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星期一

自殘

上一篇的討論過份熱鬧, 討論已變糾纏, 我拋一兩句聖經(凡事都有定期,天下萬務都有定時...)希望討論也有finality, 可惜出自我口的「神話」並不奏效, 糾纏不絕, 反而是在司法界工作的老友看到我的留言後whatsapp我, 說天主教9月28日每天讀經也引用了同一段經文(基督教聖經叫《傳道書》, 天主教聖經叫《訓道篇》, Ecclesiastes), 問我是否巧合。聖經我懂個屁, 當然是巧合, 我只希望借聖言之力, 上帝之口, 來把assault這課題的討論了結。可惜神力無邊, 也有不逮處, 我只好棄甲而逃, 另開新章。

尖子女生寫給我, 是10天前的事, 為的是一宗盜竊案希望簽保守行為。她每一篇電郵都問很多問題, 到了今天已來回28篇了。因為所涉金額近千元, 我開宗明義已講了機會近乎零, 我講事實, 但也耐心回覆每個問題, 並沒有敷衍了事, 我不得不承認, 我因愛才, 所以對她份外關切, 換了是一般人, 我三言兩語就打發了。我希望盡力幫她。我只知道她一些家庭背景, 她在那所大學、唸甚麼學科、姓甚名誰, 我都一概不知, 也不會問。儘管我盡力, 也是無能為力。她今天再寫來, 熬不住了, 壓力大到自殘。她沒有仔細講做了甚麼, 我知道她希望從我那裏獲取安慰。我每一次都詳盡回覆, 法庭程序, 可能的刑罰, 連提示帶外套上庭(因為第一次上庭的被告會覺得法庭的冷氣特別冷), 帶備帽子、太陽眼鏡和口罩(以防記者拍攝樣貌), 連穿甚麼衣服上庭我也給她意見(警察叫她穿套裝, 我反對, 我說穿整齊的學生衣着就足夠, 不要凸顯自己)。

她最初擔心有案底, 我就解釋《罪犯自新條例》, 她現在最擔心是記者報導, 新聞自由, 我沒計策。以前有被告因為上庭後案件見報而結束生命, 看到這種新聞, 我除了感到無奈, 根本就無能為力。這女生自殘, 我勸說這樣做於事無補, 不能解決問題, 我還說我很珍惜她這種人才, 還可說甚麼? 成績好的尖子, 因為表現出色, 所以處理逆境的能力會較低, 她寧願跟我講, 也不肯向朋友吐露半句, 我雖然口水多, 但不懂輔導, 我都不知怎樣做才是最好。寫這一篇希望高人指點, 優化我的方法, 我希望幫人, 不希望用錯方法而害人。

37 則留言:

  1. 標少,有時D野做左就做左,錯左無得返轉頭架啦...你只係盡量幫佢,而改變唔到佢所受到的懲罰...

    依家果D尖子,我識得幾個,佢地讀書叻,事事一帆風順,但一出到黎社會做事,抗逆能力就同我地一樣甚至更差...也許佢地上半部份的人生太順利,公開試成績超班,上到大學係人中之龍,有D甚至考到獎學金.但當佢地遇到一些佢地預計唔到的情況就會芳寸大亂,完全唔知點算好,有D甚至走去鑽牛角尖,逃避問題了事...

    這種情況下,佢地都只係可以靠自己走出呢個困局,我地外人完全幫唔到佢地,因為響佢地眼中,外人永遠唔會知道佢地既情況...(甚至話你地"唔識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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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前路要她自己走, 在這一刻我拋水泡而不是教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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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總之輔導是另一種專業, 一言難盡.
    其實是鑽了一種牛角尖, 有些東西不肯面對.
    舉個例, 兩親密的人, 死都唔肯道歉、或唔肯講出心中某句, 但契機下過了這關, 結局大多是舒一口氣, 此事揭過, 雖然唔等於無此事, 關係起碼水平正常.
    咦? 那一關為何是高牆? 太複雜, 我地唔係profiler, 無得解.
    (Can ego be shifted?)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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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只是在這時空揭盡所能去提供安慰,她要自己面對以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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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當事人來說, 是「有以後? 何種以後?」纏繞不去.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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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少何苦呢!逆天行事,這是她劫數,上天要她從這次之後重生,你來刻意給她改變,未必真正的幫助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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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兩句話何來?
      唔係打甩, 提供安慰不是逆天行事; 保母一般不會叫「刻意改變他人」吧.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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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藉着這機會教育一下這些年輕人, 希望他們以後可以寬以待人。I plant a seed and hope that one day it will germinate into a shady t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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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正所謂針唔拮到肉唔知痛,試想想自己的子女代入她的角色,你會怎様?有案底不是世界末日,但在苦主和他/她們家人的角度來看,可能是!自己的前途可能由主動变成被動,每每害怕别人别的機構查得到而令所有現在持有的化為烏有。我認識的親明中亦曾有此等不快經驗,那種內心痛苦旁外人是不知道的,我只能勸句‘hope for the best but prepare for the worst’。負擔得起的請個大狀可能令當事人安心些。最後,我想再補充少少,在造就社會人材方面着想,這些每天密密發生的軽微罪是否真的需要留案底呢?可否罚款了事呢?但現實是no 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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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回應後半..
    //這些每天密密發生的軽微罪是否真的需要留案底呢?可否罚款了事呢?//
    或者.
    但留意事情是無可避免地發放"一種"訊息. 這訊息對「每天密密發生的軽微罪」會有甚麼影響?
    衡量一下「每天罪行」vs「社會人材」吧.
    今天, 社會唔係趕住去邊. 要安寧小康還是先前進科幻罪案之都好? 要問下大家意見了.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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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可否罚款了事呢?//
      補充, 已存在.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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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最擔心是記者報導"。減低見報率,可制造另一更吸引記者去報導的花邊新聞,例如兔兔女郎在法庭附近出現。講笑。
    又不是珠寶大盜,不要當自己是重要人物。世上許多人只是滄海一粟過客而已。暫時當自己是蟻民,抛開自尊或自卑。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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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最初擔心有案底, 至現在最擔心是記者報導,
      自殘是否依次出現, 與擔心記者報導有關?
      我只能嘆句唉~ 人!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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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did she give a full confession tho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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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t by a long shot. i dont do criminal. i just wonder why you deem it as a sure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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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am not a solicitor's clerk who would concoct a story for the d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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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鹿狀呀~ 你這是決心要保持 "在香港 11單 輸1單" aka 東方不敗的記錄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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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係話如果唔係太差 應該試下唔認 認和釘都係案底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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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Sorry, 除非有法律觀點或者被告強調是無心之失, 否則我不講PNG, 當然從不叫人PG, 這是他們自己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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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犯過事不是問題, 找適合的工種便好, 例如加入XX黨之類做政棍吧, 案底反而是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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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還有很多工作可以做,例如揸的士小巴、自己開公司、做清潔、執纸皮等,去到山窮水盡亦可申請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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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警察叫她穿套裝, 我反對, 我說穿整齊的學生衣着就足夠, 不要凸顯自己

