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

某君昆仲......

周庭被判刑10個月後即時向原審裁判官申請保釋, 被拒, 繼而向高院申請保釋, 再被拒, 這基本上與許智峰及之前其他被告一連串棄保潛逃事件、引致收緊批出保釋無關。一般未審訊的案件被告獲保釋後棄保潛逃, 會影響同類案件獲批准保釋的機會, 或者使法庭定出甚嚴苛的保釋條件, 但周庭案的考慮並不一樣。周庭是自己認罪的, 定罪判刑後申請保釋, 基本上是要提出因刑期判得重而上訴, 這方面的法律原則比較簡單, 若刑期短, 到排期聽審上訴時已會服刑完畢, 若上訴得直, 會變成坐了冤枉監, 批出保釋等候上訴的機會就會大。昨天張慧鈴法官拒絕了申請, 意味着張官覺得刑期就算重也並非極重(manifestly excessive), 上訴獲批機會微, 所以不批。另外, 可能也計算了上訴正審的排期時間, 或排了快期, 使她不致於坐多了監。 以上訴庭近日的思維, 就算到刑期上訴時不是張官聽審本案, 上訴成功機會也頗細。 況且周庭認罪時同意控方案情, 本案的嚴重性及她扮演的角色也十分清晰, 判監一年半載不應感到意外。這叫一時亢奮, 一世悔恨。年半前勸這些人不要犯法, 是沒有人聽得入耳的, 現在不適應牢獄生涯, 嚐到滋味, 悔之已晚。另外兩名被告的刑期, 也很難可上訴得直了。    

當然看這些東西, 隨時會跌眼鏡的。像特朗普任內安插了3名立場保守的最高法院法官, 我以為這些法官會投桃報李, 隨便找個理由助他推翻總統選舉結果, 殊不知他們竟然斬釘截鐵, 以一句說話來駁回特朗普的上訴: 

The application for injunctive relief presented to Justice Alito and by him referred to the Court is denied.

這種簡短的判詞是罕見的, 可以看到特朗普的申請理據有多爛, 爛到完全不需要討論。這也要上訴, 目的有幾個, 為官司眾籌乘機撈一筆, 呼籲支持者捐獻, 使用募捐得來的金錢的用途卻寫得含糊不清, 我看過募捐的電郵內容, 但可惜沒有存下來。特朗普上訴除了他死不認輸的性格, 他一向都是戰狼, 雖然現在的表現是死狗, 但以戰鬥格來蠱惑人心, 而不是哭哭啼啼搏同情, 所以明知上訴理據空洞和荒謬, 也一定去馬, 煽惑及鞏固支持者, 不斷以催眠手法把選舉不公及陰謀論向支持者灌輸, 為4年之後捲土重來鋪路。另外, 紐約檢察官在等待特朗普卸任就向他開刀, 特朗普一直以被褫奪總統連任、被不公平對待的受害者自居, 所以他也要藉此製造維繫支持的名目。  

欺善怕惡是人的本性, 國安法訂立後, 暴徒消失了, 警察拉人的時候, 已再沒有議員或街坊到場查問。有人說中國強大起來, 已無需韜光養誨, 已無需謙讓, 可以強硬起來。中國崛起, 有目共睹, 超英趕美已是很久以前的口號, 超美也很快做到, 事實上暫時還是受制於美國, 被特朗普欺負到上面, 也不能強硬應對, 無他, 貿易上順差, 所以要低聲下氣, 捉加拿大人作人質也不敢捉美國佬, 也看不到諷刺特朗普的漫畫/合成作品, 美國新冠病毒一天死3000人了, 殮房停屍都沒處停, 特朗普三番四次講China virus, 外交部都沒有還擊, 風度翩翩, 修養十足。對着鷹犬小國卻殺氣騰騰, 是值得體諒的, 人之常情嘛。賺人錢就看人眉睫, 人賺你錢就挑起眼角, 只有澳洲佬才會死蠢到不明白這道理。

