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星期三

頃刻變天

我不反對訂立國安法, 我也從不反對23條立法, 因為那是《基本法》維護一國兩制的責任, 但我反對人大訂立昨天通過的國安法。別人評論了的事情我不重複, 我只想講幾點。首先, 誰想罵共產黨, 自己負責任, 自己開名罵, 不要龜縮, 我罵共產黨, 我自己負責, 別把賬入在我身上。我先罵那班貪勝不知輸的人, 以及一眾幫兇, 是你們恃着人多勢眾, 倚仗美國佬之流, 不安本份, 不珍惜在狹縫中求生的處境, 虛幻以為香港可以獨立, 一連串失誤造成今天共產黨反面的局面。香港從來都是一個國際政治舞台, 中西都想利用而產生多番角力之地。香港搞政治的人連配角都稱不上, 根本只是棋子。共產黨最多只肯讓你苟且偷安, 河水不犯井水, 你想造反, 第一個就先對付你, 關門打仔自己一家子事。你不接納這現實框架, 你只能離開, 你打不過共產黨, 旨意Donald Trump這賤種就蠢到加零一, 他為連任, 甚麼都做得出, 包括在阿富汗美軍被俄羅斯出獎金(bounty)給塔利班殺害, 他也裝作不知。只有極度無知的蠢蛋會自我獻身出謀獻計希望他們制裁香港, 求仁得仁而正中美國佬下懷, 順應你這些笨蛋所求了, 開心喇。

這國安法改寫了香港法律制度, 米已成炊, 任憑五眼、八國聯軍都改不了, 張曉明出場解釋怎樣會違法, 不是鄭若驊啊。訂立這法例美其名為兼顧了香港普通法精神, 事實上是充滿矛盾的, 撇開行政長官及律政司司長權力上比法庭更大不講, 在司法管轄權方面可以完全架空香港, 由「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出, 就可以交內地審訊(第55條), 而準則含糊, 怎去介定甚麼為之「複雜情況」、「嚴重情況」、「重大威脅」? 第58條講疑犯有權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 但也說了「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 即是國家人員有權拘捕盤問及把犯人關起來(採取強制措施), 而根據第60條這些人員的行動是不受特區管轄的。香港法律對市民權利的保障跟內地不一樣的, 若在內地犯法, 要入鄉隨俗, 你心甘命抵接受, 但在香港犯法卻不獲本地保障, 你不能說只要你不犯法就可以了。而且第59條訂了「如實作證的義務」。Where is my right to silence?

量刑也頗含糊, 譬如第20(3):

犯前款罪, 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 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積極參加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其他參加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首要份子應判終身監禁抑或10年以上?香港終身監禁(murder is excepted because the life imprisonment is fixed by law)據上訴案例所訂是要訂明non parole period的, 而不是真的坐一世監的。這就明顯與香港的制度不同。而且, 香港認罪量刑折扣和坐牢行為良好的折扣跟內地不一樣, 這全國性法律會不會使國家不滿判刑命令律政司申請覆核刑期呢? 打個岔, 枉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是人大常委有份立法, 自己以前的頭銜在法律上是律政司司長, 國安法裏都只用律政司長, 政務司長、財政司長等, 也不作糾正。

第221章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IA部已訂立了詳細保釋的考慮因素, 國安法第42條:

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不得准予保釋。

有需要強調傾向不准保釋也無理由要法官處理「嫌疑人」, 嫌疑人沒被檢控, 沒成為被告帶到法官席前, 法官憑甚麼法律賦予的權力來處理?

第44條講選法官,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連首席法官只有4人, 上訴正審一般都是加一個非常任的進去, 所以非常任的選擇多, 常任的無得選, 若常任法官對這條例有意見, 你指定他審這類上訴, 他不願意又如何? 下級法院亦然, 你指定我拒絕, 並非你惡法不惡法, 而是思維不同, 法律原則考慮方法不一樣, 就不想入選了。而且指定法官的概念涉及某種傾向性, 給人一種紅官的印象, 我不是聽話合作的你怎會選我? 一向安排法官都是司法機構的事, 一早已分類, 各有專長, 而不是以顏色來分的, 所以不想處理這類案的法官應表態, 做一般法官而不做指定法官, 檢控官亦然。

國安法沒有經香港立法程序訂立已產生不少憲政問題, 《國旗法》及《國歌法》條文簡單, 照搬成為香港版本也容易, 國安法是可處重刑的法例, 卻使人置身內地法網的感覺, 我不爭論一國騎在兩制頭上, 如果在餘下的27年已商討好磨合的方法, 要漸漸增加採用全國性法律, 是無話可說的, 但一夕之間法制也改變了, 誰是罪人, 投上名來。

我又不期然想起西灣河槍擊案的私人檢控, 會否構成第22(3)條的罪行:

(三) 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不是講追溯力, 而是控方已檢控涉嫌搶槍的被告, 許議員繼續檢控警署警長, 是否在嚴重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不要誤會我針對他, 他算甚麼東西, 我只是好心提醒一句。這問題應該問下國安法權威張曉明, 答案一定很有趣的。

315 則留言:

  1. 這一年200萬+1用自己戶口/名義捐了錢, 提供過黑衣人衣食住行, 什至like/forward過文宣, 通通有份永不落空, 因條文沒正式保證過1/7之前的事不追究
    這一著比冬陰公更辣

    回覆刪除
    回覆
    1. 說明生效日期, 又沒講追溯期, 生效前的就不能追究, 除非是continuous offence.

      刪除
    2. 當然老共真心想和緩局勢, 30/6前做的就放一馬, 表示尊重普通法精神皆大歡喜, 不過方丈出名少氣, 忍了一年不秋後算帳? 我沒這麼樂觀
      如果國安處出示所謂證據, 1/7後發生的判亂情事在1/7前就已經在計劃, 所以可以國安法處理
      香港人相信也很難反抗

      刪除
    3. 中共其實相當寬宏大量,已經忍左香港23年。

      刪除
    4. 10:53

      中央唔係忍左一年,而是由非法佔中、佔旺開始忍左好耐,不秋後算帳是貨真價實的,但繼續搞香港的話中央咁可以袖手旁觀呢?

