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星期一

偕老

我今天根本就不應寫上一篇, 今天是結婚35年的紀念日子, 原本老伴想遊河, 後來怕下雨, 加上天氣冷, 所以去了吃自助餐。35年的紀念叫珊瑚婚, 距金婚還有15年, 15年一霎那就到, 到其時又不知身體狀況如何。晚間新聞報導了一則醫學消息, 醫療硏究人員在抗衰老方面的科研突破, 可以把人返老還童(後生20年), 坦白講, 咪搞我。長壽不見得是一種福份。早兩日, 那個104歲的科學家, 選擇了去瑞士接受assisted suicide。人人長壽, 那裏去找這麼多資源去養活他們。

我寫First of May那篇, 波友以為我那天是結婚紀念, 我同屆畢業的老友上門質疑我計錯數, 以為我說結了婚40年。我解釋是拍拖開始計。

近年每年的情人節及結婚紀念日, 我都寫信給老伴, 講些體己話, 這些信不能在此發表, 怕大家受不了, 感悟卻可分享幾句。今天寫給老伴的信其中一段:

兩人相處是一門藝術, 神來之筆和敗筆, 都要看怎樣下筆。我過去太硬朗, 下筆如落刀, 刀削痕深刻, 現在學曉了, 溫柔了, 讓你感受到無限的愛意, 縈繞着你, 叫旁人羨煞。愛發自內心, 恆久不衰, 那就是我對你的愛。

少年夫妻老來伴, 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幾年前, 另一個老友彫了這木頭給我們, 題為《偕老》。

209 則留言:

  1. 標兄請示標嫂,也出一本致廷光書,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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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安老兄見笑, 唐教授的書我未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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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祝標少兩公婆幸福到老!我下個月6/6斷腸時也37年了,我其實從不會記甚麽日子,亦從不慶祝生日,只不過6/6實太易記,這天是註册日,至於嫁娶日在那日真忘記了。Btw,最近看了一位老教授寫關於老人家的事真有意思,説老是必經的,可以老已經是一種福氣,有些人過不了整個cycle,老就是老,無謂抗衰老,順其自然!我亦趁機留下自已的坐右銘:人的成功不是看能帶走甚麽,而是看留下甚麽!標少,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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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共勉之! BTW: 坐右銘 --> 座右銘

      Old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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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anny, 咁易記都好。

      我從沒有打算帶走甚麼, 他朝時候到了, 塵歸塵土歸土, 可以留下甚麼?也是一小撮塵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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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没有留下蘇州屎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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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同老婆都唔記得結婚日子.

    祝願標少標嫂白頭偕老!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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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謝謝, 我以前也不記得這些日子, 測驗操練得多便牢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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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鐵漢柔情, 很窩心。標嫂萬種柔情,才可以將你変成繞指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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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嘩!好羨慕各位大大個個都可以同行偕老幾十年!祝願各位大大與老伴們都身體健康,繼續一齊享受精采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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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Donald J. Trump @realDonaldTrump ZTE, the large Chinese phone company, buys a big percentage of individual parts from U.S companies.This is also reflective of the larger trade deal we are negotiating with China and my personal relationship with President Xi.18年5月15日 4:06
    唉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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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s://www.hk01.com/突發/188442/辱罵阿sir-benz男無入錶被抄牌-司機爆粗挑釁-除支槍隻揪?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bpost_link&utm_campaign=mama
    【辱罵阿Sir】Benz男無入錶被抄牌 司機爆粗挑釁「除支槍隻揪」有片睇
    標少有無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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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車牌號碼 1 ON 1 真應景
      不如改用 1 on9 更加襯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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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D乞兒行為, 告佢Disorderly Conduct喇, 激使D街坊都憤憤不平, 分分鐘打鑊佢, 所以夠料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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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知呢D係小丑,同佢玩盞浪費警力同司法資源...
      由社會"公審"佢有無錯才是正道...
      十分欣賞警察的冷靜:
      "有關司機已繳付有關費用。人員亦發現該輛私家車的玻璃及車牌展示的形式違反法例的規定,警方稍後將向有關司機發出「欠妥車輛報告」"
      拿...與其直接告,倒不如叫佢拎架車去驗,等佢付出比$320更多既價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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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89183/法改會-設-窺淫罪-對付偷窺偷拍-大律師料可易於起訴

