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

保釋

在新城市廣場清場衝突時分別咬斷及打斷警察手指的被告今午提堂獲准保釋, 朋友立即問, 網友立即留言問同一個問題:「為何批准保釋?」這問題不難答。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在1994年新訂了「保釋」的法律條文, 具體訂立了被告可獲保釋的權利*, 也訂出在某些情況下可以拒絕給予保釋。 沙田第一庭主任裁判官批准被告保釋又是否正確合理呢? 儘管我一直呼籲和平示威者要與暴行切割,  以法論法, 練官的決定合理。

在裁判法院提堂的案件, 除了謀殺和叛國(後者我未見過)裁判官無權批准保釋外, 其他控罪都有權批准, 被告會不會依期歸押是主要考慮, 控罪越嚴重棄保潛逃機會就越大, 所以旺角暴動案就走失了3個, 有時防不勝防的。但總不能夠收押所有未審訊的被告, 這種考慮結合了無罪假定和人權法。被告面對4項控罪其中兩項是有意圖傷人罪, 裁判官是無權審理的, 本案必定會在區域法院審, 會是明年的事, 一直收押也不合理。被告沒案底, 控方也不能指出潛逃風險, 證人是警察, 沒有被騷擾的可能, 我又看不到拒絕保釋的理由。練官不准他離境, 並下令宵禁, 算是相當嚴格了。

可能有人會聯想另一宗案件, 那十分出位在警察總部外表演擲蛋的仁兄, 他一直被羅官收押, 他面對控罪較輕, 但背景差(也不要講得太白, 其實傳媒是不應報導這些資料的), 所以被拒絕保釋, 再發展下去, 也要視乎最終控罪的嚴重性而再考慮保釋。收押了一兩個暴徒也阻不了遊行後的暴力事件的發生, 有些事情需要時間沉澱的。

*
9D.
被控人獲准保釋的權利
(1)
除本條及第9G條另有規定外,法庭在下列情況中須命令被控人獲准保釋,不論被控人是否已被交付審訊 —
(a)
他在就他所被控的罪行而進行的法律程序的過程中出現或被帶到法庭席前,或與該等法律程序相關而出現或被帶到法庭席前;或
(b)
他在某法庭席前被控而他向該法庭申請准予保釋;或
(c)
他根據第9J條向法官申請准予保釋。
(2)
根據第(1)款作出的命令可附加法庭覺得所需的條件,以確保獲准保釋的人不會 —
(a)
不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或
(b)
在保釋期間犯罪;或
(c)
干擾證人或破壞或妨礙司法公正。
(3)
在不影響第(2)款的一般性的原則下,法庭 —
(a)
無須規定獲准保釋的條件為獲准保釋的人須作出保釋擔保,但可為確保該人會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的目的(只可為此目的),規定條件為須由擔保人作出保釋擔保;
(b)
可規定獲准保釋的條件為獲准保釋的人 —
(i)
須向法庭交出任何護照或旅行證件;
(ii)
不得離開香港;
(iii)
須向法庭所指明的警署或廉政公署辦事處報到;
(iv)
須於指明的地址居住並於法庭所指明的時間逗留在其內;
(v)
不得進入法庭所指明的任何地方或處所;
(vi)
不得進入法庭所指明的任何地方或處所某一距離的範圍內;
(vii)
不得直接或間接與法庭所指明的任何人接觸;
(viii)
或任何代表他的人或他本人連同任何代表他的人,須將一筆法庭規定的合理款項存放於法院,但此舉目的只可是為確保獲准保釋的人會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4)
法庭在考慮擔保人就第(3)(a)款所指的建議中的保釋擔保是否適合時,須顧及 —
(a)
擔保人的財務資源;
(b)
法庭覺得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
如根據第(1)款作出的命令有所指示,任何根據該款須由擔保人作出的保釋擔保,可在任何裁判官席前作出,或可在懲教署署長、懲教署副署長、懲教事務高級監督或懲教事務監督面前作出。

199 則留言:

  1. 標少,
    有一名警員手指相信為剪鉗剪斷……
    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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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一名市民的口被警員用手強行拉開,相信被迫口交
      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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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被迫口交的市民是閣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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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手指被剪鉗剪斷是閣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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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手指被剪鉗剪斷的,可能是閣下心中的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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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唔同你9UP了
      擲蛋個位係唔係考慮佢會繼續犯案先唔俾佢保釋?
      見擲蛋個位好似有D精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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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即刻求證,剪鉗的是台灣2015新聞.
      市面真係充拆著好多流聞,當心!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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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以某觀之 就是在用PPTC。太文明,反而惹禍。
      係美國法國,即便是靜坐示威人群,都會用
      胡椒噴霧好似淋花一般噴頭。
      香港人少見多怪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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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嗰個肥畫家吾洗問一定塞塞地,次次做男一,似屢犯或實重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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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拍四仔,外國示威者行埋警察多少少已經用電槍謝你幾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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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手指被剪鉗剪斷的,可能是閣下心中的黑警!
      可能是吧,畢竟他只存在人的口中而不存於現實。
      無任何一個香港傳媒報道他;無任何一個香港傳媒追蹤他;連盧偉聰都忘記了他,只說"包括一名警員被示威者咬斷右手無名指其中一截。"
      我看只有一個可能:無警員的手指被剪鉗剪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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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當標少叫劉標?
      只是一單半人半瘋狗做的,勿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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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背誦幾遍風輕雲淡吧, 善哉,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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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警隊帶頭散播謠言假扮受害者連黑警稱號都配唔上,黑社會都不屑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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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謝標少開新 post ,上篇五百幾個留言睇得好辛苦。

