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29日星期一

警方反對下的遊行

在警方反對下, 上訴也失敗的情況下, 發生兩宗堅持遊行事件, 繼而非法集結/暴動的案件, 毛議員發蠻, 說《基本法》也說了香港居民有遊行權利,  批評遊行要先獲警方批准的荒謬, 前三兩篇也有人留言, 把某大狀在教協講解遊行權利的youtube連結給我看, 大狀也講了類似毛議員的論述。這方面的法律闡釋, 終審法院在2005年已討論過。該判詞全文的連結在此, 而中文的雞精連結在此, 有興趣登入去看。我談這一宗上訴, 是想指出, 法律上的字眼, 很多時不是望文生義的common sense approach。

2005年這宗上訴, 簡略的案情如下:

2002年2月10日, 梁國雄一干人等在遮打花園, 未經警務處長按《公安條例》批准下進行和平示威遊行, 在當時位處總裁判官李翰良席前受審後定罪(李官就是前些時有份聯署反送中修例的高院法官, 後來被馬大人召見照肺的, 他也是石棺藏屍案的主審法官, 審到一半誤傳患上胰臟癌病倒而終止審訊, 其後已康復)。被告上訴, 理由是警務處長限制遊行的權力違憲。2005年上訴到終院, 以5比4駁回上訴, 包致金法官一人持異議。終院審視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人權法案》和《基本法》, 裁定警務處長這權力並不違憲, 用上述判詞雞精版的一段, 可以最簡潔概述判詞的結論:

4. 和平集會的權利同時亦意味著政府有明確的責任,須採取合理和適當措施,以確保合法舉行的集會能和平進行。法例規定,擬在公路、大道或公園舉行而人數又超過30人的公眾遊行,必須在遊行舉行前通知警務處長,這樣的規定是合乎憲法的。事實上,世界各司法管轄區普遍都有這樣的法例,規定要在遊行舉行前通知有關當局。

不論是言論自由、遊行的權利或個人權利受法律約束是否合憲, 基本上都像本案所考慮一樣, 這些權利和自由, 並非無邊際的, 過去兩日的非法遊行以及之後的暴動, 不能用放大鏡來誇大這種自由, 至於個別人士干犯甚麼罪行和有甚麼證據, 我不去胡亂揣測, 也不會回應上一篇留言有人提出相關的問題, 以身試法的人應自己找尋法律意見。

在前兩篇有人給我一個警察踢脫被制服在地上的示威者的頭盔及口罩的影片, 問我的看法, 在上一篇幾位網友已刺穿經過加工影片的面紗, 這類東西不論有沒有人揭穿箇中虛假, 我也不會評論。若果以為在法庭審訊時可利用這類經加工的影片來抗辯, 小心變成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證。影片的authenticity一定會受到爭議的。在7警案的上訴判詞裏, 也有相關討論。

有時看到留言的爭論, 使我覺得, 像不去吃碟中一件完整的餅, 而去爭奪丟在地上的餅碎, 只見樹木不見森林, 有的東西, 是無需互相反駁的。一來事實基礎不同, 甚至事實也不掌握, 就缺乏討論意義, 二來固有立場牢不可破, 多談也虛耗光陰。上一篇又400多個留言了, 在版底要按"載入更多"兩次, 才可以看到全部留言, 我一早就掉隊了。這一篇本來想在昨晚寫的, 因為看到有留言問在警方反對下也去遊行的問題, 後來打消念頭, 就是不希望因為香港的現狀亢奮/氣憤, 否則自己也變成在地上搶奪餅碎而忘記了碟中的餅。諸君, 沉澱思緒, 不要被網上流言牽着鼻子走。我是逃兵, 沒有資格多講, 香港靠你們了。

543 則留言:

  1. 《基本法第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保障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和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
    《公安條例第13條 對公眾遊行的規管》當中, 有「不反對通知(書)、30人」的規定, 就是需要的「依法」.
    毛孟靜之「流」, 枉為「立法」會議員.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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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有那一班在妨礙警察執行職務的議員, 他們勸不到暴徒就應隱身而走, 還有甚麼資格做調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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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班議員阻差辦公简直是一班戲子!
      標少恭喜你選擇自己想過的生活,眼見對著這班當中有律師的,實在受苦又受難,日日嘔茄都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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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記者、議員、社工, 奉旨三人組.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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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141: 那幫議員有人民的授權 黑警有什麽的? 來自支那的祝福嘛? 呵呵 笑死兔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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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調查委員會條例,12章 (2)在委員會席前提供的所有證據均享有絕對特權,提供該等證據的證人,無須因該等證據而在任何訟案或其他民事法律程序中負上法律責任。

    是否表示作了證就能「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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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或其他民事法律程序會重新引入證據,沒有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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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能說他們在調查委員會中的證言, 不能在其他訴訟中作指證他們的證供, 若果另一證據, 一樣可以用來指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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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居住的悉尼就有這問題, 這裏的ICAC雖然成立時向香港取經, 但政黨怕自己落鑊, 所以賦予ICAC很少權力, 不能像香港那樣上門拘捕錄取口供, 調查覺得有需要就成立Royal Commission來聽證, 被傳召作證的人沒有緘默權, 問乜就要答乜, 問到有料到時這些證據又不能用來指證, 因為infringed the constitutional right to silence, 所以是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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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另外, 若作證的人會被問及會自行入罪的問題(self incriminating), 調查委員會主席會提醒他/她有權不作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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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當日南丫海難,海事處副處長最後被告,係因為遮咗報告書就告得?
      同埋如果今次告人,都係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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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1:51
      //提供該等證據的證人, 是否表示作了證就能「特赦」?
      不是「人」作單位, 是「證據」作單位, **出一件, 廢一件**, 對該「人」來說.
      *
      目的是調查真相, 或釘大鱷比較重要, you, small potato, 快嘔!
      所以警頭誓死反抗.
      *
      監警會連直接調查能力都無, 只有觀察員, 所以我話林鄭、李家超講大話.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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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得了吧 都什麽時候了 還在歇斯底里地製造着 支那香港 係一個法治之地的 虛幻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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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咁你依家仲有冇做?你仲做落去就累捏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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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Keith Kei@1:27, 遮蓋報告是因為被遮部份涉及日後的刑事檢控, 刑事檢控不是採用海難聆訊作供的證據. 而是獨立於聆訊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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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仍然希望標少繼續幫忙分析香港形勢/相關法律
    希望能長一點知識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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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逃兵,那樣才像樣,看事物更加清澈透晰,膽大敢言,為公義發聲,帶領我們這班迷途小羔羊行走當行的路。halleluj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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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周公帶領我去夢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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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同樣是逃兵,標少提供是法律意見和觀點等, 而且提供實際案例參考。對普通市民好似我呢d 有很大幫助

