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星期四

攆走Owen

明報今天即時新聞, 標題是: 

律政司申押後審黎智英案獲批 辯方指入境處「擱置」Tim Owen簽證延期申請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審訊原定今(1日)開始,並獲准由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代表。特首李家超向中央政府建議提請人大釋法,釐清在港未有全面執業資格的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件。律政司今在庭上表示,申請將案件押後7天,以待處理人大釋法。辯方不反對押後,並透露入境處「擱置」了Tim Owen的工作簽證延期申請(withheld Tim Owen’s application for extension of current working visa)。

我兩天前提出撤銷Tim Owen簽證這兩害而取其輕的做法, 並非在開玩笑, 而是認真想怎可以維護一國兩制的尊嚴, 避免無理釋法。從Tim Owen的簽證埋手並非良策, 只屬兩害取其輕的援兵之計, 長久計是修改第159章第27條。修改香港法例, 只是中策, 但起碼減少不必要的釋法干擾。人大常委有權釋法, 但這次釋法的建議完全不合理, 送走Tim Owen 後還要釋法, 實屬下策。遵從終審法院的判決方為上策。我借用上一篇第一個留言為例, 解釋一下這說法。留言照錄:

"好簡單的問題:假若法庭判黎智英違國安法入罪,在海外這會變成新疆人權問題一樣的大事情,英國議會傳召參與過這個案件的英國大律師聽証,而他又說了一些不盡不實對香港對中國不利的說話——這在現今仇中的情況下很有可能發生。那就變成啞子食黃蓮了——這完全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事情。"  

這一堆假設性的東西有點天馬行空, 被告和律師之間的對話、指示、辯護策略都有保密的保障, 怎會在甚麼聽證會披露? 踢走Tim Owen不能在審訊的時候代表黎智英, 在未開審之前Owen已索取過黎智英的指示, 所以最終不論能不能代表他, 都有保密的義務。Owen無可能公開講, 不管最後能否代表黎智英, Owen都會三緘其口。故此, 這些憂慮都是自己想像出來的。你不如想下, 不論誰代表黎, 他都會被定罪, 西方傳媒都一定大肆渲染, 再加上違反終審法院判決不准他聘用自選律師, 被國際批評的理由又多了一點, 是否被攻擊面更多呢? Tim Owen又可以胡謅到甚麼程度? 這一次要求釋法毫無疑問是政治問題, 但不是讀者留言所講的情況, 而是中央及港府覺得, 這是打擊勾結外國勢力的頭號大案, 豈容老外插嘴, 太難看了。有點像西洋拳師走進葉問的武館, 指指點點, 批評葉問的徒弟詠春拳怎樣打錯了。現在好像人家來踢館, 師父不是左手向前右手向後擺出迎敵姿勢, 而是拿了手機出來去打3條9, 舉報非法入境。

處理Owen一事是雙刃刀。讓老外代表黎智英抗辯, 可能有點難看, 但畢竟按本子辦事, 忽然要改規矩, 你怕了老外嗎? 溜冰選手都可以由美女代表中國, 那不難看嗎? 肥佬黎反正都釘硬, 堂堂皇皇由Owen代表他, 釘完起碼少了一個把柄。現在把Owen攆走了, 目的已達, 就應直接開審, 不要再押後等釋法, 也無需再講釋法, 索性修改本地法例以杜絕同類事件發生, 政府現在要立甚麼法會通過不到嗎? 而且, 從3級法院審理此案來看, 若律政司司長一開始反對Owen到港執業的理據, 是用在終審法院陳詞那一套, 就未必會因為Flywin案例在上訴時不准引入新理據的原則下被判敗訴。說到底我都覺得沒有理由釋法。

雖然我兩天前就提出在簽證方面落手把Tim Owen趕走, 我相信港府一早就考慮了這一點, 我湊巧說中了, 這樣執行與我無關。上一篇留言有人為李特首及大律師公會等的聲明打分, 我同意大律師公會得分低得有理, 因為這公會躺平了, 正在擺爛。試想終審法院的判決頒佈後, 法官不能進入格鬥場爭論, 除了大律師公會義不容辭的捍衛, 還有誰可以代發聲?

113 則留言:

  1. “你不如想下, 不論誰代表黎, 他都會被定罪, 西方傳媒都一定大肆渲染, 再加上違反終審法院判決不准他聘用自選律師, 被國際批評的理由又多了一點, 是否被攻擊面更多呢? Tim Owen又可以胡謅到甚麼程度?”

    標少這評論是太平盛世下的思維方法,鬼唔知有冇這個外籍律師參與,黎智英都一定會輸。因此我與家裏的法律專家聊,他一開始也認為政府的反對是多此一舉,但是當我問:英國政府要求他作聽證,他能拒絕否?他就明白了。

    標少把法律程序及法律參與者的道德律提高到神聖、崇高、具普遍性的地位,這是他評論的盲點。

    1.國安法其實是一個特殊的法律,每個國家都有它特殊的處理方法,沒有一定的普遍準則。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以英國來說早在70年代在北愛已經設有特別法庭不設陪審員以審理國安有關的案件;我甚至睇到有文章說在印度如果你被國安法庭審判,你要證明自己無罪。以上是前陣子和朋友聊到香港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員時在網上搜有關資料而來的一點認識,不一定完全準確,但是每個國家在國安法上都有與其它法律不同的處理方法這一點是肯定的,因此不讓外籍律師參與香港國安法案件的審理,與英美或其它國家的各種特殊處理相比,其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

    2.我們注意一下反修例運動以來,法律工作者的一些公開行為與評論(大律師公會那些反修例的評論及梁家傑的“有小小暴力是可以理解的”就算了):
    A. 德高望重的李柱銘,被問到政府的修例其實和他98年向政府建議的逃犯互換需按聯合國條款做是一樣的,為什麼還反對時,回説:現在的中國政府和97年的中國政府不同,更不可相信。——律師的口其實可以胡謅到很大程度,可以有bypass保密協議讓你目瞪口呆的口技。
    B.標少不在香港,可能沒有注意到國安法的一些推行情況。不過是幾個月前有一個有關國安法的座談邀請了一位美國律師參加。海外傳媒知道後大肆批評,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最後這位律師就在brothers們的批評下退出座談了(其實他會說什麼沒人知道)——律師也不過是人、為口奔馳,而法律行業又是一個很封閉的團体,因此如果你期望有一位敢言不怕死的律師,不如預定大多數律師都是按他生活圈中主流意見辦事,好繼續混下去。Owen不是神,是人。

    黎智英會被入罪十不離八,假若英美那邊辦聽證會邀請Owen出席,他其實不用說什麼需保密的內容,衹是說“香港的國安法庭對被控者沒有足夠的抗辯空間”等等就夠,君不見那位在地鐵打差人的美國律師出來後還口口聲聲說香港法律不公嗎?英美政治人需要的衹是一些曾參與過的人口中對他們有利的意見,至於事實是什麼、什麼是對錯,睬你都傻!

    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英國首相幾天前在中英關係上説了什麼?中國政府才不會這麼傻給英國自造一個翻版羅冠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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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十分認同.
      你說的事, 完全可觀察到, 都曾發生, 都是事實.
      這幾年美國引發的西方全陣營全方位打遏中國, 這趨勢必定持續....要求 以聖人mode、強迫超越西方標準去設定基礎制度, 真係令人無言.
      他們以何種方式利用一下Owen, 都是濕濕碎,「睬你都傻!」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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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博主就是那些沒有在香港經歷2019黑暴,沒有親眼看見,只靠傳媒的爛報導就以為知道係香港發生緊咩嘢事、不斷講風涼話的 KOL。

      我一生人從未試過唔敢出街,我只知你所維護的爛法例,爛法官的禁制令係當時完全冇用。

      但國安法一出就完全不同了,而家啲爛法官又想貶低國安法?什麼才是正確判決幫到香港社會,你完全不了解,跟本冇資格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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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英國政府不能要求聽證. 你可能是想說英國議會.
      2) 根據國安法, 除非涉及國家機密, 則審判會在open court進行. Owen也沒什麼好透露的.
      3) 如果黎智英案somehow涉及國家機密, Owen也斷估不會在英國議會公開宣佈中國國家機密.
      4) 如果聽證會要打聽的是涉及的是律師客戶的privileged materials, Owen也自然不能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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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 <--says who? 無的放矢.
      6) //不過是幾個月前有一個有關國安法的座談邀請了一位美國律師參加。海外傳媒知道後大肆批評,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 <--我不認為美國的律師公會會評論一名律師去香港參加什麼講座. 我好奇你說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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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Owen出席,他其實不用說什麼需保密的內容,衹是說“香港的國安法庭對被控者沒有足夠的抗辯空間”等等就夠// <--參案的香港律師同樣可以說同樣的話. 沒參案的外國律師也可以說同樣的話.
      8) //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 W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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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Different shoes, totally different, 不怪你可以找出咁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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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28 係, 十分瑣碎!
      //英國政府不能要求聽證. 你可能是想說英國議會//
      我又更正, 他可能是想說英國國會.

      //(英國)行政權和立法權有較大的聯繫,政府的主要官員同時是議員,行政立法兩權集於一身而不是分開//
      英國政府只是不能以英國政府名義要求聽證! 都有同一批重要人物, 真係需要1)的澄清?
      唔緊要, 以多取勝, 1)至8), 贏印象分, 係咪咁樣呢.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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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8) //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 What?

      國安的極限是戰爭,直接物理清除人物,哪會去管什麽法律程序,美軍和CIA殺了這麽多人,有哪一個是經審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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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5. “says who? 無的放矢.” ——你網上搜一下英美有關國安/反恐的法律研究即可(不是KOL的blog,是research papers),“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你聽過沒有?就算是“無的放矢”我誤讀了research paper內提到的這一點,也不會影響我“各國的國安法程序有別於其它一般法律”的小結。

      6.“我不認為美國的律師公會會評論一名律師去香港參加什麼講座. 我好奇你說的是誰.”——我已經説是近幾個月的國安法座談會,再俾多一點資料你:是政府辦的。這是公開的新聞報導,你自己搜一下,我沒必要花時間手把手地提供資料給你,你不知道不等於不存在。

      8) “//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 What?” ——這需要再解釋一下,我這裏說的“程序正義”,是指一般香港仔的思維:終審法院都判咗咯,仲做乜嘢要釋法?但事實是,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以公佈的方法放於基本法附件3內,其解釋權在中央,因此香港政府要求中央釋法澄清,是冇人可以反對、也是合程序的——終審庭法對上訴的否決,也只是因為政府提出了以前未説過的抗辯觀點,而對政府有關國家安全上的疑慮不作評論。

      7) “//Owen出席,他其實不用說什麼需保密的內容,衹是說“香港的國安法庭對被控者沒有足夠的抗辯空間”等等就夠// <--參案的香港律師同樣可以說同樣的話. 沒參案的外國律師也可以說同樣的話.” ——這是我回覆的重點:原來你寫了這多多文字、看得這麼仔細,其實不知道了我説的是什麼!

