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6日星期一

《一百零九個春天》

看畢汪曾祺的《茱萸集》, 接着看的是嚴幼韻 (Juliana Young Koo) 的《一百零九個春天》。今天看完了。What a stark contrast! 雖然這書有半本Archbold的厚度, 但譯文淺白, 字體大, 照片多, 我昨天一面看世界羽毛球錦標賽, 一面也可看這書。


嚴幼韻去年5月逝世, 享年112歲。汪曾祺小說筆下的人物是市井之徒, 我看得份外親切又踏實, 對生活的雜知識看得津津有味。嚴幼韻系出名門, 過着上流社會生活, 金粉世家, 嫁的兩位丈夫都是外交家, 聲名顯赫。第一任丈夫楊光泩, 1938年中國駐菲律賓總領使, 在日軍佔領菲律賓時慘遭殺害, 嚴幼韻一生最艱苦的時候就是那個時候。但她一路都遇到貴人。不論在官場抑或ball 場, 她相交的都是在歷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美國重奪馬尼拉後撤僑, 嚴幼韻受到麥克阿瑟將軍的關顧, 被安排住在軍艦上的特等艙, 駛往美國。她出席宋美齡的生日慶典, 只有她和宋美齡兩人坐在一起, 其他從台灣飛到美國的人, 都是站着來照相的。1994年, 張學良結束了50年的軟禁生活, 也飛到美國探訪她。These facts speak for themselves. 她是徹頭徹尾的上流人。這種書, 對窮等人家的標少而言, 不對脾胃。

嚴幼韻第二段婚姻十分觸目, 她嫁給著名外交家顧維鈞, 顧維鈞在外交圈縱橫30多年, 至1956年被選為海牙國際法院的法官, 並於1963年當上副院長。顧維鈞的政治生涯, 始於他1912年從哥倫比亞大學獲頒博士學位後, 回國擔任袁世凱總統的秘書。

在炫富奢華的另一面, 嚴幼韻也是個十分慷慨、富同情心的人。她栽培了不少為她打工的人的子女, 供養他們讀書成才。這本書也充斥着一個一個小故事。

嚴幼韻在一百歲的壽宴上演講, 說出她長壽的秘密: 「樂觀。不要糾結於往事, 多花些時間思考如何創造更美好的未來」。她這番話值得深思, 糾結於往事是一般人擺脫不了的桎梏。醒悟了就應該拂走那些迷幻的想法, 抹掉過去, 向前看。

Ironically, 我下一本準備看的書是石黑一雄(Kazuo Ishiguro)的Never Let Me Go, among other things, a story of memory. 

101 則留言:

  1.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3343345-「角球大」變細賭波男追4-8萬-官裁定馬會勝訴有權/

    証明了十賭九騙,連法官都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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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十賭九騙,連法官都認同」,法官的判決,一點理據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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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大說這些 兔兔就感到說不出的親切 皆因兔兔就是來自此等家庭的 家人不少也如嚴老太太般來自複旦大學 如家父 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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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若然我講《跨世紀第一夫人宋美齡》、《合肥四姊妹》, 你就飄飄然了。我多講這些, 讓兔仔變回上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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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嚴幼韻大三才轉去復旦的, 她原本在滬江大學, 嫌校規太嚴, 湊巧復旦招收第一屆女生, 所以轉校(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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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不要糾結於往事, 多花些時間思考如何創造更美好的未來。」

