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中聯辦是依據《基本法》哪一條設立的

我不纏擾兩辦最近的聲明是否「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我只能說「干預」是我看到聲明的即時反應, 像一見鍾情一樣揮之不去。是否「干預」, 要留給愛談政治的人去琢磨, 我放過自己。我只有興趣考究中聯辦是按《基本法》哪一條訂立的機構:

特區政府發言人今日(18日)指出,中聯辦是中央政府在香港根據《基本法》第22條設立的3個機構之一,中聯辦及其人員均須按照22條第三款,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

這報導是昨晚明報即時新聞看到的第一稿, 講法很有問題, 之後政府一再修改的版本改稱中聯辦並非第22條設立的機構。中央政府在香港設立了3個機構, 分別是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
駐港解放軍
中聯辦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是根據《基本法》第13條設立的, 而駐港解放軍是根據《基本法》第14條設立的, 都與第22條無關, 惟獨是中聯辦在《基本法》裏沒有被直接點名。也許有人會說港澳辦也沒有在《基本法》中被點名, 但要知道港澳辦直屬國務院, 也不是駐港機構, 不是第22條第2款所講的情況, 而港澳辦是具凌駕性的中央核心組織, 不受《基本法》所限。第22條第2款這樣講:

"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須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並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

從第22條第2款可引伸出中聯辦的出處。先看中聯辦的網頁簡介怎樣道出其在港的訂立所涉的法律過程。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

中聯辦正正是第22條第2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 而以刋憲形式設立的機構。刋憲來顯示特區政府確認其官方地位, 2000年以前的e-Gazette已下了架, 我也不花時間去找, 如果政府說中聯辦不是按第22條設立的, 除了第22條之外, 還可以是哪一條? 若有人找到另一條出來, 我從此閉嘴封筆。

104 則留言:

  1. //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

    是否應為1997年?
    基本上發言者不能自圓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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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儘管2009年修訂的《釋義及通則條例》已相應地把「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定義為中聯辦、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而《基本法》對後兩者職能都有明確規範,唯獨沒有提及中聯辦。

      不過在《基本法》22條的起草過程中,中聯辦之前身「新華社香港分社」的存續問題曾在討論之列。1987年發佈的《特區與各省區關係討論文件(草稿)》中寫明,彼時負責香港與各省區事務的機構包括新華社香港分社、英國駐華大使館以及港澳辦。前者既是一個新聞機構,也是中國國務院屬下一個駐港機構,承辦國務院交辦的事務,包括香港與各省區的聯絡事務,而港澳辦則負責釐定中央對港澳政策,並促進中央政府與港澳兩地的聯絡。《文件》進一步討論了九七回歸後相關機構的安排設置,包括香港新華社的角色,究竟是繼續代表中央處理香港事務,還是只負責新聞事務?

      只是,有關問題的後續討論並沒有出現在其他文件當中,也未能在《基本法》上有所體現。這一遺漏源於香港新華社的實際職能與名稱差異,令它難以直接寫進《基本法》。不過,這種「名不符實」的狀況,回歸後引發不少爭議——在1997和1998年,中央分別以書面形式通知特區政府,表明新華社是中央政府在港工作機構,要求特區政府給予其職能相稱的法律豁免;直到1999年12月,國務院發佈《國務院關於更改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澳門分社名稱問題的通知》,把香港新華社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並由原社長、副社會出任中聯辦正、副主任。

      (原文為《香港01》的《從基本法22條立法原意 看「兩辦亮劍」是否干預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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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管原意, 講到底中聯辦若依《基本法》設立是依據那一條, 若無需依據《基本法》設立就直接了當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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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子有槍在手 鍾意點就點

      明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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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阿免哥, 正經D, 講法理, 咪叫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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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老大: 與滿腿泥濘的 滿口黃牙 叼著煙頭的山東老幹部如何講述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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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阿兔哥你做乜變身?

