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7日星期五

非禮電郵

昨天連續收了同一電郵兩次,詢問一件非禮案的意見,我沒有回覆。我不會張貼信件出來,大意內容是這樣:被告持雙程證到港開會,在街上被指非禮,女事主說他用右手手肘和拳頭撞擊其右胸,被告被落案並上了庭,控方在2月10申請押後1個月,尋求律政司意見。被告問我這件簡單案件,為何要押後如此長時間,以及律政司同意起訴的機會大不大。

被告心急如焚,因為此事護照被法庭扣留了,滯留在香港。我不想講風涼話,但我解釋為何不覆電郵。問這些問題,怎會問我呢?我又不是做掌相算命,又不曉看風水運程,被告一兩句簡單描述,再自辯是不小心碰到,我就可以猜到結果?别開玩笑。要問就問當時代表他的當值律師,就可以直接了當問控方,甚或反對長時間的押後。

看到這簡單描述的案情,究竟像自由搏擊抑或非禮呢?又拳擊又肘撞,這種非禮會內傷的。不小心?開玩笑。告不告,説不準,要看過檔案才可以講。至於押後一個月是否合理呢?別忘記,早輪佔中,警察超時工作,逐漸要補償放假,又加上農曆新年幾日公眾假期,所以比正常押後較長。再從另一角度看,如果被告是香港人,警察就會先讓他保釋,再慢慢尋求律政司意見。若果是非本港居民,就會盡快落案上庭,由法庭拘留護照,以免逃之夭夭。

講到尾唔好鹹濕囉,就算畀個合理疑點你,可能係意外,都嚇餐飽。

澳洲人權專員公署的風波

上次寫使澳洲人蒙羞的總理一文,提到總理Tony Abbott猛烈抨擊澳洲人權專員公署(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因為該署撰寫報告批評澳洲政府羈押難民兒童方法不人道。這件事繼續發酵。

先交待一下澳洲的人權狀況。澳洲並沒有訂定人權法,只有人權專員公署條例、年齡歧視條例、傷殘歧視條例、種族歧視條例及性别歧視條例。公署設有主席一職,其下設有7個專員(Commissioners),分别掌管原住民、年齡及傷殘、兒童、人權、種族、性別(等歧視)、私隱等7大範疇。主席一職由 Professor Gillian Triggs擔任。Prof. Triggs 原本是悉尼大學法律學院院長,自2012年起被委任主席一職,便放棄了教學。

政府對Prof Triggs撰寫的報告不滿,除了公開批評外,還打算取消對她的任命。意圖取消任命卻不敢名正言順,而是暗中抹黑,並刻意對傳媒放出風聲,説教授有意另謀高就,其實政府視她為眼中釘,要逼她走。看下Sydney Morning Herald今天的報導:

The row between the President of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Gillian Triggs, and the federal government has escalated, with Professor Triggs flatly denying she ever canvassed her possible resignation with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In a statement to Fairfax Media on Friday, Professor Triggs said: "I deny any suggestion that I canvassed my future with other members of the commission at any time."
................

She continued: "It is ludicrous to suggest that I would have sought an alternative job when I am robustly refusing to resign. I have always intended to complete my full term as president of the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政府若然要確定教授是否想轉職,有甚麼好過直接面談,紀錄內容,而不是這種鬼鬼祟祟的手段,想做出既定事實,除去眼中釘。教授公然抗拒,剛正不卑,很合我脾胃。我就喜歡這種人。大是大非,原則立場寸步不讓,就算要付出代價,也無畏無懼,我最討厭婆婆媽媽,油嘴滑舌,甚麽人也不敢得罪的人。

總理地位危矣,黨內要推倒他的人,藉著這件事的發酵,又可以凝聚更多力量,時機越來越成熟了,黨內對手Malcolm Turnbull四兩撥千斤,乘機講救救孩子,不單只跟總理口徑不同,還暗諷總理不仁。看下這傳媒報導。

Communications Minister Malcolm Turnbull has directly contradicted Prime Minister Tony Abbott's scathing critique of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president Gillian Triggs, heaping praise on the embattled professor and stressing the importance of getting children out of detention.

In question time on Tuesday, Mr Abbott said the government had lost confidence in Professor Triggs, declaring her report on children in detention a "stitch up".