    想請問呢單點解會唔告埋襲擊?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0716/s00001/1563277352633/%e3%80%90%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4%b9%9d%e9%be%8d%e9%81%8a%e8%a1%8c%e3%80%91%e5%a5%b3%e5%ad%90%e7%96%91%e8%a2%ab%e8%aa%a4%e8%aa%8d%e6%8e%a2%e5%93%a1-%e5%a5%b3%e6%95%99%e5%b8%ab%e7%ad%893%e4%ba%ba%e6%b6%89%e7%a6%81%e9%8c%ae%e6%8f%90%e5%a0%82%e5%87%86%e4%bf%9d%e9%87%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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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腳步出校園,一腳走入監房。年輕衝動付出的代價太沉痛。敢問各方高人,要是此君兩宗傷人和襲警都定罪的話刑期會分期執行嗎?大約會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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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好難分期執行
      刑期變數多, 案情都未清楚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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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高人唔會答你呀, 由傻人標少代答。根據報導看到的案情, 量刑四、五年為起點, 大部份刑期同期執行, 但不會認罪的, 所以折扣有限, 最後3年零8個月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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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做財經這行最怕有案底, 他這輩子讀的書白讀了, 考政府工和去外打工讀書也不用想
      學某大狀話, 坐完人生更精彩, 精彩地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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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吓,咁橋香港淪陷都係3年零8個月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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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唉,法庭審理動軋至少一年半載,就算脫罪浪費了的青春也回不來。要是真的定罪了又要上判,再多消耗三年五載的精力。我不評論是否值得,但希望他們是真的想清想楚才去行動。

      謝R,謝標少,祝標少傻人有傻福。

      下午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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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en Lam,入罪令人生更精彩是向年青人洗腦的廢話,行行出狀元更是廢中之廢,有了案底不是想像中咁簡單,每逢填application form去declare就會挑起內心傷痛,想講大話又怕。想當年,我有個明友嘅朋友嘅哈佛仔在花旗投行當中層,30歲不到便賺年薪過佰萬,誰知道犯了一個芝麻綠豆的罪便被炒,就算有罪犯自身條例保障,心裡亦有一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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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annyCheng: 所以有不少人已經豁出去,因為現在收手的話就代表政權必定可以維持下去,展開秋後算帳,叫犯法者前途盡毀。他們只好盡地一舖,搏下可否推翻現政權令"前途盡毀的暴途"變成革命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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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難得有樣野我同意Cheng伯,咩判社會服務令/緩刑即係無案底,老破後十八年又一條好漢,多數係我係WTS/FB做塘邊鶴師奶同學講既,直到有師奶同學自己中左伏為止。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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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同六七班人一樣,覺得犧牲一時無所謂。歷史大勢浩浩蕩蕩,輝煌歷程舉世矚目,己方全面勝利伸手可及,屆時新天新地,衝破一切枷鎖,成則周武三千,敗則田橫五百。還講什麼案底,爾等廢老目光如豆,何其小肚雞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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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最弊佢地個結局只會係終身潦倒,一時英雄之後出番黎原來無人識...
      然後只能做社會最低層,回頭已是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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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事實又係吖,而家67坐過係愛國身分象徵,67無坐過就只係廢老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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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上面果位朋友,班後生仔就算衝完無被拉,都會驚三五七年,見到警察都要避,上網驚自己被點相,終日惶恐地生活,又何必呢?
      你見到星期日趕上火車果班後生,驚到喊,驚到走左班車會死,驚班朋友會趕唔到車而阻住架火車,差D連命都無(架車開緊架,D人夾硬開番度門,真係差D成車人要同佢地陪葬),相信夜晚十個後生仔有九個都訓唔著...就算畢業後,當顧主見到你係剛大學畢業,人地一句"你有無去衝?",後生仔可以點答?講大話瞞一世??良心會過意得去嗎??

      咁既情況,仲去衝黎做咩?分分鐘痛苦一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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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邊係犧牲一時無所謂, 係犧牲一班人無所謂

      人血饅頭好好味

      叫人衝自己鬆 好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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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巴巴先生

      講大話當食生菜啦, 唔好諗得佢地咁單純, 會過意唔去?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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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時代唔同, 佢地好容易就可以透過互聯網, 尋找到「同路人」即係共產黨講的「同志」
      所以心靈上唔會好似你地講得咁孤單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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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巴巴先生

      萬一將來革命成功之後, 或許到時的社會氣氛會認為今天年輕力壯也沒有去衝才是叫人感到羞恥的事呢? Who k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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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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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圍商場詢問處就可以革命成功,真好嘢! Who kno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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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12:57兄,
      得到詢問處問一問嘛
      正所謂, 雖然問左唔會有, 唔問就一定無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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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圍詢問處咪搞到人吾舒服入院,阿auntie一句嗌口号,一面跟嗌口号,睇落幾威威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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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城市廣場圍詢問處是不可接受,這星期日我們會特別去到沙田新城市廣場清費(其實不太方便)。不論特首或民陣,我們市民都不接受借艇割禾的奸計。
    Bill hk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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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統計學上不要惹上肥婆,否則會一生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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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邊個肥婆????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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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城市廣場圍詢問處個肥婆代表,自己找片,呢排訪問D肥婆好多腦硬化,怕左佢哋!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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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鄭若X係肥海獅,唔係肥婆咁簡單。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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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八兄,
      標少要求在此處,討論事論道理,故不適宜評論個人外表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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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能夠令林鄭、阿爺、全香港人都後悔嘅唔簡單肥婆,真係無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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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ill hk兄:

