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日星期六

律政司的三封信

我逼不得已才寫這一篇, 因為上一篇留言又超過500條, 我跟不上, 也看得太辛苦, 所以開新的一篇。

檢控官*及一群檢控人員**分別發出匿名信, 與市民同行, 第三封信***唱反調, 申明中立, 並撐律政司司長及刑事檢控專員。三封信都用律政司信箋(讀音不是「棧」, 是「煎」, 香港電台新聞報導一直在「棧」), 有人批評匿名者應開名避嫌, 也有人認為信是假冒的。我不排除假冒的可能性, 因為這世代要幾假有幾假, 假冒律政司信箋也不是十分難的事。若假設是冒認檢控人員發出的信, 那麼就沒有討論價值了, 但我相信這些信是真的。第一封信使我擔心的是「齊心協力表達訴求」, 訴求之一是不檢控違法的示威者, 這豈不是有失檢控官政治中立的立場, 況且發展至今天, 很多人已走上犯法的不歸路, 嚴重程度已不能運用酌情不檢控的權力。故此, 檢控官與民同行也不能和應這訴求。

第二封信寫得尖刻, 批評律政司司長其身不正, 這一指控確有事實根據, 並非誣捏。鄭司長是回歸以來聲名最差的一個。至於捅出刑事檢控專員不是誠實證人一事, 是指2002一宗梁專員與同窗韓大狀在1997年夥同投資炒鋪失敗而引發對簿公堂一案, 時任區域法院法官Marlene Ng(印象中Marlene移民袋鼠國之後回流)對梁專員的誠信有頗多批評(Kevin Hon and Leung Cheuk Yin David)。17年前民事訴訟案的批評用於今天的攻擊, 旁觀者看起來未免覺得指控有點牽強, 至少使人嗅到宿怨的味道。

我反而要帶出另一問題。728未經批准的遊行, 由只會檢控搞手的「未經批准集結罪」(《公安條例》第17A(3)), 發展至非法集結後的暴動罪而拘捕的45人, 被快速檢控提堂, 惹來不少批評, 有些批評指721元朗黑夜襲擊被捕的人都未落案, 反而後發事件迅速上庭。如果這樣想就要比較其他先前被拘捕(612以來)的案件, 絕大部份也未提控上庭, 只有個別行為凸顯的被告才被控上庭, 譬如在警總外擲蛋及襲警案、新城市廣場斷指案及兩宗藏有攻擊性武器案。也有批評45人暴動控罪沒有詳細描述他們的角色, 有異於當年旺暴動案。暴動罪元素並不複雜,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也認為從傳媒報導的場面所見已構成暴動。也有人認為迅速檢控是為防止被告潛逃。我不同意這是迅速提堂的目的, 這些被告未提堂已獲警方保釋上庭。我的猜測是政府以此作為減少示威激烈行為的一種手段, 廣義看暴動是非法集結加破壞安寧的集體行為, 你不能說是誣告, 也不能說是政治檢控。最後完成調查才會對個別人士減輕罪名。先告上庭由法官訂出保釋條件, 交出旅遊證件和宵禁, 誰想去旅行、想渡蜜月, 就要三思後果, 已獲保釋的被告在保釋期間再犯法或違反保釋條件, 都可以被帶上庭取消保釋還押監房看管。我猜測第二封信的嚴厲批評, 是源於這手段。我完全沒有內幕消息, 沒有利用渠道打聽此事, 我關注事態發展, 但保持距離。究竟第二封信的指控(偏離檢控守則)能否成立, 是具爭議性的, one way or another都具理據, 故此就有第三封信的出現。從三封信的內容看, 我相信都出於局內人之手。其實也不用太擔心檢控官的政治立場, 由612以來的多宗案件, 需要避嫌的都會由納稅人一起科款, 外聘私人執業資深大狀登場。政治問題部份可以錢解決, 多好。錢, 香港很多。錢是apolitical的。人啊人! 別過份癡情投入, 以免傷害自己。


*
7月21號我們看見社會秩序崩潰,部份執法者與暴徒狼狽為奸,我們無論如何中立都已經不能再保持沉默。

我們不願見到有殺人犯逃離法網,但有多種方法可以將疑犯引渡去台灣受審,所以我們堅決反對這樣粗暴和倉卒的修例。較早前已經有其他律政司的同事表態,我們屬於刑事檢控科,很多同事同樣支持市民。

檢控官不只是有檢控的權力,亦同樣有不檢控的權力。我們職責是要保持中立,雖然在這時期無論外界以至內部都給予同事很大的政治壓力,但我們儘量堅守中立的原則,做好本份,每一件案都只考慮證據是否充分,是否合乎公眾利益才決定是否進行檢控,絕不考慮被告的背景和政治傾向。

我們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同時理解廣大市民對政府充耳不聞的態度感到憤怒,因為我們都是香港人,我們都有參與遊行,我們同樣感到憤怒!

我們相信如大家齊心協力表達訴求,政府必然會聆聽,亦必定會以實際行動來回應市民的訴求。我們希望令市民知道-我們亦與大家同行。加油! 

(30/7/2019)

**
致廣大的香港市民:

我們這一群檢控人員是服務香港市民的公僕。我們支持日前我司同事的聲明和高級檢控官的表態。

我們肩負起對廣大香港市民,法庭和普通法下的責任。我們同樣反對任何形式的暴力犯法行為,無論是暴徒和黑警都絕不姑息,嚴格根據證據和檢控守則決定是否進行檢控。

根據基本法第 63 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而檢控其中最重要的兩條原則是檢控每一件案前必須考慮,是否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和檢控是否合乎公眾利益。

遺撼地,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鄭")和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梁”)似乎忘記了以上原則。

鄭其身不正,又不是刑事法專才,在處理牽涉大型公眾活動的案件時,主要考慮政治因素,在沒有充份證據,沒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或不乎合公眾利益的情況下仍堅持作出檢控,視檢控原則如糞土。

梁曾被法庭裁定為一名不誠實的證人(區域法院編號:DCCJ 3619/2002),但這無礙他在 2015 年獲得資深大律師的名銜,更在一個月前獲政府頒發太平紳士這名譽。梁既然是資深大律師,是刑事法律專才,負責掌管香港所有刑事檢控,應該把關和作出獨立判斷,遺憾地梁亦被鄭踐踏,不能做好把關工作。

現在香港風雨飄搖,在大是大非的議題上,梁鄭對外只會背誦範本對答以搪塞傳媒的查詢,對內亦從來沒有安撫和穩定人心。他們從來沒有真誠面向法律界和廣大香港市民。鄭只懂向特首叩頭。另一邊廂,梁只求明哲保身,為未來晉升高等法院法官鋪路,梁鄭他們都愧當刑事檢控專員和律政司司長這職銜。

721 警黑勾結事件,令所有人震驚和憤慨。香港法治面臨前所未有的衝擊。我們絕對支持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 721 事件。在廣大香港市民對法治和我司日漸失去信心的時候,我司更需要一個有良心、有原則的人擔當律政司和刑事檢控專員,保障正義得以伸張,無辜的得到釋放,這樣才不會辜負香港市民對我司架有的期望。

無論如何,我們仍會緊守崗位,謹記我們對廣大香港市民的責任,繼續為公義和市民服務。

公僕仝人無懼風雨,與市民同行!香港人加油!

(31/7/2019)


***
致廣大的香港市民:

我們是一群刑事檢控科內堅持政治中立並承諾以持平專業的態度提供法律意見及執行檢控工作的檢控官/高級檢控官。就昨日一群自命為香港公僕的律政司刑事檢控人員發出的匿名公開信,我們有以下回應:

不受政治干預的刑事檢控工作,是維護法治的重要一環。在過去的日子,律政司司長、刑事檢控專員及不少刑事檢控科內辛勞工作的同事一直克盡己任,以高度專業的水準及精神進行刑事檢察工作,捍衛香港的法治。惟一群為數不少的人員竟將個人政治立場帶入刑事檢察制度,將原本獨立、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刑事檢察工作沾污,蔑視《基本法》第6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的基本原則。他們在這封匿名信中的措詞用字正正顯示了他們已有既定的政治立場,嚴重損害檢控官的中立形象,令市民對法治失去信心。

檢控官不但要中立,更要被認定為中立,我們認為有關檢控官已無資格讓公眾信服其檢控決定,社會亦會質疑整個律政司是否在中立、真誠及公正地履行檢控工作。為確保律政司能繼續公正及不偏不倚地履行檢控工作,在維護公眾利益的前提下,懇請律政司司長及刑事檢控專員禁止曾表達政治立場的檢控官參與任何涉及《逃犯條例》及反修例事件相關案件的檢控工作,以符合我們「一貫、公正、獨立」的原則。

一群少數但不再沉默的檢控官/高級檢控官
(2/8/2019)

211 則留言:

  1. 每個人都有自己身分和想法,大家都是一群一群。表達自己立場意見沒問題,但不具名之下就借用了整個群體身分。一個家也有不同立場,一個部門當然會有,不過今次民意之勢龐大,只有反政府立場可以說,不贊同五大訴求的人就滅了聲(否則起底批鬥)。

    香港變了目無法紀的地方,難以想像以社會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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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香港目前情況感到非常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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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這等同自2014佔中後,每每是聽到攪屎棍説"我地香港人"便覺反感。到現在,這種騎劫式代表更是遍地開花,指責也沒用,看昨晚馬鞍山私人屋苑一居民拒绝防暴警進入一事,便覺憤慨,一人竟可代表所有居民,是記者故意還是其他居民不敢作聲?

