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看完夏婕的《金蓮川上的傳說》, 以今天的話語, 一個「漢奸」助蒙古人奪江山、統治漢人的故事。不知為甚麼, 愛上了夏婕用「狷介執傲」這形容詞, 她以這詞來形容其中一個角色。我跟司法界工作的好友通訊, 也用這形容詞來形容其行事作風。朋友也說我同屬狷介執傲的人。《金蓮川上的傳說》差不多700頁, 我斷斷續續地看, 看到尾聲, 濕潤了眼眶。無他, 心直眼淺, 加上年紀大了, 恐怖片、苦情戲、悲歌, 都易添悲情愁緒。
狷介執傲的相對是狡黠圓滑, 孰是孰非, 不純是一種選擇, 而是一個人的性格和做人的取向。凑巧另一位剛退休的司法人員傳了一段片給我看, 講李嘉誠的御用風水師陳伯怎樣替李嘉誠看家宅風水的, 不知孰真孰假, 他的結論是, 人的最好風水是人品。片的連結在這裏: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iOZkSmkRUQ.
人品是甚麼? 人的品格、行事方法、作風。作為司法人員, 我就覺得應該是狷介的, 否則裁決便會偏頗傾側。一個品格不端、行事不正直的法官, 又怎能確保公正不阿。公正與否是不易衡量的, 不論案件怎樣判決, 都自有一番大道理, 只有道理講得太拙劣, 才會給人不公正的印象。所謂公正, 是不傾向權貴也不偏袒弱勢, 才是真正的公正。
狷介執傲當然要付出代價, 我稔熟的幾位朋友都仕途不爽, 當然也有很多其他的原因, 譬如聽審上訴的法官, 一見到你的名字就已有看法, 一味找錯處, 那就萬劫不復了。
最近另一位朋友「生意」拆了夥, 給人伏擊了, 人家另起爐灶, 以扯皮條手法來搶客, 我這朋友很不開心, 我勸說道: 見微知著, 看透人性, 又不是要賣肉養孤兒, 大不了結束營業, 何必愁。有些行為要留給需要賣肉的人去做, 總有人喜歡是非當人情來交友, 讓那些醜態畢露的人得逞於一時, 那種醜態以後是洗擦不掉的。做個正直的人幾時都蝕底, 最緊要蝕得起。狷介未必需要執傲, 不執傲也要正直, 有些行為是要留給那些臉皮厚、廉恥薄的人去做的。為了抗衡競爭而做出相同無恥的事的人, 就不會在我朋友的名冊裏出現。當然, 我的名冊算是甚麼, 有誰稀罕入冊。但我最近向朋友說, 我要「緩」交, 因為我現在弄些甚麼好吃的, 也要搞十份八份, 分甘同味。不暫緩交友, 我就會累死。
寫這一篇, 向狷介執傲的人致敬。
人品是甚麼? 人的品格、行事方法、作風。作為司法人員, 我就覺得應該是狷介的, 否則裁決便會偏頗傾側。一個品格不端、行事不正直的法官, 又怎能確保公正不阿。公正與否是不易衡量的, 不論案件怎樣判決, 都自有一番大道理, 只有道理講得太拙劣, 才會給人不公正的印象。所謂公正, 是不傾向權貴也不偏袒弱勢, 才是真正的公正。
狷介執傲當然要付出代價, 我稔熟的幾位朋友都仕途不爽, 當然也有很多其他的原因, 譬如聽審上訴的法官, 一見到你的名字就已有看法, 一味找錯處, 那就萬劫不復了。
最近另一位朋友「生意」拆了夥, 給人伏擊了, 人家另起爐灶, 以扯皮條手法來搶客, 我這朋友很不開心, 我勸說道: 見微知著, 看透人性, 又不是要賣肉養孤兒, 大不了結束營業, 何必愁。有些行為要留給需要賣肉的人去做, 總有人喜歡是非當人情來交友, 讓那些醜態畢露的人得逞於一時, 那種醜態以後是洗擦不掉的。做個正直的人幾時都蝕底, 最緊要蝕得起。狷介未必需要執傲, 不執傲也要正直, 有些行為是要留給那些臉皮厚、廉恥薄的人去做的。為了抗衡競爭而做出相同無恥的事的人, 就不會在我朋友的名冊裏出現。當然, 我的名冊算是甚麼, 有誰稀罕入冊。但我最近向朋友說, 我要「緩」交, 因為我現在弄些甚麼好吃的, 也要搞十份八份, 分甘同味。不暫緩交友, 我就會累死。
寫這一篇, 向狷介執傲的人致敬。
正如在很多寓言故事內的作者都以「狡猾」來形容狐狸,「精靈」來形容小羔羊的智慧; 就是狐狸把智慧錯放, 常懷不軌意念,做出損人利己,甚或不利己的事,還沾沾自喜認為自己有多聰明。這些狐狸的醜態形象是很難擦掉或改寫。小羔羊雖常被狡猾的狐狸欺負或惨遭吞食,但故事裡的精靈小羔羊總是活得心安理得,享受真正快樂的日子啊!希望這比喻能為標少那位朋友送上些微的支持!