    好奇一問,點解學生唔好着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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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學生當然有需要穿套裝的時候, 譬如見工面試, 譬如法律系學生上庭參觀考察。作為被告, 尤其恐懼記者報導, 就需要低調, 需要不起眼。好眉好貌, 穿著smart, 你不是要去impress個官你咁嘅身世都去偷嘢, 除非你也希望記者注意追訪, 否則就穿得整齊做個學生模樣, 恰如其份便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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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作為被告, 尤其恐懼記者報導...]] LOL

      是否[作為被告] 了, 才要[恐懼記者報導] 呢?

      [[...你不是要去impress個官你咁嘅身世都去偷嘢,...]]
      尖子學生小心的看啊 ! 咱標少已教了妳如何自保....[[..需要低調, 需要不起眼...]]

      人生如舞台. 至緊要識做戲. 老老實實, 終需乞食. 但攞到金像獎, 保妳平步青雲.呢個世界是給上等世界仔/女的...............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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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唔偷嘢唔犯錯咪唔使見記者囉!早前有個非禮14歲女學生,申請做大律師最後因上訴得直一樣冇事.洗鬼安慰她咩,她有意圖潛越法律,不值得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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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為何要盜竊?為何喜歡盜竊?若不是東窗事發,便可瞞天過海,利用這種行為剝奪別人,為的是滿足自己,十分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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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少2018年10月3日 上午6:59 咁大感觸?]]

      確是很大感觸 : 某留言說自己是[草根階層] , 即招來某些人某些動物的...臭罵 ( 還是斯文點好.) 此其一.
      某留言只是對香港法律的[兩面睇] , [因人而異] , 因此提出一些判例對證 , 但卻被批判為[糾纏不清] , 此感觸二.
      開了話題 , [眾說紛紜] , 卻又被評為[ 呱呱嘈]...此感觸三.
      一邊說判決是[一種藝術] , 另一邊卻[依經直說] , [有例可援] , 不肯承認判決有人為因素 , 此感觸之四.....
      老是以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 此感觸之五.
      .....................
      太多的感觸了...都是個人的事, 不好佔了大駕的版面與時間. 小民既非尖子, 也非[有為青年] , 不敢多言, 在此請罪.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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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唉! 兔仔除了他的使人鄙夷的總統, 有誰不被他罵? 我是草根, 書讀得爛, 他要罵我也沒辦法, 他阿大前阿大後、BIG brother的叫我, 當他黐筋好了。

      法律之前是否人人平等, 是有很多使人感慨之處, 有釘官有放官, 有出色的尖子, 有平庸的飯夫走卒, 一定無可能平等, 但也無法矯正, 不是方程式, 不是機械來判案, 偏差可以很大。當你接納了這現象, 就沒有大的感觸了。至於呱呱叫, 你也要明白, 討論除了有方向之外, 也有終結的。走錯方向而不斷重複, 就會變成呱呱叫了。而且, 當我在上一篇用這字眼, 其實也有諷刺的意思, 遊戲規則是這樣, 結果改變不了, 發兩句勞騷就收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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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近年有記者想人衰。不要穿校服,以免校服见報。
    便服,端莊便可以。不要化妆。

    戴口罩,如果有人追拍,不要推、碰任何人。
    免生官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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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光明正大地上庭算了吧,這類雞毛蒜皮的小罪的新聞價值有限,除非是名人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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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1003/bkn-20181003134920370-1003_00822_001.html

    標少,點解唔係刑事庭審理?將來律政司有冇可能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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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報導看, 有證據作刑事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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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馬似乎拳打過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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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似乎"only, no case to answer. If the policemen are prosecuted for assault, put the prosecution case to the highest, no reasonable jury would convict on a possibility of an assault or unlawful use of force, therefore, no case to ans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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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9:14 這死因裁判案的召開, 報導並沒有說明, 相信是看管期間死亡吧!
      點解唔係刑事庭審理? Simple, 因為無人舉報刑事案! 律政司、警方、家人? 都無.

      9:32 容或片段可能是有力或無力證據之一, 但律政司、警方、家人三方未有提控.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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