      香港地這是非不分怪現象真係有排亂下去!有子女的,從家教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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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攪屎棍林鄭果句“賣身畀香港”唔止令人反感,更加係中人欲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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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簡單防止騎劫式代表便是投票. 由一人一票去決定人民代表. 投票期長則一星期, 短則1,2日. 今次已經浪費2個月了. 香港本身是大市場主導, 要走封殺異見/ 民主路 政府都應該快速應對. 阻礙香港人搵錢又封殺年青人意見. 除了掌權者月月收人工, 又會誰是得益者呢? 其實出動暴力清除異見, 小小經濟成本根本不大問題. 2個月的漣漪效應傳到全世界, 經濟損失可就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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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正反取捨不同,難道又831無限loop無限輪迴,结論是無得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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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不同行業/政府部門都出現“一群不再沉默的XXX” 的公開信 證件圖就遮頭遮尾或者公開信的署名就是冇名 姓甚名誰都唔夠膽show 我對你(們)的發聲表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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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以我一直建議解散立法會重選
      只有最直接同議題相關,同分散程度最低嘅立法會投票
      先至有立桿見影效果
      當然,不是反政府方大比數(66%)勝選
      我是不會放棄對應該強硬執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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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最簡單防止騎劫式代表便是投票.
      ===
      公投真的是決策的好方法嗎? 那你覺得英國脫歐公投可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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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自從DQ參選之後對嗌解散再投票就冇乜感覺。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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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你好,因為覺得車廂內部分男性乘客的衣著打扮時髦吸引,我朋友(男性)於港鐵車廂拍攝了這些乘客的照片,但俾一對情侶誤會偷拍他們間的親暱行為,結果警察與港鐵員工介入,最後雖然證實左無偷拍到對情侶,但我朋友可能會俾人用港鐵附例第25條,「乘客不得造成滋擾」,「任何人不得在列車上或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作出對其他乘客造成滋擾或煩擾的行為。」控告。

    請問 1)我朋友會唔會好似殺人犯、強姦犯GUM留下刑事案底,無得申請「良民證」到外國留學、旅遊OR移民? 2)如果要上庭,程序上大致是如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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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哥, 上一篇答了你, 你已在前幾篇重複留言。在上一篇最底click"載入更多"然後再到底再click“載入更多”然後從頭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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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三封信使小弟記得一句說話,就係你用一隻手指向著其他人既時候,其餘三隻手指在向著自己。

    自己話政府破壞原則時自己同時間都在破壞原則,你睇江樂士言論都感覺到佢都怕裏面班後生仔搞死成個DoJ,所以先話係認為封信係假。

    如果大家有同班後生仔傾過嘅話,你就會發現佢哋認為現有嘅制度對佢哋絕對唔公平,所以要推翻成個制度。當然現時嘅制度係偏向既得利益者,但係既得利益者都有老去嘅一日。點解唔俾少少耐性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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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班友想快D取代班老野,揾快$...
      但問題係佢地未夠料就話去取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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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料洗驚共狗爭飯食,跑返去狗地方搶飯食屙埋屎屙埋尿都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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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ust see! 楊岳橋:雙普選是北京對香港的承諾- BBC News 中文 |逃犯條例|一國兩制|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2tnk1XH-s4&feature=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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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嘩~ 咩事,
      BBC HARDtalk咩角色? 不是大報大台風格, 是雞報追擊, 態度(或背景資料)並不正確.
      主持的所謂尖銳問題, 是無知、還是devil's advocate?
      反而楊岳橋之前一直畀我鬧是立場機器、職業抬槓, .... 今次講既野, 我完全讚同、讚賞.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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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比湯家驊對面的那個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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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來講去三幅被, 白皮書("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區的實践)已有詳細解釋,看第五章, @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特别是"循序漸進發展符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民主政制"這一點(看白皮書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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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信得過 , 咪承諾 , 信唔過 , 甚麼也白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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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實五大訴求係邊五大?撤回特赦獨立調查,仲有兩樣好似成日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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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訪問楊岳橋的話, 只提過2 of 5 "not asking for the moon" 比較重要, 而不解政府不回應,
      是撒回、及獨立調查.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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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期的示威者的真正的意圖是甚麼?他們提出了5大訴求,這只是煽動群眾運動的口號,不足為信。

      "逃犯條例"不會在短時間復活,他們心知肚明,怎會以撤掉一道已死的條例而勞師動眾和付出這麽大的代價? 不划算!

      不能定性為暴動? 普通市民有眼到他們搞暴動的證據。

      不檢控這些「義士」嗎?這不過是他們的主觀願望,有腦的都會知道,在法治社會這不會實現。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如委員會若客觀處事,斷不可能還這些暴徒一個「清白」,他們蠻不講理兼且藉口多多,到時老屋委員會只是權貴打壓群眾便可。

      示威者真的很希望特首是普選產生嗎?特首若是普選選,而又效忠中央政府的話,將是反派的噩夢,特首有廣大民意支持,得十萬八萬票的反派議員有甚麽底氣與特首對着幹?

      總括來講,示威者是利用這5大訴求來耍政府,若政府在某些地方讓步,他們便在別的地方得寸進尺,一樣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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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更正:到時老屈委員會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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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643係咪叫日娥?定叫夜娥?
      見你都回應曬5大訴求噃
      見你回應得好正路,思维正常
      不過都未必符合某些人的所謂‘講人話’
      其實政府都可以斬釘截鐵地回應5大訴求,實事求是
      有樣老子覺得可以諗下,符合基本法行雙普選&政府負責安排獨立調查交代事件,一切結果不得異議
      5大訴求全部答應是絕對没有可能的事
      支持執法反暴力抗爭佔大比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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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上一篇留言又超過500條, 我跟不上, 也看得太辛苦, 所以開新的一篇
    ==========================
    有些留言是轉貼了成篇文 有些鏈接鬼死咁長

    可否只貼標題與鏈接
    可否請各位善用:
    url shortener (e.g. Bitly TinyURL)
    embedded code (即<a href="URL">文字</a> (實際寫 code 要用英文半形, 這裡為了顯示出來才用中文全形))
    留言會變得美觀簡約重點突出

    p.s. embedded code轉載自《魔術師的伊謝爾倫日記》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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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fc9,

      簡單點,copy and paste 呢個啦:

      <a href="URL">link text</a>

      URL = 你想引的Link全址
      link text = 你想加的描述

      用半形、全形的轉換來表述 html tag 的語法運用, 算是沒辦法中的辦法,但相信很多人不易明白,上面我是用 &lt; 代替 < 及 &gt; 代替 >
      就可以正確顯示出來。 有興趣多作了解,可參考下面兩篇:

      Display HTML code in HTML

      How to write out HTML entity name ( , <, >,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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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申明中立,不檢控違法暴力示威者?
    阿大佬呀!政治通通吾識撇開曬所有政治立場既細佬都覺得要檢控暴力示威者啦。佢哋成班一路喺度騎劫和平遊行人士!開左先例特赦之後,誰能保證風波就此平息靜止或再重犯又嗌特赦又再嗌特赦,一定要受到應有的判決,唔係香港仲有法治嘅。
    **同意標題是手段。
    ***往往不斷強調中立者就最惹人懷疑。雙重標準的人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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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曾參與暴動搖晃着美國旗幟的傻孩子,請觀看以下視頻
    https://youtu.be/xhEUXKNwekc
    時間3:51節: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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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六大訴求, 要trump 收回riot 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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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對於警方未獲得搜查令的情況之下進入私人地方/屋苑執法, 標少有冇啲咩案例可以參考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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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用

      如警方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經身處有關單位內,他們有權在沒有手令下進入任該單位進行搜查。

      除上述之外,警方無權進入私人地方,除非他們事先取得業主或佔用人之同意。

      拒絕讓警方進入的後果

      如警方只是詢問可否容許他們進入單位,閣下可以拒絕。但是,若他們持有裁判官發出的手令,或有理由相信任何須予逮捕的人已經身處單位內,閣下便必須合作。否則,閣下會犯下抗拒或阻礙警方執行職務之罪行(即「阻差辦公」),警方亦可能會強行破門入屋。引用完http://www.clic.org.hk/tc/topics/policeAndCrime/all.shtml
      私人地方-不一定是差人的禁地的。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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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講緊火炭工廈嗰單, it's marginal, 嚴格來講唔得.
      上面"引用"不適用.
      不過現場無人問搜查命, 又有成績,
      哈~ 又搜到喎, justified the action.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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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BTW,

      用《警隊條例》第50(6)條,搜查現場附近,可行嗎?

