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星期日

表裏不一

林奕含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是改編自真人真事的故事, 她也說這本書不是為了控訴而寫的。我不是在判斷控訴是否成立, 如果是判斷, 就只能以香港的法律思維作判斷, 一連串的考慮會是強姦、非禮、與16歲以下少女發生性行為等等, 箇中還涉及林奕含肯不肯作證, 以及她的精神病對證據質素的影響, 首先就需要voir dire來決定她能否作供。這都是academic discussions, 已死無對證, 不死也無對證。

真人真事的故事究竟有多真,  究竟真得有多恐怖, 都要留給台灣人去探究。若果這故事反影台灣在性教育方面嚴重落後, 對女生保障嚴重不足, 對師生戀方面也似乎缺乏約束, 這我就不能置喙了。老師, 房思琪始終這樣叫這其心如禽的中文補習教師李國華, (我也認識一個名X國華的強姦了女傭的律師)。在老師眼中, 思琪及其他被蹂躪的女生只是俎上肉、蒸籠裏的點心。講開點心, 我要打個岔。在有些網友眼中我也是點心, 他們求助, 又留言、又電郵, 像在茶樓的點心紙上圈了心儀的, 就想即叫即蒸, 想我立即回覆。有時我又變成岳飛, 我沒有精忠報國念頭, 求助電郵卻像那十二道金牌, 一道緊接一道來催促。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並不適合國中程度的女生看, 性描寫太坦露, 文學手法的意象太複雜,  意識流手法多到像思覺失調。以文學作品來看, 林奕含勾畫人物性格細膩得、濃厚得像把幾斤鮑魚餚成一碗湯。如筆下的李國華, 透澈得像用磁力共振來剖析他的腦袋心肝, 一覽無遺的醜陋, 都呈現眼前。

林奕含要質問, 中文、國學修養豐盈, 口若懸河大談詩詞歌賦、三綱五常、博古通今的一位老師, 詩言志、思無邪都躲到那裏了, 怎可以表裏不一? 26歲還問這問題, 太無知了。中國文化裏根本就充斥着虛偽、裝模作樣、表裏不一的元素。有人坦白率直指出你的錯處, 有幾多人會欣然接受、心存感激? 相反有人把你的錯以日本式包裝, 一層一層禮盒花紙絲帶蝴蝶, 裏面包的是垃圾, 你可能珍重看待, 自我感覺良好, 而忘記了甚麼叫是非對錯。人犯賤, 自作孽。不想要像洋蔥一層一層包裝的人, 你又會喜歡刺手的外殼, 打開卻是良鄉板栗嗎?

前些時我的活動圈子起風雲, 有人向我哭訴某某原來是幕後黑手, 我一笑置之。這黑手我一早就揪了出來, 我心想你們朋比為奸時就對某某的陰險性格置若罔聞, 視而不見, 產生利益衝突着了人家道兒後就四處去揭發宣揚。骨子裏根本是一丘之貉的同路人。更可笑的是為了他們的因財失義, 竟然跟我索取法律意見, 聲稱要報警, 又或者要入稟法庭討債。我確是一口點心, 也照答如儀。表裏如一, 難呀! 忠臣烈子對着明君逆鱗耿諫, 一時三刻得以不死, 也芒刺在背, 明君也會記賬, 他朝找個藉口把你幹掉。遇到昏君, 午門外頃刻添新魂。能教人表裏如一嗎? 找到的都是異數。