這個聖誕家家戶戶可以吃龍蝦了, 最近龍蝦大跌價, 每公斤$30至$50, 蝦農叫苦, 蝦農說生產成本要$30一公斤, 賣到中國這富有又愛吃海鮮的地方, 利潤可觀。澳洲窮等人家又幫襯得幾多餐。像上星期看到世界各地支持澳洲餐酒的宣傳片, 純擺出姿態, 不切實際的, 飲得三兩枝後, 這種支持也會完結。如果沒有那幅合成創作, 就只會是與人無尤的兩國政治貿易戰, 其他人怎會插手。 只會是你不買澳洲貨, 不如買我的。以澳洲煤為例, 近期已被刁難, 好些運煤船在海上漂泊不准泊岸, 澳洲百份之二十的煤出口到中國, 優質煤另一供應國是加拿大, 以商言商, 加拿大會不會說你欺負我5眼手足, 我不賣給你。現在唯一不會刁難的是鐵礦, 貿易額每年澳幣600億, 誰有能力取代偉大強大的中國? 當然, 沒有優質鐵礦, 又怎大興土本, 沒有優質煤又煉不出優質鋼鐵, 牛、羊、餐酒、龍蝦、奶粉, 尚且可以不准進口, 卻不能說只是單方面的損失。有時我都弄糊塗了, 中國大使館今天否認禁止各項物品進口: ‘Unfounded’: Chinese embassy denies claims it’s blocking Australian imports, 是否澳洲佬在自編自導自演, 學了特朗普在扮苦主, 誣陷中國呢? 

某君昆仲, 今隱其名......

???

標少飲完紅酒飲白酒, 唱完紅臉唱白臉, 瘋瘋顛顛, 自然就唸了兩句《狂人日記》...... 哎喲, 繼續唸下去, 就拖了中學同學落水。

皆余昔日在中學時良友; 分隔多年, 消息漸闕......

58 則留言:

  1. '殊不知他們竟然斬釘截鐵, 以一句說話來駁回特朗普的上訴'
    另類體現比較司法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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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當初以為特朗普必勝,殊不知現在又改哂口風,阿豬阿狗消費佢唔少了,你唔厭我都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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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我說的就找證據出來, 不是我說過的就講明是扣帽子, 我沒刪過自己寫的東西, 隨便找出來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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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為"是讀者閱文理解, 如果他對, 你前後錯兩次;
      如果他錯, 他錯了, 你上次沒有錯, 你今次有進步空間。