      第232章 《警隊條例》 第50條
      (6) 凡任何人被警務人員拘捕,如該人員合理地懷疑任何報章、簿冊或其他文件、以及該等報章、簿冊或文件的任何部分或摘錄、任何其他物品或實產是對調查該人所犯或合理地懷疑該人曾犯的罪行有價值的(不論就其本身或連同任何其他東西),則在該人身上或該人被拘捕現場或現場附近搜查並取去上述各物,乃屬合法

      香港電台: 警無搜查令查被捕人士單位 有大律師質疑條例定義過泛

      大律師黃宇逸表示,有關條例訂明警方可以在疑犯身上、被捕現場或現場附近搜查,並取走證物,不過案中疑犯在工廈停車場被捕,再被帶到樓上的工廈單位搜查,質疑將單位視為被捕人士「現場附近」,定義太過廣泛,未必符合相關法律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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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50(6)條, 是「檢走文件、附近搜查」的合法性.
      可以是搏慒用 (thus marginal, "justified"), 現場會被懂法律的KO, 討論如下..
      1. 工廈內, 的確有拘捕及搜出懷疑與騷動有關人及物, 騷動證物在於物資, 乜文件話? 不合理.
      (另一條例下, 現場(僅單位內, 不是附近)可搜任何證物, 這不限於文件了)
      2. 第50(6)條擴大成附近搜查, 黃宇逸討論了, 停車場「附近至」樓上的工廈單位, 便很有問題.
      3. 有合法搜查目的, 代表不擾民, 只可要求合作, 但沒有破門、強行入屋的權力. (可參考50的其他條款)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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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呢排飯民,連登都好勤力做文宣 假冒律政司信箋十分容易的事。只要有和律政司書信來往, 去除內容再加內容冒認檢控人員發出的信, 根本沒有討論價值了,

    若相信這些信是真的..................。

    係喺連登成日見到啲帖話:文宣組入黎,跟著內文就係設計好既圖呀片呀,然後就話叫D人去進攻各討論區fb,ig,yahoo咁囉, 呢D就係網上傳得多的錯野,傳下傳下D人當事實的全部!

    佢地都好無恥,若見一個個假冒信箋既post,裡面大部分都係同一批人整,有乜好寫,重覆內容,內容相若係咁上下啦,就知佢地自己推自己,次次都係連登獨家搶先既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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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小弟認為這種行事及影響力的匿名信, 是偽冒、或真確, 都同等看待處理, it's compatible.
    第一二封, 若是真確, 該等人水準不高; 第三封是為反對第二封而出的, 真假目的相同.
    *
    為八卦興趣, 隨便打個分(分數低是偽冒的), 三封信, 分別: 45% 30% 65%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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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中國不爆,香港自爆
    https://blog.stheadline.com/article/detail/1000891
    ......
    中央已就香港問題拍板,企硬不讓步。政治局委員、港澳協調小組副組長楊潔篪前晚發重炮,點名痛斥美國等一些西方國家不斷就香港局勢煽風點火。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希亦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嚴正執法,堅決支持特區政府和司法機構依法懲治暴力犯罪份子。

      中央希望香港的問題,香港自己解決。香港正處於自爆的風險當中,大搞罷工,大搞示威,香港正快快樂樂地自毁。未來要看香港人能否自我覺醒,自己救自己,反對持續的暴力示威,反對各種違法行為,避免香港出現大面積的裁員減薪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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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現在是18:15, 已在尖沙咀開始拆馬路中間的圍欄了, 看來今晚又是另一場的"和平示威".

    打又唔打得, 拉又唔拉得, 監禁又監禁唔得, 告又唔告得, 市民能做甚麼呢? 只能眼光光的看著人家拆鐵欄杆 , 挖路磚, 破壞公物去攻擊警察 , 然後......

    然後就大叫" 警察暴力" , "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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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係無計喎!唯有等火燒鳳凰,湼盤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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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一群「公共知識分子」聯署 : 新六點
    對象是政府、警方、示威者及社會各界

    (一) 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
    政府按程序,正式向立法會提出撒回有關草案,䆁除公眾疑慮。

    (二) 堅持香港的法治核心價值,恪守公平公義原則
    對示威者與執法者一視同仁。政府需昭顯公平正義,立信於民,免其惶恐。

    (三) 保持克制,避免事件惡化帶來傷亡
    示威者及警方避免事件進一步惡化可能導致的人命傷亡。

    (四)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以檢討施政及提出改善建議
    在十二個月內全面檢視事件並完成初步報告,找出矛盾成因及排解之法,提出日後施政具體建議。

    (五) 行政長官應考慮特赦涉案者
    為了香港的長遠利益,各方和解,特首考慮法律程序完成後,特赦涉案者。

    (六) 恢復社會契約,鞏固市民信心
    香港市民在法律保障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納稅和享受公共福利。特區政府以至警方皆有責任保護市民並按《基本法》保障其一切權利。然而,有關社會契約因是次管治危機已瀕臨崩潰。政府各級官員實應走出辦公室聆聽民意,重挽民心。

    一新耳目, 有可取之處.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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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o late. 中央依家一步不退,你奈佢乜嘢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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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到㈤已經毋須說話,其他可以不理會。
      一直以來是班撩事鬥非示威者,誓死不讓政府喘息,叫班知色分子同班示威者傾傾先。
      今日班蝦餃又暴紅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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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聞解碼...
      近日半高格(港澳辦比中聯辦高、新聞官降半格)喝止外國唔好乘機, 另讚揚警察, 暗示不准玩野逼宮.
      重點是中央堅持一國兩制及基本法, 叫香港林鄭自己處理就得,
      中央無進過, 無野好「退」.
      *
      除非你要求港獨、炒林鄭, 呢兩樣基本法撐, 又的確唔退.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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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修改基本法,加大警權,以萬人為單位拘捕,並直接收監
      現行司法系統處理唔到呢個量
      唔咁玩基本冇可能解決
      除非更冇可能嘅俾港獨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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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由始至終不覺得警方濫權和過份行使暴力執法,每次看到感覺是負方多和不威武像要殉職般,很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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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BTW@821, 結合(二)及(五), 檢控幾百個示威者及元朗鄉黑(非法集結/暴動/襲警藏爆炸品/攻擊性武器/傷人etc), 告幾個警察過份用武(襲擊罪etc), 示威者收貨嗎? (五)的特赦是定罪後赦免刑期, 不是赦免定罪。不如省氣暖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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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我認為, 唔使人問, 都可以畀. 你諗諗當中咩意思.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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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一群「公共知識分子」聯署 : 新六點
      對象是政府、警方、示威者及社會各界]......

      咦 ? "5 大訴求" 之後 又來" 新6點" , 過2日仲有冇 7點8點9點...?

      [[(六) 恢復社會契約,鞏固市民信心
      香港市民在法律保障下享有相應的權利和義務...]]

      哈哈, 權利 ? 佢地大把. 義務 ? 睇唔到喎.

      [一新耳目, 有可取之處.] ?
      [一新耳目] ? 大概是這個"一群「公共知識分子」聯署 : 新六點" 的「公共知識分子」罷!
      至於[可取之處] ? 睇唔到喎 . 用把口隨便嗡, 依家通街都曉啦, 駛你?

      [知識份子} ??? 今時今日千萬不要這樣叫, [中大], [ 港大]那2個校長再唔識[見風轉舵] , 下次的大字就不是寫在路面上了...你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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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過2日仲有冇 7點8點9點...
      到時是好消息 OR 壞消息??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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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暴動不是沖涼揼骨。
      示威衝擊者勞師動眾請防暴警察落場,唔被揼到全身筋骨鬆晒點得?要揼到骨火慾火怒火怨氣戾氣全消,肉體感覺舒暢,四肢不再反抗,心靈獲得解放,社區重獲平安,警民闔家安康,香港得以重光!