      但係又見到另一d 香港逃兵 楂住外國護照又身在外國 對香港問題指指點點 而且大力鼓吹香港人暴力抗爭。

      兩者差別非常明顯啊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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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嗯. 不應該抗爭 應該撅起屁眼 自己掰開屁眼 讓支那共產黨狠狠地肏. 呵呵 支那賤畜的思維.

      heh i wish u will . J da ass bit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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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他媽的讚,你由得我們被支那共產黨狠狠地肏,那是支那賤畜的享受啊,與你活該何干,滾回你的巢穴幫其他免盟撅起屁眼,互相掰開屁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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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33 我又不是來幫你或者你這類支那賤奴的 我是來幫真正反抗支那的勇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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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吾好意思,那我只是說了個結局給你收皮啊.
      你說的過程眾人皆知,不需多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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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那做假影片不是拿來抗辯,而是用來散播仇恨。有些人天生就能損人不利己,但大多數人類對於傷害同類/生物都會感到本能上的抗拒,他們需要一些理據去支持自己的行為,復仇就是一個很好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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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連登教唆自殺
      https://forum.hkgolden.com/view.aspx?message=6918459&page=1
      https://amp.lihkg.com/thread/707895/page/1
      https://evchk.wikia.org/zh/wiki/%E7%99%BD%E9%A6%AC%E5%98%AF%E8%A5%BF%E9%A2%A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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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群眾下失智

      https://scontent.fhkg3-2.fna.fbcdn.net/v/t1.0-9/67238343_10156874627810892_8872004198342852608_n.jpg?_nc_cat=111&_nc_oc=AQmDaqF95A3ngbo-Ah8gXp_SIXLhTtkWLrS5EYGn99sqzTUnMQqNJg158V_E-uN1JHg&_nc_ht=scontent.fhkg3-2.fna&oh=925750becbd5d19e785a875103585482&oe=5DE06451


      https://scontent.fhkg3-2.fna.fbcdn.net/v/t1.0-9/67353119_10156874630595892_8227430285541638144_n.jpg?_nc_cat=102&_nc_oc=AQlO6dim4RPlT9M1-DRuB4k4xa1uqchYf6HiD-gNuJXIL1FWjt6zZb1x_5Kjj-lKkp4&_nc_ht=scontent.fhkg3-2.fna&oh=eeb683c489c8c0f36c073fcaf4d3dc6d&oe=5DE49D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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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今午港澳辦的記招絕大部分香港人當唱歌, 以為只是黨八股, 但一句已過底線, 熟老共習性意思就是不會客氣了,言詞根本是授權警察平亂了
    恐怕焦土派狂熱份子期待中的開槍殺人恐怕會發生, 只是不是解放軍而是香港警察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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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警察同暴徒打得有來有往只係 臨場指揮官畏首畏尾做成

      只要落柯打: 打大力O的, 拉到人就索起, 阿爺背書保你無事

      警察可以完全碾壓暴徒

      暴徒完全係手無搏雞之力既廢柴,
      仲記得當人撞立法會大樓道門,
      我自問坐幾十年OFFICE坐到骨都脆既伯伯都有信心撞得好過佢

      完全無開槍無解放軍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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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自問坐幾十年OFFICE坐到骨都脆既伯伯都有信心撞得好過佢
      相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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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會造件黃加紗盔甲自殺式直插衝入,左右鼠輩式推進再打下兩個筋斗,之後跪低自首,舉起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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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有睇片比較外國防暴表現,港警可以説是非常pro,克制,有裝備,有戰術,绝對有能力,差在是否真想置暴徒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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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2019年7月30日 上午11:17

      //我自問坐幾十年OFFICE坐到骨都脆既伯伯都有信心撞得好過佢
      相當然//

      攻城車重點在於個頭夠硬夠重, 連呢丁丁既知識都無, 唔駛想都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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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Dogdogchi多謝意見提供,下鑊升级傑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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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淘個又重又硬的, 不可以現場製造啦
      下次食肉糜, 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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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還有香港人不要天真認為罷賣飯盒食水給警察, 什至醫院罷醫警察可以嚇退警方
    中央開了口支持, 就絕不只有咀巴

    美國CS彈不供貨, 阿爺有
    裝備壞了修不了, 阿爺有
    沒水沒食物? 駐軍拿出戰時自熱食品加野戰餐車, 一定填飽肚子
    醫生罷醫? 受傷警察直入解散軍醫院

    只是這麼玩, 全香港有排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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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日聲明一出,好多人想又傳左好耐既林鄭下台恐怕不會出現了

      而且明確支持警察果斷行動,唔似張健忠無啦啦出來代人道歉
      當然咁樣有阿爺支持 對警察士氣 甚至物資上都起到一定幫助
      但可惜既係呢場内鬥至少要繼續多一段時間
      而香港人本身既撕裂 應該永遠都修補唔到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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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還以為會出結糞菌 結果卻是兔兔脫了褲子 卻沒地方肏. 呵呵

      支那慫了 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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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香港不是只有反政府/仇警的市民,而支持政府的、撐警的市民也不是只有「五毛」(收錢做事)。
      有人聲言拒絕服務警察,又會有另一班人聲言拒絕服務黑衣示威者/泛民政客/暴徙。而在現實中商家只會為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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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畜兔何需脱褲子 開大個死兔口有咁大擘咁大 一大堆結糞菌淦粗塞進你的口袋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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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沒有看足本幾個鐘頭的直播, 但有幸看到某位[戴罪在身]的”年青”議員在上環搶在鏡頭焦點, 用大聲公叫警察不能前進驅趕時, 似乎忘了梁前輩國雄先生這判例 , 當然也忘了”不反對’ 和”反對” 是有點分別的….他可能見另一位”年青” 議員鄺大神在元朗這麼威風 , 所以[不甘寂寞], 有樣學樣, 想搶回一點光環…..

    警察先生也算好人, [有言在先],只警告他可能受拘控 ,並沒有推, 更沒有打. 此議員可能聽了旁人指點, 退下去了…..(東方的直播沒有追拍下去, 是否真的退下走了, 不詳.)

    [不反對] 與 [反對] 是否真的”無分別” ? 又是否如很多人說的 “名不副實”, “名存實亡” ? 看官就好好看下去罷…..港澳辦要說的都說了.

    將來別謂 [言之不預] .

