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5日星期日

感觸淌淚之二

在感觸淌淚一文引起一些討論,主要是講拾紙皮的人,究竟是否老無所依。

雖然是互動式的留言,難免有説不清之處,觀點各有不同,不必纏繞下去。我寫那篇大前提講老無所依,自然使人聯想到我同情老婆婆拾荒糊口,老婆婆是否窮無立錐之地,其實無需考究,那不是文章的重點,只是我表達能力不好,才產生問題。我真的眼濕濕,不是為了阿婆潦倒,而是香港懂得惜福感恩的人太少,所以我對阿婆對兩元紙皮那種感恩態度反應強烈。我記得第一次上庭,一個男同事給大老爺罵到在厠所拭淚。我從來是在工作上只會撐不會哭的人,但對於生活上、社會的事情反而易容往眼眶灌水。

生活厄困的人,我想都不會為了得到額外兩元表現雀躍或有絲毫感恩,兩元確也太微小了。我實在想不到有甚麽人會為了這兩元牽動情緒,這就是老婆婆值得敬佩之處。老婆婆不論是老有所養,抑或老無所依,她的態度,真摯高尚,能不使人肅然起敬?

2014年1月4日星期六

2014年的第二個捐獻

大女兒在2014的第一個捐獻一文留言,希望第二個捐款會捐給Feeding Hong Kong樂餉社,一個她公餘做義務工作的機構。今天兩位網友/讀者通知我,他們看了這留言會作捐款,我感激他們的支持,也希望大家一起灌溉,小苗在大家心中茁壯成長。捐錢、做義工及助人,成效和成果都微不足道。杯水車薪的捐款,對社會裏比例不少貧困的人起不了甚麽作用,沒有具足夠保障的社會制度,不能使生活在貧窮綫以下的人脫貧。

個人力量雖然渺小,也可以有偉大的心,潛沉了、蟄伏了的愛心,可以因感人的事而燃點起來,激發出來。香港社會戾氣太重,人整體欠缺應有的同情心,爭拗排斥不斷,我希望丘比特的金箭頭,發射出人間的愛,促進人類之間的關懷和體諒,增多一分耕耘,一點灌溉。

再闖軍營

標少在闖軍營一文,對闖入駐港解放軍營的處理手法作出預言:「可能當時守門口的解放軍不懂反應,只驅逐而不逮捕,下一次可能沒這様便宜了。」下面東方日報的新聞就印證了。

神秘男闖駐軍總部就逮

【本報訊】神秘男疑擅闖中環解放軍軍營,被守軍制服交警處理。繼「香港人優先」成員早前強闖添馬艦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後,一名神秘男子,昨午疑闖入軍事禁區,事件驚動守衞駐軍,警方接報後大為緊張,迅即派員趕赴現場調查,將該名男子拘捕,案件暫列可疑人發現處理。

九日內第二宗

現場為愛丁堡廣場二號解放軍駐港部隊總部,消息指,昨午五時許,一名四十九歲男子突然闖入上址,在門口站崗的持槍解放軍見狀,即上前攔截及把疑人制服,再交由趕至的警員處理,其後被捕。由於九日內第二度發生有人擅闖解放軍軍營事件,故警方對案件十分重視,正調查疑人身份及動機。

上月「拆禮物日」,民間團體「香港人優先」成員招顯聰帶領數名成員,手持殖民地時代港英旗到上址示威,反對中環新海濱長廊部分用地劃作解放軍駐港部隊軍用碼頭,期間成員闖入總部範圍高呼口號,被兩名軍人制止。另外,去年九月底,一名神秘男子在晚上爬鐵絲網潛入尖沙咀槍會山的解放軍軍營,期間失足墮地重傷,驚動營內駐軍,該男子最終被警方拘捕。

