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三權分立

香港同胞好辯論, 辯才厲害, 十分可愛。有云真理越辯越明, 有時也難免越辯越矇, 甚至越辯越懵, 「三權分立」就是一例。首先「三權分立」是不是英文的separation of powers? 因為有所謂第4權 (4th Estate) (傳媒) 及第5權(5th Estate) (非主流媒體如博客、自由撰稿人等)。除了搞清楚「權」的數量外, 又要介定甚麼叫「分立」。如果不搞清楚命題, 討論就會又矇又懵了。再引申出來的討論就變成爭論。標少年紀與日俱增, 不自量力叫標少, 實為標老, 老懵懂了, 就不敢與人爭論, 真理實在太沉重,  把人壓得透不過氣來。

在上一篇的留言, 順應潮流, 抝起究竟香港是否三權分立來。《基本法》又是否沒明言但卻寫出三權各司其職互相制衡的呢? 如不先作介定, 這命題就會像花貓追逐自己的尾巴, 捨本逐末, 不亦樂乎。既然如此, 讓我借終審法院案例, 從司法的角度來定音。

劉昌及另一人 對 香港特別行政區 (FACC 6/2001)一案, 終審法院在該案第101段有此表述(中譯本)

101. 《基本法》確立了行政、立法及司法必須三權分立的原則。立法機構在憲法層面上有權透過法例訂明何種行為構成刑事罪行以及被法庭裁定有罪者應受何懲罰:見案例R v Hinds [1977] AC 195第225頁G至第226頁D。不過,法庭在行使其獨立司法權時,有責任決定立法機構所制訂的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假如所得結論是否定的話,法庭便有責任裁定有關法例無效:見案例Ng Ka Ling v Director of Immigration (1999) 2 HKCFAR 4第25頁G至I。

判詞原文如下:

101. The Basic Law enshrines the principle that there must be a separation of powers as between the executive, the legislature and the judiciary. The legislature is constitutionally entitled to prescribe by legislation what conduct should constitute criminal offences and what punishment those found guilty by the courts should suffer: R v Hinds [1977] AC 195 at 225G-226D. But in the exercise of their independent judicial power, the courts have the duty to decide whether legislation enacted is consistent with the Basic Law and the Bill of Rights. If found to be inconsistent, the duty of the courts is to hold that legislation invalid : Ng Ka Ling v Direction of Immigration (1999) 2 HKCFAR 4 at 25G-I.

本案是回歸初期對三權分立的闡述, 其他各級法院的案例多不勝數。這看法一脈相承,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4年1月13日, 法律年開啓典禮的演詞也重複這講法:

......《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以頗為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就司法機構而言,其憲制角色所涉的範圍是司法權力的行使,即依據法律審理訴諸法院的糾紛。
......
(...The Basic Law sets out clearly the principle of the separation of powers between the legislature, the executive and the judiciary, and in quite specific terms, the different roles of the three institutions. So far as the Judiciary is concerned, the ambit of its constitutional role is the exercise of judicial power, that is, the adjudication of disputes that come before the court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original speech).

至於行政及立法兩方面怎樣看待三權的互相配合和制衡, 是否稱之為「分立」is a rhetorical question which can afford different renditions. 我不會加入爭論的。

271 則留言:

  1. 標兄,4th Estate 是相對於法國貴族、教會、平民三級會議(Estates 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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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標兄,我就比較不接受呢類集非勝是(唔係話你,話當初翻譯者和自詡第四權的中文媒體)。詞源本意是傳媒作為當時的新興行業,影響力強,已經成為社會上不可忽視的獨特一群,乃至可以形容為一個新的社會階級。但錯譯為第四權後,越講越大,彷彿可以和司法獨立等量齊觀,媒體絕對自主報道絕對自由不受任何監管。口號重複幾十年就變成真理(實情係變成真理報),黃背心都變丹書鐵券(實情係洗腦小紅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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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安兄, 不隨波但也被大時代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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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睇左幾日新聞,三權分立,三權合作,三權分置(詩姐想講包產到戶?),全部R頭,根本唔係三權。

      寧赴湘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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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安, 依家先覺??? 你又一早有「有乜好拗」的自信?

      我都希望有你這自信.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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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4:19
      唔明。
      我見到梁愛詩也會問佢有什麼好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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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唔明安你有乜好拗,
      既然你唔明, 仲拗?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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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法庭在行使其獨立司法權時,有責任決定立法機構所制訂的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及《人權法案》。

    人大講咗好多次
    香港法庭冇違憲審查權
    所以"有責任決定立法機構所制訂的法例是否符合《基本法》"肯定係錯嘅
    就算終審庭有案例, 首席法官都覆述

    雖然標少一定話法庭有案例就係案例, 冇新案例生效前都有效
    但唔阻礙我地一般平民, 按現有資訊分析法庭同法官有冇錯, 同預測未來真係人大釋法嗰陣, 人大會點樣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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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爭議首先係由教科書引起
    教育局要教科書移除既內容係,香港今時今日係三權分立
    注意,呢一句係一個事實描述,並唔係講"香港應該三權分立"
    即係,教科書咁寫,係教學生,香港state quote 係三權分立
    立法會功能組別長期存在,係三權分立
    人大立港區國安法,香港繼續三權分立
    標少認同嗎?

    之後有人話香港一直都係三權分立。
    殖民地時代總督委任立法局非官守議員,政府要員出任立法局官守議員,三權分立?呢樣我都唔好意思問標少認唔認同。信果個正傻仔。

    至於司法一權,佢係獨立又好,分立又好,佢都極為有效制衡政府。

    最經典莫過於中環灣仔填海計劃同港珠澳大橋官司,政府一輸一贏,但無論輸贏,未判前政府都完全停晒手,拖延工程浪費幾十億在所不計,事後一句都無怪責法院。仲有就係針對立法會議員資格既官司,法院判決立法會議員都無得反抗,係差在人大提早釋法O者。所以司法一權認為自"分立",都好合理既。

    只係立法行政有幾分立,司法界係咪熟知呢?
    國安法明顯就係行政透過人大繞過立法會,三權分立?

    不如調返轉諗,人大立完國安法後,特首出黎講,就算人大繞過立法會立法,香港一樣都係三權分立架。估下班黃人會媽到幾大聲?

    你有你講,我有我講既三權分立,唔通要寫入教科書?
    咁不如藍人集資出一本咁寫: 立法會功能組別永續,人大可以直接屈機,都係三權分立不可或缺既一部份啦。反正你班黃人都話係,無人反對啦。

    阿爺?阿爺必然話 state quo 不違反基本法,你要阿Q咁認為 statue quo 係三權分立,無問題,但阿爺唔好意思咁樣老吹,你地自便。總之唔好挑阿爺機,要去搞美國認為既三權分立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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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分辨香港是否三權分立,先要講得出點先算係「三權分立」,但親共只係轉移視線去「三權分工」、「三權分置」,一味話以前D人理解錯、講錯,就係無人講得出個標準係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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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某S打死唔敢講,香港 state quo 究竟係唔係三權分立。

      黃人話係的話,無問題,立法會功能組別長期存在,係三權分立,人大立港區國安法,香港繼續三權分立,寫晒入教科書,藍人點會唔同意?或者咁講,who fxxking care?反正基本法無寫呢樣野,無可無不可。

      記住,係講state quo係唔係三樣分立,唔係講"最終達致"三權分立呀。

      某S到今日都答唔到呢個問題,就唔好問點解唔可以寫入教科書la。

      政府話唔係,好正常,你咪問美國政府香港 state quo 係咪三權分立 law。講左係就唔好話乜野中央干涉香港啦,你自認左三權分立架。

      死蠢真係無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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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選擇性耳仔失聰, 閉門造車
      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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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咩叫 state quo?

      *

      1. 並非「認為香港有三權分立」就必須同時接受「立法會功能組別長期存在」及「人大立港區國安法」。

      2. 夾硬將不相干的事(例如「立法會存在功能組別」)與「三權分立」綑綁,企圖製造兩難式,手法太低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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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唔識乜野叫state quo 自己查,唔好無知當有趣。

      香港既立法會長期有功能組別存在,反對派長期聲稱功能組別必然支持政府,加上分組點票,政府反對既議案必然會被否決。咁除非所謂既三權分立可以完全離地,否則佢地聲稱既狀況,就同港英時代港督委任非官守議員一樣,都係行政干涉立法,只係程度上有分別。

      當然你完全可以反對上面講法,當然無問題,人大繞過立法會立國安法,都無問題,下次可以再黎。總之就係三權分立啦。如果黃人真係咁認為的話,相信藍人都好支持楊局長叫D 教科書加返,香港政治現狀,包括立法會功能組別,同埋人大直接繞過立法會立法,都受社會廣泛認同係三權分立

      其實你既理解能力咁低,就無謂成日係度扮睇唔到人地D 野扯開話題,直接潛水咪算數law
      你到宜家都唔敢答,香港state quo有定無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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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仲有你所謂既兩難式,根本就係你唔識。

      現實就係咁複雜。三個機構分別負責行政立法司法就已經係三權分立?咪玩啦。機構之間既互動先係重點呀。如果立法會100%通過政府全部議案,咁樣真係分立?唔該你去問下舊時班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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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如調返轉諗,人大立完國安法後,特首出黎講,就算人大繞過立法會立法,香港一樣都係三權分立架。估下班黃人會媽到幾大聲?//

      楊潤雄及林鄭的講法係「香港**從來**都無三權分立」。

      按你講法,「人大立完國安法後」就意味着「香港無三權分立」,講得通。但人大立港區國安法之前呢?可以有三權分立,與你的講法無衝突。

      九七之後,連特區的司局長都在正式場合親口講過「香港有三權分立」,說明官方看法一直是這樣。現在林鄭要跟北京轉風向,也不能扭曲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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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 google 過都無「state quo」,「status quo」就有。唔係我唔敢答,而係根本唔知你講緊乜。

      *

      現實複雜,但「三權分立」個原則唔複雜,行政、立法、司法三個權力互相獨立,互相制衡到就得。我由一開始已經要求呢個判斷標準,有呢個判準就好易有共識、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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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香港既立法會長期有功能組別存在,反對派長期聲稱功能組別必然支持政府,加上分組點票,政府反對既議案必然會被否決。咁除非所謂既三權分立可以完全離地,否則佢地聲稱既狀況,就同港英時代港督委任非官守議員一樣,都係行政干涉立法,只係程度上有分別。//

      功能組別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例如選民票值不等),但不能與委任議席相提並論,也不算行政干預立法。功能組別、直選比例代表制、分組點票固然可視為是不利反對派在議會內壯大的制度設計,但原則上不至於令立法權喪失制衡行政權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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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State quo是明顯的筆誤, 應是status 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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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吓~ 原來S真係咁水平架!
      恐怖!

