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鮮出爐的黎智英案, 對控方上訴的兩點議題, 終院認為國安法的釋義涉及重大及廣泛的法律考慮, 此議題可合理爭辯, 故批出上訴許可, 但第一議題不批出許可。判詞第2段:
...We consider it reasonably arguable in the present case that the learned Judge may have erred in his construction or application of NSL Article 42(2) in adopting his approach to the grant of bail in the light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at Article and accordingly certify and grant leave to appeal in relation to Question 2.
但議題狹窄:
23. We ought to emphasise the limited nature of the question which will be before the Court on the hearing of the appeal. The Court will determine the meaning of NSL Article 42(2) and, having done so, will decide whether the Judge fell into error in his approach to the grant of bail. If he made no error, the appeal will be dismissed and the Judge’s order granting bail pending trial will be held to have been valid. If, on the other hand, the Judge is held to have fallen into error, the appeal will be allowed and his order set aside. In either case, the appeal will have been disposed of and it will fall outside the Court’s jurisdiction to deal with any outstanding or subsequent bail application, in particular any application regarding bail pending the respondent’s trial. Any such application would be a matter to be dealt with by a magistrate, a District Judge or a Judge of the CFI as appropriate.
即是說就算最終認為李運騰對國安法第42(2)的理解錯誤而判上訴得直, 終院也不會決定黎智英能否保釋, 此事應由下級法院決定。其中一個可能是發還李運騰重新考慮, 李官重新考慮後會有兩個結果, 維持保釋或取消保釋。
現階段收押黎智英直至上訴正審, 是為免予人錯覺, 以為已確認李官沒有犯錯, 所以把案件還原至總裁判官收押黎智英的階段:
31. In our view, it would on balance not be right in principle for us to continue the respondent’s bail pending the appeal since that would assume the validity of the Judge’s order admitting the respondent to bail which is the issue at the very heart of the pending appeal. The status quo ante involved the respondent being remanded in custody pursuant to the order of the Chief Magistrate.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concerns expressed by the prosecution, that position ought, in our view, to be maintained pending determination of the appeal, subject to us giving directions for the appeal be heard and determined with exceptional expedition.
終院有點滑頭, 可能希望在門外抗議的人可早點回家休息, 避免聚集染疫, 所以用巧妙的理由, 收押了肥佬黎。其實, 終院也可以讓他繼續保釋, 但申明並非暗示會判他勝訴。保釋與否, 本身就沒有一定指標的, 以洗黑錢案的楊家誠案為例, 終院批出他對定罪及判刑上訴許可時, 同時批准他以7百萬元保釋, 到正審時駁回上訴, 即時入獄。當然, 楊家誠案是已有原審裁決的上訴, 黎智英的刑事控罪是未曾開審沒有裁決的狀況, 這一點是兩案的主要分別。
...We consider it reasonably arguable in the present case that the learned Judge may have erred in his construction or application of NSL Article 42(2) in adopting his approach to the grant of bail in the light of the requirements of that Article and accordingly certify and grant leave to appeal in relation to Question 2.
但議題狹窄:
23. We ought to emphasise the limited nature of the question which will be before the Court on the hearing of the appeal. The Court will determine the meaning of NSL Article 42(2) and, having done so, will decide whether the Judge fell into error in his approach to the grant of bail. If he made no error, the appeal will be dismissed and the Judge’s order granting bail pending trial will be held to have been valid. If, on the other hand, the Judge is held to have fallen into error, the appeal will be allowed and his order set aside. In either case, the appeal will have been disposed of and it will fall outside the Court’s jurisdiction to deal with any outstanding or subsequent bail application, in particular any application regarding bail pending the respondent’s trial. Any such application would be a matter to be dealt with by a magistrate, a District Judge or a Judge of the CFI as appropriate.