52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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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得化的話就不會是標少...(個性) 看得化的話就不會有此Blog...(躲進小樓成一統, 管它春夏與冬秋).再說為什麼要標少看化而不是你們[知所改善], 不知好醜?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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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2:45,只是安慰標少一句而已,我當然知好醜,閣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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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很矛盾, 有些事情看通透了, 就未必會出聲, 不知好歹的往往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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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擇善而執,保持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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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做老師、律師或牧師對某些人來說,是為謀生,在重要的工作時間和環境內遵守專業規則,盡量做到表面沒有私慾﹕其餘時間環境是為自我。即使如此,如果有同理心也可能壓制得住自己的野心,不會對別人不公。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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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理心是虛的, 會入冊的才有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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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精忠報國? 想你回港做法官重判那些"港獨"分子,壓制國家分裂? haha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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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咪開玩笑, 倒是大家在網上做法官才過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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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這單野 實在太複雜 有心理 有精神科 有道德 有法律 (台灣是法治國家) 講到最后 如果我係fact finder 應該會俾個被告甩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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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懂個屁, 你泡的是洋妞, 養的是蕃狗, 傳統中國女生仰慕中文佬那種心態你根本不了解。看這本書主要是看她的文學修養, 創作的才華, 去買本看完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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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第三女友和她很像 也是台灣人 很自憐 喜歡我也不說出來 結果是誤人誤己 大家浪費了個本可大好的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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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麼你那股誓要打倒共產黨的幹勁去了那裏? 你那股海軍陸戰隊鬥心躲到那? 你不懂得追女仔? 不懂得怎樣去俘虜她的靈魂? 不像你啊, 可鄰的兔仔。一早就應寫來標少信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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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兔哥哥有冇咁多女朋友呀?唔好扮有感情生活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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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哈!標少想做埋南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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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咪咁啦, 有個夢想都得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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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上個星期開始有了新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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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47 恭喜恭喜!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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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當然值得恭喜。

      我推論一下, 兔失常罵人的時候是在失戀中,溫和時在戀愛中。兔仔渴求伴侶, 找個本土的就可以完成大業。不過兔仔可要小心, 渴求好容易成為淪陷的弱點, 到時可能為了肉體交出你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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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咁好囉!兔仔有正常“性”的生活,可以減少駡氣了,好事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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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TERRY : 謝謝

      914 BILL : 不是本土 不是黃絲 不是藍絲 不是港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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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你都快50喇, 就算是港豬都揾番隻, 生番幾隻本地豬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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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國華

    見字好熟

    一查之下

    香港既李國華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10107/14844186

    唔知林小姐取名李國華同呢單野有沒有關係

    二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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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傳統中國女生仰慕中文佬...不止中文佬吧,凡見識多些的尊敬仰慕,所以自古就有老夫少妻,除了經濟就有這原因。28歳和82歳傑出科學家結婚也是仰慕理由吧。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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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英女同志QT申請以助養人身份留港陪伴在港工作的英國合法伴侶SS不獲批准,其JR在CFI敗訴,去到CA勝訴,CFA今日判入境處終極敗訴。
    標少點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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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住法官以個人意志, 碰壞香港人整體利益同共識, 人民究竟可以點樣對抗, 而家睇上去, 連修憲同公投都阻止唔到法官. 所以人民就要受法官操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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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下段判詞看來合理
      "潘官提到,現時本港亦不承認一夫多妻關係,然而,入境處長仍會容許維持一夫多妻關係的伴侶,當中一名成員申請受養人簽證來港,惟這並不代表入境處承認一夫多妻婚姻關係的合法性,同時亦顯示入境處長亦並非受法例所限,必須跟從及實行本港婚姻法例。"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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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eter,

      最近又忙又懶, 這判詞我只看了雞精版, 始終不是熟識的地盤。我一向主張平權, 支持同性婚姻的選擇權的。對此裁決, 沒有看法。最近忙看足球、羽毛球(Malaysia Open)及Wimbledon。又看書, 又揹起個球會正大刀闊斧改革執漏, 由香港病到回來還未痊癒, 所以少動筆了。

      KKC大姐, 判詞連結(全文及中、英雞精版在此)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6049&currpage=T

