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7日星期三

法律制度挫敗下的#Me Too

# Me Too這題目寫之不盡, 任憑誰喊# Me Too, 這些事情都是阻不了的。今天, 中大講師黎明又在訴說被教友性騷擾及在日本被非禮一事, 明報即時新聞有這篇報導:- 【#metoo】稱曾遭教友性騷擾強吻 中大講師黎明:公開事件被批損教會形象 , 其中一段這樣講:

近日有一名女教友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控堂內一名牧師多年間非禮多名女教友,令社會再次關注教會性罪行問題。中大社會學系講師黎明接受英國廣播電台訪問時表示,10年前曾在一個基督教組織內,受一名男教友持續性騷擾,包括多次搭肩、擁抱、抱頭強吻等。報道指,她在去年底首度公開事件,不少人批評她破壞教會形象;至於涉事教友已辭去組織內一切職務。

# Me Too有漣漪效應, 一下子就湧現一大堆受害人, 黎明被非禮發生在日本, 都10年前的事了, 除非她當時在日本報警, 否則以她當年的年紀, 返回香港報案, 香港警方已無權處理, 因為無域外司法管轄權, 除非事發時黎小姐細過16歲。

最近返港順便去了幾天台灣, 走進誠品逛了一會, 拿起三本石黑一雄的書, 最終都沒有買, 因為香港親友看完兩本送了給我, 我忘記書名, 怕買了重複, 終於放下。台灣誠品的英文書不多, 但石黑一雄的書比香港便宜得多。走進書局我是很少會不買書的, 心理上像小偷入寶山不會空手回的。我隨手拿了《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上手,作者林奕含,這名字好熟呀! 打開内頁看到這美麗才女的臉龐, 就想起她去年的自殺轟動台灣一事。台灣文壇, 我只想滯留在白先勇、陳若曦、於梨華、聶華苓及那一眾鄉土作家如黃春明等的年代, 再近一點的也只停留在張系國, 看他的一系列已是八十後的事, 《皮牧師正傳》30年前看過兩次, 內容都忘得一乾二淨了。

昨晚開始看《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看了二十多頁, 房思琪瘋了, 我看得很沉重。終於把書放下, 上網看林奕含在死前的訪問。這個博聞強記的才女, 很糟蹋很浪費, 改編自真人真事的一個故事, 不是對獸師把她強姦的控訴, 當然在她死後, 小說和日記都不是協助警方調查罪案的證據, 最終也因證據不足台灣地檢因不能立案而把這補習名師釋放了。林奕含選擇了寫小說而不是去報案, 她不是羞於啓齒, 她是囿於某種情意結而選擇了用充滿才華的筆法來探討、質問, 直刺入中國文化的核心, 用她自己的話, 一個「女孩愛上誘姦犯」的故事。(訪問的連結: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10362458/)

我今晚續看, 看到60多頁, 沒有林奕含講的痛快, 也不知能否看下去。看明報即時新聞看到黎明小姐的故事, 有感而發, 即席揮毫。When our legal system fails them, what should we do?

74 則留言:

  1. "不少人批評她破壞教會形象"
    耶青:鬼就係你, 神就佢地個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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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想訪問下那自動投案的牧師, 他究竟在建立抑或破壞教會形象。一個人或機構的形象, 是靠自己去建立或破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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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理性失效,勇武抗爭囉。
    法律挫敗,私刑當道囉。
    君不見魚蛋暴動,槍殺爭產?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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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PHLI 兄,
    任何事都連上政治,和兔兄有何分別?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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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ill hk 兄,
      我是統治者思維的平民政治,兔子是暴民思維的政治。統治者擁有權力,在規則下打破規則,而平民只想打破規則。

      PH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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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PHLI兄,

      統治者來此,應是只看不留言. 留言者,都是你我等平民百姓吧. 統治者思維和權力,在法律中是思考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
      否則何須有法律,只要統治者說了便算! 

