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星期二

2019年的第一天: 俗氣

老伴在元旦日想出去走走, 不想悶在家中, 於是我開車去南天寺。我們不信神佛, 但愛逛廟宇, 在喧鬧中找寧謐, 洗滌一下心靈的污垢。今天找錯了日子。1小時40分的車程, 由於沿途行車不暢順, 不明所以的緩慢, 所以多花了三份一時間才到達。寺外連草地也泊滿車, 善信遊人都趁新一年祈福, 我要把車泊在幾百米外路旁。我是一向都不喜歡人多擠逼的, 尤怕香火鼎盛。不過, 既來之則安之。為了避開喧鬧, 我們先走去一向遊人稀少的南天大學。

校園一隅
捐款芳名刻在兩旁
大學校舍
我兩個月前去這大學餐廳, 只有兩個尼姑在吃午飯, 今天開個滿堂紅, 搞齋菜自助餐, 每位$30。不論教會或廟宇,  都要收入維持, 但過份商業化, 我就十分反感。我不期然懷念起北投的農禪寺*來, 既無香火, 齋菜也不收費, 只憑善信隨緣襄助, 只有書舍在賣書。農禪寺清幽秀美, 別具一格, 不沾俗氣, 是寺也不是寺。

連接大學的橋樑
廟宇沾俗氣會否褻瀆神靈? 竟然有這一幕:


大媽載歌載舞, 換上不同舞衣, 一幕又一幕, 我吃不消, 打道回府。


*農禪禮佛

26 則留言:

  1. 我是佛教徒,但對現在的佛寺運作方式真不敢恭維,怎會想像寳蓮寺入口處(也屬寺范圍)賣魚蛋?怎會想像facebook某一佛教團體經常教人煮葷菜?可能宗教根本是一門生意,要怪的是自己思想太單純之故!

    回覆刪除
  2. 寺廟教堂和市集自古以來就是共生的,正宗廟街。
    雖然耶稣教人把攤檔砸了...

    回覆刪除
  3. 有些佛寺佛像設計祟高大威,斗大,要威嚴?高大才會莊嚴嗎,才有人信服嗎? 很原始人的崇拜心理。
    以前羅馬教堂也是壯觀才够出名。現在羅馬那個Jubilee Church設計已毫不古典壯觀。
    KKC

    回覆刪除
  4. 要求發展商原價收回刚λ伙的卮楼,非常合理!

    jack
    引用
    Sydney Opal Tower residents demand buyback
    The Australian - 35 minutes ago
    Related coverage

    回覆刪除
  5. "The Sabarimala shrine was historically closed to women of "menstruating age" - defined as between 10 and 50"
    "印度最高法院去年9月裁定,禁止10至50歲女性進入廟宇是違憲。"
    有趣。KKC

    回覆刪除
    回覆
    1. 印度是個女權落後的地方。

      刪除
    2. 印度不是有民主嗎!? 為何它仍擺不脱保守宗教對民主法治社會發展的影嚮, 不同的狂熱教派衝突,極端與保守教派之爭時有發生, 有法有理有民主選舉也解決不了

      刪除
    3. 禁止女性進入一般廟宇是對女性不公,但這個廟是供奉一禁女色的男神,據說另有一專為女性開放的Attukal 和某幾個Temple某時期不讓男性進入。
      無可否認男女有別,不過把月經期婦女視為不純潔,是沒有科學觀念,多於性別歧視。
      KKC

      刪除
    4. 下午6:38
      我覺得不少要求民主選舉的人,不是因它能否解決民生或經濟問題,而是憤憤不平自己比某些人無權選擇。 他們要公平吧。KKC

      刪除
    5. 不是表面看到的婦權問题那麼簡單, 看不到是背後不同黨派的政治角力

      印度總理莫迪疑藉宗教爭議鞏固大選票源
      http://news.now.com/home/international/player?newsId=332937&refer=Share

      刪除
    6. 政黨利用宗教領袖爭取民眾支持和開拓票源另一例。是宗教狂熱害人, 抑或是政治害人, 抑或两者都是?


      據BBC的報導:

      "連日的衝突造成最少38人死亡,約2500人被捕,暴力浪潮更一度蔓延至首都新德里"

      "印度政黨近年也因為他的支持者眾多,利用他來宣傳,這包括當地執政印度人民黨(BJP)和在野的國民大會黨(Indian National Congress)。"


      印度教派領袖被判監禁 當局嚴防衝突再現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amp/world-41071134#aoh=15465951173480&amp_ct=1546595185231&referrer=https%3A%2F%2Fwww.google.com&amp_tf=From%20%251%24s

      刪除
    7. 任何走向極端都有可能是壞事!