      “曾參與案件”的人說的話,和“沒有參與案件”的人說的話,其説服力對受眾來說當然不一樣,不然羅冠聰就不會有這麼多飛來飛去的活動。現今的國際政治是一場大戲,明星左右大局的魅力,當然與茄哩啡不一樣啦。

      剛開始時其實不只是我家的法律專家覺得香港政府是多此一舉,我也這麽認為,正如你在2-3提到的,有保密協議、Owen又只是出來打的——只是一塲演出改變不了戰果,讓他來讓他去就是。這是以單單一個case而論的觀點。我們戰後出生的這一批香港人,在殖民地政府的教育下其實是非政治、非歷史的,習慣於操作性的思維,沒有想到宏觀一點的大picture,連湯家驊的評論也帶這味道,直到這裏他才説到點子上:“如果有成員辦案時違反國安法或不符專業水平,相關團體可跟進或作出懲處。但如果海外來的大律師出現問題,完成官司後便離港,一旦出現問題則無從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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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人家說「更具國際普遍性」是很客氣的說法, 明明意思是「存亡了, 趨叢林法則」,
      捉個字虱扮唔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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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只不過美國的門檻很低, 「存亡了」是指霸權受威脅,
      留意美國的國安法有另一個角色功能, 與國家安全無關, 純粹是長臂管轄的工具.
      標少+Thomas 不會將這些歸入比較的,「唔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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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再補充一點,標少説的不讓Owen入境是好方法,其實是下下之策——見到可預見的問題要求中央澄清是光明正大合乎程序的事(再説:這是全國性法律,和基本法同級),不讓入境才讓人覺得理虧做偷偷摸摸之事——這是沒法中辦法,我們港仔就喜歡走捷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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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1) 我沒有任何shoes. 但我歡迎任何法律上的理據.
      2) //國安的極限是戰爭,直接物理清除人物,哪會去管什麽法律程序//
      我不知道「國安」的極限是不是戰爭, 我只知道「國安法」沒有什麼「極限是戰爭」.
      3) //美軍和CIA殺了這麽多人,有哪一個是經審判的//
      那是戰爭, 不是法律.
      4) //——你網上搜一下英美有關國安/反恐的法律研究即可(不是KOL的blog,是research papers),“關塔那摩灣海軍基地”你聽過沒有?就算是“無的放矢”我誤讀了research paper內提到的這一點,也不會影響我“各國的國安法程序有別於其它一般法律”的小結。//
      你的原句是「//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

      先說Guantanamo Bay. 早在Boumediene v. Bush (2008)美國最高法院就已判定囚犯有權利申請habeas corpus. 如果你想說法院也可以拒絕habeas corpus, 2020年的Al-Hela v. Trump一案指出Guantanamo Bay囚犯並沒有美國憲法的due process權利是因為Guantanamo Bay根本不是美國的sovereign territory. 至於香港國安法, 適用範圍不是什麼位於外國的軍事拘押中心, 而是本地. 美國沒有任何適用本國的國安法程序是有別於任何其他法律. 而我相信即使港區國安法支持者也不會自找麻煩地聲稱港區國安法「程序有別於其它一般法律」.

      當然, 你可以說Guantanamo Bay違反人權etc., 我沒有任何反對. 但你不論如何解讀Guantanamo Bay也不能超譯為「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

      5) //“我不認為美國的律師公會會評論一名律師去香港參加什麼講座. 我好奇你說的是誰.”——我已經説是近幾個月的國安法座談會,再俾多一點資料你:是政府辦的。這是公開的新聞報導,你自己搜一下,我沒必要花時間手把手地提供資料給你,你不知道不等於不存在。//

      「我沒必要花時間手把手地提供資料給你」你的確沒必要提供資料給我. 但如果你想說的是Davis Polk的Martin Rogers, 美國不曾有什麼「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 你要不就知道, 要不就知道, 如果你不肯定是什麼(i.e. 「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 那就不要說. Btw, Mayor Brown在國殤之柱也被逼withdraw, 純粹因為輿論壓力, 不是因為有什麼律師公會對其作出什麼評論.

      6) 我不知道「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以公佈的方法放於基本法附件3內,其解釋權在中央,因此香港政府要求中央釋法澄清,是冇人可以反對、也是合程序的」這段如何支持「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這句不知所云的話.

      7) //“曾參與案件”的人說的話,和“沒有參與案件”的人說的話,其説服力對受眾來說當然不一樣,不然羅冠聰就不會有這麼多飛來飛去的活動。現今的國際政治是一場大戲,明星左右大局的魅力,當然與茄哩啡不一樣啦。//

      哦. 所以你怕參與了案件的外國人會唱衰國安法, 所以不應讓外國人參與. 如果要不要讓外國律師參與本地案件(pursuant to《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的考慮因素竟然需要包括考慮外國律師會不會唱衰你, 那乾脆叫人大廢除《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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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1) 咁又一隻腳指揍數. 唔認, 好~
      2) What? 你知唔知你做乜, 捉一粒字的成功感! 唔想討論出聲
      3) 錯一, 回來有軍法處置、發動戰爭要經國會、也可以違國際法, 咦, 乘三
      錯二, Guantanamo監獄是戰爭嗎
      算把啦, 你比較無聊, 我不跟你數腳指, 你隻Shoe好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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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最後回應.
      1) 我無法阻止你屈我有什麼"Different shoes" - 我如果要回應也很簡單, 屈你也有different shoes就可以. 但恕我沒你那麼無聊.
      2) 捉一粒字? 在有關國安法的討論中, 你竟然會提出「國安的極限是戰爭,直接物理清除人物」這種如此有創意的觀點, 我當然要指出我們談的是國安法, 不是什麼國安/戰爭.
      3) 「回來有軍法處置、發動戰爭要經國會、也可以違國際法」與「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這句謬話何干?
      4) //Guantanamo監獄是戰爭嗎//
      先不論「一座監獄」如何是「戰爭」這個語病, Guantanamo是不是戰爭也不能支持「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這個謬句.

      你忽略了我回應的很多論點, 我就不點破了. 大家水平不一樣, 多講無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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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承認, 我真係無理你99個多餘論點, 你字多, 垃圾多, 我不是清垃圾的.
      你自作聰明主次不分, 「1) 咁又一隻腳指揍數. 唔認, 好~」, 我已花時間照顧了你一個的「論點」.
      而且我係接受, 咦? 你又出「論點」反駁,
      咁你明你咩水平啦..................

      是Q旦你啦, 浪費兩人筆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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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仲衰到認錯人! 糊塗虫一名, 講水平................
      3) 4) 原來你自作聰明、主次不分, 另有名堂叫你答錯題 OR 你搬龍門.
      3) 的「這句謬話何干」是沒相干, 我只是直斥你「那是戰爭, 不是法律」的錯誤.
      4) 題目不是「這個謬句」, 是直斥你「那是戰爭, 不是法律」的錯誤.
      明明是法律, 是你原本自作聰明主張新論點「那是戰爭, 不是法律」的錯誤.

      保持不對題, 亂Q來, 又叫有新論點, 抱怨別人忽略你的寶貴論點!
      真是哭寶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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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署名 Thomas 呢條友,
      你曾經係律師? 吹d咁既牛, 打死我都唔信, 除非你曾大病失智,
      仍然在上一篇胡混, 你愈出聲就愈露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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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你竟然會提出「國安的極限是戰爭,直接物理清除人物」這種如此有創意的觀點, 我當然要指出我們談的是國安法, 不是什麼國安/戰爭.

      這個是我單獨回的,國安的極限是戰爭,國安法只是國安的其下一個工具,保護國安才是目標,標少和這裡的很多看客的問題,就是經常把目標和工具弄混了,為了工具完整好看,可以無視目標,一句程序正義司法獨立,國破家亡也在所不惜,這是象牙塔內的法匠,因為以此為生的堅持吧,可是世界從不是這樣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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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呢個Thomas當時自以為很聰明而耍滑頭, 所以我批評佢「唔想討論出聲」
      //我不知道「國安」的極限是不是戰爭//
      佢冇指明不准談國安(你2:14意思)、還是真係「無辜辜」純情地不知道國安的極限是戰爭.
      也不敢講國安極限不是戰爭.
      佢滑頭討論態度.

      法律人在討論國安法時, 不接受討論國安!
      之後佢有句 //我當然要指出我們談的是國安法, 不是什麼國安...//
      人蠢、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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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4:10 Thomas, 一般的辯論,是我提出論點及所據,你不同意,要麼説所據有誤,要麼說論點不清。你呢,沒有自己搜尋一下資料,就説“我不信”而言其他,那是浪費時間、是扯談。

      我再網上搜一下,沒找到以前見到的文字,但看到這一段文:

      In the aftermath of September 11 the Patriot Act was passed in the United States. Like the United Kingdom legislation the act allows indefinite detention of non-citizens on the basis of allegations of risk to national security.

      其他的你自己看著辦。不過你沒有認為我説的英國在70年代就設沒陪審員的國安法庭、印度國安法庭要你証明自己無罪有什麼不妥,我舉的三個例子中你只質疑其一,就算是“現在”美國已經修改法例了,也否定不了我説的各國的國安法有別於其一般程序這小結。

      我提到塔那摩灣海軍基地,是提醒你美國在“人權”這方面不是如你認為的這麽純潔,起碼正如我説的內外有別。我曾看到的文章和以上引文也沒提到這基地,因為這些文章談的是法律,適用於美國全域,網上所説基地的所屬與文章內容無關,但不等於文章談到的不apply到被囚人士,正如你看到鐘的正面會有“時鐘”的感覺,但看到其背面時不一定有這聯想,但它們還是鐘。我再説一遍:你沒見到的,不代表不曾存在過。


      “「我沒必要花時間手把手地提供資料給你」你的確沒必要提供資料給我. 但如果你想說的是Davis Polk的Martin Rogers, 美國不曾有什麼「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 ” ——如上,你不知道就不用評論,不用胡扯到別處去。

      “你怕參與了案件的外國人會唱衰國安法, 所以不應讓外國人參與. 如果要不要讓外國律師參與本地案件(pursuant to《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的考慮因素竟然需要包括考慮外國律師會不會唱衰你, 那乾脆叫人大廢除《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就是.”