      難怪這仁兄, 以「理解能力低 + 成日係度扮睇唔到人地D野扯開話題 + 理解能力低之二不能理解明顯的筆誤」之能力可以咁爛玩, 當正自己天下無敵, 周圍鬧、無野都搵到野開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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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明顯的筆誤,責在作者喎。咁都可以入我數,你都幾廢。——個個都匿名就助長賴辯,留個名號純粹以資識別係君子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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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你廢在事後擦鞋、事件中Effectively拒絕討論,
      拒絕討論而又引出這部份的大頭佛, 唔入你數入邊個數?
      是否入標少數, 遲遲沒指出筆誤?

      你係借「理解能力低」不知筆誤, 果然「成日係度扮睇唔到人地D 野扯開話題」, 真係不如「直接潛水咪算數law」


      講完大頭佛事件責任, 討論一下筆誤的一般性責任...
      「筆誤」引出大頭佛的話責任在作者, 「明顯的筆誤」引出大頭佛的話責任在不能處理的人----今次即係S你

      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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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諗咗好耐都唔明點解會有state quo呢個字,當然status quo我係知嘅。但係我個人認為用status quo嚟討論三權分立更顯得格格不入,等我仲以為有個新字叫state 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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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如果三權之間,不論是否平衡,只要理論上各司其職,就等於有三權分立,三權分立等於萬能容器,套用到任何政權都合適,一個可以稱為國家的政權,總有法院,有立法機構,有行政機構,甚至古代中國皇朝一樣有,有意思嗎?

      話功能組別不影響三權分立,等於話三權分立同實際運行情況無關。英國國會獨大,多數黨領袖自動兼任首相,明顯立法權掌握行政權,即是三權分立並不存在於英國制度。好了,英國無三權分立,鄧小平話香港不搞三權分立,香港三權分立難道從石頭爆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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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留言筆誤常見, 明白意思就算, 所以我也沒有指出來, 我都時常寫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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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如果三權之間,不論是否平衡,只要理論上各司其職,就等於有三權分立//

      我有表達過這意思嗎?

      //話功能組別不影響三權分立,等於話三權分立同實際運行情況無關。//

      不等於。現在的功能組別構成不公平,一定程度上製造了一些特權階級出來,但整體而言,未至於令立法會失去制衡政府的功能。若政治篩選嚴重,這個因素會比功能組別制度更明顯和直接削弱立法權。

      我不和你爭定義,任你講,點先算「三權分立」?有判準,再比照事實就搞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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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上一篇覆文已經提過
      立法方面嘅行政主導
      體現喺立法會冇提案權
      而必需由行政部門提案

      試問世界有邊個共識為三權分立嘅立法單位會冇自行提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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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立法會有提案權,只是不完整,事涉「重大」不能提案,其他須得特首同意。如果你認為「立法規機關須有完整提案權」這一點是「三權分立」的必要條件,那麼,香港就沒有三權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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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OK 係 status quo. 我錯

      既然你連三權分立既定義都要反問人,即係你都心知肚明三權分立個龍門真係可以搬好遠。然後搬好龍門仲要判斷香港係咪三權分立。將成件事寫落去教科書,去填班中學生鴨,真係合適?你以為通識科好多時間呀?你以為中學生辯證能力好強呀?佢地最多諗三成抄七成。

      你諗下你自己咁大個人都搞唔清唔敢答香港是否三權分立,就唔好難為班中學生。大把野無寫入教科書,唔差在呢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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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既然你連三權分立既定義都要反問人,//

      唔係反問,係詢問。唔同人爭定義咁解。

      //即係你都心知肚明三權分立個龍門真係可以搬好遠。//

      唔係。我講咗 N 次,「香港有三權分立」係香港特區政府的官方立場,一路都係咁教。現在林鄭一句話無,就無成本推翻曬,全部人都要跟風轉呔,呢樣先係大問題。

      *
      有咩唔敢答唧?林瑞麟做政制局局長時都話香港有三權分立,我都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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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你要問人地三權分立係點定義,證明你係知道個個都有唔同定義,龍門仲可以差好遠。
      莫非可以寫入教科書?記住教科書只可以講係定唔係,課程內無乜空間去詳細討論。

      如果你只係因為幾個高官講過就認定香港係三權分立,咁香港一位特首在任時都講過呢句:民主發展至極端會變成文化大革命

      寫埋入通識教科書,好唔好?曾前特首呢句好接近預言,只係差一個字:民主派發展至極端會變成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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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你要問人地三權分立係點定義,證明你係知道個個都有唔同定義,龍門仲可以差好遠。//

      證明唔到。我問你唔代表我知道你用咩定義,討論上純粹讓下你。

      //莫非可以寫入教科書?記住教科書只可以講係定唔係,課程內無乜空間去詳細討論。//

      記住,「香港有三權分立」寫咗入教科書好多年啦!你新嚟架?

      //如果你只係因為幾個高官講過就認定香港係三權分立,//

      唔係「只係因為」。嗰D係針對性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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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997年香港回歸大典,大會贈送予世界各地記者的禮物包中包括一份介紹香港的新聞資料套。其中一章「政府體制」如此開首:

      「香港的政治制度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

      文件應由政府新聞處提供。

      https://aukalun.blogspot.com/2020/09/blog-post_3.html?spref=fb&m=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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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香港回歸後究竟係咪三權分立,一份殖民地年代既新聞稿有份量,一話強調香港不搞西方式三權分立既鄧小平有份量呢?

      如果有人話香港有三權分立,亦不可能係美國式三權分立。香港有既三權分立,就係人大有權繞過立法會立法,並掌握基本法最終釋法權同修改權既三權分立,基本法寫到明大人有咁既權力,仲要係不受限制既權力。教科書要咁寫嗎?港英時代無一本教科書會寫香港有或將會有三權分立,因為根本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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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諗住用"三權分立"定義潛移默化偷換概念去偷雞既,唔好太多幻想。基本法或香港政制任何改變,都必須人大通過。

      還不如學下傻兔明刀明槍(口頭上)作反仲實際。

      你知道解放軍人數比起二百萬更多,仲未計武警,但就不知道大陸由下到上都不認為香港應該行你果種三權分立,唔好話人大,就算公投你都衰硬。
      反正都係打飛機,傻兔一定high過你,唔會天一半地一半。

      刪除
    27. //香港回歸後究竟係咪三權分立,//

      你俾得出個判準再講啦。

      //教科書要咁寫嗎?//

      呵欠,你睇咗特區年代、楊潤雄刪改前的教科書點寫再講啦。

      刪除
    28. //你知道解放軍人數比起二百萬更多,仲未計武警,但就不知道大陸由下到上都不認為香港應該行你果種三權分立,唔好話人大,就算公投你都衰硬。
      反正都係打飛機,傻兔一定high過你,唔會天一半地一半。//

      當我在討論時非常禮讓,任人下定義,對方卻有以上回覆。道理講唔講得贏我就唔知,但嗰種巴閉、疊馬、英雄主義躍然於紙上,自信到瀉,真係好有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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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我有近半年無行經區家麟個BLOG, 舊年我有討論過佢,
      今日較早前有重訪, 有包括這最Update一篇, S君好過區生好多, 只提供有關資訊.
      我重訪區博, 只可搖頭嘆氣, 在反對派多元光譜中, 區家麟是佔據一支而達到極致的一人.
      最後幾篇, 篇篇係度製造、創作毒果, 自己享用、供同道享用, 已經超越攻擊境界.
      這是他本人創造的生活, 身心如何, 與人無尤.
      佛云六道, 是譬喻, 其實地獄在心中, 大概是這意思.
      *
      這項資料, 今天看來, 是各方面比較寬鬆甚至寬待下的後遺症.
      香港政府歷年來, 大家都知道與政治絕緣.
      包括英治時期, 政治屬英國與英籍極高官與總督有關, 且照顧'妥當', 政府不用操心, 政府公務員部分橫跨到今天, 政治觸角一直是欠缺的能力.
      香港政府新聞處是一個細部門, 政治意識全港不高、全政府不高、新聞處自然意識不高.
      *
      若沒有「是否三權分立」議題的紛爭, 需知道三權分立是「好野」---- 注意有引號, 又唔見有幾個國家是絕對/完整三權分立? ----, 有幾分是三權分立, 黐埋去也不錯.
      ***好在你及區家麟都沒有抹去第二句「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 大家若要原教旨主義凡見四字只接受狹隘演釋, 那麼第二句即時推翻第一句***
      *
      區家麟找到個舊痛腳, 如此而已.
      有毒果可製, 大家不妨去他的博格, 欣賞一下他的欣喜 : 大包圍的筆墨手法 :「這文件重要、重要、很重要, 我也珍視」,
      見其心思.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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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https://aukalun.blogspot.com/2020/09/blog-post_3.html?spref=fb&m=1
      //回歸文件第一行:「香港的政治制度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文件應由政府新聞處提供。
      *
      值得一問的是 : 九七年這兩句是說過往、還是來臨?
      過往, 是理解錯, 讚錯英國佬 ; 來臨, 應寫「主要沿用/直通車」, 不應從本義談起, 鄧小平不是這意思.
      *
      新聞處兩種不同的錯法、可能性.
      So, 我承認、同意這回歸文件開口說錯, 大小我不論, 留「印刷精美文件」記念者自己評價吧.
      兩種錯法, 都不適合奉為今天「三權分不分立」矛盾大杉之用.
      區家麟一位病態的反對者, 經歷地獄、錯付開心.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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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這項資料, 今天看來, 是各方面比較寬鬆甚至寬待下的後遺症.//

      在當天看來呢?會不會是自視如此,更希望外界視己如此?

      //香港政府新聞處是一個細部門, 政治意識全港不高、全政府不高、新聞處自然意識不高.//

      難道當時中聯辦、基本法什麼什麼顧問、慶回歸大典籌辦人員裡的中方人員(如有)的政治意識都不高?無理由任由錯誤的憲制描述誤導全世界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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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在當天看來..
      新聞處: 三權分立是「好野」, 香港好似係, 起碼有幾分一定係, 黐埋去也不錯... 犯錯由此而起.
      有政治觸角上司: 見到第一句先皺眉, 不過即時有第二句, 第一句其實又錯唔晒(所以只係皺眉), 身份越高者越睇通盤、整本書, 這身份者其實都好忍得.
      阿爺不知幾忍得! 舊年, 睇左幾個月才下決定, 下決定半年內才逐步出手.
      *
      我連這兩句是說過往、還是說來臨都未知, 不能替入當時高身份見到乜, 他們是否客串做一做老編(不會啦), 或責成真老編去執一執, 要看整體性及時間性.
      得兩句, 我都係五五波.
      "全世界"嘛, 要看英文版.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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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字義上,「按照原則去建立」, 與「建立成點」是有分別的.
      上面大家都談過美國三權分立「好過」英國,
      然而英國政制, 估計是「按照三權分立原則去建立」的.... 同意否? /*grinned*/
      *
      所以嗰兩句, "我都係五五波", 自己係老編都未必會否決.
      BBTW

      刪除
    34. //阿爺不知幾忍得! 舊年, 睇左幾個月才下決定
      期間全無動作, 只救過林鄭一次, 喝退警隊四工會的迫宮.
      當時林鄭只餘警隊, 眾叛親離, 工會若成功港府將淪陷, 迫在眉睫, 不得不救.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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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香港的政治制度是按照『三權分立』的原則建立,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

      嘩哈哈~~~難得"惜字如金"的BBTW 會同條 S 友討論 , 嘩哈哈~~~真係睇漏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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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香港司法獨立程度係某D地方(比如任命法官)比美國仲要高,但絕對不是三權分立。立法會現況根本唔係同政府分立。

      我叫唔醒扮訓人,只係講清楚你再賴死都無用。呢個世界並唔係圍住你轉。你妄想用三權分立定義改變香港政制時,其實相反係用香港現況改變三權分立定義,只係做小丑。

      刪除
    37. //阿爺不知幾忍得! 舊年, 睇左幾個月才下決定, 下決定半年內才逐步出手.//

      1997年唔出聲就叫做「忍得」,2020年推曬廿三年來的講法叫做「正本清源」,總之有錯就係其他人政治意識低、其他人誤解,「阿爺」點都無錯,諗法始終如一,只係一路無公諸於世之嘛。

      以上辯護看似無敵,實則無賴。——還有特區高級官員正式表示過「香港有三權分立」,一賴到底很方便啊。

      //“ 全世界"嘛, 要看英文版.//

      英文版的涵義不同中文版嗎?定係問題出在「三權分立」四個中文字,只要寫成英文,讀者就不會認為香港行三權分立呢?