    Billy Je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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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當然 誰能和BJ來比 比條狗還乖巧的BJ 盡顯了支那種族的奴性和卑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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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兔兔卻是爲推翻恐怖政權 香港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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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睇得LIHKG多好易傻

    終於一拳打落廢老下巴度
    https://lihkg.com/thread/1382981/page/1

    每日都好想打人
    有時想斬人

    你好適合做前線,你點樣克服呢種想法,始終唔係成日有人比你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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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整天想打架的人何不學曹星如參加拳賽?人家打拳打到名成利就。(可能他們的力量僅夠出一拳而已。)
      如果這一拳不會為人生帶來美好的改變,那還是省力不要出拳,免得害人害己,一無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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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邊個先郁手就邊個輸,仲要打完分分鐘要坐監,班傻仔當左自己係皇帝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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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班傻仔當左自己係皇帝咁...//

      拉登仔o米話自己返唔到轉頭,
      只有推翻土共
      成立港獨政權, 先可以逃過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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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著草求庇護而已
      好彩就德國、美國, 唔好彩就台灣, 二等公民, 舊電池, 陰公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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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午11:17
      咁都岩
      政治就一人讓一步
      革命就直到對面收皮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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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咁浪漫, 對面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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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下午12:38

      都一樣,一方被另一方收檔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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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0zvv5f8p2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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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357497/728%E9%9B%86%E6%9C%83-%E4%BF%A1%E5%BE%B7%E4%B8%AD%E5%BF%837-eleven%E8%81%B7%E5%93%A1%E6%8B%92%E8%AD%A6%E5%85%A5%E5%85%A7%E8%AA%BF%E6%9F%A5-%E5%BE%8B%E5%B8%AB-%E9%9C%80%E6%90%9C%E6%9F%A5%E4%BB%A4

    從網上片段可見,大批防暴警察掩至信德中心7-eleven便利店,指懷疑店內有人參與非法集結,要求入內便利店。便利店職員阻止,並要求警方按公司要求申請,「你要聯絡保安部,呢個係舖頭規則。就算睇CCTV都要有保安部同意,先可以入呢間舖。一係你打上牛奶公司。」

    防暴警:依家我再一次畀警告你

    防暴警一再要求入內,並警告便利店職員或涉阻差辦公:「依家我再一次畀警告你,如果我要入嚟執行我嘅警察職務,而你係阻礙我嘅話呢,你係干犯阻差辦公既罪行嘅。」又稱「我哋係要攞身份證呀。」職員強調願意警民合作,但公司規定警員入內調查,需由公司保安部主任陪同,或有法庭搜查令。
    有防暴警員探頭強行進入,又強行拉開店內人士口罩。對於警方警告便利店職員或涉阻差辦公,法律界選委、律師黃國桐強調,拘捕與搜捕大不同,警方拘捕市民需要有證據並有特定目標人物,而且持有裁判官發出的手令,才能進入任何單位搜查。對於警員指控便利店職員阻差辦公,他認為警方此為「搜捕」行動,不論便利店有否落閘,均屬私人地方,入內必先得到便利店同意。

    黃律師是否傻左?入去拉犯都要法庭批既話,以後殺左人後入去7仔咪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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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屋拉人係一個 Marginal area, 殺人犯與呢單, 容易在界線的對立面.
      殺人犯CASE強行入屋, 通常理由是屋內人都有危險.
      *
      呢單, 女警都只係話「執行職務、調查」, 連「逮捕」都無出口,《警隊條例》第50條也不能應用, 入屋不知從何談起.
      調查太空泛, 你明的, 有權不合作是常規.
      E.g. 女警宣佈逮捕一位指明人士, 理由便強好多. (IMHO, 未至有權強來, 除非7.11有後門)
      E.g. 警察經這舖位往後街簽簿(執行職務)是捷徑, 於是可以強行經過, 真係大鑊!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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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535
      照你思維,警察即係大能晒,所以可以入去?
      係示威者,所以行街都可以隨意搜袋?
      係示威者,所以就可以隨意破門入屋?
      警察就係以為自己大能晒,故意安插罪名,嚇市民就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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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女警可以話要拘捕疑犯,不過入左去最後搵唔到,咁咪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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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句警察做野就有特權,通行無阻?大地任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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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上果D匿名友,如果你覺得有問題,大可以去投訴,甚至去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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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巴巴先生一貫不深思熟慮
      匿名友並唔係便利店人, 係討論人
      討論人已經KO左你, 洗咩JR?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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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啲示威者佢哋知唔知,佢哋而家係間接幫警察增加權力。

      以前冇人敢下命令放催淚彈,變成而家好平常。
      朱經緯打一棍就要坐監,而家打爆頭都冇事,警棍唔好改袈裝就得。

      不過這是應該的,以前是太軟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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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9:33
      //女警可以話要拘捕疑犯,不過入左去最後搵唔到,咁咪冇問題。
      講大話係累積紀律問題, 儲埋儲埋就畀人話黑警.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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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係 7-11 嗰班人眼中,早已是黑警,如果唔係唔會少少方便都唔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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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7-11啲職員驚冇手令下俾警察入去之後會俾人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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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ass 都show 唔到,只係不知明人士
      一個唔好意思,有班冒警人士,走入鋪頭拎走晒D貨咪仆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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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0:10
      //係 7-11 嗰班人眼中,早已是黑警,如果唔係唔會少少方便都唔俾。
      未必, 呢單十居其九上頭已經交帶過, 所以店員叫警察打的電話直接清楚, 毫不猶疑.
      店員並不重要.
      經過沙田商場管理處被群眾批鬥事件,「上頭」一定知道「應該」點做,
      In a sense, 管理處「早知黑衫背後是暴徒」, **不能得罪**, 一定要交帶鐵律, 否則明天你個場雞犬不寧, 肯定是下一個目標.
      *
      大家靜一靜諗一諗,「黑警」恐怖, 還可以避之則吉; 「暴民」恐怖, 已知不斷開發目標, 群眾鬥群眾, 有舖, 避無可避.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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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7-eleven便利店的職員如果不嘗試阻止警察進入(不論真心與否),翌日全港的7-eleven就會被貼上「連儂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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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負責任店舖的上頭大概一早已與警方合作,保障員工性命和掌握應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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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還有IFC的經理直接對防暴警表示這裡不歡迎警察進入,又是否阻差辦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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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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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便利店呢單的問題在於警民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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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1139咁就易辦事了,各位商舖界別如果不歡迎警方入內追捕預早通知是最湊巧的方法,省卻警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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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鏡中人朱顏瘦2019年7月30日 上午10:31

      7-eleven便利店的職員如果不嘗試阻止警察進入(不論真心與否),翌日全港的7-eleven就會被貼上「連儂牆」。//

      問題重點係警力受到議員/傳媒/港豬限制, 未能對市民提供有力保障, 市民唯有向惡勢力屈服

      香港, 究竟可以無ICAC, 定可以無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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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就由得班港豬嚎...哭泣叫死啦!
      人民皆兵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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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218
      誰是警察,身穿警服就是警察嗎,那苗僑偉也是警察吧
      是不知明惡霸想入店搶劫吧,便利店職員保護貨品市民免受惡霸侵害
      值得一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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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71280-20190730.htm?spTabChangeable=0

    又玩阻車門,唔知警方有冇睇標少上一篇,直接拘捕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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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家有個遲到理由,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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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平時車廂極度擁逼時九龍塘/金鐘等站因車門受阻而要關門4-5次才成功可算是每日都多次發生的,如果每人只是阻到車門1-2次,其實舉證上有困難。反而呼籲別人這樣做有可能構成煽惑公眾妨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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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了上篇又如何 ? 邊個夠膽動他/她們 ? 港鐵職員 ? 警察 ? 要幾多個執法的去對付一個阻車門的?