回覆刪除買菜亞嬸
夏婕說:「這是我最喜愛的一本書,但是銷量最差 ……」﹝5:52﹞ 經標少介紹,好有興趣買本讀讀。
回覆刪除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I1a6fwNm_U
不失是一本好書, 雖人物營謀有些地方較牽強。這本書是花了很多功夫搜集資料而後寫的。
刪除請問標少,這本書是歷史書,還是有創作成分的歷史小說。謝謝。
刪除歷史小說。
刪除心靈舒菓作小品看下無妨, 但不是真理, 壞人風光,好人倒霉的例子在現實世界多着呢!
回覆刪除「狷介執傲」這形容詞是否要在一些好有料的人身上才可用?
回覆刪除我想焦點是為正直而固執, 高傲不屈, 當然沒有點真才實學也不成。
刪除http://bit.ly/2vXjJpa - what do you think?
回覆刪除官:非禮罪應同樣採「絕對責任」標準
但高院暫委法官陳廣池在判辭指,終審法院有案例,裁定與16歲或13歲以下女童性交罪,屬「絕對責任」的罪行,即控方毋須證明被告是否知道女童未成年,只要女童未達合法年齡,曾與她性交的男子,便可裁定非法性交罪成,最高判刑為5年。
本案涉及的只是非禮罪,非禮的條文中,亦包含年齡未滿16歲人士,法律上不能同意任何性行為,非禮罪最高刑罰是入獄10年,刑責較非法性交罪還要重。然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罪,被裁定是「絕對責任」罪行,非禮罪則沒有。陳官認為,若非禮罪反而不是「絕對責任」,會產生不合理和荒謬的情況。
陳官在判辭指,立法機構在非禮罪條文中,加入16歲以下兒童,不論男女,都不能作出同意任何性行為的決定,正好凸顯立法原意想對未成年人士的作出保障。而終院在裁定與未成年少女非法性行為罪屬「絕對責任」的案例中亦提到,小心防範罪行,將有助達到保障少女的目標。陳官認為,這大原則亦應適用於非禮罪名。
案件編號: HCMA620/2016
Wow, I don't know what to think. It is interestingly arguable. The judgment has not been uploaded.
刪除It seems inherently unjust that any man should be convicted of any offence if he honestly believes, for good and sufficient reasons, that what he was doing must be lawful (for example because the girl in question objectively looked old). The Defendant should take the point up to the CFA.
刪除In this regard, I tend to agree with you.
刪除http://www.clic.org.hk/en/topics/sexual_offences/all.shtml
刪除不是strict liability 嗎?FAQ 1.
Terry
http://www.legco.gov.hk/yr16-17/english/panels/ajls/papers/ajls20170227cb4-591-5-e.pdf
刪除Paragraphs 43 to 46
Terry
Absolute liability instead of strict liability.
刪除Terry
http://www.hkreform.gov.hk/en/docs/sexoffchild_e.pdf
刪除看這個2016 年 chapter 4
Terry
http://www.hkreform.gov.hk/en/docs/sexoffchild_e.pdf
刪除Chapter 4
Terry
Indecent assault 第4.6 段,不是absolute liability.