      //字義上,「按照原則去建立」, 與「建立成點」是有分別的.//

      有分別,「按照原則去建立」是意向,「建立成點」是實際結果;實際結果不符意向,就是操作失敗。比如說,若回歸時,香港特區政府按三權分立原則建立,實際結果廿三年來原來都不是三權分立,這就是操作失敗。

      另,很多人搬鄧小平出來壓場,說鄧說過香港不搞三權分立之類的話,這也是意向,不能論證實際結果就是這樣。要比照實況是否符合「三權分立」的定義,才知道老鄧這一手操作成功還是失敗。

      刪除
    38. //立法會現況根本唔係同政府分立。//



      //你妄想用三權分立定義改變香港政制時,//

      你妄想我妄想用三權分立定義改變香港政制啫。

      刪除
    39. 實況?立法會議員私人草案通過左幾多次?

      立法會立法都要依賴政府提案,原來係分立

      龍門搬到火星了

      刪除
    40. ////阿爺不知幾忍得! 舊年, 睇左幾個月才下決定, 下決定半年內才逐步出手.//
      //1997..... ?
      我明明講「舊年、幾個月、半年」, 你立心牛頭唔搭馬嘴 or 斷章取義呢?
      *
      //英文版的涵義不同中文版嗎?
      我唔知, 你搬出來再講,
      *
      //有分別....這就是操作失敗。
      這分別我同意, 乖,
      本來講緊精美紀念文件, 文件責任在7月1日當下. 你講23年的個人評定, 立心牛頭唔搭馬嘴, 有咩想講整理好再出過吧, 你討論操作失敗就真.
      BBTW

      刪除
    41. //有政治觸角上司: 見到第一句先皺眉, 不過即時有第二句, 第一句其實又錯唔晒(所以只係皺眉), 身份越高者越睇通盤、整本書,** 這身份者**其實都好忍得.
      **阿爺**不知幾忍得! 舊年, 睇左幾個月才下決定, 下決定半年內才逐步出手.//

      我又唔係立心牛頭唔搭馬嘴,又唔係斷章取義,你咁寫,我就咁理解。

      你意思即係「這身份者」唔包括「阿爺」。OK,改為咁理解;成句「阿爺⋯⋯ 逐步出手.」純屬多餘,當無出現過。

      接返入正題。回歸大典係中方大事,大陸方面無人過問細節安排講唔通;特區政制係焦點所在,大陸方面知道有嚴重錯誤或誤導而不處理又係講唔通。所以我之前就問,你歸咎「政府新聞處政治意識低」,算講得通,但中聯辦、基本法顧問等一大班幫北京看門把關的人唔通又政治意識低」?講唔通。

      刪除
    42. 「這身份者」是「阿爺子集、前線」, 即你說的「『當時』中聯辦、顧問、大典中方籌辦人員」
      「*阿爺*」橫跨舊年、幾個月、半年, 便是指決策層.... 我自己通常只稱這阿爺, 不會是全共產黨、中低官員, 高級官員中聯辦主任是阿爺的代表.
      前線與精美紀念文件同一責任, 只慶典前後.
      精美紀念文件有錯, 我同意了, 阿爺子集暫時好像沒有對錯討論.
      *
      我上面有討論, 起首兩句不屬嚴重錯誤, 你可以依我上面論點討論或反駁.
      BBTW

      刪除
    43. //立法會議員私人草案通過左幾多次?//

      咁樣說明唔到行政、立法不分立。

      //立法會立法都要依賴政府提案,原來係分立//

      你啱啱掉轉咗講,係政府要依賴立法會通過法案。XD 你可唔可以醒少少。

      刪除
    44. 無所謂,跟你講法。

      //阿爺子集暫時好像沒有對錯討論.//

      要討論的話,我上面已從常理提出疑問:點解鄧小平講明香港唔行三權分立,但回歸大典派給傳媒的文件居然有咁嚴重嘅錯誤陳述 / 誤導?中方前線人員按理應該知情,但沒處理,回歸後也不見大陸官方「澄清」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合理解釋有二:一係當時香港有三權分立,二係當時香港無三權分立,但北京政府想外界以為有。

      刪除
    45. 訂立法案係立法權,政府立法權受立法會限制有乜出奇?政府行政權有受限?

      行政叉左半隻腳入去立法,你話因為仲未完全控制,所以仍係分立?三權分立任你講咩?

      咁簡單都諗唔到好意思叫人醒少少?

      刪除
    46. 不如問下標少,如果所有訴訟(包括上訴)必須由政府提出先有勝訴機會,司法獨立仲存唔存在?

      立法會就係咁既情況

      刪除
    47. 嗯~ 數合理解釋, 是第三,
      阿爺好忍得, 打砸燒都忍你! 你講「香港政府新聞處是一個細部門, 政治意識全港不高、全政府不高、新聞處自然意識不高」喎, 小意思啦.
      *
      正如有時有些網友會叫, 叫阿爺釋法啦、叫阿爺釋法啦, 只是諷刺形式罷了, 並不現實.
      也有真期望阿爺釋法者, 有如之鋒哥期望解放軍快D到喇、解放軍快D到喇, 是不安好心.
      *
      Anyway, 這一直是阿爺放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一個小小體現而已, 阿爺代表點會唔明丫.
      不屬嚴重錯誤, 已經寫明「有一個行政主導的政府」, 無謂係都要管、係要管.
      BBTW

      刪除
    48. 1:36
      //立法會就係咁既情況
      當然不是, 去DOJ網頁睇統計吧~

      刪除
    49. 双S跟全部黃人一樣,只睇到自己想睇個句,大 picture 永遠睇唔到,双眼窄到針都插唔入。

      又係個句,跟双S拗係浪費生命,BBTW兄應該死咗好多細胞。

      刪除
    50. 似乎有人唔知民事訴訟同上訴,都唔係DoJ話事?

      刪除
    51. 唔係講「話事」, 係講資料, 與政府的民事訴訟同上訴, DOJ網頁是有資料的
      有輸有贏~

      刪除
    52. 2:22師兄, 咪話區家麟的先下地獄、再上虛幻天堂、輪回不止日日如是, 先至係辛苦人.
      拜太子站班人, 日日諗新野搞班人, 也辛苦.
      我替佢地搖頭嘆氣, 係會死兩條細胞, 睇到暴力新聞, 又死四條細胞, 是一般香港生活成本, 儲備夠花用.
      吾軀歸道時, 有剩的.
      BBTW

      刪除
    53. //數合理解釋, 是第三,阿爺好忍得, //

      呢個我已經交待過睇法:無賴。

      基本上只要唔係「阿爺」本身斷正,所有「阿爺子集」的直接間接言行通通都唔被論者接受成為有效反證。睇落好似無敵,但邏輯上有致命傷,就係除非得到「阿爺確認」,否則,就算係「阿爺子集」自稱代表「阿爺」講乜做乜,外人都唔無辦法肯定佢所做是遵從「阿爺」意思,可以係做錯,只係「阿爺好忍得」,無出口話佢錯、無出手改正佢。

      刪除
    54. //行政叉左半隻腳入去立法,//

      立法捏住行政個春袋喎。

      你話行政、立法無分立,但立法會可以罷免特首、可以否決政府的財政預算案及任何政府提出的議案;行政權巴閉極都無恆常權力自行立法。究竟行政、立法分立係點樣架呢?

      //三權分立任你講咩?//

      我已經任你講啦,你點定義我點跟。只係你到現在都講唔出點先算「三權分立」。

      刪除
    55. //基本上只要唔係「阿爺」本身斷正,所有「阿....
      你講左去邊? 證明乜? 全段圍繞阿爺搞乜野.
      你完全唔係討論「精美紀念文件, 首兩句」<~ 本身無阿爺
      BBTW

      刪除
    56. 新聞處=阿爺
      你仲唔明?

      刪除
    57. //你講左去邊? //

      一路都講緊從份「精美紀念文件」的內容及中方反應,可合理推論一、香港有三權分立,或二、香港無三權分立但北京想外界以為有。

      但你話仲有第三個合理推論叫做「阿爺好忍得」吖嘛。於是,我又要指出呢個解釋有幾茅:已經係政府出嘅文件,都可以疑點利益歸於「阿爺」,咁就乜都你講曬,基本上只要唔係「阿爺」斷到正,你都可以繼續用「阿爺好忍得」來拒絕接納相反證據。

      刪除
    58. 首先, 幾句文字是論述, 與政制是主客(論述是客)關係, 只有和諧不和諧, 無論如何客不決定主, Up兩句野不會左右真實.
      這是邏輯必然、哲學真理、世界規律.
      *
      係新聞處出嘅文件, 責任自負.... 上面充分討論.
      阿爺最多是受邀證人, 不是原告被告, 不說甚麼「疑點利益歸誰」.
      勿被6:33匿名講中, 你真係當左新聞處=阿爺?
      *
      你仲講推論、正證反證、合理tim, 你好亂.
      BBTW

      刪除
    59. 我://一路都講緊從份「精美紀念文件」的內容**及中方反應**//

      我無當新聞處係「阿爺」呀。

      //係新聞處出嘅文件, 責任自負//

      我上面都講咗,「回歸大典係中方大事,大陸方面無人過問細節安排講唔通;特區政制係焦點所在,大陸方面知道有嚴重錯誤或誤導而不處理又係講唔通。」你認為全部歸咎政府新聞處就解釋到,無所謂,隨你。

      特區高官曾明言「香港有三權分立」,你係咪都打算沿用「係特區高官講嘅說話,責任自負」來解釋該言論不代表「阿爺」立場?

