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日星期三

死蠢

今天忙於打波, 之後在花園搏鬥, 以及處理一些零碎事情, 留言也沒有時間答, 店鋪盜竊的鳴謝留言及電郵我也沒時間回覆。只騰出時間出來再罵這兩個一時口爽連累香港的死蠢。別怪我粗鄙, 這形容詞對他們實至名歸。以前罵他們也罵不少了, 那麼我為何要再罵呢? 就是為了人大有可能為他們釋法。我沒有本事叫他們一死以謝天下, 因為他們厚顏無知, 無恥不在話下, 已是鐵一般的事實, 講到無知, 他們一定還會死撐, 他們怎樣怎樣為了香港云云。我一向對人大釋法都頗反感, 尤其是只涉香港事務的事情也要人大去釋法是極荒謬的做法, 我寧願但凡涉及《基本法》釋義, 有關中央人民政府管理的事務或中央和香港關係的條款, 香港法院一概不受理, 涉及這方面的訴訟, 直接在大陸提出, 而除此之外, 對《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 完全由香港的法院處理, 到其時就不會出現提請人大釋法的問題, 在法治上有真正的一國兩制, 河水不犯井水, 就不會造成外行領導內行的情況。大家法律制度不同, 你人大常委更叻, 也只會是雞同鴨講, 更何況人大常委不是個個都是法律專家, 他們釋法前還要徵詢香港《基本法》委員的意見, 那些委員又有幾多個是憲法專家?

這次盛傳人大釋法, 跟過往很不一樣, 並非案件訴訟至終院時引發的釋法, 這先例一開, 禍害無窮, 隨便隨時對香港本身時務都可以鬆散引用《基本法》來釋法, 無形中提前出現了法治上的一國一制。梁游這兩個死蠢, 在港人港地, 做的是蠢人蠢事, 提供了藉口給人大直接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就算在宣誓中講支那和粗口, 也是閃閃縮縮的, 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事至如此, 只有一個解決辦法, 就是這兩個笨蛋立即辭去議員的職位, 來阻止人大常委釋法。如果他們辭職, 人大就出師無名了。如果他們不肯辭職, 這釋法還可以拖一陣子的話, 非建制議員就應該跟建制派携手罷免了這兩個廢人, 來個大義滅親, 補選後吞了這兩個肥缺, 一舉兩得。反正不論你怎樣罵共產黨, 你都不會認同「支那」論, 和港獨論, 無需再裝扮, 大家根本不是自己友, 為何還要做掩護開路讓他們進入會議廳的蠢動作。應該做一場大龍鳳, 讓建制派提出罷免議案, 非建制派扮製造流會離場, 暗地裏做同謀, 由得建制派去做屠夫囉。

你看這兩個笨蛋, 今天醜態畢露, 自己闖入會議廳宣誓, 既然口硬, 為甚麼要哀求? 有種就一直罵支那落去, 一直F共產黨落去, 不要覬覦那十萬月薪的銅臭, 我就佩服你, 好學唔學, 學那夠膽掟杯又抵賴甩手, 在庭上不敢罵狗官, 在鎂光燈前才放聲大罵, 我最睇唔起啲無腰骨得把口嘅門口狗。

事先聲明, 邊個留言撐呢兩個蠢蛋, 我一定鬧你。不要質疑我在這件事中為何不罵人大釋法, 我以前罵得多了, 對那些為此倡議人大釋法的狗黨也罵過不少, 這次是罵死這兩個禍害香港的人, 我好懷疑其實他們真正身分是共產黨, 是double agent。

77 則留言:

  1. 正如被強姦的女士一定是死蠢,生得太漂亮,太有吸引力,引狼入洞,真正身份是引致強姦犯有機可乘的double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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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那你先要告訴我這兩人有那處吸引人的地方? 連死蠢這詞你也不懂怎樣解, 怪不得甚麼都要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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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 講得好, 到現在還只懂話梁游的才是死蠢。