刪除Terry
陳官把非禮罪跟underage sex作類比, 覺得也屬「絕對法律責任」, 這一點我同意10.57所講, 應上訴至終院去釐清。
刪除The Court of First Instance accepted in a magistracy appeal in 香港特別行政區 v 陳恆立 [2010] CHKEC 922 Chinese Judgment (a judgment in Chinese) that R v K is applicable to HK (see para 60 of judgment).
刪除第4.6 段注7 有以上注明。看似以前在香港已經有上訴的案件了。
Terry
Terry,
刪除陳恆立案不算是對題的案例, 因為陳恆立在原審時沒有提出任何證據關於他的state of mind(真誠相信援交女童超過16歲), 他不上證人台作供, 怎樣可以提出他「真誠相信」? 因此在該安_小上訴依賴R v K就欠缺深度討論了。所以, 我同意10.57的建議, 本案應上訴至終院來釐清陳廣池法官昨日在HCMA620/2016的判決, 這件案與陳恆立案有direct conflict。
I see. Thanks for the analysis.
刪除Terry
http://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0598&currpage=T
刪除Just read it. With the greatest respect, the ruling and its reasoning are nonsense. I think Judge Chan got it wrong.
原審裁判官根本就是厄飯食,
刪除"真誠相信"跟本就不適用於本案,
如果他們是夫妻/親密男女朋友關係就可適用。
裁判官沒有好好固守法律精神及其原則,小弟感到悲哀。
题外話:
如以後每個人都話自己真誠相信來逃避該條刑責,
這便等同鼓勵合法化或
該條法例已形同虛設。
其實“真誠相信”背後潛在意思是
Credible or potentially credible
可信或可能可信,既然是主觀性,
最好方法便是用年齡來證明女事主歲數。
法官/裁判官不需控方證明被告認知。
2:26 and 3:47, interesting to know you have such disparity in your views.
刪除陳官預了這件案會上終審法院, 他在等待後續發展, 判辭末段:
"53. 另一方面,由於本席是次案件呈述的裁決,對被告人(答辯一方)以及將來類似案件的處理方法有其影響,而本席亦相信這案件會有後續的發展,因此如有需要,本席會儘快安排案件相關事宜的排期。"
依家有D後生女仔D樣好成熟㗎!外觀成熟都一樣有罪係咪要所有男人性交前查吓人地身份證?就算查咗張身分證都可以係假嘅。With respect, CFI's latest ruling is ridiculous and impractical!
刪除Underage sex會面對相同問題喎。
刪除Both rulings are wrong. "More wrong" for indecent assault as you don't check someone's ID before kissing them do you?
刪除有親密關係有得打
刪除如果是一般男女同事\朋友
釘硬
標少
刪除小弟不是爭拗
被告種種跡象是有計劃、有意圖尋找16歲以下人仕
被告在互聯網尋找,以高於一般市價做簡單服務
如果被告在街上色情場所要求服務,而遇到16或以下,我便相信被告是真誠相信,因為有可能被告會被人誤導。
其實裁判官不把以上寫在判詞\腾本上找不到有扞擾案情。被告要上訴也困難
補充
刪除有點像低於市價買入大量毒品
而對法官說是自用下不是販運
法律是應該爭拗的, 只要不是無聊爭拗, 大家在爭拗中可以學習, 甚至只尊重但不同意終審法院的看法。正如你所舉的販毒例子, 有不少是trafficking也釘了simple possession, 你叫啲老同去判, 佢哋就知邊個係trafficker。坐上面嗰啲有權話你錯, 你唔順又點? 制度如此, 當然只能接受, 但在場外可以批評喎, 有時場外智慧唔輸蝕架。
刪除點解我有時會鬧人, 因為狗黨不可姑息, 畀我鬧完又只能忍氣吞聲, 不敢對號入座(因為上過當), 只能憎恨我。我替他們抱不平的人會有點安慰, 舒點悶氣。
認同標少
刪除坐上面嗰啲有權話你錯, 你唔順又點? 制度如此, 當然只能接受, 但在場外可以批評喎, 有時場外智慧唔輸蝕架。
(I found this comment in SPAM and I deleted some of the contents which relate to my past work. My apology to VL)
刪除If I were judge chan, I would have no hesitation to refer the case to court of appeal for consideration. But judge chan did not opt to do that. Whether or not judge chan is correct in law, I am sure he is 有膊頭,不卸膊的法官
VL
鬆緊都無所謂,但我覺得應該跟英國Sexual Offences Act 2003, “插入式” 幾類行爲一視同仁,不以非禮論處。
刪除只說明泛民識得"袋住先",樣樣黑事都推晒落個黨度,自己就一乾二淨....