But Mr Turnbull declined to echo the critique of Professor Triggs by Mr Abbott and other Coalition ministers on Wednesday, instead saying the "debate about Gillian Triggs misses the main point ... the main point is the children. Children in detention is something nobody wants". (SMH Feb 25)


換了是發生在香港,這種事肯定又上街,又報案,又質詢,又行使權力及特權法,蕃茄雞蛋扔滿地。在澳洲,罵了幾句,又忘記了。在這裏從政,逍遙自在,羡慕死香港的官員政客。



2015年2月26日星期四

被告走數再一次聯想

為回應上一篇留言,我寫了這一篇。

我不會把這處看成自己屋企,只是當作公園,甚或公厠,故此放厥詞也好,放屁也好,適隨尊便。

為免曲解留言,我一般做法是把原文張貼,由讀者自行理解判斷。

上文張貼匿名留言的第一段,其實是匿名引用我在該文的説話,繼而作評論。儘管匿名很tactful地用「看似合理的推測」、「合理地懷疑」等字眼,用了「合理」兩個字就可以化不合理為神奇嗎?我就是覺得講法不合理,才作出批評。匿名繼而使用「武斷」、「大放厥詞」等字眼,已顯示了結論。就算用了「能否」等字眼,也不見得是疑問句。作了「沒有一個好人」的比喻就更加荒謬,吳官沒有講過走私奶粉的人的家人怎樣怎樣的,這比喻就好像寫對聯時,上聯的名詞,下聯以動詞配對,不工整,故此並非好比喻,更遑論比擬得宜。

假設匿名住在國內,有足夠經濟能力,他/她會買國產奶粉抑或外國品牌的給BB吃呢?在國內吃飯,有沒有憂慮吃了地溝油呢?走私奶粉的人在圖利,那麽為甚麽會有市場而致有利可圖呢?主要不就是食物安全的問題嗎?

匿名講stereotype, 為何不講empirical? Bernadette1982年在英國畢業,1983年在星加坡執業,1986年called to the HK Bar,2000年開始當裁判官,在法律界和司法界經驗充足。如果匿名留言說對香港司法界開始失去信心,衝著她的言論來講,我好有興趣想知道匿名在法律界算是老幾?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2015年法律年開啓典禮的演辭中說,他對香港司法獨立毫不置疑,請匿名解釋下對香港司法界開始失信心的因由,不要隨著感覺走,隨心胡謅。

還有,匿名説我回應他/她以低級謾罵,所指為何?我虛心求教,請不要客氣、絕不留情地寫一篇高級謾罵給我欣賞下。承蒙賜教,獲益匪淺,先謝過。

2015年2月25日星期三

被告走數的聯想

被告走數一文,匿名君留下以下一番話:

今天各大報章都報導吳官(Bernadette Woo)慨嘆大陸人不敢吃自己出產的奶粉,乃屬國恥。Bernadette講的是事實,但小心過界,香港小吏,豈能直言大國之恥。

真的是事實嗎?如果我們談的不是奶粉,而是以下例子:
1. 菲律賓人不在菲律賓工作,這是菲國國恥。
2. 男人出外拈花惹草,這是家中女人的恥辱。
3. 我用iphone不用小米,又是國恥。

由走私奶粉結論至中國人不敢吃自己出產的奶粉,是武斷,當中所犯的邏輯錯誤不贅了。但國內食物安全其實和走私奶粉沒有直接關係,極其量也只是一個看似合理的推測,法官大放厥詞是否已經屬於失職。舉個比喻,當裁判官審一個走私犯時,提出走私犯的家人全是罪犯,沒有一個好人,是否一個合市適的判辭?

我相信這女裁判官已經是過了界,我甚至可以合理地懷疑,她能否公正地審判內地人。

對不起,和被告走數沒有關係,不過我對香港司法界開始失去信心,諷刺的是,這不關中共事。



看到這留言,我甚有意見。所舉三例,屬錯誤類比。恥辱與否,不單是遣詞用字的問題,而是價值判斷的問題,正如有人考試拿不到甲等成績,便覺得恥辱,有人合格便心滿意足,是否恥辱,沒有必定準則。

吳官坐鎮粉嶺第一庭多年,自限奶令一出,已處理了無數走私奶粉案。處理這類案,當然聽了不少認罪求情講法。我雖然離開了香港12年,也可以知道這求情理由一定包括國內食物不安全,膺品充斥,所以要從香港運上去。那不是iPhone和小米的比喻,因為兩個品牌,都是電話,只是以不同系統運作。當然也有蘋果迷,對一切蘋果產品都追捧。走私奶粉的看法卻不一樣,之前有結石寶寶事件,中國政府自己都承認食物安全問題嚴峻,食物問題的新聞無日無之,匪夷所思,抵頼也賴不了。所以吳官的評論,具備客觀事實基礎。走私的人,也包括香港人,所以不見得對內地人士的針對性。如果吳官針對內地人士,那麽她就只是針對走數方面講。不繳罰款,一走了之,難以逮捕,是吳官經驗之談,因此而上綱上綫,質疑她可能不公正對待內地人,是胡思妄想的看法。

吳官在庭上講個人看法,內容未必切合身分,但我不同意她邏輯有問題,或者評論武斷。食物不安全當然和走私奶粉沒有直接關係,因為奶粉不安全才會和走私奶粉有關係。所以匿名君這句話——但國內食物安全其實和走私奶粉沒有直接關係,是事實的表述,但不是有邏輯問題的佐證。

我無意維護吳官,指她大放厥詞不覺得講得誇張了嗎?她就算有感而發,也不見得怎樣失職。甚麽叫失職?她怎樣疏忽職守?她沒有履行甚麽職務?再進一步懷疑她能否公正審理涉及內地人的案件,就更加離譜,這信口雌黃的指控,連事實基礎都沒有,純屬浮誇煽情的言詞。

