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星期三

人民授權

我三番四次強調(不能說是苦口婆心, 因為像我這種「廢老」, 講這些話是枉然的), 抗爭要在法律框架之內而行。以衝擊為手段的一代, 對這些話聽不入耳, 他們最強而有力的反駁, 就是這政府不是一人一票選出來的, 法律也沒人民授權(mandate)訂立, 有些人甚至講法律是打壓人民的工具。我寫這一篇主要目的不是要反駁別人的講法, 而是解釋自己強調守法的心路歷程, 另一目的是希望多寫一兩篇, 以免留言積壓, 不寫幾天動輒就有幾百條留言, 看和回應都苦不堪言。留言爭拗難免, 人身攻擊又何苦呢? 大家素不相識, 除了我是真身示人, 其他的人都是符號一個, 猛烈攻擊一個代號、一個矇面俠、一個faceless man又何苦來哉? 我不是叫大家圍爐取暖, 正反意見可發表, 但何必要矇面俠大戰faceless man, 像唐詰柯德大戰風車一樣。有的時候, 從不同觀點看事物, 也未必是互相排斥的, 看法不同也可以共存, 不一定要你死我活。更甚者粗言助興, 以加強說話的力量, 拜托, 標少留言不罵粗的要求並不過份, 希望大家遵守, 高抬貴手, 給大家留一撮淨土。

我這一篇是上一篇講保釋引發。

近年收了不少求助電郵, 大部份都是盜竊案, 寫來的人最大的共通點是希望不留下案底, 以免影響自己或子女的前途。有人申請公務員職位, 到了填寫審核家人背景表格時才像晴天霹靂一樣發現家人曾經犯事留下案底。可能寫給我的人都沒有代表性, 可是, 除非大部份人都不介意自己留下刑事案底的影響, 也不打算移民, 也不打算往外國, 所以不怕在填報個人刑事紀錄時被拒入境。不怕的人就不會寫給我了。按常理絕大部份的人都着緊自己的前途. 不希望刑事案底會帶來任何障礙。如果因暴動或傷人而坐幾年監, 恐怕很多專業職位都不會受聘, 有些國家入境簽證都不會批出, 到時後悔已晚。 如果清楚考慮之後, 理念清晰, 不惜勇武衝擊, 為了抗爭而違法, 後果也不顧了, 也有值不值得採取這手段的問題。

當然有人會覺得這政府不是人民選出來的, 所以法規沒有人民授權, 大義懔然地違反乃天經地義之事。這種想法充滿矛盾, 因為最終這些被告也會在法律體制內抗辯, 爭論法律觀點, 爭論案情事實, 也爭論刑期。這樣做無形中是承認了體制。承認了體制就要承認法律, 既然承認了法律, 那就要守法了。因此也有要求不檢控衝擊人士的訴求。故此, 就算政府是沒有人民授權或只有局部人民授權成立的,  就不能要講法律的時候就有法律, 違法的時候就視法律為惡法。就算戴耀廷教授所講的公民抗命, 也不是針對某惡法而違之, 長久以來, 我只見到古思堯一個能做到。他認為國旗/區旗法是惡法, 他焚燒國旗, 不爭辯案情, 也不承認控罪, 不怕刑罰, 再接再厲。只有他一個不行事矛盾。如果不承認這政府要搞革命把他推翻, 那麼怎會投訴被打, 你有聽過革命軍向當權者報案被打被殺的嗎? 所以現在爭取普選, 爭取人民授權的政府, 在未爭取到之前, 就只好遵守現行的制度和法規了。

講開求助電郵, 幾星期前就收到一個學生寫來的, 是拾了別人的八達通來用, 推諉是因為參與反送中而過於忙碌而疏忽所致。可能此君以為標少批評修訂引渡條例, 所以是同路人, 想搏好感, 殊不知我最憎攀關係的人。看了他的故事, 我只回了兩句: I don't believe you. You are lying. 然後他再寫來, 承認說謊, 把事實經過和盤托出。他攀關係的心態使我反感, 所以我再不理他了。其實在我日常收到的求助, 不少人對我說謊, 但沒有人嘗試攀關係, 大家非親非故, 我也只是提供程序上的解釋, 有時也會建議不同方案給他們考慮, 已預計了他們說謊的程度。若果是朋友對我說謊, 我就會另眼相看, 這些陌生人說謊是可以理解的。把責任推諉給反送中, 太豈有此理了。

412 則留言:

  1. 而港英政府也非民主授權,為什麼就守法守得這樣高興呢?

    至於革命,如果真是認為自己要拋頭顱灑熱血,真是有這份覺悟,那就是算我不認同手法也至少會表示尊敬。但目前為止我看不到有任何革命精神與情操,反而是投訴被打被捕,要求脫罪。這是非常幼稚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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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鐵尾班車前就鳥獸散,火車就快開都要夾硬拉開度門,一被人除口罩就立刻笠水,驚死會被點相...咁樣搞"革命"?笑大人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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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

      //所以現在爭取普選, 爭取人民授權的政府, 在未爭取到之前, 就只好遵守現行的制度和法規了//

      你想得出一個方法可以在現行的制度和法規下爭取的方法嗎?

      你有方法說服人大修改8.31的决定嗎?

      若仔細看:提名要獲得提名委員會過半數的委員的支持,實質上是作了一次選舉;除非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是由全民投票普選產生,其後普選特首已沒有意義了!更危險的是:所選出的特首可以振振有詞地說他/她是得到的人民授權的!

      8.31提高了提名的門檻,其實是普選的一大倒退,並不是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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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勸服你袋住先,一屆一屆咁進步,唔好一步登天,都未勸得服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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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標少遠離香港,佢當然有條件資格叫人係香港遵守現行的制度和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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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8.31提高了提名的門檻,其實是普選的一大倒退,並不是循序漸進!
      為什麼是提高了提名的門檻?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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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2:51, 武力衝擊就可以保證爭取到? 肯定可爭取到的是一班人會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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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BTW @2:37,

      由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的12.5%(800人中100人)提升至超過一半,門檻太高了罷!

      標少@8:02,

      認同「爭取到的是一班人會判囚」,但除此之外,可有其他合孚法律框架的方法?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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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41,

      //想勸服你袋住先,一屆一屆咁進步,唔好一步登天,都未勸得服你//

      我一定不會袋住一個倒退了的所謂普選方案,何況代價更是要承認所選的特首有人民授權!

      8:31决定是要肯定祇有中央屬意的人才可獲提名,叫香港人如何接受?

      很想一屆一屆進步,相信很多香港人都會接受依現有提名機制(12.5%),然後普選!以往建制祇提名一或兩名候選人,所以就算不把提名門檻提升至超過一半,應該都不會出現中央擔心的太多候選人獲提名的情況!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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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第一,而家好多走出嚟反政府的,都無經歷過港英年代。
      第二,經歷過港英年代嗰班,97前咪有好多人想走。不是奴性覺醒的問題,係信任問題。直到而家,好多人都仲係唔信中共。講到尾,都係政權認受性的問題。好多人信英國多過信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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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2:51, 呢個有少少曲折,
      831之前是2012 : 被提名人=候選人, 由1200人的1/8提名
      831, 原句 :
      //按民主程序提名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
      *
      其實不可以簡單抽出關鍵數字直接比較, 比較完認作分析結果.
      我睇幾次人大常委決定(如最近釋法)寫法都十分聰明, 到位準確, 是精心計算.
      831原句複雜精確, 劃下指引、底線, 底線由兩組數字表達, 然而留有空間, 由香港自己設計決定.
      二至三名, 阿爺解釋左, 過往都係呢個數字, 之後投票簡單, 大家可以唔同意, 但本身算合理.
      半數以上的支持, 是新加設計! ..... 我BBTW講既, 無人知呢?! 明明寫了出來, 是「半數支持」, 不是「半數提名」!
      新加設計不一定錯, 任何團體會議、公司會議, 動議須過半數是常識! 依此而言, 大家當多出一個「合理多餘」動作, 可以不必計較.
      「按民主程序提名」便是我前面說的留有空間, 由香港自己設計.
      按831原句, 被提名人, 不一定等於候選人. 是否循序漸進, 要看「香港自己設計」了, 可以是進步的.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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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251

      第一, 普選從來無倒退過, 因為根本就無發生過.
      提名同普選都混淆, 究竟為乜? 唔好人講就信, 試下推演一下, 了解下各種關卡
      首先要理解中央831框架, 再考慮港人接受多一點的名義變化

      原「提名過半數」最基本是爭取到那些提名委員人支持, 看似特首選戰一樣
      但那些人是可以支持多於一位參選人, 所以同選特首唔同

      我用一下逆向思維: 只要無過半數提名委員反對, 參選人都可以通過提名

      兩者之分別就是: 有動力支持 VS 有原因反對

      我猜測中央並非想只有一位特首候選人, 所謂做戲做全套, 中央班人係想有兩三個人都有大部份提名委員支持的人參與, 但事實往往只會有一位代理人, 和一個擺明唔會選的戲子

      但中央無考慮到制度點樣令人民信服, 應該將責任推給提名委員, 佢地要維護現有制度權益就要解釋, 提供理由反對意圖損害佢地利益的參選人
      咁自然較易令港人受落

      至於中央角色, 中央一直都有批准權, 隨時革除意圖叛國的特首, 再加上一開始的DQ
      所以中央權威從來都無受過損害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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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BBTW,

      //人大常委決定(如最近釋法)寫法都十分聰明, 到位準確, 是精心計算//

      十分認同!絕對可以誤導公眾:不接受就是阻礙循序漸進,不接受一個「民主」的普選安排!