根據《駐軍法》第十二條規定,駐軍以外的人員、車輛、船舶和飛行器未經批准,不得進入軍事禁區。據香港《公安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無許可證出入軍事禁區,即屬犯罪,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被判處罰款五千元及監禁兩年。

(4/1/2014)

把這男子攔截及制服,就是行使《公安條例》第39條的逮捕權,而逮捕之後也按法例要求,「須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交由警務人員覊押」。刻意用這種字眼,是要淡化解放軍在香港執法的印象,始終這是容易觸動港人神經的問題。如果單單把闖入的人驅走而不作逮捕,除非警察立即在軍營外出現,否則怎樣可以再抓回這些闖入去的人呢?到時ID都會有問題,故此,解放軍行使這逮捕權,我想不到可被批評之處。相對於「香港人優先」那種事先向傳媒張揚的做法,過程攝錄了,警方事後可以按圖索驥。像本案的情況,如只作驅趕,不作逮捕,在以後搜證方面就會帶來很多麻煩。

同一件事,明報的報導訪問不同政黨人士的看法,

工黨主席李卓人說,就算工黨不同意闖軍營行動,但亦捍衛闖軍營的人根據司法抗辯的權利。他說不想看到香港因內地官媒施壓而執行法律,但相信行動不會影響政改討論。

另外,中環海濱關注組昨早到立法會申訴部與議員會面,召集人羅雅寧說不贊成以衝擊解放軍表達訴求,但擔心將來中環海濱擬劃作軍事碼頭用地時,巿民若誤進用地或要負刑責,倡立會召開公聽會聆聽市民意見。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在港台《千禧年代》提到,在一國兩制下,事件屬本港自治範圍,中央及內地傳媒不應施壓。港區人大代表王敏剛則批評擅闖軍營者「做法不可取」,促中央和港府嚴肅處理。


李卓人捍衛闖軍營的人根據司法抗辯的權利,這句話在法律上我只能理解作,警方檢控這闖軍營的人無許可證進入禁區,這人有權不認罪。但他有抗辯理由嗎?他沒有進入禁區?守衛像灣仔酒吧外的妖艷吧女扯他進去?那不是禁區?他有許可證?

控方所需證據包括文件A403附件2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别行政區駐軍法》及《基本法》第十四條賦予駐軍的權力,刋登軍事禁區範圍的憲報,軍營的守衛及到場的警察。至於沒有許可證這方面的證據,除了被捕人士未能出示禁區許可證,控方也會依賴《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94A條否定的聲言(negative averments),被告有責任舉證證明自己有權進入軍營。如果被告不認罪,大概又要搬《人權法》、《基本法》出來作一番政治表述。

劉慧卿批評中央及內地傳媒施壓,可是闖軍營明顯犯法,不管甚麽人施壓,香港警方沒有不執法的理由,否則愛字頭的人大可闖入劉慧卿的閨房而逍遙法外。沒有見地又不能強力鞭打的話,無聲勝有聲。




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2014的第一個捐獻

聖誕日朋友發電郵給我,要為一件案向律政司寫信,要求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希望我給點意見。這朋友是未曾謀面因看拙文而相識的網友,他代表的被告是他的朋友,所以屬pro bono性質。標少二話不說,立即叫朋友注意《檢控守則》有關該事項的幾點考慮因素來造文章,寫這種信的游説力度,一定要能夠切合《檢控守則》所列要求,也要考慮當中的限制,譬如裏面第13.4段的講法:

13.4 Negotiated pleas must not be accepted if the accused maintains his or her innocence of the charges.

本案詳情我當然不能披露,也把被告一切背景資料銷毀了。上面這一段的重要性在於寫信時的技巧,既要陳情游説,又要含糊地繞過有關限制。舉例説,如果是一宗店鋪盜竊案要求撤銷控罪,如果你過份強調是無心之失,就會給律政司檢控官帶來行使酌情權的困難:- - 被告既然無不誠實意圖,拿了東西忘記付款,便是抗辯理由,理應否認控罪,接受審訊,而不應採取簽保守行為這處理方法。所以在這一點要避重就輕,不能使決策者感到尷尬。