      刪除
  6. 不得不承認是個[ 非洲和尚 ] : 追閱標少多年, 發覺此[博] 原本來只不過是個[給人發表政見]...(ref: yoga bunny )的地方 , 也是一個給人尋找[ 免費法律意見] 的地方... 一談到其他...(飲食文化, 地方色彩, 文藝....) , 就[人跡渺然].

    沒有別的意思.

    [人言報] 年代 , 凌大小姐如果老老實實的寫她的飲食記憶 , 怕早早就[歸田] 了....不掛一點血腥[羊頭] , 怕也沒人找她出一本書.

    the truth is never good to say .

    好想有天也吃到airfryer 的燒肉....

    回覆刪除
    回覆
    1. 臨淵羡魚, 不如自己弄來吃, 用airfryer來煮食十分方便, 何止燒肉, 我用它來grill果仁、雞翼、义燒、鴨胸、魚柳等, 要吃甚麼就自己弄。很多在政治法律方面發言的人, 如果本身沒有弄吃, 就搭不上嘴了。寫飲食記憶也要懂得撚幾味, 否則也只是紙上談兵。

      刪除
    2. 標少真是個可愛可敬的人, 光看版面設計就知道.
      吃, 是一種文化 . 囫圇吞棗, 隨便填飽肚子 , 就不會知道[弄吃] 原來是一種樂趣 , 一種研究 , 一種學識, 一種文化....
      法國佬很認真的去[ 弄餐好食]的, 可是有些人就是縑 [多舊魚] ....
      嘩哈哈~~~~原來人活著, 不是以[食為天]...那麼這些人活著是為了甚麼呢? [納米樓] ? [金銀滿屋] ?
      到頭來, 恐怕你還得要吃的罷 ? 但到餐館吃, 你又怕人會不會用[地溝油] , 打茨的時候會不會加啖口水鼻涕...
      嘩哈哈~~~~呢個世界 !

      刪除
  7. 在東華學院讀職業治療學士的學生提司法覆核,稱在安老院參與畢業實習時被指違反保密協議,在壓力下簽「認罪書」,加上中期評估不達標和遭病人家屬投訴,故此校方終止實習;他向校方上訴但不果,繼而被撤銷修讀學位資格。學生質疑駁回上訴不合理和涉程序不公,校方根本未釐清他有否違反保密協議,亦未調查家屬投訴是否成立,而中期評估並非用作計算最終成績,故要求撤銷決定。

    申請人郭俊傑2014年9月入讀答辯方東華學院,原定去年8月畢業。他曾在大埔醫院實習,但因不適應工作環境和壓力退出,去年6月獲安排在安老院再次實習,並簽協議承諾不向外人透露實習詳情。

    入稟狀指去年7月,有病人家屬投訴郭和實習同學在員工廚房聊天,以及沒注意病人的手會否被閘門夾傷。郭指實習導師拒交代投訴詳情,他至今仍一知半解,並質疑安老院和校方未徹查,便武斷地認為他行為不當。

    同月再有家屬投訴,指有人用電話與病人談話及懷疑實習生用手機錄音。導師要求郭和三名同學交出手機,如果他們承認在安老院拍照或錄音,並刪除檔案,就不再追究。

    郭交代曾拍攝儀器操作手冊作學習用途,並稱可能他用電話計時令家屬誤會。不過另一導師指安老院院長已得悉投訴,實習必須終止。該導師要求涉事學生簽認罪書,郭在入稟狀稱不認同自己違反保密協議,但導師聲稱不寫便報警,故他無奈照做。

    8月郭收到校方信件,指基於違反保密協議、實習中期評估不達標,以及實習期間數次事件,故終止實習。及後郭上訴但失敗,他質疑校方拒絕他由見習律師陪同出席聆訊,程序不公。

    案件編號:HCAL17/19

    回覆刪除
  8. 宣布判決 Handing Down Judgment


    宣布判決理由 Handing down reasons for judgment
    -----------

    Hi Bill,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these two? Thanks.

    回覆刪除
  9. Billsiu, what do you think would happen on 14 May 2019?
    Will Donald Tsang the Convicted Criminal get his jury conviction overturnd?
    Or does the HKCFA simply want to clarify the law, but uphold Donald Tsang's jury conviction?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1220/bkn-20181220083717088-1220_00822_001.html - 曾蔭權瀆職罪獲批終極上訴許可 明年5.14審 - 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去年2月在高院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今年7月其定罪上訴被上訴庭駁回,但准他由判刑20個月減至12個月,並需即時收監。他其後在8月要求上訴庭批出證明書,讓他可向終院「叩門」申請終審上訴許可但亦被拒。現於赤柱監獄服刑的曾,早前直接向終院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有關申請今早(20日)9時半在終院處理,三名法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休庭商議裁決,最終決定批出其上訴許可,並將其終審上訴排期,定於明年5月14日開審。