      無論香港人怎樣設計,在8.31框架下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中央可對過半數的全體委員產生極大影響力,祇有獲中央屬意的人才可獲得全體委員過半數的支持!這就是我不接受袋住先的原因!若果是依現在的民主提名程序要求的12.5%,我會接受!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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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KS
      普選是目標, 無人會話有發生過的.
      //BL45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最終達至...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Btw, 第二係邊?)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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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12:51
      去番「是否提高了提名的門檻」, 先有個說法, 再講.
      *
      因為提名候選人是「產生行政長官辦法」三環中一環而已, 批評一環未夠完整,
      若拒絕、評擊中央, 需要駁斥「沒有循序漸進」才有力.
      第一環原地,
      第二環上面我說法是未知, 視乎港人設計,
      第三環已到位.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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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KS,

      //選從來無倒退過, 因為根本就無發生過//

      我是指普選的進程倒退了!

      怎樣證明沒有全體委員過半數反對,可效法不反對通知書,請委員確認不反對。但中央對提名委員會的影響力,一個中央不屬意的人可獲提名嗎?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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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BBTW,

      //半數以上的支持, 是新加設計//

      沒有相應地放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部分,這是我認為提高了的門檻!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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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1251

      我唔認為香港特首有中央屬意問題, 因為中央係參選人選到後但就任前就可以DQ, 就任左都可以DQ

      不反對通知係政府公務員做, 而且都係以基本法問題做理據, 踢走叛國思想(港獨)的人,
      但提名委員不是, 提名委員可以根據佢代表的那群人, 表達反對理由, 咁樣場戲先好睇
      反而中聯辦主任先係統籌建制派人物, 無選舉問題, 完全係中央屬意

      第二, 香港要成功普選一定要求同存異, 用中央的規條提出雙方都接受的方案
      否則佢要實行無得揀大戲, 佢依然會做, 香港人齋睇無參與又有咩用

      KS

      刪除
    18. KS,

      相信中央正是不想DQ獲選的特首,才劃下8.31的框架。真想不出在8.31的框架下,如何能夠建構一個求同存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普選方案!

      說真的,我不相信香港人會選出一個有叛國思想的人!若果真的選出,即是有超過一半有投票的香港人都有叛國思想,那是中央要認真對付的深層次問題,到時自然是一國一制了!

      12:51

      刪除
    19. 1251

      凡事無不可能, 只有做唔做, 我就係8.31框架上加上不支持需要合理解釋, 解構個班委員的代表性從何處來, 好似醫委會由暗票轉為明票咁, 公開向港人其所屬選民的意見投票正反雙方的理據, 委員再用投票意向決定支持不支持.

      等於利用通訊科技進行一次分開1200個組別的公投. 最重要係有足夠透明的訊息
      透過1200個組別的公投結果, 再決定提名人是否得到廣泛社會支持
      *公投係指公開的討論及投票過程

      在這基礎上, 爭取相關選民支持變得有路可循, 而非鐵板一塊, 訊息透明亦可以令全港市民都有參與感覺, 當然係民粹的現況可能出現互相抵制, 但如果每個人同一時間都知道大量反對聲音出現, 咁就無懼受到個人被某群眾的欺凌

      縱使有人擔心出現兩極化, 撕裂, 將社會分成正反兩派, 但以我所見, 擔心的一群本身就係兩極化一群, 只係羅織罪名誣蔑政府, 只要大家相信道理可以說服別人, 相信個個界別都有或多或少的維護自己舉措, 相信中間派佔大多數, 中央就會相信香港不可能大變, 大財團亦相信香港不會大變. 咁就有機會達致普選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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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12:51
      //沒有相應地放寬提名委員會的組成部分,這是我認為提高了的門檻!
      這是第一環, 第一環不變, 不可能叫提高.
      第三環已到位, 全民可投票, 進步很大.
      *
      所以你如此討論, 會得出相反結論.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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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12:51
      //說真的,我不相信香港人會選出一個有叛國思想的人!若果真的選出,即是有超過一半有投票的香港人都有叛國思想,那是中央要認真對付的深層次問題,到時自然是一國一制了!//
      一講講到「叛國」太遠了.
      選出不願與中央協調妥協的, 機會肯定存在,「一國兩制」為何容許?
      上任後發功, 再被中央DQ, 太難看了, 不切實施.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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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按831, 純粹第二環. 是否循序漸進, 可能是可能不是, 要看港人自己設計了, 可以是進步的.
      不過爭議內耗太大, 表決時滑稽撻Q, 唔可以入中央數.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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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BBTW,

      //第三環已到位, 全民可投票, 進步很大//

      若果沒有真正的選擇,我不會作出人民授權!要我硬食,怎會是進步?!

      //選出不願與中央協調妥協的, 機會肯定存在,「一國兩制」為何容許? //

      選出一個祇會與中央協調妥協的特首,我不會接受!我情願直接施行一國一制,請不要騙我一國兩制!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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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BBTW,

      //按831, 純粹第二環. 是否循序漸進, 可能是可能不是, 要看港人自己設計了, 可以是進步的.//

      若要進步,要一個怎麼樣的設計?

      12:51

      刪除
    25. 你寫「真正的選擇」, 比較空泛, 看似是循序漸進的終點.
      我上面全部用詞都是實在, 以現實可演示為準.
      你焦點去了一個空泛詞了, 是不是你引明的第三環我也不清楚,
      *
      非黑即白, 提出討論極端, 也是搬移焦點.
      「祇會」是你寫的, 中央沒要求, 831也推論不出, 為什麼想討論「祇會」?
      「我不會接受, (因為我擔心)」, 我明, 但不是討論,
      「我情願直接施行一國一制」, 你認為大多數人呢?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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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12:51@6:04
      「若要進步,要一個怎麼樣的設計?」, 即符合循序漸進的提名方案,
      831的第二環, 是另一種結構, 是一個框架兩個參數(內容要設計), 本身如上所述, 不知道是否進步, 因不能直接比較.
      當有設計內容時, 才可以比較、給分. (2014年有幾個設計, 你想討論那一個? 你我設計一個也可以)
      *
      有可能分數並不明顯,
      那麼, 因為第三環太高分, 袋住先是理性選擇.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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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樓上個個都錯,就算是民選出來的特首,都沒用,大陸佬已接近完成駕空整個政府,所以有否831以不重要。香港人現在只有1條出路,就是繼續抗爭玩嘢,為反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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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BBTW,

      //2014年有幾個設計, 你想討論那一個?//

      請你挑選一個最能符合循序漸進的提名方案來討論吧!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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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我唔認為香港特首有中央屬意問題, 因為中央係參選人選到後但就任前就可以DQ, 就任左都可以DQ//