      “ 「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以公佈的方法放於基本法附件3內,其解釋權在中央,因此香港政府要求中央釋法澄清,是冇人可以反對、也是合程序的」這段如何支持「國安法是一個特殊的法律——這比法律程序正義更具國際普遍性」這句不知所云的話.”

      以上充份反映你的無知、邏輯混亂——把全國性法律和地區法律及其界限權力混為一談,把現今國際衝突下明擺的可預見政治事件視為笑談,不只是沒見到就認為“此物不存在”,再進一步,因為眼睛出毛病,看到雪山變藍色,就堅持説“雪山是藍色”而不是白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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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莫名其妙- 「以最強調人權的美國來說,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這句不是論點, 而是一句unsupported statement. 責任在於你去提供資料支持這個謬句, 否則正如你所說只是扯談. 現在你既然提供了一些資料(就是隨便quote了一句連source也沒有), 我不妨花一點時間反駁.

      1) 你找的那段句子是錯謬的. 你那段句子出自澳洲人權journal叫Alternative Law Journal的一篇文章, 作者是非法律學者Jude McCulloch. 作出同樣錯誤聲明的是當時的美國人權組織ACLU, 例"Suspects convicted of no crime may be detained indefinitely in 6 month increments without meaningful judicial review." [ACLU, Feb. 11, 2003].

      有關條文是PATRIOT Act Section 412. 該條文寫明只能在遞解出境前暫時detain terrorist aliens, 而且expressly寫明那些terrorist detainees有申請habeas corpus的權利, 且必須要在7天內申請遞解出境或作出刑事起訴, 否則就要釋放那些terrorist detainees. 這本來就與一般刑事程序的拒絕保釋的效果一樣.

      聯邦上訴法庭就說得很清楚 (al-Marri v Wright, 487 F3d 160, 191 [4th Cir 2007]):
      "Recognizing the breadth of this grant of power, however, Congress also imposed strict limits in the Patriot Act on the duration of the detention of such “terrorist aliens”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Thus, the Patriot Act expressly prohibits unlimited “indefinite detention;” instead it requires the Attorney General either to begin “removal proceedings” or to “charge the alien with a criminal offense” “not later than 7 days after the commencement of such detention.”

      我沒有質疑你說的什麼70年代英國國安法庭及印度國安法庭有什麼不妥, 因為我不是英國及印度的法律專業. 我不會像你那樣「扯談」. 不過我退十步假設為真 - 2022年的香港國安法律標準應該要與70年代的英國/印度國安法庭看齊?

      2) //但如果你想說的是Davis Polk的Martin Rogers, 美國不曾有什麼「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 ” ——如上,你不知道就不用評論,不用胡扯到別處去。//

      同樣地, 舉證責任在於你去支持你的聲明(「美國的律師工會還是什麼的評論這位律師參與就等於是支持香港國安法、是不道德的」」), 不在我去proof a negative. 你如果聲稱美國有任何律師公會評論參與國安法討論的律師(Martin Rogers or otherwise)說參與等於支持國安法是不道德, 那你就說說是哪個律師公會呀. 用你一再用的詞, 別「扯談」.

      3) //把全國性法律和地區法律及其界限權力混為一談,把現今國際衝突下明擺的可預見政治事件視為笑談//

      莫名其妙 - 外國律師能否參與香港案件完全是《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的事. 【國安法沒有任何一句有規範外國律師能否參與香港案件, 故本身根本沒有與《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有法律衝突】. 套用梁愛詩所言, 你要釋法, 釋哪條法?

      從你行文及喜歡用比喻的習慣來看, 你其實比較適合寫沒有法律內容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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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我提到塔那摩灣海軍基地,是提醒你美國在“人權”這方面不是如你認為的這麽純潔//

      這就是跟小粉紅/大粉紅討論最令人頭痛的地方 - 就是他們會先假設並冤枉你以為美國人權至高無上, 然後拋出一些例子去說明美國人權「不是如你認為的這麽純潔」去justify自己論據(if any)的破漏.

      我從來沒說過美國人權有多純潔呀. 你也不用提及誰都知道的Guantanamo Bay, 光是美國警察執法就有大量例子, 相比下香港警察簡單是如小羊般溫柔. 這些所謂美國違反人權的例子比你知道多很多. 但這裡討論的是法律條文(particularly, 有關釋法), 不是維園阿伯論天下政治. 你要談政治應該有很多地方可以去讓你舒懷, 不用來說法律的地方去作出「國安的極限是戰爭,直接物理清除人物,哪會去管什麽法律程序」這種有趣觀點.

      刪除
    22. 匿名2022年12月4日 下午7:25 你又何必提供一個平台?
      你見不到越來越闊嗎, 吹牛吹到言不及義,
      呢篇前後、上一舊篇, 有板你睇.
      前面初始回應既人都知咩事...........!

      刪除
    23. “你那段句子出自澳洲人權journal叫Alternative Law Journal的一篇文章, 作者是非法律學者Jude McCulloch.”

      我把文字放到你面前,都估你會去搜一下出處説一下的了(但沒放到你面前的你不會去搜,會繼續自我發揮)。 網上搜一下Jude 的履歷:

      Biography
      Qualificaitons
      LLB/Comm;MA;PhD

      Memberships
      Fellow of the Australian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Overview
      Emeritus Professor McCulloch was the inaugural Director of the Monash Gender and Family Violence Prevention Centre (2016-2020). She has degrees in Law and Commerce from Melbourne University and a Masters and a PhD in Criminology, also from Melbourne University. Her early research investigated the growing integration of war and crime, police and the military and security and crime control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this for justice.

      Monash Uni 的介紹:
      Core expertise
      Counter-terrorism family violence
      Law Enforcement
      Community Law
      Social & legal reform
      Transnational crime & policing

      Biography
      Jude is a criminologist whose research investigates the integration of war and crime, police and the military, and security and crime control. Her recent research projects focus on crime risk, prevention and family violence.

      我唔知你對“法律學者”這個名詞有什麼標準,如果你話要拿到法律Phd的話才叫只拿master degree的不算,那戴耀廷、陳文敏、陳弘毅都不是法律學者。如果你話要參與過有關法律的research才算,你睇吓Monash Uni對她core expertise的重點介紹。

      所以話,病了就是病了。

      刪除
    24. “In the aftermath of September 11 the Patriot Act was passed in the United States. Like the United Kingdom legislation the act allows indefinite detention of non-citizens on the basis of allegations of risk to national security. ”

      BTW, Thomas 應該也看過文章的大部分, 我的引文內大大個字說到“Like the United Kingdom legislation...” 請Thomas 也找一下英國沒有“indefinite detention of non-citizens on the basis of allegations of risk to national security”的法律。很短的一段話,你就會挑著來評論,哈哈.懷疑這種思路是不是香港通識教育“critical thinking”的結果。。。

      刪除
    25. 你對我上篇駁得你體無完膚的回應就只有「非法律學者Jude McCulloch」這幾個字, 我很欣慰. 雖然這種賞心樂事也要花時間, 但既然你有興趣, 我不妨再補一刀.

      你貼出來的資歷與法律可謂毫無關係(除了"LLB"外). The Monash Gender and Family Violence Prevention Centre就是一間social science學院. 你聲稱她有「master degree」, 事實上她的Masters及PhD都是criminology, 屬social science, 不是法律. McCulloch在說"the act allows indefinite detention of non-citizens on the basis of allegations of risk to national security"這句的context也不嚴謹, 沒有任何support, 學術上根本不能引用.

      要反駁的話我上面已經說過, 美國聯邦上訴法庭就說得很清楚 (al-Marri v Wright, 487 F3d 160, 191 [4th Cir 2007])("Thus, the Patriot Act expressly prohibits unlimited “indefinite detention”).

      我連案例判詞都已提供, 老實說我實在不知道你怎麼還好意思亂吹McCulloch的資歷去強撐自己亂quote的那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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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再補充,我説:
      “如果你不是美籍你可被無限期拘禁;以英國來說早在70年代在北愛已經設有特別法庭不設陪審員以審理國安有關的案件;我甚至睇到有文章說在印度如果你被國安法庭審判,你要證明自己無罪。”

      “不過你沒有認為我説的英國在70年代就設沒陪審員的國安法庭、印度國安法庭要你証明自己無罪有什麼不妥,我舉的三個例子中你只質疑其一”

      Thomas回説:
      “我沒有質疑你說的什麼70年代英國國安法庭及印度國安法庭有什麼不妥, 因為我不是英國及印度的法律專業. 我不會像你那樣「扯談」. 不過我退十步假設為真 - 2022年的香港國安法律標準應該要與70年代的英國/印度國安法庭看齊?”

      看來Thomas不只是視而不見、有眼障,甚至有閱讀困難了? 我説的明明是三個分段,怎麽Thomas把“英國七十年代設的特別法庭”的“七十年代”加到印度的國安法庭了?“英國七十年代設”,不等於現在已經取消(印象中這北愛法庭還有的,律政司長個多月前在英國提到過);“英國七十年代設”,不等於印度七十年代設。。。我還是不要浪費時間了,哈哈。

      刪除
    27. 即係咁,有一條友話過唔會再去同看客的評論埋身肉搏

      所以THOMAS就誕生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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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既然你將McCulloch的文章奉為圭臬, 那我就直接將連結放在這裡, 讓其他人看看這篇文章有什麼權威性可言吧.

      http://classic.austlii.edu.au/au/journals/AltLawJl/2002/30.html

      刪除
    29. //看來Thomas不只是視而不見、有眼障,甚至有閱讀困難了? 我説的明明是三個分段,怎麽Thomas把“英國七十年代設的特別法庭”的“七十年代”加到印度的國安法庭了?“英國七十年代設”,不等於現在已經取消(印象中這北愛法庭還有的,律政司長個多月前在英國提到過);“英國七十年代設”,不等於印度七十年代設。。。我還是不要浪費時間了,哈哈。//

      看到這裡我不但欣慰, 甚至覺得你有些可憐.
      我歡迎你不再浪費時間. 對我來說倒不是浪費時間 - 論辯後看見對方表現如此desperate, 是賞心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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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匿名2022年12月5日 上午11:27
      //看來Thomas不只是視而不見、有眼障,甚至有閱讀困難了? 我説的明明是三個分段,怎麽Thomas把......//
      把戲, 標準把戲, 係你咁"合作"陪同擴充做成各打50表象, 甚至篇幅佢勝出.
      閱讀困難? 佢其實承認了, 不妨睇舊篇新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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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俄幹得好,優秀!!!

