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7日星期六

梁天琦勇武之後

涉與《大公報》記者爭執 梁天琦昨被捕已獲釋 (14:23)

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接受《明報》查詢時證實,梁天琦昨日因今年8月與《大公報》記者爭執一事被捕,現時已獲釋放,但他稱未知詳情。

警方暫未回覆《明報》查詢,而梁天琦電話則未能接通。

梁天琦今年8月13日在港鐵太古站與《大公報》記者爭執,翌日有男子到警署報案指被人襲擊,警方列作「在公眾地方打架」處理。《文匯報》今天報道,梁天琦昨日下午在其住所被警方拘捕,他被指涉嫌毆打一名記者。

據文匯報報道,梁天琦接受警方查問時拒絕保釋,同日(16日)晚上獲無條件釋放,待進一步調查。
(17/12/2016 明報即時新聞)

今午親友完成了訪澳的行程, 今晚吃過簡單晚飯, 我就送他們去機場, 生活就可以如常地過了。晚飯清簡, 只有陳皮鴨湯, 蒸魚及鴨油露筍。最珍貴的是那一片用來煲湯三十多年的陳皮, 為向矜貴呢? 因為果皮不能帶入口, 在唐人店鋪買到的質素太差, 我只好吃老本。

乘着這空檔看新聞就看到梁天琦被捕, 他不肯保釋, 即是玩嘢: 一係你即刻告我, 一係你放咗我。警察權宜之計就先放人, 日後再拉人落案檢控。翻查舊文, 原來我四個月前寫過這一篇: 勇武的梁天琦, 已評論過應檢控的控罪, 不再贅。梁天琦要玩嘢不肯保釋, 有乜着數? 老老實實, 除了在正式落案前無需往警署報到外, 這次是告硬的。為何要在事情發生了四個月後才拘捕呢? 我猜最簡單的理由是事發時立法會選舉在即, 拘捕他就會授人以柄, 被指政治打壓, 影響選舉, 時至今日, 梁天琦參選被DQ, 最近表明不再為此上訴, 現在才拘捕就不會提供任何被指控的政治理由。這件案有片為證, 直接簡單, 再拘捕他落案上庭指日可待。近年被捕人士, 尤其是泛民, 玩這種拒絕保釋的遊戲成風, 其實對抗辯毫無幫助。大家可否記得陳振聰案, 他也是續保幾次後拒絕保釋, 終於是立即拘押落案帶上東區法院。所以玩這些是要看個別案件而言, 處理方法不盡相同。梁天琦有旺角暴亂控罪在身, 落案上庭時控方有可能以保釋期間犯案為理由反對他保釋, 更甚的做法是申請取消他暴亂案的保釋。這人的政治前途完結了, 如果這兩件案都定罪, 那就甚麼都完結了。

38 則留言:

  1. 我前客戶對我話昨天下午 他在北角警署作戲子 見到梁天琦等著作ID parade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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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E..........咁快割席唔叫琦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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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是複述前客戶的話, 我為何要割蓆? 梁天琦做錯過什麽事情了? 莫名其妙. 為香港自由努力的人 一世都是我的兄弟姐妹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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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湖北琦縮左陽, 唔再為香港自由努力O勒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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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湖北琦唔係真縮陽,只係有官司上身,要開始制造D良好背景,感化正面之類既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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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咦~ 琦琦有勇氣踢保、唔知有無落口供呢?(箴默權),
    其實可以拒絕認人.

    憲法權利、自由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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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煽動暴動罪」生死未卜,佢似乎要坐的機會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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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或者佢可能學當年嘅學運領袖咁出國呢!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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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釘咗佢馮官阿媽就開心, 畀佢問候到顏面無存。

      有邊個學運領袖又講粗口又同人隻揪嘅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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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bit.ly/2i2b94A
      唉下個被佢問候嘅係朱官阿媽添啊!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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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咁要保佑Carlye個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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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見過有部份CID會刻意把報到時間定於上班時間或深夜/凌晨時份,滋擾被捕人士的正常生活或提高請律師陪同到警署的成本,踢保也未嘗不是反擊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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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敢問幾時先唔叫滋擾?

      上班時間,可能滋擾到被捕人士,但律師正常番緊工喎
      深夜凌晨,係指幾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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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班時間 08:00 - 19:00
      深夜 22:00 - 23:59
      凌晨時份 00:00 - 06:00
      即是最好安排係 19:00 - 22:00 , 但又係晚飯時間!
      實情是大部份案件 , 相方都會協商報到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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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即是若果可以假設報到手續簡單不需要指定當值警員辦理, 差館是廿四小時的,
      那麼出現不協商的「部份CID刻意指定報到時間」, 是刁難小動作, 有得投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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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哋係24小時營業, 不只處理保釋事件, 當事人去報到正常由負責該案人員負責辦理. "部份CID刻意指定報到時間」, 是刁難小動作, 有得投訴了。"
      講講怎樣刁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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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請閱"假設"。

      接受保釋安排(由差館offer)的公民不是客仔嗎?
      營業對象是誰? 不緊急你可能話聽朝、緊急有999, 我好難明你的意思。
      Anyway, 你可能營業的對象一定是「好人」, 不招呼「壞人」, 那麼半夜不接受疑犯自首了, 哈哈~