      KS

      如果北京DQ一個由大多數選民選出來的特首, 那要發生極大政治危機了.上街抗議的人會比近日更多.群情會更洶湧, 西方國家的責難會更凌厲.一國兩制肯定完蛋.你認為北京會冒這風險嗎? 其實, 香港是否值得冒這風險?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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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所以咪要參選前篩選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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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12:51
      //(2014年有幾個設計, 你想討論那一個? 你我設計一個也可以)
      小弟身處2019, 站在前人肩上, 有馬後砲之利, 就談談一個BBTW方案.
      *
      話說 831第二環, 是一個框架兩個參數, 容許提名人=/=候選人
      留有空間便可以在此發揮, 設計二階段提名, 為免字粒爭拗, 第一階段提名, 暫叫推薦.
      推薦(pre-version of 提名)比較任意, E.G. 登記選民30000人推薦了小弟, 各政黨共推薦3人, 提名委員會自薦1人(設限, 只限2人), 民間推薦委員會(又係1200喎)推薦1人.... Right, 三軌plus制.
      **這是比2012進步的民主程序**
      提名委員會是唯一受設限軌道, 防止提名委員會任意DQ, 獨覽提名.
      截止後6人入閘, 展開一個月辯論、遊說委員會成員.
      進入提名日, 提名委員會對6人, 依一般會議動議方法, 決定每人的過半支持票, **第二環的第一參數: 過半**
      E.g. 排名結果如下: 70% 65% 56% 51% 12% 3%, 依已定原則,「候選人」名單是前三人. **第二環的第二參數: 二至三名**
      (其他分布、或2人以下過半, 再論, 不太重要)
      *
      70% 65% 56%, 提交中央確認, 再進入第三環, 全民三選一.
      第一階段推薦/提名, 是多軌全民推舉, 軌道之間沒有互相排斥;
      第二階段過半支持票以產生二至三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是831新加, 大家可以批評、打分, 提出漏洞;
      第三階段全民投票, 一人一票.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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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大陸係甘“西”就係人都知
      跟本無人想“X”佢
      就算無西選
      假如長毛參與
      個個市民肯“X”長毛
      中央仲有最後一招,唔任命
      不過甘做就會好核突
      唔反抗只會俾佢食住上
      我諗好多人口裹說支持,心裹根本唔想俾大陸全面統治
      話掂2047都死左,理得佢
      總之就維持現狀,做個順民
      甘先最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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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既然沒有真普選,直接宣佈一國兩制壽終正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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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大陸點會畀你們真普選,若老共相信港人就不會在港收購大部份傳媒作官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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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既然沒有真普選,直接宣佈一國兩制壽終正寢好了!//

      這是香港大多數人的意願嗎?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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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所以咪要參選前篩選囉//

      在北京和一半或以上的港人嚴重缺乏互信互重的情況下, 如果你是北京, 你會冒險嗎?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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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所以抗爭有理,基本法是不公平的,要否決

      刪除
    38. Potato,

      //這是香港大多數人的意願嗎?//

      不是!但祇能硬食!

      刪除
    39. BBTW,

      無論如何安排推薦,獲推薦人辯論...等等,最終都要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過半數的支持,在現時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架構下,中央實有足以决定誰人可獲有效提名成為候選人的影響力!要人民授權給這樣獲選的特首,我絕不接納!過往的特首選舉已清楚示範中央的影響力!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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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匿名2019年7月18日 下午9:40,

      //所以抗爭有理,基本法是不公平的,要否決//

      誰說基本法是公平的?香港人能否决嗎?香港人除了做順民外,還可做甚麼?

      刪除
    41. 除了做順民,可以移民,加入建制搽鞋裙帶陣營,坐監或自殺。當然亦可自我安慰,希盼支持政府就可安居樂業

      刪除
  2.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353073/%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9%8A%80%E9%AB%AE%E6%97%8F%E9%81%8A%E8%A1%8C%E5%AE%8C%E7%B5%90-%E9%80%BE9000%E4%BA%BA%E5%8F%83%E8%88%87
    正所謂二十出頭時都唔激進就係冷血,三十出頭都仲係激進就係唔成熟。呢班所謂銀髮族幾十歲人都唔識同班暴徒割蓆,先係正宗廢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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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班老人家沒有衝擊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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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但他們的行動,等如支持暴徒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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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雖不殺伯仁,但伯仁為我而死。
      幾乎每次遊行都出現衝突,如果沒有火柴的話,能夠點火/玩火/放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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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呢班銀髮族,同果班泛民議員一樣,叫人衝自己鬆,無恥到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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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巴巴兄,係咪無恥我唔敢講,有些事情真的是小駡大幫忙,何必再添柴添火、添煩添亂呢!根本爭取的是不合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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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media.bastillepost.com/wp-content/uploads/hongkong/2019/07/20190717_PO_%E9%80%83%E7%8A%AF%E6%A2%9D%E4%BE%8B1.jpg

      班友仲要叫細路學曼德拉,即係鼓勵班後生去坐監?
      但人地曼德拉無去打警察,掟磚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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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k01.com報導內容
      7.17銀髮族靜默遊行 籲同輩支持年輕人絕地抗爭...................
      發起人稱,遊行除了重申5大訴求,即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撤銷對被捕人士的檢控、要求警方立即停止搜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民衝突等外,亦希望呼籲銀髮同輩為青年人發聲,支持香港年輕一代絕地抗爭。........

      發起人稱,遊行除了重申5大訴求,即要求政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撤銷對被捕人士的檢控、要求警方立即停止搜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民衝突等外,亦希望呼籲銀髮同輩為青年人發聲,支持香港年輕一代絕地抗爭。
      發起團體成員楊女士表示,自己沒有任何政黨及政治背景,以個人身份參與今次遊行活動。她憶述7.1當日聽聞有示威者包圍立法會,「當時心諗唔好咁啦」,但事後回顧事件,欣賞年輕人敢於付出代價,爭取想要的事,又認為年輕人在立法會破壞具象徵性的物品,如區徽、會議設備,目的為反映立法會失去反映民意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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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起人就是支持年輕人繼續衝擊,其理由是因林鄭不理他們的訴求。如果這次所有參加遊行的老人家都同發起人一樣想法,那今後更激烈。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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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泛民太多戲子,成日話自己係"素人"...
      到選舉果陣就一窩蜂出黎同泛民爭位...
      乜野"香港媽媽","銀髮力量",跟本咪又係泛民政黨內果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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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泛民就是輸在太民主,不能內部協商,因而出現太多候選人分薄票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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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怪獸家長(父母、祖父母」正係事件核心問題之一

      電影十年,反映年青一輩渴望老一輩應同,甚至代替自己激進自焚,現實係老鬼叫青年「義士」去跳樓⋯⋯

      四處的一句:「多謝年青人」,正係失去自信的新一代,抗爭的源動力⋯⋯

      但那些嘉奬抗爭者的老一靠,可有為那些青年人個人的未來,真正着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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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樓上巴巴先生,點解你唔話係親中派煽動大家抗爭?你睇下佢哋點樣回應?你睇下佢哋喺主權移交咁多年以嚟做咗幾多制度裡面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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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0:54,

      建制派的人一定不認同你說的!

      他們認為一切不認同建制的都是反中亂港、十惡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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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Danny兄,\\我雖不殺伯仁,但伯仁為我而死\\

      講得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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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一場運動連繫兩代人,有參加遊行的年輕人自發為長者搧涼、派水與退熱貼,不忘提醒長者小心梯級。以紙皮為長者搧涼的23歲大學畢業生黃小姐說,見到長者在炎夏遊行,深受感動,「感到年輕人不是孤單地抗爭」。10多名年輕人站在終點答謝,長者主動上前握手或擁抱,着他們繼續努力,語重心長地提醒,「小心不要被人打呀」;年輕人聽畢一臉感動,多次鞠躬,「多謝你們,建立了這麼美麗的香港」。

      遊行要求撤回修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警民衝突等。出席了所有反修例遊行、65歲的莊女士對年輕人感到愧疚,「如果以前我有危機感,一定會抗爭」,惜以往只顧「搵食」。她憶述七一示威者衝擊立法會時,自己一度想進入立法會但被女兒阻止,「要是我年輕20年也會衝」,事後當晚不斷哭。65歲的胡女士意識到不能再沉默,首次參加遊行,寄語社會深思為何年輕人要犧牲大好前途,到前線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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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冇人知道今日警務處長/保安局長under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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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he Secretary for Security is under the Chief Secretary and all the disciplinary forces are under the Secretary for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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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真心話,會否感覺今天的警隊跟惜日皇家警隊有點分別?
      以前警員聽從 commander命令,但77旺角 騷亂那晚開始,議員跟commander糾纏,後面警員不斷叫囂,有時還搶過commander回答議員問題,還有一點以前便裝警員執勤時會配戴委任證/在市民要求下會配帶回委任證,現時他們總是諸多藉口,你會否認同這點?本人不相信主要是警民關係所致。今天警隊好像有外來因素影響或背後操縱。
      以前是支持警察,現在沒有這麼傾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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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前皇家警察打你就打你,邊有得投訴?監警會更加唔知響邊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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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保安局長under張建宗
      所以張建宗呢位透明人, 無出過來開聲, 真係異數.
      (政務司統領九局中, 五局與六月議題有關 : 政制、教育(通識)、民政(青年政策)、保安、房屋)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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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警察不願展示委任證的問題,要視乎場合而言。