      刪除
    5. Ben Lam: 你又無捐款, 點用管你X事, 支那賤畜死窮鬼。

      JOE : 支那的存在又有咪legitimacy 啊? 係選舉上臺抑或人民授權啊。 舔雞巴勞駕專業點。 支那雜種

      刪除
    6. 新聞有講, 無追溯, 但如果你6月30日11PM之後干犯, 兩年內做過的事, 都係證據, 視為持續犯罪

      刪除
    7. //新聞有講, 無追溯, 但如果你6月30日11PM之後干犯, 兩年內做過的事, 都係證據, 視為持續犯罪//

      唔好話持續犯罪
      日後有乜行為被拉
      佢挖返出泥作為證據 證明你有搞港獨/勾結境外勢力既意圖
      已經夠晒做

      --Dogdogchi

      刪除
  2. 今天很多被投入文革的香港人包括市民和警察,而我只見到便裝的解放軍監視他們是否真的在互相攻擊而不是在做戲。

    回覆刪除
    回覆
    1. 同意,两邊自相殘殺自古文革在所難免。

      刪除
  3. i feel hatred towards the CCP after reading your article. you are in breach of the national security law. i will report you to the hong kong police.

    回覆刪除
    回覆
    1. 935 bunny wants some love. Now bend over like the docile BITCH YOU have always been.

      刪除
  4. 八股佬正式食古不化,
    第一國安又不是地痞流氓
    第二判刑加剝奪政治權利終生
    都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4條。
    並非針對港畜的。

    回覆刪除
  5. 西方的那些所謂公平公正, 不偏不倚的新聞媒體電視網媒, 在報導[港區國安法]時, 只著重說成是中國強加於香港的”惡法”, 但卻不會解說一下為什麼忽然有這個法.
    同樣 , 在報導71遊行時, 只著重播出遊行前的”和平”狀態 , 和後來警方施放催淚彈的情景 , 卻永遠不會播放遊行者/暴徒的破壞打人場面…
    這種行為, 只能欺騙到他們自己的國民. 這種居心, 亦令當地有識之士引以為恥……..
    像下面的情況 , 洋媒都會選擇[視而不見], [避而不談] >>>

    Source : hk.on.cc
    //有網民及團體今(7月1日)於港島區發起遊行,期間疑有示威者於銅鑼灣及天后一帶「裝修」多間商店,包括連鎖咖啡店及餅店…….//….

    //港澳版>新聞>港澳
    港區國安法:暴徒公然搶犯 警員被雨傘及磚頭攻擊血流如注
    07月01日(三) 16:40
    有網民及團體藉今日(7月1日)香港回歸23周年在港島區發起遊行,大批市民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聚集,有示威者更衝出馬路,佔據多條行車線,有警員更被攻擊受傷。
    下午約4時,警方在銅鑼灣高士威道近興發街進行拘捕行動,一名警員嘗試制服一名疑犯期間,遇到其強烈掙扎及反抗。當時,警員四周有多名暴徒不斷以利器及雨傘插向他、向他投擲磚頭等硬物,以及拳打他。
    有暴徒甚至公然「搶犯」,伸手拉走該疑犯,疑犯及該批暴徒最終逃脫。警員左肩膀受傷流血,由同袍協助進行急救治理。//

    回覆刪除
    回覆
    1. 同樣屬配合國家機器的文宣。

      刪除
    2. //同樣屬配合國家機器的文宣。//

      但整天披著一副[正義/公平] , [透明/真誠]的羊皮, 卻又做著一樣醜陋污穢的事, 看著聽著就令人有點嘔心.
      污糟貓對著癩痢狗, 誰又比誰好多了.
      都是一樣的醜陋.

      刪除
    3. 即係標少也同意今次黑暴係有外國勢力支持架啦...

      刪除
    4. 時代雜誌都報到咗啦,唔係真美國人會自己講出嚟咩?

      https://time.com/5860163/trump-hong-kong-funding-freeze/

      刪除
  6. 本人有两大發現(discovery), 歡迎大家踴躍調查(investigate)一下:

    1. 王曉明習總的代言人說到"中國人已經不是仰人鼻息的年代,中國不是嚇大的…"首先他中文不濟,他意思應該是想說中國(人〉是嚇大的,或者他太緊張令底環濕透了。

    2. 比較鄧小平年代派解放軍鎮壓不是明顯的弱嗎?雖道投鼠忌器只有區區看到?

    3. 既然是法律,既然是針對港獨,為甚麼是國安法而非反香港獨立法了?這個世界傻人除了十一億,恐怕餘下的都有理由懷疑另有目的。

    本人大意就是這些。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只問一個問題,國安法係唔係可以捉/屈持外國護照的中國人?

      刪除
    2. 〃中國不是嚇大的…"首先他中文不濟,他意思應該是想說中國(人〉是嚇大的

      不同意。按上文下理,[張]曉明的意思是新中國人自立國以來(1949)已不是像舊中國人般要仰人鼻息,1949是分水嶺,在這之前可靠嚇來欺負中国人,在這之後新中國已站起來,别的國家也知道不能靠嚇來欺負中國人,這是沒用的,新中國不斷壯大,自1949以降未有國家靠嚇來欺負中國,所以新中國不是嚇大的。

      刪除
    3. 〃比較鄧小平年代派解放軍鎮壓不是明顯的弱嗎?

      錯誤類比。1989那年閣下清楚知道中國政府主要領導的分政?

      〃既然是法律,既然是針對港獨

      當然不是,港獨、本土是小兒科,立法目的是針对打擊幕後勢力(美台為主)

      刪除
    4. 10:15 這不是很不明顯嘛,即使外國人在香港普通犯法(如偷竊殺人搶劫販毒等),也不會管理有沒有外國護照或是不是外國人

      刪除
    5. typo: 領導的分歧?

      刪除
    6. 11:32 錯不是錯,只因為鬼拍後尾枕,我看他尿都濑出来了

      刪除
    7. 9:52就唔好執字啦, 你劈頭是「两大發現」discover(ies), 3個點.
      第1點劈頭「王」小明.
      兩個劈頭三個錯誤, 破晒紀錄丫!
      *
      第3點, 不是只針對港獨, 港獨是狹義的第一類, 即及不上四份一, 為什麼改個廿幾巴仙名?
      BBTW

      刪除
    8. 11:42 咁就真系神奇,美台係外國喎,又唔係見佢敢提美喎连台都劣呀!