      這是DOJ文職人員對佢地老闆既親切稱呼,並非鄙人所作呀。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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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班友上哂腦,点會理性行事?
      下一步我相信係恐嚇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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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為何會有ㄧ班思想殘缺的人士要求商場解釋當晚准許執法人員內進而不要求腦癱暴民解釋為何走進鄰近商場,真是歪理日日新鮮日日驚嚇, 可笑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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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入商場是警察趕的,當時所有離開沙田市中心的地面路徑已封,唯一去路就是入商場經沙田火車站離開,但後來又連火車站也封,終變成困獸之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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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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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FB 起到幫呢條友 求片 話要證明佢係自衛...
    姐係 被警員制服 反抗=自衛
    甘點先算係拒捕?

    我應該要點思考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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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eung May Wan案終審法院確認如警察非法拘捕,市民可用合理武力反抗,不構成拒捕,因為法律上警員不是在合法執行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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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咁様當年葉繼歡都係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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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再簡單些, 非法拘捕, 事件當然不能構成拒捕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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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R兄,
      好奇在是否主要是 非法拘捕。
      (1)上訴庭,認為沒有充分證據顯示當時警員有合理理由去壓制該示威
      (你會覺得法官如何看沙田事?)
      (2)終審法院肯定上訴庭對於阻礙公共地方罪的分析和決定,但否定了上訴庭認為對上訴人的拘捕合法與否不影響其他控罪的論點
      ( 是否第一點才是重中之重?)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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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的其他控罪是甚麼?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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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就算係非法拘捕,咬手指都未必係相稱自衛武力。重點應該係插眼或者所謂拘捕時周邊黑警有無表現到會威脅當事人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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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居然有人既如意算盤係, 奪權成功, 法官法例要點改就點改, 就唔會有事

      -- 笑死人, 未睇過飛虎隊咩? 背後仲有解放軍呢, 點奪?

      美帝只想香港變污乞爛, 食人血饅頭制裁中共- 注意, 只係制裁, 唔會係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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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除了那位說自己是美國人的馬生,沒有美國人想香港衰。大家看看特總統和國務院的聲明,平淡如水,便知美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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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Trump said:If they're not happy here,they can leave they can leave!!

      https://youtu.be/CCcp68Uee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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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佢咁快就唔記得,林鄭就係盲衝,所以衰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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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飛虎隊與解放軍兩回事,
      解放軍是正統處理方法, 人多對人多, 個勢係唔同, 全面接管, show晒武器
      飛虎隊只係「幾隊」武器警察小隊精英, Dogdogchi想錯左, 警察小隊配武器已經夠做, 精英可以省去

      警隊全出, 全面show武器, 唔知夠唔夠人, 不過就算夠人, 個勢擺錯, 眾群會躍躍欲試便走火, 包括挑釁及勸說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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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1:10
      林鄭唔夠嬉皮笑臉、不按理出牌
      或者叫做唔夠心狠手辣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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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林鄭由細做到大打政府工,呢種純品形吾夠圓滑, 搞得阿爺掂當之如又要鎮定子民軍心,難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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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風輕雲淡@2:15
      你邏輯上錯誤喇, 1:10取'吳桐山'文一個衝字, 你同唔同意? 可討論這一點
      1:10加'盲'字在林鄭身上, 你同唔同意? 可討論這一點
      //林鄭就係盲衝,所以衰左。// 就係咁來
      「盲衝即係特朗普」只係你寫, 關呢句乜事?

      你咪在標少地方, 成日失驚無神盲衝喇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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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風輕雲淡,佢應該講呢句同特朗普式冇關連,息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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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風輕雲淡快要加入標BLOG負資產行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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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2:28誤會啫,可能有少少generation gap都未定,clarify返冇事啦,小事小事,家和萬事興,家衰口不停!

      2:24

      刪除
    20. 2:24 你仁義啫,風兄歷來一直在累積申請,此篇也不只一留言, 繼續儲分。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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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星期二, //美眾議院通過譴責特朗普種族歧視 4共和黨人支持

      香港立法會曾經過到譴責林鄭動議? 或將來會過到?
      竟然依台灣文章照比較兩個各方面都不能比較的領導人物!
      台灣島經常自嗚得意、抽水, 又好難怪, 立場使然

      如果無空細心獨立思考, 建議大家就睇少啲, 無益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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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標少是收留各式下等人、無能力人士的,也包括鍵盤戰士,閣下不必收手
      負資產又唔係得你一個,mount車邊啫
      支持你留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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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風輕雲淡@3:38
      // "香港需要特朗普式領導人" 是錯的原因吧. 那個反問 "盲衝即係特朗普?", 邏輯上有什麼問題?
      如有邏輯關係, 係由你指出, 你無.