      如果警察要求站在防綫前的蒙面示威者出示身份證,有人會遵從嗎?在劍拔弩張的場合,雙方要求對方出示證件都不懷好意。警察想日後上門拘捕示威者;示威者想搶證/起警察底。

      另一例子:在7月12日晚油塘港鐵站,有市民主動向正在拍攝的休班警員要求出示委任證,但該警員當時沒有截查任何市民,甚至他不是在值勤。那時他無需出示委任證。而那些市民要求看委任證,只不過想知道姓名,以便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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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2:25, 如果跟殖民時代比, 整體進步了很多。我也見到警民爭執時S/Sgt搶過剛過了probation的幫辦與人鬥嘴的情況。老差v新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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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BTW, 張司長是揀唔落手的老油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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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朱顏妹, 委任證的問題要看不展示的合理理據, 不是執勤一定不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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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明哲保身最重要,否則分分鐘無左份長糧啦...
      張司長只係一隻牛,做政務司都真係因為無其他人可揀...
      正如運房局長搵個睇電梯既做?離譜D卦...
      所以下屆真係邱騰華做黑馬既話,恐怕個局面真係好難控制...
      有D人話搵薯片做?咪等於香港地產黨回朝?田北俊又可以響行會玩多次辭職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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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
      透明人已68歲, 林鄭好打得經常隻身上陣, 行政會議、建制隊友, 個個同僚傳媒都係咁講.
      找個filler來攝位, 可能真係諗住大家舒服.
      林鄭上任已知青年事務是重中之重, 找個老油條 WE-DISCONNECT, 奶野啦, 無留意功課, 無人考核, 卒之爆晒上街!
      BTW, 透明人二號, 劉江華, 民政事務局局長, 我之前以為青年發展委員會係佢既tim.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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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BBTW提及這兩位官員真是經典,一位是天下皆知的大業主,另一位是敗部復活仲揾得多過做議員。btw三個司真係好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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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咁又吾怪得既,民怨累積落姐.講真,其實好多嘢都係靠自己多於政府,坐住等就聽乞米都得.

      姨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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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巴巴先生

      我請教一下, 究竟03年董生因田北俊辭職,自由黨聲言會投反對票而被迫撤回23條時所面對的管治困難大, 還是今天林太被迫暫緩(其實等於撤回)修例所面對的困難大. 當年, 董生仍可團結社會, 重建受沙士重傷的經濟. 但今天林太連出席母校的音樂會也取消, 所有有少許爭議的政策都寸步難行. 田北俊當年是害了董生,還是救了董生.
      我想, 如果在6月12日早上, 有足夠數目的建制派議員, 看到立法會被數萬人包圍, 連會也開不成的緊急情況, 要求政府暫緩二讀, 與各方重新商討尋求共識, 否則, 會否決草案, 並請群眾不要再包圍立法會, 因為, 即使立法會當日二讀草案, 他們也會否決法案. 林太雖然像董生一樣要被迫暫緩修例, 但就沒有後來的警民衝突. 林太也和董生一樣, 保住了管治威信.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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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講到隠形人,有幾多人10秒可以講到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創科局局長同發展局局長係乜水...
      林鄭個班子真係鋼鐵陣容,無個幫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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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Potato,

      現在啲建制派議員會咁做嗎?他們祇識盲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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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巴巴先生

      董生當年雖然被迫撤回23條, 但他並不需要像林太一樣要向公眾認錯和道歉. 葉太當年雖然辭職, 以向董生問責, 但她同樣沒有認錯和道歉, 及後還在政壇捲土重來. 所以, 相對林太, 董生是保住了管治威信, 訂立23條失敗的責任/功勞(視乎你的立場), 都由田北俊和自由黨來承受. 但林太就是沒有像當年的田北俊和自由黨一樣的建制派議員來救她.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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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3:01
      庫務局局長你都問? 收多你錢嗰位係稅務局局長喎, *grin*
      兩兄弟都係under財經事務及庫務局的一個部門而已, 隨緣啦..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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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現在啲建制派議員會咁做嗎?他們祇識盲撐!//

      其實, 北京應該好好反省自己在香港的管治目標是甚麼, 而要達成這管治目標, 要有甚麼樣凡建制派.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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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potato
      唔明問管治目標, 不同於1997嗎?
      理論上建制派是港人搞出來的.
      建制派示好, 北京能怎麼? 不能「你地唔好擦鞋啦, 去做實事!」, 或不能叫建制某人去救特首吧?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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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係咪即係支持建制派人士要提升自己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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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以前知道係陳教授,依家呢個真係唔知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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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BBTW
      建制派真是香港人搞出來的嗎?北京和中聯辦是否還將田北俊和田北辰當成是建制派?北京和中聯辦是否將李前大法官當成是建制派而認真聽取他的意見?如果北京只是酬庸擦鞋仔, 並疏遠說逆耳忠言的人, 那建制派當然只會都是擦鞋仔.
      關於管治目標的問題, 我覺得回歸初年, 北京似乎比較著重在香港的兩制特色, 但近年則不斷強調中央的權威及將香港融入內地.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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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potato
      「理論上」係, 所以主張唔係既, 交個咪畀佢.
      一串問題唔算喇, 我都唔知想個答案係乜, 你講左自己答案就有得討論喎.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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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真想知何解標少會收到如此多的說謊電郵,什麼目的?
    攀關係想找人幫手?
    吾該,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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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兩篇有位仁兄要求標少私下聯絡尋求法律意見都有可疑.
      現實世界慶幸還未遇見惡毒心腸的人,但網上可以隨處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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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貪免費法律咨詢意見囉

      地區法院D法援律師又HEA又垃圾

      成日叫人認罪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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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35, 我寫過多篇店鋪盜竊及非禮的文章, 被控的人在網上尋找這方面的法律, 所以寫給我, 90%店鋪盜竊的。不少人說自己第一次偷, 絕大多數在講大話, 然而, 我也會當他們是第一次而教他們爭取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非禮那些主要是否認, 我也幫不到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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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非禮唯一幫到可以勸早日找個伴侶以發洩#頭之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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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找個伴侶發洩是治標不治本, 等一部分化為強姦案件發生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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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非禮不一定為了滿足自己色慾,可能為了羞辱對方。

      刪除
    7. 可能,
      但不符案件比例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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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咁我咪放走左好多羞辱我既人,記得想當年我13歲時喺巴士個義士按摩我大髀、人多又用弟弟招呼我、路過又say hi我個上軀,通常走開就算冇報警,捉到都算罕見.

      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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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社會需要時間冷靜,民陣堅持遊行老實說不太合適。

    G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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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地要贏盡嘛,有"300萬人次"背書嘛,點會收手?
      搞得越亂,佢地先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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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民陣真的為了反「逃犯修定條例」而舉辦示威遊行,他們早就應該收手。
      他們提出的所謂5大「訴求」,都是無謂的意氣之爭,或者不合法、不合憲,或者是政府無可能立即實踐的。對他們來說,社會不應該冷靜,而且最好爭鬥愈演愈烈,直至區議會、立法會選舉完結為止。反正這些社會紛爭對民陣以至其他政黨而言成本甚低,付出代價的都是衝擊者和警察,損害的是現屆政府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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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無錯...跟本就係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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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他們來說,社會不應該冷靜,而且最好爭鬥愈演愈烈,直至區議會、立法會選舉完結為止//

      若真係咁,到時睇選舉結果,就會知道香港人嘅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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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除非佢地贏晒,否則佢地一定唔會承認選舉結果架,到時大把理由出黎話政府打壓佢地,跟住搞暴動要求重選直至佢地選贏為止...
      呢類人已經癲左,同佢地講道理係唔會聽,永遠只會響度玩少數壓多數...
      我真係好悲觀架,佢地今年內應該會走去圍老解,到時中央宣佈緊急狀態下,香港的一國兩制提早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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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真希望早日一國一制,平日息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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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遊行可擺街站籌款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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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然後他再寫來, 承認說謊, 把事實經過和盤托出。他攀關係的心態使我反感, 所以我再不理他了
    有冇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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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不應該公開說一個坦白認錯的人「咁7」;這是不能說的秘密。

      另外,標少為何不原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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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個数字算吾算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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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to匿名2019年7月18日 上午12:30

      by匿名2019年7月18日 上午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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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o鏡中人朱顏瘦
      我就覺得有咁耐風流有咁耐拆墜
      何況 [其他的人都是符號一個]
      by匿名2019年7月18日 上午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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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一開始理由太荒唐, 為人咁愚蠢, 幫佢=害自己, 害社會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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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講林鄭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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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種想法充滿矛盾, 因為最終這些被告也會在法律體制內抗辯, 爭論法律觀點, 爭論案情事實, 也爭論刑期。這樣做無形中是承認了體制。/
    如果有足夠武力推翻了政府,他們還需要在體制內抗辯嗎?不是他們自己願意在體制內抗辯,而是他們沒有足夠武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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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有心搞革命又何需拘泥於什麼承認體制?標少對法律和政治哲學的認識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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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搞革命就唔好驚俾人打啦...
      個個未夠十一點就爭住搭火車...驚死返唔到屋企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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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佢哋認為要推翻政府,所以無需守法冇問題,但有趣的是他們又要求別人嚴格守法,認真到研究下警察有冇權入商埸....