      刪除
    9. 9:52, 11:58

      請閣下做吓功課找多些不同來源的資料作分析才有個譜

      Re:

      The Arab Spring: 'A Virus That Will Attack Moscow and Beijing'
      STEVE CLEMONS
      NOVEMBER 19, 2011

      https://www.theatlantic.com/international/archive/2011/11/the-arab-spring-a-virus-that-will-attack-moscow-and-beijing/248762/

      *

      DECEMBER 3, 2019
      Chinese Government Says it Will Sanction U.S. NGOs in Hong Kong

      https://www.chinafile.com/ngo/latest/chinese-government-says-it-will-sanction-us-ngos-hong-kong


      11:32

      刪除
    10. 12:20 香港人系阿拉伯人?我淨系知香港人公认市侩勢利,无著数唔会,你多9馀啦!

      刪除
    11. 12:07 劣台灣我就真系no comment啦 (咁真正嘅中共未即系非常弱雞)_嘻嘻

      刪除
    12. 12:25 言下之意,香港人系衰依样嘢,所以比习大大搞?

      刪除
    13. 12:25

      Arab Spring (即亞拉伯之春), 關乎顔色革命, 閣下咁都唔知就要快快去惡補了。補多句, 那一則新聞是一個剛去世的美國政客John McCain 公開說會「亞拉伯之春」(即顔色革命)會像病毒地傳給北京和莫斯科。

      亞拉伯之春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E9%98%BF%E6%8B%89%E4%BC%AF%E4%B9%8B%E6%98%A5

      顏色革命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9%A2%9C%E8%89%B2%E9%9D%A9%E5%91%BD


      12:20

      刪除
    14. 日日自己人打自己人都系香港人自己攞嚟賤! 正賤種!

      刪除
    15. 同意,阿明仔完全係心虚震哂無經驗曝露哂弱點在智者面前,無所遁形!

      刪除
    16. > 1. 王曉明習總的代言人說到"中國人已經不是仰人鼻息的年代,中國不是嚇大的…"首先他中文不濟,他意思應該是想說中國(人〉是嚇大的,或者他太緊張令底環濕透了。
      廣東話俚語,錯用情有可原,不過失禮而已

      > 2. 比較鄧小平年代派解放軍鎮壓不是明顯的弱嗎?雖道投鼠忌器只有區區看到?
      64被人鬧左30年,大陸吸收左經驗。


      > 3. 既然是法律,既然是針對港獨,為甚麼是國安法而非反香港獨立法了?這個世界傻人除了十一億,恐怕餘下的都有理由懷疑另有目的。
      港獨不過係口號,真正問題係持續暴亂帶來既政治危機。大陸已經失去一整代香港人(10-40歲),未來幾十年社會都會動蕩不堪。國安法係大陸用來應付動蕩既預防針。

      刪除
    17. 辛苦阿Lam教仔咁教

      刪除
    18. > 我只問一個問題,國安法係唔係可以捉/屈持外國護照的中國人?

      第三十八條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Dual citizenship一樣適用。

      刪除
    19. 我唔明呢d咁粗淺, 依家open book, 一查就查到,
      阿仔咁都要問, 又奇怪好地有興趣 ("我只問一個問題")

      真係思覺失調
      1:44

      刪除
    20. "有冇搞錯" "關你咩事?" 9=/=8

      刪除
    21. 深化版廣東話係: 有冇韭菜、姦鬼你樹!

      刪除
    22. //我只問一個問題,國安法係唔係可以捉/屈持外國護照的中國人?//

      治外法權?? 師兄呢系山洞100年?

      --Dogdogchi

      刪除
    23. 条荗利无得揀一定要出解放軍鎮压

      刪除
  7. 香港法官不願審,即是出現第二款:“2)出現特區無法有效執行港區國安法的嚴重情况”。 咁咪送中審囉。

    標少指出的問題,其實國安法亦寫左,因國安法是凌駕香港其他法律的,而國安法向的解釋權是在人大常委。不服的話,只可選擇移民。

    回覆刪除
    回覆
    1. 唉哟自己都不守法卻要所有香港人伏法,真係令人啼笑皆非囉!

      刪除
    2. 我早幾篇有講由人大立法直接頒佈的凌駕性, 只是希望切合香港原有的法律制度, 不服可屈服也可移民, 也有人選擇抗爭, 下下策。

      刪除
    3. /唉哟自己都不守法卻要所有香港人伏法/

      接受一國至係大原則,法律只是為這個大原則服務。

      刪除
  8. 最簡單的做法!特朗普放咗阿習总条女先,共產党耍约法三章不对香港同胞繼續清算及不作出任何秋後算賬之事,先和咗依次世界盃算!

    回覆刪除
    回覆
    1. 没有人看到真像,零,你是唯一。衷心感謝!

      刪除
    2. 現在究竟习大大身邊需要一個怎樣的人材辅助,这些大臣都便似在反他为什么?

      刪除
    3. 阿习总乱哂章法真系好撚惨阿佢!

      刪除
  9. /你不接納這現實框架, 你只能離開, 你打不過共產黨/
    很欣慰,標少終於承認移民是唯一出路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2002年走的, 完全沒政治因素。而且, 也要衡量自己的條件。如果沒條件或不捨得放棄所有, 有增選擇沉默過活。

      刪除
    2. I had read the book about CUHKers in Sydney. To be honest, your situation was much better than your friends’.

      刪除
  10. 第六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適用本法規定。

    已解答標少疑問

    回覆刪除
    回覆
    1. 傻喇, 我怎會有疑問, 幾篇前都寫了。

      刪除
  11. 雖然佢話申請人數「無上限」(no quotas on numbers)..但希望那些這麼討厭香港的, 要走趁早…….