      3.05 你講乜廢話? 我晤識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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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兔兔也是支持同性伴侶可以得到与普通夫妻SPOUSE一般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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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英國人的 civil union 就是最佳的中間方案,比美加的same sex marriage 高明太多。
      既保障了平等待遇,又不衝擊原有制度。
      就好比男女平權、種族平權,爭取的是平等待遇,不是要求把女人叫作男人,把黑人叫作白人。
      政府/保守人士如有遠見的話,應該主動推廣civil union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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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上段是去年判的。
    今次容許一個人以受養人身份在有條件下留港,那就不涉及入境處承認該受養人與其同性或異性伴侶之間的結合。
    邏輯是A包含B+C+D....同意B並不等於同意A 或C,是這邏輯吧?
    是否子女(受養人)也可在有條件下留港?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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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3:05
    容許同性受養人嚟香港,點樣碰壞香港人整體利益?你有份養佢咩?呢啲受養人同新移民唔同咖喎!佢哋無福利,唔可以工作,睇公立醫生要俾全費… 香港人損失咗乜嘢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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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永久居民 好似已經有公營醫療福利?(*我是次判決不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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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
    請問下面(2)的推論是可能嗎?

    (1)雞精版 :
    第二,本院不接受處長指婚姻和民事伴侶兩者存在明顯差異這點。婚姻和民事伴侶分別都是英國法律認可的一個地位。雖然民事伴侶並不稱爲婚姻,但在其他任何方面差不多均與婚姻地位沒有區別。

    (2)網上有論點:
    這是否終審法院承認在外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完成注冊結婚後, 香港法律便要自動承認這段婚姻? 如果這是終審法院的理據, 等於終審法院單自己立法並且宣告同性婚姻已在香港可以合法.不合法律常理. 按終審法院這種法理, 世界很多國家的同性人士 (或LGBT人士) 不用迫自己國家法律修例去承認同性婚姻.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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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網上論點, 焦點完全錯誤。QT一方從不爭議香港對婚姻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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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明白了。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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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704/s00001/1530698331743

    這些作結案陳詞嘅所謂常規, 原來都有咁大不一致嘅問題。我常常覺得法律呢家嘢, 真係難說得凖。都係實用科學如工程、醫學、牙科,實在些。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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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一宗我反而一眼看Wimbledon, 另一眼看了全篇判詞, 重溫了忘記了的程序案例。就係有得拗你先至揾到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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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做個d, 比較少要拗。如時光可倒流,我一定唔做呢行!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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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咪做果行厭果行喇。退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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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向錢看咋。做多五年左右都收檔。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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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80705/s00002/1530727838147
    兩律師會譴責人身攻擊法官彭寶琴


    遲做好過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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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705/58402150

    不太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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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標少你好:
    巴士落針呢件案不知標少有否聽過?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207076/%E4%B9%9D%E5%B7%B4%E5%88%BA%E9%87%9D-%E7%96%91%E4%B8%8D%E6%BB%BF%E5%B7%B4%E5%A3%AB%E9%A3%9B%E7%AB%99-%E9%95%B7%E7%99%BC%E9%82%A830%E6%AD%B2%E7%84%A1%E6%A5%AD%E6%BC%A2%E6%B6%89%E6%94%BE%E4%B8%89%E9%87%9D%E5%82%B7%E4%B8%89%E5%A5%B3


    疑犯涉嫌在巴士座椅落針,有乘客中針,傷勢輕微。

    請問標少,會告疑犯那條罪?最普通的傷人罪?公眾妨擾罪適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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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t Wounding 19. It should be AOABH. Public nuisance is not suitable. Public nuisance mainly deals with interference with the rights of the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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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呢D人的罪行同扑頭黨一樣咁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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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hk.news.yahoo.com/%E7%94%B7%E5%AD%90%E6%B6%89%E4%B9%9D%E5%B7%B4%E8%97%8F%E9%87%9D%E8%A2%AB%E6%8B%92%E7%B5%95%E4%BF%9D%E9%87%8B-053739250.html

      案情指被告在上月二十七日先後在尖東開往長安的41A九巴,及沙田開往灣景花園的48X九巴放置大頭針,傷害三名女子。翌日再於另一輛深水埗開往禾輋的81號九巴放置大頭針,企圖非法及惡意傷害一名男子,合共被控三項傷人及一項企圖傷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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