      是否有些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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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2:39
      呢點就真係矛盾啦,我認同
      我認為搞得革命,就唔應該打捍衛法治旗號,法治本來就有維穩既功能,一邊支持革命一邊支持法治係講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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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正正反映冇人想搞革命,祇想政府聽取民意,唔好一味要行政主導,數夠票就得,偏幫既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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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陳近南/韋小寶式革命, 才是沒有拘泥, BE WATER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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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拎成袋鐵通去新城市廣場比林卓廷議員影左佢地尊容
      https://youtu.be/42Ziyc-x3fk

      林卓廷議員,嚴重警告你,立即刪除所有義士相片
      https://lihkg.com/thread/1325450/page/1

      最後林卓廷議員刪相道歉

      譚文豪曾辯稱話示威者入商場係離開?現場拍下滋事分子做手號、合力遮蓋商場閉路電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8B0FwWCO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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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Funny is, 班友嗌完不割蓆去保鐵通, 再聲稱林卓廷不是同路人將佢割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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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高佬依家裡外不是人架啦,同佢地已經有條痕響度架啦...
      跟本班友係利用泛民之嘛,傻仔泛民跟晒佢地以為會贏選票...簡直與虎謀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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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呢班人任何有利用價值既野都會攞黎用,包括法治,採訪權,烈士既性命等等.行體制內既程序唔等於佢承認體制,就好似佢同你訓一晚唔等於佢愛你,都係有需要既時候利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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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大家一路鬥吃人血饅頭...
      可憐一眾後生仔明知俾人利用都要去做...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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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巴巴先生

      某些後生仔的邪惡思想, 非你所想, 就好似一群童黨, 殺人也不會內疚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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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呢班人任何有利用價值既野都會攞黎用,包括法治,採訪權,烈士既性命等等.行體制內既程序唔等於佢承認體制,就好似佢同你訓一晚唔等於佢愛你,都係有需要既時候利用下.//

      同意。好多人無睇呢班「有為青年」的網上言論。佢哋係為求目的不擇手段的,可以利用的就利用,明天反面就可以不認人。支持這種殘酷無情、可能比「殺人政權」更糟榚的「孩子」,無異與虎謀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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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講多兩講好驚,唯有懇求法官一定要嚴懲.

      刪除
    15. 今朝見葉德嫺對住個鏡頭,話年輕人完全無錯,做得好好,令我又再想起村上春樹的那番說話。

      一個原本毫無特色的普通老偽人,又一次成功透過雞蛋鬥高牆,演活了一部很有價值的作品,不愧是金像影后。

      可惜,這是一套為了毒害別人孩子圖利的歹毒作品。
      ===
      雞蛋與高牆
      http://app1.rthk.org.hk/elearning/1minreading/allcontent/content.php?director=1&episode=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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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葉得閒自己仔女都吾理,出嚟叫人仔女去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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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的時候, 從不同觀點看事物, 也未必是互相排斥的, 看法不同也可以共存, 不一定要你死我活。更甚者粗言助興, 以加強說話的力量, 拜托, 標少留言不罵粗的要求並不過份, 希望大家遵守, 高抬貴手, 給大家留一撮淨土。
    ===
    不能同意更多,多謝標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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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有聽過革命軍向當權者報案被打被殺的嗎?亅

    有。他們常引用沈智慧法官那兩句:「警察唔係免費服務社會㗎!They are well paid for it!」

    「因為最終這些被告也會在法律體制內抗辯, 爭論法律觀點, 爭論案情事實, 也爭論刑期。」

    六七年暴動的犯人在法庭內也鬥争,不承認體制,結果當然被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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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泛民議員也有人工收,比警察更well pa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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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歷史絕不會輕饒手沾鮮血的亂港罪人
    https://forum.hkgolden.com/view.aspx?type=CA&message=7085221

    伊家嘅香港,反修例暴力衝擊遍地開花,暴戾之氣不減反增。「7•14」沙田暴力事件兇殘血腥嘅一幕至今仲令人觸目驚心,令每一位有良知嘅市民痛心疾首。群毆受傷倒地嘅警員想置之死地,用磚頭鐵棒暴擊警員致血流滿面,至少十名警員受傷,其中更加係有兩名警員畀人生生鉗斷、咬斷手指。如此殘暴襲警,絕對唔係表達意見,更加唔係和平示威,宜家香港所面臨嘅唔再係條例修訂之爭,而係一場赤裸裸嘅奪權陰謀,亂港反對派新一輪反政府運動已經拉開序幕。

      儘管此前反對派政客有過鋪天蓋地嘅政治宣傳——市民自發走向街頭,但無論從周密細緻嘅策劃部署,到進退有序嘅行動指揮,甚至於及時到位嘅後勤補給,以及造勢善後嘅種種策略,無一不在警示世人,正在如病毒傳播嘅「和平遊行」,實則上係一場香港前所未有嘅「顏色革命」。

      沙田流血暴力衝擊,血腥殘暴襲警,係呢場「顏色革命」進入實施階段嘅具體體現。而亂港反對派政客,就係幕後操控血腥暴徒嘅罪魁禍首。7月14日晚,喺沙田暴力衝擊現場,黃之鋒、楊岳橋、尹兆堅、區諾軒等一眾亂港政客悉數登場,從阻撓警方清場,到引導暴徒進攻,再到事後嘅包庇與掩護,一條龍嘅指揮同行動。由以往嘅「為反而反」,到今日不惜動用最兇殘嘅手段「為反而暴」,亂港反對派已經徹底質變成顛覆機器。

      為完成美英主人交代嘅顛覆任務,為謀求極度自私嘅政治利益,亂港反對派不惜以犧牲全港市民嘅切身利益為代價,全力推動一場又一場嘅暴力行動。旺角、沙田、九龍、上水……你永遠唔知聽日又會喺邊?仲有邊個區可以倖免?可以預見,不達目的、不獲回報,呢啲手沾鮮血嘅可憎政客絕對唔會收手,香港難以恢復安寧。

      宜家香港到咗極其兇險嘅境地,後退半步將會係萬劫不復嘅深淵。維護政府依法施政、警隊嚴正執法果斷平暴,抑或縱容「顏色革命」摧毀香港一切繁榮穩定,係一場不容猶豫嘅生死抉擇。逞兇嘅暴徒必須受到最嚴厲嘅法律制裁,而喺幕後嘅黑手,更加係禍亂嘅根源,必將受到歷史嘅唾棄,也絕不容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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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嗯 和支那賤畜你一樣撅起屁眼讓共產黨任肏嘛. 夠傻逼 夠奴性 夠卑賤的啊

      你知道你親生爸爸是誰嘛 支那賤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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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James Bradley:美國眼中的中國蜃樓(中文字幕,50% 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Iq6EQq5_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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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Xiao Wa
      Xiao Wa
      1 week ago
      我的天,这是一位少有的能公平公正地认识和评价中美(西欧)近代史的学者。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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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week ago
      愿有生之年,见我华夏,君临天下!让呆湾天天忙着选举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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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ita Hsiao
      Anita Hsiao
      1 week ago
      中國的興起是靠自己的努力,不威逼、不利誘、不剪羊毛、不抱大腿!
      用中國人”兩彈一星” 的精神往前邁進,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中國面對西方國家科技的全面封鎖、在一窮二白的日子裡都能創造世界奇蹟。這種精神、毅力才是列強無法超越的。1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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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ry Cheung
      Terry Cheung
      1 week ago
      沒有政黨利益,節目質量非常高!
      極少能在youtube上看到清醒的外國人看法。
      獨裁殘暴的蔣被揭露,孫中山先生的治國理念被蔣毀了,現今在中國大陸得以復蘇!
      我們不等西方覺醒,我們安穩走著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道路。

      36


      Zzz
      Zzz
      1 week ago
      真的有很多受过很好教育的中国人天真的以为美国是靠制度优势起家的,我身边就有。很多国人的教育背景与历史知识的匮乏形成了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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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53065/行人不小心案審極未完-被告求覆核裁判官決定-獲批許可

    何官單大案要押後返一年半載先有得再開庭了。本身諗住聽日可以去東區裁判法院睇吓大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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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0712/s00001/1562920066549/%E3%80%90%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3%80%91%E6%A5%8A%E5%B2%B3%E6%A9%8B%E5%86%8D%E5%87%BD%E6%9E%97%E9%84%AD-%E4%BF%83%E5%9F%9F%E5%A4%96%E6%B3%95%E6%AC%8A%E8%99%95%E7%90%86%E5%8F%B0%E7%81%A3%E6%AE%BA%E4%BA%BA%E6%A1%88