      講翻人話,上面第三點「示威者及警方避免事件進一步惡化可能導致的人命傷亡」正是像「媽是女人」一樣簡單顯淺但全民(扮)遺忘的道理。樹欲靜而風不息。
      搞手唔收手,刁民上街走,挑釁頻出手,警察落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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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除左(一), 其他都係虛既. (一)呢項, 我唔估林鄭, 全世界都認為辦得到, 而且沒有甚麼成本或機會成本.
      虛既好處就係未定實, 即是需要傾.
      順序(四)(五)係半虛, 細節界線會有爭議, 要好有技巧, 需要妥協.
      餘下項目內容直情等人填,
      第(六)項虛到我唔識做summary, 唯有照抄, 所以字數最多.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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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二), (三), (六)
      可以說是廢嗡,也可說是文宣技量,這些工作多做也無妨

      (四) 是拖字訣,偷換慨念,明顯地示威人士要求查警察、查政府官員,轉移視線這招行得通嗎?到時兩邊不討好。

      (五) 現階段先放料吹吹風,林鄭以媽媽身份,痛心孩子/年青人一時衝動犯錯,社會不會放棄你們的,待司法程序完結,特首成立委員會審視,幫助迷失的一群重建正確觀念,重投香港社會這大家庭。

      (一) 真的不明白為什麼政府只一句壽終正寢便再沒回應,提議 政府按程序,正式向立法會提出撒回有關草案,伸明不會在這屇立法會(2020年10月止)重提議案 ,待經更廣泛的咨詢宣傳,審視社會環境後,再考慮按程序重提新的議案。

      封住政府不回應的口實,同時闡明正確的事始終要找辦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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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的確可以係咁演譯, 或更差, 只要有誅心論或懷疑論立場既話.
      其實幾點討論同樣道理, 例如(四)獨立調查, 做獨立調查是正確的事, 大家不反對吧?
      那麼必然有"正確"的獨立調查定義及步驟, (無論正確是相對、或任何細節, 不是這裡討論)
      拖字訣、偷換慨念、移視線, 一般而言是「練精學懶、心術不正、避開主題」的黑貓.
      小弟沒有主張如此, 但心存開放去討論的話, 並不一定需要排除, 包含這成份, 可能有策略上利益, 如果包含這成份而有害處的話, 歡迎討論.
      *
      ***工作是要做的***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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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可唔可以加多條,解散立法會,所有現任議員不可再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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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有現任議員不可再選?
      泛民議員之前冒生命危險在每個示威現場扮演調解員,豈不是全白費功夫!他們的額頭是真·流血流汗;大熱天時立在熱氣殺氣騰騰的街頭,拎著大聲公好似傻仔咁叫到聲嘶力竭,無晒議員尊貴形象,都是為博觀眾一笑,將來記得投一票。大家唔可以忘恩負義睇完show唔畀錢!起碼補償他們出show的車馬費。7·1立法會衝擊者都懂得在大肆搶劫後放下幾百元在雪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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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現任議員不可再選
      有句英文, 我問題暴力示威者, 可以借用一下, to what end?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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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今次運動飯民出盡風頭攞盡量光環
      過去1個月我認識了的飯民名字俾過去10年加埋都多(原諒我從來都不理會政治新聞)
      建制唔係冇隊友就係豬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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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老實講真係唔想交稅比呢班PK,泛民PK,建制廢柴, 點解攪大罷工唔攪罷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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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泛民議員不是「攞盡光環」,而「丟盡光環」。年青示威者不再依賴泛民議員在立法會議事來爭取權益,而靠自己上街用暴力來脅迫政府。泛民議員力挽狂瀾每次趕到衝突現場做「和事佬」企圖爭回選票,但有幾多在場示威者肯聽從?勇武派根本不領情!安坐家中的保守派選民也不見得對這種裝模作樣的勸架畫面有多受落。

      建制是豬隊友?建制派議員一點都不「豬」。他們的賣點正是勇武派捨棄的「和理非」。社會愈亂,爭鬥愈激烈,親建制選民就愈堅定支持建制派政黨,愈厭惡對家(泛民、本土派)議員及其支持者的所作所為。沉默是金,建制派現時不須粉墨登場做大龍鳳,久不久出來譴責暴力就足夠,也免得有太多話柄(何君堯之流)落在對家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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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黎緊嘅區選投票就知了
      新增選民登記多左成40萬 淨增長俾2018多近31萬 18-20歲同31-40歲的淨增幅最大(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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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暫時捌開現實, 天馬行空想想去, 沒壞吧?

      現任議員不可再選, 結果換來什麼呢? 不過是由新一批拉布份子, 鬥新一批反拉布份子吧? 新拉布份子鬥不過, 再來一場新的時代革命, 與現在有分別嗎?

      要不直接把立法會廢了如何? 以後各種議題討論就由城市論壇代勞, 每個周六日就各方動員上街, 由港大學者科學分析遊行數字, 學者說很多人支持, 政府就要回應... 亦即是答應訴求, 不答應訴求就市民便有權絕望地打警察, 警察只準被打, 不準還手.

      如是者, 香港一定繁榮又穩定, 甚至發展出示威產業, 成為國際示威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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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香港入硬健力士世界大全示威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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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攬炒攬炒攬炒攬炒

    又破壞緊尖沙咀商場閘門及CCTV 最終目的是搶劫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ongkongaction/permalink/281986659804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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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家黃衛兵清算有錢佬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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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靚仔口口聲聲:自由. 民主, 法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ne9Aya-ZP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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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嘩!天水圍懷疑藏有爆炸品單野,個廿零歲青年,中二程度,聽聞前後加埋有13個bar+solit幫拖攪保釋,真係巴蔽,好彩個官夠硬唔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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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民丟張紙都又拉又罰, 貼張街招都被告"損壞公物" , 執街頭紙皮都話"阻礙交通" " 阻差辦公....嘿 , 咁而家呢班人呢?

      執法的和掌管司法的, 你/妳點叫人[奉公守法]呀 ? 咁嘅 [雙重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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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咪自食惡果, 那裡人多那裡惡,
      很多市民一直啞忍執法不公!!!
      鄉警醫黑勾結,只要識人:阻街, 妨礙司法公正, 傷人, 刑毀 黑社會的通通不理不拉, 原訟的無端惹上麻煩就要被警醫黑滋擾, 仲唔[雙重標準] ???香港政府部門互相包庇, 投訴無門, 脅逼市民自殺, 市民的怒火終會爆發,嘿 嘿 嘿! 攬炒, 不錯吧,
      醫生醫護會保護病人私隱? 呸!!! 這私隱的保護絕不包括因他們的失誤而被投訴或被訴訟!!!
      期待的一幕: 殺入法院, 睇下那裡人多那裡惡 VS 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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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期待的一幕: 殺入法院, 睇下那裡人多那裡惡 VS 司法
      ===
      我就奇怪, 為什麼五大訴求中, 只有一人一票選特首, 立法會議員, 卻沒有一人一票選法官?
      法官終身制, 不就是絕對的權力, 絕對的腐敗嗎? 大家就不怕他們以權謀私嗎?

      其實, 我之前都說過了, 可能因為法治是老事物, 所以被新一代嫌棄了吧?
      應該改以民主方式判案嗎? 或者換句話說, 由人多的一方話事, 不就對了?
      或者由最絕望, 所以要衝的人話事又如何? 打贏了警察就無罪, 一個也不能少,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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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呢班人咪係炸彈狂徒幫兇囉
      就算畀佢地成功搞亂香港, 咪又係畀班支持六七暴動嘅另一批狂徒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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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現在20:15
    搞到去廟街了, 不知那些檔口有沒有擺檔? 榕樹頭近公廁那些睇相佬究竟有冇"睇"到今晚的情況 ? "睇到"後續的"發展 ?
    2016 旺角事件會重現嗎 ? 睇相佬可唔可以贈2句?

    外國遊客有福了, 除了太平山老襯亭, 今次免費同場加影 [旺角風雲] , 讓洋人看清楚年青的一代, 再不是[東亞病夫], 而是有腦勇武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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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遍地開花!你不玩政治,但政治會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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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雖然有啲古舊,毛澤東於1957年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講話內指出:「凡屬于思想性質的問題,凡屬于人民內部的爭論問題,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決,只能用討論的方法、批評的方法、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解決。」值得政府同建制派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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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是想政府和建制派反思甚麼?同激進本土派坐低慢慢傾?對家不喜歡用口講(講出都只有粗口),喜歡用肢體言語。對家講一套,做一套。話就話追求民主體制,但不包括建制派在內,當親建制市民唔存在!人民內部矛盾,傾唔惦數,一係拳頭解決,一係法庭解決,一係拳頭加法庭解決(這就是政府和警隊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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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現在 20:30
    剛才在油麻地有個街坊被人打到頭破膝傷 , 正在等救護車...