本來這類留言我沒有興趣反駁,但留言動輒就大談邏輯,列舉不相稱的例子,結論是對司法界失去信心,嘩!嚇死人咩!當然,每個人對甚麽有信心失信心是個人的看法,别人管不著。如果留言打算提出深層次的討論,就需要思考清晰,合乎理性。要指責批評就先要有事實根據,而不是空洞的論述,宏大的結論,否則又是高大空了。

假設吳官失言兼失職,也只是個別事件,你可以對她失信心,因為她一兩句説話,就對司法界失信心,信心這兩個字就用得太兒戲了。

2015年2月22日星期日

撐小販的盲目主義

市民撐砵蘭小販 警拔棍戒備

明報專訊】新春期間旺角熟食小販轉戰砵蘭街豪朗坊一帶擺賣,形成「砵蘭夜巿」。昨晚旺角港鐵站E1出口有約20檔熟食擺賣,晚上10時許,數十名食環署人員出動驅趕小販離開,其間本土民主前線成員及部分巿民出言撐小販,約50名警員到場增援,出動盾牌及拔出警棍戒備,又出動警犬協助震懾。朗豪坊一帶曾有近千人聚集,警方一度封閉砵蘭街,混亂中一名撐小販巿民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襲擊公職人員被捕。

近千人聚集朗豪坊一帶

昨晚港鐵站E1出口雅蘭中心一期對開約有20多檔熟食,包括魚蛋、雞旦仔、串燒及臭豆腐等,逾200人在場光顧,令港鐵站出口水泄不通。其後有食環署人員到場,大批巿民即喝倒采,多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表示撐小販,要求保留本土特色夜巿。食環署人員指小販用明火煮食及人多擠迫,恐生危險,要求小販轉到砵蘭街。

部分小販即時離開,但臭豆腐檔販指滾油難以移動:「點走呀,人咁多,滾油嚟㗎!」由於留在現場小販及巿民情緒激動,約50名警員持盾牌及拔出警棍到場戒備,更派出警犬到場,其後把朗豪坊一帶的砵蘭街封閉,混亂中有一名撐小販巿民被捕,一名食環署人員報稱受傷送院。

其後熟食檔逐漸轉到砵蘭街行人路,食環署人員未有拘捕,現場逐漸回復平靜,道路面重開,數以百計巿民繼續「掃街」購買美食。
(22/2/2015 明報)

看到這類新聞,我笑不出。寫了重奪未來,也預了會寫這一篇。可能臭豆腐入了鋪頭失了過往的風味, 街邊魚蛋篤起來回味無窮,街邊牛雜剪出另一種味道。時代巨輪碾平了浪漫的回憶,這叫本土民主?

這些撐走鬼熟食小販的團體,不管名頭叫得怎樣漂亮,最貼切的名稱只能夠叫走鬼熟食小販復興團。不論怎樣熱血,怎樣走在本土前綫,也不外乎在鼓吹一些不理智,不合邏輯,不合法則的不知所謂的想法。

追尋幫襯街邊熟食小販的美麗回憶,並不等同支持無牌熟食小販復興,不講市容,只講環境及個人衛生,已有超過足夠的反對理由。復興小販擺賣營造傳統特色,本身是一種謬誤的想法,因為這些人鼓吹的是非法擺賣,走鬼式的霸佔街道,沒有任何衛生保障的街頭熟食。傳統街頭食品在店鋪中經營當然成本大幅提高了,就算在年宵市場投標經營,動輒都要花幾十萬,如果可以去維園做走鬼熟食小販,誰願意付款去投標經營?冒著被檢控及充公貨物的危險而去做無牌小販的人,就預了後果,撐他們的人有甚麽理據?如果有地方可供小販擺賣,在規範化安排下,他們要付出一定的入場費用,成本自然增加了,但起碼在人口稠密的環境下,把滋擾減低。現在就算街上沒有小販,已經十分擠逼,又怎能容納不受規管的小販經營?

這非政治性事件,是純民生事務,與對抗大陸的影響無關。如果這叫本土主義,不如叫回復倒夜香主義,也許回復九龍城寨模式的經營,黃、賭、毒、無牌牙醫一應俱全,也很本土啊!如果這些撐無牌熟食小販的人,吃了街邊食物而疴嘔肚痛,給小販走鬼撞倒,滾油灼傷,他們會不會追究呢?會不會罵政府不保障市民呢?這種本土主義其實是無政府主義。

最後一提,新聞報導講其中一名市民「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襲擊公職人員被捕」,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干犯《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3條,但沒有一條叫襲擊公職人員罪,只會視乎傷勢,告Common Assault或AOABH。