      [我是逃兵, 沒有資格多講, 香港靠你們了。]

      [靠你們] ??? [靠他/她們] ? 看看現場受訪者的表態罷, 有多少個會說不滿的說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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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家有個遲到理由,爽啊
      我落咗車,食埋早餐,先轉巴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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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無他既,遲返咪遲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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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先不說這些人阻礙了其他人甚麼,就阻車門閂閉、按緊急掣的行為來說,這些人其實是相當自私的,為什麼要強迫他人參與這種所謂抗爭的行徑,有詢問過其他乘客可讓你這麽做嗎?口雖說民主,行為卻是背道而馳,撫心自問,真的找不出可以支持他們的理據,更遺憾的是還有一些人仍要維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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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不說”切割’ 的切割…..

    也沒有細心的去追看這幾次的遊行事件, 但每一次的”直播” 倒是有看開首那一段.
    看完之後, 倒有[一蟹不如一蟹] 的感覺 .
    用電影語言來說, 7.21那一次是超級大製造 , 很多重量級的超級巨星都出來了, 連大老細也在其中, 走在最前頭 : 認真不惜工本, 也不惜身.

    跟著來的7.27 和7.28兩片 就不一樣了, 來的都是奀星大咖和新進議員, 沒啥看頭…公道點說, 雖然這幾個小將都很賣力 , 也是[聲嘶力竭] 的落力演出, 但效果就總有點….. .

    超級巨星們還甚麼不出來呢 ?

    [有啊 ! 我們都在背後支持啊. 也出來為他們這些前線的小將大聲譴責那無良的政府啊….]

    說得[理直氣壯], 非常的[義憤填膺]….果然是政壇”老”將, 羌永遠都是老的辣.

    事件果真如此?

    ??????天知曉……………..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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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回覆
    1. 沉默要好高修為至做到,並不適合普羅大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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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雖然我支持言論自由, 但其實, 要平息任何東西, 最好的方法是沉默]

      這種說話 , 前不久就有位"匿名" 提出過, 可是當時先生並冇贊同 , 也沒和議 [要平息任何東西, 最好的方法是沉默.]

      請好好回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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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細,沉默?今時今日no work la,永久有力的係有理據
      發爛渣矛餡冇人會服,仲有好多表面present到好有point,實在乜秋都冇
      時間證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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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要平息任何東西, 最好的方法是沉默

      太空範了,能被攻擊點很多,不能放諸每事皆準,舉個極端例子,被性騷擾也要沉默?
      借用小時老師親傳功法: 運用之妙,全乎一心
      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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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對,最佳方法係叫其他人沉默,自己繼續狗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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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被性騷擾也要沉默

      試過,是害怕他們侮辱回敬兼带恐嚇行為

      隔離村珠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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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呢個朋友的個人感悟, 都係算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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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50: 你以為自己很聰明 卻不知道白白浪費了自己的生命 無所事事 以為苟且就能偷生.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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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本報訊】化學和物理成績均相當優異的中四男生,今年初遭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搜查寓所,被搜出藏有胡椒噴霧、氣槍及具爆燃效果的硝化纖維素等,他昨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爆炸品及違禁武器共三罪。控方於裁判官提問下透露,沒證據證明涉案武器將用作違法或傷人用途,裁判官認為男生十分年輕,要求控方再尋求法律意見,考慮會否用另一種方式處理。裁判官更斥負責案件的O記主管工作態度粗疏,浪費法庭時間。
    記者:陸羽平

    控罪指被告(16歲)今年2月20日,在西灣河太安樓某單位內藏有一支胡椒噴霧、一支氣槍連六個彈匣、兩支電槍、一袋86克粉末含硝化纖維素、101支電火柴、一個無線發射器、一個無線接收器、三把彈簧刀及一把重力刀。東區裁判法院總裁判官羅德泉昨下令將案件押後至8月6日再訊。

    辯方求情指被告學業成績全級排名第三,物理及化學科名列第二,為射擊學會會員,並向法庭呈上被告的成績表及親人所撰的求情信。

    控方案情未有透露警方如何追查到被告藏有槍械及武器,當日早上警方持搜查令進入單位搜查,當時被告亦在屋內,涉案九款違禁品則在被告床底及電腦枱底下找到。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從內地、網上及不知名氣槍店購入違禁品。

    控方指,胡椒噴霧會釋放有毒物質,令人的皮膚、眼部及呼吸系統感到灼熱;硝化纖維素則具爆燃效果,可點火燃爆。被告曾向警方透露,曾於家中兩度燃起有關粉末,以作實驗用途。

    官轟O記主管粗疏
    案件主管為O記D2組第二隊高級督察龍善珩,總裁判官羅德泉打算審視控方的武器化驗報告時,卻發現沒有報告撮要,他透過主控追問龍善珩:「你係認真咁做嘢?就咁將一叠嘢放上嚟。你係做嘢?咁粗疏!」羅官更將整叠文件用力擲到枱面,問:「龍幫辦,係咪啊?」

    龍解釋因上周五才收到律政司的法律意見,當時方知被告已定於昨日上庭答辯。羅官反駁文件理應一早預備好,又詢問辯方是否已收到文件。龍立即將文件交給辯方,羅官見狀再斥他:「龍幫辦,你期望唔畀對方,對方就會知?啱啱先畀,嘥晒法庭時間」。最終羅官給時間予控方整理好報告撮要,才繼續審理案件。

    案件編號:ESCC496/19 //

    又警拉官放?難道管有1支長槍型氣槍連6個彈匣、1支胡椒噴霧及2支電槍、68克內含硝化纖維素的粉末、101支電火柴、1個無線發射器及1個連同2個電池的無線接收器、3把以彈簧出刀刃的刀及1把重力刀也可以ONE/BO?Peter Law是黃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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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昨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爆炸品及違禁武器共三罪//

      相信羅官祇是想小心處理量刑!總覺得被告是求學做實驗心態,並非暴徒、破壞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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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49: 唔該 唔識野就收聲 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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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71226-20190729.htm
    梁天琦寄語港人:勿讓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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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見名已經罷睇
      梁天琦寄語港人:勿讓仇恨....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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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梁天琦寫的很有道理:

