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星期六

壞事變好事

稱釋法「壞事變好事」 讚港法官有承擔

【明報專訊】港澳辦主任王光亞在雜誌專訪中亦大篇幅談及早前人大主動釋法,形容是「壞事變好事」,為港獨劃下紅線,亦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完善。他又強調,釋法不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香港法院審理梁、游個案時亦保持了獨立,更稱讚判決結果說明香港法官「有承擔」。

在人大釋法後,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曾發起黑衣靜默遊行,主辦方指人數逾2000,警方指高峰有1700人。大律師公會亦曾發出聲明回應人大釋法,指倉卒為《基本法》第104條釋法,並無必要,且弊多於利,對釋法深表遺憾。

指判決釋法倘不一 損司法獨立

王光亞在訪問中指出,一國兩制下絕對沒有港獨空間,指出這不單是特區事務,更是中央管理的事務。他強調,若中央任其發展,破壞一國兩制、損害香港長遠利益,則是失職失責。王光亞總結,過去幾場選舉涉及港獨問題已依法得到有效處理。他指出,早前人大釋法亦劃下紅線,立下規矩,直言「從此角度而言,壞事變了好事,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豐富和完善」。王光亞又反駁批評,指中央沒有介入特區法院對個案的審理,「人大常委會從釋法角度,法院從審判角度,達到了一致,這是基本法設計的初衷」,反而若判決與釋法不一致,才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

(31/12/2016 明報)

大鑊! 王光亞一讚之下, 上訴庭三位大老爺好似搖身一變坐咗上中級人民法院。

梁游司法覆核一審, 區官盡量避開面對釋法議題, 所以用普通法概念來判二人敗訴。二審時上訴庭正面交鋒, 言辭嚴厲, 儼然是…我不是龜縮, 也毫不忌諱, 但那只是速讀判辭的印象, 還是帶保留的口吻, 不作肯定的結論。所以, 用三點來含蓄描述, 不露那三點了。總之, 我明知和同意梁游被判敗訴, 看到判辭的口吻, 心卻有慽慽然。我在這裏刻意用大陸的字眼: 一審、二審, 坦白講是諷刺, 因為事實上在香港的上訴判辭, 確實見過這大陸慣用的字眼, 心也慽然。

壬光亞以「壞事變了好事」來形容釋法, 蠻可愛啊! 但我對這句話的邏輯: 「若判決與釋法不一致,才會損害香港司法獨立」, 想了一會兒還是混混沌沌的, 不得其解。好矛盾啫, 就是因為司法獨立, 才有機會與釋法的看法不一致, 而不一致得嚟又要跟從。我當然不能質疑人大解釋《基本法》的權力, 那種權威性就好像終審法院定下的先例, 下級法院要跟從判決, 同一stare decisis 的概念。問題是何時需要釋法, 才是爭議所在。「壞事」一定會變成好事的嗎? 既然是「壞事」, 老早就不該做了, 不能心存僥倖望它變成好事。壞蛋變成好人是一種慶幸, 好人好姐叫你去做壞蛋, 睇下你會唔會變好人!

這次釋法, 只解決了涉及港獨的宣誓風波, 港獨的問題是一個獨立問題, 真的要徹底解決, 只有23條立法這途徑。王光亞也開出下屆特首的條件, 看來每一個參選人都會以23條立法作為賣點, 已表明參選的胡官和葉劉都開了支票, 其他潛在的參賽者相信也難以逃避這問題, 都會照樣開支票。

19 則留言:

  1. 法就佢立,釋法權又係佢果度。法院判決同佢一致,就係愛國受港的好同志、好法官。不同意見的話,就是逆賊。中共大陸思維,絶無dissenting 意見。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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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是慨歎譴辭用字的霸氣, 而非爭論沒有權力不跟隨。書生如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都坐十一年, 做逆賊要推出午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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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來法官要上京學政治, 讀中國歷史、共産黨黨規、中國國情深造班,判案時絶不能僅僅就法律層面作出判決,而要考慮上述情況,以確保一國兩制的原則能夠貫徹執行、做一個為人民服務,對中國和香港有承擔的父母官。

    死得。啊們。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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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向都有交流互訪的, 為人民服務無乜唔妥, 只要不是閻連科筆下的《為人民服務》就可以了。這本書十年前禁咗, 你揾本睇下, 「為人民服務」是個「性」火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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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睇過了,來個司長夫人來治理下。佢寫丁莊夢和風雅頌的好睇。多年前在CWB 書店問有乜好書介紹下而買的。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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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交流實際情況係好事。但只怕只會講一片面的情況,交流活動變洗腦活動。為人民服務變成為中共服務。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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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在Civil law世界,理論上係冇判決同法律唔一致既事,因爲立法機關而唔係司法機關去解釋條文既意思

    活在普通法既世界係永遠唔會明白此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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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王光亞送本基本法真品就唔啱啦,釋法嘅尚方寶劍就收收埋埋,咁攪法,真品同贋品都分別不大了。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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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沒有看過事件源頭, 沒辦法討論,
    其實也不應過份捉字虱式暗中設定立場背景, 高舉"論點", 然後單邊爭議。
    (or 單邊對罵?)

    紫荊雜誌, 點寫? 傳媒需要報導屬正常, 因為是重要人物/聲音, 需要傳導、也需要標題。我看網報, 見始終算係「如實報導」。
    網報沒評論, 我現在見這情況, 也不知是老實還是陰險。

    不如大家爭議前, 先給小弟解感一下, 壞事是指甚麼?
    (因為不合語文應用邏輯, 沒人會說「拉了壞人坐牢或破一件案件, 是壞事變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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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王指導員身份特殊,何必無啦啦出言刺激CFA班上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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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講風涼話, 我咪瘋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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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幾無啦啦、有幾刺激, 真係要睇番紫荊雜誌先知。(記者點問, 王指導員點答、or主動發表)
      齋睇網報睇幾多知幾多, 我未聯想到此兩項。

      睇完博絡及留言「知多左」, 都唔知算好定唔好@@
      應該想多左, 因為疑點也不少, 然而疑點沒有分配只歸邊。

      雖然我認為疑點只不過是網報篇幅考慮、茶杯裡的茶葉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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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紫荊雜誌 并非普通傳媒,我會視作黨的新聞稿發佈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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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同意沒異議。
      此點對此杯茶/茶葉構圖沒實質影響, 王出糧開工講d野、雜誌定期出版, 我當聽到"hi, i'm alive", 聽過就算, 沒甚訊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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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的理解:壞事乃指“糧油事件”,好事係《為港獨劃下紅線,亦是對一國兩制實踐的完善。。。立下規矩。。》,事實上"香港法院審理梁、游個案時亦(的確是)保持了獨立" “釋法並無損害香港司法獨立”,有問題的可能係“稱讚判決結果說明香港法官「有承擔」”。簡直係畫蛇添足,亞茂整餅,講多錯多!祝新年快樂。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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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無用這角度去理解「壞事」, 謝謝, 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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