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遊18天, 終於可以歸家了。早了去機場吃東西, 乘機寫這一篇。
遊途中, 生意興隆, 客仔特別多, 起碼十個八個, 有的我在機上回覆, 等下機有網絡就送出去。OMG! 包括兩個會計師, 所涉的款額都是$100之內。我真不懂, 10年寒窗, 得來不易的專業資格, 真的想由此斷送? 想起也覺得滑稽。如果是學歷不高, 我還可以理解, 或在求學中, 因情緒問題, 或未有專業, 未歷艱辛考取專業而不知留下案底所付出的代價之大。這期間, 有位廚工因盜竊了不足二百元的帶子, 我說第一堂申請撤控可能不批, 殊不知又即堂批准了。另有兩個婦女所涉少於一百元, 卻要押後考慮。我真不明白個別裁判法院檢控主任負責人所持的準則。這也吧, 可能我「好事多為」, 帶擘他們太多, 使工作量增加了, 對我產生厭惡, 禍及被告, 此非我欲見之事。其實我也不是每一宗都參與, 那些再犯者我根本就無能為力, 幫助不上忙。有兩三位請了律師的也寫來, 要確定自己沒有被「賣豬仔」。對此我一般都不作評論, 不是為免阻人揾食, 而是對單方面的講法難置可否。早幾個月前那女教師一日連偷7店的案件完結了, 她也寫給我報告近況。當初她找了私人律師, 律師告訴她當值律師是沒有生意的才去做, 她游說被告聘用她時說會替被告「講甩」兩條。最終轉聘大狀上庭, 結果也是7條全部認罪, 幾番周折, 索取一連串報告後, 也是罰款了事。被告使了寃枉錢嗎? 我又不敢這樣講。總之, 付錢會比免費安心, 付得起就隨便。
會計師找我已是第三個了, 這種涉及「不誠實」行為的, 留下案底是否一定影響續牌, 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掌握他們專業要求的標準。我只是覺得, 這petty crime帶來的後果, 懲罰與罪行實在不相稱, 所以我第一時間就回覆。相反而言, 屢次干犯的人, 我就一定冷待。就如今早有位第三次犯的女士, 她一口氣三個電郵寫來, 又懊悔又寢食難安, 又不想坐監, 望我打救。唉! 我有這能耐就一早在鵝頸橋底擺檔了, 還需要蟄居鄉曲做country pumpkin?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 這世界就不會這樣發展了。
遊途中, 生意興隆, 客仔特別多, 起碼十個八個, 有的我在機上回覆, 等下機有網絡就送出去。OMG! 包括兩個會計師, 所涉的款額都是$100之內。我真不懂, 10年寒窗, 得來不易的專業資格, 真的想由此斷送? 想起也覺得滑稽。如果是學歷不高, 我還可以理解, 或在求學中, 因情緒問題, 或未有專業, 未歷艱辛考取專業而不知留下案底所付出的代價之大。這期間, 有位廚工因盜竊了不足二百元的帶子, 我說第一堂申請撤控可能不批, 殊不知又即堂批准了。另有兩個婦女所涉少於一百元, 卻要押後考慮。我真不明白個別裁判法院檢控主任負責人所持的準則。這也吧, 可能我「好事多為」, 帶擘他們太多, 使工作量增加了, 對我產生厭惡, 禍及被告, 此非我欲見之事。其實我也不是每一宗都參與, 那些再犯者我根本就無能為力, 幫助不上忙。有兩三位請了律師的也寫來, 要確定自己沒有被「賣豬仔」。對此我一般都不作評論, 不是為免阻人揾食, 而是對單方面的講法難置可否。早幾個月前那女教師一日連偷7店的案件完結了, 她也寫給我報告近況。當初她找了私人律師, 律師告訴她當值律師是沒有生意的才去做, 她游說被告聘用她時說會替被告「講甩」兩條。最終轉聘大狀上庭, 結果也是7條全部認罪, 幾番周折, 索取一連串報告後, 也是罰款了事。被告使了寃枉錢嗎? 我又不敢這樣講。總之, 付錢會比免費安心, 付得起就隨便。
會計師找我已是第三個了, 這種涉及「不誠實」行為的, 留下案底是否一定影響續牌, 我真的不知道, 我不掌握他們專業要求的標準。我只是覺得, 這petty crime帶來的後果, 懲罰與罪行實在不相稱, 所以我第一時間就回覆。相反而言, 屢次干犯的人, 我就一定冷待。就如今早有位第三次犯的女士, 她一口氣三個電郵寫來, 又懊悔又寢食難安, 又不想坐監, 望我打救。唉! 我有這能耐就一早在鵝頸橋底擺檔了, 還需要蟄居鄉曲做country pumpkin? 如果時光可以倒流, 這世界就不會這樣發展了。
外遊太久又係一件苦事。一星期到10 左右對我來說就差不多了。
回覆刪除好玩嗎?有否入d 茶葉? 顔太中風後如何?
Terry
家中太多茶, 不用入貨, 只帶了2kg manuka honey給顏小姐, 她送太多茶給我。顏太走了兩年了。外遊兩星期我就思家了。
刪除「屢次干犯的人」是不知悔改還是有心理病?
