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煲咖喱妹

不是講吃,煲咖喱妹所指是Amina Bokhary。行內一向叫包致金法官為煲咖喱,太座女包大人為煲咖喱太。所以小弟叫他們的侄女為煲咖喱妹,可以吧。煲咖喱妹這件案本來是舊聞,但是覆核判刑上訴的判決書今天才上載到司法機構的網頁。小弟從來都不單憑報章報導來評論,要等到看到判辭才能覺穩妥。自己錯誤理解,好過看二手資料,錯上加錯。

這件案有些不尋常。2011年1月11日聽審上訴,即日判決,為何等到3月11日才宣讀判辭,到了今天才上載到網頁。這是一件很簡單的案件,除了煲咖喱妹的來頭外,本來是不值報導的案件。當然有可能是大老爺放假去也,擱下公務,所以延遲發放。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薜偉成Zervos, SC, DDPP(是接任刑事檢控專員必然人選,非他莫屬,快將公佈),被受批評,沒有做好功課,沒有提供數據和上訴案例,空槍上陣。我的感覺是在煲咖喱妹違反感化令被判監後,控方已經覺得沒有上訴空間,但又要面對輿論壓力,故此敷衍了事。若真如此,變成輿論主導了法律,是香港之悲。

撰寫主判辭的高院署理首席法官對煲咖喱妹的背景與判案關係,隻字不提。反而是另外兩位法官各打了阮偉明耳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談何容易。始終有人是法律面前,高人一等。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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