      可能以上這句話適合馬鹿兄。Let bygones be bygones.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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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怎樣知道作者是炫富,或只是想公開少人了解的生活狀況。一般人不知道,就靠他們自己説出來,或由狗仔隊搜集。"炫富"是批評不謙虛,但在公開資料這個角度來説,只判斷是否真實有無誇大,不講是否謙虛。有沾沾自喜的文字才算炫富。
      多花些時間思考如何創造更美好的未來。有時太多選項不知如何選擇,花太多時間去思考,錯過了機會。掌握時間才有效,不是人人有八九十歲命。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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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個人認為炫富是一種債,做人看得懂和看得透是兩碼子事。富或窮在乎於心境,究竟艇仔粥好吃還是天九翅好吃?當然後者較多人追求,因為高尚嘛!但我一直喜歡前者尤其加條油炸鬼,還是簡簡單單活在當下是最少煩惱!補充少少,我們的香港首富也是天天早上吃潮洲白粥,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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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喔~ 自賞可以, 作道理表達出來會有很多陷阱, 豈碼無所適從.
      "因為高尚嘛"五字是有含義的, 想來師兄不選, 不過補充少少中的"我們的香港首富"七字其實與五字同一祖宗, 啊~哈~
      我也認為艇仔粥好吃, 原因很老實: 因為艇仔粥並不「簡簡單單」(你的字啊哈), 料多, 還加條油炸鬼! 層次豐富, 美味!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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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就真係鍾意魚翅, 尤其是潮洲翅, 但響應保護沙魚, 已多年無吃。不關高尚不高尚的事。當然艇仔粥好吃, 只要味精少一點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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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艇仔粥料多只係洗切工夫,其實滚粥一落就ok,十幾秒時間,仲唔簡單?推介閣下幫趁北河街坤記,平靚正!艇仔/碎牛/猪紅$15,油炸鬼永遠新鮮炸起,$7蚊雞,糖水全部$10蚊!標少請唔好鬧我幫人賣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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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除非間鋪人不有份, 否則可以推介, 有機會我去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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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標少,食潮洲翅番汕頭會平D,大概150人仔/客。另外,汕頭有間店叫不夜天,滷水鹅好正,尤其是鹅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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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以前自己煮, 用9吋金山勾翅, 移民後已沒有再吃, 順應潮流。汕頭未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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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講開潮洲菜,最近食過九龍城創發,依然保持水準,潮州味濃,人均消費150蚊,新抱話咸菜好食,我話街市買唔到,呢D夠新鮮只係整咗兩日,個太子爺好人送咗一小盒比新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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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艇仔粥料多只係洗切工夫" 龍門轉得咁順暢, 點搞啊~
      由物質數量, 轉左去工程時間, 而且是定義一段指定的加火時間, 結論為「十幾秒時間」, 仲唔捨得反問我一句「仲唔簡單?」
      您「道理」太tailor made喇! 為3:38或4:35而寫.
      你人生中自我感覺良好了一分鐘, 為自己win得一分鐘, 恭喜晒!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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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呦黎做乜?我話簡單,你話複雜,識煮就咩都覺簡單,唔識就淥碟菜都話煩。仲有我話簡單係指生活簡單,粥+油炸鬼=$22,你偏要話係制造過程,我禮貌上答上,你又要抽水,不過随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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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講「道理」黎做乜就真, 連自圓其說都不能.
      索性學標少咁只講自己中意點食、食乜咪得囉~ 你又自由發揮得過份, 自詡一種高級.
      標少對陳振聰水平沒所謂, 但不喜他套上一層皮, 我也一樣.
      忠告一句, 道理唔係人人有的, 謝謝這個級數的道理.

      嗯~ 我說「我也認為艇仔粥好吃, 原因很老實: 因為艇仔粥並不簡簡單單, 料多, 還加條油炸鬼! 層次豐富, 美味!」
      閣下也不容許, 簡化為「你偏要話係制造過程」........ 為呦而呦的'随便', 啊哈~
      你又win多一分鐘.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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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5:35,希望你唔係大狀,睇完你啲嘢,有啲頭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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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老大 兔兔和蔣介石以及毛澤東都是親戚 而且祖上就有反清革命黨烈士 (徐錫麟)反抗精神是與生俱來的 只不過是隔幾代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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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失敬。徐烈士錫麟孫女是蔣總統經國之媳,但又如何成為毛主席澤東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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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C兄,沒想到 同盟會和光復會後人結親,千古多少事,都付笑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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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道理不是越辯越明的,是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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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Danny Cheng 說炫富的人有的忽視了簡單的東西比他要炫耀擁有的好。由貧到富過程不簡單,但首富也欣賞簡單的甜品。
      為食鬼說艇仔粥不是簡單東西,這例不恰當。
      炫富的人可能想炫耀他們的努力,而利用成績顯示出來。因為努力是看不見的,豪華汽車等等物質才看得見。
      炫耀捱苦經歷又怎樣? 廿多歲中產去行沙漠為善事在社交媒體宣傳,或老人家被迫捱過童年窮困經歷。社會還是進步的。
      田家炳捐建的學校如果每間都冠以自己名字,如果這是炫耀個人行善成績,也值得稱讚。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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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為食鬼說艇仔粥不是簡單東西,這例不恰當。為什麼?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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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為食鬼~: 2018年8月7日 下午3:38
      喔~ 自賞可以, 作道理表達出來會有很多陷阱, 豈碼無所適從. 因為艇仔粥並不「簡簡單單」
      2018年8月7日 下午5:35 2為食鬼:嗯~ 我說「我也認為艇仔粥好吃, 原因很老實: 因為艇仔粥並不簡簡單單, 料多..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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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KKC, 多謝回覆。
      這是原文,沒有解釋為什麼不恰當。
      引原文用上的編輯很奇怪,抄兩次「簡簡單單」並不是原文的上文下理。
      原文上下兩段,前段主旨並不依賴後段,這一點若要辯論,很重要。
      標少今篇轉嚴肅作生活點滴,我反而覺得為食鬼上下段是在跟隨同樣風格。
      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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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B'J
      是因我覺得為食鬼說用艇仔粥(不簡單東西)作道理表達出來會有很多陷阱(不恰當)。DANNY 如要說出簡單的東西比要炫耀擁有的東西好(或不差於),就要用比艇仔粥簡單的例。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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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仲有人講?
      邊個改變語氣「追究不依賴的論點」(多謝B'J指出), 就係邊個因為面子問題選擇為拗而拗.
      清楚明瞭.
      上面7:09講咩大狀, 嗌頭痛,「認為炫富是一種債」卻消化良好, 真係奇人異數!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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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本來簡簡單單見仁見智可作完場, 堅持討論嗎? 好!
      以用家立場分析, 兩者都簡單, 坐低食. 堅持分出高下的話, 唯有"+油炸鬼"勝出, 無咁簡單!
      以整體立場看, 暗場浸魚翅大家都無提, DC卻落力寫出一串字, 關於$22食譜, 佢肯講, 我肯受.... 不簡單!
      虫, 捉完可以再虫?

