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日星期日

外遊的第四天

今早匆匆吃了早餐(其實是在大堂吃一點, 在Club Lounge又吃一餐點)就退房了。兩小時後去到高千穗峽。





這美麗的峽谷, 不開車根本就去不到。離開之後, 再開兩小時車, 才去到別府投棧, 這次是住民宿。雖叫民宿, 其實是設計新穎的旅店, 晚飯吃懷石料理。

民宿的接待處

等登記時先奉茶點

房間
房中湯






12 則留言:

  1. https://www.hk01.com/%E6%B8%AF%E8%81%9E/132795/-%E8%81%AF%E5%90%88%E5%BB%A3%E5%A0%B4%E6%A2%B0%E5%8A%AB%E9%A9%9A%E9%AD%82-%E5%A4%A7%E5%AD%B8%E7%94%9F%E6%8C%816%E6%8A%8A-%E6%9B%B2%E5%B0%BA-%E6%8B%8D%E6%88%B2-%E6%B6%89%E8%97%8F%E4%BB%BF%E8%A3%BD%E6%A7%8D2%E8%A2%AB%E6%8D%95
    旺角彌敦道聯合廣場樓上東海大廈,大學生拍戲被誤會為持槍打劫驚魂有進一步發展。事發時,約20人(部分為大學生)在7樓走廊拍攝打劫短片,參加賽馬會舉辦的比賽,其間有人手持6把懷疑曲尺手槍,亦有人懷疑打扮得太迫真、戴上口罩,居民見狀信以為真而報警。由於拍攝現場未有向警方申請,加上行為擾民,警方根據程序,以涉嫌藏有仿製槍械將其中2人拘捕。被捕人士分別為22歲及31歲男子,報稱任職文職工作。

    拍械劫戲要事先申請?我睇《火器及彈藥條例》"20.仿製火器的管有"寫明:

    (3)任何人如能令裁判官信納以下事項,即不算犯第(1)款所訂的罪行 ——
    (c)他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並不會危害公眾安寧而他管有仿製火器亦非以犯罪為目的,或他管有仿製火器的情況並非相當可能令致其本人或他人 ——
    (i)犯罪;或
    (ii)管有仿製火器的目的會危害公眾安寧。

    咁都拉?定警察搞左一大輪深深不忿,借故拉番幾個洩憤

    回覆刪除
    回覆
    1. 到時唔告囉, 啲友雖無危害公眾安寧的目的, 卻已危害公眾安寧。

      刪除
    2. https://www.police.gov.hk/ppp_tc/11_useful_info/filming/mfba.html

      Terry

      刪除
    3. 香港只容許使用改裝槍械及空彈作拍攝用途,而作拍攝用途的改裝槍械及空彈一律須領有有效牌照或獲得警務處處長豁免領牌,方可使用。

      任何人士如欲在拍攝外景時使用或處理改裝槍械及空彈,必須至少在擬拍攝前 10個工作天向警察牌照課繳付指定費用,申請豁免許可證及有限度管有權牌照以管制有關改裝槍械及空彈的使用及運送。每次拍攝外景均須取得警察公共關係科發出的拍攝准許書,才可使用改裝槍械及空彈。為此,申請人須在擬拍攝前的 3個工作天向警察公共關係科遞交一份填妥的特定申請表* ,列明每個場景的拍攝日期、時間、地點、所使用改裝槍械及使用者的資料,以及預計發射子彈數目。若拍攝在私人或政府產業內進行,申請人需要遞交一份有關地點使用的同意書。

      雖然使用仿製槍械(玩具槍)作拍攝用途無須領牌,但警方極力鼓勵影視製作公司預早通知警察公共關係科知會有關分區,以便在有需要時提供協助。

      唔知佢哋用改裝槍定係玩具槍。警方對後者都有建議的。

      Terry

      刪除
    4. 匿名6:35, 你引的是第(3)款, 屬第(1)款的免責條款, 不過寫得比一般嚴, "令裁判官信納"。
      所以不單協助調查, 直情根據第(1)款拘捕戴頭笠! 慢慢查, 查完再判斷而放人。
      // 第20條 (1)除第(2)及(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處監禁2年。//

      刪除
    5. 演員戴頭套拍攝搶劫鏡頭,險些被美國警察開槍打死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wkTDtyq9zM

      美國版
      香港人就是喜歡以自由為名
      做甚麼事也自把自為

      刪除
    6. 一於扣留他們48小時不准保釋,
      有理由相信假拍戲,有造意企圖行劫。
      煩吓他們也好。

      刪除
    7. 講真, 如果假拍片, 真打劫點算

      刪除
  2. 如果警察剛在巡樓 , 在灣角撞到正戴口罩手槍既學生 , 而槍咀又指向警察 , 咁真係有機會發生開槍事件!