2015年2月21日星期六

新春喪禮

今天出席了追思會,羽毛球友的小兒子惜別凡塵,才28歲。為癌症煎熬數載,終獲解脫。對他家人,尤其父母既哀痛,也可以釋懷了。染沉疴,不能愈,登極樂,不再苦。

我近年極少穿西裝皮鞋,出席宴會或團拜,一般都是smart casual。2015年卻已第二次黑恤衫,黑西裝出席追思會了。上個月揮別的波友56歲,對命運樂觀承受,活至最後一刻也精彩。今次這小朋友只有一半年紀,而他父親木訥寡言,家中變故,其他打波的人也不知道。標少年紀大了,對死亡越來越黯然,連苦情戲也不喜歡看。人生苦樂,最不需要苦情戲來添傷愁。

喪子之痛,不是幾句安慰,幾下擁抱得以抒懷。老伴也跟他們外遊過,感懷白頭人送別黑頭人,淚綿綿,拭不斷。為人父母,自然有一番感觸。冥冥中的恐懼,不能言表。

有些朋友長心憂,為的是子女學業平庸,事業又欠成就,有時退一步想,子女沒有天生缺陷,沒有病患,不用長期進出醫院,無需擔心生離死別,已經是福份。

祝願

Jeff天國極樂覓得另一塊樂土。
Margaret 及 Peter節哀,相濡以沫,踏出新天地。


2015年2月20日星期五

重奪未來

無牌熟食檔 轉戰旺角

【本報訊】食物環境衞生署早前高調表明要嚴厲執法,禁絕深水埗桂林街的無牌熟食小販,而年卅晚的熟食夜市在食環署人員通宵駐守下消失,惟年初一早上九時許,有小販空群而出,圍繞桂林街、基隆街、北河街和大南街推車仔擺地攤,售賣衣服、手機配件、精品等乾貨,期間有市民光顧,食環署人員巡查時因無人售賣熟食而未有理會,而一名南亞裔男子因售賣即製家鄉餅,遭食環署人員勸喻。

及至晚上十時許,二、三十名本土派人士突現身旺角山東街、砵蘭街一帶,現場至少有廿檔無牌熟食攤檔,多個攤檔檔主均指去年農曆新年期間在深水埗擺檔,今年轉戰旺角。當問及今日會否再於旺角擺檔,多個攤檔檔主稱「今日唔知聽日事,聽日先算」。


團體揚言今午桂林賣熟食

社民連、土地正義聯盟、「青年重奪未來」等四個團體下午發起「我要做小販、我要篤魚蛋」行動,要求食環署在新年期間「放生」在桂林街夜市的小販,其中「青年重奪未來」開檔售賣四盤大菜糕及三盤麥芽糖餅,市民可隨意付款,有市民掉下一百元卻只取兩塊麥芽糖餅,所有食物未幾即全部售罄,在場十多名警員及食環署職員均未有採取行動。

「青年重奪未來」成員劉小麗呼籲熟食檔主重返桂林街夜市,又預告今日下午四時,將繼續到場擺賣熟食,並考慮加入魚蛋等多款食物。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出席活動時重申,部分小販有明火煮食,亦有滾油和石油氣,對食物安全及人身安全都構成擔憂,食環署會對熟食檔攤執法。

(20/2/2015 東方日報)

這則新聞有趣。青年重奪未來是否等如本土文化?是否等同未來就是在街頭做熟食小販,或者一日三餐在街邊篤魚蛋?

那些年香港只有兩間大學,現在有八大。那些年街頭煎釀三寶、串燒、炸大腸、油柿、粥粉麵飯,甚麽都有。對人的健康無保障,對環境衛生有破壞,走鬼時烈火滾油對途人威脅大,我真不明白,搞土地正義,搞本土主義,保留香港的傳統文化,就要鼓吹街頭篤魚蛋?應否取消抽水馬桶,改用痰盂來方便,回復倒夜香,燒柴煮飯,單車送火水石油氣的生活方式?繼而由知識型經濟回復到小販型經濟。大菜糕、崩大碗、和味龍、狗仔粥、碗仔翅諸如此類,不勝枚舉。懷舊是情懷,懷舊可以在小店緬懷,在街頭就吃壞。如果重溫歷史,五、六十年代在街頭賣熟食是留下刑事案底的罪行,叫Food for Man。

在沙士的時候,在傳染病猖獗的時候,他們就把街頭熟食拋諸腦後,就會覺得那不是青年要重奪的未來了。其實,這些人真的有智慧去想下自己的將來嗎?


