有蛋,有法例才可以區分甚麽是違法。

      違法達義開宗明義就是違法,是死蠢才會把達義放在首位。

      可能閣下根本讀書不成,所以不會care有案底的影响,你試下有案底去李黃台公司求職,掃地都唔請呀!至於黃店嘛,咪茶記咁大把囉,大學生當然可以做黃店,行行出狀元嘛!其實要自己呃自己真是很容易,尤其是時下年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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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正視聽] 戴耀廷/和平佔中運動/黃營從來未有提出「違法達義」這個字眼,戴耀廷用的是「以法達義」,「違法達義」是左報/藍營用作攻擊佔中運動和其他公民抗命者的用字,再由陽震蛋將之發揚光大成為香港普通法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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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特朗普式的狡辯:公民抗命->以法達義->違法達義,小弟不才,請信徒追隨者逐一解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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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35 練乙錚 - 「違法達義」的中外傳統 2013年8月15日 星期四 信報
      法律在一般情況之下,人人都應該遵守。就算是在極權國家、不義之邦裏,大多數法律都有益於一般人;無法律或接近無法律的狀態(如「文革十年」的大陸社會),是人間地獄。我國的漢文化,早在先秦時期便發展出有效的法律系統。然而,漢文化也幾乎從一開始,就肯定了「違法達義」作為法統社會的一個補充原則。簡單地說,「違法達義」中的大者,就是政治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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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戴耀廷班人攪革命初試牛刀就知難而退,教授身驕肉貴怎會無無謂謂攞命博? 講到尾佢都係缩返大學嘆冷氣,同班大學徒9up好過,公道講,左睇右睇戴教授點都好過練乙錚得把口齋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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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練XX佢想泛民做特首之後做番中策組去呃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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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下午10:35
      // [正視聽] 戴耀廷/和平佔中運動/黃營從來未有提出「違法達義」這個字眼,戴耀廷用的是「以法達義」//

      從公民抗命到違法達義 - 戴耀廷
      更新時間 (HKT): 2019.09.10 02:20

      作者 : 戴耀廷
      A
      A
      A
      西方法學的討論確立了公民抗命理念對法治及公義的積極意義,但這些論述主要是針對當代西方社會的狀況。其中的經典是美國政治哲學家約翰羅爾斯對公民抗命的見解,連英國法院也引用了他對公民抗命所下的定義及設下的要求,而香港法院在香港的案件亦是以英國法院的案例為依據。但如約翰羅爾斯說,這些有關公民抗命的討論,都只是適用於接近公義的社會,而他提出這些觀點時的語境是西方已有民主選舉的社會。

      其中有關公民抗命的當代定義及要求,有兩點特別於香港當前情況有意義,那就是公民抗命的行動須是和平,及公民抗命者須承擔罪責。大家也知道公民抗命並不能直接促使制度改變,公民抗命者刻意透過公開、真誠的違法行為去改變人心,令更多人認同公民抗命行動所爭取公義。非暴力及承擔罪責這些額外的條件,主要是因應在接近公義的社會的民情,若要成功爭取得到人們的認同,就要達到更高的道德標準。

      2013年我提出在香港進行公民抗命時,也很受這些說法影響。我當時與很多香港人的想法近似,一方面因香港雖還未是民主的制度,但有明確的民主發展時間表,而佔領中環正是希望中共能落實普選的承諾,朝向全面民主化發展,故認為香港也是接近公義的社會。另一方面,從策略上我判斷香港社會普遍是保守的。過去香港人都是以和平及合法的方法去爭取民主,要以不合法的公民抗命去爭取,以2013年的香港民情去看,也不容易爭取公眾認同,故當時認為必須採用最高的標準,佔領中環所倡議的公民抗命因而包括非暴力及承擔罪責這兩項要求。

      在過去幾年,我不斷被親共人士指摘我提出違法達義。我之前曾撰文解釋,我只是提出過以法達義作為法治的最高層次,實是其他人把公民抗命與以法達義結合在一起,成為了違法達義這說法。當違法達義在香港被廣泛引用,我也不介意被說為始作俑者,只是把違法達義看為公民抗命的另一名稱,涵義是一樣的,仍是包括非暴力及承擔罪責這兩個元素。但經過這六年的演進,因應香港的政治情況及民情的轉變,我發現公民抗命與違法達義之間,從理念上也從實際情況看,可能已出現微妙的區別。