即是說就算最終認為李運騰對國安法第42(2)的理解錯誤而判上訴得直, 終院也不會決定黎智英能否保釋, 此事應由下級法院決定。其中一個可能是發還李運騰重新考慮, 李官重新考慮後會有兩個結果, 維持保釋或取消保釋。
現階段收押黎智英直至上訴正審, 是為免予人錯覺, 以為已確認李官沒有犯錯, 所以把案件還原至總裁判官收押黎智英的階段:
31. In our view, it would on balance not be right in principle for us to continue the respondent’s bail pending the appeal since that would assume the validity of the Judge’s order admitting the respondent to bail which is the issue at the very heart of the pending appeal. The status quo ante involved the respondent being remanded in custody pursuant to the order of the Chief Magistrate. Taking into account the concerns expressed by the prosecution, that position ought, in our view, to be maintained pending determination of the appeal, subject to us giving directions for the appeal be heard and determined with exceptional expedition.
終院有點滑頭, 可能希望在門外抗議的人可早點回家休息, 避免聚集染疫, 所以用巧妙的理由, 收押了肥佬黎。其實, 終院也可以讓他繼續保釋, 但申明並非暗示會判他勝訴。保釋與否, 本身就沒有一定指標的, 以洗黑錢案的楊家誠案為例, 終院批出他對定罪及判刑上訴許可時, 同時批准他以7百萬元保釋, 到正審時駁回上訴, 即時入獄。當然, 楊家誠案是已有原審裁決的上訴, 黎智英的刑事控罪是未曾開審沒有裁決的狀況, 這一點是兩案的主要分別。
故此, 若為迎新歲開香檳, 飲杯! 若慶祝肥佬黎收押以為控方上訴得直, 咪住, 起碼要等多一個月才知結果, 保釋的決定外, 往後還要看正式審刑事案的結果, 那欺詐罪, 看來脫罪的機會很大, 國安法是新事物, 我不懂評論。
香港法治已變質,相信不像以前,已沒有合理爭拗空間,國安法已凌駕普通法,它已吞噬所有。
回覆刪除國安法62條咪寫左,你依家先知?
刪除有咩問題?
刪除何國家受到嚴重威脅 不惜任何手段反擊 好美國 當年就將所有 所謂恐怖 分子 送往古巴 /用 逼供審訊 !美國所有 民主法治制度 擱置一邊 ,所以 大家 指責中國同时,回顧下美國的黑歷史,jack
刪除在任何國家,犯上國家安全法的人都是政治犯!
刪除似係標少呢堆馬房假髮吞噬香港法律先真
刪除鳩判又得,判錯又無懲罰
永遠都話有理據,明明解釋權在人哋嗰度,就梗係睇唔到,自己想點解釋就點解釋,總係人哋錯自己啱。
刪除所以我一直都話
回覆刪除最佳表演場景係
等終院老爺想落judge嗰一刻
由國安警司推門入法庭
同官老爺講
"而家立刻終止審訊, 國安公署認為香港法庭冇能力處理, 案件由國安公署takeover, 即場送犯人上人民法院"
我都好想睇到呢個場面。又係嗰句面就人地俾,架就自己丟。
刪除幾時講過? 又派水
刪除你話大馬爺無私心就假嘅,做多一個月就印印腳咬長糧嘆世界喇,下家庄啦!