      重點不在梁游而在人大對法治既理解, 對高度自治既自制。 否則根本就輸打贏要, 什麼事不合心意就用法治作政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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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你班友淨識留言, 以為寫兩句不着邊際的話就可以脫離死蠢的行列, 第一個匿名在說甚麼?用強姦作類比, 是否因為誓詞裏有擁護共產黨的字句所以感覺被強姦了, 若是如此, 參選就自己選擇被強姦, 因為入場條款要擁護《基本法》, 誓詞自1997開始就是這樣的。宣誓改用諧音, 即是反抗施暴, 之後卻搖尾乞憐要求再宣誓, 甚至今天自言自語完全投降地宣誓, 如果用強姦作比喻, 那就不是強姦了, 是自己心甘情願, 語帶哀求的, 不是死蠢是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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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樓上匿名完全比喻不倫。
      不過宜家好興,好行小慧,言不及義,仲以爲秒殺左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0LG_wkaPm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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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唔信中央政府係沒有一定民意情況底下夠膽大推一D會引發50萬以上遊行既野

      不過今次的確係呢兩位未係議員既議員比左民意同藉口中央政府

      另,犯氓應該唔敢割席,因為驚變成真真正正既兩面不是人,完完全全比有投票權但無見識既年輕人唾棄

      呢班咁既年輕人好大機會為左啖氣投建制而要犯氓滅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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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依家仲搞到要衝入去迫人強姦自己,仲要對方點都唔肯就範,唔肯姦你,搵人趕你都唔走,搞到人拉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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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為一個小市民,我其實唔覺得釋法有咩大問題,釋法事實上是中央政府的應有權力。從以往的釋法記錄來看,我看不到有何損害香港。

    我不認同泛民經常的宣傳,釋法如何破壞法治,這只是泛民民主拒共的另一種宣傳。
    終審庭這名字基本上是誤導的,從基本法的架構來看,終審庭從來沒有全部絕對的終審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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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怪你, 小市民未必看到釋法的深遠影響, 更可況這次釋法是踐踏一國兩制, 違反《基本法》第158條, 而《基本法》104條毫不含糊, 釋甚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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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非唔非建制嘅巿民都唔會想釋法,代價太大。希望只係靠嚇,不過我真係驚。
      兩個人傻嗻,點解要由全港巿民埋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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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理解法律界反對釋法,因為損害了他們的權威。

      但對香港整體現狀而言,是有其必要。目前情況,是香港本身未能處理好自己的事務,如果不能及時遏止,我相信會惡快得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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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理解法律界反對釋法,因為損害了他們的權威。//

      最重要係呢句
      我作為一個LAYMAN, 法律都係D法律界亂咁吹
      香港法律界吹定大陸法律界吹, 對我係無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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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睇到既係
      班人既作為係: 你無話唔俾, 即係俾啦, 我就踩上你心口
      撩到中央火起: 我依家就講清楚, 乜Q都唔俾
      安樂晒啦

      只可以講句: 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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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The independence of judiciary and the power of final adjudication are part of our robust and sound legal system. They are valuable and predominant in the eyes of foreign investors since private property rights can be protected. Laymen can of course comment on legal issues with their limited legal knowledge, but they should not be the ones who interpret laws that they are not familiar 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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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ogdogchi兄之言十分有理。。。
      當年基本法有好多條文無寫死,係因為中央信任香港人有法律常識,唔會利用呢本小憲法去鑽空子。。。
      点知有一班人成日响本野度找錯處去想拎著數甚至威脅到中央權威,中央点會坐視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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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無謂講乜嘢影嚮外國投資者信心喇。 如果香港變左反共基地,投資者有信心又如何? 考慮的是中國整體的安全穩定,香港人無謂夜郎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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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胡漢清話"港獨關係國家主權完整,國防安全,所以非香港自治範圍,不是香港地方法院可處理".

      魔鬼在細節.158條授權法院就自治範圍內既事自行對基本法作出解釋.非自治範圍內既事自然就無權自行解釋.