    標少,想問吓楊楊岳橋嘅建議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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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www.speakout.hk/%E6%B8%AF%E4%BA%BA%E5%8D%9A%E8%A9%95/44819/%E5%9F%9F%E5%A4%96%E6%B3%95%E6%AC%8A-%E5%8F%AF%E8%A1%8C%E5%97%8E-

      呢度講域外法權

      人權法及普通法就「刑事追溯力」所設的規限。《香港人權法案》第十二條列明,在香港所推行或實施的刑事法例,不得帶有追溯力。即是說,任何人作出的行為,若不抵觸當時的刑法,該人便不可因有關行為,而被法庭定罪。另一方面,普通法制度一貫對有「溯及效力」的法律(Ex Post Facto Law),拒絕予以認可。這是英國公法(Public Law)以及刑法(Criminal Law)中的重要原則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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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楊岳橋身為律師,沒理由不理解追溯力問題。他今時今日再提及自己的域外法權草案,大概是拋磚引玉,提醒政府要交代其他補救逃犯漏洞的方案,亦顯得自己在陳同佳案上有出一份力。

      儘管政府對陳同佳案已無計可施,修補逃犯漏洞一事亦不急切,但政府不應該從此不修補,起碼計劃諮詢大眾新方案。此修例除了為了懲罰已犯罪的人外,亦為了預防香港人在境外犯罪後回港匿藏,逃避外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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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追溯力五五波啦, 成文法優先於普通法, UK自己對Ex Post Facto Law都係五五波.
      香港既有人權法, 就可以只跟人權法, 人權法唔畀追溯力, 有但書架嘛.
      香港人權法案第十二條(二) 凡依各國公認之一般法律原則為有罪者,不受本條影響.
      殺人有罪當然是各國公認.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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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s://www.hk01.com/01%E5%81%B5%E6%9F%A5/351384/01%E7%8D%A8%E5%AE%B6-%E9%99%B3%E5%90%8C%E4%BD%B3%E6%A1%88%E6%AD%BB%E8%80%85%E7%88%B6%E8%A6%AA-6-26%E8%87%B4%E5%87%BD%E6%9E%97%E9%84%AD-%E4%B8%BB%E5%8B%95%E6%8F%90%E5%9B%9B%E6%96%B9%E6%A1%88%E6%B1%82%E8%80%83%E6%85%AE
      //儘管政府對陳同佳案已無計可施//
      三位民主派議員提私人草案,坊間仲傅有四個解決方法,林鄭又開始畀人鬧話不負責任,
      政府話無計,議員又話有,究竟有定無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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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認同BBTW的講法, 以陳同佳案而言追溯力不是很大問題。

      刪除
    6. 法律BB來無知一問,如果台灣繼續不提引渡又㸃? 政府向第二個司法行政區主動問送個人比你,有冇問題?

      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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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婆娘姐, 我是(台灣來的?)法律BB.TW, 由我來充撐,
      兩地大人物都是借件案順手推舟干大事, 所以其實好彈性, 只睇是否符合OPTICS, 對己有利.
      譬如香港受壓, 去敲下門口法律上一定得, 明明唔得都有"路"行, 放心.
      無壓力偏向唔做因為鄰居上次是抽水的, 再碰一鼻子灰對阿爺唔好睇.
      台灣方面, 如果林鄭手牌太差, 會上次咁, 大聲關門顯示國家氣派, 如果手牌中規中矩, 通常都扭下計都無妨, 盡拿國際焦點, 扭完收唔收人, 視乎發展.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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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計埋這篇,標少已經寫咗25篇關於逃犯條例嘅文了。開始有啲懷念以前標少札記得閒講吓法庭秘聞,法律知識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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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視乎標少的讀者何時不再談逃犯條例修定,亦視乎香港市民/政黨不再以「反送中」為理由上街示威。

      之後被捕者逐一提堂、排期審理……判刑、判詞、上訴等等,又會引申很多話題,幾年後我們又會重提逃犯條例修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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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關咩事? 標少完全自主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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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有興趣問下 台灣新成立叛國法的問題。以國共比較玄妙的關係,好像很容易成為政黨攻擊的手段。


      婆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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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咁講法是否嫌悶?
      靈感來自每天熱門討論的留言,反而覺得精彩!

      刪除
  15. 當你政權的來源是8964對平民的屠殺 和來自AK47的恐嚇時, all is fair game.

    we play this false "rule of law" game when it suits us. and try to defeat u bitches in your own game. and then toss it into the garbage bin the min it becomes inconvenient.

    bc all is fair in love and war. by all means necessary. nothing is off the table, that includes CHICOM bitch's family and extended family.

    獨立革命就是暴烈的行動 深遠的計謀 精細的執行來推翻支那港共政權

    睇死你班支那賤BITCH couldnt mount a meaningful rebuke to the ab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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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坦言集:真憑實據?

    一些人質疑香港的「顏色革命」,認為沒有真憑實據。可惜,這是小孩子的爭辯方法,不是國與國涉及國家利益、外交情報對抗的情況。

    說真憑實據,香港這些人說的有關所謂「送中」的種種恐懼,還不是全無真憑實據?說中共政權怎樣,都是歷史,也沒有確鑿的證據,怎可證明中共政權今天還沒有改變呢?改革開放四十年,內地早已天翻地覆,怎會沒有改變呢?

    中共政權不可信任,這些人又為甚麼相信美國呢?一九七九年以來,中國從未參與過戰爭,美國卻不停地發動戰爭,侵略他國。而維基解密也揭露出美國的情報系統不停地監控世界,包括盟國的元首。這些不是證據嗎?美國說的一切都可信,連總統特朗普每天的謊言都可信,中國說的都不信,這是不理智的雙重標準。

    香港的「顏色革命」不是沒有證據,不少組織收受美國政府直接或間接的政治資助,黎智英對泛民主派等人的直接資助,鄭宇碩電郵中與美國和台灣就「佔中」的討論、合作、要求資助等,都是已經公開了的證據。為甚麼不信呢?黎智英、鄭宇碩等在「佔中」以來的作為也是清楚明白,缺乏的只是他們與「佔中」和今次示威暴動等之間,沒有寫明資助暴動的協議或收據的證據。然而,他們會愚蠢到要立字為據嗎?

    「顏色革命」是國與國之間的角力,涉及政權的生死安危。這也不是新生事物,至少在十九世紀以來,大國博弈都是倚重情報人員策動政治變化。以大國的能力、財力、人才,這樣策動和相互攻擊都是隱秘,哪會容易有證據可暴露出來。即使一國掌握證據,也不會像小孩子那樣拿出來作證以攻擊對手,而是以之作要挾、交換,爭取更大的作用與效果。美國政府從來公開講民主、人權、公義,底下卻用情治系統等顛覆別國政權,無所不用其極,卻將之緊密的掩飾、隱藏,公開說謊話。

    美國侵略伊拉克,用貌似化學品的洗衣粉來證明該國有化學武器和大殺傷力武器,侵佔之後查無實據,卻又可以不了了之。之前相信美國,後來證明美國無據,都是被美國愚弄。愚弄世界之後,美國便推翻了伊拉克政府,實行佔領。

    香港有着龐大的美國情治人員隊伍,以及長期滲透本地的線人,一般老百姓、媒體乃至特區政府能掌握多少訊息?可以怎樣搜羅證據呢?以為找不到,便不知道,便認為並不存在,也不去再找。假若只是一般爭辯,也沒所謂,但當這涉及破壞、推翻香港的政府與建制,便不能等閒視之了。

    研究所所長 陳文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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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沒錯,所謂市民自發,誰也不代表誰,不過是捨不得暴民選票的泛民議員,自欺欺人的說辭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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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89年對首都平民的屠殺算不算戰爭? 嘻嘻.

    還有, 對越南的兩山戰爭打到 1988年才告一段落.