    佢唔好彩,好奇心重想睇下影下冇人行的彌敦道, 結果....可能呢位街坊忘記咗唔好著白衫係黑衫人多的地方...

    唉 , 竟然在自己樓下都冇著乜衫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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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天大概義士們都總動員了, 他們應該都很忙, 沒時間回覆, 就由小弟代勞吧?
      ===
      你落樓下著少隻色衫, 頭膝擦傷下啫, 我地年青人付出緊性命啊!
      一切問題源頭, 都係政府暴政, 沒有暴政, 哪有革命?
      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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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切問題源頭, 都係政府暴政, 沒有暴政, 哪有革命?
      沒有暴徒, 只有暴政!

      所以市民不會同意贊同政府, 更傾向贊同暴徒--即使看不到任何義士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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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好心上面位邪教友唔好响度文宣啦,贊同你吧既話,你地就唔會越玩越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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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即使看不到任何義士之風/

      正是有殺無赦恐怖份子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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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電視訪問位大叔,話香港唔係50 年不變,係倒退50年,我十分讚同,不過唔係50年前香港,而係50年前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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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睇埋今晚警局門口都被放火的情況,對未來局勢發展越來越悲觀,一係林鄭同幾位高官落台或者可舒緩一下,二就係離解放軍出動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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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突發:50萬解放軍正在進入新界,留意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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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唔使吹咁大,睇左解放軍操練條片,5萬都攪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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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問題是落台後無人上

      再玩多次特首選舉(他們眼中的小圈子選舉)更糟糕

      以往係政務司司長代理......但張建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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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警局門口都被放火...... 閒事啦, 又唔係泛民班"E元"門口被放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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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哇哈哈...原來示威者係尖沙咀整爛左警署入面果幾架車
    其中一架係大粒佬...
    話個大sir依家好燥
    同上頭開緊會話要搭哂返去

    --------------
    甘整人地間屋又點計? 真係針唔拮到肉唔知痛, 抵死抵死

    E+ 連登有人話出麻包袋, 唔明? 自己去連登搵下就知, 暴徒為達目的離殺人放火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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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一群宣揚民主、推翻暴政的示威者怎可能做出那種事?

      放火——在7·28中上環暴動發生過。
      擄掠——立法會財物在7月1日被眾多示威者擄掠了。
      姦淫——未有在示威期間發生。但在旺角示威當晚,有女途人被示威者包圍禁錮時,被其中一人猥褻侵犯(即非禮)。
      殺人——未有在示威期間發生。但警察能否將全港所有非法收藏的爆炸品、毒藥和攻擊性武器搜查出來?未搜到出來的,會否被用在大型示威、警民衝突期間?祝各位平安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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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姦淫<=不是上了義載的車被姦嗎?

      麻包袋<=警察訂來制作布袋彈,豆袋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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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香港01】示威者用巨型橡筋射磚入警署 暴力升級多車遭擊毀

      警隊其中一個責任就是防止財物損毀。我擔心警察連自己的財產都無力保護,我的生命財產還可以靠誰保護?

      「不要試探人性。」假如有一個正真的人從來沒有作惡,只是他未遇到足以令他破戒的深重傷痛或烈怒。警察受到再三挑釁。身為執法者,如果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和財產全都受到嚴重威脅,他會怎樣對付威脅者呢?

      暴徒不怕被拘捕嗎?不,否則怎會將整個頭包得密密麻麻,以防被認出,再用雨傘遮蓋鏡頭。人多勢眾,每個暴徒覺得自己受眾人包庇。自覺沒有被捕的風險,暴徒就更膽大妄為。一旦被捕後,就會喊苦喊忽求義務律師幫助。

      有些人如果不入去懲教所坐下,是不會明白:不懂「自律」就不享「自由」;不願履行「義務」就不配行使「權利」。這類人對社會危害大,一個都不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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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殺人放火,姦淫擄掠。一群宣揚民主、推翻暴政的示威者怎可能做出那種事?

      放火——在7·28中上環暴動發生過。
      擄掠——1) 立法會財物在7月1日被眾多示威者擄掠了。
      2) 搶劫上水商舖
      3) 搶劫何君堯辦事處
      姦淫——未有在示威期間發生。但在旺角示威當晚,有女途人被示威者包圍禁錮時,被其中一人猥褻侵犯(即非禮)。
      殺人——未有在示威期間發生。但警察能否將全港所有非法收藏的爆炸品、毒藥和攻擊性武器搜查出來?未搜到出來的,會否被用在大型示威、警民衝突期間?祝各位平安大吉。

      姦淫<=不是上了義載的車被姦嗎? 義載的就是連登人
      麻包袋<= 連登人教用麻包袋捉警察來殘害<----應該查封LIHKG, 個ADMIN 同TG同一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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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唉!今日圍堵五達地方,真係冇陰公,仲要嗰班黃大仙居民唔知做乜發癲吾比拘捕行動,班示威者破壞左黃大仙警署在先都吾比拘捕?乜世界真奇異!
    警察收隊回家休息喇,居民知道你哋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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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來黃大仙街坊才是最勇武,幾百人不帶口罩落街驅趕防暴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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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冇力水,要多幾個先可以制服一個示威者,要再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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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吾通黃大仙居民落嚟係想驅趕示威者,自己區民自己救?如果孰真咁就真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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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相信要打死一個暴徒單對單一個就夠,但要制伏一個,又唔可以傷害佢(好似折斷手骨之類)又唔可以畀自己受傷,四五個差唔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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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直播片所見黃大仙街坊屌到防暴隊退回警車,再加以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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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架警車真係朱炳西,走剩D又吾走,上晒警車又走吾到又落番車,撤退啦返去抖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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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黑警已正式成為過街老鼠,去到邊都被人圍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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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黃大仙都放左催淚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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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旨意班仆街保護比黑警保護更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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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係紀律部隊宿舍旁邊放催淚彈,自己手足家屬食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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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有人從紀律部隊宿舍高空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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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哦哦收到,剛剛收到未經證實可靠消息係示威者走左上樓掟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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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禍不及妻兒呀,陰公

      Lun 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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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幾個人又代表成群人?
      好似某人代表呢度D人唔歡迎某人咁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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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香港人幾時先認清暴徒係追求港獨

    沒有暴政, 只有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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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班暴徒去圍攻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 蝦人地婦孺
    政府同社會係時候, 清算呢班港獨暴徒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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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一路睇住直播,時序大致係: 旺角聚集人士沿太子道西轉戰黃大仙警署 --> 防暴警出動 --> 黃大仙街坊趕狗 --> 防暴警敗退入警署 --> 警署旁紀律部隊宿舍有人高空擲物及有人持棍走出與示威者打鬥 --> 示威者向紀律部隊宿舍控雜物還擊 --> 防暴警再由警署殺出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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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香港的紀律部隊有警務處、懲教署、海關、消防處、政府飛行服務隊、入境事務處、廉政公署。
      黃大仙的居民包圍紀律部隊宿舍,難道想向所有紀律部隊宣戰?

      求黃大仙顯靈,普濟勸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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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305

      有人高空擲物及有人持棍走出與示威者打鬥
      睇唔到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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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305
      睇邊間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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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G谷有人話炮竹係示威者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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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vb.715486135226112/447786672737351/?type=2&theater

      暴徒係人樓下掟炮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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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真係中立既RTHK

      CAM MAN近距離見催淚彈發射都可以跟軌跡

      遠距離見到班暴徒燒爆竹居然扭開個CAM希望拍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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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黃大仙的居民: 又唔係連登呼籲出來既職業演員: 社工, 教師, 查D下附近教會(佢地都好積極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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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原來換衫假扮黃大仙居民

      https://m.facebook.com/groups/312693275508654?view=permalink&id=218924871118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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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易容術好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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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見到有隻癲鷄失控話食完飯回來防暴警衝來,鷄婆你住黃大仙啫吾係住晒黃大仙呀嘛。
      鏡頭下見到好多失控師奶鬧警察,通常揸機拍攝的身邊旁述的女人冷靜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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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有人從高處掟疑似爆竹,香港警察家屬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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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59

      笑死XD
      擊退暴徒好應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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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59
      瞓左比你再笑Z死
      擊退暴徒好應該呀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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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709291062512266&id=715486135226112

      Don't cherry picking

      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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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炮竹一聲除舊歲!扔磚燒車濕濕碎!