      無論如何,「盲衝即係特朗普?」只係你寫, 如你無立場, 問來無用(搬龍門); 如你有立場, 立場係乜?
      你立場最可能就係將「盲衝即係特朗普」放入別人口中, 再責難 ----- 坊間常見招數.
      我知, 你又唔認丫嘛, 我就係問緊你關於「盲衝/特朗普」立場係乜囉, 合唔合邏輯在於此, 請回答.
      R

      刪除
    27. 阿風下等人、無能力人士, 匿名是標少BLOG常態之一, 不滿意可以向標少要求改革
      留名有咩用? 正如你選的四字, 絕對諷刺, 又咪係咁!
      同民主派一樣, 最不民主係佢地, 又咪係咁!

      刪除
    28. //只是怕被認人出是個逃犯
      標少BLOG收留逃犯? 哦!
      風輕雲淡口不擇言, 已成常態!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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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R 2:24 的解讀正確。

      我只是回應吳桐山文章最尾那句。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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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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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唔係, 只係你「簡單化」, 個人立場下只擁抱特朗普, 堅持特朗普, 其實你無仔細分析特朗普論對你有利不利
      個人估計, 你感覺到別人反對, 你第一時間反擊

      1. 你提台灣文章有特朗普, 無問題
      2. 人地只講「佢咁快就唔記得,林鄭就係盲衝,所以衰左」, 你就以反問回應, 仲多左句「定你根本唔知咩係特朗普?」
      你知道我一直在解釋閣下的反問是不當的, 即牌面上你在2"起鋼"反擊

      我理解, 2.說話很簡單.... 注意, 我在說「簡單」, 對比閣下的「我覺得你有點簡單複雜化了」
      我理解, 2.在說「盲衝是林鄭處理今次事件, 個人最大的失誤..... 『特朗普元素』, 不必參考」

      邏輯來了, 反而上面理解, 人地根本不在意「特朗普元素, 包括盲衝」, 你反問真係反轉問, 為乜?
      即係話, 你反問句, 邏輯、態度, 都有問題
      R

      刪除
    34. 風輕雲淡,標少鼓吹暢所欲言嘛!相信你有一定的fans,人紅自然受到這待遇,歡迎被指正也不亦樂乎吖!
      標少Blog要日日充滿朝氣場先旺,
      可以減低咸濕伯虎盛行,有建設.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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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風輕雲淡2019年7月17日 下午4:29
      你咁開心, 開始講人阿媽
      你老母改你名叫風輕雲淡咩? 定係你老母教你咁樣反駁? 你家族真係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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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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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風輕雲淡@5:01
      你答得咁「詳細」9唔搭8廢話連篇
      我兩條問題你盲左: 你老母改你名叫風輕雲淡咩? 定係你老母教你咁樣反駁?
      4:35

      刪除
    39.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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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寧願... 答得咁「詳細」9唔搭8廢話連篇
      都要兩次... 對兩條問題盲左: 你老母改你名叫風輕雲淡咩? 定係你老母教你咁樣反駁?

      相信是家教一塌糊塗 ; 回帖討論老母改名vs留言個[新話題], 也一塌糊塗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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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352718/%E6%B2%99%E7%94%B0%E9%81%8A%E8%A1%8C-%E7%9B%B4%E6%92%AD-%E6%95%B8%E7%99%BE%E4%BA%BA%E5%9C%8D%E6%96%B0%E5%9F%8E%E5%B8%82%E5%BB%A3%E5%A0%B4%E6%8A%97%E8%AD%B0-%E5%85%AB%E4%BA%BA%E7%A8%B1%E4%B8%8D%E9%81%A9%E6%95%91%E8%AD%B7%E5%88%B0%E5%A0%B4

    請問這樣可告非法習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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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私人地方要500人以上才算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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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私人地方?
      //公眾地方 (public place)指公眾人士或任何一類公眾人士,不論是憑付費或其他方式,於當其時有權進入或獲准進入的地方//
      *
      這是非法集結至暴動, 根據是3人或以上集結, 有擾亂秩序至破壞社會安寧行為.
      與私人地方、500人無關.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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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唔係掛, 非法集會? 可告無難度
      問題係拉邊個, 拉晒?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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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s://www.pori.hk/press-release/20190716/pr20190716chi
    https://www.pori.hk/nationalissues/taiwan-independence

    民意果然轉向了!! 港人對台灣獨立的支持率20多年來首次追平反對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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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生這麼多事才追平 ,有何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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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脱港大個名,擺明深黄背景民調,講乜都得啦...
      中央真係多謝呢班人曲線支持武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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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世界最唔想林鄭下台嘅人就係蔡英文,6.12果下完美助攻令小英民望谷底反彈,台獨之母呢個榮譽,林鄭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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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其實中央對邊個上台都無乜所謂,唔搞台獨咪由得你,空心菜俾佢做多四年乜唔敢真係搞台獨(美國佬唔會撐既)...
      搞台獨,內地武統,美國佬真係會為個無石油無稀土既小片領土幫台灣打仗?咪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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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狗支那百分之百不敢打,打了就是自殺而已。想用武力對付台灣,勢必要先大規模集合兵力,這不僅會讓台美日看得一清二楚,美軍也會火速在第一島鏈部屬防禦力量,只要美第七艦隊開到台灣海峽, 狗吱肯定沒辦法攻過來,敢打第七艦隊,日韓的軍事基地就會一起肏你,敢打日韓的軍事基地,日韓就會一起上,就會被圍毆。