    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國際要聞

    中俄證軍機互降對方機場

    【明報專訊】中國和俄羅斯軍機周三(11月30日)飛越日韓防衛空域,觸發日韓戰機升空戒備後,中國國防部當晚發放片段,證實中俄軍機首次互降對方機場。日本內閣官房長官松野博一昨表示,日本對中俄在日本主權範圍附近的頻繁聯合空軍活動「嚴重關注」。

    日韓周邊巡航惹關注

    中國國防部周三晚公布,中俄空軍當天在日本海、東海、西太平洋海域上空,作例行聯合空中戰略巡航。中國殲-16戰機與俄羅斯圖-95MS戰略轟炸機曾聯合飛行,並降落對方機場。俄國防部也有互降彼此機場的公布,並稱中俄轟炸機編隊在日本海和東海水域上空作了長約8小時巡航,由蘇-30SM和蘇-35S戰機護航。

    中俄公布前,韓國聯合參謀本部與日本防衛省分別表示,有中俄軍機擅闖防空識別區(ADIZ)。

    韓方稱,中國兩架轟-6轟炸機於周三清晨,反覆進出分別位於有中韓主權爭議的蘇岩礁(韓稱離於島)、韓國浦項東北的防空識別區。中午時,它們又同俄國兩架蘇-35戰鬥機和4架圖-95轟炸機,再穿越日本海上的韓國防空識別區,從獨島(日稱竹島)東南離開。那些過程中,韓軍出動F-15K等多架戰機升空警戒,又通過軍用直線電話向中方提出警告。日方也指出先後有兩架中國轟-6、2架俄國圖-95轟炸機穿越日本防空識別區,日本航空自衛隊戰機亦曾緊急升空採取戰術措施。

    俄國防部稱,中俄飛機都嚴格遵守了國際法規定,沒侵犯其他國家領空。中國認為防空識別區不是領空,各國有飛越自由。

    (央視軍事/法新社/共同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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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當今中國,已是騰飛的巨龍!喺世界舞台佔一席重要位置,甚至已經成為焦點。歷史學家蔣廷黻在《中國近代史》中問:近百年的中華民族根本只有一個問題,那就是:中國人能近代化嗎?能趕上西洋人嗎?能利用科學和機械嗎?能廢除我們家族和家鄉觀念而組織一個近代的民族國家嗎?能的話,我們民族的前途是光明的;不能的話,我們這個民族是沒有前途的。

      蔣廷黻之問,不須老朽或任何人代答,只要看看歐美各國都在大喊「中國威脅論」就可以找到答案!尤其美國,近年一再指中國嘅軍事和科技如何令佢「寢食難安」,美國國防部發表年度《中國軍力報告》,大肆渲染中國軍力如何擴張,料2035年擁1,500枚核彈頭,甚至研發先進核投射系統,反制美方導彈防禦能力。中國外交部指其旨在為自身核武庫擴張、維持軍事霸權尋找借口。點講都好,亦間接說出中國不但能近代化且趕上西洋人了!

      評論員 施友朋

      原文網址:笑看天下:美國一再喊驚馳想
      東方日報 | 要聞港聞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E8%A6%81%E8%81%9E%E6%B8%AF%E8%81%9E/odn-20221202-1202_00184_009/%E7%AC%91%E7%9C%8B%E5%A4%A9%E4%B8%8B%EF%BC%9A%E7%BE%8E%E5%9C%8B%E4%B8%80%E5%86%8D%E5%96%8A%E9%A9%9A%E9%A6%B3%E6%83%B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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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長壽老豬
    修改於23分鐘前· 來自分享

    清零,中央政府保護了民眾三年,代價:犧牲了一些行業、稅收、財政付出、大量人力物力、醫療資源,收益: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強大的製造業和物流中心,大量的科學家工程師和企業資本加入中國。美國布魯金斯學會報告僅美國97%感染,94%重感(還有3%是富豪和極小心的人),三年超額死110萬,並發症死四五百萬,長新冠后遺症800萬;有人按美國比例算中國如果放開超額死亡人數,我只能說這種算法聒不知恥,美國是個大農村,絕大部分有私家車包括流浪漢,醫療資源是中國十幾倍;中國10億人在城市,七億人坐公交,絕大部分住密集社區,3億老人,如果放開三年,新冠死亡不會少於1500萬,並發症死至少5000萬,後遺症不會少於1個億。只要想想得了病故意跑出來傳播坑害社會的底層人渣包括老人不會少於百萬,重複感染率比美國高十倍。

    解封,進入個人淘汰賽,政府財政壓力減輕,一些行業航空、旅遊、酒店、房地產等開始復蘇;代價:一定有小比例個人和家庭被病痛徹底淘汰,預計至少1000萬個家庭約3000多萬人吧。醫療資源面臨極大壓力,所有醫院將不得不進行嚴格封控和拒診,不然醫生護士全感染了醫院集體癱掉。絕大部分公司企業會強制個人提供48小時以內核酸證明和全家疫苗證明,拒收患過病的人員,辭退染病非核心人員,核心和高層人員居家遠程辦公。各級政府大樓和工礦企業及產業集群會自我嚴密封控。躺平賊不用不服,這是歐美日現在正在做的。長新冠后遺症損壞大腦、呼吸系統、血液系統是全球已經證明的。之前說過有老人小孩的家庭絕大部分會嚴密防護,因為只要長期照顧老人孩子的中年人或年輕人都知道,老人孩子生病每次只要超兩週或兩月來一次,照顧的人自身身體也會被拖垮,帶病照顧病人送病人就醫同時花大錢治病的滋味躺賊們一定會很爽,好好享受吧。個人盡量退遲下場或不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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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長壽老豬
      修改於5小時前· 來自分享

      新加坡的小聰明,我國台灣省,因為新冠病毒,死亡14387人,我國香港區,因為新冠病毒,死亡10747人,新加坡,因為新冠病毒,死亡1703人。我國台灣省,人口2300萬,我國香港區,人口718萬新加坡,人口568萬。我國台灣省總人口是新加坡的4倍,但是新冠死亡人口是新加坡的8倍多,我國香港區總人口是新加坡的1.26倍,但是新冠死亡人口是新加坡的6倍多。

      一開始,世界輿論都以為新加坡的醫療水平高,治理水平高,後來新加坡民眾爆料,不是因為新加坡醫療水平高,而是在數據上採取了另一套統計方法。比如老人,原先有心髒病的,感染新冠病毒去世後,新加坡把他歸為心髒病死亡,而不是新冠病毒死亡。比如老人,原先有糖尿病的,感染新冠病毒去世後,也把他歸為糖尿病死亡,而不是感染新冠病毒死亡。新加坡就採取了這種小聰明的方式,統計數據大幅度減少了。但新加坡的另一個數據還在統計,也就是今年每個月的去世人口,數據顯示,2022年新加坡每個月的去世人口,相比2013年到2019年的平均數據,大幅度增加了。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新加坡的數據造假。正常,跟歐美白皮豬混的新加坡造假成性,從GDP到經濟數據沒有不造假的,造假可以製造貨幣泡沫,吸引蠢貨去那高價旅遊消費、投資移民。在新加坡已經工作生活二十多年的朋友在回國生活半年後,說新加坡普通百姓的生活質量和便利性已經不如北京上海和廣州了,娛樂性不如香港、澳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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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人按美國比例算中國如果放開超額死亡人數,我只能說這種算法聒不知恥//
      又唔好咁講, 這是基本算法, 是一個起點.
      能否Further, 視乎情況.
      你說的是下個「更好, 更準確估算」的版本, 卻因「聒不知恥」四字出過場而令我有戒心呢, 聽住先啦~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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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內地過去3年嚴格防控,不少民眾早已習慣了疫情「零死亡」的日子,假如在沒有任何動因的情況下,政府突然大幅度解封,此舉哪怕只增加幾百宗死亡個案,部分保守的民眾可能也會不理解。如今趁着出現零星示威活動,政府正好借機告訴百姓,在防疫與經濟之間,必須取得平衡,適當解封,是勢所必然之事。

      橫眉冷看:應機而作 順勢為之

      新冠疫情爆發以來,中國內地一直嚴防嚴控,成效之佳,足以傲視全球。不過,部分民眾被束縛太久,難免會產生反抗情緒,故早前在幾個大城市,爆發了小規模示威,有居民反對防疫政策過嚴。中央亦旋即從善如流,撤銷了部分管控措施,多處地方的示威活動,亦漸見平息。

      有部分評論認為,要待至民眾上街抗議,中央才開始在防疫工作上鬆綁,是否有點後知後覺?要是問我,我倒不覺得這叫後知後覺,而是應機而作,順勢為之。容我講句半認真、半說笑的話,或許北京正是等待着民間出現小型示威,好讓政府能夠順理成章,解除部分過嚴的防疫禁令哩。

      人們常說,一部《紅樓夢》是讀不完的,內裏潛藏的政治智慧極多。在榮國府之中,史太君是靈魂人物,「政治手腕」也是以她為最高。老太太很早便看出賈家花團錦簇、烈火烹油的日子不能持久,必須設法改變,但真正懂「政治」的人,不會這般頭腦簡單,以為只要一聲令下,由明天起全家、全族都要厲行節約,這樣就能行得通。在現實上,賈家上下奢靡慣了,就算要改也得等機會,更須找藉口。後來,終於等到朝廷因事要查抄榮、寧二府,史太君便看準機會,馬上全面整頓家風,革除了不少積弊,書中到最後,榮國府也終能重振家聲。