      最後, 我明, 以平價與簡單並論, 咁街坊通俗, 我梗係明. 但其實背後概念混淆出錯, 就請唔好煞有介事講道理囉!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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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我已經督左出泥,「十幾秒時間,仲唔簡單?」完完全全是tailor-made的爭辯.
      「幫手」分析的睇唔到?
      奧運跑9.9秒, 超簡單, 係咪笑死人???
      ~為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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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協和洩試題案 教師維持無罪
    http://s.nextmedia.com/apple/a.php?i=20180807&sec_id=4104&s=0&a=20470528
    That means the prosecution can no longer lay this charge against ppl upskir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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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nd also the 補習天王 cases recent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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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DoJ should take 協和洩試題案 fur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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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標少,appeal to HK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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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16747&currpa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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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why should DoJ take it fur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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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innocent by technic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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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1:39

      Whether access to computer includes using
      The scope of S161(1)(c)
      Does Ivey overrule Ghosh
      Is the factual decision of the magistrate perve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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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80807/20470528
      蘋果標題係咪錯? 控方以案件呈述方式提上訴,就算上訴得直,被告唔係依然無罪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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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上訴得直就發還原審裁判官定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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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807/s00001/1533644023033
    新界關注大聯盟就此徵詢擅長刑事檢控的資深大律師意見..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403/bkn-20180403204028320-0403_00822_001.html

    標少,江樂士對還是新界關注大聯盟徵詢的那位資深大律師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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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I wrote this 《煽動港獨違憲, 必須依法嚴懲?》(https://billsiu.blogspot.com/2016/03/blog-post_25.html) 2 years ago. I agree with Grenville Cross, 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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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為免提出意見的資深大律師「被政治大光燈照住」,他決定不公開對方名字。"

      真想知道是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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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純法律的問題, 用甚麼政治大光燈來搪塞, 他根本不像正經向資深大律師索取意見, 而是像隨口閒談的皮毛講法, 那種情況當然不能公開名字。單從何律師一貫的表現, 就知他對刑事法一竅不通, 這次只是另一次的胡說八道, 搏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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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標少,點睇朱經緯上訢案揾咗SC郭莎樂?據聞有新上訴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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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Ms Charlotte Draycott, SC is the wife of Peter Line, the retired High Court. She is a nice woman. I don't think she is allowed to adduce the new video into the appeal. The awful plight of Chu was brought upon by the smart-ass trial barr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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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808/bkn-20180808093004024-0808_00822_001.html

      標少,覺得郭莎樂SC陳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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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808/58538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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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Nice try. Were all these matters canvassed at the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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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以前也寫過好幾篇, 主張不檢控朱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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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越糾纏無罪, 越覺得有罪. 電光火石一單案, 審完後可找來28個疑點, 點有咁多? Diligent try.
      且聽執法專家意見: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調查事件。多次和警方來回後,最終通過朱毆打投訴屬實。
      雖然執法=/=司法, 但此案不是回歸雙非新案挑戰法例解釋, 主審無論如何不會有重大錯誤.
      若翻案, 是否有全新的執法指引?