      BILL HK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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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兔兔和黎明在FB上有過interaction. 我對她說你不是我們本土派的。 把她气得。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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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的本土值得驕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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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拎住本美國護照然後說自己是本土,是那裏的本土?美國還是中國?笑死人,傻兔又要出來獻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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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見支畜嫉妒非常 兔兔笑了

      btw RED HEN 好像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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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鹿狀呀~
      在本土派看來,那個女黎明應該算邊個宗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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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安兄, 男黎明都不止一個, 有個老同成日上庭都叫黎明, 那些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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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找到一個"心如鹿狀"的人。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210340-遊港問途人哪裏有狗肉及妓女-美youtuber拍片辱港人惹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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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安兄, 好trendy, butterfly in the stomach, 諧音格, 佩服。嗰條友是兔仔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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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上次被標兄連環拳打到五體投地。為了顯示此地往來無白丁,小弟豈能不搜索枯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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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我搜索到肝腸寸斷、海枯石爛也想不出兄台這妙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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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948 老安 咪左膠咯 泛民咯 她是泛民的寵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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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入冊的是本土的蠢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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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btw RED HEN 好像完蛋了//

      @下午9:11, 兔兔去Red Hen八卦無乜著數, 好易領嘢中病毒都唔知, 保安專家話嘅

      Boyd recommended avoiding a visit to the website until it’s fixed. “Generally speaking, any website that has been compromised runs the risk of getting turned into an infection portal,” he said.

      https://www.cnbc.com/2018/06/28/cyberattack-hacking-red-hen-sarah-huckabee-sand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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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木土派?塵歸塵,土歸土!在美國買了墓地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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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有關bind over一問。
    如果是初犯,Doj有機會從法律觀點考慮嗎?
    如證據強弱、公眾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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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初犯是重要考慮元素, 更重要是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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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如果不是初犯
      是再犯
      那法律觀點、證據強弱仍會是考慮之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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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080812/11465162

      你對區婉華一案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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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上面講幾乎不用想而非絕對不用想。對區的再撤控是一念之仁, 絕大多數其他被告都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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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然則,身份(公眾利益?)比是否初犯更重要?
      這是否與她的spent conviction 有關?
      因一日未被定罪,spent convictin應不被提及。
      (Doj是否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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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DoJ一定會知, 因為spent conviction也會存檔的, 否則再犯的人就沒有人知道了。公眾利益是沒有界定的, 精神有問題而至再犯盜竊的人大有人在, 有幾多個可以享有區小姐這待遇? 你話大細超我也不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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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有些地方,例如日本, 刑事案是有公訴時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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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多數無time bar。最重要是就算黎明現在去日本報案, 可以立案也要非禮者在日本現身才可以提控。性騷擾在香港就不是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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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本連謀殺也有期限, 好似係二十年, 而且唔係立案計, 而係拉唔拉到計, 殺咗人哩埋廿年就可以冇事, 好多日本偵探小說戲劇都攞呢樣嘢嚟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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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少,
      因何要有時限這例? 好像澳門都有? 純粹好奇. 網上找到答案很怪,如"恐淪於翻舊案 加重檢警負擔" "太遲起訴有可能對被告不公平, 例如證據散失" 等等.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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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刑事案絕少設時限, 否則就個個都走佬逃避了。在實際的環境中, 較輕微的罪案報案時相隔事發越久不受理機會為越大, 否則就會產生很多沒完沒了、不公平的情況。較嚴重的罪行卻時常聽到甚麼30年前的cold case破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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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黎明個性騷擾案 開EO FILE好像是2年 但可以再extend 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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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227144-消息指唐琳玲搭飛機來港被拒-涉咬傷入境處女職員