      同樣道理,內地過去3年嚴格防控,不少民眾早已習慣了疫情「零死亡」的日子,假如在沒有任何動因的情況下,政府突然大幅度解封,此舉哪怕只增加幾百宗死亡個案,部分保守的民眾可能也會不理解。如今趁着出現零星示威活動,政府正好借機告訴百姓,在防疫與經濟之間,必須取得平衡,適當解封,是勢所必然之事。

      大學講師 陳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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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至少經過二三輪疫情衝擊,大量農村和城市窮人中的老人小孩體弱者被病毒淘汰一批後,整個社會面適應與病毒共存後經濟才會正常運行,當然還帶著病。數據復甦至少在四五個月後。盡量保護好自己,健康的活著才是享受生活的基礎。

      長壽老豬
      修改於6小時前· 來自分享

      看中國人談感染新冠后的感受——尤其是那些說和感冒一樣,讓別人不要恐慌的那種留言,很快話風要變了,我不是說他們撒謊,而是因為到目前為止中國感染新冠的人數還沒有外國的新冠后遺症的人多。日本至少有240萬新冠后遺症患者。英國至少有220萬新冠后遺症患者。美國至少有2400萬新冠后遺症患者。中國(大陸地區)目前只有160萬新冠感染病例。被R N A病毒反复感染過沒後遺症?自己去查當一個倒霉蛋一年感染四五次流感後什麼樣子,何況奧秘克絨感染率是流感二十倍。現在是奧秘克絨和新冠、德爾塔、阿爾法反複雜交,各種病毒只會互相搶地盤互相進化,不會互相殺戮。

      當然,從今年前十月經濟數據看,製造業和服務業下降14%,必選消費食品類金額下降了2%,採購數量至少下降10%,扣除通脹因素,已經是大通縮,趕的上戰爭了。意味著中國5億戶家庭,已經5%開始斷糧,5%即將斷糧,按每戶3口人,有一億五千萬正在挨餓或即將挨餓,這是放開的根本原因。那些喊著馬爸爸、王爺爺的舔狗們看到這些富豪們有給中國窮人們捐一點糧食的嗎?只看到潤出去的馮曉剛們,富豪高官資本家本質就是吸血的,能保護你的只有社會主義政府。確實生活困難到無法吃飯的家庭應該趕快向街道社區或市縣政府求助,中國人均食品擁有量是美國的1.37倍,現在是供應和就業出了問題,需要求救的趕緊求救,社會主義政府不會餓死人民,也不允許,地方不作為的馬上向互聯網求助。

      銀行房屋貸款延期,救了一些貪婪超前消費族,意味著銀行利潤降低,流動變慢,壞帳增加,不可能牛板了。大金融等經濟復甦牛市結束後再買。

      現在只能全力攻中醫、醫藥、醫療板塊了。大傷元氣的中國民眾只能先全力保命。至少經過二三輪疫情衝擊,大量農村和城市窮人中的老人小孩體弱者被病毒淘汰一批後,整個社會面適應與病毒共存後經濟才會正常運行,當然還帶著病。數據復甦至少在四五個月後。盡量保護好自己,健康的活著才是享受生活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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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解除封控開放社會其實是一場賭搏, 沒人知道病毒有多厲害, 變種會如何發展, 但大趨勢是肯定的: 殺害宿主的病毒會自我滅亡, 只有適應人體的病毒和廣泛傳播的種類才能留下來. 因此, 越遲解封, 毒性越弱, 也有越多外國人作白老鼠供參考.

      中國一直有好好利用這種封空優勢, 當得知外國白老鼠諸如歐美星洲都差不多穩下來, 便到香港當本地白老鼠, 然後連香港也穩下來了, 便是解封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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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三月時英國法官辭任事件不正正顯示出外國政府有能力叫理應獨立於政治的法官發表政治言論做出政治行為嗎?

    那時候法官的說辭行為明顯的並沒有從法律觀點出發

    要說因為法律角色限制所以不會胡謅實在是太想當然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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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今次各方表現, 是免針紙事件翻版.
    政府自行廢除免針紙是犯小錯留下後患, 江玉歡吹哨起, 一切已定調. 故事卻發展起來...
    政府(律政司具重要技術角色)表面及實質都是能力表現不佳地輸打贏要.
    目標其實基本正確. 所以官司糾纏過後, 修整法例, 沒有引來下一步糾纏.
    Coleman干了什麼? 覆核王法理基本正確, 法官幫扶了一下, 卻有選擇的狹義地按章按本子打發政府走.
    *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11805151
    我同意龔靜儀所說的, 包括結論「李家超做法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合憲」.
    各方表現都是翻版, 律政司表現不佳追至終審失敗而回.
    如上一篇我留言, 大律司公會聲明堅信並推薦了香港法院包括「有效防範」.
    然而終審法院干了什麼? 公會堅信並推薦的有效防範嗎,「沒有的事, 應以『現時的』按章辦就夠」.
    國安法第三條說「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應當有效防範...」, 現只政府孤身上路.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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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都不是好東西, 政府能力差,
      司法玩程序能力較強未打算對國家安全出力、大律"司"公會兩者皆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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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實不排除今次人大釋法會出現反常做法,正如標少所言,今次港府嘅處理方式係下策,有些肉酸,中方未必希望通過肉酸釋法嚟解決問題,畢竟會給全世界一種香港法治己被大陸全面控制嘅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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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你聽佢數? 博主只係寫一寫呢個例子佢照舊唔喜歡香港政府,
      周邊所有角色設定都是依照這立場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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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https://today.line.me/hk/v2/article/rmz59JP 人斬叉燒佢嫌瘦所以斬人!
    //裁判官指被告不滿食物質素而帶刀到受害人工作地點爭執,取出該刀指向受害人,所幸沒有傷人,而被告受傷則是咎由自取。裁判官『接納求情指被告年事已高,有悔意,因飲酒後衝動所致』,2項控罪分別以判監12星期及16星期為量刑起點,扣減4分之1刑期後,下令2項刑期同期執行,因此總刑期為12星期。//
    *
    講得好聽, 搵笨, 我相信裁判官沒有接受他的「悔意」, 其實直判.
    即時認罪扣1/3, 16星期即10.6666星期, 齊頭10個星期已經算有照顧.
    唔知點解算遲認罪只扣1/4, 12星期埋單有多無少...... 年事高、悔意、酒後衝動條數去左邊?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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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開審前不認罪, 即係份口供(?), 或非正式預告, 呢D都計埋, 影響3份1, 真係唔知,
      完全無計出求情刑期, 係咪可以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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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一班被牽著鼻走的蠢狗乃有致命漏洞,如果他想,他可以不用來港以視像方式審訊,這不是釋法,不是政治,不是法律,而是科技,看著你們這些軟弱的古董,真係得啖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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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實驗室還是試點? 笑到'俗'親, 唔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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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啦........所以你又被牽著個蠢鼻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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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鼻都蠢,我真係咔咗。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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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何止蠢直头臭臭…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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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鼻,来再试试玩玩啊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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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嗯,鼻子是年少無知…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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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美國對法國不發狗糧, 大家點睇?

    白宮接待馬克龍場面華麗, 但明明一年多前背叛了法國,叫澳洲將潛艇大單交至美國手里。今年第二波打擊是《芯片與科學法》、《通脹削減法》,法國及諸國都感受到了威脅,馬克龍形容這些措施對歐洲公司來說是“超級挑釁”。
    現在白宮僅用擁抱和笑臉而已,對馬克龍的抗議只是“這個問題需要研究”而已。
    兩人談後聯合聲明是“協調一致應對中國的挑戰、台海和平與穩定”, 請法國一同再向外吠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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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把Tim Owen列為不受歡迎人物, 立即撤銷他的簽證//
       VS
    擱置或不批准申請工作簽證延期
    兩張牌是有分別的, 標少曾開開心心戰狼式具體建議「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立即撤銷」, 就唔好要功估中, 仲忽然話與你無關, 連汁都撈埋,
    真係列為不受歡迎人物、立即撤銷. 才封閣下為神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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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分你媽的,咪一撚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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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將來再给我玩玩,你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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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匿名2022年12月3日 下午11:13 你媽係撚樣? 知道了。
      網誌管理員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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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衣衫不整恕不招待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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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仁治社會,整色整水
    定罪與否,仍是囚禁
    審黎做乜,唔審一樣
    仲講法律,真是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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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I 審案未有, 你又估美國肯唔肯制? 唔肯, 無操作空間,
      肯, 因為擁有程式, 哈哈~
      唔係叫整色整水, 叫程序公義, 好似都係西方發明
      你咁彈博主? 唔來咪得囉, 你真無聊
      讀多D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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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中國復興,當前是要抗美國的明暗攻擊,需要民族自信,這樣的自信要懂得利用而不是受制於市場和資本。改革開放初期,陳雲主張鳥籠經濟與摸着石頭過河、實事求是,是大智慧,中共不應忘記。

    坦言集:鳥籠經濟

    中美關係其實很簡單。一方面,美國亡華之心不死,其餘都是因時因地的表演,除非中共走上戈爾巴喬夫的道路,或如日本的沒落,否則各種顛覆與攻擊手段會層出不窮。另一方面,中國是追求國族的復興,在習近平時代,更把中國連上世界,追求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共商共建共享。二者是絕對的對立,沒有妥協餘地。

    在烏克蘭戰爭上,中國可反對俄羅斯的侵略,卻支持俄羅斯之抗美國北約,抗烏克蘭與歐洲的新納粹主義者,中國有較大的外交空間靈活應對,因為這不涉中國的底線。可是台灣問題便不一樣,這是領土問題,中共政權維護國族獨立的原則,毫無讓步妥協空間。美國若在台灣製造烏克蘭事件的翻版,北京必戰,不惜與俄羅斯聯手對抗美國在東北亞的軍事部署,甚且與俄羅斯一起「圍魏救趙」,中俄無限制的戰略協作夥伴關係的精粹即在此。

    美國不是不明白,但亡華必然要踐踏中國的底線,只是在不同時刻利用不同時機作不同方法,因而在拜登示好的同時,美國便在中國內地發動顏色革命,目的不是警惕中國,而是實實在在地打擊中國。它的明暗兩手不矛盾,因為明的是手段,暗的亦是手段,只是作用不同。

    中國需要的是堅持初心和國族利益的底線,在外交上可與美國周旋,卻不能被美國的花言巧語迷了心竅,被其欺騙。中國還要警惕,不僅是已完全暴露的顏色革命部署,更關鍵是過往幾十年由西方、美國在中國內部培植的隱蔽勢力、親美親西方的各種人物。熟讀歐洲政治史以及大國博弈歷史的,當可看到情報、間諜、心戰的關鍵作用。蘇聯的崩潰不在戰場,而是蘇共內部。日本的第二次戰敗,也是敗在自民黨政權的出賣國家利益,投靠美國。明的戰爭打起來,容易社會上下敵愾同仇,要防也不易防的是背後的陰謀。

    中國改革開放得益在市場作用,但如果市場改革轉變成資本主導,便會出現美國西方的資本主義發展,蘇聯東歐的歷史可鑑。中國近年的貪腐以及社會各個方面的商品化、資本控制,也足以看到危險的趨勢。

    中國復興,當前是要抗美國的明暗攻擊,需要民族自信,這樣的自信要懂得利用而不是受制於市場和資本。改革開放初期,陳雲主張鳥籠經濟與摸着石頭過河、實事求是,是大智慧,中共不應忘記。

    研究所所長 陳文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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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開口錯?
      //除非中共走上戈爾巴喬夫的道路,或如日本的沒落,否則各種顛覆與攻擊手段會層出不窮。//
      戈爾巴喬夫的後繼是誰? 普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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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國近年的貪腐//
      咁以前呢?

