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nfell Tower大火發生於2017年, 事後委任公開調查(Public Inquiry)主席, 調查起火原因, 因新冠疫情的延誤, 今年才發表第二期的報告。雖然警方在調查期間已為50人錄取了警誡口供, 但最快也要明年才會提出檢控。Grenfell Tower 是市政府管理的公屋, 其中14個單位賣了給住戶, 因為火災, 市政府一些人員引咎辭職。香港的獨立委員會有甚麼職能, 現在還未清楚, 委任法官主持獨立調查, 法官是有權列出職權條件的, 政府不接納的話, 法官也可拒絕接受任命的。
另一樣諷刺的事是兩地居民在事發前都質疑火警的風險向政府反映, 政府部門的不作為/不積極反應而引致悲慘後果。英國方面, 在民事索償中, 3個政府部門與災民和解作出賠償。香港的勞工處, 屋宇署及消防處可以逃避責任嗎?
在刑事檢控方面, 貪污之類的控罪相對於嚴重疏忽導致誤殺罪簡單。 Grenfell Tower的刑事調查和公開調查是同步進行的, 複雜程度甚大, 又要釐清涉事的人的關係, 到了現在還未能提出檢控, 只有部份檔案呈交皇家檢控署索取法律意見。宏福苑的大火比Grenfell Tower 案更複雜, 工人多、外勞多、黑工多, 判頭、二判、三判也多, 律政司可能要像檢控國安案件那樣成立專案組來處理。
嚴重疏忽導致誤殺最高可處終身監禁, 近二百人死亡, 定罪可判監多少? 一定超過十幾年。誰會落鑊? 現在被拘捕的沒有法團的主席或委員, 我相信告他們誤殺是比較remote 一點, 他們居住在那裏, 要證明他們會預見一個重大和明顯的危險而致有人死亡, 並不容易。相對而言, 告法團顧問比告法團容易, 除非出於政治理由不檢控自己友。發生沒天理的事, 多見亦平常。
昨晚看到這一則新聞: 羅淑佩:社會需看到希望才能互相扶持 本港已籌劃節日期間更多溫馨活
你自己click 入連結去看, 搞多一些盛事, 唱歌跳舞及球賽就使人見到希望了! 這個是甚麼社會? 難怪有些YouTuber一向不講粗口的近日也講起來, 我都很忍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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