      我通常當自己踎在三角碼頭抽水煙看神功戲, 一碌竹那種水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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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要分清楚干涉、干擾、過問、批評、言論、参與或插手等這類言詞或動作,是干預的一種或跟本是不同意思?如果批評等同干預,那麽全世界都是互相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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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僧是愚民猶可訓,妖為鬼蜮必成災。習慣了為所欲為,「我」就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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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就算如你說的“中聯辦正正是第22條第2款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同意, 而以刋憲形式設立的機構”,也不代表中聯辦受第22條第1款限制不能對香港事務發聲——不是符合2款的機構,就要守1款。中聯辦已經說它代表中央負責港澳工作,香港人/香港政府不能說“你不代表中央”,代表不代表,是由北京說了算。另外,是不是“干預”,要看中聯辦批評的是否中央授權香港自治的事務,明顯地中央認為你找不同的藉口使得立法會停止運作,這種行為不是中央授權下你的的自治權力,所以中央會作出批評,甚至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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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去論政, 不想花時間捲入政治的深淵裏, 所以本文只講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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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果基本法的一些條款的不明確性,讓香港繼續陷入癱瘓的惡劣局面,釋法或者修改基本法,進一步明確何為一國兩制以及各方的權限,是對一國兩制更好的法律保障。現在顯然各方都以自己有利的理解去解釋基本法,導致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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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既然連香港政府都誤解左,我讚成中央再來一次釋法,將問題講清楚。 最好一次過攪埋23條立法和防止泛民攬抄立法會的問題。如果可以DQ 埋郭議題就更加大快人心。

      香港政府是不濟的,希望中央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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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462813/%E6%94%BF%E5%BA%9C1999%E5%B9%B4%E6%96%87%E4%BB%B6-%E4%B8%AD%E8%81%AF%E8%BE%A6%E5%89%8D%E8%BA%AB%E6%96%B0%E8%8F%AF%E7%A4%BE%E7%82%BA%E4%B8%AD%E5%A4%AE%E6%8E%88%E6%AC%8A%E6%A9%9F%E6%A7%8B-%E9%9D%9E%E6%8C%8922%E6%A2%9D%E6%88%90%E7%AB%8B

    原來係現時香港政府自己唔識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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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港府說根據22條設立的3個機構到頭來這講法全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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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明明點評幾句尚不算干預,中聯辦偏偏要扯上22(2)條,急住暗示“我有權干預”。
    教人如何不擔心貴辦下次大展拳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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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既然泛暴派議員「有風駛盡𢃇」拖垮香港立法機關,中央政府何須跟他們客氣?雙方盡管用盡手上的權力互鬥吧!即管看看那些政客到頭來得到甚麼、會輸幾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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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只是說特區政府根本無權說兩辦是二十二條內或外的中央機構,因為解釋基本法的權力只有人大常委會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被授權),不是特區政府說了算,而這問題顯然超出特區的自治範圍,牽涉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係,似乎人大常委會釋法是在所難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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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都係果句:阿爺唔出聲就當阿爺無到,仲要話要奪去香港既管治權,甚至講明要癱瘓議會,請問阿爺係咪要容許埋港獨?
      都係果句啦:阿爺對呢條釋法囉,到時大家都無彎轉..."干預"?班泛暴議員搵美國佬立法公然干預香港事務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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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104 1202: 支那時辰到了。 要下課要內爆了。 郭大狀拉布 will be the least of 支那 concerns.

      1042: 法家統治術就在與收緊再收緊。 知道支那要實行數字貨幣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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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一國越係管,香民離心就越大,惡性循環。
    小香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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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離咪離
      最好打一場內戰
      一次過解決所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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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界東北新市鎮發展、《版權條例》修訂、機場第三跑、《逃犯條例》修訂、東大嶼填海……反共仇中的香港人遇到對自己不利的或花費公帑甚大的法案、政策或基建計劃,就會將它與中國內地扣在一起,描述它為港府剝削香港人來討好內地人,再煽動其他市民一同反對它。然而,中央政府何時干預過香港的公共政策和立法程序?如果說中央政府「管」香港的事務,都只不過出聲譴責惡意妨礙港府施政的政客。港府施政不順也只能自己解決,中央政府除了「出口術」外就沒有甚麼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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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換個國度, 一國唔管, 香民既離心係唔係就唔大?