    //英國首相約翰遜表示,會允許300多萬名合資格申領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的港人及家屬到英國居留,將容許港人在英國工作,並給予入籍途徑,…
    住滿5年後,有關人士可申請「定居身份」(settled status),再居留多1年後,使可正式申請成為公民,而申請人數「無上限」(no quotas on numbers)..// https://hd.stheadline.com/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你想多了,沒人討厭香港
      只是今非昔比,小人當道
      正義不得伸張

      刪除
    2. 而家最想走係啲後生仔,不過佢地冇 BNO。

      英國只是想吸引百零萬中產過去消費。

      不過都好,香港啲樓會平啲。

      刪除
    3. 董禮霖
      希望D黃人早D去英國,英國不要食言。

      刪除
    4. //而家最想走係啲後生仔,不過佢地冇 BNO。…/

      即刻搵個有BNO既人嫁/娶佐佢O米得

      又一條假結婚生意, 唔知有無得做 XD

      --Dogdogchi

      刪除
  12. I have been reading your blog for some time. I appreciate your belief in the rule of law and genuinely agree with your view in law and order, given a normal social-political habitat.

    However would you enlighten me, how HongKongers can realistically believe its original rule of law introduced by the British can be effectively preserved with the vague and fragile 50-year promise? Or would you actually agree that this rule of law will inevitably perish under "one country" principle, that HongKongers have no choice but to accept as a fact?

    In my opinion you sound really pragmatic. You believe in law and that people should obey the law in everything they do. But what if the law, and the law-making organ itself lack even the most basic legitimacy in the minds of a considerable portion of the population?

    Would be grateful if I could be enlightened by a senior like you.

    回覆刪除
    回覆
    1. I am senior in terms of age. I think all along I have been very pragmatic. What is the original British rule of law? As long as the laws are concerned, the HK statues are mainly inherited from the British. The ones stipulated after 1997 are by and large adopted the same mindset. The stark exception is the newly implemented national security law that should be discounted given the entire background of it and the fact that it is not a domestic product. The HK legal system after all consistently follows the common law approach in judicial decisions. That is only 1 slice of the rule of law. Then the remaining part of the cake is too politically oriented. It would be difficult to give an objective measurement. Some may cite the world ranking as a yardstick. It is apolitical and not state-controlled. I tend to agree with that and it is also why I would look to that to make judgments aside from a direct comparison with other countries using similar scenarios. The 50-year promise is not a sham and yet it is not unchangeable. I am not surprised one day the 2 systems will become one earlier than the time frame. The whole idea is only a delaying tactic and lets time decide the best course of the event. The best course does not mean it is the best solution to the HK people because of the constraint. It is a mixture of hope and wishful thinking. The hope is when China is modernized, there will be more reforms to its protection to the human and political rights of the people. 
      Another of my pragmatic approach is to gain access to the legislative body to change the law. I said this when I saw the failure of the Occupy Central Movement. Flouting the law is more likely to land in jail than to get things changed. Abide by the law is the parameter to preserve the ability for a longer target. Martyrdom does not apply to an average citizen and martyrdom does not get instant results. There are also other options, vote by your feet. be submissive, be rebellious, different personal choices.

      刪除
    2. You almost said the word "rape".

      刪除
    3. Agree with most of you points. Sadly the course of history seems to be going south all this time. In my opinion, China did not improve (actually in many aspects deteriorated) its protection of its citizens' human and political rights. And the pretty blatant fact/observation is that, China has been attempting to extend this arm of negative influence to Hong Kong, even without the extradition bill crisis. I agree that what the protesters did bring Hong Kong to this inevitable end much earlier than we all imagined.

      Law is as you said a slice of the cake which is relatively apolitical and less subjective. Justice as we have been witnessing can hardly be safeguarded by law itself without the political elements you mentioned. All these were deep-rooted in the defective legislative system after the handover, which has not been able to effectively convert the opinions of a considerable amount of population into efficient policies, building the grounds for all these violence and injustice.

      I am happy to hear that many people here made their choices, but the young ones in Hong Kong do not have very much of a choice, at least not like the grown-ups here do. It may be idiotic for them to so-called "blindly fight as a puppet/chess of the US", especially using violent means, but I believe we all are guilty for what is happening now, for the fact that we are unable to safeguard the legacy of rule of law (not "rule by law" or "rule by decree" in Chinese definition) and justice for these young ones. I therefore find it particularly disheartening and in fact outrageous to see the sheer amount of mockery by the seemingly well-established citizens against the protesters. Nonetheless I still regularly reads your posts and the comments like you do as I believe one must constantly comprehend and accept/refute criticisms or views not identical to oneself.

      刪除
    4. 以今次 COVID-19,唔見得中國冇保護到人民的權利,反而大多數所為民主的外國政府才是漠視人民的權利。

      你用你所為正義的標準,強加係其他人身上,本身已經不是正義行為。以為寫英文就好叻,慳啲啦!

      刪除
    5. - Educate me, how are announcing and imposing a total quarantine late night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the people? (But of course what you said was 唔見得中國冇)
      - Educate me, how does a questionable delay in imposing social-distancing constitute a neglect of the rights of the people (instead of a neglect of duty by the government itself?) It is right for us to criticize the slow response of the West to COVID-19, but I really do not see how the West is "neglecting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 How am I imposing my definition of justice on you? I can however clearly see how Mainland China is imposing its definition of justice on Hong Kong
      - It is my right to express my opinion in English, and my purpose of using English is exactly to prevent meaningless argument. English is in my opinion a better language to use when it comes to critical discussion than Cantonese/Chinese.

      刪除
    6. Just look at the inflection and death rate, it tell all the truth unless u r blind. Final outcome make a bigger statement than all kind of bullshit.

      刪除
  13. 唉!99.99% 都是庸人,難怪天下最近有点乱,講完。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中國大多沒本事的奴材,奴材又有奴材公式。中國人太多屎忽鬼係世界公認的事实,所以咪晌度搞囉!合情合理合法合憲同一國及两制无关

      刪除
    2. 同意,國不可一日無君,习总始終是天子,香港根本沒有謀反之心,為何欲加之罪??