      //政治工作不只要令支持自己的人,繼續支持自己,更要令不支持自己的人轉為支持自己,改變想法,假如希望社會能夠寬容看待被論定為「暴動」的「暴徒」,接納這些無權者的諫言,也必須警惕每一言一行,到底會更接近目標,還是距離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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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敢問離甚麼目標距離遠近呢
      港獨、武力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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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開竅了,出來以後會更適合做政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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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琦琦本身有極高的政治智慧,其言論及文章都經過深思熟慮...
      如果佢加入建制,肯定會平步青雲,可惜佢走歪了路...變)智慧型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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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下午3:01,

      所指梁天琦有道理的是:

      無論你在那一邊,做政治家要認清目標、爭取支持、警惕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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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想問下大家, 認為推港獨既(不限梁天琦), 港獨是目標還是手段?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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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R
      答:港獨有無限虚幻目標+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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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獨D吾獨D,吾全獨得曬可以嗎?
      其實覺得應該吾難可以獨D吾獨D,只要上下一心,不過依家四分五裂,又浪費時間了。
      鬼整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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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既係手段又係目標唔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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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因為我自己覺得好簡單, 擺成目標者, 唔係天真就白痴
      所以係手段, 期間混水摸魚
      但明明咁簡單, 點解又有人落疊?

      傳銷! 未爆前自己都有著數, 支持! 支持!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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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R君,
      我都系個句,運用之妙,全乎一心
      民陣夠多次公開否認港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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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依家人家已經借題發揮兼開大,去到執住元朗無义便,新城市咬甩手指當自衛種種不同橋段去博取不同立場片面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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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嗰個岑頭出來個樣似揩完草咁,咀唇黑黑,眼圈深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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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C
      邊句? 如果係「開竅了」, 哈哈, 我會叫你咪吹
      目標還是手段? 起碼有個入路, 我係INVITE討論, 唔係叫開估, 咪故弄玄虛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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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民陣否認港獨為入閘.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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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R君
      "運用之妙,全乎一心" 是對應 "港獨是目標還是手段"
      又想起陳近南跟韋小寶的一段對白,大約是 "同蠢的人要說革命,同聰明的大可開門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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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C
      第一行, 就係啦, 沒有提供討論上入路, 只千山萬水後的結論而欠千山萬水, 仍然只是混水摸魚
      第二行, 同意, 我是「混水摸魚派」, 會同意陳近南, 但這是另一個GAG, 不能認真對比原本的問句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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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嗰隻野兔擺明係港獨,就算吾認港獨都係港自治嗰味嘢.

      刪除
    20. 睇連登他的粉留言,就知港獨是目標。
      ===============================
      想比更多人知道其實而家呢一刻基本上得番香港獨立呢條路,
      我知好多人未準備好,我知而家急唔黎。
      但係想大家思考下,種下一個思想,唔好屌我住。#adore##adore##adore#

      而家就算有真普選其實都係under中共!!#fire#
      咁唔通去到2047再抗爭過咩,西方國家都出唔到手幫你地。
      因為白紙黑字寫明50年,西方國家唔好話出手,連發聲既正當性都冇啊#k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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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叫得「一人一票雙普選」,中央已經定性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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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1:16
      無啲咁既事, 一人一票雙普選是到位、或者快到位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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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之前話真普選,依家話雙普選?究竟玩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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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警察對被制服示威者踢頭既片段睇過好似都幾清晰,有無人可以分享多次標少聲稱被加工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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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分唔出加工唔加工, 但可以不依賴是否有加工, 而分析出個人結果,
      氣氛、及片段中相互動作, 顯示踢頭不合情理.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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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题已經講左//在地上搶奪餅碎而忘記了碟中的餅//
      再討論冇意思,況且警方已經澄清

      【上環衝突】警方否認警員腳踢被捕男子 無拒絕救護車進入示威區 https://today.line.me/HK/article/e3BzYK?utm_source=wash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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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咁姐係唔知有無加工?呢個標少講到真有其事咁,搞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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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錯在斷章取義,你要睇標題全文,自己睇完理解完都吾明再找個語文能力較佳幫下你,都堅持的就去做你認為正確的事。
      會尊重你時間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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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下午206
      防警首先用手粗暴扯脱口罩,口罩剛落在他鞋面上,他然後用腳踢走口罩,當時我也在場,但在影片中看上來好像踢向示威者頭部,其實是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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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3:32
      咁兩條片有無邊條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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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似係良心記者出場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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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標少聲稱‘網友已刺穿經過加工影片的面紗‘,我淨係想知詳情係點姐。若果講完之後又話討論無意思,咁仲有啲咩嘢係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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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標少從影片的authenticity,無興趣討論這個題目既。
      我較喜歡從科研方向想,上一篇匿名留下的link:

      PS加工屈警察

      高清, 真實片

      FB內也有人估計加供的方法。我總括一下可行性:

      1. 把影片轉為低解像度,矇花影像
      2. 把影片播送速度稍微加快
      結果是讓人產生錯覺,如魔術師的掩眼法,看起來像是腳踢頭,其實是手來的,用手除掉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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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用心良苦剪輯,真有心啲打靶,正死仆街折墮冇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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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PS加工得好差,矇矇矓曨朧,鏡頭郁來郁去,睇左幾次個腦都組合吾到。
      食貢多枱底餅碎冇益腦生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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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我都係咁諗, 如果有所謂加工, 只係掩飾, 不交出全面證據, 減清、扣格, 沒有寫上新資料, 或搬動'物件',
      所以不能改變影片描述'事實',
      我係不嬲見唔到踢頭, 以刑事'沒有合理疑點證明有'立場, 不能.
      以民事'相對可信'立場, 已分析超越, 沒有踢頭.
      作弊者無功而回.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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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黃媒一向策略,指控賣頭版,警方澄清就內文細細段,或加學者指仲有疑點。

      大部份人不會留心睇片,抹黑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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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記得有人大約話那警察戴了護踭,被誤會為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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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空見識外國警察的專業,記者的專業

      https://youtu.be/rJaiUINXyiY


      https://youtu.be/O3eKvFCa5ao


      https://youtu.be/Cg4UCxyc-H8


      以上影片高清質數,方遠十里都唔見記者係警察前面阻义住晒,專業就係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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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香港盛極必衰, 符合自然規律, 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Unknown2019年7月29日 下午2:10
    1997年時,成個珠三角9市gdp不過香港的80%左右。到2018年,珠三角9市gdp已經達香港3倍有多,深圳、廣州已經追平香港,人均gdp從不值一提已經到香港一半。香港內耗多10年,廣州深圳人均gdp會追平香港,香港內耗20年,成個珠三角9市人均gdp會追平香港,總gdp會達到香港10倍。


    Ben12019年7月29日 下午5:55
    同內耗有咩關係呢?香港從80年代已經係大陸最大外資,今時今日仍然係國企最大集資地方。2千億基建投資,你認為融合得唔夠?


