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

覆核王初嘗苦果

明報今天這則新聞: 覆核梁宣誓被拒 郭卓堅料付300萬訟費, 300萬訟費誇張了, 100多萬就總要。新聞的首段這樣講:

明報專訊】有「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長洲居民郭卓堅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特首梁振英就職特首宣誓時讀漏「香港」兩字,質疑宣誓是否有效。高院法官昨頒下判辭,拒絕受理郭的司法覆核,並頒令沒有法援的郭須為對方支付訟費。郭估計涉款約300萬元,不擔心會破產,「有乜所謂啫,我乜都無,呢次爭取我唔係為自己,我係為大眾」。

老老實實, 阿伯你覆核上腦, 走火入魔, 為的是受心魔驅使, 實質與大眾無關。與大眾有關的只是訟費賠不起, 就要從公帑中拿, 因為代表梁振英的一眾大狀團, 是由律政司延聘的。大眾科款, 由阿伯去過覆核癮。正確講, 是大眾無可奈何地被拖落水。

本來我外遊在即, 已沒有太多時間去寫文了, 但近日可以寫的題材不少, 尤其是阿伯敗訴兼賠訟費這一宗。去年我寫過這一篇: 司法覆核上腦, 預言他敗訴兼賠訟費, 今天判辭上載了, 希望對那些對司法覆核樂此不疲的人是當頭棒喝。訴訟不是免費午餐, litigious一啲都唔過癮, 睇你仲有冇下次。梁振英宣誓時漏讀了一次「香港」這兩個字, 根本是slip of tongue/slip of pen之類的無心之失, 就算在法庭上證人宣誓或作供, 法官宣讀判辭或頒佈書面判辭, 間中也有遺漏/錯誤, 有時也要補充/堪誤, 根本就不值得為此大造文章, 玩這種遊戲是要找數的。

我去年也寫過另一篇關於這位覆核王挑戰葉劉淑儀的文: 覆核也成王, 那一單就更衰, 因為是憑空指責葉劉宣誓效忠英女皇, 連事實也搞錯了, 如果他不撤回申請, 又要再敗訴兼賠訟費了。葉劉不能動用公帑迎戰, 自掏腰包, 阿伯又無錢賠, 惹到這類官司真的倒霉, 遇到這些vexatious litigant, 欲哭無淚。今天開車聽收音機, 無獨有偶, 國會也提出議案要修訂法例, 至使那些提出無理訴訟的人在敗訴時付出代價。

31 則留言:

  1. 不知標少對Hidden Agenda有何看法?
    娛樂場所條例好似好廣泛咁呢...
    謝!
    申請公眾娛樂場所牌照及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簡介
    - http://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info_PPEL_c.pdf
    TL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支持入境處執法拘捕黑工!唱歌又好做雞又好洗碗又好冇簽證就開工一律拉拉拉!Hidden Agenda 又好紅館又好雞場又好請黑工嘅仆街一定要拉!

      刪除
    2. 政策一貫是對的, 但也不致於鬧人×街啩。

      刪除
    3. 我都支持入境處執法拘捕黑工!Hidden Agenda 又好紅館又好雞場又好請黑工嘅一定要拉!如果講X街,我覺得將「執法單位執法拘捕罪犯」講到好似係錯嘅人最X街!打壓罪犯係正確正義正常工作完全冇問題喎!

      刪除
    4. 其實怎樣定意在港工作呢? 我公司經常有人business trip從美國來香港公司, 通常一至兩星期, 他們不是實習生, 他們來港除了跟客人/同事開會, 也會在港跟進他們在美國的regular工作. 他們沒有香港工作visa, 哪他們是否也會當作黑工呢?

      刪除
  2. 所以還是Litton LJ 說的有理。Li CJ 還在說許可程序已確保司法覆核不被濫用。大人呀,難道許可程序是免費的麽?

    回覆刪除
    回覆
    1. 是免費的, 我請客, 你付鈔嘛。

      刪除
    2. Li CJ was quite right because usually JR at leave stage is ex parte!