    曾蔭權今早8時許由囚車解送到庭。代表曾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指,即使曾故意不申報利益,但他對於漏報利益屬違法行為未必知情,正如他在電台節目解釋,他不認為事件涉及利益衝突,因此未有申報,但原審法官犯錯,未有就曾是否知悉其漏報屬違法一事,向陪審團作出指引。上訴方又指,曾是否知悉漏報屬違法,同樣關乎他的不當行為是否「嚴重」。

    但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指,原審法官給予陪審團的指引相當公允,重申曾是故意隱瞞他在涉案物業的利益,並不存在他判斷錯誤而漏報的爭議,終院應駁回他的上訴許可申請。

    終院批准曾蔭權在明年5月正審爭拗的問題,包括請求釐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中,涉案公職人員是否必須知道其行為不合法。另外,在如本案般涉及無申報利益、掩藏利益衝突的案件中,法官應如何引導陪審團,去裁斷在案情中有無申報的責任,以及斷定涉案失當行為是否嚴重。

    針對本案的案情,終院指如果曾蔭權是有意識地不申報他租賃涉案住宅,但不是蓄意隱瞞,而法庭容許陪審團以此作為定罪基礎,是否屬於重大不公,亦是有可供爭議之處。因此終院亦決定受理此問題,在正式上訴時作出裁斷。

    今年10月在獄中度過74歲生日的曾蔭權,被裁定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他在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主席期間,在考慮涉及一間廣播機構的決策時,無申報與該機構股東進行物業租賃的商議。現時服刑中的曾蔭權,預計明年1月中刑滿出獄。

    曾蔭權妻子鮑笑薇、胞弟曾蔭培與妻子、細仔曾慶淳,及胞妹曾璟璇均有到庭。休庭期間,曾與家人隔着犯人欄玻璃說話,家人問他夠不夠暖,曾答穿了保暖衣,並用雙手捉住自己恤衫領口,指自己瘦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This a one million dollars question Donald Tsang is very eager to get the answer. I don't think I am clever enough to predict. I would prefer the answer already provided by Macrae VP.

      刪除
    2. 確實是 not clever enough to predict
      猶記得初審時曾傳召特首辦副手解釋貪曾自創的一套申報補償制度, 說是謂因為沒有制度故此由他老人家畫餅充飢, 陳官之後慨嘆曰這就是高級公務員的清廉
      在下草民看法是, 制度裏沒有, 就是你根本不應該接受這些那些款待, 而不是接受了以後該怎麼辦
      因為這些那些款待是他自己口舔舔找來接受的, 而公務上的酬酢已經有非常足夠的指引
      可不是嗎? 一張 full flex 頭等機票的價錢夠包機嗎? 一張 vip 三百幾船飛夠包艇嗎? 落差明顯是非常大, 是不妥的
      如果這些畫餅充飢的方法是可以接受的, 那麼馬爺也可以去富豪酒家叫碟腐乳, 然後四週圍就有些嗌多左的食剩的已經沒有價值的滾熱辣鮑參翅肚端過來, 反正冇人要的嘛, 就可以自圓其說一毛錢不用付了
      貪曾如果覺得酬酢款待是公務需要, 例如包機包艇接待富豪, 就應該正式申請以公帑找數, 但大家都知夾帶私心, 所以是說不過去的
      但叫佢找足數, 就冇意義, 也俾唔起
      阿蒙提出的那些爭議題目, 對尋常人你和我可能還有多少搵情黎求的意味, 但問貪曾是否明知故犯, 則又是否把這個制度玩弄得太 cheap?

      刪除
    3. 終院太多出人意表的看法, 我領教過, 所以放棄猜測, 讓我做陪審員, 我就全釘。一個廉潔的官員, 尤其像曾生那種在官場打滾多年的公務員, 有甚麼不應做那有不知, 可是他卻不斷在鑽營, 死不足惜。

      刪除
  10. Just curious, if it is not restricted by law/guideline isn't it be allowed? He could be morally wrong but that doesn't mean that he breached the law, because there are no law or guideline to follow. You can setup the law/guideline later but you can't date back it to earlier days isn't it?

    回覆刪除
    回覆
    1. Not backdating. He faced 1 count of Accepting an Advantage and 2 counts of Misconduct in Public Office. For the first charge, the CE is not exempted, if he accepts advantage without putting it on record. As for Misconduct of Public Office, there is no guideline. The ingredients of the offence are stipulated in Sin Kam Wah.

      刪除
  11. Sorry Bill I was referring to the one who replied on 7-Jan 3:56pm. Those not exempted ones should be counted of course.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