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日星期一

美女與法庭

上一篇湊巧有兩個留言和長相有關的,可能因為我在文中提及陳振聰的樣貌和時常提及美女的緣故,兩則留言這樣講:

匿名2015年11月2日 下午3:07

從來都相信, <> 前題係你有錢有時間有知識去利用你既平等(權利)

...... 無諗過原來樣衰都係唔平等既原因


匿名2015年11月2日 下午8:11

「楊振權又指許仕仁又不是美女」,佩服標少,有上訴庭副庭長的思維。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21136-20151102.htm?spTabChangeable=0


第二則留言的連結的內容就是下面這一段: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前新地管理層涉及的貪污案在上訴庭進行上訴聆訊。

控罪指控許仕仁收取新地一方的利益而對優待或傾向保持優待新地。代表郭炳江的御用大律師萬江儀指出,單單提供對方有用的意見,而沒意圖作出優待對方的行動,是不足夠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但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反駁,若果有人收錢而不行動,又怎會有人願意支付幾百萬的巨款,有需要的時候,許仕仁自會協助新地,這根本就是「常識」。楊振權又指許仕仁又不是美女,新地明顯希望想在政府內有「朋友」。


我看香港電台這報導幾乎嗆死,楊官似乎欠缺大官的莊重,聽審這件大案可以美女來打比喻,雖然那是男人正常心態,也不應過份彰顯,尤其會惹人遐想。遐想當然不是諗鹹濕嘢,遐想即是遠想,即far-fetched/unrealistic imagination的意思。楊官這句話間接貶斥美女,他所指的美女似乎是指被人包養那種,否則無端端點值幾百萬。我在上文所講的美女是指容易受其所騙那種,所以我和楊官的思維不同。何況楊官是大官,剛續了3年任期,標少只是蟻民,豈敢僭越相比。

第一則留言對樣衰招至不平等而憤憤不平,這是普世現象,愛美是人的本性,我以前遇到啲靚女counsel都特别好傾,不過公事上就不論美醜一視同仁。那些年,故事多。有個官對靚女特别好,靚女律師代表的案在他席前甩多過釘,你想object靚女啲問題,個官幫晒拖,而靚女被告仲著數,幾乎全部無罪釋放。有靚女行入法庭,我背住都知,因為大老爺停晒手,按低副老花眼鏡,嗰對眼從眼鏡框上面,好似跨欄咁越過眼鏡框一路釘住個靚女,直至佢坐低先至回神。唉!失禮死人。今時今日,你哋點會明。條友都死咗囉,費事講名。

嚴格講陳振聰給人壞印象與他長相無關,主要原因是基於他的行為,如果他安份守己做其江湖術士,有誰會鄙夷他,故此第一則留言其實斷章取義。至於喜歡美女的人,就特别vulnerable,容易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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