    「如疑犯未有成功影到偷拍片段,就難告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和有違公德罪」

    真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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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 have not read this consultation paper (the third one of its kind published today). In 2012, the HK Law Reform Commission published the second paper, among other suggestions, it suggested to create an Under Skirt Photography offence to be included in Sexual Assault. I am not sure the present proposal (below) is a replacement aforementioned or something new.

      (iii) the proposed creation of a new offence of voyeurism to criminalise acts of non-consensual observation or visual recording (for example, a photograph, videotape, or digital image) of another person done for a sexua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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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被問到「望一望,令對方感覺不舒服」,或「在公眾地方男士望女士而有性反應」等,會否因而誤墮法網。張達明表示不會,因為最重要是有證明涉事者藉行為達性滿足目的,以及未得到對方同意。

      咁即係望唔望得靚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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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諗咋下,
      「望一望」, 無罪, 除非有事前的準備功夫例如(不限於)工具安排,
      「在公眾地方男士望女士而有性反應」, 不可能純以此入罪, 這違反詩經的君子好逑傳頌標準.
      甚至乎性反應如果指該男士也不當, 陪審團的客觀標準才是入罪元素, 或兩者兼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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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我望完靚女有性滿足咁咪大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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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係! 不過唔係法律上, 係感情生活上, 你啲friend會叫你識番個女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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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如果未得到對方同意,藉著望靚女來達性滿足目的,法律上又有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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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好難「有問題」, 自由社會嘛. 台詞話, 你唔愛我、卻不能阻止我愛妳!
      法律只可以禁止行為, 不能控制動機及內心活動.
      行為可包括猥褻眼神, 但未足夠而已.
      動機引出遊蕩, 又可以告喎. (現今, 不過間接, 所以要求改革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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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517/58202537

    【石棺藏屍】主審法官急病需治療 高院宣布解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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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仲有單係陪審員搭錯lift而要解散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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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石棺案老爺有重病到要搵人重審兼重選陪審員,相信係涉及自身生命才搞成咁吧,祝佢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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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想多左, 「短期內未能出席聆訊」已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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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never know Patrick Li has any chronic illness. He is a badminton guy and is quite healt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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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能是急病. //患病需要緊急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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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李官的名聲在行內是首屈一指,願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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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早兩三年一個temp mag中風, 跟住就DoJ Simon Tam SC, 依家又到Pat, 保重身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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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本報得悉,主審石棺案的法官李瀚良實患有癌症」頭條話佢係cancer喎。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2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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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希望他早日康復, 他早幾天還打了大馬爺杯的羽毛球賽, 殊不知突然健康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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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有人熟個官,叫佢短時問內做針炙。強烈建議. 如有需要,我可介紹。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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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都唔知開邊瓣, 而且我好耐無聯絡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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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患癌唔會昨日發現今日就排到醫生醫院做手術嘩?!希望李老爺無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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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以為中風,針炙有幫助。但係患癌就冇計了。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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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咁不幸,仲要係癌症中最惡攪的胰臟癌。有得做手術,希望係早期的。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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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陪審團審案,一步一驚心。被告真係多得佢唔少,律師應該開心,賺 double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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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517/mobile/bkn-20180517103947557-0517_00822_001.html
    八鄉奪命車禍 泥頭車越線撼九巴一刻片段曝光
    全靠有車cam
    點揸車㗎,泥頭車司機真係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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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緩緩越過雙白線//
      泥頭車司機都係意外受害人, 已死亡, 未知肇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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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星島日報報道】石棺藏屍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惟主審法官李瀚良因身體抱恙,今天缺席,並須立即接受一段長時間的治療,故法庭下令解散陪審團。本報得悉,主審石棺案的法官李瀚良因突然中風,須一段長時間休養。