    什麽狗屎研究所所長啊 一個 misapprehension of facts 的支那賤種嘛 連事實都弄不清的無能舔共賤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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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ARO現在才懂你為什麼要港獨,中共的醜陋罪行遠超港人所想像,現在香港警察及部份律師,在不自覺中以成為中共的維穩機器。本人是60年土生土長的,從沒受過中共逼害,但自2016年觀察到現在,中共開始加快加大利用警隊在港維穩及借現行法例不斷打壓異己,行為十分可恥恐怖!願港人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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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共以為香港人=國內人,休想以中共模式管治香港,香港人.. 加油!香港人...加油!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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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次誤會Terry慫恿讀者參加反修例遊行,以為他喺壞gorgor,而加講声對唔住,其實你喺幫緊香港人,多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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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Terry想特赦武力衝擊份子,多謝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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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就算是人民選出來的政府,「達義」之徒也未必見得便須守法,因為還有「人民不代表我」這殺手鐧~(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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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役中,示威者大傷元氣,估計示威活動亦進入了尾聲,逮捕更多的暴徒,讓他們付出代價來解決騷亂。

    香港政府做了一件事穩定樓價,就是限制銀行對樓宇的按揭貸款,樓價愈高,借得愈少,換句話說,差不多所有豪宅如果不是Full Paid ,其他都會採用低成數按揭,借錢不多,便沒有迫切性賣樓,樓價就不會大冧,除非《逃犯條例》修訂通過,不少豪宅業主擔心國家要求他們解釋買樓資金來源,倒不如將豪宅賣走,將資金轉離香港為上策,現在條例不獲通過,他們沒有賣樓的必要,即使有一些示威活動,在他們來說閒事一件,在沙田新城市廣場一役中,示威者大傷元氣,估計示威活動亦進入了尾聲,他們更加不會賣樓。

    官員頻頻露底 樓價難壓
    近日示威活動不但阻止了《逃犯條例》修訂通過,亦令到政府知道以後施政困難,明日大嶼填海計劃將會困難重重,所以早幾日發展局長黃偉綸話不會輕易放棄,佢唔講大家都唔知道政府有意放棄。有時候我也不明白,官員們經常將那些機密公諸於世,好似以前的運輸及房屋局前局長鄭汝樺話搵地起樓如遠水救近火,即是話畀大家知政府冇地,樓價又怎會唔升?今次話不會輕易放棄即是放棄,沒有明日大嶼這個糧倉,樓價想唔升都唔得,又點會大冧?不過,近日經濟政治環境都不甚理想,樓價適當回調亦是合理的。

    紀惠集團行政總裁
    [湯文亮 敢說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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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示威者大傷元氣? 警隊大傷士氣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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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敢說"反話"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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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同意,湯文亮真係亂up, 而家示威者係氣勢如虹就真。

      新地 港大 都要跪低認錯,所有人都被逼和警察割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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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昨晚元朗有冇睇?民憤

      刪除
    5. 新地係佢地金主黎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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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新地係佢地金主黎架/

      唔好隨口 up 喎,有冇資料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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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不在香港的香港人說一下感想.
    http://dreamandinvestment.blogspot.com/2019/07/blog-post_16.html#comment-form

    斗滿July 16, 2019 at 12:34 PM
    另一個可笑的行為就是某地區的連儂牆被反黃絲的人士撕毀, 黃絲又會選擇報警求助, 黃絲們不是稱警察為撕紙狗嗎。 "媽呀! 我真的好乱呀!"


    joseph leungJuly 17, 2019 at 2:33 AM
    "媽呀! 我真的好乱呀!" -----好好笑.

    無賴黃絲思維延伸版:
    (1) 大眾需要了解我們向警察拋磚拋雜物, 破壞公物, 破壞小市民正常生活, 是合理, 大眾需要了解我們, 我們是為人民抗暴政.
    (2) 我們反暴政, 因為我們的言論自由給他們壓縮, 另一方面, 需要打壓不支持我們的人, 政治冷感的垃圾需要排斥, 藍絲的生意要封殺, 也要在網上圍攻他們令他們跪低.

    joseph leungJuly 17, 2019 at 4:02 AM
    (3) 我們打警察有理, 拋磚, 怒罵警察有理, 但警察拘捕我們就是濫權.

    MANJuly 16, 2019 at 12:00 PM
    自由民主在香港只是一個笑話,香港根本沒有言論自由只有一言堂,香港不是講道理的地方,大部分人活在自己想像的空間之中。

    joseph leungJuly 17, 2019 at 2:23 AM
    其實在英美也沒有絕對的自由與民主吧. 香港現在的情況很古怪, 有時也只能說自己不在香港, 所以算是旁觀者了. 如果身在香港是局中人, 或許變得偏激不講真理吧. 有時我也不怪其他人, 大多數情況都是環境或時勢造就這一堆人的思想或心態.

    Cherry WangJuly 17, 2019 at 11:43 AM
    你的文章写的非常中肯,香港现在集体失智的情况太严重,小市民在路旁帮班捣乱者加油,简直不知所谓,心痛。

    joseph leungJuly 18, 2019 at 12:15 AM
    對, 愈來愈反智, 連很多中產與知識分子都是如此, 集體反智令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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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胡言亂語 ver.1July 17, 2019 at 11:16 PM
      依家香港最恐怖既情況,就係有班口講民主自由,但只要人地唔認同佢地個套, 就做各種行為去打壓欺凌對方, 呢班人成日話中共打壓香港既自由, 散播白色恐怖,但佢地就正正做緊呢d行為, 而完全唔覺得有問題。


      joseph leungJuly 18, 2019 at 1:30 AM
      係.

      反對中方打壓香港人自由, 同時間卻不停打壓他人的自由. 很恐怖. 還要一堆人在同一立場圍爐取暖, 合理化自己的做法.

      刪除
    2. 所以話 呢班人 不是要幫香港去爭取甚麼民主自由 ~ 而係利用香港人的對政府和中共政權既不滿 去幫佢地奪權 ... 當成功奪權後 佢地就會做返同中共一樣既野去維穩 ...

      好可惜 好多香港人都唔明白/ 選擇扮唔明

      Mr.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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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班仇共、一班百無、一班天真嬌、一班老文塞、一班慈母,散場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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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群眾運動絕非良方
      6 小時前

      社會輿論對年輕人上街示威,多採取肯定的態度。因為他們並非為了私利,而是為了香港更美好的將來,為了避免港人的命運操控在專制政權手裡。他們在大熱天時,仍不惜冒著被警方視作暴動的風險,出來遊行,精神可嘉。

      然而,群眾運動只宜用來彰顯眾人的意願,並不適宜用來解決具體的社會問題。近日,有部分年輕人在嚐到群體力量後,誤以為只要人多勢眾就可以一次過替社會解決之前一路拖延著的問題,譬如水貨客、大媽公園唱歌、遊客過多、中資企業比例上升等問題,有人甚至連貧富懸殊與樓價過高問題都想透過群眾運動去解決,那就很容易演變成為暴民政治,足以對社會根基造成嚴重破壞。


      很可惜,反對派的政治領袖對此竟毫無警惕,反而對一些過激的行為予以同情和美化,沒有及時予以譴責。那就等同鼓勵年輕人繼續用同類手法來為社會解決問題。這不但會害了這批年輕人,而且會把香港帶往萬劫不復的困域。


      類似的情況歷史上不是沒有出現過,如德國納粹青年團運動與中國的紅衛兵運動。加入納粹青年團的佔當時德國青年98%;中國在文革年代,亦鮮有年輕人未當過紅衛兵。他們的行為亦差不多,就是到處去揭發政治敵人,然後加以迫害。他們的手段會愈來愈暴力,愈來愈卑劣,他們最終能為社會帶來的,往往只是恐慌與痛苦。


      香港近日也有人在網上揭發「黑警」的資料,還把矛頭指向完全無關的家屬。連商場「放」警察入內驅趕示威者也會怪罪留難。這樣的行為已完全不講道理。最要命的是年輕人並沒有覺得這樣做有甚麼不妥,他們是如此理直氣壯,可以毫無顧慮地一往無前。


      這正是群眾運動的一個特色。一群意向相同的人匯聚在一起的時候,就會互相肯定,互相鼓勵,做甚麼事都不會覺得有問題的。所以世上最恐怖的事情都不是一個人做出來的,而是一群人才做得出來。所以為美國起草憲法的先賢,包括Alexander Hamilton、Thomas Jefferson、James Madison及John Adams等,都十分擔心美國會出民主暴政,他們連選總統也不容許民眾直接投票,而是要經過選舉委員會(Electoral College),以確保"The office of President will never fall to the lot of any man who is not in an eminent degree endowed with the requisite qualifications."