      如果11:21寫"認為"的話, 你正確, 以事實可斷定是否"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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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純擺出姿態, 不切實際的, 飲得三兩枝後, 這種支持也會完結。如果沒有那幅合成創作, 就只會是與人無尤的兩國政治貿易戰, 其他人怎會插手。」
    咁究竟其他人擺姿態係有用定冇用?前一句話「其他人」支持只係擺姿態,後一句就講到「其他人」插手好似係天大ge事,媽,我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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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外交部發言人辦公室”消息:
    在12月10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德國《每日鏡報》8日以《中國的戰狼》爲題刊登一篇批評性報道,指責中國“戰狼外交”。該報道本來要配一箇中文的“權”字圖片,卻多了一個點成爲了“杈”字。該報道稱,德國聯邦議院人權委員會11月18日舉行所謂“中國人權聽證會”,招致中國大使館批評。文章引用德國綠黨反華議員鮑斯的話說,中國實行“戰狼外交”。你對此有何迴應?
    華春瑩:我注意到你提到的德國媒體把“權”寫成“杈”,遭到中方媒體嘲笑,但其實這個低級錯誤也不奇怪,因爲的確,現在有些人經常明明對中國一無所知,卻煞有其事地對中國進行着無中生有的指責。
    至於“戰狼外交”,我想問問那些指責中國搞“戰狼外交”的人,不知道他們有沒有看過迪士尼動畫片《獅子王》?不知道他們怎麼評價那個可愛的小獅子——在各種懷疑、責難和打擊中成長和成熟起來的辛巴?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一段時間以來,中國同個別國家之間發生了一些事情。但這些事情當中哪一次、哪一件是由中方首先挑釁引起的?哪一次、哪一件是中方在干涉別國內政?哪一次、哪一件是中方在威脅、損害其他國家利益?
    無論是將病毒標籤化、疫情政治化、中國污名化,還是濫用國家安全名義蠻橫打壓中國企業、破壞正常人文交流和經貿、科技合作;無論是以所謂人權、民主、自由爲名干涉中國內部事務,還是公然違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惡毒攻擊中國政治制度甚至動輒實施單邊制裁,難道有人能擁有隨便誹謗、攻擊、抹黑、傷害中國的“權利”,而中方卻不能擁有說明事實真相的權利嗎?難道一個公民都有依法行使正當防衛的權利,而中國作爲主權國家卻不能擁有維護自身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國家榮譽尊嚴的權利嗎?難道有人以“莫須有”罪名對中國口誅筆伐時可以如狼似虎,而中方卻只能做“沉默的羔羊”嗎?!
    我小時候,在中國有一部非常受歡迎的電視劇《霍元甲》,它的主題曲有句歌詞寫道“因爲畏縮與忍讓,人家驕氣日盛”。從根本上講,關於“戰狼外交”的非議實際上是“中國威脅論”的又一個翻版,是一些人給中國量身定做的一個“話語陷阱”,本質是這些人做慣了“教師爺”,習慣了頤指氣使,不習慣有人反駁。他們的目的就是要讓中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通過給中國扣上這頂帽子,威脅和訛詐中方,讓中方放棄說出事實真相的權利。
    但這些人應該明白,中國不是一百年前的中國了。中國從不欺凌霸凌他人,但中國人是有原則、有骨氣的。中國外交代表和捍衛的是佔世界五分之一人口的14億中國人民的利益和尊嚴。在事關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國際公平正義等大是大非的原則問題上,中國外交必須堅決有力回擊一切惡意挑釁,有力捍衛國家利益與尊嚴,維護國際公平與正義。
    我想強調指出,中國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咄咄逼人從來不是我們的外交傳統。但是,卑躬屈膝也不是中國人的氣節。面對霸權霸凌,毛澤東同志早就講過,“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中國不主動惹事,但也不怕事,不會被脅迫訛詐。如果有些人因爲中國面對毫無底線的攻擊、抹黑和謾罵做出回擊、說明事實真相,就把中國外交稱作“戰狼”外交的話,那麼爲了維護中國的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爲了維護國家的榮譽與尊嚴,爲了維護國際的公平與正義,就做“戰狼”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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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唔知 Blog主聽唔聽得明,還是繼續做西方的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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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華春瑩說得很清晰, 是否全盤事實我不考究, 我也很喜歡以強硬口脗應對欺侮, 但不要流於小學雞的低級趣味而讓人找到藉口, 你隨便可以用五毛口脗扣我帽子, 我很習慣戴帽的。你聽不明我的說話也無所謂, 你根本不打算聽, 況且你要聽的也是國家領導的話, blog主是廢老, 沒有權寫消閒文章自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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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也是廢老,既然blog主的批評文章是公開,我也沒有權批評一下自娛嗎?雙標又出場。

      而且明明“小學雞的低級趣味而讓人找到藉口”,是外國傳媒扣中國帽子,而你又跟住附和,你就反而說人哋扣你帽子,其實是你不斷在這裏扣其他網友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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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2020年12月11日 下午12:42

      外國舔狗公知同霉體都係咁

      無時無刻都表演緊"它可以,你不可以"這種自由

      只要你不贊成不同意它的話,它就會將你扭曲成"打壓它,攻擊它,扣它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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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帽子、標籤, 大量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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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只要你不贊成不同意它的話,它就會將你扭曲成"打壓它,攻擊它,扣它帽子"

      還有係讀者水平低,睇唔明佢寫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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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7:29 唔准你扣自己帽子!