2015年2月19日星期四

羊年郊遊

對悉尼華人來講,大年初一生活如常,過年氣氛何止平淡,跟平日沒有兩様,女兒照常上班,我只是不去打羽毛球,改為跟老伴去郊遊。郊遊不是去得很遠,只是開個多小時的車,去離家80公里的中岸(Central Coast)河口湖(The Entrance)。這遊客區,我一年都會和老伴去一兩次。沿湖岸一直行,很快就走到盡頭。過了盛夏,還未有秋意,天氣陰晴不定,驟雨飄迎,岸邊徜徉,頗有詩意。

今天河口湖冷冷清清,遊人稀疏,泊車處空空蕩蕩。倏然間,來澳已12年了。每次到河口湖都吃同一炸魚店,可惜半年前這炸魚店已關了,現在改作賣炸鷄。炸鷄店旁邊也是賣炸魚的,我卻一直沒有幫襯它,今天幫襯了,以後就免問了。河口湖另一賣點是餵塘鵝,以前一天兩三次,現在已改為下午三時半一次。到時到候,塘鵝自動飛來,聚集在餵飼台前,拚搏一番。在其他時間,塘鵝會留在湖中覓食,偶然遇到垂釣者就地劏魚,便可吃些意外的點心。

河口湖的入口,海湖交接,沙丘分隔,潮漲時激起千重浪,河口給海水冲擊出一條水道,垂釣者就在那裏垂杆。老外釣到魚一般都會就地正法,帶備彎曲的魚刀,割了兩片魚柳,其他就扔棄餵塘鵝海鷗。華人就會整條帶走,塘鵝就難分一杯羹了。吃魚文化不同,劏魚方法也不同。懶洋洋蹓躂一會,就回家往了。

湖畔戲塘鵝塘鵝嬉水

腳踏光明頂,身在最高層
羊年伊始
湖畔閒溜
霽日嬌陽
奪暑爭秋
人稀車少
老伴同遊
河口湖旁
執子之手
十二寒歲
倏忽飛逝
浮生若夢
愛惜眼前

2015年2月18日星期三

炆小青邊鮑

過時過節,最多人看我的一篇舊文就是青邊鮑兩吃這一篇,今天就有百幾個點擊。青邊鮑始終最易煮,又最稔,所以也最受歡迎。今晚團年,一家3口,食物太多,我連炆好的小鮑魚也沒吃,只有老伴吃了一隻,她讚不絕口。我問她跟乾鮑怎比,她説乾鮑味較濃,但青邊鮑較稔。

這次的青邊鮑來自Costco,年近歲晚,Costco的連殻鮑魚特别好賣,早幾天去買,只剩1kg10隻的,十分細小,也不便宜。但應節也無所謂了,反正這些東西是時價的。有殼鮑魚也很易處理,先以室溫解凍,然後用小刀貼著鮑魚殼來刮,很容易就把殼除掉而不損鮑身,也不會弄破內臟。弄破內臟也無所謂,它不是墨魚,不會弄黑手指。鮑魚的內臟我不吃,但也不扔掉,我把它們放入有蓋的飲品瓶裏,再加水,由它靜置後園陰涼處,放一年半載,制造有機肥料,跟劏魚時造魚腸肥一樣,不過要記住,水八成滿不扭緊瓶蓋,以免爆炸,施肥時要加水稀釋。

把鮑魚內臟弄走後,用一塊新百潔布來擦掉鮑魚身上的苔,主要是底部及裙邊,這種細小的鮑魚雖然是青邊品種,因為生長日子還很短,未長青苔,只有啡色的苔,所以看不到青色的裙邊。

青邊鮑不論大小,活的或急凍的,都不宜作刺身吃,因為生吃太硬,不是味兒。不比龍蝦,刺身才是上佳吃法,自己劏也容易。我炆了這些小鮑魚。乾鮑浸透後體積會發大,青邊鮑受熱卻會縮細。稍為煲過的鮑魚已稔到可以吃,但顏色和味道都不足。所以,小鮑魚最好的吃法就是炆。炆主要是整色整水,把它弄成看似乾鮑那樣。

調味料很簡單:蠔油、生抽、老抽、紹酒、冰糖,用一兩隻雞腳/一片雞皮/金華火腿皮來製造膠質,使鮑汁不會太稀。以1k青邊鮑為例,老抽半湯匙就夠,太深色賣相不好。其他調味料用多少?隨隨便便,可以先用兩湯匙蠔油,一湯匙生抽,一湯匙紹酒,兩粒方糖大小的冰糖。煮餸時順便煲下,顏色好看就可以吃,不會越煲越硬的。

2015年2月14日星期六

吃出友情來

好友前日送來兩隻螃蟹,我因為已預備了餸菜,所以沒有弄來吃。昨天去Flemington買餸,那是我星期五的例行節目。有人喜歡逛公司,有人喜歡打書釘,我最喜歡逛街市。現在又多了一重任務,順便為朋友買東西,買水果也可以跟朋友分。為何要分?因為我通常一箱一箱地買。昨天買了一箱龍眼8kg,桃駁李10kg,無花果4kg及水晶梨20隻。當然不是每星期都買這麽多水果,兩家共六個人,也吃不到那麼多,有時也要分一些給其他人。

這好朋友近來對蒸魚上了癮,蒸到甚有心得,可能出神入化。我就多了一重任務,就是替他買魚。他十分被動,因為買甚麽魚由我決定,昨天就替他買了金目鯛。這魚貌似大眼雞,產自紐西蘭,屬上價魚,我用來作魚生吃。昨天買了一條1.9kg(一斤等如0.6kg)重的,才38元,如果在商場魚檔買就隨時是一倍價錢。我自己就買了一條大筍殼,頭腩用來炆苦瓜短瓜及白靈孤。早兩星期替朋友買了豬魚,20元1kg,他在魚檔見到,便whatsapp了一張相給我,價錢貴一倍有多。