      呢個理由可以話係非常方便.好似李波出書攻擊國家領導人,都可以話係事關國家主權完整,國防安全,唔係香港自治範圍既事,中央點拉佢返大陸,香港都無權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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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若說基本法104條不含糊,我不同意,如果真是不含糊,就不會鬧這件事出來。
      或者說,
      即便大家都看清了這兩人是在假裝忠誠,故意搗亂宣誓,但香港法官對待黃巾人士的往績是有目共睹的,中央如何放心在這件案上法庭能手起刀落呢?
      如果
      這一次讓兩人過關,下次又有怎樣的衝擊呢??香港已經成為反中亂中的中心,不是嗎?該斷還需斷。

      我也不想人大釋法,但我不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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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也好,他倆成功逼使中共掩蓋著狼面的最後一塊羊皮,可望叫中了大中華情花毒的港豬也醒覺,建立革命的土壤,為與中共的哈米吉多頓決戰播下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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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共產黨一向披甚麼皮都露出尾巴, 革乜鬼命, 有條件先得, 現在只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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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中華情花毒 一向都系反中共嘎啦!樓上匿名似乎未覺醒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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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1102/bkn-20161102200701675-1102_00822_001.html

    梁游自己帶咪衝出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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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61102/bkn-20161102143243774-1102_00822_001.html

    梁頌恆街頭被罵支那敗走 高舉中指攞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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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以前講過, 我不管你是共產黨抑或港獨, 我看策略。如果這兩人一心想入局搞抗爭, 首先就要確定可以入局, 之後你在立法會講甚麼都受保障。為了一些毫無作用的小動作搞到入不了局, 還講甚麼抗爭? 這還不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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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6/11/02/010044151.shtml

    【扑嘢空間】文匯報:梁頌恆背正印「偷食」游蕙禎 灣仔築愛巢

    早前以「扑嘢論」揚名的游蕙禎被發現與已有親密女友的梁頌恆秘密同居,二人愛巢在灣仔金樂大廈一個高層連天台單位,面積約300多呎,終於實現了游要空間「扑嘢」的心願。報道指,享盡齊人之福的梁分身有術,一日之內先後陪兩女友食飯、睇戲,盡享溫柔。

    雖然梁平日常把「民意代表」掛在嘴邊,並月袋九萬多元立法會薪酬,但原來卻是終日為女忙,與淪為小三的游蕙禎同樣其身不正,為本港青年樹立壞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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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類東西我反而無興趣知, 這是個人選擇, 你情我願, 別人管不着, 或許由選他們的選民先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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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人話遊小姐跑9秒9咁快去宣誓因為佢攞左第一期糧租呢度

      簽晒約,要解約果陣點算XD

      到時無得做仲要嘔番期糧出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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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黨報淪落為生果報,搞創作新聞學,可悲。如果真嘅話,頌恆又幾叻仔喎,你試下揾個立法會議員做,又有兩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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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班人.係生果过去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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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連大奸台都唔再撑呢兩位人仕,好明顯依家佢地已經眾叛親離。。。
      果個毛婆婆仲要繼續做佢地保鏢,未肯跳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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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黨報淪落為生果報,搞創作新聞學,可悲。如果真嘅話,頌恆又幾叻仔喎,你試下揾個立法會議員做,又有兩個女朋友。//

      你話大公係黨報o者, 人地係私營傳媒泥
      乜都好, 最緊要與時並進, 知道個市場要乜, 有市場先發揮到"傳播消息"既功效
      市場要耙糞(大公係加油添醋, 同毒果既無中生有有差距), 傳媒就唯有滿足市場耙糞
      否則, 無市場, 自己print 自己睇, 咁只係打飛機

      黨報淪落? 只可嘆香港主流市場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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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黨報淪落為生果報,搞創作新聞學,可悲。如果真嘅話,頌恆又幾叻仔喎,你試下揾個立法會議員做,又有兩個女朋友。//