回覆刪除跟之前盧偉聰一樣,希望張老爺也跟鄧炳強一樣。
刪除其實D官仲知唔知自己做緊咩。。。
回覆刪除知,我知他們都敢怒不敢言,處境凄涼。
刪除梗係知,明玩嘢,跟阿爺對著幹。
刪除由英國人養的曲架變成八哥犬。
刪除馬道立金蟾退売的高招
回覆刪除今日終審法院批准扣押黎智英嘅案件上訴。 律政司上訴嘅理由同我之前講嘅大同小異,即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冇依據刑事程序條例9d2同埋亦都冇嚴格遵守國安法 42 條。主控官特別明確指出國家安全的嚴重性比起殺人嘅終身監禁的判罪不遑多讓。既然謀殺唔可以保釋,違反國安法更加唔可以保釋,呢個係好清晰嘅概念。 但係馬道立嘅判詞好特別,佢唔係即時覺得個上訴係得直,只係話個上!訴係有合理嘅爭辯空間,然後再將案件押後到二月先再正式審訊。有人問佢關於李運騰法官係咪犯咗錯,佢答案亦都只係一樣話有合理嘅爭辯空間,又話案件牽涉到廣泛嘅關注所以有理由批准上訴,完全逃避直接作答。
馬道立將案件押至明年2月才正式審訊,大家唔覺得有咩特別呢?其實就係馬道立將會在一月卸任,之後就由下手去接捧。佢呢一招乾坤大挪移,既唔會得罪外國免受制裁,又唔會得罪中央。係一個非常高明巧妙可以置身事外的做法。因為如何下一任張舉能嘅判決係話律政司嘅上訴係嬴,即係話李運騰係錯誤嘅話,即時將來所有犯國安法的被告就不容易批準保釋。咁樣呢就好明顯含引起外國勢力嘅不滿甚至制裁。如果張舉能判律政司輸,則可引起司法災難被中央責難 。馬道立不愧老江湖, 一招金蟾脫売做出佢個人完美結局,可以全身而退,佩服佩服。另外,唔知佢老婆被提名升任終審法院法官一事有冇下文,大家的目以待。
冼國林
寫那位朋友好明顯唔識法庭程序,今日只係決定受唔受理,受理左要正審都會係一月十日之後既事。到時先係決定李官有冇犯錯。又正如小弟在上篇既留言,我都估張官會叫人大釋法,到時有事只會係人大既問題,而唔係CFA既問題。
刪除所以點樣都唔會係馬官正審,咁又點可以話係金蟾脫殼?
我在上一篇答了這議題, 附加一句, 就算判李官錯(在唐英傑案對42(2)的看法錯誤), 也可以重新考慮後繼續讓黎保釋, 始終重點在flight risk & re-offending, 無需人大釋法。要人大釋法不如叫人大修法, 改為干犯國安法者不准保釋, 否則法庭一樣有事實考慮予以保釋的理由, if it is what people want, to detain each and every defendant alleged to have committed a NSL offence。
刪除洗脚林?真係可以憑打治港?
刪除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是針對李對NSL第42(2)條的應用是否犯錯, 這必然牽涉對條文的解釋, 而人大常委會具有對條文的最終解釋權, 所以終審法院在判決前報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是最佳選擇!
刪除香港人的選擇不嬲是以立場行先,不是以最佳。
刪除祝標少身體健康!
回覆刪除Terry
唔好咁噪會安樂些
刪除講到佢好似就嚟屙血咁
刪除匿名2021年1月1日 下午3:35
刪除睇番佢上一篇,應該真係咬牙出血
揭穿左佢既公知身分,收入大減了,不過美國最近先又印錢,應該咬到一D既
人好現實,立場都係建基於利益,睇反修例之後,應該都係攪事嗰班。
刪除想一想這裏有過什麼建議嗎?只懂批評有什麼用。
小弟就估黎生既案件唔會有機會審。
回覆刪除黎大最有機會就會成為中美交換人質既棋子,用來交換孟大姐。
黎生始終知道太多美國既機密。萬一真係俾人送上去大陸,黎生一爆大獲,又唔知美國又要死幾多agent。所以最後大陸都會搵個理由俾佢去英國,以換返孟大姐返大陸以完結件事。
但佢係共和黨人,拜登好似冇出過聲。
刪除鬼叫佢有份造假新聞想做低登登咩
刪除一班泛民政客儍更更跟風支持法輪功,買大開細,拜登勝選,點兜? 頭都痕!
刪除https://youtu.be/ANW-jt3BmfY
https://youtu.be/n8qFnQ4B-C0
*
【海外反共華人・六】與極端右翼合流 法輪功在美成功的背後邏輯 (hk01,2020-12-05)
https://www.hk01.com/%E4%B8%AD%E5%9C%8B%E8%A7%80%E5%AF%9F/554673/%E6%B5%B7%E5%A4%96%E5%8F%8D%E5%85%B1%E8%8F%AF%E4%BA%BA-%E5%85%AD-%E8%88%87%E6%A5%B5%E7%AB%AF%E5%8F%B3%E7%BF%BC%E5%90%88%E6%B5%81-%E6%B3%95%E8%BC%AA%E5%8A%9F%E5%9C%A8%E7%BE%8E%E6%88%90%E5%8A%9F%E7%9A%84%E8%83%8C%E5%BE%8C%E9%82%8F%E8%BC%AF
2021年既黃絲一定要識驚!因為大清算日子好近了.