      在FB專頁裡,有一部分人說炮竹是地下的人在傘內燃點的,有一些人堅持炮竹從樓上扔下。同一段影片,不同立場的人得出截然不同的結論。其中一方是眼花抑或「睜眼說瞎話」?

      我認為,影片顯示沒有物件或火光自上空落在傘上,所以炮竹應該是地下的人在傘內燃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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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709291062512266&id=715486135226112

      這段影片是RTHK 港台拍的, 標題是[ 現場直擊:黃大仙 紀律部隊宿舍外有人燃點懷疑炮仗]
      片是 "RTHK 港台拍的"
      標題也是他們自己放的, 也明明白白的說"宿舍外有人燃點懷疑炮仗"
      也用了2個不同角度顯示.
      如果還可以說是樓上放的話, 那真是 「睜眼說瞎話」...除非RTHK轉了性.

      [炮竹一聲除舊歲!扔磚燒車濕濕碎] , 真的是"濕濕碎"...以那派人的[無所不為]作風來說.
      傷幾個人, 甚至死幾個人算甚麼 ? 就算是"自己友"又點? 俾咗錢你地嗰喎.

      上次都講明有煙花你睇 , 唔至在放埋炮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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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vb.715486135226112/447786672737351/?type=2&theater
      港台的高清片, 放大續格看到事前有打火機幾下閃光, 著火後在傘內爆, 某人立即丟到地上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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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示威者見到防暴警察就走, 之後去第二度搞
    快D整集中營安置佢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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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晚班糯米雞好high似啪左藥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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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我支持「明日大嶼」計劃——興建人工島,可以安置那些想港獨、想自治的市民,新天新地,任他們自主發揮。
      就算倒錢落海我都覺得物有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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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點等到「明日大嶼」計劃呀
      係郊外起咪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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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起個海底皇宮比佢哋好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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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344: DLLM 你都無錢 扮咪有錢佬啊 神經病發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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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喜靈洲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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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avid Ma兔

      渴望是心中富有
      名和利不刻意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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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12年免費教育原來造就了這麼多只懂3字經/4字經的學生與市民 , 佩服 !

    黃大仙又出動了老/殘, 點對待好呢? 看來 "口碑" 又輸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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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v=1817869725025338

    班暴徒仲覺得自己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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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好一個[不知所謂]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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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每次看到香港某些記者追拍警察 , 就會想起非洲那些搶吃屍肉的禿鷹 , 也聯想到那一群樣貌古怪四不像的"鬛狗' hye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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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些人是職業為「記者」的示威者而已。

      當一個記者有份參與他所採訪、報導的事情,他的報道已經不中立、欠客觀——事實上他是「造」新聞。而如果報道中沒有提及該記者是事件的參與者之一,無說明參與程度,那是專業失德!現在香港大多記者,以採訪民眾活動為名,參與政治活動為實。根據自己的政治取態,片偏地採訪或拍攝特定對象,然後帶政治傾向地報導政治事情。可惜,這類專業失德的記者得到帶政治傾向的記者工會包庇。阻止、妨礙這班記者採訪拍攝或者碰傷、批評、指責他們,就會被譴責破壞採訪自由、編採自主、新聞自由。

      一隻鬛狗不太可怕,一群鬛狗就很兇悍。就算一群獵狗都未必對付到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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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為何每次出防暴和速只拘捕少量人?是克制or不濟?真摸不着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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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拘捕=拉人? 入人群拉人不易,我看是克制和保留力量。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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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警方行動的作用是驅散,從621到現在,出不出也没分别,可能没有警察更會自動散,因為暴徒没對象(對手)。

      入人群拉人當然不易,但不能當是藉口,例如昨晚旺角彌敦道,除亞皆老街十字口外,按策略理應可以前後包抄,而不是單向驅趕。

      暴徒的目的是當作玩war game,玩的意思就是不會有後果,被拘捕的只佔少數,不能起阻嚇作用。

      所以我問警方的行動目的是啥?如果是克制的驅趕,那麽只會沒完沒了。但如果以想杜绝不斷的暴動發生,便應該加强武力震壓及大拘捕,如做不到,便是不濟,需要反省及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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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昨晚拘捕至少二十人
      少得可憐
      專攻抓帶有防毒面具全黑衣人,那些好义恐怖極度機會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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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姦淫<=不是上了義載的車被姦嗎? 義載的就是連登人
    麻包袋<= 連登人教用麻包袋捉警察來殘害<----應該查封LIHKG, 個ADMIN 同TG同一班人
    老豆搵仔group有核彈級新料
    https://lihkg.com/thread/1346047/page/1

    以後有警察落單就狠狠地打
    https://lihkg.com/thread/1403583/page/1

    https://lihkg.com/thread/1403810/page/1

    https://lihkg.com/thread/140405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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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https://lihkg.com/thread/1403833/page/1

    連登和義士思維
    大話講10次就可以變真話
    10次唔夠就100次 100次唔夠就一萬次

    如果有啲完全不利我哋嘅野,就冷處理
    不forward 不討論 不推post
    見到有不利我哋嘅野仲推 一定係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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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在對付人群憤怒行動爆發前一刻,可考慮:
    用無人機在人群該後退的位置上空,播放開心的童歌,噴放不明確的香氣,像咖啡香加兒時洗澡肥皂香,使較後的人群回憶起美好的事物,又化點時間去分嗅那些氣味到底是什麽。
    這或可吸引後排人群不再向前支持前排,減低暴力趁勢。這只可偶發做,但總要比要後來放催淚烟,令人有以惡斗惡,多一個舒發坑渠道。心理要不激發憤怒,但像許議員那種扮調解的姿態,我是現場指揮官也會怒。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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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人派杯橙汁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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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暴徒 be water,警察 on fire,警察怎樣贏呢?

      將來警方的水炮車出動時,可以播「藍色多瑙河」(富豪雪糕車版本),讓暴徒鬆懈。水中混入雲呢拿精油,令被射中的人聯想到美味的雪糕,還方便靠氣味找到逃犯。

      之後,被捕者的膳食可選「開心樂園餐」,他們的手機被沒收後可以玩附送的玩具,重拾童真,招供時更合作。

      如果防暴警察的臉化小丑妝,保護裝備粉飾得滑稽點,能夠阻止暴動發生,或者更容易使暴徒鬆懈,繼而拘捕他們,我不介紹警察這樣做——反正他們的形象早已毀掉了。說不定市民和傳媒會欣賞這做法。

      雖然以上建議純粹搞笑,但暴徒對付警察的手法不斷創新,警察不能固步自封,用創意思維靈活地化解暴徒的攻勢,手段要比暴徒更意想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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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e soil my 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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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本來這是一系列很好的建議, 也有一定的功效, 尤其是分化割裂10:1之用,
      可惜二選一, 不能hybrid.
      (另一是指傳統的嚴肅執法形象)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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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志願組織可贈送特別設計的頭盔<>,給有志沖擊者。
      單靠以強制強,只會愈來愈暴躁。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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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特別設計的頭盔是像以前電子聖誕咭可播出聲音,當頭腦發熱時,有"媽媽/老婆/老豆在家等你喝湯/糖水或圓舞曲。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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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https://www.facebook.com/RTHKVNEWS/videos/447786672737351/

    警察宿舍有人掉炮丈單嘢有真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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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抓得太少暴徒了!

    《環球時報》發布社評,同樣指摘丟國旗者為「喪心病狂」,並批評有「暴徒」分別在尖沙嘴及黃大仙圍堵警署和警車,認為示威者行為愈趨猖獗,「違法成了他們的家常便飯」;表明中央政府和14億中國人民不會允許香港法治的徹底陷落,示威者休想奪取香港的政權。

    社評認為打擊暴徒的最有效手段,是警方依法拘捕他們,指香港法律程序複雜,但拘捕疑犯是警察的權力,能夠產生震懾作用,不管之後法庭怎樣判,警察至少能樹立權威。社評又稱「暴徒的膽子都是畸形、脆弱的」,只要依法多抓他們幾個,他們(示威者)才會清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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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香港冇能力對付或冇地方容納暴徒,不如中央分擔工作檢控和提供地方作棲身之所收容 暴徒,不要客氣,一言為定。
      話曬都史無前例要開先河幹第一批會是光榮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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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求中央邀請分擔檢控工作和提供排期侯審地方容納拘捕者,有待香港政府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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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國警察有行政拘留權,由人大通過,將呢條法例適用於香港,咁可避免大量法庭工作,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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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3:09 的「分擔工作、提供地方」並非不可行, 但功用是提供資源, 資源真的絕望或急在眼眉睫嗎? 都不, 便不要搞敏感新動作.
      「分擔工作檢控」做clerk無問題, 任何「真正幫得到手」, 訓練與資格資歷都存在問題.
      *
      6:13 的人大通過, 太過tailor-made, 當然是干預特區事務, 非常時期, 我同意架,
      但一小部分人不同意, 已經不應該做.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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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但一小部分人不同意, 已經不應該做

      但一大部分人贊成噃 *\(^_^)/*
      力有不逮都要諗計行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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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此事只可'搏慒'呀, 所以起碼要絕大部分人同意或不知不覺做.
      雖然「力有不逮都要諗計行」, 但此計被攻擊面實在太大.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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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但此計被攻擊面實在太大.