    回覆刪除
  3. 大家對呢 D 審理方法,有咩睇法呢?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132736?utm_content=buffer0c15c&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hk01&utm_campaign=buffer
    法律不外乎人情 八旬法官人情味窩心判決 虜獲全球網民心

    ▲這裏是卡普里奧每天工作的普洛威頓斯(Providence)市法院。這三十多年來,他接觸無數干犯各式各樣交通罪行的人,聽上去似乎沒甚特別,那卡普里奧為何如此受歡迎?不妨先看看上述片段。

    上述片段的犯人羅杰斯(Andrea Rogers)因多次欠交泊車罰款惹上官非,她在庭上哭訴自己的兒子被人謀殺後,自此再無法過上正常生活。

    她清楚記得自己每次的違泊經過,全部均是外出期間遇上不幸事件,並逐一作出解釋。由兒子被殺、業主收樓、進出醫院等,鉅細靡遺詳細憶述,卡普里奧沒有絲毫不耐煩,細心聆聽她悲慘的前半生。之後他二話不說免除羅杰斯的罰款外,還祝福這位可憐母親能改善處境。正正是這種人情味,令卡普里奧大受歡迎。


    也許我在他們的腦海中注入小小的念頭:若法官能這樣做,我也能辦得到。
    卡普里奧

    ▲▼羅杰斯還喜歡邀請犯人在場的年幼子女擔任「客席小法官」,陪他一同審理父親或母親干犯的案件。看上去場面溫馨惹笑,羅杰斯認為這樣做有更深遠的意義,一方面他不希望兒童看見他斥責其父母而產生陰影,另一方面更希望能藉此啟發兒童未來當上專業人士。


    80歲的卡普里奧稱,現時所做的一切都是父親教導他的,他只希望能夠對所有人一視同仁,給予他們體面與尊重。卡普里奧為意大利移民後裔,從小與家人居於有美國「小意大利」之稱的普洛威頓斯。

    卡普里奧憶述,童年時家境貧窮,居住的房子甚至沒有熱水供應,但他慶幸一家人關係親密,自己也從來沒有餓過肚子。卡普里奧稱,父母對他的成長有極深遠的影響,其中父親在他約十歲的時候,曾對他說過這番話。

    總有一天你會當上律師,我要你好好記住現時的生活。若我們很不幸需要聘用律師,根本不可能支付律師費,因此你不能向窮人收費,但你可以從富人身上賺回來。
    卡普里奧父親


    卡普里奧不負家人所望,靠在餐聽洗碗賺取學費完成大學政治學學位,他並沒有忘記成為律師的夢想。畢業後,在一所中學找到一份教職,每天放學後長途跋涉驅車兩小時前往波士頓的法律學院進修。

    縱然回家之時已是凌晨,卡普里奧只能睡上數小時便要上班,過着別人眼中的非人生活,依然沒有想過放棄,動力來自他辛勤工作的父親。

    父親生病、咳嗽、衰弱的時候,仍然堅持上班工作。他這樣做是為了家庭、為了我們。
    卡普里奧

    在1965年,20來歲的卡普里奧最終如願通過律師資格考試,正式成為律師,他開設屬於自己的律師樓,同時兼顧原有的教職及公職。20年後,卡普里奧獲當地司法部委任為兼職法官,至今已獲續任六次。


    ▲上述案件的事主因罹患腦癌需要接受手術,上庭時仍需戴上頭盔。他接受手術當日在醫院違例泊車被票控罰款300美元,最終的判決會是如何?

    以上看到的法庭片段來自於美國廣播公司(ABC)在當地的附屬頻道,卡普里奧的法庭軼事在數年前被拍成一周播放六次的節目《Caught in Providence》。早在25年前,卡普里奧的審訊已被拍成節目,在公共頻道的凌晨時段播放,後來因有愈來愈多人追看,才成為大台節目。

    卡普里奧將節目的成功歸功於妻子喬伊斯(Joyce)及弟弟喬(Joe Caprio),因是喬伊斯提議他的弟弟拍攝有關節目。卡普里奧起初認為不會有人想觀看而拒絕,最終還是聽從妻子的話作出嘗試,豈料一做便是20多年。


    ▲卡普里奧審訊時拒絕一板一眼跟足法律,而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人性化判決。上述案件的當事人因在10時前不准停泊的地點泊車而遭票控,然而她的停泊時間為9時59分58秒,且看看卡普里奧如何處理這「兩秒之遙」。

    《Caught in Providence》在去年突然一炮而紅,至今有數十億人次看過這位慈祥法官的另類審訊片段。卡普里奧承認,現時在街上會遇上粉絲要求與他自拍外,幾近每天也會收到支持者的來信,讚揚他的善心之餘,當然少不了要求親筆簽名。

    這並非艱深如航天科技的事,只是基本的人文價值。
    卡普里奧

    回覆刪除
  4. 民宿好正, 網上定?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