      NO, 一樣係英帝美帝主子萬歲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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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前身是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成立于1947年5月,是中央政府派驻香港的机构。香港回归祖国之前,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驻香港最高代表机构的身份,履行中央赋予的各项职责。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
    這一段文字,明白地說明新華社即後來改名中联办,在未有基本法之前已經一直是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的工作機構。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简称中联办。"""
    這是一個更名的決定,並未有改變它是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构的實際地位。何來需要依據基本法來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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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至於香港特区政府于1999年7月2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是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区设立的机构之一,是香港特区政府依香港法律的追認手續,並不會改變它是先於基本法已經在香港設立,並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后,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继续作为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工作机這一延續性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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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即係最後要叫阿爺幫手釋呢條法...呢個係湯家驊講既...

    不過既然班泛暴咁反對基本法,點解佢地又拎本基本法出黎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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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應該咁樣理解,中央政府在回歸前已授權新華社香港分社代表中國在香港事務,只係在回歸後正名,改個名算唔算設立機構?咁在基本法生效前出現既機構在不在22條範圍?香港呢代公務員唔太熟悉回歸前歷史,所以犯下昨日既大錯。

    不過小弟都驚大陸會慢慢直接管理香港事務。不過都冇辦法,既然美國都直接出聲,冇理由大陸唔加把咀去保障自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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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回覆
    1. 《蘋果日報》戴耀廷:香港攬炒大對決(節錄)

      ……民主派現正密鑼緊鼓部署9月的立法會選舉,希望奪取一半議席。民主派明言若能成功,在明年就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到時立法會有可能被解散,特區政府也可能停擺。民主派的策略是以「攬炒」去迫使中共及特區政府就「反送中」所提出的五大訴求作讓步。訴求其中一項是實行雙普選,是港人多年來爭取,亦是由2013年的「佔中」到2019年的「反送中」的共同目標。

      由「反送中」開始,中共一直處於守勢。9月的立法會選舉,建制派更會陷入苦戰。一旦立法會失守,財政預算案被否決,政府停擺,那時中共別無選擇,只能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解散民選的立法會,成立由中共委任的臨時立法會,那無異是宣布「一國兩制」死亡。

      這必會使中共與西方各國,本已因武漢肺炎全球大爆發變得非常惡劣的關係,雪上加霜。中國內部經濟亦已出現衰退跡象,若在香港發生攬炒,不難想像這局部攬炒,會在國際大形勢及國內局勢變化相互影響下,擴散至全國攬炒。故此,中共須在9月選舉前採取行動以避免危機爆發。中共的目標就是不能讓民主派在立法會取得一半議席,問題是這種策略會否適得其反……
      __________________

      🗣🗩早前戴耀廷出謀劃獻策助泛暴派奪取過半立法會議席。然而,即使泛暴派主導立法會,也非輕易癱瘓行政機關中央政府也有(符合《基本法》的)方法阻止立法會威脅特首。實情並非戴耀廷所想的「中共別無選擇……宣布『一國兩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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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教授的看法只是其中一種攬炒的結果, 若共產黨暫時放軟管理香港, 只管內部問題, 收斂大國心態, 但限制對香港的物資供應, 任由你自己攬炒, 一切都不讓步, 香港停擺, 結果怎樣? 不過政治我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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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講真,我依家都好支持攬炒.中共如果係善心既,收返一國兩制,黑暴捉去新疆,已經算係對香港好好.我單係一間鋪月租8萬,租金夠買20個再教育營位比黑暴入讀.特區4任特首點衰點大白象,都無能力一炮過浪費我咁多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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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結論就只係香港人好可憐, 赤共無人性

      國際社會可以名正言順咁打壓赤共

      赤共企硬, 香港人生活越來越仆街

      政棍移民(居)去美國巡迴演講赤共幾仆街, 人生更精彩

      犧牲其他人去成就自己, 呢 D O米政治囉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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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中國和美國關係的惡劣化,不是因為新冠肺炎,而是世界霸主的更迭,老大必然打壓老二,而老二不想做奴隸則別無選擇。