      刪除
    60. 我唔知你點解用反證、斷正、證據,
      好, 借法庭邏輯都得...
      *
      我方建立案情是阿爺忍得, 我第一次已經附帶證據, 不過你誤會「這身份者=阿爺?」, 之後我已講清楚, 我唔知你清楚唔清楚, 因為你曾說「當無出現過」.
      你有需要注意了, 唔可以當我證據無出現過.
      *
      至於你方想贏官司, 好簡單: 你反證, 就是證明阿爺唔會忍.
      簡單公道的法庭來往, 何來「疑點利益、茅、通通都唔被論者接受」?????????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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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你8:13前半放低了「推論、正證反證、合理」文字用法後, 是LOOPING, 已討論.
      後半是開新焦點: 高官.
      我簡單答一下, 你奇怪的寫法, 是捉字粒套圈圈吧, 卻是自作聰明, 我是歡迎的.
      //高官...你係咪都打算...解釋該言論不代表「阿爺」立場?
      一國兩制下, 高官向特首負責, 你說中! 高官不會代表阿爺立場, 不能代表阿爺立場!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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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陸要「三權**合作**」,所以香港先要否定「三權**分立**」。將焦點放咗去「點解係『三權』」,真係O曬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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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朕是一權獨大,三權獨攬的
    特首是我任命-行政
    首席大法官也是我任命-司法
    立法會也是我的人-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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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維尼如你所講,即是唔洗討論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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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維尼今日你撩咗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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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撩鼻係你地D奴才撩,奴隸主係唔洗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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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都好有興趣知道唔聽話既青山院友係點樣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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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有人篤灰馬王爺和高院法官指示裁判官對黑暴能放則放,並且批評偏藍法官。

    結合最近若干司法判決亂象,恐怕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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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冼國林封信, 司法機構回應如下:
      七月三日的裁判官講座,主題是「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
      信中指稱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
      馬首席也沒有在會後拉指定國安裁判官開會.
      *
      冼國林收信後公開, 及認為馬道立應該盡快澄清 & 國安公署應該介入.
      Now, 馬道立已一日內澄清, 公署介入也好, 請冼生協調查這信始末.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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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m1sHP7Kq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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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哈哈, 除非聽錄音, 否則想信件內容屬實也不易。事實上這急call會只有黃官一人講, 講司法公正、有doubt要放這些大原則, 都沒有問題的。投函者最錯的就是「按」錯了, 拉埋郭偉健入去講, 郭官上了區院多年, 怎會在席, 矛頭根本不是他, 所以做whistle blower也不夠pro。我當然不會講內幕。I am not a yout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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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分分鐘黃友偽旗"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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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信是這樣寫 :「法律簡介會, 主題『法律公義』」
      馬首席回應 :「有關講座,主題『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
      *
      主題差異沒問題, 靠記憶意思正確, *** 哈~ 點會簡介會? ***
      裁判官新入職嗎, 否則是對外.
      *
      信件露餡, KOL擁有身份及公器, 原信照讀, 順理成章再推一把, 即是替信件背書, 完成了信件「沒報身份、借用公器」者的目的, 冼國林十分不智, 立場取締了審慎.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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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冼國林唔講, 公眾大家又知道條鐵咩 ?
      連行內人的博主都話人[做whistle blower也不夠pro。]...人家可能不夠pro ,但熟知內幕的大老爺卻說:[我當然不會講內幕。I am not a youtuber.]

      幾清高.....幾不屑.
      香港人繼續做傻仔啦, 乜都聽唔到, 睇唔到. 咁高級專業的事, 冇你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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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所以烈顯倫講中哂香港問題出在哪裡,司法霸權是其中之一,不斷提升自己權力去對抗中央,呢到啲師兄都時常質疑司法問題,但 blog 主就永遠話冇問題、冇得改,香港就是給這些自私自利的人攪到亂七八糟。

      引用烈顯倫所講,
      “可悲的事實是,在1997年香港回歸時,香港有一個健全和有效的普通法制度。看看今天的情况,誰能誠實地說這個制度還是為這城市度身訂做嗎?”

      盲眼人都見到現今香港司法制度比回歸嘅時候差咗9皮,只係 blog 主永遠都係做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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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2:03 人地唔願意同你講呢D, 有咩辦法?
      言論自由都適用於博主架!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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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匿名2020年9月4日 下午12:03

      之前起呢度都講過

      什麼法治係香港既基石啊,底線啊

      正正因為司法獨裁界係反華奶西既

      西方可以放膽起香港上下其手(無論咩方面),因為有事告上去,司法獨裁界都可以明放,個犯走左佬就可以一去唔回頭

      刪除
  7. 司法霸權當然說三權分立來提升自己權力,但制定基本法嘅人會點諗?當然是以中國法律為依歸,即係行政主導,立法、司法為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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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係行政主導,但中國係立法獨大。
      或者你可以理解為,獨大既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兼任立法機關。

      我都唔知係香港,人大計唔計入立法權?有無人可以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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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巴嫂三個鐘頭前, 又例牌出來爭拗.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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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無論三權分唔分立,司法獨立寫左入基本法,佢地拗乜?立法同行政權之間既事關佢地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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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美國大法官邊個上尚且要睇傻侵頭,香港既首席終審法官,係前任帶領個委員會向特首建議人選去委任,仲想點?唔好踩過界好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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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32 你嗌乜就真, 與安仔一樣, 自相矛盾
      只不過比較嚴重

      //無論三權分唔分立// Ok, 你自己唔討論, 別人討論, 你咪由佢地討論囉
      由唔關你叉事、又唔討論的你, 去呼喝質問別人的討論! 你係blog主乎?

      刪除
    6. 2:49

      state quo 就係O岩O岩立左國安法,當然bar so可以拗話大人立國安法都係三權分立一部份。之但係你今鋪拗完,下鋪人大再黎過,就唔好嘈了。

      明乜野叫講多錯多嗎? bar so 自己死咬司法獨立唔好放就算了,踩過界好易踩屎。

      刪除
    7. 呢個大主席點會同你講理性?下下都係政治立場行先架啦...
      我響兩年前講過,佢做主席等同阿爺決裂,既然佢已經同阿爺公然反檯,阿爺又點會俾面佢地?
      "司法獨立"係無可爭辯,但也不是"司法獨大"吧....依家似乎有人正如檔上幾位師兄話齋要"司機獨大"...

      刪除
  8. //從司法的角度來定音。
    //不會加入爭論(另外兩個角度?)...是否稱之為「分立」
    *
    好彩標少只係寫定音, 不是一錘定音.
    Same level, member之一, 不能跳高一線, 替全體member關係一錘定音, 內在不可行性.
    另兩位同學拍掌和應, 班主任笑笑口唔出聲就得.
    會一直生效.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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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從前有一個家庭
    老婆怕老公,老豆怕阿囝,阿囝怕阿媽
    三方互相制衡,樂也融融

    話說早兩日雄仔同老豆老母一齊睇電視

    老豆:老婆!點解"使徒行者",個卓SIR咁似啊三哥既
    老母:三哥?老公~個個係苗僑偉黎架
    老豆:三哥咪即係苗僑偉囉!
    老母:香港都無三哥既
    老豆:老婆~全香港人都知三哥係苗僑偉啵
    老婆(怒):喂~潤雄,我黎問你,香港有無三哥
    雄仔(驚):母母母..親大人,三哥好似係苗苗苗....
    "母親(大怒)"
    雄仔(大驚):母母母..親大人,香港無無無...三哥,啊~得四哥,同六叔之麻
    "老豆(心想你個PK仔)"
    老豆:........我地一齊上維基百科睇下,究竟三哥係咪苗僑偉
    雄仔:呀~....老豆個電腦上網壞左,我地晏D睇好唔好,我去個廁所先
    雄仔:大檸樂,嗱嗱臨上維基百科,刪左三哥個條目先
    雄仔:老豆~,維基百科話香港無三哥啊

    從此之後,阿媽係家中地位日益壯大,獨攬大權
    三方互相制衡既關係已經被打破
    這個家庭從此再也不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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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黃友文宣真係好低質素...
      點解有人唔知道阿媽負責財政生死大權,如果無阿媽,個仔仲可以生存到?還是有人扮唔知?
      乜原來個仔可以大過老豆老母架?唔怪得之有人成日想殺左老豆老母然後獨霸屋企啦...
      老豆怕阿仔,即係以前老豆退讓太多,連威權都唔夠膽令個仔聽話...依家個仔響度跳出黎話自己"平等",老豆立刻澄清番"阿仔你要聽老豆老母話"都俾出面既uncle話咁樣係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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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故事開頭應該係「老豆: 大家來睇下"使徒行者"三哥演的個卓SIR丫」, 無問點解似.
      這是小問題.
      及後其實老婆無(怒)、雄仔(大驚), 借你尾句和諧兩字, 反而是心有靈犀的和諧.
      無咁誇張, 這不是問題, 故仔嘛, 要有戲劇性... 只要聽完故仔唔好當怒驚是重點就得.
      *
      尾段是重點吧, 那有沒有「戲劇性」? 是有的.
      從前關係是否互相制衡? 是否好的互相制衡? 故事上, 唔知.
      根據故事, 今天是不再「老婆怕老公」了, 究竟是正常化, (對比以前老公經常無理取鬧, 也由佢) 還是有貶意的「日益壯大,獨攬大權」?
      *
      在這故事, 是不能判斷估計這個「從此之後」, 因為「三哥是不是苗僑偉、有沒有三哥」是閑時聚看電視的插曲,
      而不是家務、財政開支.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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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9/02/P2020090200762.htm

    司法機構回應傳媒查詢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就傳媒查詢一封關於司法機構在七月三日舉行一個講座的匿名信件,司法機構今日(九月二日)回應如下:

      司法機構轄下香港司法學院於七月三日為裁判官舉辦有關講座,主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

      匿名信中指稱講者所發表的談話內容並不屬實。再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沒有如該匿名信所指,在該講座後與任何裁判官開會,因此匿名信的有關內容亦不屬實。


    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0時22分

    標少可有知識"司法機構轄下香港司法學院",是一個甚麼架構,其設立目的為何?由誰主理?誰人有資格參與或必需參與?本人與法律界接觸三十年,從未聽聞有此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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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香港司法學院"已很久了, 以前有些星期六舉辦給法官的講座或者怎樣寫判詞的工作坊, 久而久之制度化正名為"香港司法學院", 目的是陪訓司法人員, 除非講者是邀請回來的, 否則參與者全是香港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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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謝賜教。換言之,是一個內部培訓和經驗交流架構,今次被人寫鬼信,反映他們內部出現派系矛盾,甚致是派系鬥爭,

      刪除
    3. Q, 未聽聞過受賜教完, 消化左未?
      咁快又開「難題」等賜教? 不如自己清楚再寫.
      派系矛盾派系鬥爭就是你三十年心得的估計?