    由朝坐到晚,高危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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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各位讀者
    如果不能定被告罪 真是公義何在
    [高院五樓七號庭初一旺角暴動案|第二日退庭商議|即時文字報導]

    9:30開庭。陪審團未達成一致裁決,現入商議室商議。

    各位被告仍在法院等候裁決結果。

    16:46庭外有異動,似乎陪審團有問題請教法官。

    17:00律師,記者,親友進入了五號庭內等候。

    17:08開庭。

    控:陪審團想問法官關於意圖的法律定義。

    控:請法官向陪審團解釋,1)意圖沒有特定的法律意義只須用日常的意思去解釋; 2)是從行為之中去推論,包括有做或冇做,有講或冇講,事件發生之前或之後有做或冇做有講或冇講; 3)意圖同動機沒有關係。

    1狀態:意圖不同於動機,但兩者並非無關。另外,例如行事時已知曉有近確定性(近似必然性)去達某個結果。

    3狀態:意圖是由行為所推演出來。

    17:25法官大致上採用了主控的說法。現在對陪審團作出解釋。強調意圖可以有一剎那間出現,不必有周詳計劃。法官再用了劫富濟貧及幫親人安樂死的例子來分辨意圖和動機。

    17:35官:陪審團請回去商議室商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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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Hung jury 居多,hung 多次,好似老曾單案咁,收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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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重審多次,政府都會繼續鋤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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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89310/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暴動案-退庭第二天-陪審團求加時討論
    【旺角騷亂】梁天琦等5人暴動案  退庭第二天 陪審團求加時討論
    又一次證明陪審團作用是多此一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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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黃絲在陪審團裏面想定罪也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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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是尊重制度的, 有時陪審團奇異的決定會使人氣憤, 由單一法官審可能釘咗九世, 所以咪有人會申請jury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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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香港好似冇乜人知道有jury null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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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部分控罪已經有裁決了 the end is near. and I dont like what I have seen so 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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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unny, I thought either way you are pleased to see. Convict or acquit, you can claim victory.

      Don't forget to bring malt liquor to Lai Chi Kok Remand and argue the case by citing Rule 192 of the Prison Rules. I love to see how you create a scene which may lead to the overhaul of the Prison Rules. I still find the CFA's recent judgment very distasteful. Rewriting the Prison Rules is far better than commercializing or trading "friendship". What do you think, My Learned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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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friends, why not watch Bull? it's free on cctvb pearl every Thur night now.
      https://www.imdb.com/title/tt5827228/plotsummary?ref_=tt_ov_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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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ig brother. i would not claim no victory until the whole CHICOM puppet establishment has been overthrown. yes I might give this liquor thing a try with the CSD. but i will not create a scene. i will be visiting 盧健民 D3 soon en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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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ig brother. i am a friend. but I am not a learned friend. *roll e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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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如 5 人告唔入,苔癢大搖大擺返香港,你吹得佢吹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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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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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嗰條友易釘好多, 加條擘保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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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陪審團九人中有三, 四個黃屍,左右大局。 台養都一樣可以放生。 下次審判,唔好再用陪審團把啦。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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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甲兄,
      陪審员制度,是所有先進國家都有. 中國亦想做(當然有可能又會有中國特色的倍審员制度)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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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本土/港獨派一直在嘲笑黃絲的和理非,點解你會覺得黃絲陪審員(如有)會想放生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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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呢個靚仔立論同觀点係有point的(可能係因為佢哲學思想下想D野係大眾受落,如黃子華講野一樣),當日佢真係吸引到好多中產選民投佢...
      糖衣包裝下的慢性毒藥,往往令人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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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Bill hk 兄

      如果黃屍陪審團真係放生原本罪有應得的被告,並非我地所樂見。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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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ill hk 上午2:07
      //陪審员制度,是所有先進國家都有. 中國亦想做(當然有可能又會有中國特色的倍審员制度)//


      德, 日都算係先進, 但佢地用的是平民參審, 不同英美的陪審制度, 而中國大陸的法制建基於大陸法系和受前蘇聯的社會主義法系所影響, 其後因應自身發展不斷嘗試修定, 自創一格, 有中國特色就一定唔好? 一定落後?