      中央知道比你多得多、思考更深,
      幾度板斧系度指指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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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戈爾巴喬夫的後繼是誰? 普京!〃

      普京的後繼是誰? 比普京更强? 更差? 或無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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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中國近年的貪腐//
      //咁以前呢?//

      以前是一窮二白,大家都一樣咁窮,貪到的大都是像煙仔等等的小便宜,和現在貪到的是蚊脾和牛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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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伊朗處決4男子涉為以色列情報機構工作

    伊朗當局處決4名男子,指他們為以色列情報機構工作,試圖破壞國家安全。

    伊朗官方傳媒報道,這批被告是被伊朗革命衞隊逮捕,之前有犯罪記錄,並試圖破壞伊朗國家安全。報道又指,被告曾經盜竊和毀壞私人與公共財物,以及綁架個別人士,而他們擁有武器,並收取以色列情報機構的加密貨幣作為報酬。

    法院日前判處4人死刑,另有3人被判處5至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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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弱化清零大力谷針 專家:清病不清毒 美官員:習拒西方疫苗 涉民族自豪問題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5%9c%8b/article/20221205/s00013/1670176991576/%e5%bc%b1%e5%8c%96%e6%b8%85%e9%9b%b6%e5%a4%a7%e5%8a%9b%e8%b0%b7%e9%87%9d-%e5%b0%88%e5%ae%b6-%e6%b8%85%e7%97%85%e4%b8%8d%e6%b8%85%e6%af%92-%e7%be%8e%e5%ae%98%e5%93%a1-%e7%bf%92%e6%8b%92%e8%a5%bf%e6%96%b9%e7%96%ab%e8%8b%97-%e6%b6%89%e6%b0%91%e6%97%8f%e8%87%aa%e8%b1%aa%e5%95%8f%e9%a1%8c

    Chan Man Zee
    美國佬朝思暮想去打沉中國,居然會希望中國人用西方疫苗令身壯力健 😂😂😂 是笑話嗎?????

    平常人
    黃絲誇讚西方疫苗,真的好笑,如果黃絲沉浸在幻想中而感覺良好,都不妨的!
    英國自2019年年底以來,因長期疾病(可能是長新冠)而被歸類為非勞動者的人數增長了近40萬。
    “今天國家成績單的結果令人震驚和不可接受,”美國教育部長米格爾卡多納告訴記者。 "(是不是美國兒童很多中了長新冠。)
    現在中國新冠疫情最大問題是八十幾、九十幾歲的人,打了疫苗都可能對抗不了新冠,黃絲話打復必泰就可喎!其實可能打了復必泰後,早點去極樂,因為復必泰就是令身體產生活性新冠病毒刺突蛋白,可以說是自我注射有限毒素。
    打三針科興能防重症防死亡,香港已有數據,我生話圈子的人亦如是;而打復必泰就不見得有優勢,生活圈子裏很多打了復必泰的人都中過新冠,而且有些人要忍受復必泰的一些痛苦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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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從新聞報導看見梁美芬的偉論:
    //至於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梁美芬昨日亦質疑,萬一外籍律師受到自己本國的政治壓力,夾在中間應向誰展示忠誠,在審理或代理案件時會否出現不公,而相關案件會牽涉不少國家機密,可能會引起「政治尷尬」。梁美芬亦說,如果《港區國安法》執行不清晰,全國人大常委會不排除會釋法。//

    1) 外國律師在香港辦案時需要向外國展示忠誠的嗎?
    2) 香港律師在香港辦案時需要向中國展示忠誠的嗎?
    3) 法官不公我聽過, 律師本來就是advocate, 如何「不公」法?
    4) 如果「不公」是指外國律師有利益衝突所以不能有效地represent his client, 那最多就是對其客戶不公. 這時候律師需要withdraw, 除非其客戶同意. 但這最多就是有損客戶(黎智英)利益, 關國安何事?
    5) 只有最後那句比較make sense, 就是怕鬼佬從黎智英口中知道什麼國家機密. 但這就更搞笑了, 律師有confidentiality不能透露; 而黎智英如果同意透露, 他自己本身就是傳媒人, 要公佈國家機密根本不需要多舊魚去靠一名鬼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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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可以說, 你的挑剔純粹在假設說法有問題的立場去找「空間」,
      梁美芬不會回應, 空間當然有, 卻不符比例, 不友善地(或蠢?)忽略正當的表達.
      四個字:自作聰明

      1) 2) 你自己組織句子暗示可觀察常態或程序, 而原句是「萬一/政治壓力/夾(即二選一)」之下,
      你只是將事情擴展後挑剔.
      除此之外, 梁美芬可補充「被當場問及下」, 便出現二選一的討論, 涉及展示忠誠.
      3) 4) 明知而容許有缺憾律師代表辯護, 當然是一種不公. (係, 唔關國安事, 所以我批評你自作聰明)
      5) 「比較」Make sense 而「更」搞笑了 ...................... 明白, 我知道你因為手頭有把戲, 嗨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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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 2) 3) 4) 5), 即係, 盡力做, 換來盡力展示肚皮
      可能真係在13億預算中有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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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來無興趣再回覆你, 不過見獵自然心喜, 不禁手癢多插一次:

      1) Defense counsel本來就是代表黎智英, 其立場本來就必然是「黎智英無犯國安法」, 外國政治壓力如何會影響該立場? 如何構成conflicts? 難道英國會有政治壓力要求黎智英認罪?

      2) 「萬一」. 除非外國律師在香港辦案需要向外國/中國展示忠誠, 否則「萬一...政治壓力..夾在中間應向誰展示忠誠」只是無基礎的想像. 同樣地, 你也可以說「萬一這些外籍律師到港後水土不服客死異鄉」, 所以這些外國律師天生「有缺憾」, 不應容許他們處理香港任何案件.

      3) //明知而容許有缺憾律師代表辯護, 當然是一種不公.//
      這句就完全曝露了你有多外行了. 先不論目前根本沒有跡象顯示Owen因為有conflicts而不能有效represent黎智英 - assuming arguendo有conflicts - 也是up to黎智英本人去決定是否waive這些conflicts. 假設律政司認為有問題(事實上也沒有基礎去challenge因為不是prejudicial against prosecution), 也是由法庭去決定Owen能否繼續代理黎智英案件, 不是由外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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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即係你先承認1)2)5)在出醜......... 剩餘見獵自然心喜, LOL

      3)4) 你連重點都唔知! 依家唔係黎智英個人利益衝突、而係法庭利益衝突.
      你地心黃永遠眼盲、包括標少, 不尊重對手, 唔睇政府重點、釋法重點「選擇律師權利限於全面執業資格律師」,「專案認許」咁特別, 考慮批准時需要 :
      i) 高手(吓、結構性缺憾算高手?) 以協助usual difficulty or complexity
      ii) 對法庭有利 (positive impact on development),

      你連Owen需要的身份特質、法律需要都唔知, 一直「我有權我有權」, 以為今次律師代表仍然是黎智英全權工具.
      手癢、又被多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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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3)4) 你人身攻擊, 所以你答錯題我都跟進, 睇下邊個「完全曝露有多外行」, 不懂專案認許有分別.

      其實, 2)你只是拒絕討論, 1)3)4)5) 你答錯題, 笑死~~~~~~~~
      梁美芬討論釋法, 不限於Owen/黎智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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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你連重點都唔知! 依家唔係黎智英個人利益衝突、而係法庭利益衝突.//

      「法庭利益衝突」? 這個突然天外飛來的概念實在有趣. A court can always recuse itself if it has a conflict of interst - but I'm certain that's not what you are referring to. As usual, I don't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and neither do you.

      //你地心黃永遠眼盲、包括標少, 不尊重對手//
      我不知道標少是否「心黃」, 但我就非常resent這頂大帽. 無知黃人會認為我是藍人, 無知藍人也會以為我是黃人, 見慣不怪. 不過你認為我是黃是藍是紅是白也不影響我插你的理據.
      Btw, 你講得無錯, 我的確不尊重像你這種對手, 所以我一直無回你, 偏偏突然一時手癢. 罰打自己隻手先.

      //考慮批准時需要 :i) 高手(吓、結構性缺憾算高手?) 以協助usual difficulty or complexity ii) 對法庭有利 (positive impact on development)//
      法庭早已判定Owen參與該案符合公眾利益, 會為審訊帶來重要協助 - which was affirmed by the appellate courts. 你在說什麼呀?

      至於誰外行就大家心照不宣啦. 我都不明白, 你明明外行但又胡亂八道, 何必. 我甚至不會說你在充內行, 因為你連充的樣子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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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這個突然天外飛來的概念實在有趣.//
      你蠢, 一直忽略, 需要我組織一次督爆你的無知錯誤.
      到這一刻, 有趣不有趣, 你仍然沒有能力辯駁.