回覆刪除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348942
覺唔覺呢排多左好多黃絲所謂手足既安全套上新聞?上法庭?黃絲既清算來了#yup# 勇武?獅鳥?要還嫁!
仲有好多黃屍手足等緊上庭判決呀[369] [sosad] [banghead]
安全套點解搞到有問題? 係咪循環再用??
刪除2016年旺角暴動的案件要到2020年才全部審結。
刪除2020年每個工作日都有反修例暴亂相關案件上庭,這情況會否持續四、五年?
同祖家 Supreme Court 的法官比,終審班老海鮮真係垃圾,大前提係唔敢得罪大六佬,又要扮有型,同市民講冇跪低,兩邊不是人。「國安法是新事物, 我不懂評論」,標少都有啲滑頭喎,新法例同百年法例有乜分別,點解唔可以以法論法,原來又係要聞完大六佬啲屁,才敢開口。
回覆刪除我未改寫過以前的文章, 國安法訂立以來, 我一直反對訂立的程序和形式, 法例的內容和香港沿用的不論概念和方式都不相同, 我不懂之一。再者, 有甚麼證據指證黎在新法生效後干犯了? 我只能看到李官判詞蜻蜓點水的分析, 你知你懂不如教我, 我願聞你屁。
刪除港區國安法係直接喺香港引用嘅中國法律,唔係香港普通法嚟喎!
刪除哦,原本香港啲大狀、律師和法律學者,唔使〈或唔識〉interpret 法律條文嘅,明白。
刪除原來
刪除蓬佩奧發聲明,譴責深圳法院將香港人判監,指香港一直都是一個蓬勃的地方,直至中國共產黨及北京在香港的代理人破壞香港法治和港人的自由。他又指,一個阻止人民離開的政權,根本不能被稱為偉大或成為全球領導者,只是一個脆弱和害怕自己人民的獨裁政權。
回覆刪除我想跟蓬佩奧說三個字:「斯諾登」。
刪除肥佩奥只係利用佢地去抽水,呢D逃犯只係一堆人血饅頭而已...
刪除"關注","好關注","極度關注"...西方政客講呢D話就令佢地以為"割掣線"打通左,真係天真...
可以預期果班"流忘份子"將來只有十個八個得到西方培養去做"反華師",終身同藏獨台獨份子一起,其他果D只可以做西方人球...
真係以為英國同鷹國真係咁易收難民咩,淨係搞律師費已經唔係佢地出得起既價錢啦...
老尾政棍肥佩奧講都有儍佬信,嘩咔咔!
刪除在2019年九月他在德州農工大學進行演說時曾講過在擔任CIA的局長時,他們撒謊、他們欺騙、他們偷竊,他們還有一門課程專門來教這些。這些提醒尾國人是如何造就尾國今日的榮耀。
喬木在美國:我為「民主自由」而來,卻發理有錢才有自由
刪除https://youtu.be/JUD469kXswY
美版「方方日記」| 當年的公知,移民美國後想要回國了? 美國是窮人的地獄...
https://youtu.be/w41AOitKUqE
��大陸公知:美國夢醒
大陸公知現在知未算遲,猛虎不及地頭虫,新移民初來步到就想在美發大財? 欠人脈關係,難!