      在未來10年逆全球化以鄰為壑的大趨勢下,不管香港發生什麼,都不過是一個小藉口,不是各國矛盾激化的原因。

      以為香港問題會引致全國攬炒的幻想,恰恰是這些政棍散佈的政治毒品,用來鼓勵青年人進一步走上犯罪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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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你所說的,只要正常人都想得到。我就偏不明白所謂攬炒派會認為中央要為香港使硬手段,而令至自己攬炒? 上年暴動期間,暴徒們在各中資銀行和企業破壞和縱火,中央的態度出奇冷靜,換轉這發生在外國身上,必會召各國大使,如態度如舊就會中斷所有合作。
      掉轉身份想,我是中央也不會犠牲十四億人,保你七百萬香港人的利益。時間本就在中央那邊,就讓香港自殘也無所謂,而中國的領導層是出了名有耐性的,三峽南水北調等工程就從構想到建成用了四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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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還有一個歷史事實,就是沒有新華社的工作,基本法的制訂和內容,必然不會是今日這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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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中共原先諗住俾香港高度自治,香港應該大部分人會投共,點知香港選民而家大多數係支持反對派。中共而家想反口,唔俾反對派上場,理橫節曲,越做越難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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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非常好, 個"俾"字用得好
      上下既關係形容得好貼切
      為上者之前可以想俾, 今日可以收返, 道理就係咁

      難唔難睇, 嗯, 權利俾人收返既一方, 一定會覺得難睇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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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面果位九毛兄,中共既「俾」係建基於中英聯合聲明既承諾,當然你話你承諾咗俾,亦都可以隨時收返,講到咁理所當然,果種「俾咗你就係你架啦?」既五毛土匪邏輯,與其講咁多嘢,其實你不如直接講一句,中共就係法律,咪仲直截了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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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共不太在意香港人的意識形態,容許香港人過著資本主義的生活;只要香港人安份守己地搵錢,不動搖中共在內地苦心經營的體制就可以。簡單來說,中共期望即使香港人不投共也好,也絕不可以(大規模)反共。
      但是,香港泛暴派政客在外勾結美國反華政權制裁香港,損害香港人的經濟利益;在內跟黑衣暴民沆瀣一氣,默許暴民放火燒中資企業的財產,毆圍執法人員、親中市民和內地人。莫講中共,任何政權都不會容忍體制內有人動搖國家安全、罔顧市民性命財產安全。中共又怎樣任由泛暴派在香港立法機關裡胡作非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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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基本法 第一章 第二條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

      在“授權”下,授權者對獲授權者行使權力時出現的問題就不能給于任何批評?

      中央集權制下中央“授權”地方一些自治權力,和聯邦制下地方“上繳”一些原有的權力給中央,其中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權力關係是不同的,李柱銘一直説一國兩制就是中共承諾不對香港説三道四,基本法是一個圍笆,是把香港當成聯邦制下的地方政府,我們要分清什麽是夢幻什麼是現實,要生存就要認識到自己身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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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問題在於,香港政棍有無信守一國的承諾?

      可歎華叔走得早,華叔以後香港再無民主派,只剩政棍披著民主的畫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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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上面果位九毛兄

      侮辱別人,有助說明自己的觀點嗎?需要發洩的話,找個沒人看見的暗角,做什麼都可以。在大庭廣眾之下,煩請閣下自重一點,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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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上面果位九毛兄,中共既「俾」係建基於中英聯合聲明既承諾/

      不如又諗下, 如果當年中共無"承諾"俾香港民主
      會點發展?
      英國唔歸還香港俾中國大陸? 香港會組織遊擊隊同大陸佬打到玉石俱焚?
      NO, 英國一樣係準時1997年6月30日將香港和平移交俾中國大陸
      唔好睇得自己咁大, 世界其實一樣係咁轉

      最最重要係, 原來你口講邪惡赤共幾十年, 你居然同時奢望邪惡赤共會信守承諾, 有無咁精神分裂?
      只有一直支持中共方正不柯既民建聯們(?), 先有資格去話大陸佬言而無信
      即係 我日日明鬧暗吋假髮撚, 我就打定輪數佢地坐埋一邊, 無預過佢會公平公正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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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英國有本事就攞返law,又唔係未試過.
      不過如果有咁既本事,當年鐵娘子就唔洗P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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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究竟是畀還是俾 學習了
      謝謝鏡中人朱顏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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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香港的民主派做了初一,中央也做做十五,大家都是玩弄程序,搞搞文字偽術吧?

