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火辣辣的Barbie

悉尼已到仲秋, 天氣熱得有點放肆, 氣溫35.4度, 破了160多年來悉尼有氣象紀錄以來4月的最高氣溫紀錄。南洲異於北國, 這時候此地入秋已40天。我們12個波友相約在河畔燒烤, 我們卻沒有變燒豬, 皆因樹影婆娑下, 桌頂的木架蓋着遮蔽保護網(camouflage), 擋了大部份陽光, 所以沒有人中暑。時而清風隨來, 時而興高彩烈擺着各種英姿取鏡, 熱嗎? 比想像中清爽。悉尼的熱不能與香港比, 在陽光下和蔭蔽下不能比擬, 當時車廂溫度顯示38度。冬天也如是, 相同的溫度時, 香港的陰寒徹骨, 悉尼老外可能只穿薄T恤。

論燒烤, 我們屬豪燒, 青邊鮑、日本刺身帶子、牛柳、巴東牛肉、雞翼、口磨蔬菜、牛油果海鮮飯, 以及蛋糕糖水等。不消片刻, 一掃而空。



那些俊男美女照, 基於私隱不能展示。我沒有獨照, 故不能像上次現真身。

我和老伴酒不沾唇, 波友卻劉伶者眾, 隨便都帶3幾枝酒到會。由於燒烤地點屬悉尼奧運公園的一部份, 兼設多項兒童遊樂設施, 我們屬奉公守法一等良民, 所以我先翻看法例, 厘清飲酒的規限, 還看了有關statutory defence, 才開綠燈。 這裏不同香港, 我們設有alcohol free zone, 有的地方是禁止飲酒的。我們不會搞公民抗命, 在享受各種自由之餘, 是服從法律規限的。

電燒烤爐是免費使用的, 按紐一次供電15分鐘, 熄滅了再按便可繼續燒。每天旁晚, 工作人員會清洗這些不銹鋼爐面。我們用的時候不銹鋼爐面清潔乾淨, 用完我們也清洗乾淨才走, 也會清理一切留下的垃圾, 不會理所當然地留給工作人員去做。公德心和責任感是薰陶出來、潛移默化的。

56 則留言:

  1. 應該叫sun screen吧 如何成camo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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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阿兔哥, 該地方原本是armory, 所以保存軍事特色, 用camouflage做sun scr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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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s://www.flickr.com/photos/65303054@N00/506718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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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s://www.facebook.com/news.ebc/videos/vb.124616330906800/1986260934742321/?type=2&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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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題外話,關於陳茂波夫婦誹謗案,標少可能對終院如何就理解 "qualified privilege" 及應怎樣決定對被告的誹謗罪是否有惡意 ("malice") 有興趣 :

    終院判辭:

    http://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4512&currpage=T

    https://m.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410/s00001/1523328326583

    " ... 本案原審時,陪審團裁定陳氏夫婦的6份文件全屬誹謗,原審法官認為陳氏為維持學校聲譽和形象才發出該些文件,故裁定其中兩封誹謗電郵「受約制特權」保障免責,其他則屬惡意誹謗。惟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惡意誹謗」的定義,認為所有文件均可獲保障免責,案件毋須重審。

    終院法官今在判辭中指出,「惡意」一詞有不幸的意思,應盡量避免在陪審團面前提及,以免他們感到困惑。終院法官認為,要決定一段信息是否屬惡意發布,較恰當的做法應先由法官裁定相關言論是否受「受約制特權」保障,以及發布的目的,然後才交由陪審團裁定當被告發表言論,是否的確懷有該目的。

    終院法官指原審法官的做法相反,先讓陪審團裁定言論是否惡意,及後才裁定相關言論是否受「受約制特權」保障。終院法官亦認同如上訴庭所言,原審法官在引導時出現重大缺陷,既錯誤引導陪審團惡意的定義,亦無就舉證責任的輕重向陪審團作出指引,故認為原審裁決應被推翻。

    惟終院法官認為,上訴庭在考慮案件是否需要重審時,錯誤地認為如被告真誠相信其言論屬真就不是惡意,而這點應有值得爭議的地方,故就惡意這爭議點發還重審。終院法官同時指出,上訴庭所裁定不屬惡意的4份文件,由於相關證據其實可同時支持與訟雙方的論點,故在事實裁斷上,難言上訴庭有否出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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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謝謝, 這是我不懂的東西, 判詞上載時, 我只看了press re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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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緋謗永遠都係雙輸,大贏家一定係負責的雙方大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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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惡意」一詞有不幸的意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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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緋謗訴訟是最複雜的案件類別之一,
    不過其實不少也簡單, 一面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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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為咗校内的小風波,由高院,打到上訴庭,上到終院,再返回高院從頭來過,真是有錢人的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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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囤地波兩公婆真有錢,有咩可能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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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兩邊已過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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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那麼李柱銘,余若薇,毛孟靜等人住山頂,出入高級會所,又有咩可能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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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佬, 咁講又唔得, 好多人是以正當方法賺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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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09兄,Danny Cheng兄
      曾跟老闆上大陸和當地政府打官司,老闆花百萬只是自以為可令當地官員不舒服. 勸不到,只好離職算了. 他是正當但超級孤寒有錢人,竟然可以這樣用錢. 有錢人的用錢心態,平常人估不到. 但法庭開支若是由納稅人負責,真不公平均!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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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15Bill兄,這叫做"善財難捨,寃狂甘心"嘛!最好係一世都唔使揾律師打官司,否則真係傾家蕩産,送哂入佢地户口,民事更易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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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都是頂尖名人名校, 你話呢?
    當中也涉及哈佛大學取錄可能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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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等人的玩意,我地只能識條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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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名咀説"有理冇錢"打乜鬼誹謗官司, 名咀可能一時太高興忘了說最重要的那部份, 即感觸應有理有錢但冇friend 打乜鬼官司