豬魚貌似紅衫
從相片可見,豬魚1kg$44.99,比星斑還要貴。

朋友送給我那兩隻泥蟹,我以花雕糯米來蒸,吃得我一啖一驚心。蟹每隻約700克,可謂最optimal的重量,非因大隻難劏,而是肉的重量比例。幾大隻的泥蟹一樣不難對付,只要方法正確就可以了。泥蟹殼硬,用手揭奄的方法未必行得通,我通常是把蟹反轉,中間一刀,兩邊向內屈便宰了牠。為甚麼會一啖一驚心呢?這兩隻蟹乸,是頂角羔蟹,漫身都是紅羔,我一面吃就一面擔心膽固醇數值。寫這篇是感恩不是怪責,標少不熱衷交友,肯交的都是兩脇插刀,為朋友赴湯蹈火,在所不辭的人。

2015年2月13日星期五

使澳洲人蒙羞的總理

Legal community warns Tony Abbott's comments could prejudice future trial

The Prime Minister's office says the 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 (AFP) Commissioner gave Tony Abbott "prior consent" to directly quote in Parliament from evidence in a Sydney terrorism case, but some members of the legal community say it could still prejudice a future trial.

Yesterday the Prime Minister read from a transcript of a video, which was seized when two men were arrested in Sydney earlier this week, and charged with plotting an imminent terrorist attack.

A spokesman for Mr Abbott said "the Prime Minister quoted the translation with the prior consent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AFP, Andrew Colvin".

President of the New South Wales Bar Association, Jane Needham SC, said public commentary about the case could have serious consequences for the legal process.

"What could happen is that the court could find it impossible to have a jury empanelled who was not affected by the comments," she said.

"And that could mean that the men could not receive a fair trial, because the jury had already made up their minds, or that their trials might be

stayed, and that has happened in the past where comments made in Parliament have been the basis of a stay application later."

Ms Needham said police and prosecutors should be allowed to get on with their job.

"Well I note that the Prime Minister says that he had the prior consent of the Commissioner of the 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 but the prosecutions of these men should be left, in the Association's view, to take their proper course, and not to have the kind of commentary that has been attached to the transcript of the film," she said.

Prominent Australian barrister Robert Richter QC also said he believed the Prime Minister's comments could be prejudicial.

"To make those sorts of inflammatory utterances is calculated to influence the judicial process and it's being done for a political purpose," he said.

The information Mr Abbott read to Parliament is contained in the statement of facts police present to court as part of the case. That information has not yet been made public.

(13/2/2015 ABC news)

在世界政治舞臺,澳洲從John Howard和布殊稱兄道弟開始,開了新局面,似乎舉足輕重。到了Tony Abbott上場,這個總理爆出的笑話實在太多,一次又一次嘆為觀止。單是昨日在國會的發言,就有兩則。澳洲沒有人權法,但也有人權委員會,該會近日發表報告,批評澳洲政府對難民兒童的覊押不人道,Abbott竟然可以這樣回應:

Prime Minister Tony Abbott yesterday attacked the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over its report into children in immigration detention, saying "the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should be ashamed of itself".(13/2/2015 The Age)

辭令欠政治人物的風範不在講,由本國人權委員會作人道對待難民孩童的呼籲,免除他們的覊押,又怎會使其 'ashamed of itself' 呢?總理大可以自圓其説,講澳洲已人道對待難民,而另一方面也不會變成鼓勵為經濟利益而非真正尋求庇護的人來澳。

最近悉尼拘捕了兩名伊斯蘭激進分子,指他們策動在街上斬頭的恐怖活動,他們已被帶上庭,進入司法程序。拘捕過程中同時檢獲一些錄影帶,顯示其中一個被告涉及使用暴力的指控,總理昨日在國會讀出影帶謄本(transcript)的部份內容,怪不得大律師公會指責他的言論會影響日後審訊的公正性,我相信辯方可藉此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日後這影帶若被法庭判令不能呈堂的話,總理豈不是先走了後門,把證據呈給國民,先入為主,公審被告。

不要以為總理不懂法律所以胡謅,他是悉尼大學法律系畢業的,之後還考取了Rhodes Scholarship,獲錄取入牛津,故此並非目不識丁的人。當然就算有學問也未必懂政治,不是我對他有偏見,美國智庫(think tank)最近的報告指Abbott是民主工業國家領袖中最無能的人,不妨引述幾段報導來看下:

A leading United States think tank has published a piece posing the question, "Is Australian Prime Minister Tony Abbott the most incompetent leader of any industrialised democracy?" and answering, quite comprehensively, in the affirmative.

Published on the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 website before Mr Abbott survived a spill motion on Monday, the piece argues that he has proven so "shockingly incompetent" that he deserved to lose his job.