      不忠不貞既行為被指為"叻仔", 唔係淪落係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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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康港人就係憎人富貴厭人貧,losers 尤甚。芒果佬成日喺網台節目,串梁游咁大個人,都未見過銀行戶口咁多錢。都幾阿歲人嗰頭近,仲要葡萄啲後生仔,垃圾。不忠不貞,人噏你又噏,支持釋法,係忠定不忠呀,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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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係忠定不忠呀,妖。//
      睇下文下理, 呢個"忠"明顯係針對緊向自己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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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罵我吧, 我就系要讚他們, 他們咁就雖然蠢, 但他們的苦衷我之前的留言已經講得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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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無論梁游兩人蠢唔蠢,有幾無賴都好,他們始終都有選民授權,正如tree gun/EQ博士/元秋等禮義廉議員即使幾廢,既然在民主選舉中得到足夠票數(而沒有明顯證據顯示有舞弊行為),就可以做議員。如今他倆很可能被中共/港共合謀強行剝奪議席,即使某程度上是疚由自取,本於捍衛民主制度的原則,也必須全力擁護二人,直到下次選舉才由選民重新決定。比起辱不辱華,這才是真正大是大非不容妥協屈服的問題。

    因此,我極度懷疑急於與兩人劃清界線的白鴿黨是否真的捍衛民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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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共做政治表態
      糧油選民都可以做政治表態,話曬加埋5萬幾人
      咪睇下你地邊便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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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選民授權,係咪就可以無視一切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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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選民冇權授權議員唔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基本法,民主制度亦冇權擁護唔效忠憲法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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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樓上:
      呢d咪同共產黨行事手法(modus operandi)如出一轍
      先係自封Avant-garde,再自稱代表volonté générale
      最後就實行 “民主基礎上的集中,集中指導下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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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同基本法並沒有得到香港人民的授權,但梁和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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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如果特區同基本法冇香港人民授權既話咁應該唔會再有人申請身分證同特區護照了。點解小弟今日去入境處搞証件時人頭湧湧,仲有咁多人都申請一個冇人民授權政府既身分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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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陶君行講得無錯架:呢兩條友反對特區存在,卻去玩特區政府建制下的立法會,人地自然可以大把理由去DQ佢地。。。
      之前聲大大話自己講支那無錯,但依家卻争住效忠中央,真係霸氣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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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梁遊有選民授權,所以我一直說港獨是全港市民所擁護,中共政權應該以全港市民為打擊面,而不是針對兩人
      先是國企退市
      再來斷水斷糧
      最後海空封鎖
      直至沒有一個香港人說港獨為止

      槍桿子出政權,真理只在大炮射程之內,不太古的兩大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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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所有獨立運動從來都係要兵要炮才可成事...
      乜野"茉莉花革命"不用槍炮?你見唔到美國佬響背後出手睇住嗎?
      無槍炮,乜野理想獨立都無可能實現...班友真係以為磚頭可以打人坦克咩...
      美國佬響港獨問題不會出手,但肯定是會搞亂檔來令香港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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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當年納粹都有民意基礎,是否就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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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今晚聽收音機,話民陣今晚遊行,反對人大釋法。理由係行政干預司法。咪住,人大常委會係立法機構,點會係行政干預司法?定係遊行人士連內地政府架構既認知都冇?同埋大陸法對法律既解釋權真係在立法機關處(國內就操作得肉酸少少),香港要習慣一下。

    講明先,小弟到今日為止都唔明人大憑乜嘢去釋法,真係要過左下星期先會明佢背後既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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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即然二只鬼是港獨,為何一早唔禁止佢地參選?事實在“確認書“時巳禁阻幾個,二鬼背後金主是誰?劇本似乎—早寫好,導演689,中聯辦,一切為689連任增政治本錢,香港亂成咁,除689這棵“勁草“外,誰願意收撿這個爛攤子?不要笑我“陰謀論“政治本是如此險惡,一國二制嗚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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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如果係689在背後搞事,咁保護青政入立法會既泛民議員咪做左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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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匿名2016年11月3日 下午12:03 匿名2016年11月3日 下午12:37 a big joke