      陪審團制度和策略性投票
      http://forum.hkej.com/node/146880-%E9%99%AA%E5%AF%A9%E5%9C%98%E5%88%B6%E5%BA%A6%E5%92%8C%E7%AD%96%E7%95%A5%E6%80%A7%E6%8A%95%E7%A5%A8

      策略性投票很先進? 是符合原先設立陪審員的原意, 即必定是最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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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如果"先進"是指飛機大炮, 我同意老美最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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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陪審團制度最先進之處
      在於洗腦一班意識型態掛帥既豬
      之前用呢班豬去彰顯佢既“公正”

      獨裁既決定,用“民主”既手法體現
      何其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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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陪審團浪費納稅人錢,浪費法庭資源浪費法官審理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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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找一班不懂法律作裁決,用這樣來體驗法律公平公正,思想迂腐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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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上次淘大無屍兇殺案,法官因遺漏引導陪審團而導致被告上訴得直,雖然最終被告也被定罪殺,這顯得陪審團之不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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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十分認同下午417
      "基於已確立的事實基礎的推論,必須是唯一的合理推論。若陪審團就意圖能同時對被告作出有利和不利的推論,陪審團便不能採納對被告不利的推論"
      所以就是這樣浪費納稅人的錢和法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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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各位,
      平民百姓,耍面對幾個可能洗了腦的陪審團, 總好過面對洗了腦的法官.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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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話時話,點解要去高院審?地院唔得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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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控方想判重啲囉, 多過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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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佬, 正常思維。旺角暴動案滋生的控罪在三級法院都有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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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平心而論所有控罪加埋也超過七年
      不去高院去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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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台湾太陽花滋事者全被判無罪、一個犯雞姦罪嘅前副首相可以放番出黎去凖備做首相,政治呢家野我真不懂甚麽是正常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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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台灣太陽花無罪的判決法理常的確很"前衛",但安華當年被定罪案好明顯係政治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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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安華當年被定罪案好明顯係政治審判//

      如懷疑是砌生豬肉就理應翻案重審, 證明無罪便放人, 有罪就維持原判, 唔係改朝換代就特赦咁兒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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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標少是不是這樣
    暴動罪不成,黃台仰也違反保釋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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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章:

      221 PDF 標題: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 憲報編號: E.R. 1 of 2018
      條: 9L 條文標題: 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的罪行 版本日期: 01/02/2018
      (1) 獲准保釋的人如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即屬犯罪。
      (2) 獲准保釋的人如有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時間歸押,但沒有在該時間後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盡快歸押,即屬犯罪。
      (3) 任何人犯第(1)或(2)款所訂的罪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75000及監禁6個月,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處任何款額的罰款及監禁12個月。
      (4) 凡有人被指稱犯第(1)或(2)款所訂的罪行,法庭根據本條行使司法管轄權時,可在無陪審團的情況下循簡易程序處置被控人,並可在並無控罪根據《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IV部移交的情況下處理案件,或可在案件並未根據該條例第III部交付審訊的情況下處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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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標少,完全明白了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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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罰款$75000及監禁6個月」,抵玩吖,calculated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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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則可處任何款額的罰款及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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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報導而言, 針對黃的證據最強, 無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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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奇仔告唔入,觀乎證人和證據質素,及定罪機會,很可能不起訴黃暴動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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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真係咁,細既就入晒,大既就無事...

      又一次証明了殺人放火金腰帶的道理...