    民主派人仕在議會內做的事,算不算違反自己的誓言呢?標少也不妨寫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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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中聯辦不是中央某個部門在香港設立的機構,而是由中央政府直接設立的機構。所以基本法第22條第2款不適用於中聯辦。但的確,基本法沒有一條條文是中聯辦設立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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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本年初屯門爆出「牛丸」事件,童黨欺凌問題再度引起關注,油塘周日(19日)發生同類事件。據傳媒報道,19日下午5時許,油麗商場對開,1名橙衣女童被多名少女包圍,並遭對方輪流掌摑,懷疑遭童黨欺凌:而根據另一傳媒的片段則顯示,1個多小時後,一群衣着相似的年輕男女,於鯉魚門邨鯉隆樓對開出沒,約10人包圍橙衣女童,女童遭其中1名女子最少掌摑6巴,其後一同離開。初步不排除為同一幫「童黨」及,由油麗邨欺負同1名少女,一直至鯉魚門邨。根據地圖,兩個地點直線距離相距約400米。警方於20日(周一)凌晨表示,已拘捕3名15歲女童,涉嫌「襲擊致身體實際傷害」;而被打的12歲女童,則拒絕送院治理。警方正調查事件起因。"

    英雄出少年?勇武新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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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在這些俠士眼中,他們這樣做大概也是因為制度暴力在先,只好勇武反抗吧?

      失敗者欺負弱小,發洩的藉口多的是,最緊要有同路人核彈都唔割,盲目地支持和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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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001/26/0126163.htm

    立法會十二題︰新華通訊社更改名稱
    ****************

    以下為今日(星期三)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慧卿議員的提問和署理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更改機構名稱一事,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更改名稱後的機構的職能有否改變;

    (二)更改名稱後的機構是否仍會被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政府認可為中央人民政府轄下機構或給予該地位;

    (三)該機構曾否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的精神,就更改名稱一事徵求特區政府的同意,該條文有規定中央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如需在特區設立機構,需徵得特區政府同意;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行政機關將會採取甚麼措施確保更改名稱後的機構只會從事聯絡工作,以免令公眾覺得該機構擁有較特區政府更高的權力或實為香港另一權力中心?

    書面答覆

    主席女士:

    就議員的提問,謹答覆如下:

    (一)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下簡稱「聯絡辦」)與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在職責上基本並無改變。

    (二)聯絡辦在香港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授權履行職責,是中央人民政府三個駐香港特區機構的其中之一。

    (三)聯絡辦前稱「新華社香港分社」,是本來已在香港存在的機構,並不是新成立的機構。儘管如此,中央人民政府曾就決定聯絡辦名稱一事徵詢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而特區政府對此事並無不同意見。

    (四)聯絡辦按中央的授權在香港履行的職責已清楚列明,不涉及香港特區自治範圍內的事務。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區機構,聯絡辦及其人員將會嚴格遵守《基本法》及香港特區的本地法律。在香港特區貫徹執行「一國兩制」是既定的方針政策,不會改變。



    二○○○年一月二十六日(星期三)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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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erry兄
      乜垃圾中共有法治㗎咩?嘥氣啦!成班藍絲起上面!
      小心又是畀人罵!老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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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人覺得,Terry哥有時留言畀人針對,係因為佢間唔中發表狗眼看人低的留言,同佢政治立場冇乜關係。肯定係,除非唔係。

      假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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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008,你地走去行私刑,燒人,掟死阿伯,用箭射警察隻腳,你地仲有講法治既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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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可能是署理政制事務局局長麥清雄解釋錯了或解釋得不夠清楚!?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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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0/content_60618.htm


      国务院关于更改新华通讯社
      香港分社、澳门分社名称问题的通知

                                                   国函〔2000〕5号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
      鉴于中央人民政府已经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更好地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均简称基本法),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施政,保障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的工作机构按照授权履行职责,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2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00年1月18日起,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分别更名为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其职责为:
      一、联系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
      二、联系并协助内地有关部门管理在香港、澳门的中资机构。
      三、促进香港、澳门与内地之间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联系香港、澳门社会各界人士,增进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交往。反映香港、澳门居民对内地的意见。
      四、处理有关涉台事务。
      五、承办中央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及其人员,将严格遵守基本法和当地的法律,依法履行职责。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处理与联络办公室职责有关的事务时,可与其联系。