      你三十年點過, 大家唔係剛剛略知一二咩

      刪除
    4. 我想無派系可言, 不是個個服氣的, 你高級是你的事, 我審我的案, 就算不開名教訓也會有人跟朋友呻氣, 自然產生流言, 我兩個月前至今一直一句都無講過此事。做乜工都好, 一定有上司的, 上司對你印象差就不用想升職了。裁判官頂頭上司是主任裁判官, 再上就是老總, 除此之外高院聽上訴也可插一刀, 聽完上訴打給老總大數裁判官的不是。所以有些人好sociable, 以盼推挽。沒有派系, 只有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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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Q的推理自信, 令人吃驚.

      //今次被「人」寫鬼信,「反映」他們內部出現派系矛盾,甚致是派系鬥爭.

      人寫鬼信 OR 鬼寫鬼信, 公暑唔介入查無人知!
      反映? 可以咩、咩邏輯?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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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列顯倫又出文章批評香港司法,有力支持我的看法。若不是內部矛盾白熱化,何以要向外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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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邊忽?
      況且, 並不是有人支持你, 極其量是你估中, 除非開盤, 否則沒價值,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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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標少又扮睇唔到,香港而家邊到冇派系呀、唔埋堆唔使旨意介升啦,唔好講到司法界咁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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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叫奉承不叫埋堆吧,
      奉承基本上就是自己上司, 沒有其他堆可選的話, 不算有派系, 標少文字應該是這意思.
      *
      如果你堅持用回埋堆, 到你說明了, 譬如有咩堆...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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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周浩鼎在一YT片中指,信件令社會好大憂慮,動搖對司法系統的中立及專業,對司法系統聲望造成好大傷害,敦促馬道立公開交代會議內容。
    本人同意周的要求。正如主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司法機構就絕對有必要讓公眾知識、了解、並認同他們所持審訊標準為何,並在所有個案中一以貫之依標準行事,非如現在那樣此一時也彼一時也,憑個人喜好行事,才能確立公正。因此這樣的會議內容,絕對要讓公眾知識,不能閉門造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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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417/20200903/879829/%E5%B0%88%E6%AC%84-%E5%B7%B4%E5%A3%AB%E7%9A%84%E9%BB%9E%E8%A9%95-%E8%8B%B1%E5%9C%8B%E6%A8%A1%E5%BC%8F%E5%B7%B2%E7%B6%93%E4%B8%8D%E6%98%AF-%E4%B8%89%E6%AC%8A%E5%88%86%E7%AB%8B

    //在《基本法》起草期間,亦已很清楚地講明香港的憲制原則。一九八七年中國領導人鄧小平會見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時明確地指出:「香港制度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不能搞三權分立。」《基本法》的政制設計,就是秉承鄧小平的思想,這也是立法的原意。//

    其實已經講得好請楚,唔知有咩好拗? 李國能和馬道立根本唔能夠,或者唔想正確理解基本法。

    與其大家拗,不如呼籲林鄭要求人大釋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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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實問題無得靠釋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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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事實鄧小平已經講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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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idee 又係靠睇下新聞、網上查下資料就當係事實全部,而且又偏頗只係睇個啲自己想睇的,亞爺講你就唔睇,啲二打六講就信到十足,上一次是有啲 navie,今次就真係好 na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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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事實係回歸以來司法、立法不斷想擴大自己權力,不斷洗腦式去講啲連西方都冇嘅所以聞煮鼓油體系。但事實歷年政府又係廢,個個都係只想打好份工,人哋亂咁講又唔出聲,所以就形成而家呢個局面,因此撥亂反正是對的,遲到好過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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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國共產黨原意都係行共產主義,但現在都唔係。爭拗點唔係「立法原意」係點,而係「具體制度」係點,搬鄧小平出嚟講立法原意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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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已經同大家講咗,回覆双S係浪費大家生命,大家又唔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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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能同意.......更多!!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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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其實已經講得好請楚,唔知有咩好拗? 李國能和馬道立根本唔能夠,或者唔想正確理解基本法。
      //與其大家拗,不如呼籲林鄭要求人大釋法囉。
      林鄭已經一錘定音, 不必又上升至人大釋法.
      自鄧小平至凡當年有份起草的, 都同一說法.
      范徐麗泰說得好:政府過往一直沒有清楚界定三權分立.
      現在講清楚.
      *
      大家都知道, 司法判詞都需要克制在案件範圍, 高級法院「有時可以時評」建議/指引司法方向.
      如果有釋法需要, 一般可以, 正是法庭功能之一, 但萬一沒有這職能範圍(E.g.外交), 是無能力受理.
      *
      標少所引, 及一切大老爺之前所說的三權分立, 僅法院判案原則, 限制如上,
      大老爺上班時說話都有CONTEXT的, 不能放大成政治體制去說, 是不符職能的多口.
      下班後發言----竟然發言----大家要當心, 是忍無可忍還是有政治立場? 總之參考價值不是體制權威!
      *
      三位同水平的有爭議, 不可能由其一一錘定音, 內在不可行性.
      定音內容是指出"大家三位同一水平", 哈, 不是即時自相矛盾嗎?
      你宣稱你高過其他兩位, 還可以聽一聽再說.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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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朕是一權獨大,三權獨攬的
      這個政府也是朕的

      案件我想推翻就推翻,朕想告的就隨時告,不想告的就直接撤銷
      我說的話就是法,不用立法會,朕可以直接立法
      行政長官也只是我的代理人,最終決策也是朕

      簡單來說即係朕係大L晒

      基本法只係老祖宗造出黎俾你地跪拜,取悅班洋鬼子
      現在洋鬼子不成氣候,我將會加速武統世界
      我會成為你們的總加速師,你們直接跪拜我便可
      我將是世界的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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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心繫英國主子既人日日講要三權分立
    當然
    因為假髮撚就係英主子既代言人

    好簡單
    如果炒晒呢班假髮撚,
    全部換班由中央指派既
    有外國國藉既全部OUT
    睇下今日支持三權分立既仲支唔支持

    總結一句: 最意志, 就係拒共抗共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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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政府做得好!!!

    今日 10:22 時事脈搏
    內蒙政府:雙語教學是黨對民族地區關懷

    內蒙古民族語言授課學校新學期起將強化漢語、減少蒙古語授課。由於有蒙古族人擔憂蒙古族的文化和身份會逐漸消失,上周五起,通遼市、鄂爾多斯市、呼和浩特市等地爆發十年來規模最大的示威抗議活動,還有家長表示不會送孩子回校。對此通遼市公安系統發出多份「協查通告」,至少涉及23人,向當局提供有關人員資料者可獲1000元人民幣獎金。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主席布小林表示,推進統編教材使用是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的關懷,落實好這項政策是必須完成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要求內蒙古各級各部門的領導幹部,以及學校教師要主動學習國家相關政策,主動向學生、家長及群眾宣講政策,打消他們的擔心顧慮,保證學校正常開學,保證學生正常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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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Kailim Chung
    烈顯倫指出的問題,司法堅持獨立,不吃人間煙火,不管行政怎樣辛苦去止暴制亂,跟司法無關。為了崇高的司法獨立,打砸燒了大半年破壞民生都没有任何社會責任去警告暴亂者。老實説,當年港英法庭對付暴動絕不手軟。

    斥助長街頭混亂 烈顯倫籲法院改革

    【明報專訊】近年司法機構判案不時引起爭議,終審法院前法官烈顯倫以「是時候緊急改革了」為題投稿本報,當中多番批評法院,包括斥法院持續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幫助創造出導致過去一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等(全文刊B9)。

    批法院對一國兩制理解
    「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
    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一度裁定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違憲,遭人大法工委批評。烈顯倫在文中批評,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質疑法官將自己放在與人大同等位置、決定香港憲制秩序。烈顯倫又引述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年初的法律年度開幕禮稱,已成立專責小組處理去年反修例風波案件,他斥法院存在的問題更嚴重、根深柢固,「難道這不是在呼喚徹底的改革嗎?」

    批大律師會屢謂京干預港
    烈顯倫又點名批評大律師公會一再公開聲明北京干預香港事務,「這其中包含了一個不言而喻的立場:『高度自治』意味着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主權性的監督權」。本報曾向大律師公會查詢,暫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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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George Cheung
      看看最近香港法官判案, 連辯護律師的工作都做埋. 就知道香港法治已死.

      Charles Choy
      林鄭 : 根據《基本法》, 你有權管理腐敗嘅法院制度, 你幾時可以開始? 如果你太膽小, 將責任委託畀更堅強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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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烈顯倫:是時候緊急改革了

      【明報文章】最近發生的事件使以下3點變得顯而易見。

      (1)過去170多年來,香港的文化價值觀和生活方式演變得與內地大不相同。為了維護這些特性,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一國兩制」在2047年以後繼續實施,是至關重要的。

      (2)為了讓「一國兩制」正常運轉,香港與中央政府之間必須相互信任。

      (3)在司法機構的運作方面,香港顯然已失去北京的信任。因此,新的《港區國安法》第44條規定,由行政長官而不是首席法官負責挑選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


      這是香港歷史上的關鍵時刻。在未來幾年中作出的決定將永遠設定香港歷史發展的方向。香港要麼成為大灣區與外界的閃耀紐帶,要麼成為華南海岸一個微不足道的中小城市。

      為何北京對港司法機構如此不信任?
      考慮一下整體圖景吧。中國曾經數百年來一直是無可爭議的世界經濟和文化中心。它在清朝後期一度衰敗,但如今又通過艱苦卓絕的努力恢復了其作為中心的角色。它還通過「一帶一路」倡議,在更大範圍上重新建立了中國與其他偉大文明之間的古老貿易聯繫。香港注定要在這個偉大事業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要是香港人特別是年輕人認識到這一點,並對未來充滿信心的話。

      至於司法機構要發揮的作用,現在有必要深刻反省。

      近年來,為何會發展到北京對香港司法機構如此不信任呢?這答案,部分可以從我最近出版的兩本書——Is The Hong Kong Judiciary Sleepwalking to 2047? 和 Can Freedom and Liberal Values Thrive If Common Law Crumbles?看到。

      這兩本書中分析的一些案件,如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案、剛果(金)案、立法會宣誓案、西九龍高鐵站案,直接影響中央政府與香港的關係。

      這兩本書所分析的很多案件都涉及香港法院對《基本法》的解釋,而香港法院在這些案件中最大程度地用輕描淡寫的方式援引海外晦澀難明的規範和價值——這些價值和規範既與案件的具體問題無關,也完全不適合香港的情况。這種做法是根本錯誤的,也與普通法的宗旨相違背。

      蒙面案法官抬高自己到全國人大位置
      也許最令人驚詫的例子是兩名高等法院法官去年11月判決的《禁蒙面法》案。他們全面宣稱《緊急情况規例條例》牴觸了1997年6月後在香港確立的「憲制秩序」。上述法院對「一國兩制」政策的理解遲鈍得令人瞠目結舌。在效果上,這些法官通過決定香港的憲制秩序應該如何,而把自己抬高到了全國人大的位置,由此自我賦權擊倒一項至關重要的主要立法。難怪這個判決立即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激烈批評。