      署名Thomas是大外行, 呢兩篇有存照.
      有人替你說話(包括博主)說你好歹曾是律師, 這架真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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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homas @6:54
      // 也是由法庭去決定Owen能否繼續代理黎智英案件, 不是由外人決定 //
      充滿傲慢的總結、暴露錯誤心態!
      誰外人決定??
      *
      法庭也須依法, 包括國安法及其解釋、包括大律師公會的《海外大律師申請認可事務指引》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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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匿名 @2:14
      //保護國安才是目標,標少和這裡的很多看客的問題,就是經常把目標和工具弄混了,為了工具完整好看,可以無視目標,一句程序正義司法獨立,國破家亡也在所不惜,這是象牙塔內的法匠,因為以此為生的堅持吧,可是世界從不是這樣運作//
      *
      目標和工具的檢視角度本來很好, 很有用.
      你說中要點了, 只是本來很好, 然而你說的標少及看客, 根本是不關心目標的, 這是因為立場的抗拒, 不予討論目標.
      凡提到時, 都是有作用的, 包括諷刺、及對己立場有利時展開認為不符目標的討論,
      若客觀情況需要提到時, 不會正經開展, 會用誇張不屑態度, 跳去一個判斷結論.
      立場即意識形態.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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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充滿傲慢的總結、暴露錯誤心態! 誰外人決定?? 法庭也須依法, 包括國安法及其解釋、包括大律師公會的《海外大律師申請認可事務指引》//

      1) 你斷章取義了. 我那段是回應Unknown於2:33那句奇句「明知而容許有缺憾律師代表辯護, 當然是一種不公.」, 而我的整段回應是: 「這句就完全曝露了你有多外行了. 先不論目前根本沒有跡象顯示Owen因為有conflicts而不能有效represent黎智英 - assuming arguendo有conflicts - 也是up to黎智英本人去決定是否waive這些conflicts. 假設律政司認為有問題(事實上也沒有基礎去challenge因為不是prejudicial against prosecution), 也是由法庭去決定Owen能否繼續代理黎智英案件, 不是由外人決定.」

      To the extent that Unknown is arguing that「容許有缺憾律師代表辯護, 當然是一種不公」, 那當然是由法庭去決定該「不公」是否存在以及黎智英願不願意waive自己律師的缺憾對自己構成的「不公」.

      當然, 我一直在說, 這個Unknown一直都doesn't know what he is talking about, 因為他又突然跳到「法庭利益衝突」. 我除了取笑外也沒什麼好說的.

      2) 國安法本身根本無訂明外國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 法官唯一的依法根據就是《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 套用梁愛詩所言, 你要釋法, 釋哪條法? 現在正正就是根本無法可釋, 是徹底的修法/增法而不是釋法.

      3) 《海外大律師申請認可事務指引》是指引, 不是法律. 法庭要依靠的是《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 不是大律師公會的指引. 該指引起首已開宗明義指出是給【律師】參考的指引:
      "These guidelines substitutes the Guidelines published in 1999 by HKBA on Admission of Overseas Counsel. The attached Checklist is designed: (1) to assist solicitors and overseas Counsel applicants with applications for ad hoc admission to appear in the Hong Kong Courts; (2) to facilitate consistency in applications and therefore consistent consideration of them by the Bar; and (3) to set out the Bar’s analysis of and application of the current guidelines laid down in the case authorities published up to June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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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混水摸魚, 說了一大堆,「誰外人」啞口無言...........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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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套用梁愛詩未知釋法(後來支持釋法)、未睇判詞所言, 算把啦~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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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Thomas @1:42
      如同上次你我討論直至你不了了之一樣, 沒有作用的.
      你目標既然不正確, 你討論的論點必然都有走偏.
      1) 我沒有斷章取義, 相反我說的就是你的框架, 法庭是「一家之主」, 然後「一家之主對著孩子說, 你不用再說了, 這家事我說了算, 不是由外人決定」, 有意思嗎?
      2) 廣東話有句「唔理好醜只要就手」, 你用上了, 有意思嗎?
      3) 你是溫馨提示, 還是反駁?
      反駁的話, 你不能反駁「法庭也須依法, 國安法及其解釋」便很足夠.
      提示的話, 我也溫馨提示一下, 該指引是法律一部份, 雖然不是條文, 你著重「參考」是走偏, 指引說明公會「同意」(consent)申請的條件, 即仍然需要遵循.
      司法系統鬧出個法庭架空越過依條文設下的指引、及程序, 這種討論有意思嗎?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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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你目標既然不正確, 你討論的論點必然都有走偏.//

      我看到這句真的不禁莞爾, 令人想起"你心術不正, 練功必然會走火入魔". 當然我可能真的不夠根正苗紅, 應該自打三十大板.

      //我沒有斷章取義, 相反我說的就是你的框架, 法庭是「一家之主」, 然後「一家之主對著孩子說, 你不用再說了, 這家事我說了算, 不是由外人決定」, 有意思嗎?//

      不妨重覆: "To the extent that Unknown is arguing that「容許有缺憾律師代表辯護, 當然是一種不公」, 那當然是由法庭去決定該「不公」是否存在以及黎智英願不願意waive自己律師的缺憾對自己構成的「不公」."

      //反駁的話, 你不能反駁「法庭也須依法, 國安法及其解釋」便很足夠//

      早就反駁了: 「國安法本身根本無訂明外國律師能否參與國安法」.

      //該指引是法律一部份, 雖然不是條文, 你著重「參考」是走偏, 指引說明公會「同意」(consent)申請的條件, 即仍然需要遵循.//

      (i) 《海外大律師申請認可事務指引》不屬任何香港法律一部分, 包括成文法及普通法. The idea that HKBA can draft a practice guideline that is binding upon the court is laughable. 大律師公會什麼時候有立法功能了?
      (ii) 【外籍律師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申請在香港出庭並不需要大律師公會「同意」(我不知道你括號加上"consent"有什麼作用). 事實上該案中大律師公會不但沒同意, 甚至表明反對Owen參與該案, 但法庭作出考慮後根據《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同意Owen參與案件.】

      你如此亂吹實在令人興致索然. 請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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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Thomas @7:53
      一味三幅屁.
      我一開口已中: 充滿傲慢、暴露錯誤!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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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无心趋势投资者
    来自Android发布于今天 07:36
    https://xueqiu.com/9012662137/237004512

    中美关系看起来是阶段性的缓和了,但是这其实是表面现象,现在来看,种种迹象表明,美国实则是在进行新的布局。有三大迹象表明,美国有可能在未来加大打压中国力度,其一是,台湾的制造业龙头正在被美国挖空到美国去,其二是,俄乌冲突有了缓解的迹象,其三是,美国在中国周边的军事动作越来越多,而日本在军事上的野心渐渐显露。很显然,现阶段,中美关系的缓和只是表面现象,并没有实质性的缓解!

    bh2013
    俄乌冲突除非美国派人把司机做掉,否则就缓和不了。而抛弃小乌对于在东南亚拉帮结派是一个极其恶劣的前车。套住了![捂脸]

    无心趋势投资者
    不可能做掉!

    大只佬1978
    关心一下中阿峰会好过啦,我更担心老美做掉萨勒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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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俄乌冲突除非美国派人把司机做掉,否则就缓和不了//
      對美帝既傳媒霸權威力認識不夠
      只要大力傳播下烏軍既納稅行徑, 即刻可以將民眾對司機既支持變成反感
      環保小公主通貝里 變成 通俄里, 用佐幾耐?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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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畢竟時代不同了,隨着眾多新興國家崛起,一種多極化的國際新秩序日漸形成,美國的單極霸權正迅速崩解。在這種情況下,美西方還在強調「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還想以自己的「家法幫規」約束全世界,還要對中國指手畫腳,既荒謬,又可笑。中國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期望各國在追求本國利益時兼顧他國合理關切,促進全球共同發展,這才是值得遵守的國際秩序。

    強詞有理:國際新秩序

    這些年美西方政客經常將「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掛在嘴邊,並以此攻擊中國和俄羅斯等國家不遵守國際秩序。其實世界上並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國際秩序,如果說有,也只能是以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為根基的國際關係基本準則。聯合國憲章規定各國主權平等、互相尊重領土完整、互不侵犯或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禁止動武或以武力威脅。但諷刺的是,美國恰恰是最不遵守國際基本準則、最喜歡對外動用武力的國家,有何資格批評別國?

    說穿了,美國宣稱的所謂國際秩序,實際上就是要求全世界服從其利益的強權邏輯。所有規則都由其主導和制訂,有利於自己時就遵守,不利於自己時就棄如敝屣,這不是國際秩序,而是強權即公理。特朗普執政時叫囂「美國優先」,隨意退出《巴黎協定》、世界衞生組織、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等,拜登上台後又高呼「美國回來了」,重新加入相關協定和組織。對老美而言,所有國際規則都由他們說了算,所有國際組織都必須遷就美國。

    最荒謬的是,美國從一開始就拒絕簽署聯合國通過的《海洋公約》,後來卻唆擺菲律賓據此公約提出南海主權聲索,並要求中國遵守國際仲裁庭的相關裁決,真可謂九唔搭八。至於美國偽造證據,避過聯合國派兵入侵伊拉克,更是赤裸裸的強盜行為。如果說俄羅斯對烏克蘭發起「特別軍事行動」違反國際法則,那麼美國入侵伊拉克、利比亞、敍利亞等主權國家又算是甚麼?

    面對美國霸權,有些國家為虎作倀,有些國家逆來順受,有些國家敢怒不敢言,但也有一些國家不吃這一套。去年中方官員指美國沒有資格居高臨下對中國說話,充分表明北京的立場和態度。不是說中國不遵守國際規則,而是說中國沒有義務遵守美國單方面制訂的所謂國際秩序。

    畢竟時代不同了,隨着眾多新興國家崛起,一種多極化的國際新秩序日漸形成,美國的單極霸權正迅速崩解。在這種情況下,美西方還在強調「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還想以自己的「家法幫規」約束全世界,還要對中國指手畫腳,既荒謬,又可笑。中國提出人類命運共同體,期望各國在追求本國利益時兼顧他國合理關切,促進全球共同發展,這才是值得遵守的國際秩序。

    評論員 陳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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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PZ Blog

      「中美競爭」

      美國國防部長奧斯汀在一個軍事論壇上講現在是美中競爭關鍵時刻,並且點明了中國是美國最大威脅,比俄羅斯更有實力重塑現有的世界秩序,說白了就是挑戰美國的世界霸主地位。

      美國政府和奧斯汀同時宣佈,以國防部主導,將成立一個「戰略物資實驗室」,政府會出資並拉攏私人資金,可能是搞一些精尖的科研項目?