大陸第一代移民幾叻都難出頭,要捱苦! 等第二代子女甚至第三代完全融入美社會才有機會發圍。
更正:卻發現有錢才有自由
刪除下午 2:45
送多一帖笑料給儍佬睇
刪除*
「反賊笑料快報」! 干了這碗消毒水,來世做個美國人,從老民逗「河山碩(丁建强)」看海外恨國黨的落魄…
(磊哥聊政經)
https://youtu.be/FI8gmBkdCSw
〃一個阻止人民離開的政權,根本不能被稱為偉大或成為全球領導者,只是一個脆弱和害怕自己人民的獨裁政權〃
刪除都話咗信老尾政棍肥佩奥一成都雙目失明。
報告:中國移民總量逾1073萬人居世界第三最多人去美 (hk01,2020-12-26)
〃報告引述2019年聯合國經社部關於全球國際移民存量數據指出,自1990年至2019年,中國移民數量由最初約420萬變成約1070萬…〃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E4%B8%AD%E5%9C%8B/565800/%E5%A0%B1%E5%91%8A-%E4%B8%AD%E5%9C%8B%E7%A7%BB%E6%B0%91%E7%B8%BD%E9%87%8F%E9%80%BE1073%E8%90%AC%E4%BA%BA%E5%B1%85%E4%B8%96%E7%95%8C%E7%AC%AC%E4%B8%89-%E6%9C%80%E5%A4%9A%E4%BA%BA%E5%8E%BB%E7%BE%8E%E5%9C%8B
看清美國的真面目!
刪除坦言集:鼎足三立
美國從來不把歐洲當作盟友。美國獨立是從英國分割出來,即使法國助其獨立戰爭,送它自由神像,美國的門羅主義也是把法國連同歐洲其他國家,排除在美洲以外。第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先是觀望,也想重複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方法,在歐洲打到糜爛之後才參戰來賺取戰勝國待遇。那時候,美國貸款英國,卻同時與德國作貿易。二次大戰參戰之前,美國仍與日本貿易,雙邊討好,希望取漁人之利。到英國瀕敗時,美國才參戰,並加重貸款英國,出賣落後的驅逐艦給英國,換取英國在加勒比海的海軍基地,也藉貸款迫使英國把許多先進的技術與美國共享。
而在戰後,美國除了逼英國還債、放棄殖民地,也在英國駐軍不走,更在1956年蘇彝士運河事件裏,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來脅迫英國、法國退兵,英國從此失去蘇彝士運河以東的所有領土,印度洋最重要的軍事基地(迪戈加西亞)也租讓給美國。
美國助英國打敗德國,勝利者是美國,英國是得不償失。美國是為利益而不是為道義參戰,打敗德國,劫掠了德國的科學家和科研設施人才之外,還要控制西歐。若不是有蘇聯的對抗,美國不會促成歐盟發展,卻又放進英國作為掣肘的棋子。沒有蘇聯,沒有冷戰,美國便不須善待歐洲各國,早便會是特朗普的「美國優先」政策,把歐洲視作附庸或屬地。
美國是功利的國家,一切為利,所有的道德、普世價值、意識形態,都是資本的掩裝和對國內外民眾欺騙的手段,並不是它的政治理想,更不是美國優先的目標。對同文同種的歐洲諸國已是如此,怎能期望它會平等對待其他國家呢?今天中國強,威脅到美國資本的利益,便以中國為敵,以往是把蘇聯、日本當作敵人。今後,若歐盟強盛,也會是美國的敵人。
事實上,自金融海嘯之後,歐盟和歐元乘美國勢弱趕超而上,美國已早對歐盟動手,打擊歐元,在北非推「顏色革命」,在東歐搞新歐洲,抑止歐盟東擴南下的發展,英國脫歐更欲掀起歐盟內部分裂。最近攻擊德俄的北溪二號管道,更明目張膽地要脅迫歐洲高價購買美國天然氣,不把德國以及歐盟視作盟友夥伴,盛氣凌人,完全顯露霸權主義的蠻橫無理。
歐洲的歷史文化悠長,底蘊深厚,分則敗,合則勝,德、法等正洞悉美國的狼子野心,故此有德俄合作,今天也有中歐的協議。美國勢弱而狂,俄羅斯支持中歐聯手,正好與美國鼎足三立,抵制美國對世界的瘋狂破壞。這是2021年的起端。
研究所所長 陳文鴻
一般習慣, 會叫呢類胡言亂語作出醜、柒出國際.
刪除不過好似係對普通level、不經意犯錯的形容.
*
肥佩奧唔係, 墮落成咁, 我唔識形容.