      刪除
  14. 特里(Terry)應該認識到這個殘酷的事實"共產黨最多只肯讓你苟且偷安, 河水不犯井水, 你想造反, 第一個就先對付你, 關門打仔自己一家子事。你不接納這現實框架, 你只能離開, 你打不過共產黨, 旨意Donald Trump這賤種就蠢到加零一, 他為連任, 甚麼都做得出, 包括在阿富汗美軍被俄羅斯出獎金(bounty)給塔利班殺害, 他也裝作不知。"

    回覆刪除
    回覆
    1. 曱甴 2020/07/01 18:37:44
      開槍最實際,子彈搞得掂嘅問題就唔係問題. Eyes watching all of u(泛民和理非曱甴暴徒)

      殺牠死 2020/06/30 14:00:17
      唔知今日的香檳賣嗮未呢?
      說好的革命頭可斷呢?尚方寶劍一出,妖魔鬼怪走夾唔抖!

      刪除
  15. 港區國安法條文6章共66條

    Yin Zhong
    666是大陸上世紀常用的殺蟲劑。如果港區國安法是666,正好用來殺甴曱!

    Victor Fok
    對於想香港和平安寧的小市民這是幸運數字呀!

    Melody Bo Juju
    一講到要坐監,陳方反應最快,知道唔係玩玩下,可能以後唔敢去美國,或者一去不返,長住!

    回覆刪除
    回覆
    1. 666 係魔鬼數字。

      刪除
    2. //666 係魔鬼數字//

      純粹係耶教既迷信

      大陸喜歡 6, 傳統六六大順就是好意頭,
      近年網絡觀眾歡呼時亦喜歡叫666 - 諧音:牛, 了不起的意思

      --Dogdogchi

      刪除
    3. 其實正正就說明咗中國文化同外國文化嘅分別,咁點解啲人硬要係將外國嘅規矩、法例強加於係中國人身上?

      好似摽少咁,硬係話普通法好,其實點解一定係好? 問題係普通法行到今日解決唔到香港問題,咁唔變係唔係冇端端會變返好?

      刪除
  16. Chuchu Chunn
    美國幕後策劃和金主.

    Kam Chow
    Talk Talk Talk! How much you still have to" financially support" and lead those brainless HK dogs to the DEAD END!

    Kam Chow
    Madam Pelosi, is this not the beautiful sight that you are waiting for!

    回覆刪除
  17. 我不反對人大通過這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
    以前中文學校科目, 60分合格;英文學校科目, 50分合格.
    依這標準, 這份國安法, 是合格.
    不過, 的確是近年來, 最低分的中央文件, 其他功課較簡單、高分嘛.
    *
    無辦法啦, 這大概是內地第一次寫香港法律條例!
    *
    模仿性不足(中央沒有這意思, 只盡量與現行普通法不衝突), 而且有bug.
    因為時間並不寬裕, 以國家安全之名、或這「中央管轄的非特區自治範圍全國性法律」, 不少地方突破了現有基本法已成的框架. (前謂「督穿、安置隧道直通督憲府」)
    要注意的是「基本法已成的框架」對原本的「中央管轄的非特區自治範圍全國性法律」根本沒有多著墨, 突破必然著眼; 時間所限, 突破不能修繕完整便顯出突兀.
    *
    務實來說, 若不能動議慢慢寫、要表決, 袋唔袋? No-brainer, 袋.
    BBTW

    回覆刪除
    回覆
    1. 叶刘妹子做特首啦喂!你系死猥瑣佬!死蠄蚷!

      刪除
    2. 叶刘妹子的妹子係咪好樣貌些? 副主席

      刪除
  18. 國安法條文都幾辣下, 樓市仲有得gogogo嗎!?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59361/page/1?t=iyD5MF

    香港從此更加穩定, 點會唔go[sosad]

    仲有本身o係美國,英國果d錢可能走返黎香港,有機會流返入港樓
    外面睇下樓d樓價同網上睇指數都係升返上去


    回覆刪除
  19. 依家好嘞, 香港有兩間東廠!
    沒有制衡機構.
    一間本地, 但不直接是特首指揮監督, 另一間平時只辦專案大案, 不至干擾小市民.
    前面一間, 最怕形成山頭, 特首警務處都管唔掂, 舊年畀人大搖大擺襯機逼宮, 依家一個人邊得閒睇? 係最大既bug, 市民隱憂.
    *
    今日警察已經借用緊呢個bug, 搜身係可以搜身, 關國安法咩事? 佢地受訓, 真係以為權力大左. (嫌疑犯罪名單長左, 本質上沒有賦予執法權力大左)
    BBTW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你系死屯門色魔!

      刪除
    2. 點解屯門?
      其實葉劉不適合做特首, 我卻願意推薦佢主持東廠, 做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的負責人.
      佢有聲望、能力, 管得住部門, 誠信秉正應該無問題, 唔會山頭腐敗.
      BBTW

      刪除
    3. How could she lead a East Factory if she was as old fashioned as you described?

      刪除
    4. How come 東廠 is of any new fashioned?
      BBTW

      刪除
  20. 今日 22:58 時事脈搏

    警拘約370人 10人涉違國安法

    截至晚上10時,警方拘捕約370人,當中6男4女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其餘被捕人分別涉嫌非法集結、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瘋狂駕駛和管有攻擊性武器等。

    今日行動中,有7名警務人員分別被尖刀襲擊,電單車撞傷,及當警務人員作出拘捕時被暴徒搶犯襲擊等。7名警務人員的傷勢包括手臂被刺傷,手指骨折,及頭部被硬物擊傷等,全部均已送院治理。

    回覆刪除
    回覆
    1.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02/bkn-20200702020841173-0702_00822_001.html?fbclid=IwAR1kN_n_hVqs8dP0Fcw5XOxbnrQ7K_lzz_u7_JbwbGPovbIAl3_YDaobJS0

      用刀襲擊條友係飛機上被捕,爽

      刪除
    2. 父母大義滅親 為正義舉報 傷警犯人遭隷捕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109/page/1?t=ridiIX

      大義滅親?_?
      虎毒不吃兒,哩兩條廢老親生仔都篤[fuck]
      50萬賣仔

      梁振英會唔會派錢#yup#

      其實我唔係好信 父母點會咁樣對個仔
      藍絲父母唔出奇,可能佢地想教個仔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講真,呢啲屋企人會覺得最多係送佢坐幾年就覺得會放返出嚟,甚至會以為出返嚟之後會學識聽話,會對自己好孝順
      事實係係呢啲倫常關係已經破裂咗,佢哋亦唔會有仔擔幡買水:o)