      不過相信雙方也會上訴,甚至去到終審唔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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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巴巴兄,看曾蔭權兩次hung jury,便知有黄色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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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曾生單野,朝中有人好辦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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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暴動單嘢明顯不過,陪審團正廢物兩天也作不出裁決,我相信我們這裏的讀者已達成大比數裁決,所有被告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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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回匿名2018年5月18日 下午1:32

      如果有罪冇罪係咁兒戲地決定就死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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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勞氣嘛!
      下午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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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如果立法會議員变成陪審員會點裁决?咪一様兒嬉!你話黑我話白,你話有罪我話無罪,吹咩!大佬,政治渗入刑事,mindset决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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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一向精人出口、笨人出手,幕後大老闆收錢。
      推翻滿清時死的係出手的列士,得名的係出口的孫中山,收錢的係幕後宋家。

      無論有冇所謂大義,挑戰既有制度的下場,其實一樣。

      無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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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無錫兄,
      推翻滿清時死的人,有貧有貴,有學霸,有富商。得名者如王興,宋教仁和很多人,可否要去維基查查再來講清楚?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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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請問標少, 關於陪審團制度......我唔係好明陪審團決定之後法官點樣寫判詞?? 法官又唔可以睇番錄影帶知道班陪審團點作出個決定..法官點知道點解作出呢個判決?? 如果陪審團真係作出一個同法官相當唔同既決定... 咁法官係咪要幫班陪審團打圓場,令到個判決聽落變得合理??

    如果係咁, 法官咪好似辯論隊咁, 不論做正方負方都要識講??
    可否請標少或其他各位幫手解釋吓??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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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陪審員判決的案件不會有定罪/脫罪的判詞,只會有判刑理由及法律爭議的裁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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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陪審團嘅商議過程同埋最後點解作出有/無罪嘅判決,係唔會有外人知嘅,連法官都唔知。法官只係會在判詞中講點解判咁樣嘅刑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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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re 匿名2018年5月18日 上午2:07.

    hi .bill hk,
    乜新加坡不是先進国家?
    冇陪審团差不多60年,外国人亦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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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覺得新加坡在國際法律地位可以和香港比?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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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BILL HK, 9:52

      新加坡在國際法律地位和香港比:

      新加坡排13(0.8), 而香港排16(0.77), 排名高過香港

      WJP Rule of Law Index (2017-2018), World Justice Project
      http://data.worldjusticeproject.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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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是我錯誤,但其中 民事 impartial公正, 香港仍高些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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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如兔所講,有部份控罪仍然達不到大多數裁決...

    睇黎仲會搞多一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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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院五樓七號庭初一旺角案|第三日退庭商議|即時文字報導]
      __________
      今日不論商議結果如何,陪審團極可能會宣佈結果 (包括未能達到一致或大比數決定的控罪)。
      9:30 開庭。
      陪審團未達成一致裁決,須退庭繼續商議。
      各被告仍須留在法院大樓內等候裁決結果。
      陪審團紙條:若是某罪達不到八比一或七比二大比數裁決,是否應立刻通知法官,定等到處理完所有罪名才一次過通知?
      官:不需即時通知法庭。討論其他罪名時可能有助裁決未達大比數裁決之罪名,亦不應有時間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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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陪審團正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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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套電影可以歌頌到佢係香港英雄咁樣,你話香港有部份人係咪中左佢降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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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你們支那賤種膜拜極端恐怖組織支那共產黨又點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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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兔哥哥唔好咁勞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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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9:30 開庭。陪審團未達成一致裁決,須退庭繼續商議。」唉,奇奇可以買定香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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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猜梁天琦打甩煽惑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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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估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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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才傷心了!=(
      下午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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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標少該不該寫個判刑前預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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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梁天琦兩罪坐6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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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七除八扣下兩三年後又可以出黎搞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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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兔哥琦琦煽惑暴動定不到罪,縱火那個都是4年9個月,跟案例咪最多4年半,除非12個膠盾牌入埋琦琦數。否則5.5年機會微一點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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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未必喎, 梁天琦扮演較主導角色, 量刑起點可以再提高至6年, 另外襲警認罪判監1年, 6個月分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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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相信律政司應該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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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上乜訴? 未達成裁決的控罪最多只可要求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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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係指梁天琦煽惑暴動無罪的結果,應該會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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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Doj部署這麼久,給陪審團弄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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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巴兄, 事實裁斷控方無權上訴。甩咗嗰啲無得再玩, 只剩下未達成裁決的控罪能否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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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咁佢真係好彩...撞正一班咁"客觀"的陪審團...