    Unknown2019年7月30日 上午4:17
    內耗當然有關係,本來要20年,15年就死直。香港最大的資金來源已經係中資,香港依個金融賭場,籌碼同賭資都中國都占大半,邊日想將賭場開去第二個地方容乜易,尤其2027年中國gdp會超過美國,2030年甚至會達到美國的兩倍,人民幣想唔國際化都唔得,如果計埋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及高科技陸續追過美國對人民幣的溢價作用,可能會更快。20年後香港收小皮係大概率事件,會唔會收大皮,要睇人民幣國際化後,金融賭場會唔會俾收翻,香港內耗會係一大主因。


    Unknown2019年7月30日 上午4:19
    2030年筆誤,應為2040年,唔使等到50年不變的2047年


    Ben12019年7月30日 上午7:58
    国企係香港上市,係香港提拱咗資金,not the other way around. 呢個唔重要,我想講係你所謂"內耗"從冇停止香港融入內地。金融如果大陸敢開放早開咗,唔會因為你有冇內耗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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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4455/4811191/

    遲早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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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名單咁熟口熟面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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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在被控可囚終身的傷人17也獲保釋的先例下,Don So不給予這4位被捕人士保釋似乎難免受批評。申請High Court bail並非沒有機會成功。Bill Siu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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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除非被告紀錄差, 按理可給予保釋, 附嚴苛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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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應該係個官審度了時勢, 知班靚會做"英雄"有關.
      原則上應該可以保釋, 唯不能到示威現場, 等同不能回到案發地點、接觸證人的慣例.
      越叫越唔聽話.
      *
      我係呢班友, 今時今日是公民對抗show, 沒有界線, 越衝擊越英雄.
      我會未審前更有機會積極參與, 戴光環的領頭羊, show武器, 在第二行衝, 朗拿度受保護, 你吹咩!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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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佔中後的終審庭新判刑指引終於可以登場了...
      睇黎老爺真係用新判刑指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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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而家係保釋申請,判乜鬼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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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巴巴先生, 可否說明引用那一單案件 ?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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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BF%8D%E7%84%A1%E5%8F%AF%E5%BF%8D-%E5%BE%8B%E6%94%BF%E5%8F%B8%E5%88%91%E4%BA%8B%E6%AA%A2%E6%8E%A7%E7%A7%91%E5%BE%8B%E5%B8%AB%E5%85%AC%E9%96%8B%E4%BF%A1-%E4%BF%83%E6%94%BF%E5%BA%9C%E6%98%8E%E7%A2%BA%E6%92%A4%E5%9B%9E%E6%A2%9D%E4%BE%8B-%E6%98%8E%E7%A4%BA%E5%85%A7%E9%83%A8%E6%9C%89%E6%94%BF%E6%B2%BB%E5%A3%93%E5%8A%9B/

    DOJ刑事檢控科檢控官表示「在這時期無論外界以至內部都給予同事很大的政治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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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近排咁多相似的橋段出黎既,做假味道好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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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泛民一味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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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泛民日日傳播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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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哇~ 哇~ 哇~ 吹咩風?
      少數有尚方寶劍、金鐘罩特權人士, 喊騷擾?
      *
      基本法第六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
      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喇!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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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都覺得檢控原則照守, 檢控與否由上級countersign, 要參加遊行照去, 只要不違法, 不和違法者混在一起, 恪守中立原則, 警方索取法律以專業態度審視, 就不應有政治壓力。但我有點擔心, 因為公開信提及市民的訴求, 其中一個是不檢控衝擊人仕, 有與身份妥協之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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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檢控官大哥們,開名喇。
      唔係點安排你地避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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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消息:廉署主動查元朗事件有無警員涉瀆職 2019-07-30 HKT 17:52

    消息指,元朗7.21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後,廉政公署高層提出主動調查,並決定成立專責小組跟進,調查方向主要是有沒有警務人員涉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有不願透露身分的商戶表示,中午有廉署人員調查,要求提供閉路電視片段。

    本台節目《鏗鏘集》日前取得多條閉路電視片段,顯示當日傍晚6時許開始有大批白衣人聚集鳳攸北街,到晚上近8時半更有近200人前往鳳攸北街公園方向,有人揮舞手上的籐條。由晚上9時半至10時半期間,至少3次有警車經過鳳攸北街,警車只是經過就離開,不見警員落車或採取行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不揣測廉署是否已掌握證據,但綜合傳媒片段,顯示整件元朗事件非常不尋常,認為廉署有合理基礎調查,相關人士如果無合理解釋而蓄意不履行職責,就可能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

    隨時再引爆警廉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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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查出嚟 到時個結果又係令人滿意 咁咪又係嘥鳩曬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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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出更表,紀錄,查完分分鐘又係無下文...
      班黑衣又話想圍廉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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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雪糕佬不是標榜“廉署保密,密密實實”嗎? 平時披露受廉署調查人士資料刑事罪行來的,怎麼內部決定主動調查 會有消息人士公然放料? 公然犯法打擊警隊士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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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咁係唔係要查埋最近咁多次非法集結,點解拉咁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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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不會,上次7警,內部支持不多,因大家都是行家,知道超出分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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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昨晚西上環之戰,警察和示威者對峙駁火足有 4 個半小時,從高速公路打至橫巷窄街,從天橋射擊演變成搶奪高位互相突襲,從大抓捕到運用火種作為武器。催淚彈從警方的槍枝四方八面射出來,有一刻記者也感到麻木,只能調整心態,「讓子彈飛」。

    戰線在香港島西邊開打,長達 1.5 公里。每一場抗爭的特色,皆與社區衍生一種微妙的化學作用。中上環是香港最老的社區,有不少海味店和小吃店,舊唐樓民居密集。沿山而上的斜路更是一大特色之一。

    現在警察和示威者,產生了一種病態的依戀,相生相剋。整個下午,千計遊行人士湧出港島不同區域的馬路,銅鑼灣、灣仔,但很快,大家都知道,只有西環中聯辦附近才駐重兵,示威者於是像潮水湧向西環,由於臨場調動,沒有像之前行動般有大量物資支援。