      要是狗支那受到各國的聯手反擊,新疆、西藏和地方反抗勢力就會開始作亂,更何況還有鄰近的印度在虎視眈眈,狗支那就會滅亡,所以台灣人根本不用怕狗支那,牠百分之百不敢打,打了就是自殺而已。也不用擔心統戰,因為就算台灣人都願意統,美國也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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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大陸人最想民進黨上場
      因為可以將窮台進行到底

      蔡英文上場O米好, 又買幾十億美帝過期軍火, 台灣又更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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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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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整個團隊由2019年7月1日開始脫離港大獨立,成為香港民意研究所PORI,由鍾廷耀做行政總裁。Sampling人數基本上同以往HKUPOP的相若,但固網號碼和手機號碼的比例由2:1改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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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鐘氏民調電話我收過一次

      我支持建制

      後來再沒收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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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美國大選民調夠話希拉利超越特朗普,咪一樣侵大哥赢左.手段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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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很緊急!!如果當日9點要上庭係咪會唔夠時間搵當值律師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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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當「當值」兩字白寫?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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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有15分鐘就怕唔夠時間溝通和了解⋯ 第一次上庭,真的一概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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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35, 放心, 一定夠。取足指示才上庭的, 所以當值律師代表的新案有時要十二點才上到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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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張麟徵:了解「送中」(香港人,你為什麽這麽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6BLRhD6IL0&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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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殺人洗頭仔於內地落網後已經被公安移交香港警方。之前仲有不少虛偽之徒話咩無修例就無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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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原來你咁相信大陸和公安行公義,依法辦事,維護人權。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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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02 大陸交人不用引渡條例, 踼出境就可以。如果有大陸人在內地犯法而非法入境香港, 香港也可以送他走, 修例不是處理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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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 請問有大陸人在內地犯法而合法入境香港, 我們又可不可以依法送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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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入境條例》(第115章)第19 及 20條有提到遞解及遣送離境事宜

      較詳盡的解釋可參考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102/21/0221258.htm

      大陸人在內地犯法而合法入境香港, 相信可用 19(1)(a) 或 20(1)(b) 送他出境,也有上訴機制。

      逃犯修例,主要針對香港人及外國藉的人在大陸、澳門及台灣犯罪,逃到香港,現時我們沒有法律依據進行引渡。反之亦言,例如香港人在香港犯罪逃到台灣,也是沒有引渡機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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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承2:32資料, 送已入境的內地逃犯出境..
      //19(1)(a) 如總督覺得該人是一名不受歡迎入境者
      //20(1)(b) 如總督認為遞解該人離境對公眾有利
      我覺得, 使用 19(1)(a) 比 20(1)(b) 較佳.
      前者比較寬鬆, 內地逃犯不受歡迎, 符合common sense, 起碼同意的人數不少, 特首便有權決定.
      後者「公眾有利」, 與律政司守則或司法常見的「公眾利益」相映下, 難免被引經據典反駁, 可拗到天腳底.
      *
      立法會上何秀蘭議員問時任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統計數字, 很有趣 :
      19(1)(a) 期間沒用過, 合理, 條件是叫特首出手嘛.
      20(1)(b) 葉劉沒給出數字, 干脆回答「行政長官已把這項權力轉授保安局局長」
      即係自己呀! 這細路女很可愛.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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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標少開呢個BLOG真係頂呱呱
      匿名2019年7月17日 下午12:49,只係隨便問一句,
      便有兩位有識之士,詳細引文分析解答。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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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上面條 link 唔係有數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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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5:04 數字係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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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304 話冇數字嘛, 係個 b 字打錯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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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即使係支那共產香港的規矩下: 4項控罪至少2項可以輕易拆到 身份證果條唔使講 charge來都多L余的 ; 咬甩手指果條傷人 1)事發 隻共狗係義士後面 義士看不到是誰在攻擊他 2)是隻共狗把手指插入義士眼眶和口腔 非義士主動去咬的 3)義士可以搵醫生作證 當人被共狗插眼插口腔時 instinctively 咬牙係自然反應 4) 事發經過TVB條片 ( 又係TVB!? 拍台!!!)可以睇得很清楚

    共狗警司點fracture 隻狗前爪 就不得而知了 兔兔不能胡亂推測 ; 襲狗罪倒是比較難打甩的.

    by the time this matter set down for trial. 支那共產香港還會存在嘛? 甚至支那還存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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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插眼照片可呈堂?咪攪笑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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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耳屎? 咪攪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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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挖眼就盲啦 成日話【Fact Check】, 柒出國際

      神蹟: 老吹被挖眼大學生 雙目絲亳無損現身人前

      眼部連小小傷都無 完全無事一樣!
      暴徒網黃媒又多一7事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83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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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支持求真相! 1:58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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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個個耳屎話俾人插佢 c眼都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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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呵呵 班支那賤畜急不可待 要在這裡向主子表忠心 亂UP24 活脫脫劣等生物的做派 想必現實生活中也是被割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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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十幾隻黑狗對付一個義士都落得一隻斷手指 一隻骨折的下場 看來只有殘渣才會去做共狗黑警 文不能文 武不能武 都是廢材加蠢才