幾日後朋友草擬了這封信給我評論,標少直腸直肚,也不怕得罪朋友,把信改寫了,幸好這朋友沒有計較,接受了我的寫法。我並非覺得朋友的信寫得不好,而是我採用不同的approach。

我是那種不講耶穌,直接了當做事的人。與其講怎樣互助互愛,實質上甚麽都不做,倒不如實際一點,坐言起行。我花了兩小時來重寫這封信。

今早收到朋友的電郵,告訴我律政司接納了辯方要求,撤銷控罪,譲被告簽保守行為。我相信這結果和我改寫這封信無關,可是朋友硬把這賬算到我頭上,我只好入賬。我在2013標少札記回顧講過,從2014年起,接受我幫助的人,要向我指定的香港社福機構捐款,於是我請朋友叫被告捐1000元給露宿者行動委員會。1000元算甚麽錢,不過,標少也不是甚麽人,叫人捐也不想太過監人乃後。這數額不大,但我的喜悅大過把錢給我,我希望播了種,大家一起灌溉。

對上一篇講老婆婆賣了兩元紙皮的欣喜,觸動我的神經,今天明報報導部份大陸在港大學生的零用錢動輒就十萬八萬,使我發神經。我沒有仇富,我只是為他們的富而愁。他們的父母也在播種,不知以後會長出一棵甚麽模樣的東西來?






2014年1月2日星期四

感觸淌淚

大女兒今天登了一篇文——新年執紙皮,我看了之後眼淚盈眶。如果你家中有唔孝順、唔敬老、唔讀書、唔生性、駁嘴駁舌、毫無責任、不思長進的年青人,請叫他們看這篇文。老無所依,拾荒糊口的社會問題怎樣解決,我不懂。老人為撿拾汽水罐、報紙及紙皮而爭執屢見不鮮,女兒所講這位婆婆拿了紙皮賣了錢後那種感恩,既可悲,亦可愛,我是為了她那種感激的心觸動了神經,她實在雍容華貴,使我淌淚。女兒寫這一段,使我慚愧,使我惜福,使我更想助人。

一位頭髮花白的老婆婆問我們是否準備到垃圾站,可否把紙皮送給她變賣。我們當然樂意,連忙把紙皮分類抽出來。原來收購紙皮的地方就在小巷附近,老婆婆賣完之後興致勃勃回來相告,'太好了,賣了兩塊錢,謝謝你們!'。那麼大堆紙皮才值兩塊錢,連坐電車來回 (單程長者價 $1.1) 也不夠,但婆婆居然已經如此感恩客氣。她還義不容辭,幫助我們把剩下來的垃圾好好綁在手推車上。


2014年1月1日星期三

2014年的第一份工

2014年我找了第一份工,不要恭喜我,是沒有錢的義工。

很久以前,當我在法院工作時,有一天在街上碰到大學時同宿舍的一位宿友,他在城大做學生輔導工作,寒喧幾句,交換了電話便匆匆而別。過了幾天,收到這宿友來電,叫我幫忙做mentor。可能當年標少在傳媒出了些風頭,他誤以為我有點能耐,我卻自知料子不足,耍手擰頭婉拒了。那是10多20年前的事。兩年前受老友所托,兩脇插刀,做了世侄的短暫mentor,僥倖有點成果,了結一個經年困局。

一星期前,記起一位單親家庭的朋友的兒子今年考大學,於是致電問候,赫然發覺這世侄成績很不理想,前路茫茫。於是在聖誕翌日,約了這年輕人傾談了兩小時摸摸底。這青年人品格單純,讀書的問題是缺乏紀律和決心,是無心向學懶散一類的人。本來這朋友我並不稔熟,擔起這種苦差事,我有點猶豫。但想到自己自幼家貧,也無心向學,又激起那種感同身受相助之心。於是我自薦替他做mentor。怎様做和做多久,我真不知道,畢竟我沒有受過這方面的訓練。我只本著人助自助,督促他承擔責任,不要依賴別人。