      我同意搞大告左, 唯有定罪,
      臨三個月退休, 執行職務中, 判斷錯誤而已, 疑點中有算是求情理由, 可輕判.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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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昨晚check court list, 看是誰聽這上訴, 一見是Albert Wong, 就知道朱經緯的判刑上訴有運行, 跟住就想, 有誰會不批准判刑上訴, 我相信連陳仲衡都會批。錢禮這3個月是判Pannu的, 只有這些傻的差人以為找個舊同袍啱嘴形就執到寶, 唉! 枉差人上得庭多, 以為律師敢凶個官就係好嘢。How stup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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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朱警司睇黎係有人教佢搵過新大狀打上訴。。。

      如果早D揾佢打,相信結局好唔同,最少果兩星期監一定唔駛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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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809/s00001/1533788531472

      標少,覺得麥禮士SC陳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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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竊以為頭4,5段頭頭是道, 不能憑陳調反駁. (即是除非陳詞資料有錯, 或對方有更有用的其他事實)
      但尾三段, 明顯只是立場之言, 有位被反駁, 唔buy你就唔buy你.
      1. 揮棍方式不同可證明方式非法不是你說的, 是專家說完, 法官接納的.
      2. 沒有禁制令有權身處該位置只是某一條絕對界線, 但當時又絕對不是平時, 當中有執法中的背景呀, 不能因沒有禁制令而架空, 想像環境/權力運用的均衡以日常為準..... 換言之控方以「沒有禁制令」作為反駁, 未必有排斥能力.
      3. 客觀主觀, 案例/指引之類說了算, 我不清楚, SC沒有這方面的根據呈上.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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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攻防戰主要就是一點: 受害人的可信性, 火力集中在他是否刻意到場搞事, 目的是針對他可信性, 否則刻意到場也無理由抵打。兩邊都洋洋灑灑, 卻包含不少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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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如接納辯方用新証據,會唔會再傳昭受害人再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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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除非重審, 否則證人不會再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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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標少押晒韻!!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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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Apple daily話頭尾律師費超過$2M,幾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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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題外話:

    今天TVB新聞看到議員林卓廷爆料話禮頓負責沙中線之澳州籍項目經理休假一個月, 担心佢返回澳州放完假唔返回港, 建議執法部門禁制佢離港.

    請問各位高人, 又未有鐵一般的證據證明此人犯了乜嘢罪, 怎能阻止他離港回澳州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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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Pre-emptive strike? 大佬, 走咗唔返來 好似短樁案咁, 你都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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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標少, 我都覺得係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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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他繳清稅款未?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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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要眾籌請澳洲律師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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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如果我想請求律政司撤銷控罪自簽保守行為
    我必定要請律師代為寫信還是自己寫信也可????

    8月10日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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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You should write an email to me. I cannot openly discuss your cas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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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謝謝你我已經傳送電郵至你的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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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orry, may be delays due to network probl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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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have received your email and read the statement. Stop the communication here. I will discuss with you in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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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正在常試發送電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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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電郵無法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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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Tell me the value of the stolen properties here. I will send email to you to tell you what I think you should do and the possible out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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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nextmedia.com/realtime/a.php?i=20180809&s=10829391&a=58540684

    標少你好。想替朋友問一些問題。
    事情中的 女教師 是我朋友的母親(死亡)
    另一名 女教師 則是同事(死亡)
    駕車 男司機 是朋友的舅父(重傷)

    朋友的舅父居住在澳洲的
    想請問。。朋友的舅父 大不大 機會被起訴?
    如果會。
    會是什麽罪名/刑期可次會是多少。?

    這事情上賠償给對方司機是必然的事。
    但我朋友擔心
    屬於 同事 的女教師 親屬 能否對 朋友的舅父提告?
    他似乎擔心舅父可能要服刑。

    但同樣道理。他舅父也令别人失去母親。

    希望可以得到標少的意見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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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angerous Driving Causing Death, up to 14 years imprisonment.

      有保險賠, 老豆都可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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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朋友的舅父 大不大 機會被起訴?//

    恕我多口插嘴, 告唔告視乎交通意外調查的報告結果, 現在很難說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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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惡搞的:803,

    同意標少所述, 表面證供是"司機(舅父)駛入對頭綫", 但引致意外的真正原因仍未清楚, 或有可能爆前呔引致失控, 或有可能司機突發短暫休克, 等調查完出了報告便知.