      網上有消息話係藍絲親戚篤灰
      唔係佢父母

      唔同,今次呢單真係唔同,梁振英出50萬去拉條友
      又國安法,又傷人,而且應該唔係納入輕傷個個判刑
      條友大能獲

      俾佢去到英國都會引渡返香港啦
      做得呢啲嘢就唔好諗着草啦

      比佢真係過 左英國

      通緝令出埋,你估英國專收罪犯咩?[sosad] [sosad] [sosad]



      刪除
    3. //講真,呢啲屋企人會覺得最多係送佢坐幾年就覺得會放返出嚟,甚至會以為出返嚟之後會學識聽話,會對自己好孝順
      事實係係呢啲倫常關係已經破裂咗,佢哋亦唔會有仔擔幡買水:o)//

      黃絲可以同藍絲父母維持和諧既論常關係嗎?
      呢D 拎刀仔拮警察算係最激果款

      信佐邪教既邊度返到轉頭
      藍絲父母識諗就要當生少個
      篤個仔出泥就免得自己作咁多業

      --Dogdogchi

      刪除
    4. 如孩子平日品行端正, 侍親至孝, 哪來如此狠心父母大義滅親? 這位隨意拿刀斬人的畜牲兒子, 該想想平日如何對待父母, 教父母害怕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情願警察把你繩之以法.

      刪除
  21. 以前好興"條文以英文版本為凖", 而家......
    英文版: I am the law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59933/page/1?t=hOLkZr

    回覆刪除
  22. //不是講追溯力, 而是控方已檢控涉嫌搶槍的被告, 許議員繼續檢控警署警長, 是否在嚴重阻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 不要誤會我針對他, 他算甚麼東西, 我只是好心提醒一句。這問題應該問下國安法權威張曉明, 答案一定很有趣的。//

    唔係好有趣,而係佢講你唔會明,你自己皺多一次眉頭。
    因為標少你以你既認知,已經指派角色俾張曉明。

    回覆刪除
  23. 假新聞,假髮佬,起底佬

    一箭三鵰

    回覆刪除
  24. 貪勝不知輸似乎是blame the victim 的好句子,標少和不少本博讀者都愛不釋手。去年6月和8月三次大遊行,中間還有721和831事件,林鄭是拖到9月初才宣佈撤回修訂條例的。那三個月的抗議,連獨立調查委員會都爭取不到,勝在哪裡?高官問責制在哪裡?香港法例第86章已經「壽終正寢」了嗎?至於標少批評「一眾幫凶恃著人多勢眾」,如果立法會能如實反映民情,我們(我雖然只參加有「不反」的遊行,但我沒有痛批暴徒,應該就是標少痛罵的目標)還用不斷上街抗議嗎?而所謂港獨也者,和者寥寥。616那天,和朋友遊行到金鐘,很多人在叫口號,互相呼應聲震天。突然馬路中間欄杆處有人大叫「香港獨立」,人群霎時靜了一秒,然後只有兩三個人尷尬地應了一句。

    說回國安法,我當然同意標少關於各條的看法,昨晚和家人也討論過第55條的含糊處。另外第44條也頗見心思,國安法官除了由特首指定,也只有一年任期。此前林鄭被問到指定法官問題,她說專業範疇的官司也有由特首委任的。但如果指定是為了負責審理的法官熟識國安法,為何只任一年?應該選好了就一直負責下去。這樣的規定明顯是怕千挑萬選還是看走了眼,萬一有判案不合心意者,一年後就換,直到換到全部懂得判案為止。

    David

    回覆刪除
    回覆
    1. 貪勝不知輸 專登對不同時段
      港獨 又係咋咋帝帝 唔係話你 係由全體背書支持
      支持乜野? 點止港獨 打砸燒 隨意打人燒人掟汽油彈拆磚霸校園 不割蓆

      刪除
    2. 一路唔割蓆,咪即係為港獨,為黑暴背書,做乜而家又扮無辜?

      刪除
    3. 貪勝不知輸我有幾分同意不過自己唔會用.
      背書論我同意, 黃營, 歐盟、美國、英國、澳洲為圍堵國策, 都咋咋帝帝effectively替暴行背書.
      BBTW

      刪除
    4. 誰才是victim
      是受黑暴影響的一般市民

      刪除
    5. 明知五大訴求不合理,但不割蓆;
      明知砸、燒、堵路、私了離普,又不割蓆;
      明知港獨不可行,更不割蓆。
      一直站在道德高地,禍害年青人去犯法,咋咋帝帝。
      你們根本是仆街!

      刪除
    6. 你以為同伙犯案, 自己就唔係罪犯?
      你有份擔遮, 有份煽動, 有份協助暴徒逃離現場, 已經係有組織罪行同伙, 咪扮無辜啦

      刪除
    7. 最笨的人出手, 其次笨的人出遮, 再其次的穿反光衣扮記者, 再聰明一點的四處貼文宣, 例如某畜牲.

      依我看, 這位 David 兄十分聰明, 只有小心翼翼的敲鍵盤, 然後期望上述各種笨人/聰明點的笨人以身試法, 以最安全的方式收割成果.

      刪除
    8. D君瞓醒未? 攪清楚,「victim」受害人可以是一眾港人包括陸官、特區正苦官、不涉政治的普羅大眾、部份黃藍絲。

      只有少部份人能在這動盪環境下得益,例如飯民蟻員、政棍、網台K0L、黃劣師、少數幕後操手等等。

      有些人如你仍懵盛盛不分好歹,為虎作倀,係咪抵鬧。

      刪除
    9. //616那天,和朋友遊行到金鐘,很多人在叫口號,互相呼應聲震天。突然馬路中間欄杆處有人大叫「香港獨立」,人群霎時靜了一秒,然後只有兩三個人尷尬地應了一句。//

      即係點? 同意? 他叫出你的心聲?如果當時有藍絲因政見不合,被人私了,亦打出你的心聲,打得好?

      你這種像"陳雲"腔調的人,充滿語言偽術,以為多人遊行就大哂,其實心地臭過屎坑!