      睇黎台養依家可能會準備返香港自首...果個18歲靚妹依家可能考慮返黎...橫掂原來唔係判咁重之餘仲可以博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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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陪審團判無罪,律政司係無仇報,哈哈
      所以陪審團既權力仲大過特首
      特首特赦都赦唔到定罪,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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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咁今次陪審團受干擾,全部重審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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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陪審团决定是否有罪,似叫猪肉佬去动手術。的士佬去揸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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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jack ,
      法官不是醫生, 那麼以後可以醫生沒王管?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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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Imagine if you were on a criminal charge and you were innocent and the jury came out and found you guilty and you wonder why and you never know


    https://www.theaustralian.com.au/business/legal-affairs/qcs-verdict-abolish-juries-for-judge-trials/story-e6frg97x-1225784569679?sv=679d02a94e5d5641d6a4d89acde558f6
    如果
    有罪,不明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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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518/58208270

    【旺角騷亂】法官透露有人將陪審員照片電郵至司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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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做法是赤裸裸地向司法挑戰,標少應該寫一篇,用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或意圖藐視法庭,判監是唯一適當刑罰,有ip address 有電郵一定查到誰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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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真係放生了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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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後我也去暴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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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2月24日寫過《使陪審團驚恐的拍攝》, 說不能輕視。我估IP address多數是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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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7:38, 咪喇, 未達成裁決的控罪重審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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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就法庭上的證據。我呸!
      陪審團用來協助被告脫罪?!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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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標少你聽到這樣的裁決也該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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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香港的精英陪審員啊!你是全球精英之中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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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樓上不要這樣,陪審員要根據庭上證據,雖然盲也看得出,這才突顯法律的公義公正公平,自己也少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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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如果重審,餘下只是暴動罪,無咗最重果條,可否推落District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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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暴動罪最高十年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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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上左高院,應該推唔番落地院架啦。。。
      只希望新一批陪審會客觀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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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標少:想請你指教8.16大大好有趣嘅問題,重審可否在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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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7:51, 坦白講, jury trial時常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有時哭笑不得。

      8:16 法律上高院案件可轉往地院或裁判法院審, S.65F Cap 221,

      Chapter:

      221 PDF Title: Criminal Procedure Ordinance Gazette Number: E.R. 1 of 2018
      Section: 65F Heading: Transfer of proceedings Version Date: 01/02/2018

      Transfer of proceedings

      (1) Where an indictment is preferred against an accused person and before he is arraigned, the Secretary for Justice may apply to the court for an order that the proceedings against the accused person be transferred before a magistrate to be dealt with summarily or to be transferred to the District Court. (Amended L.N. 440 of 1993; L.N. 362 of 1997)...

      但本案已在高院審了, 重審就沒有可說服理據轉往地院。

      8:20, 盜竊罪最高也判10年, 案情的嚴重性決定在那一級法院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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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本來想 Section 65F of CPO, cap 221 可以將CFI case 轉去District Court.
      但看清楚,should be before arraigned. 好似不可以了。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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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如果去區院重審,我覺得有違反Doj意願,今次審訊是整個暴動案的主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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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我相信煽惑暴動才是主菜