      睇死你無法轉工 黑警該死 吞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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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兔兔是大陸出世, 同梁天琦是本土派大陸家世的,可能一直心理變態, 認為要攪亂香港, 遙控督軍, 不過兔兔有美國居留,佢多次自爆隨時可以回到佢美國爸爸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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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Charles Ho
    香港要修訂其《逃犯條例》,導致1個多月間多次的「反送中」遊行示威,群眾甚至衝入立法會,造成不少警民衝突,終於逼迫港府停止修法,而衝突至今仍餘波盪漾。「反送中」不是單一事件,自從香港回歸中國,已經發生許多陸、港政治衝突事件,其中最重大的如2003的「七一遊行」、2014的「占領中環」和這次的「反送中」等。

    媒體報導雖然誇大「反送中」遊行的人數達百萬,但是根據較中立的評估,確有幾十萬香港人走上街頭示威抗議。他們的激情真如媒體報導僅是為了自由、民主、反共、反特首、反一國兩制的政治因素嗎?這樣超大型的示威抗議活動通常不僅有政治因素,更有經濟和社會因素。

    香港的人均所得(人均GDP)高達4萬6千美元,可以說是非常富裕,然而卻是極為貧富不均。香港每5年公布一次國際上用來衡量貧富差距的堅尼係數(Gini Coefficient),最新公布的數據是2016年的0.539,既高於英、美、澳、紐等發達經濟體,也高於亞洲的大陸、台灣、日本、南韓、新加坡。

    根據聯合國的指引,堅尼係數在0.3以下是情況良好,0.4是「警戒線」,0.6以上則有可能引發社會暴亂。香港的堅尼係數0.539,距離可能引發社會暴亂的0.6並不遠,正是多年來香港發生許多大型示威抗議事件的經濟和社會因素。

    香港極為貧富不均,是它長期身為英國殖民地的後果。香港曾經是封閉的中國大陸對外的唯一經貿窗口,這得天獨厚的條件使它比多數的殖民地富裕得多,然而殖民者心不在殖民地,總是拉攏少數殖民地菁英,共同剝削殖民地的普羅大眾,以最大化殖民者的利益,使殖民地普遍貧富不均,香港也逃脫不了這個命運。

    香港回歸中國之後,實行「一國兩制」,完全保留原有的菁英統制體制,其貧富不均自然持續,而醞釀大量的民怨。

    香港的主要問題是貧富不均,而不是自由民主,然而一些西方追隨者和外國勢力總把貧富不均導致的大量民怨導向「一國兩制」的政治議題,是鬧錯了方向,也是別有居心。西方勢力企圖利用香港的衝突事件削弱中國大陸,不過大陸看來已頗有定力,不會墜入圈套,香港的遊行示威會讓香港和大陸政府暫時面上無光,卻改變不了什麼。

    可憐的是香港的一般老百姓,貧富不均的長期問題總被政治議題遮蔽,而無法獲得改善。這也要怪香港人自己見事不明,自願跟著西方勢力瞎起鬨。

    (作者為台灣中央研究院退休研究員)

    Charles Ho
    这叫英雄所見略同,我一直認為要先把民生攪好。有些人以為有真普選,就一天都光哂,香港就好过哂。看看台湾陳水扁,蔡英文。若是一個人從來没管理过工廠,你会唔会俾間工廠伛管?同樣道理,泛民班政客成世沒打过工,只会學台湾太陽花,推班靓仔去勇武打搶,以便下次選舉班政客可以上位。伛地除了識拉布抗議,对香港深層次問题,做過D乜野?台湾人經过多次選舉,已经學精,不再相信政客,今次推個韓國瑜出来,可憐香港人还是這麽笨,聽D政客講幾句,就出来抗議,若是大家反地產霸權,反貧富懸殊,还有道理,是大家切身问题。卻被班政客聳勇去反修例!平民老百姓,你怕被大陸老捉左去?好似以前選舉,民進黨也是靠嚇,說你投國民黨,將來男的沒工做,女的被大陸老做老婆。政客靠嚇,以博取自己私人利益,全世界都一樣,只能看老百姓成熟不。如美國,大部分人都當政客是偷呃拐骗份子。可惜香港人还是不成熟,容易受人掮動。


    Charles Ho
    这是因为反对派根本無意改善民生,香港愈多问题,愈多深層次茅盾,他们愈容易上位,拿多些選票,話之你香港被攪到溶溶爛爛,愈多窮人,沒受教育,愈容易受政客扇動,政客愈有利。台湾民進黨幾十年都系甘攪啦!攪到台湾幾十年一直退步,經濟一落千丈,政客能够上位,吃香喝辣最重要。而家輪到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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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和台灣完全不同,香港是中國人是99%的香港人答案,但香港人種田南山下也是99%人的想法,反送中便是影響這傳統,香港人才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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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請教各位
      咬斷警察手指,暫控兩項蓄意傷人、一項襲警。
      蓄意傷人是指17a/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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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應該是傷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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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Charles Ho
      事實重點往往冇人留意,更不用說承認,冇示威者會承認,係指為搵唔夠上街,為民主自由高尚得多。其實,03沙中之後的遊行,一樣係民生問題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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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前線警員無罪,踩住前線警察屍體上位的才是罪魁禍首,禿鷹就是最好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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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挖眼就盲啦 成日話【Fact Check】