      清洪:誹謗官司愈來愈難打
      改遊戲規則很不公平
      http://the-sun.on.cc/channels/news/20030306/20030306032215_0001_2.html


      謝 偉 俊 「 名 嘴 官 司 」 輸 千 三 萬
      http://std.stheadline.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1&month1=1&day1=18&year2=2001&month2=1&day2=18&category=all&id=20010118a02&keyword1=&keyword2=


      極品李國能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main/3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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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即感觸應有理有錢但冇friend 打乜鬼官司//


      更正:即有理有錢但冇friend 打乜鬼誹謗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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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名咀不是返左加國享受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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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作為小市民,想問法庭的支出,是否由他们找數?或是我们纳税人俾?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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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2997579-潘曉穎遇害案或有新進展-台灣立新法可與港談互助

    個犯今翅X街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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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太樂觀, 一定過不到引渡這一關,起碼十年八年內都不成事, 所以條友坐完theft/handling嘅監, 到時有排逍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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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睇黎真係要有人捉佢去坐洗頭艇去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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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台灣立新法可與港談互助只是單方面的, 若香港也立法, 也不能解決引渡問題, 台灣方面也說不包括引渡, 就算包括, 也要雙邊協議, 所以十年八年內也不成事。如果成事, 輪到暴動妹再着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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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到時要著草去莫三鼻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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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大陸叫「莫三比克」, 即係好似Virginia變成弗吉尼亚州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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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11/58059769

    標少之前係咪講過無可能守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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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錯, 我講過。今日第一關過唔到, 以這銀碼, 一般人第一次上庭即批。休班警要申請押後8週, 寫給律政司也不會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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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警員知法犯法,又真係唔應該俾佢ONE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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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又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律師知法更多, 卻大多輕判, 小小員警卻要追殺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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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請標少向1:37解釋點解冇得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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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數十字空泛指陳, 要解釋, 涉及太多, 無幾千字不能討論 (都唔好話解釋, 因為老子喜歡不滿意就不滿意)。
      我讚成要收錢。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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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B'J大哥, 收錢只是開玩笑, 有空我會寫一篇解釋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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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前年初一至初二間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中,1名男侍應涉向警員掟磚和搖動路牌,事後被捕控以1項暴動罪。涉案25歲被告鄧浩賢早前認罪,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2年10個月。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中警員數目大大不及參與暴動的人士,而被告站在暴動人群的前排和警員衝突,期間有掟磚,被捕後亦承認曾搖動路牌等,法官批評其行為妄顧他人安全。但法官亦提到,被告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報告指他因衝動犯案,考慮被告未有如其他參與暴動的人士般戴上口罩和帽,顯示他沒有計劃,或因貪玩而犯案,因此減刑6個月,最終判囚2年10個月。」~credit:東方日報11/4/2018

    認罪都2碌10隻,梁天琦等人係唔係有得震無得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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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之前病兔話天琦依家還押係要博個官覺得佢有侮意,十碌有折頭...
      減埋已扣押的刑期,分分鐘4-5年出番黎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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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悔意只是襲警那條, 暴動邊有折頭打? 埋單八碌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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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708 : 請問我什麽時候說過 "天琦依家還押係要博個官覺得佢有侮意,十碌有折頭..." or words to the same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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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印象中你這兔仔也沒說過這類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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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標少,想請教吓,法官以五年作起點,被告認罪、無預謀(無戴口罩)、有專注力病… etc etc,扣減哂後判2y10m,起刑點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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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無預謀真係任你點睇, 當晚暴動有人預謀掟磚咩? 有專注力病唔使減6個月喎。5年作量刑起點好公道, 但我不知他是否在plea day就舉手投降, 否則就着數咗, end up幾乎減4成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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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多謝指教!我都係咁諗… 真係冇預謀嘅話當日根本唔會去~七國咁亂去到做乜嘢呢?佢只不過可能係諗住人多認唔到佢,心存僥倖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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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12/58063671
    反黑警司涉收賄免費嫖妓 控辯雙方曾進行認罪協商或達共識
    而控方透露控辯雙方曾進行認罪協商(plea bargain),辯方相信結果會達成「一啲共識」,預計案件最終需開審的機會不大。
    請教標少,為何不需開審,這意味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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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咪講咗囉, 認罪, 講數, 認啲放啲, 或者刪改一些案情, plea bargaining就是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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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412/58065223

    個官寸到呢!阿sir做嘢唔使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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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明阿sir反應不當。
      警員需有較佳口頭溝通能力, 這sir的確偏低,
      紀律部隊需有較強紀律上身份階級認知, 這sir明顯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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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對警隊有咁大偏見,如何公正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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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只需告誡警員上庭作供要用嚴謹語言就足夠。也不算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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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又唔算係偏見嘅… 試過有女大狀件西裝褸嘅袖短過件大狀袍,露出雙臂,俾高院彭老爺叫佢中午放飯時返屋企換過套衫… 有啲官係執得好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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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法官明顯是不耐煩, 這點固然可以或應該改善,
      並不是偏見, 是對警隊認知下的合理期望-----而忽然間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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