    都話左佢係痴痴地架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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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治瀆兔@9.11
    雞屎都玩埋,Trump supporters 真係高質素,有教養。欽敬你,欽敬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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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下次應該會話普京係好人,金金係大善人,法國總統係衰人,德國總理係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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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想扯談到"邏輯不清晰引至社會分化"
    舉個剛看到的例:
    ---------------------------
    2018年6月27日 下午11:59
    理性失效,勇武抗爭囉。
    法律挫敗,私刑當道囉。
    君不見魚蛋暴動,槍殺爭產?
    PHLI
    2018年6月27日 下午11:59
    PHLI 兄,
    任何事都連上政治,和兔兄有何分別?
    Bill hk
    ---------------------------------
    P提到政治事件和分產事件的暴力,我認為這是應對法律制度挫敗這題目。
    B認為P可以不提政治。不須如兔兔一樣。
    我認為兔兔一向有表達明顯的政治立場,而P在這裡有提政治事件,他不認同用暴力行為去實踐個人政治理想,可能讀者覺得他有政治立場。這就好像把責備黃之鋒衝政總的人歸納為藍絲。其實責備暴力的時候,是責備政治理想。還是責備两樣都有,不容易分出。當然怎樣的暴力程度才有大多數人共識是大問題,就如有些人認為有些政治政策是非常暴力,一樣難以得到共識。
    不認同用暴力行為去實踐個人意願,並不等於他不贊同別人有這理想或意願,可能他也有同一意願。
    又例如香港有人將法官竉統分為建制/狗官和??两方。
    要逐件案批評才可以避免邏輯不清晰引至社會分化。
    BILL HK兄請勿介意我舉此例,我知你的好意或是想人不要偏激。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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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KKC兄,
      討論法律期間,若過於連上政治,便會永無定論。 "法律制度挫敗",其實對兩方都可以說(一邊說過重,另一邊說過輕),如果後續發展不限制以法律範圍內判斷,則兩方都可能因"法律制度挫敗"來支持自己無法無天的行為。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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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明白,我忽略了討論法律中這一點。
      但"君不見魚蛋暴動,槍殺爭產?" 這句話含意是: 所謂魚蛋革命是參加者多數為不滿個人在社會待遇,引發不理性的暴動。讀者認為他先有政治立場才判斷這是暴動,還是他對暴力的接受程度低影響他的判斷? 親中或反中派掌權也無所謂,只要搞好民生經濟,而個人自由度不太低,總好過社會秩序亂? 這是我一位四十出頭的親戚意見。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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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KKC兄,"
      "個人自由度不太低,總好過社會秩序亂", 你親戚已經說明"不能接受個人自由度太低". 其實,這便是香港人的意見.
      現在,泛民失票,建制得票沒長進. 市民叫兩邊都不要過火位,雙方好自為之. 香港人可以用腳投票.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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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法律規範只是後期防線。這些性罪行,偷竊成癮,吸收癮...父母沒教幼童起怎樣舒緩壓力,反而施以壓力,不培養對廣泛事物的好奇心/簡單的生活樂趣。自少對人有同理心就少了對別人不公。很多父母沒資格做人父母,留給政府/社會/學校去處理。制造精英的制度令不少人出軌。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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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吸收癮...吸毒癮才對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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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A開槍射向C,同時B也拿另一把手槍射向C,C同時中兩槍死亡。
    此案件可否認定是A造成C死亡,或為B造成C死亡?
    其刑法原理中,其依「罪疑唯輕」,其A、B同時拿槍射向C,無證據證明是A或是B造成C的死亡。以罪疑唯輕原則,僅可得知A、B皆有傷害C之行為,無法斷定哪位行為造成死亡的結果,應對被告為有利之判定,故其A、B為殺人未遂。

    標少,我在網絡看到上面這段文字,它所講的正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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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204723/虐女案-林林被虐成植物人-官斥林林母冷血-判入獄15年3月

    標少,個男人刑期是否叫輕?
    呢D獸人,應該告佢蓄意傷人,判终身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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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唔係想告傷人/虐兒就告到,成間屋得佢地幾個,無人證(林林又講唔到野),點告傷人/虐兒?單憑傷勢,唔足以證明係父母造成,最多只可以話佢地疏忽照顧(本案正正就係告呢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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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巴兄, 我沒有特別留意他們在案中扮演的角色, 女的就判到等同誤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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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就是汕尾政府生育控制失敗,教育失敗,香港無審批大陸人入境權,福利制度誘人。人多綜援多些,上公屋易些。前期制度挫敗,法律懲罰不能救人。
      話時話,林林的同母異父孖姐姐當年是否15歲了?咁都得?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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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唔好因人廢言,你又唔怪幼稚園逃避責任唔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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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231484-【友愛邨棄嬰】胎盤沖廁所-28歲綜援母:無喊以為/

      正宗香港出世,土生土長,生了三件拎老綜啦,不知KCC會否話佢地係"新移民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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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都無怪新移民,我都話制度失敗...福利制度誘人是事實,容易被有貪念的人利用,管他是那裡人。報導說社工張對王聲稱留下女兒林林在內地生活感奇怪,「剩返一個喺大陸,第日嚟到香港好難適應,好悽涼囉」,曾建議王謂「多一個人,申請公屋計分多啲,你會快啲上到樓」。
      前年看新聞時我已怪幼稚園,但當時未怪制度,今次講制度我就集中講制度囉。
      前幾段我都話很多父母沒資格做人父母,留給政府/社會/學校去處理。當然包括本土人啦。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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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629/bkn-20180629150235468-0629_00822_001.html