    少少意見給你的朋友參考:

    1. 首先辦理兩位教師的身後事, 入境處可提供協助;

    2. 提醒有份參與協助辦事的親朋戚友保留有關使費的單據, 方便保險索償, 例如旅遊保險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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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惡搞的:803,

      Fatal Crash Bookara

      https://www.police.wa.gov.au/Media-Centre/Media-Releases/2363-FATAL-CRASH-BOOKARA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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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惡搞的:803,

      Google map:

      1. Geraldton, Dongara
      Western Australia 6525, Australia

      https://goo.gl/maps/LWUQ2uksAw32


      2. Brand Highway

      https://goo.gl/maps/uxJU34ceRsD2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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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標少:想請教你。係香港成立列寧主義政黨,提出的訴求明顯和基本法衝突,如主張世界革命,廢除私有制,對有錢人實行專政,提出要於人民大會通過斬首李嘉誠提案。呢個政黨係咪違法?

    如果係啲話, 中共理論上冇放棄列寧主義,中共係咪唔可以係香港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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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自相矛盾o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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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香港咪冇"香港共產黨"或"中國共產黨--香港支部"
      而且本身真"列寧主義政黨"同中國共產黨就唔啱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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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80810/mobile/bkn-20180810113556462-0810_00822_001.html

    證據不足,撤控!?即係啲片邊個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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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二不認罪, 估計不合作, 口供沒價值;
      第三位: 我負責把風咋喎, 唔知喎. 沒有指證, 或指證口供質素太低.

      我反而好奇...//早前不認罪受審的首、次被告,控方今稱因證據不足,決定中斷審訊,撤銷二人共4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但二人同樣 [須要接受12個月的照顧及保護令] //
      若一二不認到底, 便是清白的, 兩個命令憑乜野?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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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像是控辯雙方講數的結果, 否則無C&P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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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係喎~ 是不肯白白認罪, 仍然有限度合作.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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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221067/%E6%95%99%E5%B8%AB%E6%B4%A9%E6%BC%8F%E8%A9%A6%E9%A1%8C%E6%A1%88%E5%BE%8B%E6%94%BF%E5%8F%B8%E6%95%97%E8%A8%B4-%E7%9B%B8%E9%97%9C%E6%8E%A7%E7%BD%AA%E6%88%90%E6%95%88%E6%88%90%E7%96%91-%E6%AA%A2%E6%8E%A7%E5%81%B7%E6%8B%8D%E6%88%96%E5%8F%97%E9%98%BB?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bpost_link&utm_campaign=mama
    教師洩漏試題案律政司敗訴 相關控罪成效成疑 檢控偷拍或受阻
    有傳媒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在該判詞下達後,即發內部備忘,暫停涉及智能電話罪行案件的檢控程序。為現在如手機偷拍裙底春光的罪行,也常引用這「百搭」控罪,有法律界人士憂慮,這裁決將「災難性」地重創針對偷拍裙底等問題的打擊工作。報道指律政司發備忘收回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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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樣看就是準備上CFA釐清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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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該條人稱萬能KEY的電腦條例不稱地過寬,不倫不類。
      律政司食髓知味, 過往「借」條例來告「新科技下方便了激增的侵犯性私隱」案件, 控告其實不能正名, 不能公昭人前, 情況是一直求其將就。

      今次更差,「新科技方便了...舞弊」, 真正食髓知味作繭自縛, 以前明明識告, 不比影裙底。
      因做壞姿勢, 今日已唔識告。

      裁判庭裁定罪名不成立, 律政司當奉旨上訴, 以前裙底案未上訴庭終審, 不能引出有效力指引, 今日捅了蜂窩一下...
      律政司陣腳大亂。始料未及? 我說其實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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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世界得香港用呢條不知所謂嘅控罪告私人地方偷拍,偷拍還偷拍,電腦還電腦,告得入還洋洋得意自以為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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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猥褻偷拍罪(or something to that effect) 的立法工作十劃可有一撇?
      英國法庭可以新設普通法罪行,
      不知香港的CFA/高院 能否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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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到時有人又話記者利用手機偷拍名人去開房又係咪有罪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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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810/58546097

      呢單撤控會唔會都關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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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O 安得老臨兮拍四仔

      FYI,
      https://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80517/s00001/15264944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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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匿名8:34,謝謝。

      法改會的各項建議 大約有一半會被落實。
      但即便政府決定采納,立法過程仍然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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