    神蹟: 老吹被挖眼大學生 雙目絲亳無損現身人前

    眼部連小小傷都無 完全無事一樣!
    暴徒網黃媒又多一7事
    https://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2837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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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咪係,雙眼都不知幾精靈,盲毛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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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成功自衛無損挖眼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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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些人成功以挖眼自慰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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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https://www.facebook.com/rapchan8?eid=ARDr1WhSLW4e0K70lftJrQ5Emvu62J08U9gahc5QYvvdFMR0nd8i13HPAeWeaOPtk8OAkGDoeRSoGUIt
    遇到失控犬隻記得錄低保障大眾安全你我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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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面嗰一忽都睇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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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卑鄙手段
      班激進黃絲係TELEGRAM 商討對警察子女進行毆辱 TELEGRAM

      教唆D細路點樣屈辱警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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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ELEGRAM 老豆搵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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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即使你本意不是維護現有政權,但當制度內沒有有效手段制衡政府時,你要以刑罰令人不敢用制度外手段抗爭,客觀效果就是維護了現有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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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混得很複雜..
      香港政權, 你用上「維護」兩字, 選項係乜? 維護 vs 推翻??
      人心、可行性都歸邊!

      //你要以刑罰令人不敢用制度外手段抗爭
      這並不是大多支持刑罰的論點, 論點是: 犯了法要面對後果, 保持法治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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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看到這劑有少少價值可以拿來討論.
      吾明白點解會咁多人反共,吾係中國強大好咩?
      為何要想中國解體?中國吾會有進步?反對派恐懼未來的事?而為反而反?
      但我們見到今日的暴徒行為也非常十分恐懼是明日的暴政中的暴政,沒有秩序,沒有治安!
      好可怕!

      東亞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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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左毒思維唔好成日以為天朝大一統先強大啦,事實係中國解體分裂對大中華好可能係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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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R
      睇黎你未明我講緊乜,我咪就係講緊你保持法治既附帶效果係支持緊現有政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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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邀請閣下對比一下, 或者可以明我講緊乜:
      3:27 唔清楚, 因為你所用邏輯分析連起所有名詞, 係唔通順既
      5:35 清楚, 因為一句過講你觀察結論
      R

      你混得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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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歷史上不少罪行都係按照法律進行,有法治既社會都可以係煉獄

      刪除
    8. 5:34, 你先試吓sell 老美解體, 係好事至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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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5:53你的論點都有少少值得討論,法治上有控方律師有辯方律師,真罪犯假罪犯在他們心中,天知地知有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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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東亞丈夫,不是恐共而是討厭,已经被定形。不如客觀的看回歸22年,內地輸入了香港甚麽好東西?可能我看的都是:單程証、自由行、大媽、搶私樓搶公屋、假结婚等等,就連想去郊外露营清静一下也不能。我的看法是,如果人口政策不改变,只會越来越討厭內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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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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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單程証,又話要團聚,人權問題,人為問題.
      -自由行,實體零售生意靠自由行刺激無可否認的.香港敏感度快,一有生意可行的就會一窩蜂的跟,可限制自由行發牌.
      -搶私樓搶公屋,這是問題,現金大叠大叠掃十幾二十間.以我所知,香港人返大陸定居永遠都不會享有等同當地市民的權利.
      -假結婚,要打擊假結婚可以嚴徵.
      -大媽?中國教育問題

      香港以前叫東方之珠,而家名貼切石屎森林!

      東亞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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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基本上好多事情可以compromise,無須要解體.

      東亞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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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東亞丈夫比較中肯、實在, 是逐點討論
      ZOOM遠些, DannyCheng@6:15 的留言, 作為個人發洩OKAY, (不過佢話「不如客觀的看..」)
      但不能算是合理討論, 政治不正確.

      內地輸入了香港甚麽好東西? 名單的確與中共有關, 但這名單的出發點及實行方法(中央方面)有沒有問題?
      這才應該是為「恐共或討厭」而需要分析地方.
      粗略一睇, 其實大致都沒問題, 是時地格局發展的需要, 不良結果, 是眾多原因的發展

      好比同學間討論比較, 自己屋企問題多多(人之常情), 可以呻, 可以討論分析, 但好少機會可以講「我討厭爸爸媽媽, 因為..(家事名單)..」, 並不成熟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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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我寫過三封email給林鄭,但全不回覆,没有勇氣去處理我舉例的民生大問題,就是不懂compromise。老實講,我認為這次反送中運是浪費的,有那麽多年青人出來,應該聚焦整個中港矛盾問題,而不是只反映修例這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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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R君,請你search2014佔中後,李顯龍評論中港台問題,看完可以同意或不同意,等於我列舉的都是一様。另外,我列舉的民生問题以至討厭共產党等,是我曾经跟十多個年青人討論後得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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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請問DC您寫三封的email風格, 就是此處的行文風格嗎?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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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等於我列舉的都是一様
      列唔係問題, 我不是一樣讚賞東亞丈夫的分列討論嗎?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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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R君,寫给林鄭的當然大不同,是否需要copy出來讓你評論?另外,你是想討論如東亞丈夫問恐共的原因還是想討論dannycheng寫的風格或論點?恐共,你有point請列出來讓大家討論,如認爲不是恐共亦請列出來,回歸正題。

      刪除
    21. DC兄, 不介意的話, 希望參詳一下
      或者電郵私信亦可, 郵箱 tempvch@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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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無, 你7:14提, 我純粹問下姐
      //是否需要copy出來讓你評論?
      我唔知呀, 不如又咁問: 你是否想copy出來讓人給你...唔知加油定咩啦

      而又「當然大不同」tim~ 咁極端, 真係估你唔到
      你諗多左喇!
      不如咁, 你自己有咩想講就講, 好多咁多猜度、反問, 唔知想點..... 因一個留言同意東亞丈夫, 唔同意你, 要咁大反應???
      R

      刪除
    23. //就是此處的行文風格嗎?//
      明明有惡意, 檢討下啦!