今天終於收到他第一篇文,看過之後,立即就給他「功課」了。坐言起行,希望明年今日看到一些成果。

幾年前一位朋友的兒子惹了官非,做母親的對兒子一向的行為一無所知,不知所措之間向我求助。我很不客氣,用盤問方式來找出事件的來龍去脈,終於他隱瞞家人以前的案底也和盤托出。我發覺很多問題都因為父母不懂處理,過份放縱,過份保護,最後走了很多冤枉路,甚或錯失了矯正的機會。

作為新一年的願望,我希望能夠做好這份工,使這年輕人承擔自己的責任。

2013標少札記回顧

開筆第3年了,如果點擊率可以衡量受歡迎程度,標少在讀者眼中便不算太討厭了。當然這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讀者中也有不少一心在看我寫了甚麽廢話,走進來撿拾一些笑料的。無論如何,2012年全年點擊87,000次,2013年是263,000次,翻了兩番。3年來的總點擊是395,000次。

標少並非名筆名嘴,點擊倍增,皆因兩個女人的功勞。這兩個本來是極平凡,舉目皆是的女人,竟然掀起波瀾激起浪,把香港社會分化推到臨界點。粗略算一下,本札記每天平均有超過700個點擊,當社會熱烘烘在爭論林慧思罵警事件時,本札記有一天點擊超過4400次。作為舞文弄墨的人,點擊次數多自然是很大的鼓舞。想深一層,卻不是值得欣喜的事,因為這種點擊率是隨「瘋」而來。

「一窩瘋」這詞,是我常掛口邊,形容香港現象的用語。林慧思可以把香港推向兩極分化的地步,代表著背後親共和反共兩股力量在較勁,當中也有兩股以外,獨立評論這件事的人,山中、標少就屬這種人,從留言看,當中也不乏以事論事,既批評那些愛字頭的爪牙,青面獠牙的青關協的人。相反,對於林慧思及其背後立場偏頗的人也大不以為然。另一個女人陳玉峰,相對來講惹起的爭論較少,兩個女人都做了立場矛盾的事,較之林慧思,陳玉峰引起爭議較少,因為她是律師,塑造不出被壓逼小市民的形象,尤其是她接受了簽保守行為的處理方法,就變成洩了氣的氣球,點著了藥引而不爆的啞炮。如果她們可以抽身,借別人的眼來看自己,自有另一番滋味。

在共產黨眼中,我是反共的人,在他們對頭人的眼中,我可能是左膠。左右逢源的人就兩邊討好,兩面都罵就兩面都不是人。有讀者怕我惹上「高登仔」,但評論不是請客送禮,怕就不寫,有甚麽人我會惹不起。

對我自己而言,2013也有點波折。憑誰問,人生旅途上,可有不蒙荊棘的坦途。2013年未能再動筆寫小説是一憾事,思緒乾涸,怎様擠也擠不出一點半滴,所以唯有暫置一旁,靜待感召。

好友曾經笑我網上濫交,幫助素不相識的人。我心想做無償助人的事算是回饋社會,希望輸出一點正能量,讓漣漪散發開去。究竟有沒有漣漪效應呢?我真不知道。2014年起,我改變做法,向我求助的人要對我指定的香港社福機構捐錢。我繼續做無償的事,在一些人眼中可能是儍事,儍事有誰不曾做呢?何況標少看似精明實愚笨,沒有大智,蠢事做了不少。有大智的人看似愚魯,深藏不露。

2014年肯定是不靖的一年,我預期有寫不盡的課題。於香港而言,禍福相依,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看不到出路,唯有訴諸老莊了,聊以自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