      刪除
    10. 同意David 言論
      太多人一下子就跳到2019年8月既情況
      而唔提及2019年5月6月7月政府到底做左乜無做乜

      刪除
    11. 1:36瞓醒未? 你咁叻一五一十講清楚來龍去脈畀大家睇吓點

      刪除
    12. 1:36, 先由民陣兩隻正副發言人(岑哥仔和四眼仔)講起, 佢地有金主養職業係發動遊行, 幾多人要買呢兩個人唔似人、鬼唔似鬼嘅大帝怕, 「招呼」佢地層出不窮嘅素求...

      刪除
    13. //2019年5月6月7月政府到底做左乜無做乜
      David既意思係6月7月....咋咋帝帝.. 跳去....今日定立國安法, 怪責點解點解
      1:36你咪踢爆

      刪除
  25. 國安法是被香港社會過去一年的亂象逼出來的。大陸法系和海洋法系本來就有差異,造成條款細節不流暢和清晰,我相信會在執行過程中不斷磨合。無罪推定保留了,緘默權是否剝奪不清楚,陪審團也沒有被排除,沒有明顯的追溯權。這些是我讚善的。而很明顯文字之間,就是針對香港黃暴過去一年的各種伎倆立律,一些長期深惡痛絕的問題,比如造謠831,比如內會選舉鬧劇,比如司法復核鬧劇,比如私人檢控鬧劇,比如堵路破壞交通設施和私人商鋪,比如汽油彈,比如去海外遊說干涉中國內政等等,都有了對應條文,很有針對性。

    而我疑惑的是,其實大部分街頭暴力已經在香港現有法律框架下,那麼控罪時是預先以現有法例,還是國安法?

    回覆刪除
    回覆
    1. 而且,對法官體系也保留了監督權力,可以有效處理警察抓暴徒後法庭放生的亂象

      刪除
    2. 未見條文時, 我之前描述國安法為「小廿三條的國家版, 高一個規格, 有國家特權, 是基本法修補工程」
      可簡稱「小廿三條的國家特權版」.
      條文出場, 相當辣, 是「小廿三條的國家特權版 + Bug」.
      *
      我之前讚賞中央聰明, 國安法出場針對性強, 包括9:58中名單.
      不過我會強調, 國安法厲害處是可處理幕後黑手(say 80分), 現有法律框架而被滲透後一直是無能為力的, 指向攬炒.
      國安法對付前線名單, 法律角度其實附加能力是不大的, 只針對港獨口號(say 10分), 但因為有心裡上附加阻嚇因素, 會使整體人數大減, 失去背書. 7月1日證明, 針對出左街的前線港獨口號的阻嚇原來無乜作用.
      *
      不過有+Bug因素, 磨合, 會發展成執法混和擴張, 有如通貨膨脹, 估計會出現濫用.
      BBTW

      刪除
    3. 目前, 只是多一條罪名可控告而已, 實際操作還看司法系統如何配合, 要是這班人還是不賞臉, 必需國家畫公仔畫出腸的話, 相信國家將繼績釋法, 將繼續干預法官任命, 直至成功令暴徒及背後的代理人都送進牢獄, 香港社會重歸安寧為止.

      別期望中央會再對我們客氣, 這場是一場以破壞香港, 要脅中央割讓土地的戰爭, 而且是某些香港人主動挑動的, 特別是某幾個被滲透到失控的專業界別, 國家決不會讓司法系統成為敵人的保護傘, 要是狗官們仍視國家如無物自把自為, 便看國家怎樣把你們消滅去.

      刪除
    4. 國安法 看來是給暴徒度身定造,將過去一年的刑事罪行,在證明革命意圖的前提下,通通加上最低刑期。
      在其他方面,例如法官人選、陪審團、截聽申請、保釋申請,國安法也沒有給香港法院留多大面子。
      不得不承認,這次立法就是給香港法院扇耳光的。但同樣不得不承認,香港法院在整個2019年下半年都沒能把握時間,採取措施以證明普通法的刑事司法制度不是荒謬的。回想起來,林鄭借 "special courts and night courts" 調侃大馬爺,已是有跡可尋。

      刪除
    5. 安得真是心水清,俾我等蟻民另外一個角度看國安法

      刪除
  26. 尚方寶劍一出,尚方寶劍一出, 誰與爭鋒? 妖魔鬼怪走夾唔抖!

    薛永鈱
    「無得制衡」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你無嘢呀! 黐線又多你一个儍!咪當立法會議員大哂.

    李家超:送內地審「萬中無一」 張曉明:公署履職 港三權「不能管」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200702/s00001/1593629091375/%e6%9d%8e%e5%ae%b6%e8%b6%85-%e9%80%81%e5%85%a7%e5%9c%b0%e5%af%a9%e3%80%8c%e8%90%ac%e4%b8%ad%e7%84%a1%e4%b8%80%e3%80%8d-%e5%bc%b5%e6%9b%89%e6%98%8e-%e5%85%ac%e7%bd%b2%e5%b1%a5%e8%81%b7-%e6%b8%af%e4%b8%89%e6%ac%8a%e3%80%8c%e4%b8%8d%e8%83%bd%e7%ae%a1%e3%80%8d

    警國安處成立 未定搜處所需否手令 國安撥款不受法律限制 涂謹申斥「無得制衡」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200702/s00001/1593629090938/%e8%ad%a6%e5%9c%8b%e5%ae%89%e8%99%95%e6%88%90%e7%ab%8b-%e6%9c%aa%e5%ae%9a%e6%90%9c%e8%99%95%e6%89%80%e9%9c%80%e5%90%a6%e6%89%8b%e4%bb%a4-%e5%9c%8b%e5%ae%89%e6%92%a5%e6%ac%be%e4%b8%8d%e5%8f%97%e6%b3%95%e5%be%8b%e9%99%90%e5%88%b6-%e6%b6%82%e8%ac%b9%e7%94%b3%e6%96%a5%e3%80%8c%e7%84%a1%e5%be%97%e5%88%b6%e8%a1%a1%e3%80%8d

    回覆刪除
    回覆
    1. 無辦法, 內地才智say 80分, 唔會100分.
      制定廿三條香港唔做, 制定小廿三條國家版, 你地有80分才智, 不但不出貢獻, 相反抽10零廿分後腿, 無人幫手自己搞, 咪出左呢個版本囉~
      唔搞, 你地想攬炒、政變、作美國扶植傀儡圖私利, 你就想!
      BBTW