      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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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816, 同意, 這一條可以判得最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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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叫人出黎咁都唔算煽惑暴動,真係無野好講...
      唯有等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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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已達政治效果,定罪與否已不重要。我相信以後所有激烈抗爭將會凋零,誰也不敢再對抗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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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回覆
    1. 我都話陪審員費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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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兔哥哥沒駡錯,支那陪審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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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咁嘅裁决,香港法治已死還是值得珍惜?我真係唔識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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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CHENG 兄,
      法律常是有錢,有計的人有者數。但總好過人治。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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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jury nullification萬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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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後我參與暴動站後一點,控方或陪審團也奈不了我何,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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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涉及梁天琦等5名被告的旺角騷亂案有裁決,公民黨黨魁楊岳橋形容事件為悲劇,是社會處於極度不信任和對立下,衍生出來的結果,雖然法律上不容許有關行為,但從人性角度來說,絕對可以理解。"

      羊生唔講好過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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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避重就輕 , 同巫婆同類 , 同大部份建制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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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但從人性角度來說,絕對可以理解。"

      從獸性角度來說, 也絕對可以理解, 從議員想撈油水角度來說, 絕對會講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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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贊成ENOSH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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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恭喜垃圾兔既垃圾計成功令武漢琦坐監~恭喜恭喜~

    記住叫武漢琦落你名做朋友啊,廢事到時你變左代客探監~

    不過睇死賤兔你無咁好心去探~哈哈哈哈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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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可能話湖北琦未上訴,仲有機會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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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唔咁鬧傻兔,他跟琦哥都喺幫港人做口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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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天琦是兔兔唯一不認識的被告...... 或者是他認識我 我不認識他 而不是相反 ... 但15年我曾經和他和黃臺仰併肩作戰追擊陳凈心. 當日好熱 然後我見個大學生模樣的 戴著與黃臺仰同款的眼睛 覺得有趣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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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光速割籍

      快過泛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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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52: 咪亂UP啦 所有魚蛋革命的參與者都是香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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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所有魚蛋革命的參與者都是香港英雄//

      此話真的?難道以下通通是假的, 都是用來抹黑保護香港的義士?


      1. "民主真兄弟" 提供的黑材料

      接匿名人士曝猛料證明我所言非虛:泛民就是要推學生入火坑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2014/09/blog-post_16.html


      本土團體兵分兩路佔領立法會 陳梓進:不惜製造局部騷亂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2015/06/blog-post_12.html


      泛民本土聯手,暴力佔領一觸即發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2015/06/blog-post_11.html


      黎智英遺囑2013、2014年兩份版本遺囑大曝光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search?updated-max=2014-11-29T01:19:00-08:00&max-results=7&start=7&by-date=false


      佔中核心層每人獲派一部iPhone 6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2014/10/iphone-6.html


      捷克「布拉格自由基金會」創始人約翰•轟木向「佔中」者提供「雨傘行動」策略
      http://brothersdemocracy.blogspot.hk/2014/10/blog-post_13.html


      2. Land Destroyer Report

      "Occupy Central's" Dirty Money, Dirtier Leaders
      http://landdestroyer.blogspot.hk/search?q=occupy+central+mov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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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329: u r so FULL of shit.

      劣等民族成員的典範 支那賤畜 支那賤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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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革命?推翻左政府,推翻左中央拿咩?結果咪又係要去坐監...

      背後煽動班後生去搞事,贏左就響度享受成果,功勞就入自己數,輸左就響背後鼓動班爛頭卒繼續搞事...

      呢D美國佬果然同位總統一樣夠晒賤...

      刪除
    9. 求其叫旗下霉體吹捧下就有班爛頭卒用

      無成本,又有班爛頭卒,點解唔叫佢地"英雄"?

      入冊啦~你班垃圾英雄~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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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君不見入冊者全都係話受人指使,被人煽動。。。

      相反,煽動人果D就賺盡光環,做乜Q野"香港英雄"?