      而家讚成出動解放軍的人也不少,用全國性法律的衝擊點都少啲,而且可以先定有效期,例如半年,再檢討。

      刪除
    8. 央媽開句聲邀請函backup都未嘗不可
      ლ(`∀´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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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6:55
      讚成出動解放軍的人, 雖然有, 但的確比例唔多, 而且都係比較坊間化, 即情緒VS深思熟慮是較高的比例.
      BBTW

      刪除
    10. 出動解放軍..
      *
      小弟一再闡述, 憲法定義了出動解放軍的機制及性質, 沒有坊間甚至外國想像或要求的「中間情況, 強有力的功能主義使用」.
      1. 中央主動, 是停止一國兩制, 無論是暫停或取消. 是一個涉嫌橫越世紀的大決定.
      2. 林鄭主動, 警察仍然可以維持治安便不必如此, 因為, 求請解放軍有兩個解讀:
      2.1 林鄭承認香港已不能管治安 (若未到這階段, 便是示弱, 有負中央及警隊支持)
      2.2 林鄭借用國家機器, 高壓恐怖管治
      *
      所以, 小弟認為, 出動解放軍, 不能策略性使用、便宜便用,
      只可以順其自然, 不必多想, 由事實性發展去trigger吧.
      BBTW

      刪除
    11. BBTW照咁睇是否看見屍橫遍野之失控情況下出解放軍會服眾

      刪除
  41. 禽日有10-20個香港普通市民比黃C扑穿頭, 用刀刺完全無報導, 無人知, 黃C示威者已經到襲擊市民事件,造成極嚴重的社會憤怒與恐慌。

    呢單佢地自己爆出來, 佢地都知衰, 呢個真係普通市民一個, 見街多人影下相

    [突發]尖沙咀有個人俾人扑穿頭
    https://lihkg.com/thread/1400964/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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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應該是有效的, 值得廣泛提倡!

    【旺角遊行】梁振英懸紅100萬元 緝捕天星碼頭丟國旗落海人士
    旺角今日(3日)再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遊行,期間有示威者前往尖沙咀天星碼頭,拆下旗桿上的中國國旗,令國旗在海中漂流。

    被指無申報接受澳洲公司UGL五千萬的前特首、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在Facebook宣布,「懸賞港幣壹百萬元」緝捕犯事者。他又倡議成立懸賞基金,協助警方緝捕「借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為名」侮辱國家、衝擊警察、破壞秩序的「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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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罰重?合謀認罪後對分,守社會服務令都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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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錢多就是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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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星期日休息: 黃大仙 與大革命
    2019-08-04 martinoei 黃世澤

    喺8月3日晚之前,如果你話 黃大仙 會變成主要戰場之一,大家都未必相信,因為 黃大仙 係一個相對保守嘅社區 但8月3日晚至8月4日清晨,黃大仙成為攻守最激烈嘅戰場之一,甚至觸發警眷同當地街坊間嘅激烈,克警濫暴正式為中國喺香港統治敲響喪鐘,基本上,各區都會爆發激戰會係遲早問題,依家其實同愛爾蘭1918年爆發獨立戰爭無異。

    黃大仙 變成革命戰場
    馬鞍山變成革命戰場,幾乎馬鞍山警署連續三晚都有戰事,呢個可以理解,馬鞍山係民主派,甚至本民前支持者嘅基地之一,但 黃大仙 並非如此,當地不單有紀律部隊宿舍,而且傳統上當地選民比較保守,所以喺紅隧阻塞戰後,無人預期 黃大仙 會爆發戰事,而且去到庶近全社區與警隊交戰嘅程度。

    黃大仙 之所以變成革命戰場,雖然 黃大仙 並不像元朗一樣遭到恐襲,但克警嘅作戰方式不擇手段,明知有老人院都放催淚彈,甚至明知有警眷住嘅紀律部隊宿舍都照放無誤,而紀律部隊嘅休班警居然出動高空擲物,甚至炮竹攻擊示威,令整個社區都意識到,警隊與暴徒無異,因此催淚彈不單未有擊退民眾,相反,催淚彈正係龍翔道首次成為阻塞作戰嘅目標嘅原因,甚至我可以咁講,因為克警已經完全得罪咗 黃大仙 民眾,根本龍翔道已經無法作正常運兵用途,如果要將軍澳作戰能夠幫到示威者,龍翔道閉塞作戰可能係必要,只要一而再,再而三出現紅隧同龍翔道嘅閉塞作戰,秀茂坪警署以及觀塘警署形同孤島。

    黃大仙 甚至多個城鎮都會出現閉塞作戰,因為警察不單未有提供安全上嘅保護,相反,已經成為治安嘅威脅,正如喺8月3日晚有旺角啱啱食完嘢嘅食客無辜被打,呢種無差別攻擊與恐怖分子無異,英國喺1920年嘅Bloody Sunday後喪失喺愛爾蘭南部嘅管治合法性,跟住民眾寧願支持Irish Republican Army維持正義,愛爾蘭共和國實際上存在一段時間,英國喺彈藥同財政資源再支持一場漫長無了期戰爭,將會拖垮倫敦政府,所以至有1921年嘅談判,以Irish Free State之名體面上俾英國退出愛爾蘭南部。

    而 黃大仙 同馬鞍山之役,講咗一樣嘢,地方上不斷挑起戰事,可能比金鐘等地嚟一場大會戰更快拖垮警隊,一如八十年戰爭,點解印尼係由東印度公司(VOC)所控制,因為荷蘭同西班牙喺海外不斷打hit and run戰爭果陣,其實連國家都唔係,所以游擊隊以公司名義控制殖民地,並不斷做生意賺錢資助戰爭。荷蘭人無錯,八十年戰爭,未普有一場超勁嘅大會戰,成功解放全境,但荷蘭喺全球不斷勾結外國勢力(英國同法國),以及係咁打hit and run,消耗咗西班牙打其他戰爭嘅能力,幾強嘅國家都會隊爆鑊甘,所以荷蘭用呢種hit and run手段,成功爭取獨立,仲要呢個國家一出世就有殖民地(好簡單之嘛,海外啲殖民地霸到有錢搵守到咪繼續守,賺錢俾歐洲自己未獨立嘅國家打獨立戰爭)。

    由連儂牆、元朗恐襲到依家警署變晒Hot Zone,甚至有人玩埋Angry Bird,甚至我相信遲早會有屬於民眾嘅特種部隊對付速龍,香港仲管到落去。梁振英依家仲玩文革果陣,掟國旗落海要批鬥果啲Old School玩法,其實香港人已經係好明顯唔介意周圍掛同Irish Republic旗(1916年復活節起義果枝旗真係只係寫住Irish Republic)無異嘅香港獨立旗,周圍寫住梁天琦競選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然後連林建誠呢啲咁資深中國記者,都選擇同中國一刀兩斷(我好明佢心情,我經歷過,我唔識李旺陽,但我識六四天網嘅黃琦,一個好講道理嘅溫和派)。你梁振英依仲諗住紅衛兵手段,出賣香港人求榮,如果大革命再進一步,大家點處置梁生大家係心裡有數。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唔係一句口號,佢代表一個新國家嘅誕生,其實大家都唔知,但當師奶用佢平日用嚟蒸魚嘅金屬盤搞掂催淚彈果陣,連師奶都投身革命,一定係極度大煲,一如法國大革命最初都係買唔到麵包嘅師奶起義,否則果張畫法國大革命嘅名畫,唔係一個女人領導成棚革命黨去衝。五大訴求唔回應嘅結果,就係中國喺香港Endgame,甚至為中國共產黨自己Endgame揭開序幕。//