回覆刪除原因太多, 不易下定論。
刪除thriller seekers ..... who got their wish fulfilled in more ways than one.
回覆刪除in any case, I miss you big bro! *HUG*
Bill,其實你有無試過叫果d人睇醫生 / 精神科 / 臨床心理學家?
回覆刪除特別係搵唔少錢,但係又走去偷少少野果d
好多真係有更加深層次既問題
否則你幫到佢呢一次,佢將來都有機會再犯
呢個未必係佢想定係唔想既問題,係佢個腦/其他地方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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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個同行,平時佢個人正正常常,
點知之後失哂控咁犯事,嚴重到要坐監
當然大家都覺得好驚訝,不過一直無人知佢點解會咁做
年幾兩年之後,佢出返來之後,先發現佢有內分泌問題
而呢個都好有可能係佢當日失控既原因之一
每次見到呢d case 都覺得如果無處理個根本問題
事情只會再發生
根本問題我處理不到。我只叫過幾個人去就醫。你想下, 有錢的根本不會找我。找我的又有點錢的」 都是想攞second opinion, 睇下有無被律師呃。他們的焦點是解決目前的問題, 絕大多數不會當自己有精神心理問題, 過了關就算。譬如早幾日有個廚房佬偷了帶子, 一直寫給我, 到了上庭時講了一句說控方批准了, 答應上完庭會詳細告訴我, 之後根本無影無踪。我無從跟進。他們過了海是神仙, 過不了海也是神仙。
刪除標少有冇氣憤的感覺呢?
刪除當然不會, 我知道當我有利用價值時, 有些人會特別親近。既然是無償回饋社會, 就不計較,有時只想知道處理的詳情, 再勸勉幾句。大部份人都會把上庭結果告訴我的。
刪除三歲定八十我反而不信,反而養成壞生活習慣更加可怕,就好像每天都要做過才覺安心,所以要切底改過便首先要自省,然後改变生活習慣,例如定時做運動、宗教信仰或上興趣班等等。
回覆刪除"...涉及「不誠實」行為的, 留下案底是否一定影響續牌..." Bill Siu 其實是否攞專業牌嘅法例都只係用個Applicant是否 "a fit person",無話一有CR就一定釘牌,係唔係呢?不過… 做會計師而盗竊,就好難話佢 fit啦…
回覆刪除我唔清楚準則, 釘咗個牌好陰公。
刪除我諗視乎咩野行業
刪除某d專業只係考慮牽涉 dishonesty既罪行
醫生就所有可以判監既定罪記錄,包括不小心駕駛,都要報
At last, justice is partially served.
回覆刪除Court doubles Oscar Pistorius' prison sentence
https://www.cbsnews.com/news/oscar-pistorius-sentence-reeva-steenkamp-murder-increased-13-years/
Given it is an appeal, the sentence is already good enough.
刪除http://news.tvb.com/local/5a182d71e60383fa14780a5e/
回覆刪除西貢海下等三地規劃獲發還 城規會稱會研究判詞
"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頒下裁決,認為城規會沒有履行調查的職責,查證計劃中的鄉村發展地區是根據原村民的真正需要,亦不能夠解釋基於甚麼原因,去預測發展地區是有需求。"
"法官又認為城規會提供的地圖沒有準確描繪海岸線;而海下灣的分區草圖沒提及河流和池塘的位置,亦沒考慮發展對海下灣海岸公園的負面環境影響、沒解釋為何不在發展地區及海岸線之間設立緩衝區。"
和程序及法例都無關, 法院有甚麼權力推翻城規會的決定
所以法院可以說"立法會議員投票時冇用腦諗過條法例, 所以立法不成立"??
高等法院今次行使的是司法覆核權力, 這名字不陌生吧? 法庭有權裁決政府部門的行政決定。
回覆刪除區慶祥法官沒有說"立法不成立", 沒有批評法例。
司法覆核不必是基於"程序及法例"錯誤, 而是民事性質去裁判案件申請, 然後作出命令。
今次針對點是城規的法定責任履行不足, 故命令發還重做。
再簡單些, 若某一項目政府部門不稱職 (今次是城規會), 作出了有損公眾利益的決定, 該如何處理?
向上司部門投訴推翻? 等審計署揭發批評? 待有損害出現於是可以集體訴訟索償? ---- 皆不理想。
解決方法是部門決定前盡量反映、若已決定盡快提出司法覆核。
I am too young to remember this. What really happened in 1999?