      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更名后,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香港部队;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机构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外交部驻澳门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门部队。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上述机构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便利和豁免。原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和新华通讯社澳门分社承担的新闻业务,将分别由新华通讯社提请特别行政区政府注册的新华通讯社香港特别行政区分社、新华通讯社澳门特别行政区分社承担,请特别行政区政府为其注册和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特此通知。
                                            国 务 院
                                  二○○○年一月十五日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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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任由廢共霸王硬上弓!法治已死!香港人加油!香港人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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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戴啟思嘅意思係咪名人犯罪唔拉得!?
    名人就高人一等有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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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港澳辦及中聯辦發聲明,批評郭榮鏗拖延內會選主席,甚至指他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戴啟思認為兩辦明顯是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五個國際法律組織發表聲明,強烈敦促香港當局立即釋放被捕的十五個民主派人士,並撤銷控罪。戴啟思指外國法律組織對港府檢控工作發聲的做法並不罕見,港府應該回應他們對警方拘捕行動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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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無嚟一排,做乜留言者水平差咗咁多?以為只係多行家睇,乜咁鬼多lay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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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反而有興趣想知,如果事件最終鬧上法院,好大機會會衍生人大釋法。

    好想知人大班友仔可以點解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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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乜位可以入到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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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話要DQ郭大狀喔。 oh well. bring it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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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用上法庭,人大哪個時候都可以釋法。我看大律師公會發這個聲明用詞這麼狠,想的就是推人大主動釋法,這時候他們更加有革命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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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律師公會質疑兩辦對香港自行管理的事務無監督權力,其實公會是企圖剝奪兩辦就香港事務發表意見的權利(用泛暴派的說辭就是「噤聲」)。然而任何人或組織的發言權並無法受另一人或組織(包括香港法庭)所剝奪,只要兩辦抵得著群眾壓力,就可以繼續就任何(職責範圍內的)事發表的聲明。因此,人大無需特意釋法來賦予兩辦發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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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無免罪金牌: 說得很清楚,明白嗎?

    昨日 23:32 時事脈搏
    駐港公署:指望外國勢力提供免罪金牌痴心妄想

    美國、歐盟、加拿大及澳洲等外國政府、組織或政界人士,相繼批評香港警方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等15名民主派人士。外交部駐港公署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超越法律之上、均沒有違法犯罪而免受懲罰的特權。那些涉嫌違法犯罪分子指望外部勢力為他們提供「免罪金牌」,更是癡心妄想。

    發言人說,一些外國勢力奉行虛偽的雙重標準,他們真實目的就是包庇和支持違法犯罪分子,妄想把香港變成獨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赤裸裸插手香港事務,為各種反中亂港分子撐腰打氣,強調任何損害香港繁榮穩定和中國主權安全的行徑都註定以失敗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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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Mike Chan
    北京對香港既管治一直都有好多唔清唔楚既地方, 廿三條未立已經係其中一例. 如果雙方關係好, 大家都可以蒙混過去算數, 由得佢繼續唔清唔楚.

    而家雙方關係破裂, 北京亦唔怕刺激香港人, 反正香港都已經亂到七彩, 唔爭在啦, 就算佢好克制, 犯民都唔會鳴金收兵. 既然係咁北京不如一次過將你唔想聽既話講晒, 將你唔想既事做晒. 犯民咁做係自己捉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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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ai Kwong Choy
      不管你是台獨, 港獨, 彊獨, 藏獨分子, 不認同中國人身份也好, 又你願不願意也好, 不久將來也得沐浴在中國光煇之下! 中華民族的中國強大屹立於地球上, 已經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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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說得好, 這是中央必須要做的!

    坦言集:滅敵於香港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00421/00184_001.html
    香港已經是國家安全防衞的一個大漏洞。太平盛世時,國家安全受到的威脅還小,但今天是美國霸權陷於衰落,不惜一切來挽救。這不惜一切便是不顧公義與道德,企圖以打擊外國來保霸權,保霸權底下一切不公義的財富收入和權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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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請教
    放寬食肆四人以上及50%入座,便可防止疫情傳播?
    而聚眾令繼續延期兩星期。
    其實兩項措施有否自相矛盾?
    延期聚眾令是否禁止遊行集會多於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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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會放寛食肆入座率不得逾50%的限制,但仍會維持每枱不得多於4人、相距需隔1.5米等措施。
      當局發現一般食肆做到做到有效分隔食客、保持1.5米距離這些要求後,客人數目已有減少,因此認為這一刻可以取消了食肆最多只可坐半滿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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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3:04, 放寬限制是個醫學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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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https://www.msn.com/zh-hk/news/localnews/25%E6%AD%B2%E9%9D%92%E5%B9%B4%E6%B6%89%E6%97%BA%E8%A7%92%E7%AB%99%E3%80%8C%E8%B7%B3%E9%96%98%E3%80%8D%E5%8F%8D%E6%8A%97-%E8%BE%AF%E6%96%B9%E7%88%AD%E8%AD%B0%E8%AD%A6%E5%93%A1%E7%84%A1%E8%A1%A8%E9%9C%B2%E8%BA%AB%E4%BB%BD/ar-BB12X3ny