BBTW
但記憶中 Blog主好少批評老尾外交政策,中國外交就喐啲攞出嚟小。
刪除英国对黎系正式英国公民BC(不是BN0),隻字不提
回覆刪除Jack
George Cheung
回覆刪除到最後北京引用國安法第55條、將黎智英送往內地受審, 那就皆大歡喜. 哈哈哈!
無名
係得嘅、有機會走又唔走、扮英雄、以為美國佬會保你平安、今次真正中伏!
Kailim Chung
在聖誕前獲准保釋,原來認為是中國與美國幕後談妥;證實猜測錯誤。忽略了黎智英已經73歳,東山再起替美國再搞一場政變的機會很低,對美國再没有甚麽作用,已成棄卒。
China Sourcing
要話香港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之代表人物,真係非黎智英莫屬!!!明目張膽,高調挑戰,廣佈網絡,出錢出力,肆無忌憚,唯一只是太高估左自己以及其背後之境外勢力,如此一步一步為自己挖左自己的墳墓,有今天一點都不出奇!!!
董禮霖
根本李運騰故意放走黎智英,不公正不依法。如果咁都得以後所有犯人都可以根據黎智英的保釋條件保釋了。令國安法成為紙老虎,沒有作用。一句法官相信而沒有向公眾交待充足的理由,是人治不是法治。基本上法律的測試是以沒有保釋條件下被告人會否再犯。黎智英的勢力絕對會再犯。
Victor Fok
刪除《港區國安法》第65條所指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便是萬眾期待!這是正確的憲制秩序及程序!」
最啱聽係呢句, 有乜好爭論, 一切由人大拍版就可以, 又或者將黎智英送往內地受審都係好解決辦法, 強行爭取保釋最終就是送中!
董禮霖
刪除指出李運騰的錯誤並無不可,言論自由,因為法律上的測試是在沒有保釋條件下,犯人是否會再犯,否則以後個個犯都可以同黎智英同一保釋條件而放人。失去法例的目的。邪報明報又來護主黎智英了,好似為黎智英打工,出的卻是明報的糧。昨日見馬道立狂質律政司,根本沒有任何影響。
//因為法律上的測試是在沒有保釋條件下,犯人是否會再犯//
刪除只考慮再犯可能性? 不考慮潛逃風險?
肥佬一個偷渡香港的大陸佬,又稱赚得第一桶金,89民運發生,他就大搞小報,變成所有香港人的精神食糧,一直無事無幹,有冇搞錯?當香港法官將佢軍,判佢终審终生監禁,香港人就會贏,香港人就會到新一頁,便放胆去馬吧!
回覆刪除爛果全盛時期都唔係人人捧場買卦! 何況它早已從高峰滑落蝕了多年蝕到亞媽都唔認得,早幾年想拆散賣盤又賣唔成,肥佬泥出得嚟行遲早要還,都是時候了!
刪除你知唔知肥佬是特種元老?輩分高過D法官好多,佢哋邊度夠胆判终生監禁!
刪除不明白中共為何將肥佬化身成世界级烈士???
刪除肥佬 厲害地方竟然可以喺台灣搞報紙、电视! 以台灣的貪污 攞到牌照係奇蹟 相信係美國撐腰 .
回覆刪除最奇怪台灣的蘋果日報 竟然有香港六合彩 專欄 搞到香港六合彩在台灣令到不少人家破人亡
香港
毒果日報 嗰張唔係小报! 花費很多金錢 ,
當年很多色情架步廣告 我相信佢賺唔少,
圖文並茂 推荐鳳姐!jack
民間人權陣線在荔枝角收押所外舉行「釋放政治犯」車巡行動。有三人站於貨車車頂上,向收押所內嗌咪。
回覆刪除警員 : 違反限聚令,
車上 : 貨車屬於私人地方,限聚令並不適用。
點計??
不知中國國情的海外華人,不妨看看磊哥怎樣批判中國的所謂「公知」...
回覆刪除上集
https://youtu.be/7VRV_9tC6nY
下集
https://youtu.be/EwhhjVgW_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