      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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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唔double check都唔知 下午3:50、下午7:29 是同一個人的發言tim.
      "深夜 22:00 - 23:59, 凌晨時份 00:00 - 06:00" 是你列出;
      "實情是大部份都會協商" 是你講。

      可協商而不協商 = 刁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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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續批保釋係該案案件主管嘅工作,正常會安排係該主管當值時間,基層cid三更制,返早中夜,撞正自己返夜,更係叫個疑犯0000到警署。重案組正常返九五,也自然叫疑犯辦公時間去續保。
      為咗一個疑犯方便,而犧牲警察嘅假期同休息時間,咁嘅服務態度係唔係儍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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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仲未知有無「為咗..係唔係儍咗」, 我卻知道咁開展討論先係傻。
      你資料/意見 與 Enosh下午3:50執筆明示暗示的資料/意見, 有明顯分別矛盾而已。
      你揀定其中一套資料討論吧, 你仍然得出傻的結論我真係傻了眼。

      你尾句批評的背景設定, 沒有人提出過承認過, 批評稻草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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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日頭就話返工,放工就話休息,邊有人一日24小時,有專門用黎報到既時間嫁?報得到一定係干擾到日常生活嫁啦.你鋪講法,不如以後叫CID上門搵人好過,仲報乜鬼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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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港大法律學者戴耀廷提議集結選委力量,要求特首候選人撤回針對立法會議員資格的司法覆核,以換取提名支持。
    http://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Print/id/1455129

    真係癡__綫,佢係咪就係o甘樣教學生以法達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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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條友真係癡 x 線,點樣教大學生法律、法治。用佢嘅邏輯,建制派係咪應該同樣要求特首候選人,DQ 多幾件民主派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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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衛兵:威脅無罪!恐嚇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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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問題根本係在於法律
      我一向唔會叫咩「法治已死」口號
      因為法律又好,法治又好,都只係要黎維持社會穩定
      但穩定真係代表一切咩?
      法律本身並唔係價值既來源
      只係無可奈何先至用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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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教授近來見得DQ多, 自己黐Q咗, 這種建議是否賄選的思維? 等同嚴重政治干預法治, 叫到政府撤回JR, 也叫不到市民收手, 尤其是案件已深入(instead of進入)司法程序, 深入我所指是包括梁游兩人的案件, 法院已確立了一定法律上的看法, 教授的建議也等同干預司法程序, 屬未經大腦市井的思維。下一步容乜易換取不檢控甚麼人, 咁仲得了! 真係唔知點教學生正確的態度。而且pragmatically infeasible, JR劉小麗這幾位的案件, 多數在特首選舉前完結, 特首都未選出嚟, 已有定奪, 候選人有屁權力去干預, 選特首出嚟JR米已成炊, 所以教授真戅居, 不切實際, 理論實踐都行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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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問戴教授有冇觸犯法例呢?

      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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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思維言論已經出緊界, 一落實(多謝製造實質證據)就PK.
      我指落實後原則上犯法, 但事件複雜無前科案例, 未必郁佢。
      根據條 link見唔到原文, 我唔敢講實,
      1. 但文中指出的有組織干預選舉, 是其核心思想無走雞, 已在挑戰成文法;
      2. 依文中郭榮鏗"干預律政司"定位有機會違反基本法第六十三條檢控不受干預.
      不過平民不跟基本法唔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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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都同意口噏噏未去到犯法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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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教授真係選委嚟㗎,佢真係會癡到付「豬」實行㗎。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2/12/P2016121200407.htm?fontSiz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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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佢那個school of thought 一向爲求目的不擇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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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是。 報導都有提佢係選委。
      (我仍然沒看佢本人發言全文)
      不過空間我卻放寬少少, 而不是較緊。
      外人反而叫「指手劃腳」, 身居其職的人, 在該群體間本來就有遊說的空間。
      若選委分成被承認的黨派, 黨派之內集體決定投票意向, 國際上一定程度的確是有這安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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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戴教授以前表示自己是憲法學者,不同法匠。這脫離框框方向不知能去多遠。
    馬鹿對為港人爭取自由的人愛護如兄弟,但他有沒有想過提昇一步,教兄弟少些自殘,留力後用,做個益友?
    標少珍貴陳皮要不要每周拿來聞香氣才夠充份利用?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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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在似是甩釘法匠, 視野不廣、手勢唔好,
      隨時整親佢d客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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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戴耀廷只適合教授憲法,佢走去撈刑事和政治,只可以做笑匠 --- 恥笑對象。如果我是他的學生(好彩唔係),我會搵窿涓。

      http://www.hk01.com/sns/article/60695/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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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KCC,

      我無攞啲陳皮嚟聞, 遠年的甘香, 日子淺的無得比。

      PHLI,

      學者不知吃甚麼煙火, 正一噏得出就噏, 佢哋真係要上吓court去體會吓實戰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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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請大家睇睇粱天琦喺咁嘅人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t/2016/0816/169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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