      我可以、你不可以, 你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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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7:41 呢度只有 Blog主可以扣人帽子,你係老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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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8:43, 我是老八,
      你講左我剛才講左既野, 所以你係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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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unfounded = not found
    澳報又玩標題灌輸, unfounded 一字"適當地"用在三處. 標題、圖片配字、內文.
    前二者就係一粒字, 內文用dot dot dot: “so-called concerns about China’s adherence … are totally unfounded”
    *
    咁「重要」, 總之唔畀真正內容詳情、context.
    我翻譯如下 : now that i got you, you sob! (仲唔畀我捉到你? 斷正)
    *
    *
    "Doctored image" ----- Two words, 所有西報、Aussie報、NZ報, 都係「咁用」.
    灌輸畀讀者, 不予討論, 我重複一次條公式 : 標題 + 圖配字 + 內文提而沒有詳情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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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log主覺得正確呀麻,每一篇文點都要搵下位插下中國就開心啦!

      所以 Blog主繼續為西方做文宣,我哋為有繼續做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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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4:29, 看來你是不懂看英文的, 不懂英文只值二毛。我引文章出處是叫人自己去看, 我不胡亂撮寫。你覺得我為西方做文宣, 我宣揚甚麼? With due respect, 你連做五毛的能力我也未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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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宣揚什麼?唔使講個個都睇得出啦。懂英文就好叻?走不出洋奴心態。

      講哂粗口個啲五毛你就唔理,我呢啲正常留言持不同見解就打壓,好大官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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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係好失望, 剛剛先講完「親共好, 反共好, 這裏都容得下的」, 7:28就為反擊而反擊.
      關懂英文咩事? 叫人看, 沒亂寫是沒有內容的解釋, 純粹轉發? 你依家話囉.
      「miss, 小明頭先講小你老X呀」有舉報善意tim, 轉發不需注意、不須負責嗎?
      其餘我當你打和, 有wdr, 也不當作鬧人.

      容得下, 不過一挺機關槍, 廢話式反擊.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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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下一招就係禁言,睇下幾時出?重係到講言論自由,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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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行文風格顯示,應該係 old seafood 師爺,以為自己識英文。「unfounded = not founded」(found 在這裡係原型動詞),唔係「not found」。「not found」的 found,係 find 的 past simple 和 past participle,係揾唔到咁解,明唔明呀,阿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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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你對象係樓上、OR 引文出處?
      無論如何, 你誤解「unfounded = not found」句子意思.
      你假設人家專登拆去"ed", 由你補上???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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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R 兄,敬希指正,不才怎樣誤解句子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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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3:48 好說、好說,
      樓上曾報, 有使用第一行作標題、summary 這行文風格,
      所以不一定是基礎/開場白/前提,

      閱畢內文, 我猜 unfounded = not found, 意思是 : 說"unfounded"? 卻找不到「真正內容詳情、context」.
      等號意思是, 終於/睇真, 既然前後都有"found", 搞下創作, 標題嘛!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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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有時我都弄糊塗了, 中國大使館今天否認禁止各項物品進口: ‘Unfounded’: Chinese embassy denies claims it’s blocking Australian imports, 是否澳洲佬在自編自導自演, 學了特朗普在扮苦主, 誣陷中國呢?

      我英文唔好,但都嘗試理解 Blog主點解咁寫,簡單說 unfounded 指冇根據,not found 指搵唔到,即係前者可能真係冇根據,亦可以冇去搵過就說冇,或明知有但說冇,後者就比較確實去搵過但搵唔到。

      而 Blog主引用這新聞明顯係到插中國講大話,貫徹一貫宗旨,專門去雞蛋裏挑骨頭。屎眼聯盟每日講九百幾萬個假話,又唔見佢提下,咁呢啲唔係叫文宣,咁叫咩?

      不過商業社會,我唔想買你啲貨,搵啲藉口,推下,講下 white lies,唔通咁都有錯,咁都十惡不赦,咁你做人都幾天真。

      可能 Blog主又話我扣佢帽子,但 Blog主叫我哋自己睇,唔解釋,咁誤解咗都冇辦法。但雞蛋裏挑骨頭去插中國,基本上最近文章每篇也有,咁 Blog主的動機是什麼,大家應該也看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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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5:08 中肯、清晰,
      有條不紊.