      刪除
    3. 見唔少inter parte 啦。仲有judicial resources呢?同無需要住公屋又霸住唔走 異曲同工。

      刪除
  3. 小弟好似無聽過政府因欠訟費而告到人破産咁喎… 之前果個學生俾人推去搞JR輸咗要賠訟費,結果都講掂數…
    阿伯唔會有事嘅!迫到埋身嘅話,自然會有佢背後果班既得利益者幫佢找數… 始終阿伯都幫過咁多專業人仕賺錢… 每單JR都有咁多專業人仕受惠…
    而且阿伯B咗重好啦!以後LA一定批佢!

    回覆刪除
    回覆
    1. 係咖!打官司需要請d乜嘢人吖?次次指定某啲人負責出手,再由公帑付鈔… 大秤分金,大家開心!

      刪除
    2. 阿媽的你個仔如果唔係有佢老頭子次次指定要佢做Jr,乞米好耐啦…

      刪除
    3. Those Martin Lee doesn't do are done by Hectar Pun instead. 佢個仔要靠都唔會靠做jr,你估好好揾?

      刪除
    4. 小馬丁前些時不是去做deputy mag嗎?

      刪除
    5. 啱啱先知。話時話,deputy mag係咪唔使過 recommendation committee,由CJ自己話事?其實成件事幾有趣!

      刪除
    6. 希望我無搞錯, 依稀有位mag曾經講我知, 但我頭先去翻查court list又唔見個名。Deputy mag現在點搵我唔知, 邊使committee endorse, 又唔係正式委任, 只係由CM話事, 邊使煩到CJ。可能依家恨做官嘅人多咗, 以前拍膊頭叫人幫手, 又無contract, 又無年期, 又無福利, 又無承諾, 病咗又無人工, 前年(?)咪有個deputy中風要食穀種。有人deputy幾年, 無得坐正仲要被送走, 都唔係幾好撈。有啲人為咗想坐正, 乜手腕都出齊, 官場變了商場。你老哥可以寫封信畀CM毛遂自薦一下架。

      刪除
    7. Yes he was DM at Tuen Mun for a while. Lots of part heard on the court list, seems like time management issue.

      刪除
    8. 你老哥別開玩笑, 我做半年門公衙役就有資格。返香港找老友吃飯, 也不會去法庭找, 所以很久沒有踏足香港的法庭。草民不喜歡在官門參見大人, 去到那種環境會心癢。

      刪除
  4. 佢老破過一次,再破有幾難?
    仲有果十單JR,睇黎又係政府埋單,唉。。。

    回覆刪除
  5.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330057-20170512.htm?spTabChangeable=0

    Since when assault requires corroboration again? Sounds like 揸 doubt

    回覆刪除
    回覆
    1. It was only a slip of tongue oral verdict. 揸doubt講乜都得。Factual findings of acquittal, the mag does not need to be so meticulous.

      刪除
  6. 標少,sorry,打攪你,因為知道你係案底方面嘅專家,所以想問一問你。舊年,我同一個朋友打交,俾阿Sir帶返警局,錄嗮口供。不過,因為我地兩個淨係好大聲嘈咗幾句,都冇傷。個Madam即時已經話好大機會唔會告我地。第二日,警局亦都打咗電話俾我,話唔會告,file close咗喇。而家,我啱啱pass咗一份機場工嘅interview,應該去到申請禁區證呢個階段。所以,我想問標少,舊年打交嘅事會唔會對申請禁區證有影響呢?會不會過唔到Vetting呢?多謝標少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先此聲明, 我淨係吹水專家。

      你咁講即係完全都無告過, 嘈交而不是打交, 無vetting問題喎。

      刪除
    2. 咁標少,係咪即係話,as long as冇上過庭,冇俾人告過,就唔需要擔心vetting嘅問題?去警局錄過口供係唔緊要嘅?

      刪除
    3. Vetting的範圍會包括用身分證號碼查你有冇刑事案底, 查你有冇刑事情報科裏的檔案, 查你以前讀書果陣乖唔乖。你嘈交嘈到帶返差館, 初步調查已經覺得不觸犯刑事案, file closed, 根本不會進入刑事系統的database。除非你是刑事情報科的target, 譬如是黑社會, 就算無告上庭, 也有vetting問題。那只是police vetting, 稍高級職位還有ICAC vetting.

      刪除
    4. 多謝標少耐心解答 lol 哈哈哈,從來冇考慮過加入黑社會,亦都唔敢~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