      怪不得梁游又名青山新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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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張達明昨日在電台也是說這是自確認書已編好的劇本
      只是想不到突然有二人這麽配合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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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陰謀論.........
      被迫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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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非建制派扮製造流會離場"
    咁係行唔通.好似建制派因等埋發叔而離場,唔通話佢地通通都唔支持政改?
    無左非建制派投票否決罷免,就一定會通過,所以離場其實等於變相支持.就算普羅選民第一時間諗唔到呢個道理,之後都會明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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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i Bill,

    做一次文抄公:

    “我不懂法律,我只知道,九七前香港的終審權在英國,有一種判刑叫做「等候女皇發落」,殖民地的終極法治,最後還不是一個人說了算。

      法律不是天降的十誡,法律是由人寫成,有問題、遇漏洞,就要檢討詮釋。張達明說,法律一動,就是摧毀法治。但同日,張達明卻在「動」法律,他連同法律改革委員會就「康橋之家」前院長涉性侵脫罪一案,建議加入一系列新的性罪行,以堵塞「康橋案」因智障受害人不能出庭作供的漏洞。張達明還說,因現行條例已過時,故有必要作修訂。

      原來,當法律不合時宜,或存在漏洞,還是可以動的。回歸前設計一國兩制,誰想到十九年後會有港獨,還跟台獨、藏獨、疆獨串連,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計時炸彈。那麼現有法律算不算不合時宜?是不是有再詮釋的必要”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61103/509694/

    After all, you are just another monarchy moron hidden under the skin of hypocrisy of law. Since when? Laws cannot be changed or used to expedite a political or otherwise, purpose?

    If you do mean what you say, then I reckon the real “死蠢” is you yourself.

    Kind regards, anyway.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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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ou think you have made the right comparison when the two things are not comparable. I can be a moron for a good cause and you a moron for being a copycat mimicking someone who has no concept of what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be and not knowing how to interpret the law. Yeah, keep enjoying in the cocoon of ignorance. I won't s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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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f I remember correctly, LRC recommendations only have a 60% implementation rate. Those changes have gone through a deliberation process in the legisl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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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i Bill,

      Of course, we are all morons of our choice, are we not?

      Good or bad cause can only be told by the person who makes the choice. There is never an universally “good” cause applicable to all human beings at all times. And, I do not understand your argument, quite honestly, why one needs to have any concept or ability to interpret law? Isn’t this the job of a lawyer for the sole purpose of making a living, and perhaps pleasing their lord? Any laymen need only to know if they think the law is a good one and an appropriate one. If the number is big enough, the law changes to suit them? Isn’t this all the law professors and the like bullshitting about – “Democracy”? And isn’t this all very well manipulated by the able politicians?

      So Bill, I pity you. At the end of the day, a self perceived petty charity giver you are still thinks you are nobler than the ignorant majority and law is another sacred bible only carved in stone by god for the good sake of men!

      “Sneer or No Sneer”, ha ha ha, does it really bother you? No offence, I think now you are more”死蠢” than ”死蠢”.

      Kind regards, any way.

      John

      Oh BTW, feel free to delete what I just wrote. There is no law to say you cannot do it, isn’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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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Oh! You are not wise enough to bother me. I don't delete this kind of comment. I am writing a piece to enlighten you and the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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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Bill,

      you are missing the point. I did not write to bother you, I wrote to advocate a debate. I admit I am a moron just like you but in a different way and that I never thought what I advocate is bible. For now, I honestly believe you are more”死蠢”x 2 than ”死蠢”

      Kind regards again, anyway.