      高壓令市民接受激烈抗爭

      最關鍵是因香港制度的不公義在過去幾年不斷惡化,不單民主發展之路被封殺,專制政權更運用法律及其他手段不斷打壓要求改變的力量。當公民感到制度的不公義變得越來越嚴重,他們對用來改變這不公義制度的方法,會有更高的容忍度,即使抗爭者使用了某程度的暴力。當人們已對警察及檢控部門完全失去信心,抗爭者不願承擔罪責也不會被認為是不合理。在一個專制的社會,不公義的程度越高,以行動去與一個不斷打壓公民社會的政權抗爭,公眾所能接受的激烈程度會越高。

      這也不是說抗爭可沒任何底線,抗爭仍是有原則的,只是抗爭者須符合的道德要求會較低。抗爭行動主要仍是為實踐公義,行動不能傷害其他人的身體及威脅他們的生命。唯一例外是當另一人的身體或生命受到真實及逼切的威脅,而當時只有使用對稱的武力才能阻止悲劇發生。

      若公民抗命是在接近公義的社會的抗爭原則,那麼違法達義就是在專制社會的抗爭原則。在2014年前,香港還能勉強說是接近公義的社會,在這之後,香港社會已全面威權化,故公民抗命已不再適用,違法達義(Justice through principled lawbreaking)從理念及實際情況出發,會是香港抗爭的主導原則,起碼會直至香港能有真正的普選。
      戴耀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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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739

      關於人喺道德嘅對與錯、法律是否需要存在有關對與錯等等呢啲問題,已經自公元前古希臘柏立圖三師徒時代一直爭論至今有二千幾年。

      我見唔到今次香港嘅社會運動,甚或你嘅猜測、質疑等,可以為過去二千幾年眾多法律學者對法律是否基於人性嘅自然定律去訂立嘅論述泛起一絲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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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地司法界後面有警察、有獄卒,你做啲違反我地套真理嘅事,我地就會令你以後生不如死
      先以硬暴力囚你三五七年,再用軟暴力令你出國旅行都唔得

      都係同一件事,不過唔似標少咁包裝到咁正義。法官們永遠都唔會睇到自己係暴力的。其實邊有人暴力得過法庭?你法庭話乜就乜,有冇人可以對抗到你地旨意?

      法庭真係仲衰過黑社會,黑社會收唔到陀地去拆完人鋪,起碼敢講係自己拆人鋪,而唔會講,請問當初你們拒交陀地的時候有想過後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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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Welcome to enter the purgatory for the the pathetic idio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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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2:22 不要普通法法庭,
      Comité de salut public 係好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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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下午2:22所以法不足以扶弱,能匡衛人心正道者,惟我黑衣?(老老豆豆,點樣入教,指條明路黎行下好w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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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2:55
      聖教廣大,無人不渡,記取聖訓,時刻在心。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不分化、不割蓆、不篤灰、不捉鬼」
      「兄弟爬山,文宣武嚇,連儂圍牆,火魔飛磚,黃色經濟,罷用國貨」
      小乘者:「資質高者,可入囹圄,燦爛人生,更加精彩。」
      大乘者:「建國封侯,安坐朝堂,遊轉國際,合縱連橫,立萬世不拔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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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仲有「白蓮神教,神功護體;信念不變,刀槍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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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30萬原來搵大主席同陳榮譽大狀去俾"法律意見"?
    自己人都要收咁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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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收皮啦。30萬叫貴. 你條友上次問一位SC 畀一份法律意見係幾時同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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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近年不斷與政打官司,並且屢次敗訴,他前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聲稱自己欠下政府5000萬港元訟費。律政司昨(6日)代表政府入稟高院提出呈請,要求法庭頒令郭卓堅破產。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7月8日在高院訊。
    郭卓堅前年向傳媒透露自己欠下政府巨額訟費,並表明自己「有錢畀」,更指該些訟費問題「唔使理」。他說:「最多咪宣布破產」,並笑稱「最好爭夠1億(港元),可登上世界紀錄大全」。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507/bkn-20200507163149574-0507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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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就算破左產,佢咪一樣出黎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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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在保皇玩嘢唔玩全套, 你申請咗佢破產, 梗係要搵私家偵探監視佢有冇違反破產令, 例如探的士或者出國旅遊, 有冇買名表. 你唔睇實佢, 剩係申請破產有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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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阿免哥, 講講啦!