回覆刪除長毛話班有錢佬識玩財技?呢件事上見到佢玩呢D幾咁叻呀.....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45387-20170731.htm?spTabChangeable=0
"社民連梁國雄涉嫌於在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接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後,無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
法官李運騰頒下判詞,引述在審訊時,辯方指該筆款項是給由被告擔任主席的社民連,而非給被告梁國雄本人,故不涉及立法會議事規則第83條提及被告有責任披露款項。
判詞指出,法庭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信納控方的指控,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判梁國雄無罪。"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45387-20170731.htm?spTabChangeable=0
回覆刪除標少,可唔可以評論下?曾蔭權都只係冇申報,就釘左。點解長長毛要可以無事?
長毛搬個會出來頂, 曾蔭權可以搬乜出來頂檔?
刪除搬HKSAR...XD
刪除HKSAR頂證佢喎。
刪除其實有可能長毛咁做為左逃稅,稅例規定club and association gross receipts 超過一半from non-member,會deem做business receipts and chargeable to tax。佢代社民連轉折收錢就當左筆錢係會員捐獻免稅
刪除有乜出奇?擺明避公屋資產上限啦。。。
刪除所以以後長毛無得鬧班大款玩財技,因為佢自己都玩左呢樣野九年。。。
我覺得政黨本身有銀行戶口接受政治捐款,根本毋須黨領袖「袋住先」。 如果長毛「袋住先」都過到骨,以後黑金更加猖獗,防不勝防。
刪除路人甲
李官作「事實」的裁斷, 以合理疑點為理由判無罪, 不能上訴。
刪除搞政治的人就有一定程度的污穢, 一般政黨政治, 有時執政有時下野, 他們就不敢對對手的不當行為大肆批評, 因為他們知道, 他朝有日輪到自己上台執政, 也會被對手以相同理由攻訐, 所以他們都只會表面上、口頭上稍作批評, 而不敢較真勁。拜慣洋廟洋菩薩的諸君, 今時今日,見到民主大國出了個跋扈獨裁, 罔顧人權法理的小學雞總統, 立即要收起掛在嘴邊的那些「國際標準」, 再講出來也無味道。建制和非建制, 在某程度上也是一丘之貉, 五十笑百。自己出事的時候, 是否定罪, 都勿站在道德高地揚眉展翅, 這高地只不過是不道德的高地。
刪除唔緊要既,今次單野,已經令長毛下次不能咁易贏選舉的了。。。(上次佢都只係險勝)
刪除又要含淚投?乜泛民選民原來同佢地口中既''投建制的長者,智障人士"一樣質素,泛民推荐既人一定要照單全收?
某程度上是相同地盲目, 不足為奇, 所以論政好過參政。
刪除"某程度上是相同地盲目" 非常同意! 朋友間兩班人, 所謂民主, 建制, 都一樣盲目, 同佢地講道理, 分析理據, 嘥氣
刪除啲友只有立場, 唔使講道理, 所以我好少理呢啲人。
刪除一有立場就使人盲目,令人鑽牛角尖,容易產生衝突,所以對住佢地,唔好同佢論政就最正路...
刪除除非你想吵架, 或者找個藉口同人絕交。
刪除我就話長毛下次選舉實會入返立法會,之前都話有本土派分薄佢嘅票源, 所以險勝 。但現時睇到本土派更加不成氣候, 應該會多翻人投票畀佢。
回覆刪除應該唔易,佢啲抗議 show,由初時驚喜,到後來平平無奇,到而家令人厭煩。佢自己都好似講過,下屆唔選。
刪除據說係長毛放拉票特登軟手腳,以免吸票過多,結果讓慢必同張超雄等同區相近路線的都夠票一齊當選。
刪除長毛再選已經過左六十,佢響年青一輩的選民眼中開始out架啦...