      現實是,人腦以個人為運作單位,偉大的創見與深奧的哲理都不是集體創作的,而是個人沉思出來的。群眾不懂得思考,只曉得盲從。他們會趁人多勢眾的時候去幹一些自己一個人不敢做的事,而這些事大都是壞事。


      再者,人的情緒會互相感染,人數愈多,就會愈興奮。尤其是為了追求一個自以為崇高目標時,一切手段都可以變得合理。所以群眾運動無不走向暴力。甘地只能自己非暴力,但他發動起來的群眾,一樣十分暴力。群眾運動發展下去,大都變成Multiplied Tyranny(倍大了的暴政)。希望香港社會能對群眾運動有所警惕。

      刪除
    5. 匿名2019年7月18日 下午1:47,

      當年的德國納粹青年團運動與中國的紅衛兵運動是獲當權者支持的,現在的香港青年運動是被當權者打壓的,沒有增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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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另一目的是希望多寫一兩篇, 以免留言積壓, 不寫幾天動輒就有幾百條留言, 看和回應都苦不堪言//

    温網打完,有勞標少可以抽多些時間寫多幾篇同大家分享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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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温網打完, 印尼羽毛球公開賽開鑼, 我一星期打3日羽毛球, 都無時間寫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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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脫指節事件之鏡頭下真相

    https://www.facebook.com/207097505984138/posts/3083653398328520?s=621650207&v=e&sfns=xmo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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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本係老屈,手指在眼附近和挖眼是兩回事,從片段看,警察是用手想禁佢個頭,手指剛好在眼上。

      如果存心挖眼,挖眼在先,冇可能眼不受傷而指先斷。

      刪除
    2. 家陣唔係告警員襲擊, 係告個示威者傷人
      警員確實伸手指入示烕者個口, 用手指按壓眼球, 其他至少兩位警員控制住示威者手腳
      片中描述示威者因為疼痛咬實牙關而咬到警員手指, 警員因為手指疼痛而縮手都好合情合理

      情況尤如有另一位示威者跳橋, 屈警員追趕導致, 我都唔認呢種講法
      但制服示伸者同時伸手指入示威者把口到並按壓眼耳口鼻而被咬, 明顯似係正當自然反應多於蓄意傷人
      如果咁樣都告得入, 將來有人好似AV片咁伸陽具入他人口內, 被咬又是否告強姦受傷人一單傷人罪?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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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只係反對話係挖眼,唔應該屈得就屈。

      如果你話告唔入呢項,我唔爭議。
      佢有其他襲警行動,到時判重啲啲平衡返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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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梗係冇睇到條瘋狗發作前單挑個警察條片,剩係睇到一忽忽吾得㗎,睇片要睇前因後果.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若然未報,時辰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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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59

      我知, 佢用遮骨蓄意襲擊警員, 打到警員手指骨折丫嘛
      所以支持政府一方的宣傳機器咪應該識得變通, 全面D
      好似話雖然佢咬到一名警員手指係有可爭辯地方, 但佢之前係咁襲擊另一倒地警員, 導致其手指骨折, 好似4格漫畫咁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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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哈,你都要變通下喇,市面上興玩掛羊頭賣狗肉,咁先吸引正派兩面,一面同情,一面憎上加憎呀!個市咁先蓬勃!

      259

      刪除
  23. 致年輕的朋友

    你的新聞自由不包括無線電視
    你的言論自由不包括異見市民
    你的人權不包括影到你相的路人
    你的法治不包括破壞公物示威者
    你的正義不包括和平
    你的民主是你自己做主

    你聲稱要保衛的是犯法的義士
    你認為所有的問題都是政府衰
    你要給犯罪者特赦
    你要讓執法者坐監

    為了你心中的公義
    馬路可以堵
    火車可以攔
    欄杆可以拆
    地磚可以起
    路牌可以掉
    牆壁可以花

    對警察,你恨之入骨
    你可以打警察,因為是自衛
    警察不能使用武力,否則是黑警
    你可以唔俾身分證,因為有人權
    警察必須有委任證,要方便投訴
    警察不應該進入大商場執法困獸鬥
    警察更不應該退出立法會擺空城計
    有事要搵警察,因為佢地好快就到
    無事可以鬧警察,因為佢地有出糧

    有政客幫你掩護
    有傳媒幫你美化
    有社工幫你輔導
    有老師幫你放假
    有律師幫你開罪
    有基金幫你外逃

    你認為廢中廢老只是收錢做嘢
    你覺得老邁父母根本不了解事實
    你以為自己是為了公義,為了香港
    一直義無反顧向前衝以致無法輓回

    但當有一日
    你走在異國他鄉的街頭
    聽到當地人歧視的恥笑
    回憶起被你搞亂之前的香港
    想起遠方的親人
    霎時百般滋味在心頭
    雙眼不由得布滿淚水

    圍新鴻基詢問處有咩用?
    新地根本唔需要買任何人「怕!」
    你可以唔買新地樓,
    唔坐九巴,唔用數碼通,唔行大欖隧道,
    揸車唔好泊入Wilson停車場、唔去一田,
    甚至唔行新鴻基商場的,
    不過你嘅人生會無咗沙田新城市廣場、Element、觀塘APM、旺角新世紀廣場、銅鑼灣世貿中心、東港城、大埔超級城、葵芳新都會廣場、元朗YOHO Mall之類啦…

    就等於杯葛TVB廣告客戶一樣,
    連老麥、翠華、KFC都唔好食,
    可口可樂、藍妹都唔好飲,
    更加唔好幫襯匯豐、恒生、揸打...
    沒有最柒,只有更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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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哋得罪曬好多人.道亦有道上冧警好大劑,鷄血都吾會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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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現在不少家長都喜歡帶年幼的子女一起去遊行,說是什麼公民教育,但願他們真的是教他們正途而非學政棍和暴徒的歪理。假如有一天有學生不服從學規是基於校長,老師和風紀等都不是由學生一人一票選出,沒有學生受權,我也不會感到意外。事實上大學內正有這樣的思想蔓延,只怕情況已不可能逆轉。

    陰間不死鬼 世上未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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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現在不少家長都喜歡帶年幼的子女一起去遊行, 唔危險唔做, 到二極化時候, 氣油彈, 土製菠蘿出現死人時 , 就喊苦喊忽, 後悔太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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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聯會準備重出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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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都已經極大量這類流氓行徑了, 泛民還不切割保本, 真的等他們燒死幾個軍裝然後解放軍宣佈戒嚴大家一齊百佳?

      https://m.facebook.com/johnmobox/posts/1239760006205212?refid=52&__tn__=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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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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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的等他們燒死幾個軍裝

      那就是香港媽媽加銀髮族出場的時候,一把眼淚一把鼻涕要777永不追究那些只是為我城好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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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警察的銀髮爸媽幾時才可為自己的子女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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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返屋企食飯咪老豆老母登場囉,抛個身出嚟就無謂啦,班暴徒唔係人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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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警察的銀髮爸媽幾時才可為自己的子女出場//

      點敢呀?對家就冇風險,警察的銀髮爸媽出嚟隨時俾人圍,俾人起底,貼大字報,睇医生又多數會遇到黃絲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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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正所謂好仔唔當差,當差衰仔得黎仲要失控濫暴,仲點好意思撐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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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香港缺少的不是民主,是治理!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7/16/PL1907160003.htm
    (作者Bilahari Kausikan是新加坡前外交官,原刊於7月10日《南華早報》,范莉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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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作者身份和角度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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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此文全力推薦!
      *
      除了論點大家自己慢慢睇, 第三者外交官視野, 很值得參考.
      我想特別讚賞的是寫作風格, 外交官本人相信為事實的見解、與那些是估計, 完全分得好清楚.
      *
      香港爭拗太多人"將人比心", 有時偏去陰謀論, 再加強語氣, 以便為面對辯論時, 預先搶多些少, 以為可以為立場佔上風.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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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站在新加坡立場,最想看見的不是一國兩制,而是一國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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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新加坡前外交官唔係咁講, 請據理討論!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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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只不同意文中说的 "穩定繁榮的香港才符合新加坡......的長遠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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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香港成為內地城市,新加坡就成為亞洲唯一國際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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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文章無講論據, 5:57 7:00 無講論據
      Bilahari absent, 可能要搵
      好, 反方先發言....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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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好, 等左個幾鐘, 先由我講
      1. 一般而言, 新加坡對中國關係是良好的, 因小國鄰國有壓力, 這與香港有間接關係, 不能唱出中國反調
      2. 最新發展, 東盟十國集團中, 香港對三國包括新加坡的自由貿易協定已於6月11日生效
      新加坡加入東盟是國策, 互利關係剛展開, 無可能想香港歸一後退出東盟
      可能Bilahari 的符合新加坡的長遠利益, 主要來自這個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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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根據網上維基,死因裁判法庭的裁判結果,可以是:
    1.死於自然
    2.工業/職業疾病
    3.濫用藥物
    4.自殺
    5.人工流產
    6.意外
    7.自我疏忽
    8.合法被殺(執法部門執法)
    9.自衛被殺
    10.死於不幸
    11.非法被殺
    12.胎兒死亡
    13.死因存疑

    請問6.意外和10.死於不幸會有什麽分別?會影響民事申索嗎?

    問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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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 你問我喇!
      保險從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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