      上面提到的例子是公開的醜聞。但是,它引起很少公眾回應,因為這些判決,甚至更多的判決,通常是如此的長篇累牘、冗長囉嗦,以至於沒有記者能夠準確地理解,因此也沒人敢提出批評。客觀上,公眾因為這些鋪天蓋地而來的文字而被迫沉默了。

      法院幫助創造導致混亂的社會環境
      儘管公眾不理解法院的進路,但該進路還是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我的兩本書中所分析的許多案例所帶來的結果是:法院持續地讓公共利益屈從於個人權利的主張。這給了那些走上街頭暴力抗議的人一種個人主權的感覺。保護大多數人的法律被破壞,卻沒有懲罰,因為這些人認為自己的個人訴求是至高無上的。實際上,法院在過去一年裏幫助創造了導致街頭混亂的社會環境。

      新的《港區國安法》暴露了體制內多年隱患。現在路人皆知,香港人要面對身處的嚴峻局面,而單憑這城市是無法應付的。

      同樣顯而易見的是,北京並沒有偏離為香港設定的路線,「一國兩制」政策從未改變。而基本法賦予這項政策實質內容。它是一項憲法性文件,而不是一部用於管理香港日常事務的民法典。這些事情留給了本地立法和普通法。這就是以高度自治的方式,使得香港及其獨特性兼容於內地的整體框架。

      每次應用基本法 都可能衝擊高度自治
      在香港回歸以來的20多年裏,法院被賦予權力維護本地立法和普通法下的權利和責任,北京並沒有任何干預的暗示——儘管在許多情况下,國有企業被捲入其中。

      不過,以基本法處理本地的不滿,則完全是另一回事。在這些案件中,法院允許律師玩法證遊戲,利用基本法中的條款作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打擊政府機構和其他機構。

      處於司法覆核案件前線的高等法院法官似乎沒有意識到這個基本事實:他們每次試圖應用基本法,都有可能會對香港的高度自治造成衝擊,因為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不在香港法院,而在北京手中。

      看看這個驚人的事實:在1997年,只有112項司法覆核申請,而去年則多達3889項。這一事實本身難道不是表明了這個程序被濫用了嗎?

      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
      多年來,香港的律師對現實的視而不見發展到令人驚心的地步。香港大律師公會一再公開聲明說北京「干預」香港事務,這其中包含了一個不言而喻的立場:「高度自治」意味着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主權性的監督權。這方面的一個例子是最近對基本法第22條的憤怒。中聯辦曾發表一項聲明,對大多數人來說似乎是顯而易見的——中央政府對特區享有「全面管治權」。但是,大律師公會主席對此提出異議。在今年4月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尋求解釋的信中,他稱之為「新近主張的憲制立場」。「新近主張」?難道他不接受那就是主權在1997年回歸中國時的含義嗎?

      中央明確會關注行政和憲制相關法律事務。而事實上,過去20多年來,香港大律師公會在相關事項砌辭迷惑法院。在這套說辭裏,法庭享受了辯護律師安排的宴席。通常都沒有真正的問題。但盛宴一直在繼續。法官們認為自己有義務咀嚼律師提出的論點,一口一口的,甚至達到這種程度:在《禁蒙面法》案中,法院因沒有「全面」咀嚼律師的論點,向律師道歉。可悲的是,一次又一次,代表政府的律師,不是反駁對方,指出這種反常的做法,而是加入了這個盛宴。

      最糟糕的是,法院允許律師顛倒基本法:它不是香港穩定繁榮的保障,而是被用來鑿毁法律和秩序的華廈。長期累積的結果,是港區國安法的第44條。

      西方媒體對北京粗暴地通過第44條破壞司法獨立大加抨擊。當法院未能履行憲法賦予的主要角色,並順從地將法庭變成辯論場時,以香港長遠利益為重的主權者還會保持沉默嗎?

      可悲的事實是,在1997年香港回歸時,香港有一個健全和有效的普通法制度。看看今天的情况,誰能誠實地說這個制度還是為這城市度身訂做嗎?

      從事實而非意識形態中求真
      首席法官在1月份正式法律年度開幕典禮上表示,已成立一個「專責小組」,研究法院「如何最好和迅速」處理因去年的逮捕而產生的眾多案件。顯然,這並非影響司法機構的唯一弊病,也不是立第44條的原因。法院存在的問題更嚴重而且根深柢固。

      難道這不是在呼喚徹底的改革嗎?
      當下司法機構受弊端困擾,需要改革,但不止首席法官所設想的「專責小組」:要使制度擺脫繁文縟節,擺事實講道理,而不是從信奉意識形態中求真;要為普通法注入新動力,使之符合香港現况;要使制度符合原意。這需要徹底改變既定思維,需要更大膽地思考。

      也許前進的道路由習主席在2014年的演講所設定:「我們……具有無比廣闊的舞台,具有無比深厚的歷史底蘊……我們要虛心學習借鑑人類社會創造的一切文明成果,但我們不能數典忘祖,不能照抄照搬別國的發展模式,也絕不會接受任何外國頤指氣使的說教。」

      作者是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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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七八十年代初殖民地高官,各業界既領袖,立法局議員,不論華洋,思維都好正路。

      偏偏九十年代開始一大班妖魔鬼怪,都唔知邊度出黎。

      成日有人話香港已死,事實上未到九七其實已經有絕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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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烈顯倫講出了我自己對司法間的感覺,行內人寫當然到位好多,相信好多在這裏的師兄也同意。佢嘅睇法應該跟標少不同,我嘅印象標少是一直支持現有司法體制,不知道標少可否回應一下自己看法。

      請不要誤會,一點也沒有挑機的成份,只是希望真理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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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初殖民地高官,各業界既領袖,立法局議員,不論華洋,思維都好正路。
      //偏偏九十年代開始一大班妖魔鬼怪,都唔知邊度出黎。
      七八十年代, 是「借來的時間」初段, 之前唔計因為漁農社會, 或者可以不發奮按章工作, 但普通市民係唔夠食, 而精英需盡用時間, 所以發展、發達是王道.
      *
      接近九七, 英美及有漢奸潛質的, 雙潛或三潛, 而家知道是一直工作部署, 少量interface大家以為是普通的自由追求.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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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肥彭前嘅在港英國人,比大多黃皮白芯香港人更愛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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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礎上全部都係普通人, 無聖人無魔鬼.
      不過最偉大的港督麥理浩, 隻身來港不做都係咁, 何不放手施為?
      政治任務很清閒, 民順、赤色一河所隔很有限. 終於政績桌然, 榮休.

      肥彭有前所未有的政治任務在身, 而且有自視, 知道治完香港仲有大把政治前景.
      終於也很出色地完成政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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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2020年9月3日 下午1:00

      盲反搞亂搞死香港=>要證明一國兩制失敗=>做比台灣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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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盲反搞亂搞死香港=>要證明一國兩制失敗=>做比台灣睇//

      都唔係針對台灣既

      英帝一直鐘意系前殖民地度留低自己既影響力

      美帝就以中國為敵, 有機會搞亂中國既手段都唔放過 - 台灣牌最後O米又係拖慢中國大陸前進步伐, 唔通同台灣有親咩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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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台灣係戰略位置問題

      打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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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因為這些判決,甚至更多的判決,通常是如此的長篇累牘、冗長囉嗦,以至於沒有記者能夠準確地理解,因此也沒人敢提出批評。客觀上,公眾因為這些鋪天蓋地而來的文字而被迫沉默了。”

      我就係公眾之一 睇吾明 縱使覺得有問題卻唔識反駁
      好彩有標少同好多位留言者學識豐富功力深厚卻又能夠用淺白的文字分享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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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話說馬老爺下年一月夠65歲退休
    公務員(雖然有人話法官唔係公務員)都有180日+30日大假
    相傳馬老爺今個月就會走, 新官今個月上場
    有冇人知其實實際係幾時

    如果馬老爺今個月就走
    泛民議員上個月竟然都仲話批新官時間太早
    佢地睇嚟對成個流程一啲認識都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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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在司法系統的獨立王國, 寫過的判詞就是真理, 自己認定的就是真相, 大人說了的便算, 任何行政立法的制衡手段, 都是破壞法治基石的惡行.

    這樣的所謂三權分立, 根本就是屁話, 掩飾司法一權獨大才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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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曾在此留言多次,關於謝偉俊告鄭經翰誹謗案,赢官司後被李柱銘等上訴至終院,被當時的李國能判發還重審後,我已對這班口口聲説司法獨立的法律界,極度不滿及失去信心。

      正如老毛所講,權力使人腐敗。他們就是刻意讓其腐敗,還要高喊是司法獨立,這跟教協/記協一模様,就是為自己做錯的事振振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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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政府做得好, 應對暴徒需要持平!!!

    元朗7.21事件 警拘一遇襲市民涉暴動 (09:14)

    警方上周就元朗7.21事件拘捕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多人,涉嫌參與暴動,事件翌日提堂,警方行動引起國際關注。昨日(2日),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到大埔區拘捕一名25歲男子,同樣涉嫌「參與暴動」,目前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了解,被捕男子為當日被白衣人襲擊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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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入村聊交打, 以為好好打, 點知唔夠打, 退到無路走, 終被追住打.

      如法律是反映社會的共識, 不知判刑時會否考慮 "先撩者賤" 的因素而調整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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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去年11月13日西灣河一帶發生堵路及破壞事件,期間一名中五男學生遭警方截查時,被搜出管有士巴拿和索帶等物品。該名學生否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案件今(2日)在東區法院開審。裁判官裁定控罪表證成立後,被告辯稱當天到西灣河打算參與和平示威,他只是旁觀示威者拆毀欄杆及堵路,見到他們把工具遺棄才拾起來取走。
    被告辯稱,他當天出門時只帶備水、泳鏡和黑色衣物,前往西灣河參與唱歌和喊口號的示威活動。他到埗後目睹有人正在堵路和拆毀欄杆,待眾人離去後,他見到地上有不少被遺棄的工具,因他的父親是從事土木工程的工作,他認為父親會需要士巴拿和剪鉗等工具,便把工具取去。至於為何拾取火槍及打火機,被告解釋火槍供父親吸煙使用,而打火機可在燒烤時使用。"

    個狀師真係想害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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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係個犯,寧願認罪求情,都唔想係法庭公開踐踏自己誠信同智商

      大佬,開名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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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至於為何拾取火槍及打火機,被告解釋火槍供父親吸煙使用,而打火機可在燒烤時使用。"
      掉轉左講姐, 火槍應是燒烤時使用、打火機吸煙用.

      //開名架
      開名又點, 如果無罪, 過左海便神仙, 踏出法門意氣風發: 我相信正義、公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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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東方記者其實有無聽錯
      火槍點煙,火機燒烤?