回覆刪除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1125/mobile/bkn-20171125003212377-1125_00822_001.html
李柱銘向江樂士投訴轉許淇安調查 被批白色恐怖
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中國駐南斯拉夫大使館事件,造成嚴重傷亡,同年5月12日立法會亦通過動議強烈譴責北約暴行,惟當時身為立法會議員的李柱銘發言時,只重複美國的官方立場,照本宣讀,猶如美國在港發言人。5月14日《東方日報》專欄文章「功夫茶」就以「李柱銘做埋美國發言人」為題,批評李柱銘只懂得重複美國觀點的言論。
在文章見報後約3個月,同年8月10日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2A隊主管致電東方,要求就該篇「功夫茶」到警署接受調查,又指相關文章涉刑事煽動罪行。而在調查期間,東方曾經致函警方要求提供有關調查的舉報人士,惟警方諸多迴避。及至同年9月9日,警方正式覆函,表示已審慎研究所得資料,並尋求法律意見,鑑於證據不足以構成刑事罪行,警方將不會繼續調查。
東方將有關事件報道後,各界都極之關注此事對言論自由構成的嚴重損害,最後在各方的壓力下,事件「主角」李柱銘終承認,他曾致電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投訴該篇文章,再由江轉交時任警務處處長許淇安跟進調查,事件令人質疑李柱銘濫用議員身份之餘,執法部門亦有打壓新聞自由之嫌。
好爽啊 活活炸死3條支那共狗
刪除USA USA USA
5.10, 此事我已沒有印象。如果有人罵建制是共產黨的走狗, 李柱銘就是美國佬的走狗, 不辨是非,只顧立場。一個真正追求民主正義的人, 不會像李柱銘那樣。馬鹿之流我尚我理解, 因為他是會為Donald Trump拼命的美國狗。
刪除汪汪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OqGfQzSIWQ 《----老大進去看看 MARO真成狗了
刪除只不過, 習近平送女兒來美國, 算不算美國的走狗吶。
Is it true Martin Lee SC had an argument with his own former pupil master Patrick Yu?
刪除YES. ML fucked PY over during a hearing in relation to ad hoc admission of UK barrister.
刪除無屍體謀殺案
回覆刪除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71125/20224986
其實咩野係 “在法官席前認”
即係 Plea bargaining 既一種?
此案被告想bargain, 控方不接納, 結果有兩種:一, 甚麼也不認, 硬砌到底, 一係釘, 一係放, 釘也有可能釘誤殺。二, 認lesser offence, 雖然控方不接納, 但在法官席前認了(即是講給法庭知承認誤殺), 若果到時陪審團釘佢誤殺, 佢就有認罪的折扣, 如果釘謀殺反正都終身監禁。再看長遠一點, 判了終身都可以申請假釋, 未必一定判終身, 認了誤殺在先, 中請都較有利。上次上訴得直是direction to jury出問題, 這次法官direct 得小心一點就夠釘謀殺。若釘了謀殺就一定上訴, 因為本案是靠環境證據來推論的。被告認誤殺就一定會上證人台自圓其說, 大概會講死者怎樣怎樣的而使他失控錯手殺人之類的話。點到即止, 未審完, 不能再講。
刪除老大做檢控的時候 最嚴重打過什麽類型的案件? 兔兔服役時候檢控過間諜案
刪除虐畜囉!
刪除如果大家睇返單case,被告都已經監禁左好幾年,如果佢依家認誤殺,最多咪判8-10年,扣埋假期可能可以即時出獄。所以佢個策略真係除苯有精
刪除反而小弟覺得控方堅持唔接納就有D可惜。如果控方可以bargiain到個被告講返佢埋左條屍去邊,咁對件案同死者家屬都有好處。當然小弟都知普通法既世界控方既責任就係釘死個被告,而唔係搵出事實既全部。
老大是擺明蝦兔兔 *痛哭*
刪除12:38, 做乜同佢bargain? 呢單嘢無嘢可以bargain, 如果最終釘誤殺, 判18年, 又不是一開始就認誤殺, 起碼第一審沒有認,給他折扣, 坐15年, 行為良好加假期, 坐足10年, 收押了5年半, 即是仲有4年半坐。如果釘謀殺就坐埋下半世。
刪除條屍去得邊, 堆填咗。
小弟留意左單野好耐,但都接受唔到在冇屍下釘一個人謀殺。因為始終都唔100%肯定受害人係俾人蓄意殺死,邊個夠膽肯定箱入面既係一個死人?
刪除另一單經典就係幾年前有個呀媽話個女失蹤左。搞到全城尋嬰事件,如果冇記錯最後咪又只係告非法處理屍體了事。
上證人台作供是雙刃刀, 自圓其說 v 自掘墳墓。
刪除我諗家屬未必想要個咁既deal.
刪除過左咁多年,如果個犯同你講條屍係"XX公路",咁都仲可以搵番.但比番副骨你,換兇手自由,聽落唔多係good deal.
再講,若然個答案係"將軍澳","餵狗"之類,到時仲傷.
http://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2365&currpage=T
回覆刪除44.基於前述原因,本席駁回上訴人的定罪裁決。<-駁回定罪裁決?即係無罪?哈哈
這一句在呼應第一段的「上訴人不服裁判官對控罪十九的定罪裁決,提出上訴。」咪玩喇。陳官寫得清楚一點就要這樣寫:「本席駁回上訴人對定罪裁決的上訴」。
刪除"付錢會比免費安心, 付得起就隨便。"
回覆刪除真係比錢好D,當然無話好說,shut up and take my money.
若係賣豬仔居多,則此風不可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