刪除笑話一則
回覆刪除馬鹿已被「安樂死」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108526?utm_content=buffer1cd45&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hk01&utm_campaign=buffer
如有雷同 實屬巧合
刪除陰公囉, 唔怪得最近唔見咗馬鹿。He was humanely put down.
刪除「我能感受到與馬鹿之間的往來,牠的離開使我心碎」。
刪除Terry
2013年的片段,仲見到佢就真係見鬼啦^_^
刪除尖沙咀警署內偷拍低胸報案女 男警遭處分
回覆刪除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801/bkn-20170801225623484-0801_00822_001.html
做野唔經大腦,無鬼用。
算佢好彩,告不誠實取用电腦都仲得!
刪除B'J
難告刑事罪, 不是up skirt/down blouse, 只是正面影。這警察應受紅紀律處分。
刪除視乎䅁情。假如不是老奉影(多數唔係)而係私私縮縮偷影,邏輯上只分誠實、不誠實,再加上非金錢得益的”享用”…
刪除唔係無case可做。
B'J
'偷拍'
刪除如果呢個係性感女明星,咁又點呀 ! 又如果係記者拍攝又如何, 張相有乜咁特別 , 無論高低拍攝都係無乜分別, 何況個位被拍攝小姐有冇表示過好介意被人影, 這個警察受紀律處分是正常 , 其它就想多咗
不誠實使用電腦這條, 曾將「偷影淫褻相」成功定罪。
刪除我會說法理是: 不誠實(偷偷地)使用電腦(手機)以獲益(之後享用)。
此案, 偷偷地使用手機以獲益之後享用, 一模一樣。
現討論證物分別, 淫褻相 vs 靚女相
注意, 該分別只影響案情「嚴重性」, 不是合不合條文條件的分別!
如果享用淫褻相是"獲益", 享用靚女相是同理。
只是此事因不似淫褻相般有違反公德,「案情不嚴重」而已。
上貼「告...都仲得!」是戲謔表達, 因我認為符合法理、純粹不符指引而已。
指引表明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是處理「較嚴重的罪行、門檻相當高」。
用「又唔係殺人放火」式反駁, 坊間討論就得, 若當法律程序, 反而薄弱。對頭律師會說明是「不同的例子, 不予相提並論」。
你地諗少左(法院判辭), 而諗多左的反駁, 並不是分析重點。
B'J
其實咸濕差佬偷影報案大胸女仕乳溝有冇犯法?可唔可以係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回覆刪除http://bit.ly/2w2uxCy
涉偷拍低胸女報案人 尖沙嘴警署警員受查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不成, 沒有騙這女士彎低身或做任何行為, 跟警總非禮案不同。
刪除唔覺可以,此普通法罪名需要較嚴重的案情。
刪除況且,此行為與(當前以至其他)公務無關,例如由接受報案影響成不接受。
B'J
《16 的疑惑》
回覆刪除在庭上見過很多次 USI,很多是十幾嵗的男生和十六嵗以下的女生。
我確實很疑惑,擺明出來速食後生女的,花o靚也好,阿叔也好,十六這條楚河漢界,難道初相識便首先要問對方夠秤未? 難道欲火焚身之制應該懸崖勒 dick,要求對方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很多事情總有兩面,有一次見到被告人是個本港頂級學府的大學的二年級男生,女事主是未滿16嵗的女生。他認罪,散庭之後,主控忍不住對庭内職員說她還有很多件案;對,是她,不是他。全部都是 USI,全部都是同一位所謂“受害人”。 我再一次感到很疑惑,我更疑惑,法官判刑時往往冠冕堂皇地解釋說這條條例是要保護女孩子,但這一件 USI 案件,究竟誰是受害人?
當時第一時間在我腦海閃過的兩個字是“性病”,然後我心裏面說:“哥仔,睇路呀,快快去睇醫生吧......“
整個Crimes Ordinance基本上是保護女性多於保護男性。
刪除假若修例,例如調低age of consent,議案有機會在議會通過嗎?
The USI might have been created with the best of intentions. It is now very frequently used by greedy girls to extract money from men.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