    示威者現在會就地取材,只要有六角匙,紙皮,膠瓶,就自制盾牌,或從路邊拆毁路牌。但我也看到站前線的年輕女孩,拿起一把粉紅色帶碎花的摺傘,反起支架就是她的武器。

    某程度上,運動已經變成一場「士氣」而不是「武器」之爭。有幾幕,數十個示威者藏身漆黑橫街,以兩邊建築物為掩護,我走近,震耳欲聾的是自我激勵士氣的聲音:有人拿着鐵枝毃打馬路,有人毃打空的巨型水瓶,有人以擴音器發出高低音頻如警報的聲音,夾雜着各式廣東話粗口,催淚彈的餘煙之中,示威者以綠色激光和大光燈射向警察。就算裝備不足,但只是氣勢也奪人。黑色的人影,背光的陣營,好有一種神秘的魔幻力量。

    警察呢?有人說,早前還覺得有些警員臉帶失落。昨晚,卻保持了隊型,手起刀落,速戰速決。他們學得很快,警靴上包了透明膠紙來防滑(示威者會在地上灑油或波子讓他們滑倒),透明長盾上遺下了之前被撥油漆的戰跡。現在,沒有人純真如初,大家都已是老兵,未有新仇,總有舊恨。

    西環的斜路又窄又黑,防暴警可以整隊人向上爬,扔催淚彈,橫街窄巷也派人守住。大路入小路,即場指揮讓他們兵分多路驅進。

    之前多次,埋身拘捕都釀成流血,被示威者反包圍,爭脫,血染的畫面都成為行動污點。昨日警察會整齊地忽然快跑,兩至三人一組把前排示威者按在地上制服。數十個走避不及的年輕人,動彈不得,被索帶綁手。詭異的是,其餘抗爭者知道沒法營救,只輕輕吐出一句:「沒辦法,救不了他們。」語氣裡沒有激忿,甚至沒有太多的可惜。

    有一幕。警察一字排開在馬路上以長盾掩護向前推,一名站在防線嘗試介入的義工被推跌臥在地上,頭破血流,警察若向前推有可能踩在他頭上,眾人大嗌「有傷者!別向前!」,小隊指揮卻在擴音器大叫:「食埋佢!」(把他吃掉)意思是整個隊型繼續向前推,讓躺在地上的人被沒入警員陣營裡面。

    這個晚上,以往在衝突線嘗試介入、制約、遊說以減低衝突的人士,議員、社工、監察者,通通廢了武功。雙方都矢志打一場硬仗,和解已經不可能,延緩和降溫的良好願望,顯得蒼白無力。

    警察成功抓捕,士氣高昂,在干諾道西長驅直進向東邊進發。有一幕,大軍在橋底經過,橋上的警察向樓下同袍報以喝采聲。地面的指揮者警員,拿着擴音器大叫:「XX 小隊,給我一點士氣!」群警起哄大喊,互相壯膽。

    戰況最激烈的一個位置,位處干諾道中和林士街,是一個大路入小路的路口,附近高架天橋林立。躲在林士街的示威者死守,警員扔多發催淚彈、發射橡膠指彈也徒然。

    警方於是走上天橋和對面林士街高層停車場。有一陣子,子彈是從地面、天橋、高樓射向橫街。但當警員以為自己控制了場面,示威者卻爬上位處更高的車行天橋,從相約十幾層樓高的高處扔雜物。

    鐵枝和石頭飛到拿槍的警察位處的天橋裡。幾個大型金屬路牌從天而降,插爆路面的交通燈,險象橫生。我走上天橋,警察不斷說:「記者你們快點拍下這些鐵枝吧!」語氣裡有委屈,好像記者從不會把示威者幹的事寫出來一樣。警察昨日亦派出身穿「傳媒聯絡」的警員「招待」記者,在槍林彈雨之中指示記者要站在那裡拍攝,彷彿這裡是冷氣開放的記者會場地。

    晚上十一時許,戰況到了後,數百名示威者被包抄退到德輔道中,巧合地兩邊都是地鐵站入口(或許是警方計劃之中?),明明示威者有退路,數百人還是堅守。

    整個晚上,子彈、拘捕、受傷,不足以令他們離開。「我甚麼都沒有,為甚麼要走?」的稚子之語,在人潮中此起彼落。最終,警察以催淚彈推進,人潮才「依依不捨」地起從各路離開,臨行前還拾起地上已爆開的催淚彈扔向警方還擊。是鬥氣,鬥到最後一口氣。

    香港市民好像已習慣這種場面。中上環老區,炮聲隆隆,我仍聽到老舊商業大廈已落閘的後面,播放着粵曲,旦腔女聲幽怨地唱出人生無常,我想像看更阿伯,以王家衛的氛圍在感受亂世中的凄美。

    住樓上的街坊,穿拖鞋背心的大叔阿伯,特意下樓看熱鬧,嘆口煙,看催淚煙。星期日休息的外傭,在廿四小時麥當奴的玻璃後,興奮地用手機拍攝這一場第一世界的戰爭。

    唯獨一位身型微胖的中年男士,獨個兒倚在西環海旁的民居地下,看着干諾道中那些防暴警察的身影,臉上的表情頗失落。我上前跟他聊,他說,自己就住在西營盤這間民居樓上。他不是來趁墟,語氣淡然但唏噓:「我的兒子在裡面。」

    原來他那位剛大學畢業的兒子,今天堅持要上街,父親阻也阻不了。我問他怎樣想,他慢條斯理的說着,每一個字都從肺腑裡吐出來:「他是成年人了,有自己想法,兒子和我性格一模一樣,不愛出頭,盡可能也忍氣吞聲,他都按捺不住,要出來,你說,可以怎辦?」這位失落的爸爸,他那孤獨的身影,站在西灣海邊夏夜的晚風中,顯得特別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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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閱後好像要播首歌

      晚風中   有你我的夢
      風中借來一點時間緊緊擁
      擁的那個夢 像一陣風 像一陣風
      悠悠愛在風中輕輕送
      我心的愛  是否你心的夢
      可否借一條橋讓我們相通
      在這借來的橋中
      明天的我  明天的你
      會不會再像那天相擁
      今晚的風  和明天的夢
      到底在你心裡有多少影蹤
      可否這個晚上
      借來時間  借來晚風
      把我的愛送到你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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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像"上海之夜",戲一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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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寫得很好啊!!! 有點王家衛電影的味道....

      可惜沒有署名 (就算筆名也好) , 也不知登在那一張報紙...可惜.

      看了這篇, 心情舒暢 , 竟感覺不到當時的暴戾氣氛危機處處. 寫得真好.

      希望多寫和多貼. 也希望能把所寫, 集結成書, 讓更多的人欣賞/學習.

      衷心感謝. 衷心讚賞.

      Billy Je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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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是前TVB記者譚蕙儀的手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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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貼了回應之後才發覺有"同感"的朋友也不少.

      這文像清流, 一洗本壇的... (留待各位填寫)

      [戲一様!]...人生本來就是一場大戲, 有正印, 也有大咖, 當然少不了眾多的跑龍套.