    https://martinoei.com/article/28194/%e6%98%9f%e6%9c%9f%e6%97%a5%e4%bc%91%e6%81%af%ef%bc%9a-%e9%bb%83%e5%a4%a7%e4%bb%99-%e8%88%87%e5%a4%a7%e9%9d%a9%e5%91%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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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幾時會有香港共和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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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黃某梨你吹雞教路暴徒四處做戲搗亂想殺人,扮义晒才子。
      你收龜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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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革命必定需要槍炮的,請問你們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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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憐!讀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讀到壞腦,奉政呼籲切忌選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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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讀左做得叻咪係政府度做高職位囉,吾掂既咪做佢依家做緊反對派時事評論員咁就特別顯得出佢架勢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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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賺錢」是香港自開埠至今的存在目的,是香港人的生存意思,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中心思想、終生事業、共同語言、集體活動。
      甚麼暴亂、革命、普選、民主體制,都是為了改變現時社會分配資源的規則,參與者最終是想獲得不少於其他人的資源,說到底都是「錢作怪」。
      斷人衣食猶如殺人父母!一班刁民每週到各區搗亂,玩得不亦樂乎,唔阻當地人搵食就無人出面趕走他們。他們試下長期阻人開飯,仲有幾多人肯繼續撐他們?有幾多一直忍著唔出聲的市民出來趕走班暴徒?仲妄想搞大革命,斷一大班人米路?暴徒再惡,惡得過警察,都惡不過「發窮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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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大家覺得特首會運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控制局勢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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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訂立規例的權力
      (1)在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屬緊急情況或危害公安的情況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任何他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
      (2)在不損害第(1)款條文的一般性的原則下,該等規例可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 (由1924年第5號第9條修訂;由1949年第8號第2條修訂)
      (a)對刊物、文字、地圖、圖則、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
      (b)逮捕、羈留、驅逐及遞解離境;
      (c)對香港的海港、港口及香港水域和對船隻移動的管制;
      (d)陸路、航空或水上運輸,以及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
      (e)貿易、出口、進口、生產及製造;
      (f)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的撥配、管制、沒收及處置;
      (g)修訂任何成文法則,暫停實施任何成文法則,以及應用任何不論是否經修改的成文法則;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代替)
      (h)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代替)
      (i)賦權該等規例指明的主管當局或人士訂立命令及規則,並賦權他們為施行該等規例而製備或發出通知書、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代替)
      (j)就為施行該等規例而批給或發出任何牌照、許可證、證明書或其他文件,收取該等規例訂明的費用;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k)代表行政長官取得任何財產或業務的管有或控制;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l)規定某些人進行工作或提供服務;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m)向受該等規例影響的人支付補償及報酬,以及就上述補償作出決定;及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n)對違反該等規例或任何在香港施行的法律的人的拘捕、審訊及懲罰,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由1949年第40號第2條修訂)
      並可載有行政長官覺得為施行該等規例而屬必需或合宜的附帶條文及補充條文。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3)根據本條條文訂立的任何規例,須持續有效至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藉命令廢除為止。
      (4)任何規例或依據該規例訂立的命令或規則,即使與任何成文法則中所載者有抵觸,仍具效力;而任何成文法則中任何條文如與任何規例或任何上述命令或規則有抵觸,則不論該條文是否在其實施過程中已根據第(2)款予以修訂、暫停或修改,只要上述規例、命令或規則仍屬有效,上述有抵觸之處並無效力。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5)每份看來是由行政長官或其他主管當局或人士依據本條例或依據任何根據本條例訂立的規例製備或發出的文書的文件,且該份文件看來是由行政長官或上述其他主管當局或人士或代表行政長官或上述其他主管當局或人士簽署,均須獲收取為證據,並在相反證明成立之前,須當作是由行政長官或該主管當局或人士製備或發出的文書。 (由1949年第8號第2條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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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Whether Cap 241 can withstand constitutional challenge is question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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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Agree with 5:28
      但未必不可執行, 因為覆核是事後既事.
      *
      當然關鍵仍然是雙方POWER, 否則任何事都是紙上談兵.
      1. 即時提出違憲. 暴民現時癱瘓能力驚人, 違憲這一點本身有合理性, 就癱瘓這條例的「運用」
      2. 運用過後, 果然平息當然無問題, 但殘餘反對情緒, 要被覆核時再次喚起, 若覆核成功, 便全面喚起, 力量更強.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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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撇除自殺者,在由6月至8月期間發生的突衝中,沒有平民被殺死。香港警察仍有能力平息暴亂(只是無能力逮捕全部暴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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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BTW, 世上仲有人大既尚方寶劍。人大點釋法都得,雖然小弟暫時睇唔到可以釋邊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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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人大無咁輕易放棄一國兩制, 也從來沒有「亂咁釋法」.
      *
      當前討論的, 相關性比較遙遠, 需要香港人輸打贏要, 提請人大釋法, 而且串通好, 釋法結果要幫自己.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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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警察宿舍高層住戶準備大批花瓣在雪櫃,如有示威者在樓下叫罵,不要怒,放歌Time to say Goodbye,將花瓣酒下,擲水袋不可取,可放下濕香水巾,再播so long farewell。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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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有個醫生支持黃C不過俾曱甴油到塊面變綠色

    藍色名衫嗰位係一位黃C醫生,呢位醫生穿過警察宿舍期間,拎起自己部電話諗住影個現場情況,支持曱甴,由於佢着住件藍色衫,加上件衫上面有一啲火嘅圖案,被誤會係紀律部隊,之後就被打。

    https://www.facebook.com/MasterOverPower/videos/41236516271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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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懂這句小人老母,冇第二種類,如小人蝦醬、小人魚膠、小人雀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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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搶市民手機打市民

    https://www.facebook.com/SaluteToHKPolice/videos/vb.486392624735448/478492119633785/?type=2&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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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真係講都有白痴黃C 信既
    ----------
    黃大仙宿舍海關家屬文宣指控 憶述被大批休班警襲擊經過

    可惜,鄰居粗言辱罵,大力拍打他膊頭。我跪地求饒,大聲說出所住單位、宿舍管理員和餐廳職員的名稱,然後被鄰居推撞、勒頸和拍片,更喝令我替他們含X。<----更喝令我替他們含X。就係呢句顯示黃C低質

    https://lihkg.com/thread/1405232/page/1
    ----------
    癲倒黑白 又想轉移乞衣人做既衰野 唔會信啦
    指鹿為馬就係咁解!
    篇文宣指控 呢單、唔好話新聞、片?相?都無~如果仲信、只能怪無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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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www.facebook.com/663222947/posts/10157624256232948?s=1229840094&sfns=mo

      睇留言
      真係講都有白痴黃C 信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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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較低成本的特區政府贈品: 印上標少手抄的有關構成暴動罪的法律條文....雨傘。移民顧問的贈品則印有一些可供移民地方條件二維碼...雨傘。。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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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林鄭正X街, 一意孤行,只懂頑固地按照自己的主觀想法去做。
    香港一直有班政棍唯恐天下不亂, 又有班人一直等機會去作反!!!
    點會唔知道?
    逃犯條例又比乞兒有機會攪事, 2014年都未吸取教訓,
    起碼粱振英一口確定是暴動!!! 林鄭不懂不理
    攪到香港甘樣, 特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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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完全同意閣下看法。

      梁振英有勇氣不畏惧,但林鄭真的好很廢。她的廢只有兩個原因:一是真廢,或是無間道是泛民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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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Be relax!!!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VhXgIpX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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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哇哈哈!比你班五毛笑H死,好波

      執多劑比班洋奴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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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特區政府:本港經濟處境嚴峻 籲市民緊守崗位
    https://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ail.aspx?ItemId=1148904&csid=261_341

    守你老母, 係香港有人做正當生意開舖頭比班死差佬公報私仇長期滋擾到唔做,
    截取佢老母, 呢D 又係逼死市民為止,
    一個人做任何事, 除工作之外還有良心既,

    市民丟張紙都又拉又罰, 執紙皮既賣張一元紙皮都比食環署告, 係垃圾站外倒一桶水洗街又遭食環署告..., 咁而家周圍貼晒連儂牆呢班人又失晒蹤既???? 專門欺凌老弱婦孺???

    抵Q死,抵Q死,
    死差佬D 資源濫用來幫自己人訴訟勝訴, 黑心陰毒,
    比人投訴後就公報私仇,自己人犯法就「扮睇唔到」
    係2014-2019年去跟進下班港獨情況,
    就唔駛到今日比更大批示威者圍剿, 比人圍警察宿舍,
    比示威者襲擊受晒傷 ....
    真係唔抵可憐!!!!

    總之係2邊都唔抵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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