"Abbott hahs proven so incapable of clear policy thinking, so unwilling to consult with even his own ministers and advisers, and so poor at communicating that he has to go," wrote the CFR senior fellow Joshua Kurlantzick, a US specialist in south-east Asian poli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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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ake no position on whether a left or right coalition can govern Australia better – whether Australia needs a revolt from within the ruling coalition or a national election victory by the left," he wrote in conclusion. "But a country that for decades has punched above its weight on nearly every international issue surely can do much better for a prime minister than Tony Abbott."
(12/2/2015 Sydney Morning Herald)

Abbott的笑話不勝枚舉,馬航M17在烏克蘭上空被擊落後,38個澳洲人遇難。Abbott被問及怎樣向Putin交涉,他竟然誇口要在G20峯會跟Putin「講手」(I am going to shirt front Mr Putin)。總理可能忘了Putin是KBG出身,柔道黑帶。一國領袖真的捲起衫袖恐怕也不是人家對手,又何必講這些幼稚話,就算是亞諾舒華辛力加這種筋肉人,國際糾紛就憑「隻揪」解決?別笑死人好了。Abbott頭腦簡單得可憐,影響了澳洲的國際形象。

2015年2月7日星期六

被告走數

內地被告走數 法庭「壞帳」急升

【本報訊】主任裁判官吳蕙芳以「史無前例」形容限奶令案件被告的「走數」問題,指很多被告未繳罰款便逃之夭夭,法庭「壞帳」急升,昨要求所有被告即日繳交。惟記者所見有被告在判刑後離開法院,未知有否繳費。有大律師認為罰款對阻止走私奶粉的成效「唔理想」,而水貨客關注組則建議要入境處配合。司法機構發言人指,未知具體損失。

大律師陸偉雄解釋若裁判官下令,被告便須即日繳罰款。若被告違反命令,被告將被帶上法庭解釋,若有合理原因,裁判官可讓被告延期再交,否則會視被告故意欠交,可用監禁替代。

吳官指,法庭雖可通緝欠交罰款者,但執法有困難,尤其是非居港被告。陸坦言「若佢哋唔再來港」,法庭亦無計可施。

(7/2/2015東方日報)

今天各大報章都報導吳官(Bernadette Woo)慨嘆大陸人不敢吃自己出產的奶粉,乃屬國恥。Bernadette講的是事實,但小心過界,香港小吏,豈能直言大國之恥。講到國人不敢吃自己出產的食物,又何止奶粉。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大陸,紅著眼看别人富起來的人,千方百計,埋沒良心,不管別人死活,想盡辦法,傷天害理地去撈一筆,無權無勢的人只好用土法,尋覓致富之道。這不是我討論的課題,我要講對付國內被告走數的方法。

這種違反限奶令案主要由海關提出檢控,不論警方抑或海關,都應該留意及緊貼法庭的罰則,在拘捕被告後給予保釋時,保釋金額緊貼法庭的罰款額,到時就不怕那些大陸客不繳罰款,逃之夭夭了。如果法庭因應携帶超額量越大就罰得越多,保釋額也要作適量調整,籌不足錢便扣押上庭,他們還可往那裏逃遁?不是要歧視大陸被告,他們在香港無根無襁,一走了之以後不再來,真的奈他不何,所以對這類別的人另類對待,絕對合理。

欠交罰款的大陸人,通緝令照常簽發,但不定下擔保(back with no bail),當然不能去大陸拉人,若果警方盡快通知入境處,當這些人再入境時就立即拘捕扣押,阻嚇效果明顯。除非他們以後都不再來,否則不怕拉不到。試問作為水客的人,不再來就斷了財路,因為欠交罰款而以後不來的人始終是少數。只要違法時給予保釋的金額不會過低,在源頭解決這問題,之後滋生的問題就會減少了。