    簽美國白宮d乜9聯署有乜拎野用!?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28731
    自6月抗爭開始,一直就有呢d聯署,乜9要求海牙軍事法庭制裁香港黑警:o) ,每次唔夠人數就不斷叫人入去簽,唔夠數又Hi向左走向右走哂人地老母,想問下簽向左走向右走完有咩用?過向左走向右走左咁耐有冇一次聯署係真係有用做到野?開始發覺d黃絲傻的嗎9,唔向左走向右走玩啦Hixx( xx( xx(

    覺得有用既人會唔會係傻向左走向右走左
    呢d聯署都唔向左走向右走知有冇認受性xx(

    :) 直頭無用

    安慰自己做左野囉
    唔係你想點[sosad]

    奧巴馬年代嘅產物,侵侵都唔知仲記唔記得有呢樣野存在[sosad] [sosad]

    將自己嘅該負嘅責任轉向其他人身上,等良心好過啲!

    精神勝利法!
    簽個名都唔肯,點對得住d手捉#fire#

    只從簽完, 就收到勁多 spam mail, 又叫我課金乜7, 就知道根本晒9氣! Z_Z Z_Z Z_Z Z_Z

    而家專心送頭搞選舉丫嘛,簽野呢啲遲啲先啦#yup# #y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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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早前向法庭提出私人檢控,控告一名交通警去年11月在西灣河近距離向示威者開槍,以及一名的士司機去年10月剷上行人路撞人,兩宗案件同於下月5日在東區法院開庭。

    去年12月許智峯發起眾籌,為5宗反修例期間的事件籌集訟費,包括去年10月荃灣有警員開槍、去年10月的士司機剷上行人路撞人、去年11月西灣河有交通警開槍、去年11月葵芳有交通警在人群中「打8字」,以及要求警方披露催淚彈成分並禁用,眾籌金額是330萬元,最終籌得350多萬元。"

    標少,呢D"私人檢控"最後會否成為笑話?
    兩單都係老屈人個喎...果堆"証人"出黎分分鐘被告暴動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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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去完街寫一篇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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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來仲有另一單:
      "被捕12歲男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5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消息指,男童與家人同住觀塘,在區內一間小學讀六年級,他曾涉及其他案件被捕,包括2018年1宗爆竊案,男童被指夥同數名少年到1名同學家中爆竊,其後被警方拘捕,需接受警司警誡,他亦因家庭管教問題有社工跟進其個案。至反修例活動爆發,今年1月中旺角有人以垃圾桶及鐵馬堵路,防暴警員於現場截獲2人,包括該名男童,他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至今年3月31日,831事件七個月示威活動中,一輛的士於彌敦道行駛時不斷響號及播音樂,車上乘客又將旗幟伸出窗外揮舞,的士被警員截停,男童當時身在車內,他與另外3人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捕。"

      12歲就案底壘壘,呢D真係"前途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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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本人發覺標少每一個觀點都是從一個又一個cone之上看世界的ha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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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 cone is bigger than your mo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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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 - 成功者的失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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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成功地使失敗者顫慓? 失敗地不能使他們認清事實? Whatever you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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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立法會開緊波!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30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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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主就是這様子,見怪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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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撇開政治不談,立會主席和非建制立會議員分別提交的兩份外間法律意見。兩者都認同上屆內會主席仍然是內會主席直到選出新一屆內會主席為止;但兩者對上屆內會主席所擁有的權力存在不同的觀點。

      標少可否評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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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唔識喎, 連法律顧問都轉軚。有時你想獲得甚麼意見就找個會給你這意見的外間資深大狀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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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對於國歌法國旗法呢類政治罪行,你會唔會用呢套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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