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5日星期一
食為天
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
Constitutionality
Judgment in Cases of Impeachment shall not extend further than to removal from Office, and disqualification to hold and enjoy any Office of honor, Trust or Profit under the United States: but the Party convicted shall nevertheless be liable and subject to Indictment, Trial, Judgment and Punishment, according to Law.
這彈劾程序在眾議院啓動的時候, 特朗普仍是總統, 到了參議院只是程序的延續, 而並非在死後鞭屍, 故此不應着眼於卸任這身份, 這並非清算早幾屆卸任多年的總統, 不可相提並論。彈劾是政治舉措, 是否合憲卻是法律問題。法律釋義怎能由參議院議員投票決定, 這是應該由法庭判決的。CJ退出主持彈劾, 從司法角度看是恰當的, 因為憲法釋義的責任最終應落在法庭的手上。 真的挑戰彈劾合憲性, 就應先向法庭提出要求裁決, 否則開展下去枝節甚多, 而且不少共和黨參議員怕特朗普報復, 也怕特朗普支持者以選票報復, 所以就乘機以合憲性來蒙混, 藉此避免直接得罪特朗普。唉! 一個偌大的以民主自由來標榜的龍頭大國, 也可以如此不堪的。
2021年1月22日星期五
風雲起
descended from slaves and raised by a single mother
can dream of becoming president
only to find herself reciting for one
or interrupted by intimidation
because we know our inaction and inertia
will be the inheritance of the next generation
Our blunders become their burdens
"I don’t understand how anyone of good conscience, from the world-leading legal profession that we have, would take a case where they will have to apply the national security legislation at the behest of the authorities in Beijing, which is directly violating, undermining the freedom of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 I understand in the case of Mr Perry, in relation to the pro-democracy activists, and of course from Beijing’s point of view, this would be a serious PR coup. There is no doubt in my mind that under the Bar code of ethics a case like this could be resisted and frankly, I think people watching this would regard it as pretty mercenary to be taking up that kind of case."
2021年1月14日星期四
新戰綫
Fears that China could gain access to sensitive information about national infrastructure including Victoria’s police headquarters’ design and vaccine laboratories were a factor in the decision to ban the deal.
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黃口罩
法官練錦鴻令戴黃口罩律師及旁聽者離庭 要求更換其他顏色否則不得旁聽 (14:26)是今天發生的事。究竟練官有沒有權這樣做? 法庭是莊嚴的地方, 上庭人士的衣著雖無明文規定, 一般的建議是穿着成求職的模樣, 求職也要看甚麼職位, 工種如送外賣、跟車、洗碗, 求職人士可能穿背心、短衭、拖鞋就去, 所以一般建議上庭的人都不要穿成這樣, 也不要穿破邊衣衫和標奇立異, 女士就別穿低胸及迷你裙。悉尼在2012年就有個被告穿小丑裝上庭幾乎被處以藐視罪: Sydney man appears in court in clown suit。小丑裝是比較極端的例子。在香港也有因衣著不宜而被處以藐視罪的, 事件發生在2018年, 彭寶琴法官審理涉及梁天琦的旺角暴動案時, 人稱王婆婆的王鳳瑤上庭聽審時戴「光復香港」頸巾, 被處以藐視法庭罪, 罰了$1000。當然王鳳瑶在聽審過程中曾經叫囂, 彭寶琴法官在判詞敘述了被告的行為:
藐視法庭的裁斷