2015年2月6日星期五

招顯聰的保釋條件

拒透露接濟人 招顯聰保釋金500變5000


【明報專訊】曾闖軍營的「港人優先」前成員招顯聰被指於去年「佔旺」期間涉襲警等。他昨日否認控罪,申請保釋時稱居無定所,生活靠社運朋友接濟,遭主任裁判官再三追問其社運朋友的姓名,「邊個朋友呀?咁好?介紹畀我呀!」,又稱「你唔係好多社運朋友咩?叫你啲社運朋友畀個地方你住啦」。由於招拒絕透露友人姓名,其保釋金由500元加至5000元。
涉襲警下月審 須宵禁
控罪指出,被告招顯聰(30歲)去年10月17日,於旺角彌敦道近山東街交界恒生銀行附近,故意阻撓、抗拒及襲擊5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控方透露,案發時招戴着太陽眼鏡衝擊警方防線,被警察拘捕時掙扎,踢同一名警員3次。他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9日開審。
稱社運朋友接濟 官:介紹畀我呀
沒有律師代表的招顯聰昨申請保釋時稱,現時沒有固定職業,閒時打散工。主任裁判官練錦鴻隨即查問其收入來源,招回應主要由社運朋友接濟。練官再三追問「邊個朋友呀?咁好?介紹畀我呀!」招拒絕。練官遂解釋,想了解招的財政狀况,以便定保釋金的金額。惟招堅拒透露社運朋友身分,練官終批准招保釋,但將保釋金由原本的500元「加價」至5000元,其間招需於每晚9時至翌日早上6時實行宵禁。
招顯聰一度因沒錢繳交保釋金而被還押,最後在一名牧師協助下籌足保釋金。惟他其後向練官稱,已沒居住於早前報稱的地址,現時居無定所。練官說﹕「你唔係好多社運朋友咩?叫你啲社運朋友畀個地方你住啦!」招最後因沒能提供確實地址而再度被短暫收押。
擾攘數小時後,招獲朋友提供住址作為宵禁地方,但練官一度以該地址是辦公室大樓為由拒絕接納,結果在招該名朋友以1000元任人事擔保下,練官批准招的保釋申請。招顯聰在庭外批評練官刻意刁難,無意讓他保釋,故提出多項無理要求,企圖將未能保釋的責任推卸在他身上。
【案件編號﹕KTCC582/15】
(6/2/2015)
澳洲網球公開賽期間耽誤了寫文,比賽結束了人也懒惰起來,不事創作,今天終於找了提筆的題材了。
於我而言招顯聰只是社運流氓渾蛋一名,他除了搞些出位標奇的事,我真的看不到他算是那種社運人士。這類人打著某種旗號,間中出來跳樑,掩飾了社會蠧蟲的身分,實際上,他只是一事無成的廢青一個。可是,若果明報報導無誤,練大人在庭上的言論卻大有問題。

招顯聰有權不透露誰接濟他,那不是提高擔保額的理由。提高擔保額及加入其他條件,原因是要確保被告不會棄保潛逃或者在保釋期間不再犯事。以招顯聰的年紀而言,加入宵禁令似乎並不合理。一般宵禁令會加在青少年的保釋條件內或者在判感化令時作為感化的條款,以確保青少年不會在晚上四處流連,糾黨鬧事。

要加大招顯聰的擔保額當然有名正言順的理由,譬如他沒有固定職業,居無定所及過往有不到庭紀錄(闖軍營案),何必講其他不必要的話?這一次招顯聰按時上庭,控方又不反對繼續保釋,練官實在要有合理理據才可作出大幅修改保釋條件,否則搞到被告無錢擔保而上高院申請,分分鐘又給上大人批評使司法機構蒙羞了。練官在HCMP1680/2014的高院申請保釋上訴案,已為加重被告擔保條件而受過批評。招顯聰案的保釋處理方法,可謂重蹈覆轍。

2015年2月2日星期一

澳洲網球公開賽男子決賽

Djokovic對Murray的決賽,一開始已極緊湊,高潮迭起,緊張刺激。Djokovic很奇怪地多次腳軟無力,跌低跣倒,也弄傷了姆指,使人擔心不已,幸好他越戰越勇,最後以3比1得勝。我一向不喜歡Murray, 他様子不友善,也欠風度,粗口爛舌,決賽這一埸也不例外。有時清晰直播,就算滅了聲口型也明顯判辨到fxxk了很多次。他最恐怖是贏了一球半球時那種亢奮態度,既像海獅撩牙,也像吸血殭屍嗜血,毫不惹人好感。他的未婚妻上一埸在廂座爆粗罵Murry的對手,這一埸斯文了很多,看來受了家人訓斥,不再有辱國體。這一埸她的表情收斂了很多,不再過份激動,最多只講 'Come on' 這網球自勵名句。當初我以為這女子是二三流演員,或者模特兒之類,後來才發覺她原來是唸文學的,也是畫家,專畫寵物。無獨有偶,她的父親和Murray的母親也是網球教練。當然不粗口爛舌,也寸土必爭,Sydney Morning Herald下面這張相就説明一切。Kim Sears件衫寫著:Parental Advisory Explicit Content,那是甚麽意思?「給家長忠告,內容露骨」。即是説「咪畀細路睇,我爆粗架」。這一回她沒有爆粗,只是著件顯示死不悔改的tee恤來示威。

Parental warning: Kim Sears' cheeky response to the uproar about her expletives during the men's semi-final.

電視台不知有心抑或無意,由公開賽開始,間中播出Murray一張十分滑稽幼稚的聖誕服照,充滿嘲弄。相反而言,對Djokovic這joker,則播出他的BB坐在BB椅對著電視看他比賽的相片,溫情洋溢。很簡單一張相,高下比了出來。Djokovic的親切形像深入球迷的心,他和妻子也成立了幫助國民兒童教育的基金。Djokovic贏了第5次澳洲網球公開賽,也是他的第8個大滿貫奬項,使他躋身網球精英,在網球史上佔一席位。今年27歲的Djokovic,奬金累積了約5億港元。有錢沒有增加他的氣焰,在球場上,他沒有脾氣,親切友善,討人喜歡。修養不是與生俱來的,是一種心態,一種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