      刪除
    24. 7:50,由於是私人及機密原因,抱歉不能分享!

      刪除
    25. 8:12 點解呢?
      人地咪答NO囉, 即係值得問啦,
      佢自報, 唔比人問?
      7:50 仲有人問拿O番, 被拒, 根據閣下思維, 更有惡意,
      你思想好有問題, 更要檢討O番!!

      刪除
    26. Dannycheng不如將電郵內容係到公開一下,林鄭唔理你唔緊要,係到分享可以等大家討論一下唔使嘥左吖

      刪除
    27. 哈哈!唔理有咩所謂!200萬人行完又行又暴動咪一様無人理!行嘅繼續行,寫嘅繼續寫,兄弟爬山,各自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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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我中意就揚一揚個肚皮你地吹丫"
      857死心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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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自己沒足夠能力做,便利用和平示威者來掩護自己的行動,再話示威者是支持自己。和共產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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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根本有一批批示威加埋,持著地區口号示威一班人,再混入一班又是那5點口号或乘機再加多點,收場後又一班暴徒專針對警察.
      就算地區口号幾動聽,我們也不會參加!
      支持係要有限度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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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即係講粗講俗啲,呃九你班笨七混淆視聽,懵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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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星期日佢地又想拆埋終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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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3:36又9up當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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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整個6月至7月隊型策略是和平遊行是盾,後排暴力進攻是矛,十分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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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等同當年越戰?婦孺在前cover,後面持槍越共?美軍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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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題外話,咁如果婦女放低曬架生赤裸的對著,美軍咪即時棄械投降而演變另一場肉搏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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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當年支那共產黨也是用婦孺做擋箭牌對付國軍 共產黨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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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是 1)日軍沒有這樣做過 2)誤殺平民也是別族平民

      只有你們支那賤畜 解放軍殺得是同族平民 你此等支那狗奴 還爲同族的死亡叫好 活脫脫的劣等種族成員 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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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no animal is allowed. ge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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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hey both asked to be humiliated them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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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804 825 好心你啦 支那賤畜 寫埋的支式洋涇浜 沒教養沒學問的劣等民族成員. 吃屎都趕不上熱乎的fking 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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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757. 解放軍屠殺你同族 我也就笑笑 你的卑賤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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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馬鹿兔

      1) 日軍的確有這樣做過, 那時候日軍還像封建時代的軍隊.
      日軍在香港已經有強姦英國護士, 搶劫平民
      納粹德國駐南京大使聯同一眾洋人公布日軍在南京如何屠殺平民
      當年日本報紙亦有公告皇軍勝利和斬頭比賽
      不久前日本學者都公布當年日軍使用化武報告

      別以為日軍能在投降後消滅一切證據, 你在這能騙誰? 去騙那些無知小兒吧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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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KS: 南京大屠殺是國共兩黨的彌世謊言
      群組鏈接 https://t.me/joinchat/GfjakkLWO2px-e-oIDn2cg
      頻道 https://t.me/fakeofmassacreinnan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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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717/59833658

    要響高等法院審完呢個案中案,先再審返原本果單
    咁咪會再拖多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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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QS 醫生,呢度好多人不看蘋果的。要登記後更少,標少應該沒有登記的。下次要貼文了。

      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處理的一宗行人涉嫌亂過馬路案件,審訊89天尚未審結。該案女被告因不滿何官早前下令要她繼續傳召未完成作供的辯方證人,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指何官無權強迫辯方傳召證人出庭。高院今日處理有關申請,律政司代表庭上指,裁判官是因辯方多番要求下才會作出所謂「命令」的指示,但法官認為有關命令是否強制性,值得爭辯,故批出申請許可,案件將排期審理,原案則暫停審訊至本案有結果。

      尼泊爾籍申請人Thapa Kamala在申請書中指,何官按例並無權命令辯方傳召特定一位證人繼續作供;就算有權,何官亦是不恰當地運用。申請人並指何官只想無限期拖長審訊。

      代表申請人的大狀梁耀祥指,何官以命令形式強制申請人及其代表律師執行,若不執行或會受罰,但辯方實無權強迫證人出庭。

      律政司代表則指,何官在事件中只要求辯方將證人帶上庭繼續未完成的主問口供,再交予控方盤問,辯方表示證人不會出庭後,後來更多番向何官要求作出正式命令,以便律師可向其當事人索取指示。何官其後才作出相關命令,但實際只是一個指示,何官並非依賴任何法律該項指示,亦沒有證據指其命令包含強制及懲罰性。

      案件編號:HCAL1961/19
      記者蔡少玲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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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標少你好,因為覺得車廂內部分男性乘客的衣著打扮時髦吸引,我朋友(男性)於港鐵車廂拍攝了這些乘客的照片,但俾一對情侶誤會偷拍他們間的親暱行為,結果警察與港鐵員工介入,最後雖然證實左無偷拍到對情侶,但我朋友可能會俾人用港鐵附例第25條,「乘客不得造成滋擾」,「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控告。

    請問 1)我朋友會唔會留刑事案底,日後無得申請「良民證」移民? 2)如果要上庭,程序大致是如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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