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il is granted only where it appears prima facie that the appeal is likely to be successful or where there is a risk that the sentence will have been served by the time the appeal is heard."
即是上訴成功的可能性及聽審上訴時會否服刑完畢,另外也會考慮被告一旦獲得保釋,會否棄保潛逃(likelihood of absconding)。
裁判官把被告定罪,當然認為上訴成功機會不大,況且本案性質主要是事實的裁斷,並不涉及一些具争議的法律觀點,所以裁判官一般都會拒絕保釋等候上訴。被告可以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同時申請保釋。成功與否,决定於那一個高院法官聽審。有些法官會用比Watton案原則更寬鬆的尺度,來考慮保釋的申請。
爬了博主的文獲益良多,想代朋友問一問..如第一次申請保釋在裁判院被拒,再度申請保釋時,已經轉去高等法院而不再是裁判院...這樣是否意味申請保釋會更加難呢?由於經濟原因,朋友未必會請律師代表他,如靠自已申請可以嗎?怎樣可以提升成功申請保釋的機會?可否提議法庭提出的條件都願意接受呢..?爬了其他網站都找不到相關資料,麻煩你的實貴時間,感謝你..
回覆刪除當裁判法院拒絕保釋, 法律上提供了對此的上訴機制, 再去裁判官面前申請沒有意思, 因為裁判官可再拒絕。上到高院申請要看被告有甚麼理據, 很難講成功機會, 無律師代表也可申請, 也可提出苛刻條件讓高院考慮。
刪除你好, 想代朋友一問, 如果同時有2單case,其中一單已罪名成立,並被判入獄。 即時已申請上訴保釋,亦批準了。但因另一單case, 未開审, 而且不準保釋,所以上訴保釋期間應需留在收押所。 如果最終上訴失敗,在上訴保釋, 但仍在收押所的期間,會否包括在監期內計算呢?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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