      中美競爭會常態化,但雙方不會直接發生軍事衝突,美國的優勢是:它在軍事上還有優勢,它還有美元的霸權地位,它在一些尖端科技上特別是晶片技術和軟件上仍有優勢,它有大量散佈並活躍在各個市場上的資本。還有一重要優勢就是國際媒體的主流是英語,在宣傳上它的話語權佔優。

      中國的優勢則是擁有龐大人力資源,完整生產鏈,巨大的國內市場,是許多國家第一位的貿易伙伴及資本及技術的輸出國。

      以這次舉辦世界杯的卡達爾為例,它的油,氣,中國是最大買家,它的基建都是中國包辦,中國當然有影響力,中國自己經濟如能繼續高速發展,技術也不斷創新,假以時日,中國會追上美國,綜合實力全面趕超,中國經濟如失去活力,在國際競爭上就會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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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上次呢個blog建議放陳同佳自己去臺灣,政府竟然照跟。今次呢個blog又建議取消Tim Owen個工作簽證,咁啱政府又跟,難道博主係政府軍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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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評論有意思,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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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https://xueqiu.com/1697559028/236966002

    雷动九天:
    台湾这个含年龄层的数据
    属于目前比较全面的数据了
    总体来讲,中重症率在93.7%的疫苗接种率下,占比不高。但由于传染率较强,所以重症人数也不少,而且台湾医疗条件好于内地整体。
    年龄40岁以上,影响明显提升。

    台湾的数据说明,90%的人都是轻症或无症状,然而重症死亡率差不多也是90%。
    之前内地免费做核酸的时候,很多人不愿意测。
    现在不需要做核酸了,到处排队做,还自己买抗原做。
    看来都不想拖成重症的10%。
    神奇的逻辑还有,很多不打疫苗的,怕灭活的病毒,具有遗传信息的活性病毒,好像就不用怕了一样,其实都怕。
    人性。


    wxhde888:
    台湾总共2300万人,感染者超过三分一,还是比较有说服力的数据。漏报的主要应该是轻症和无症状吧?危重症不去医院在家等死的应该极少数,结论就是轻症和无症状比例应该大于99.5%。

    紧跟主线随大流 :
    台湾的感染人数要比这个(三分一)高的多,人家没有全员核算,好多感染了不知道,或者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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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https://youtube.com/shorts/0n9y2lXWbXs?feature=share

    防疫真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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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https://youtube.com/shorts/YwF-7VlvhS8?feature=share
    民風真心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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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中國政府好波! 香港仲行緊咸豐年嘅野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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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德25極右份子被捕 涉圖推翻民主政體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639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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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天, 德國國安行動, 出動2000警力, 全國搜查叛黨.
      現拘捕予25人, 涉及推翻政府及民主體制.

      On 7 December 2022, over 3000 police searched locations throughout Germany and made several arrests against a group around Heinrich Reuß, a descendant of the House of Reuß, also referred to as Prince Heinrich XIII. The group, which includes some active military personnel and policemen, is suspected of having plotted an armed overthrow of the German government and democratic constitution. On December 7, 2022, German police forces launched a nationwide dragnet against the Reichsbürger: 25 people connected with the movement were arrested for their involvement with a suspected terrorist network. Officials announced that the group was suspected of planning violent attacks against constitutional organs as part of a coup against the German government. The suspects included former Alternative for Germany (AfD) Bundestag member Birgit Malsack-Winkemann.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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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排追緊Btittany higgen 單新聞,審批左一排,之後又冇咗。話係為受害人健康為由著想。

      只係覺得,開咗個頭,宜家又唔告。女受害人好似仲慘過之前。

      再者,法庭也接受,下次重審,女受害人之前的video 也接受,為何又係不告呢?

      Thebig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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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Sorry! Should be "Brittany Higgins " inste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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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補充 : 據報有兩個事實, 1, 該25人都是退休人士,
      2. 特警突擊, 所有地點都已駐有媒體在場等待行動, 進行報導. 後確實全國廣泛報導.

      反清復明群組, 被民意不受歡迎的政權過一橦, 減減壓~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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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民主國家容唔下25個玩反清復明遊戲既老鬼?
      麻煩蓋世太保拎幾支粉出泥屈獲甘既, 唔係睇唔起你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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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普京稱俄羅斯將以一切可用手段捍衞利益

    俄羅斯普京總統表示,俄羅斯將利用一切可用手段捍衞其利益,警告核戰爭風險正在逐步上升,俄羅斯將核武器看作自衞的工具,是用來反擊的武器。

    普京在人權理事會年度會議上視頻發言,抱怨西方權利組織將俄羅斯視為一個根本無權存在的二等國家。

    他續稱,將通過各種方式和手段來做這件事。首先將專注於和平手段,但如果沒有其他辦法,將用其所掌握的一切手段來保衞自己。

    普京說,美國有大量的戰術核武器部署在歐洲,俄羅斯的核武器不會給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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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嚇鬼啋!佢輸到扒哂街,睇XX屈服躺平就知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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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箭又射完,又再出口術,生產夠再射過,射完再又出口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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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张忠谋:全球化与自由贸易几乎已死 而且不太可能再恢复
    https://xueqiu.com/2156146731/237388559

    他喜欢奥特曼
    43分钟前 · 辽宁
    台积电去美国其实并不情愿,没办法被裹挟了,张忠谋当年怀揣梦想去建厂最后变成了噩梦,今天的美国其实无论制度,政策,文化,社会结构基本没变,所以台积电去美国无非是被逼无奈下的重蹈覆辙。但台积电离台,对台湾营收,政府收入,百姓福利,损害最直接,可以预见3-5年后,台积电赴美产生的水土不服,必将导致积攒多年的优势必将不复存在,中国本土“中积电”也必会出现,这是时代的趋势性和历史的必然性。无法阻挡!!!

    自由巴罗索
    22分钟前 · 广西
    更大可能是,位置决定选择, 各个群体都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反复权衡让步的结果。就好像美国还是英国殖民地的时候,英国严格限制任何纺织机械及配件流入美国,只是希望美国种植棉花和粮食。

    season111111111
    浙江
    自由贸易是互惠互利的合作,是国际分工的结果,美国要恢复制造业采取这种政治手段来逼迫企业,做为超级大国,自诩自由主义的高地,实在让人失望!

    我觉得只要人类还在追求美好生活,一切的用权力去制约经济独立发展的措施都将失败!

    不一样的感悟
    上海
    美国主导的全球化最后会被中国主导的全球化取代,走着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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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全球化自由貿易? 美帝推呢樣野既初衷係全球大吸血
      當今日大陸佬玩全球化貿易玩得成功過佢--其實只係俾中國分一杯羮, 只係一杯--影響到佢既全球大吸血, 就調轉頭反全球化貿易, 就係冷戰

      想要恢復全球化自由貿易就等中美冷戰結束, 一係就中國做返代工廠, 一係就美帝系退出全球霸權寶座(不一定要有人取代)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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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習近平:開展油氣貿易人民幣結算 出席中國—海合會峰會 倡建集體安全架構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5%9c%8b/article/20221210/s00013/1670610345526/%e7%bf%92%e8%bf%91%e5%b9%b3-%e9%96%8b%e5%b1%95%e6%b2%b9%e6%b0%a3%e8%b2%bf%e6%98%93%e4%ba%ba%e6%b0%91%e5%b9%a3%e7%b5%90%e7%ae%97-%e5%87%ba%e5%b8%ad%e4%b8%ad%e5%9c%8b-%e6%b5%b7%e5%90%88%e6%9c%83%e5%b3%b0%e6%9c%83-%e5%80%a1%e5%bb%ba%e9%9b%86%e9%ab%94%e5%ae%89%e5%85%a8%e6%9e%b6%e6%a7%8b

    薛永鈱
    John Chan你OUTDAY嘔到一地.
    唉!聽話喇,收聲啦.

    你真趣智!!!!!
    十年前??沙特早不買美國貨.
    全是中國貨!
    珠海航展!中國何以出口!沙特都要.
    買下彩虹4無人機生產線.
    中國正考慮出售殲31鶻鷹戰鬥機整條生產線, 出口沙特.
    超高音速導彈(美國都無)

    美國和沙特關係?
    兩國同時國際原油出口國.
    正所謂同行如”敵國”

    沙特已投資五億美元在中國大灣區.
    全球資產最高沙特企業
    將在中國香港上市.
    人民幣原油期貨已三十萬億美元

    John Chan
    完全取締這個美元霸權現在時機還不成熟,要很長時期。人民幣要跟全世界都有經貿關係,中國這一點做到了,但人民幣的信譽、安全方面,是否達到人民能相信的地步?

    John Chan
    中東國家缺乏軍事科技能力,還是要依靠西方國家,而沙特阿拉伯在軍事上跟美國有持續的關係

    Chan Man Zee
    “中東國家缺乏軍事科技能力,還是要依靠西方國家,而沙特阿拉伯在軍事上跟美國有持續的關係”

    👆呢個 John Chan真係痴心妄想!
    自從舒拉吉事件之後,美國沙特已經越行越遠,拜登要求沙特石油增產都無料到。足已證明沙特(大部份中東國家)已投入中國懷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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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從舒拉吉事件之後,美國沙特已經越行越遠//
      //兩國同時國際原油出口國, 同行如”敵國”//
      呢兩個係美帝同沙特既核心矛盾
      美帝既俾唔到錢沙特賺, 又反過泥對王儲做成威脅
      沙特同美帝自然漸行漸遠

      最後就係"軍事科技",
      但係中東佬無外在威脅,
      *如果無外人插手*, 中東佬自己閂埋門就係水軍鬥海兵, 互扯頭髮
      軍事科技唔係剛需 -- 所以美帝只能"你唔係剛需, 我幫你搞到變剛需"

      從沙特既立場, 美帝已變成純粹"收保護費既老黑"
      兩國行得有幾遠就睇沙特有幾怕美帝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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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美國的"信譽"、安全方面, 美國做到了, LOL
    示範凍結"充公"敵對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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