      標少原文露少少心意唔係大問題,
      反擊, 卒之又要發展到「有條不紊、清清楚楚」, 又何必呢?

      對比貴國總理行為反應, 竟然異曲同工!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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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多謝 R 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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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標少原文露少少心意唔係大問題

      偽君子同真小人嘅分別,真小人講嘢清消楚楚,坦蕩蕩去承認自己動機,偽君子就遮遮掩掩,牆頭草,衰了又唔認。

      某程度 Blog主冇資格評批 Trump Trump,因為只係人哋條門口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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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美國新冠病毒一天死3000人了, 殮房停屍都沒處停, 特朗普三番四次講China virus, 外交部都沒有還擊, 風度翩翩, 修養十足。對着鷹犬小國卻殺氣騰騰, 是值得體諒的, 人之常情嘛。賺人錢就看人眉睫, 人賺你錢就挑起眼角, 只有澳洲佬才會死蠢到不明白這道理。//

    我覺得美國會被以下兩樣野拖垮:
    1. 新冠肺炎疫情, 而家有疫苗都唔敢打 (大幅壓縮研發時間, 夾硬係 9 個月內研發同生產, 變相用人命黎較飛), 更何況美國好多人係 "不自由, 無寧死!", 咁就由佢地接受血的教訓

    2. 美國政府由3 月份開始無限量寬鬆, 呢筆數係要還。2008 年果次係全世界幫美國還債, 今次應該唔會歷史重演。當美元大幅貶值, 唔知美國仲可以用咩黎還債

    -- 8 mile 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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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睇下接種和不接種那樣較易死, 兩害取其輕。"不自由, 無寧死!"主要被持朗普的失誤所害, 活該!

      2. 很多國家都留下一屁股債由下一代兩代償還, 不單止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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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t is always dangerous to roll out vaccines in a hasty manner. There are too much unknown factors. Just like 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vaccine. It was just announced this morning that it is now scrapped and reverted back to phase I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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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外交部都沒有還擊, 風度翩翩, 修養十足

      搵野泥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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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係呀!最緊要罵不還口、打不還口,畀人恰到上心口,八國聯軍瓜分中國都唔出聲,就係大國風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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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Merck CEO Ken Frazier Discusses a COVID Cure, Racism, and Why Leaders Need to Walk the Talk

      https://hbswk.hbs.edu/item/merck-ceo-ken-frazier-speaks-about-a-covid-cure-racism-and-why-leaders-need-to-walk-the-talk

      *

      Merck takes distance; you don't want to embark on a possible genocide.

      - Merck's vaccine for Ebola took five and a half years and was only approved in Europe this month.

      - The tuberculosis vaccine took 13 years! Rotavirus 15 years! and chickenpox 28 years !


      *

      ° I share an opinion on the prospect of a vaccine that guarantees protection against Covid.

      ° Note: HIV is another example: 40 years and no vac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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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呢啲可以為中國澄清嘅新聞,Blog主唔會睇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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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取消美國外交護照持有人的免簽證訪港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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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有法官近日遭到恐嚇,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呼籲社會捍衛法治,又指律師會會為司法機構發聲。
    //法律界的人士,不論是律師、大律師或市民,一定要捍衛法治,因為我們的法治得來不易。

    不過, 各先進國家, 都有踐踏香港法治, 有無人出過聲?
    各"民主鬥士", 明明是觸犯刑法被判監, 法治=打壓民主, 彭韻僖出過聲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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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Blog主都冇出過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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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洋奴當然要將最終決定權交給洋人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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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既然知道國際外交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何解仍要恥笑國家只敢諷刺澳洲, 不敢對付美國?
    難道閣下看到有隻傻豹挑釁老虎, 被揍到遍體鱗傷, 便覺得老虎也應該學傻豹一樣去挑釁獅子?