      爭甚麼呢 ? 爭到了又如何 ?

      [知否世事常偏........]

      Billy Je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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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謝謝 Danny .

      寫得真好. 她有資格在文壇佔一席位 , 為香港文學做一點貢獻.

      再次多謝 Danny 提供資料.

      Billy Jean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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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文筆的確比現在的記者好很多
      明明是血跡斑斑的暴力鬥爭
      居然寫得咁淒美
      另外亦比較持平地講出兩邊既情况

      的確兩邊已殺紅了眼 ... 兩邊都深信自己的正確性 ...
      沒有真正的當場有人死亡。。。 大家都不會停落來

      可悲既香港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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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J本壇好有水準了,還有那些你認識的可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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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Billy Jeanne,
      不用多謝!

      譚蕙儀小姐在傳媒這行是老前輩,採訪過六四、波斯湾戰爭等,是有名氣的戰地記者。

      這場風波像連續劇一様,估計结局是"邪不能勝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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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DC

      所以譚小姐真係有出去見過世面
      見過真正既戰場
      所以先可以比較理性都寫兩邊既情况

      Mr.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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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阿先生, 好心你做下fact check先留言啦, 個作者係「譚蕙芸」, 唔係「譚衛兒」呀, 張冠李戴不特止, 仲要連後者個名都可以寫錯晒, 唔該你唔好喺度識少少扮代表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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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敬覆10:35
      鄙人離開香港很久很久了. 認識的都是幾十年前的文壇人/事.....
      套用八十年代一套電視劇 [風雲] 的主題曲: [青山原是我的身邊伴, 伴著白雲在我前...想不到海山竟多變幻, 再也不見舊時面.].
      故鄉變成這樣 , 是令人可惜的.

      至於 Danny 兄所提供的名字 , 後來在回憶中搜尋 , 只記得當年有位" 譚衛兒" , 不知是不是同一人?

      能看到這種文字, 是今天一大樂事.

      祝大家晚安.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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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1:06
      謝謝閣下纠正,不勝感謝!
      BTW,甚麽叫做代表?
      不如請閣下用真身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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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譚蕙芸係中大教新聞,而家好多記者冇專業操守,佢都有責任。

      去佢 fb 睇下,就知佢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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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DC會不會她就是譚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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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TO 11:06
      大家理性討論,唔需要甘樣講野既 ,小D火藥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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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1:08
      剛上網看過,果真是譚蕙芸,是我攪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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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11:06 的那位, [唔該你唔好喺度識少少扮代表啦] , [ 張冠李戴] , [指鹿為馬] , 沒有fact-check 就急不及待 走出來亂吠的就是時下走在街頭的咖喱啡.

      好心再去查證一下, 閣下所知的那位譚XX做過乜啦, 唔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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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譚蕙芸係中大教新聞,而家好多記者冇專業操守,佢都有責任。]

      [中大] 在沈大教授祖堯先生領導之後 , 做了些甚麼 , 大家可去查查/了解.

      這些[裡外不一] 的, 在文壇不在少數 , 很多人也估不到[明月]早期的董大作家, 文章是寫得這麼好, 但後來卻去賣生果搵食了.....

      真是 [晚節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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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希望有記者學下譚蕙芸中立報導,不要立場行先,依家睇好多報導錯別字都吾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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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115: 我純粹係話你唔識扮識, 亂咁話譚衛兒寫, 你一錯成班友就跟住錯, 咁你係咪做左烏龍代表呀?

      1129: 你都幾好笑架喎, 我話人張冠李戴有咩問題? 咁事實係佢搞錯作者喎, 譚蕙芸咩立場同篇文係咪佢寫有咩關係呀? 我冇話過人指鹿為馬, 你唔好屈我, 張冠李戴同指鹿為馬差別好大喎, 你唔識成語就去查字典啦! 你以為我糾正寫錯人因為我支持個作者呀? 錯晒呀你! 嗰篇文根本係垃圾, 無論係差佬或者示威者, 兩邊都係人黎架, 係真人真打, 會出血會死人架, 仲講咩王家衛呀拍戲呀? 社會而家咁動盪, 形勢咁嚴峻, 佢就凄美得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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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DC 10:36

      譚女士是戰地記者嗎?我只知香港出的戰地記者是張翠容。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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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我話是你可能認為不是,你自己google下判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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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10你都講得啱有道理。
      可能譚女士個職業係記者見慣呢D場面都會麻木不仁譯寫成凄美劇本!
      最後個段爸爸與兒子我懷疑佢作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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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看來下一輪抗爭要見屍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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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鹿狀呀,
      但願不是足下的屍體吧
      若然足下不幸犧牲,相信你的同志也會給你寫一首Horst-Wessel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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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請教各位728為啥控暴動控罪,現在大批暴徒圍
    葵涌警署,當天看似不像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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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晚上7點前不是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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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0時30分警員好像瘋了,持雷鳴登指向市民,是否有點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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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今晚,葵涌警署的發言人出來宣佈陸續保釋被捕者,而將以暴動罪檢控他們,包圍警署的市民隨即喝倒采。然後發言人勸包圍者回家,並說「明天東區法院再見」。當時我聽到後莫明其妙的笑了一下。
      現在想一想,市民膽敢包圍警署甚至警察總部,但目前為止都未有群眾曾包圍法庭。這意味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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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風向轉了! 風向轉了!

    這2個月來, 天天播香港負面新聞的法國電視台 FranceInfo 竟然播了反暴力人士的訪問 , 也播了728 被捕的幾十人的可能判刑, 連以前只得警察放催淚彈和揮棍驅趕的鏡頭 , 也改為示威者的暴力場面.

    真是風向變了. 不知道是否因為昨天那場記者會 ?

    真不相信改變得這麼快....大家幫忙去 www.franceinfo 證實一下我沒看錯罷.

    B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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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加新聞消息都只得警察制服示威者場面,靠自己上網fact che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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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標少你好,因為覺得車廂內部分男性乘客的衣著打扮時髦吸引,我朋友(男性)於港鐵車廂拍攝了這些乘客的照片,但俾一對情侶誤會偷拍他們間的親暱行為,結果警察與港鐵員工介入,最後雖然證實左無偷拍到對情侶,但我朋友可能會俾人用港鐵附例第25條,「乘客不得造成滋擾」,「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控告。

    請問 1)我朋友會唔會留案底? 2)如果要上庭,程序大致是如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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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朋友做乜咁傻
      即刻大叫我要五大訴求
      咪冇人夠膽埋你地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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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朋友證實左無偷拍到對情侶,理論上和解收場都得。
      可能?會俾人用港鐵附例第25條,咁係咪可能偷拍左其他人春光?
      1.判監先留案底㗎 2.告你朋友先知程序

      黃綠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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