    想問一下標少,如果準許保釋,是不是很大可能告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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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批准保釋與能否定罪毫無關係, 而且這控罪只是碎料, 獲准保釋是正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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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標少!
      只要不判監,他的公務員職位應該沒事了...
      只是因為曾是同學,所以才關心這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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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定罪, 會有紀律聆訊, 可炒魷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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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跳閘是否可控盜竊罪?

      要納稅給這種犯法的公務員出糧,我憤憤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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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隧道收費員,偷一蚊被炒魷,簽守行為

      跳閘者偷多過一蚊,而對公務員的操守理應比隧道收費員更高。不管是否入獄,都應該炒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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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跳閘/衝閘都屬港鐵附例規管的: 沒付車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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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是否可以用這條入罪判監禁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已於2019年8月30日獲得法院頒令延長及修訂於2019年8月23日取得的法庭臨時禁制令。該於2019年8月30日經修訂的臨時禁制令(「該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妨礙或干擾根據香港鐵路條例(第556章)定義為鐵路(「該鐵路」)的正常使用及運作、損壞該鐵路任何車站內的任何財物、及於該鐵路任何車站內使用任何威脅性的語言、鬧事或行為不檢。該禁制令將維持有效直至審訊或另作命令。

      任何人士忽視遵守或遵照該禁制令可能會被控以藐視法庭,並可能會處以監禁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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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只是單純的逃票行為, 雖然手法時麾, 但不致於禁令所指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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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那就十分可惜。

      還是希望政府主動解僱此類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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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不是控以逃票, 是抗拒警務人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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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可不可以告《盜竊罪條例》第18C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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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逃票本身一般以附加罰款方式處理的, 連引用附例以傳票方式的檢控也不會, 只在逃票者不肯交附加罰款下才票控, 港鐵附例訂立了特定控罪, 就不會考慮盜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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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但如果是未過試用期的話,那就難說了。
      之前聽政府CSB的講座,說作出紀律處分時,可以不考慮法庭的判決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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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可以不考慮法庭的判決結果的"可以是脫罪也照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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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如果逃票係事實,就算唔炒都行人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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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要炒公務員都要跟條款, 法庭定佐罪都要望真罪名致唔致死

      法庭無定罪, 政府部門炒人唔夠跟據, 隨時俾人話你政治逼害, 自己都唔駛望升

      --Dogdog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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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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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CSB那個職員的解釋就是:紀律聆訊不是法庭。社會對公務員守法的要求高於法庭上的beyond reasonable doubt,所以法庭不定罪,不代表政府不需要作出處分。
      更何況政府是公務員的僱主,只要跟足合約,沒有說不能炒的。(未過試用期的公務員更可以無理由下即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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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又來請教
    現在元朗YOHO MALL內有一串人,全部坐在地上,沒有購物,平均有1.5米位置距離,全部穿著黑色衣服,叫同一口號,有橫額,這是否已抵觸限足令?為何警察不內進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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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蘋果現場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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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看蘋果的, 因為要登記才可以看。

      理論上是違反了, 可以推論他們在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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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Bill,

    中聯辦是依據《基本法》第12條設立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什麼是「直轄」?「轄」是「管轄」;「直」是「直接」,即香港直接由中央人民政府管轄。

    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香港,就必須有部門行使管轄香港的權責,在北京的部門是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在香港的部門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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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我於2020年5月18日去了某大學借讀了1999年7月2日刊發的政府憲報,全文如下:

    1999年第26期憲報

    第3630號公告

    政府總部

    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現公布以下為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的機構:

    (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

    (二) 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及

    (三) 新華通訊社香港分社。

    PS: 因為疫情,原來大學圖書館現只准學生及教職員進入。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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