    話說, 民主果然能確實反映人民質素, 所以某國家的傻逼國民多了, 便會選出個傻逼去當總理.
    香港的傻逼也不少啊, 尤其是那些移民了的香港人, 當中也應該有很多傻逼, 還好香港沒有這種傻逼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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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中國不敢對付美國, 同理, 博主也不敢刪文,
      對嗎?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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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點解唔敢?博主封blog 都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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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唔係問"點解", 係問是否同樣道理,
      封blog似終有分別, 可以話各打50大板, 你無得反駁.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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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亞美尼亞2018年人民革命選了個記者出身反對派總理,43歲冇外交經驗,內閣全部後生仔,日日口講民主、自由,成為人民英雄。2020年抗疫無能、仲比亞塞拜疆打到PK,今日人民叫佢做tra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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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未係 blog主所推崇,最緊要有得鬧政府,自由、民主大曬,唔使食飯嘅社會。

      其實呢幾十年比美國佬攪過,變成所謂民主自由嘅地方、國家,有邊一個地方好過?Blog主見識多,舉些例子嚟等我地學下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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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6:22 拿你咁講就係失禮人、冇風度、低級趣味、貽笑大方同埋睇唔明博主大文喇

      學下人地自由、大度、鬧政府、程序公義同透明公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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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博主也不敢刪文"

      刪BLOG文印象中好似無

      刪回覆就有

      1.粗口
      2.起底BLOG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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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長期兄,你說得對,我呢啲水平低、唔識英文嘅廢佬真係冇資格講嘢,所以未請教 Blog主囉,但通常呢啲正常問題 Blog主就一定唔會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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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美國冷戰時支持既獨裁政權,反而有不少交出好成績,比如朴正熙,蔣經國,皮諾切特等等。當然,亦有大把反面教材,古巴、伊朗、柬埔寨等等。

      宜家美國宣傳推廣民主自由教,拎得出手既真係無乜。烏克蘭班茂利係典型既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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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補充一樣,我講古巴、伊朗、柬埔寨作為美國支持獨裁者既失敗例子,唔係講緊卡斯特羅、神權政府同埋赤柬,而係佢地之前果個政府,即係巴蒂斯塔、巴列維王朝、朗諾。點解失敗呢,乜都搞唔好、變成前任仲唔係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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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呢篇講政治部分分析得好好!

    全世界政府最傻嘅政府,非澳洲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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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薩忻琪大律師誤導法庭會唔會俾香港大律師公會釘牌? -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130716&QS=%2B&TP=JU - HCMP 1282/2020 - [2020] HKCFI 2288

    12. Indeed, although the contemporaneous documents referred to in §11 above were exhibited to Liu 1st and, therefore, must have been known to P’s counsel, Ms Sat did not refer to any of these documents in her ex parte Skeleton and at the hearing before the Judge. When this matter is raised by this Court, Ms Sat confirms that she has read these documents before making the ex parte application. Regrettably, other than her assertion that such documents were contained in the exhibits to Liu 1st, she has not been able to articulate any reason as to why she did not draw such salient documents to the attention of the Judge and, instead, saw fit to contend that the Judgments had been obtained by D dishonestly and fraudulently.

    13. Third, contrary to misleading statements made by P and its counsel at ex parte application, the fact that the hearings at LT proceeded in absence of P was not a matter which it could put the blame on D, given that:

    (1) The “Capital Centre Address” to which the notice in LT 944 was sent was P’s “then principal place of business” (as described in Liu 2nd), such that it was proper for the notice to have been sent.

    (2) The notice in LT 1914 was also delivered to that same Address which P had admittedly received. This crucial fact was only belatedly disclosed in Liu 2nd §6(a) and §7(a) .

    (3) The hearing notice dated 25 March 2019 in LT 944 was issued by LT. It was not issued by D, as suggested in §22 of ex parte Skeleton.

    (4) The above matters show that it was P’s own decisions in not attending the hearing to contest D’s claims at LT.

    ... 17. In view of the material non-disclosures discussed above, which I consider to be egregious and deliberate, I do not think that P should be allowed to enjoy the benefit of the Injunction obtained, and I refuse to continue the Injunction...

    (Linda Chan)
    Judge of 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High Court

    Ms Sakinah Sat, instructed by Cheung & Choy, for the plaintiff
    Mr Vincent Chiu, instructed by W.K. To & Co, for the defend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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