      一話大狀發揮緊"細節不可能完全合理"既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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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唔可以告多佢一條拾遺不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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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不可以, 太快被拉, 沒有「不報或報」的發展機會.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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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每次睇到他們的辯解時都想起少林足球的橋段。

    https://m.youtube.com/watch?v=bHoGhLvTl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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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幾年前係呢個BLOG講過一次

      有前輩問我世上最假既地方係邊時邊度

      我答夜總會同女吹水時

      佢話係法庭辯護同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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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最假?
      大躍進 天下第一田
      https://pbs.twimg.com/media/EfToIcGUEAAOJRP.jpg
      之後餓死 三千萬

      定係而家既淘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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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成日淘喎,平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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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躍進係餓死人,但個數字就好假
      而家個數字點嚟
      以前幾年每年人口增長二千萬,下年少咗一千萬
      結果就係加埋死三千萬
      根本係亂嚟,冇理過饑荒期啲人會少啲生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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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標少
    我反而想知昨日你有沒有留意一單香港虐畜案。疑犯自首。但doj說証據不足。呢單反而想知你可不可評論一下 點解會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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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唔通標少做既, 所以知道案情, 所以答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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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看到明報的報導, DoJ的解釋好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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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明報
      “張達明:律政司可暫控 警爭時間調查
      港大法院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稱,即使只有6個月時限,律政司亦可以「暫控」形式將案件交上法庭,警方爭取時間調查;他稱未看過證據,難評論是否證據不足。愛護動物協會稱,將約見部門表達意見,包括游說延長目前6個月的起訴期。”

      R頭,張達明不是一向反對濫告嗎?居然先告再寄望搜到新證據? 愛協延長起訴期如何做到?找一條公訴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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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自首不等於認罪呀

      據了解,被捕2人一同租住上址19座一單位,警方在事發後持續追尋涉案單位住客,2人分別於2月17日及18日,在同一名律師陪同下前往荃灣警署,報稱得悉警方正尋找他們,遂到署助查,2人當場被捕,然而警方錄取口供時,2人全程緘默。

      唔係點會告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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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少都係你好嘢!時常叫人唔好犯法
      原來612基金是有限度幫被捕示威者,英國政府也是假仁假義。以下是一名流英國示威者的自白「覺得自己係 condom」 ,自立場新聞報道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B0%88%E8%A8%AA-%E4%B8%80%E5%BA%A6%E6%88%90%E6%B5%AE%E5%B1%8D%E5%82%B3%E8%81%9E%E4%B8%BB%E8%A7%92-%E9%9F%93%E5%AF%B6%E7%94%9F-8-31-%E5%A4%AA%E5%AD%90%E7%AB%99%E8%A2%AB%E6%8D%95%E8%80%85-%E8%A2%AB%E6%8E%A7%E6%9A%B4%E5%8B%95%E5%BE%8C%E6%B5%81%E4%BA%A1%E8%8B%B1%E5%9C%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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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無郁過手的話,當時連警察都未到,只有閉路電視為證,仲要少咁幾部比手足KO左,無做過怕乜?點告得入?對面幾個阿伯,又會認到你幾廿個蒙面人啦。宜家香港咁既環境,你驚法官會亂咁判咩。咪玩。

      究竟佢係死蠢,定係大話,自己判斷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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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9:55, 我時常講阿媽係女人。

      10:33, 畀人塗脂抹粉喇, 搞成搞都會揾啲自我安慰的jus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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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安得老臨兮拍四仔2020年9月3日 下午9:39

      張達明是政治人不是純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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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標老爺應該不是張祖師教出來的...
      標老爺應該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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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張達明是政治人不是純學者。//

      香港D黃媒最鍾意訪問既"專家學者",
      都係以專家學者身份服務其政棍身份,
      記者 假髮一狗樣
      吹三權四權? 其實係美帝既遊說團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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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香港的政體是司法立法及行政互相制衡,但是在這個本地的制度上有一個阿爺的授權。反對派強調這個在本地層次上的互相制衡就叫“三權分立”,而建制則説行政長官是阿爺授權下統攬香港的全面管治,因此是行政主導,並不是三權分立。其實雙方對現實的認識都是一樣的,衹是側重點不一樣,正如面對著半杯水,有説“快沒有水了”,有説“還有半杯水”。

    但這個側重點不一樣而來的名詞爭論是否衹是定義之爭呢?我不覺得。以反建制一方來說,遠的有李國能向中央搶權,認為本地法院有裁定人大決定無效的權力,近的有反對派諸公批評國安法法官由法院提名特首委任的程序,這都是反對派在“三權分立”口號下的政治操作。而林鄭的那一番話,從方方面面把中央的觀點講得清清楚楚,個人不認為這是林鄭自己的聲明,反更似是北京的聲音。在委任國安法法官的問答會上林鄭曾經有“我不是法律專家當然會聽法院的建議”類似的回復,似乎態度上把這個委任過程當做橡皮圖章,現在阿爺睇得咁實,大概她都畀阿爺炳過:“我會有權不用?你當現在還是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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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94898/page/1?t=MeVmIw
    今日係抗戰勝利紀念日
    見到今日同既中國真係好感慨
    雖然當年既中國軍備十分落後,但最後都憑人民意志成功擊退日本人既入侵,背後代價係數千萬人既性命
    而今時今日既中國已經擁有世界一流既軍隊,再無國家敢蝦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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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美中角力】習近平強調「5個不答應」 暗批美國醜化與霸凌

      美中角力白熱化之際,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今天(3日)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5周年座談會上,強調「5個不答應」,似在對美國喊話,回應特朗普政府近期渲染「中國威脅」,並在政治外交、科技企業、南海軍事等方面的一系列施壓與制裁,暗批美國醜化與霸凌。

      習近平強調「5個不答應」:

      1、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歪曲中國共產黨的歷史,醜化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2、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歪曲和改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否定和醜化中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偉大成就,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3、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割裂開來、對立起來,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4、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圖通過霸凌手段把他們的意志強加給中國,改變中國的前進方向,阻撓中國人民創造自己美好生活的努力,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5、任何人任何勢力企國破壞中國人民的和平生活和發展權利,破壞中國人民同其他國家人民的交流合作,破壞人類和平與發展的崇高事業,中國人民都絕不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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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身為中國人,回想在1949年10月1日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天,天空上的戰鬥機沒有一架是自家制的,更是全部是殘機。但今天的國力,足以令中華兒女感到驕傲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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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國家形勢一片大好,武統世界指日可待
      國家草皮比預期多,可以食超過一年,
      大家唔洗擔心,世界的王即將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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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抗戰一D 都唔易打。1931 年日本入侵東北時,中國事實上係十個八個仍然不絕互相攻伐既割據勢力。你以為日本士兵人口唔夠中國多?比起任何一個割據勢力既士兵都更多。結果張學良既東北軍係東北或屢戰屢敗,或直接叛變,鄰近幾個勢力反而更加對張學良統治既華北虎視眈眈,張學良留係華北既二十萬兵都未必擋得住佢地。呢一幕就係抗戰既開始。你以為係中國同日本打, 事實上係戰國時代山東各國同秦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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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DC都八十幾碎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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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抗日戰爭,絕對比起教科書睇到既印象凶險百倍,無一本中史書會用不同顏色去表示不同軍閥,搞到學生以為中國好大舊,但事實上各軍閥根本就互不從屬,仲互相敵對。蔣介石果句攘內必先安內,就咁睇唔知有幾蠢。但係換一個角度諗,如果齊王話攘秦必先安六國,佢堅持將山東其餘大小國家打服之後先抗秦,你就知呢句有幾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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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5個不答應」主要作用是說給國民聽的, 當然對全世界尤其美國說清楚, 也是應該要做的.
      但組織行文語氣, 都是打氣用.
      中國地方大、組織繁複, N字Hardcode term, 是有效方法, 上層政府, 即係共產黨, 常用.
      *
      你話, 敵人見到啦啦隊、或張牙舞爪、或口號, 邊合消化用?
      指責、反制, 敵人才聽懂.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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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典同你八十幾碎比 你刀要飲老人奶粉啦 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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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15歲男童涉元朗擲汽油彈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獲批改判羈留式刑罰

    15歲男童今年初於元朗投擲汽油彈,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項罪名,男童早前承認控罪,被判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需入住青年院舍。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今(3日)向高等法院提出刑期覆核,質疑原審裁判官過於側重男童的更生,而忽略男童試射汽油彈背後的原因,要求改判以羈留式刑罰。上訴庭聽取陳詞後批准覆核申請,撤銷原有判決,案件押後至9月17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再作判決。

    律政司一方陳詞指,原審裁判官判以被告感化18個月,其中9個月需入住青年院舍,首席法官潘兆初問及,有關住宿命令是否屬羈留性質。律政司回應指,男童於過去3個月基於疫情及涉及另案,而未有獲准外出,但院舍一般會容許住戶外出或回家。

    首席法官潘兆初又指出,縱火是嚴重控罪,若然犯案者是成年人,必然會面對即時監禁。,辯方則指出即使犯案者是成年人,社會服務令亦是合適判刑選擇。

    律政司質疑原審裁判官判以被告感化,而非羈留式刑罰,並不足以反映案件嚴重性及被告的刑責,裁判官判刑時亦完全沒有考慮阻嚇性,又忽視了被告在另案保釋期間干犯本案屬加刑因素。律政司續指,雖然被告年幼,但亦應被判以羈留式刑罰,例如教導所、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

    律政司一方又指,裁判官過於聚焦被告投擲汽油彈只是為了試射,案發時馬路上亦沒有交通和人流,因此沒有造成嚴重損失,但裁判官卻忽略了試射背後的原因。律政司直指,被告今次犯案並非單一事件,而是大型計劃的一部分。

    首席法官潘兆初又主動問及,裁判官對被告有相當正面的評價,質疑有關正面評價是否有證據支持。律政司一方回應指,從文件上看不到有證據支持,因為被告校內成績不太理想,案發時正重讀中三,首席法官潘兆初亦認為被告父母對被告的監管無效。

    辯方則回應指,被告雖然被判感化,但亦已被羈留在院舍內,因此亦已失去自由,首席法官潘兆初質疑被告只是因為有另案在身才無法離開院舍,並不代表他失去自由。辯方續指,被告判刑時已被還押5個月,而至今亦已入住院舍3個月,反映他已受到禁閉式刑罰,而且現時表現令人滿意。

    辯方又認為裁判官對被告的正面評價屬中肯,因為辯方呈上的不同信件均反映被告關心社會,品格良好。上訴庭法官彭偉昌質疑「醉心政治就一定等於特別優秀?」辯方回應指被告參與地區事務,只是顯示其優秀的其中一點。

    至於律政司一方指被告試射汽油彈背後有更大計劃,辯方則指上述說法等於要求上訴庭探究一些未獲證明的事,揣測性太高,亦沒有證據支持。辯方又指,被告需羈留於院舍內接受訓練,已對他構成足夠阻嚇性。

    雙方陳詞後,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犯下原則性錯誤,亦屬明顯過輕,應判以被告羈留式刑罰,因此撤銷原審判刑,並先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案件押後至9月17日判刑,而書面裁決理由則於稍後頒布。


    「優秀」既細路終於得到應有既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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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5歲男童涉元朗擲汽油彈判感化 律政司覆核獲批改判羈留式刑罰
      //...撤銷原有判決,案件押後至9月17日,以待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再作判決。
      //...而書面裁決理由則於稍後頒布。
      //...「優秀」既細路終於得到應有既懲罰.