      所以同黑社會大佬一樣,永遠不會上身,相反,班跟佢做果D永遠都要死先,出番黎已經係回頭已是百年身。。。

      所以做恶事,壞事,一定要做阿頭,結果班社運友依家咪爭上位做大佬,响度明槍暗戰囉。。。

      刪除
    11. 賤兔@1:33
      識得條大陸契弟原來咁馨香咖?!幾年前一齊蝦女人都就要攞出嚟曬… 真係你遺傳咗你主人侵侵嘅性格~認屎認屁!Sit... Hand hand... Good 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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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匿名2018年5月19日 上午2:52
      光速割籍

      快過泛民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二哥
      好嘢!咁都畀你觀察到 厲害!厲害!
      小叮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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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今次相片件事,以后陪審员,當然識做了。
    尤其涉及社团人士的案。
    誰敢判有罪。
    法官反而冇人找麻烦,因為不是他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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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影相單野,班媒體似乎想入內地數多。。。

      佢地真係要小心跟車太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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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內地人無咁得閒搞呢啲… 更加未必知道Judiciary電郵。應該係某人嘅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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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何人都有可能.但不管是誰,要查清楚.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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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最查要係查完,拉到人果陣唔好又話"佢地係鬼"來劃清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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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差人护送陪審员回家,真系反面教材。
    暗中保护便行。

    回覆刪除
  35.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072782/%E6%9C%AA%E7%B6%93%E8%A8%BB%E5%86%8A%E4%B8%AD%E9%86%AB%E7%82%BA%E7%97%85%E4%BA%BA%E9%80%B2%E8%A1%8C%E8%89%BE%E7%81%B8%E7%99%82%E7%A8%8B%E5%88%A4%E5%9B%9A2%E5%80%8B%E6%9C%88%E5%87%86%E7%B7%A9%E5%88%91?mtc=10027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1690204/%E5%B0%88%E5%AE%B6%E6%9C%AA%E8%83%BD%E8%AD%89%E6%98%8E%E8%89%BE%E7%81%B8%E5%B1%AC%E9%87%9D%E7%81%B8%20%E8%89%BE%E7%81%B8%E5%AD%B8%E6%9C%83%E5%89%B5%E8%BE%A6%E4%BA%BA%E7%84%A1%E7%89%8C%E8%A1%8C%E9%86%AB%E8%84%AB%E7%BD%AA

    標少可唔可以請你講解下兩單案?
    點解已經有先例係合法既程況下都可以入到佢?
    我响司法機構查左幾日都未有呢單案既任何文本可以搵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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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5, 你一定找不到裁判官這兩件案的判詞, 因為裁判官的《裁斷陳述書》幾乎100%不會上載的。我只能從你提供的連結來看案情, 報導十分簡單, 難以知道控方提證的詳情。去年那一宗做漏了, 沒有化驗艾條, 也未能證實艾灼是中醫治療, 所以脫罪。本月那宗告多一條藏有艾條罪, 無牌行醫的提證顯然比去年那宗做得好。證據詳情不清楚。裁判官之間既不從屬, 也無凌駕性, 法律上看法可以不同, 何況還涉及不同案情事實, 談不上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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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說的對:「裁判官的《裁斷陳述書》幾乎100%不會上載的」但有上載的例子:
      http://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5097&currp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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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多年來共13宗上載了(charge and summons ca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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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既然上載高院對上訴的判詞,而裁判官的《裁斷陳述書》已經存在,真不明白為什麼不上載裁判官的《裁斷陳述書》?!亦不明上載裁判官的《裁斷陳述書》的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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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說得容易, 每天審案, 那裏擠時間出來寫這些獻世的《裁斷陳述書》, 一般只會為受到社會極度關注的案才會寫, 寫一篇要花很多公餘時間的。《裁斷陳述書》一般是有上訴才會寫的, 沒有上訴的判決可以寫得簡單很多, 甚至口頭判決已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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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就是不明白為什麼不上載上訴案件的《裁斷陳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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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標少啲comment就嚟夠200啦,多過200個comment會被隱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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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怕, 到時你去到留言最低處,click "載入更多”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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