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

錯體「牛肉乾」

「牛肉乾」字眼模糊 「時間」變「時問」

【明報專訊】警方最新一批俗稱「牛肉乾」的交通定額罰款告票被發現字體模糊,一式3份的告票首頁的「時間」字眼,看似「時問」。警方回應,發現該批「違例泊車罰款通知書」可能在印刷過程出現問題,正了解印刷問題及尋求法律意見,以適當跟進。有律師指涉及的模糊字眼非關鍵資料,相信告票仍然有效。

警:尋法律意見跟進

警方表示,本月3日開始使用新一批次印製的「違例泊車罰款通知書」,近日接獲市民查詢指相關通知書有個別字體模糊不清,跟進後發現一式3份的通知書,面頁正本有個別字體模糊不清,而底頁的第一副本和第二副本則印刷清楚。

配合法院搬遷印製

有資深交通警務人員指出,部分「牛肉乾」白色首頁正本上「時間」一字,「間」字看似「問」,但每張通知書所印的顏色深淺不一,估計是墨水印刷問題,至昨午內部未有任何對該批通知書的有效性的指示,但指警員若對部分通知書有懷疑,可按既有程序註銷。

據悉,因應去年12月荃灣裁判法院搬遷,並重新命名為西九龍裁判法院,警方交通部須重新印製一批全新告票,更改告票背頁跟裁判法院相關的交款地點,由於今次被指有問題的通知書屬首批小量印製,料供今年首3個月「應急」之用。

大狀料告票仍有效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通知書「時間」一詞印刷模糊,但考慮到警員填寫該項資料明顯為時間格式,故有合理理由判斷該資料為時間,不會有意思上的混淆,因此該批通知書很大機會仍具法律效力。

去年反違泊發14.7萬「牛肉乾」

此外,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日書面答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提及去年警方共4次全港反違泊行動,共發出147,048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拖走54部車輛;亦會不時檢討交通督導員數目,目前共298人,當中36%在九龍西。
(12/1/2017)

開筆寫這一篇我也覺得無聊, 因為這「時問」的問題根本不會產生告票無效的問題而需要註銷, 除非填錯車牌、時間、地點或違例事項等。我寫這一篇是想指出別浪費時間為此索取法律意見, 用下common sense approach。而且, 在告票進行的檢控程序方面, 已有足夠的保障方法確保公平。

如果有人收到一張印着「時問」的告票以為執到, 因為那是錯體, 所以不用繳交, 先別高興, 先了解一下這情況會怎樣發展下去。不論「生車」(Cap 240)(moving offence) 或者「死車」(Cap 237)(non-moving offence)的告票, 抄牌後有繳費限期, 沒有在時限內繳交的話, 警方便會發出一份繳款通知書, 通知書包含違例的車牌、時間、地點及違例事項, 也附有回條讓選擇抗辯的人回覆安排上庭抗辯。由繳款通知書開始, 已不會再出現這「時問」的問題了。若果有人堅持以此作為上庭抗辯的理據, 那就唔該帶多啲錢去。發展到收傳票上庭, 要審理的是傳票, 不是「牛肉乾」, 所以「時問」已不存在, 不會是一個有效的抗辯理由, 沒有抗辯理由那就要雙倍罰款加堂費了。

6 則留言:

  1. 如此抗辯理由,大概會同鴨脷洲鄉音一樣,自己在庭上都開唔到口。還是定睛校對車牌號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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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時問內容是時間,無得拗。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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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現今的訴訟, 狗屎垃圾都有人拗。警方也很認真地尋求法律意見。It is called liticaphobia, not a common type of pho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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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有人拗”不影響”無得坳”。
      你讲既情況在我屋邨出现,雖然唔係phoby, 而係無決断自廢武功,次次開法團会議,题目每到一半不能继绩: 问法律意见!
      除廢時外最後唔做,因為回覆皆唔会”实”,留有空位。 人家不会以法團立埸說Yes/No, 一定兩邊都有可能。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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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冒昧請問一件事。兩年前警局打電話請我去警局協助調查,我乖乖地去了,然後錄了口供,不過最後警局那邊決定不撿控我。我從頭到尾沒有上過庭,沒有打過指模,但是警局應該有我的口供記錄和case number。現在,我想考警察,你覺得會不會有影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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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理論上close case. 你想考警察咪去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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