      都未有正式判決 ,也沒有正式拉佢入去坐, 你高興這麼快為甚麼 ?
      [表面證供成立] 都可以[無罪釋放]啦, 乜你冇睇呢場大戲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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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係我唔夠謹慎

      司法獨裁界究竟有幾黑?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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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最重要司法界阿頭馬爺覺得冇問題,好難想像「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講座會講啲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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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標少有否看過列顯倫在昨天的南華早報發表的批評香港司法界的文章?很想知道你對文章觀點的看法。

    pot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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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看了明報的報導, 請給我連結, 不過, 列大人一貫都很多批評的, 由佔中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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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博主, 不如你直接話條友"親共"啦.....扮乜嘢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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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www.scmp.com/comment/opinion/article/3099763/hong-kongs-sake-judiciary-must-regain-beijings-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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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把該文的作者匿名, 像蒙眼試酒, 不知從那瓶倒出來的, 我入口的第一反應, 可能幾蚊一樽飲起嚟好過百幾蚊一樽的。如果不講明是列大人寫的, 我以為是政治評論。若用一句話概括列大人對法庭改革的建議: 聽黨指揮, 跟黨路綫判案。列大人重複了司法機構得不到中央信任, 所以國安法第44條訂明由特首委任國安法官, 而非由CJ委任。列大人猛烈批評審理蒙面法司法覆核的法官, 諷刺地, 被他批評的其中一位: 周家明法官, 卻正正是其中一位被委任的國安法官。以上是我看完南華早報的即時反應, 即時的反應難免思慮不周, 罪過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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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知道是否mindset會否影响一切,包括做法官?想當年1972年618,他幾乎被山泥活埋,待救時一直唱Beatles的"when I sixty-four",他是混血兒,現定居澳洲,照計他無欲無求,骨子裡血统上應是親英,但為何被説是親中?是否講道理講事實的,都要被打成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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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卻正正是其中一位被委任..
      其實可以代表衷心直說對事不對人,
      不過標少"即時反應"下, 是選取了曾更即時的「又是政治cheap酒啊」閱讀理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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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8:42, 咁仲邊使特首委任國安法官? Taste the wine yourself. Don't just gulp down what other people spit o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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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昨日係抗戰勝利75周年紀念日, 見到今日同既中國真係好感慨!
    雖然當年既中國軍備十分落後,但最後都憑人民意志成功擊退日本人既入侵,背後代價係數百萬人既性命!
    無論如何,中國軍隊在四十年中在技術和裝備和規模各方面的進步真是令人難以相信的, 嘆為觀止!
    而今時今日既中國已經擁有世界一流既軍隊,再無國家敢蝦中國人!

    估計美國對華發動局部戰爭也顧慮重重, 害怕戰機被擊落和戰艦被擊沉,敗壞無敵聲譽, 擔心其後出售武器的難度增大!


    雜談
    DPZ Blog Posted on 4 九月, 2020
    「美中軍力簡談」

    最近美國國防部發表了2020年中國軍力報告,中國軍力大幅提高,海軍艦船總數已超美國。從造船能力來說,中國將成最大的海軍大國,中國的陸基中程及洲際導彈也超過美國,中國擁有核彈頭大約200至290枚。

    大國之間最重要的就是核均勢,中國核彈數雖少,但也足夠催毀美國,而且中國現在有世界最多的核發電站,也就是說核彈的原料豐富,增加核彈頭輕而易舉。中國又有射程12000公里的洲際導彈,又有覆蓋全球的北斗導航系統,最近軍演,向南海發射四顆導彈,兩顆飛行4000公里,兩顆飛行2500公里,全都精確命中目標,以後美國的航母都不敢輕易來南海。本來是要遠避在中國海岸線1000公里以外,防中國的陸基對海導彈,現在已經無法避開中國的導彈射程了。

    從軍費上來說,美國一年7000億美元,中國一年1700億美元,好像差距很大,事實也非數字那麼簡單。美國一個新兵月薪就要1400美元,下士月薪2200美元,上士月薪4000美元,再以上當然更高,所以美國的軍費中,百分之60左右都花在人力上,剩下的要用於設備維修,燃料消耗,各種開支中,它真正用於研發和軍備採購的,就很有限。

    中國軍隊是義務兵役制,除了中高級軍官,兵員的開支是極低的。

    此外中國有許多軍事科技的研發,不算在軍事預算中,所以中國實際花的軍事研發,裝備,比發表的預算要高很多。

    軍力就是國家經濟力量的反映,國家有財力,有人才,軍力當然強大。

    不過要加一句,美國國防部的外國軍力報告,往往是把對手說得更厲害一些的,為的是它可以振振有詞向國會要更多的經費。

    無論如何,中國軍隊在四十年中在技術和裝備和規模各方面的進步真是令人難以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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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7月14日晚上爆發示威衝突,3名示威者包括一名案發時僅16歲的學生,分別在商場三樓中庭和扶手電梯位置,與其他示威者圍毆2名警員。3男今在區域法院一共承認5項暴動罪。兩名受襲警員當中,其中一人左眼一度血腫和出現疊影,至今未完全康復只獲派文書工作。法官胡雅文鑑於學生年紀尚輕,將索取他的教導所報告後,於本月18日與其餘兩男一併量刑。"

    會否判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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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三年咁少? 醫成年,仲要轉文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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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胡雅文法官近期多數判4年,今單有嚴重傷人,我估計是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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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區域法院第廿四庭
      #胡雅文法官
      #0714沙田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A1梁(23), A2龔(49), A3李(16)

      ��A1曾經因保釋期間在2019年11月2日在銅鑼灣再次被捕,還押約10天獲釋

      控罪:
      (1) 暴動 (A1-D3)
      (2) 襲擊至造成實際身體傷害(A1-A3)
      (3) 暴動 (A1-A2)
      (4) 有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A1-A2)

      於2019年7月14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398號鋪外連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並惡意傷害男子張歷恆(控罪一及二)於同日在新城市廣場一期三樓383號鋪外參與暴動並惡意傷害男子郭兆恆(控罪三及四)

      案情摘要:首被告與多名示威者用雨傘襲擊控方第一證人,造成牠多處骨折瘀傷,視覺出現重影。控方第二證人上4樓協助其他警員時,被示威者踢落扶手電梯圍毆,手肘腫脹,傷口裂傷需縫針處理。

      襲擊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事後從被告的衣著、特徵認出並拘捕被告,警誡下各被告保持緘默

      (播放當日新城市廣場有關片段,有標示D1 D2 D3)
      --------------------------
      ��各被告明白案情
      各被告承認控罪(1),否認控罪 (2)
      A1, A2承認控罪(3),否認控罪 (4)

      --------------------------
      �� 背景及求情
      A2, A3過往無刑事定罪記錄

      求情:
      D1代表律師指,即使牠們因本案被告襲擊而受傷,控方第二證人在休息後已經無大礙,亦無受永久傷害,繼續正常執勤,而今次暴動亦不算是大規模……希望法庭可以參考冼家豪案,以4年為量刑起點,並將兩項暴動罪刑期同期執行。其他理由主要是深感後悔,以及身邊的人對被告的正面評價,亦有提及家庭背景。辯方亦呈上65封求情信。

      D2代表律師求情指,事件發生的時間短暫,無意降低(downplay)事件的暴力程度,但控方證人二的傷勢沒有造成長期影響……(聽唔到,淨係聽到保安係門口大聲傾計) 案情、規模、涉及人數亦未有梁天琦案般嚴重。……D2亦無意在犯案時隱藏身份,逃避責任。其他理由主要是深感後悔、家庭背景,需照顧患病家人。

      D3代表律師求情指,案發時被告只想回到自己住所,並非有預謀參與暴動。其他理由主要是深感後悔及身邊的人對被告的正面評價。(其他聽唔清sorry)

      押後至2020年9月18日1500區域法院判刑,D3需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報告
      ‼️‼️‼️還押候判‼️‼️‼️
      (直播員按:被告離開前,緊緊捉實家人隻手,親人痛哭,被告離開前亦有向大家揮手道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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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1、D2判54至60個月之間, D3判入教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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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Now新聞台】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公開批評法庭並不公道。

    葉巧琦:「相當不公道,他自己也擔任過大法官,當然香港有言論自由,但語氣如此重,抨擊性的語氣,法庭又不能開口反駁,若對裁決不滿,我們有正常渠道挑戰裁決,可以上訴或用其他方式挑戰,我們制度完善。」

    她反駁烈顯倫批評大律師公會聲明指,北京干預香港事務,強調公會一向政治中立,並非不接受香港已回歸中國,過去發表的聲明都是澄清法律觀點及法治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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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會近年未能展示政治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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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都覺得烈顯倫篇文字很辣, 葉巧琦即時跌為"普通人", 受到傷害, "合情合理"反擊.
      有個女人如此反擊, 是正常的, 不過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身份不是"有個女人", 我期望的稱身專業內容含量沒有出現.
      所以我有點心涼, 巴辣嫂, 你都有今日、知味道了.
      *
      //強調公會一向政治中立,並非不接受香港已回歸中國,過去發表的聲明都是澄清法律觀點及法治問題。//
      寧舍諷刺, 天在做、人在看.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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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903/s00001/1599129432298/%E9%9B%BB%E8%85%A6%E5%B7%A5%E7%A8%8B%E4%BA%BA%E5%93%A1%E6%B6%89%E7%AE%A1%E6%9C%8938%E5%80%8B%E8%BC%AA%E8%83%8E%E5%88%BA%E9%87%98%E7%BD%AA%E5%90%8D%E4%B8%8D%E6%88%90%E7%AB%8B-%E5%AE%98-%E8%A2%AB%E5%91%8A%E6%88%96%E4%B8%8D%E7%9F%A5%E5%B0%96%E7%89%A9%E5%AD%98%E5%9C%A8%E8%BB%8A%E4%B8%8A

    如果走白粉,唔係車主,係咪又可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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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就算係車主, 也可脫罪: 需要證明knowledge, 可以包括推論出來的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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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他說得太對了!!!
    美國想看見的是中國四分五裂,西藏、新疆、台灣、香港等都紛紛獨立,中國將落得如南斯拉夫,甚至如利比亞一樣的命運。這絕對不是中國人想看到的景象。大敵當前,他們只能選擇團結在中共周圍,一致對外。結果是中共的執政地位反比之前更加鞏固。中共自己不一定做得到的事情,現在有特朗普代勞,不亦樂乎。

    C觀點: 施永青
    特朗普鞏固了中共在中國的地位

    https://www.am730.com.hk/column/%E6%96%B0%E8%81%9E/%E7%89%B9%E6%9C%97%E6%99%AE%E9%9E%8F%E5%9B%BA%E4%BA%86%E4%B8%AD%E5%85%B1%E5%9C%A8%E4%B8%AD%E5%9C%8B%E7%9A%84%E5%9C%B0%E4%BD%8D-23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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