      Jo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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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Oh! My usual advice, don't forget to take medicine, m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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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男果個9成9係鬼, 搞到咁大件事但佢地不停製造混亂矛盾, 同689一樣
    仲有, 本來全港關注緊橫州件事, 而家邊個理?
    689咁就過左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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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時今日
      落手落腳去買通一個人實在太無保障
      點都要防佢反轉豬肚就爆大鑊
      之前被判坐兩年半監既傻佬咪俾青山新政篤出泥。

      依家既新玩法係搵個"有相同理念"既傻人出泥
      借東風俾佢, 等佢"好好運"咁完成"自己"既理想
      咁就一家便宜兩家著

      至於時間點, 事實係立法會宣誓一早定晒日子,
      而立法會宣誓係搞野之時
      反正小麗老千都搞佐, 一樣可以轉移視線
      唔駛用佐呢兩隻棋

      你又唔問下朱凱迪點解咁遲先爆單橫州出泥
      朱凱迪又係CY既人?
      等佢可以引爆佐個炸彈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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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被判坐兩年半監既傻佬? <--who is this 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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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被判坐兩年半監既傻佬? <--who is this guy/
      http://www.metrodaily.hk/metro_news/%E9%81%B8%E8%88%89%E8%88%9E%E5%BC%8A%E7%BD%AA%E6%88%90-%E7%B6%B2%E5%8F%B0%E4%B8%BB%E6%8C%81%E9%84%AD%E6%B0%B8%E5%81%A5%E5%9B%9A%E5%9B%9B%E5%B9%B4

      ...認為鄭永健沒有求情因素,判他入獄四年。至於同案被控串謀選舉舞弊罪成的「全民自發」兩名成員、32歲顧家豪及37歲陳建隆,被裁定串謀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成,分別被判入獄兩年半及兩年四個月

      我係指呢單 - 點解我有四年唔記, 要記個兩年半? 記憶真係神奇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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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一個係立法會露底既議員

      https://na.cx/i/8rV2O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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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佢後生先有咁多人留意嗟...

      如果換轉係卿姐,嫻姐搞呢D野...相信你會立刻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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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94364-20161102.htm

    譚允芝稱不適合將人大釋法責任分配給梁頌恆游蕙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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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認為考慮的是:1. 釋法与二人所為是否 disproportionate。小偷是否要斬手?議員任期只是數年,政府有很多法子令他們不能連任,例如更佳管治。2. 很多革命先烈為理想犧牲,他/她們都是死蠢? 3. 面對的是一個整治李旺陽,劉曉波的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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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釋法並不是單單針對二人,佢地恐怕還未到那個段數。2.理想同痴心妄想係有分別的。況且呢班所謂革命後列似乎從未想過要犧牲些什麼。犧牲的都是其他人。3. 面對的不單是擁有世界級武力的政權,還要是關係到十幾億人的生存和發展的政權。4.就算畀你香港獨立,香港人如何生存?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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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16:30】余若海陳詞完畢。雙方完成陳詞,區官稱將盡快作出裁決,余若海指,思及到案件的重要性,建議法官考慮先頒佈判決,之後再頒佈理據。區官稱會考慮。


    -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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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請教標少,到底香港法例對宣誓有否清晰的要求和界定?我上網睇過《宣誓及聲明條例》,似乎都已經好清楚,比如: 如任何人獲妥為邀請作出本部規定其須作出的某項誓言後,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
    (a) 該人若已就任,則必須離任,及
    (b) 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
    法官有可能放生兩條傻蛋?話時話,點解要事先張揚釋法?佢的政治智慧又真係不敢恭維!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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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可以話清楚, 也可以話唔清楚, 睇下你點拗。正路而言當然清楚, 只有小學雞先至會話無話唔可以5秒讀一個字, 或者甚麼英文唔好, 地區口音那類廢話。上去司法覆核時, 代表律師無人講呢啲白癡嘢, 而是針對宣誓是不是立會的內部事務, 及主席有無權給議員再宣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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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標少鬧得好!兩個唔知笨定別有內情, 正吳三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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