19. 然而,3月7日發生的事件則有所分別。王女士步入法庭時,本席親眼目睹王女士頸上戴有顯示標語的頸巾,故此,有關的事實基礎,本席無須邀請保安人員或王女士提證,已可確立。然而,縱使有關事實基礎已獲得確立,本席仍須處理以下問題:
(1) 王女士知否她戴有顯示標語的頸巾;以及
(2) 王女士知否法庭已下令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法庭內,包括構成本庭部分的五樓大堂,展示標語。
20. 就第一個問題而言,雖然王女士曾要求鏡子檢視頸巾,亦曾表示忘記了是什麼頸巾,但本席認為頸巾是她自己戴上,她不可能不知道頸上是戴有顯示標語的頸巾。另外,頸巾是戴在頸部這一顯眼位置,而「光復香港」四個字亦清楚顯示於頸巾的正前方。因此,本席拒絕接納王女士指稱不知頸上戴有什麼頸巾的辯解。
21. 至於第二個問題,雖然王女士辯稱保安人員的指示令她感到混淆,但正如前述,當本席於3月6日發出有關命令,並提醒公眾席人士有關限制時,王女士全程身在五樓大堂,能看見及聽到法庭與雙方的討論及法庭發出的命令及警告。故不論保安人員於3月6日所作的指控是否屬實,王女士對事件的發展及法庭發出命令的背景,不可能不知悉。因此,本席拒絕接納王女士指稱不知道有關的法庭命令這一辯解。
22. 上訴法庭在HKSAR v Yau [1999] 2 HKLRD 633一案, 於645一頁引用Stephenson LJ 在 Balogh v St Albans Crown Court [1975] 1 QB 73一案所說指出,法庭須非常謹慎地考慮是否應以簡易程序處理藐視法庭的行為,因為有關權力雖是必要且有用,但同時亦缺乏了一般刑事審訊的程序保障。然而,在必須防止執行司法公正的過程受到阻礙及損害時,法庭雖不願意但亦應無懼地使用有關權力,而當中的重點並不是法官、陪審員、證人又或法庭職員認為自己有任何重要性,皆因他們只是為司法公正服務的一員;重點是文明社會必須明白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法治才得以維持。
王婆婆案與黃口罩案又很不同, 報導沒有說黃口罩展示標語, 但在社會運動中黃色具一定政治含義, 黃口罩也並非一般口罩的顏色, 湊巧3人會戴這樣特別又蘊含政治訴求的顏色, 他們可能不是在表達甚麼, 但練官感到司法公正受損, 要求他們換口罩, 避免法庭陷入政治宣傳的場地, 他的命令不合理嗎? 當時3人怎不據理力爭? 或者可解除練官的疑竇而不用更換口罩。今天終院首席法官就職, 何不投訴練官看下上層的解說。CJ今天演說講「法官處理政治案件須克制, 免予公眾偏頗之疑」, 本案可以作為試金石。法官克制, 市民又有沒有需要尊重法庭呢? 一方面要求法庭政治中立不偏頗, 另一方面也不應利用法庭作政治宣傳的場地, 否則只會陷入自招的矛盾。2021年1月10日星期日
Mentally unfit
我就不想把入侵國會山莊跟佔領香港立法會比較, 比較異同的文章很多, 我只是同一句話: deja vu! 兩者最不同的地方是, 香港當權者沒有煽惑民眾入侵議會。我一直以來都批評特朗普這惡棍, 理論上在民主制度的權力制衡下, 應有的check and balance是可以限制他濫權的, 但政治的朋黨包庇也使制衡失效, 只是變成掛在嘴邊的空談。當然也不單只政客要計算政治效益, 面對骨子裏只求持續霸權的美國人, 甚麼自由民主都從腦中掃走了。拜托不要跟缺乏制衡的政權比, 不同類的比起來就是錯誤類比。
一向視特朗普為大佬的澳洲總理莫理森對入侵國會山莊一事有甚麼反應? 他當然不會批評大佬, 他只說 "What we've seen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terribly distressing - terribly concerning." 連暴行也不敢批評, 何況背後的黑手是他大佬。受了勛章的獎勵, 報恩還來不及, 怎敢吭聲? 他奸狡地說 "It's not for me to offer commentary on other leaders." 但在2019年, 他對特朗普推崇備至, 形容特朗普是"strong leader, who says what he's going to do and then goes and does it". Ironically, very true. 真正推崇自由民主就不應接受特朗普的Legion of Merit勛章, 接受了, 看到特朗普煽惑暴民後就應該割蓆退回勛章, 這是充滿污斑並不光彩的勛章。
2021年1月8日星期五
曲線卸責
......
李官表示,上訴庭有案例指出,社運案件判刑須考慮對社群影響,若他接納辯方此說法,「我就真係錯到無可再錯」,稱「你都知而家基層法官嘅情況幾咁嚴峻㗎啦」、「陣間又有啲政客話要司法改革」。
若說判決理由書(裁判法院的叫裁斷陳述書), 一般不會上載, 因為參考價值低, 很多根本都是到了被上訴才開筆寫的。每一宗案件審結都寫一篇根本是不可能的, 何來這種時間? 在判決的時候列出要點已經足夠, 有些公眾關注的案件, 也許上載判詞或新聞摘要, 會幫助到報導的準確性。但這也不是烈老提出的司法改革的要旨。每一專業都有專業的知識, 可以用淺白語言、深入淺出向市民解釋一些概念, 但那不是寫判詞的目的, 那不是精英主義的問題。有些專業知識, 無論是科學、醫學或法律, 沒有受過訓練的人根本就不會明白, 或看了也一知半解, 不能因為自己不懂而怪責精英主義作祟。若要改革, 就要說明原因, 胡亂批評只是文革, 不是改革。
李官審此案, 在過程中說了一些不恰當的話, 到尾又作政治表述, 他應化身匿名, 在網上平台發牢騷, 而不是在司法過程中表述, 曲線推卸責任。暴動案的判刑, 自幾年前旺角暴動案至今, 已頒佈了重要的判刑案例, 自己在司法機構的內聯網都可找到, 還吵甚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