    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交替的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則以6比1大比數裁定罪名成立。

    Does it imply that the Complainant did not disagree to have s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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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 don't understand the jury's reasoning. It was a complete denial case where deft did not give evidence. How did the jury reach such conclusion of intercourse if they do not believe or cast doubt on the victim's credibility? The jury could not find implied consent or mistaken belief of con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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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Maybe the case is that the jury accepted the victim did not consent to the intercourse but it was not recongized by the offen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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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I doubt if the jury has the basis to make such a fi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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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s the jury is the judge of the facts, they may draw such inference solely based on the PW's evidence. And they have not to disclose the details of jury delib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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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oreover, so long as the inference is not inherent impossible, the inference should be uph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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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Well, I cannot argue their findings even if it was a speculation without fou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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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he victim did not consent to the intercourse but it was not recongized by the offender.
      Active approval of intercourse = OK(That's for sure)
      No explicit disapproval = OK???(wonder if it's the case of HK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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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completely corr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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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題外話, 美帝自封人權屬世界第一, 難得有人信


    Modern-day slavery in focus
    Revealed: how US sex traffickers recruit jailed women for prostitution

    https://www.theguardian.com/global-development/2018/jun/29/revealed-how-us-sex-traffickers-recruit-jailed-women-for-prostitution-the-trap


    "NYPD stop-and-frisk incidents overwhelmingly target African American or Latino individuals, most of whom are innocent, according to the 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

    https://www.theatlantic.com/technology/archive/2018/06/an-app-for-ejecting-the-homeless/563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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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eah, and how will people believe Hong Kong is not part of the human trafficking circle...

      If you got the data of stop and search of Hong Kong, i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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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林奕含令我想起畫家Vincent Van Gough,都是具有感覺到一般人感覺不到的異稟,是腦神經某部分作用?要表遠出來,尋求公義是其次。我有位長者熟人也是吊頸自殺的。體弱病困,睡不好却怕食安眠藥成癮。這事警惕人不要太集中長時間想不能解決的問題。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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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630/58381886

    食環人員不但毫無警告下,充公其貨品和拘捕她,又指有警員在拘捕期間,用手打她的腳和腰,粗暴推她上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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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家已知違例 , 為甚麼還要警告 , 如執法時帶有選擇性, 便對其他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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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用手打她的腳和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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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618

      如果拒捕,警察有權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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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政府對弱勢社群苛政猛於虎,南亞作惡卻不顧!近日食環署連同警方共逾10名執法人員,圍捕一名在深水埗擺賣的八旬老婦,將她重重包圍更粗暴拉上警車。有相同遭遇的婆婆直言,「政府淨係識蝦阿婆,南亞村咁多人搞事又唔理,我係咪要轉去嗰度擺檔先唔畀人拉!」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702/bkn-20180702000326798-0702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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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律政性醜聞】涉案檢控官入職逾廿年 涉「撞胸」被捕重案跟進

    https://hk.mobi.yahoo.com/news/律政性醜聞-涉案檢控官入職逾廿年-涉-撞胸-被捕重案跟進-024100936.html

    星島日報1 小時前

    【星島日報報道】《頭條日報》獨家消息:本報於上周四一連兩天獨家披露律政司「#Me Too」事件,揭發律政司刑事檢控科一名年約50歲王姓的男高級檢控官涉嫌在辦公室走廊,向迎面而來的女同事,及下屬「撞胸」,事件擾攘近1年時間,消息指,該名律政䶢豬手昨天正式被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拘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今回應《頭條日報》查詢稱,警方經調查後,警方於6月29日在灣仔區拘捕一名男子,涉嫌非禮。該名男子現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被捕的律政司刑事檢控科高級檢控官,目前在刑事檢控科的第一分科負責提供高院案件的法律意見,曾留學澳洲,取得法律學士學位後、加入當時的律政署工作,至今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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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落左簿喔 俾左口供喔 看來在劫難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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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630/mobile/bkn-20180630095615119-0630_00822_001.html
      游蕙禎刑滿出冊 拒回答任何問題
      马鹿有冇去接禎師妹出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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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出獄不需法律意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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