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申訴人身分的保密anonymity of complainants

非禮罪成醫生 醫委准執業
出獄執業年半方研訊


【明報專訊】因非禮病人入獄的屯門醫院急症室前醫生,刑滿獲釋私人執業近1年半後,醫務委員會今年4月才召開紀律研訊,至昨日終被判停牌1年,但緩刑3年,即仍可執業。是次紀律研訊主席麥列菲菲承認案件進度慢,源於醫委會非業界成員不足,但有醫生委員質疑增加由政府委任的非業界人士,只為削弱醫生權益。

須由另一醫生監督

現年29歲的被告醫生羅仲康,2009年2月為15歲女病人檢查時,扯高病人連身裙和胸圍按壓其乳房,同年10月非禮罪成,判監9個月。他前年8月服刑完畢,2個月後恢復執業,去年2月獲醫生馬正興聘為全職醫生,於將軍澳和新蒲崗的醫務所看症,醫委會今年4月始展開紀律研訊。

醫委會索取被告的心理報告,指被告為人喜歡受到注視,未見他有異常性癖,但他仍向臨床心理學家聲稱沒觸及女事主胸部。研訊委員團認為今次是單一事件,被告現僱主觀察他超過1年,認為被告可繼續執業。委員相信被告已受到教訓,日後會多加留意,重犯風險低。

委員團最終判被告停牌1年,3年緩刑期內須與一名獲醫委會同意的註冊醫生,在同一物業執業。該醫生要監督被告,每半年向醫委會交報告,另外被告為病人檢查時,須有護士在場。

醫委會目前有28名委員,一半是政府委任(10名醫生、4名非業界委員),另外一半則由醫學會和全體註冊醫生選出。涉及醫生專業失當的指控,會先交由7名委員(其中1人為非業界)成立的初步偵訊委員會,若表面證據成立,便會交醫委會,由最少5名委員(其中1人為非業界)正式研訊。但在初步偵訊處理過該個案的委員,不能在正式研訊處理同一案件。

研訊遲因非業界委員不足

醫委會前主席麥列菲菲承認此案進展緩慢,源於要遷就各委員和雙方律師時間,認為要縮短至1年內處理。她指出目前只有4名非業界委員是不足,建議擴大名額。

蔡堅:增業外委員削醫生權益

現任醫委會初步偵訊委員會主席的蔡堅表示,若只增加非業界名額,將打破醫委會內政府委任和民選醫生委員一貫的五五比例,質疑麥列菲菲的說法只為加強政府的聲音,無法保障業界權益,但醫委會沒討論過同時擴大兩個組別的名額以保持比例的可行性。蔡堅說將會在醫委會提出,將涉及風化案的醫生個案優先排期研訊。本報昨向醫委會查詢紀律研訊案件排期進展,截稿前未獲回覆。

(5/9/2012)

我並不是評論紀律研訊進展太慢,抑或判罰太輕,無可否認,醫委會一向對醫生的懲處,都給我一種偏坦印象。這則新聞驅使我重讀香港特別行政區 訴 羅仲康 HCMA984/2009 的上訴判辭。15歲女受害人受到《刑事罪行條例》第156條申訴人身分的保密的保障,可惜在上訴判辭第23、24段,引用原審裁判官撰寫的裁斷陳述書作分析時,揭露了這女學生的名字,上訴法院法官在這方面應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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