      刪除
    2. 你IQ-80
      重症弱智失禁

      刪除
    3. 失禁是套套及你 佢餐餐來柯屎柯尿
      你又學

      刪除
    4. 所以前晚條文一出,我就話漏咗搜查令邊個出
      記得寫監聽,唔記得寫搜查令
      唔明點解大陸會漏招

      刪除
    5. 不用搜查令, 執法人員可按需要進行搜查1

      //第四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
      Promulgation of National Law 2020《2020年全國性法律公布》2020年第136號法律公告B2368L.N. 136 of 2020B2369附表Schedule准予警方等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採取的各種措施,並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一) 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二) 要求涉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人員交出旅行證件或者限制其離境;(三) 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四) 要求信息發佈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五) 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六) 經行政長官批准,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員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七) 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或者管有有關物料的人員,要求其回答問題和提交資料或者物料。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對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採取本條第一款規定措施負有監督責任。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採取本條第一款規定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刪除
  27. //訂立這法例美其名為兼顧了香港普通法精神, 事實上是充滿矛盾的... (略)

    世界各地的國安法, 很多都是充滿這種矛盾的, 或者地球真的很危險, 博主快回去火星吧?

    對於某些人來說, 好好地當一個人, 不要去當賣國賊, 不要唱衰自己的國家, 可能真的很困難吧? 沒關係, 試試偷渡去無法無天的第三世界國家, 嘗嘗真正自由的味道, 如何? 又或者, 找個天台跳下去, 來生不當XX人, 做條狗好, 做條阿米巴原蟲也好, 你好我好大家好.

    回覆刪除
    回覆
    1. 已經去左南半球, 嘗袋鼠肉, 師兄就唔使咁動氣

      刪除
    2. 國有國安法, 相信袋鼠國也不會縱容國民破壞城市, 分裂國家的要求. 我也不過是替那些想自由自在地分裂國家, 給些切實可行的建議而己, 沒有什麼動氣不動氣的.

      刪除
    3. 去火星暫時要噴氣燃料, 不能使用太陽能、核動力之類, 大師兄
      12:26

      刪除
    4. 袋鼠國議員剛被抄家
      罪證是去了中國8次,以及和選區內華裔選民交情太好
      不知澳洲人標少點睇
      有冇諗過逃亡返香港
      麥卡碩加排華在澳洲應該不久就會發生

      刪除
  28. 香港人係咪開始疑神疑鬼有精神病?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152/page/1?t=xLIqi1

    個天行雷,落大雨都可以扯到去國安法,話個天為香港哭向左走向右走咗!
    香港人醒未?

    求神問卜囉喂#yup#

    遲下騙子搵大錢[sosad] [sosad]

    :) 咁雨後晴天點解? 抗戰勝利!?

    回覆刪除
    回覆
    1. 抗爭活動返晒黎,聽日升幾多!?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59735/page/1?t=IaDZTq

      保守估計
      琴日拉幾多
      今日升幾多

      刪除
  29. 200萬+1人最終借住今年中美角力之機,
    加埋土共全力配合
    成功爭取英帝開放BNO可以系英帝長期居留, 日後仲可申請為正式公民
    正都核爆

    俾我就無飛機都坐船即刻仆過去英帝既懷抱
    唔知仲有仲浪費時間討論

    --Dogdogchi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其實我都唔明點解仲洗乜分B唔BNO, 明明民主自由咁偉大咁優秀, 呢班民主自由國際公民又係如此人材, 仲有成200萬人咁多, 求期割讓個小島, 比佢地起番個新香港出嚟都得啦, 做乜死都要迫佢地留係香港, 被無良共產黨虐待, 英帝美帝, 你地個良心去左邊呀?

      刪除
    2. //其實我都唔明點解仲洗乜分B唔BNO//

      因為BNO唔係公民, 無公民福利無投票權 XD

      斷水流大師兄: 我地英國(精英中心)只收精英, 唔收垃圾

      --誇張佐, 起碼要證明可以系英帝生存5年, 搵到扮正經工(唔易, 你估英帝失業率低, 打份快餐店工未必收), 或者帶住幾千個過英帝可以食過世, 先考慮正經收你做公民

      --Dogdogchi

      刪除
    3. 現今生活水平計,一家四口揸住幾千萬去大英,若搵唔到好工,靠食穀種唔捱得幾耐,在大埠好區買間似樣嘅屋、車、保險、裝修和添置家具等等已起碼唔見1/3至一半,之後供書教學等日常開支唔係少數

      刪除
  30. 今日整到警察隻手流哂血個個人係上機前被捕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089/page/2?t=zVQHSG

    點解刺警條友差一步咁都走唔甩?

    如果以因果報應來講,即係佢做既野係行惡,宜家叫惡有惡報囉!

    天惘恢恢,疏而不漏!

    同理,何君堯點解俾人刺殺都無事,因為佢係天理眼中佢先係好人囉,所以有好報,俾人行刺都俾因果報應及時阻止左!

    回覆刪除
    回覆
    1. 文革就仔打老豆,而家就破新護舊
      香港呢D垃圾民族邊有得救

      個老豆可能係真心想個仔接受思想教育出返嚟成為一個愛國愛黨既中國人

      刪除
    2. 國安法第一個走佬去英國既人就係拎刀插人既恐怖份子唔知英國會點諗呢[sosad]
      [sosad2]lm

      當日華人與狗不得進入
      今日就歡迎垃圾黃屍曱甴內進
      英國真係倒退

      刪除
    3. 殺一儆百 應該係老終了
      唉 係出左一啖氣但何必呢

      傷人點解判終身

      唔charge傷人,charge意圖謀殺咪老終:-(

      再砌落去國安法到話係恐怖活動,咁就係支那坐一世:-(

      刪除
    4. 莫講話歐美都唔要暴徒, 台灣都嫌棄呢班黑衣魔
      人地講明唔接受暴力犯罪

      刪除
    5. 香港人miss左文革, 唔怕, 宜家補返, 大把篤灰!!!

      抵死! 又要驚到着草, 做得出唔敢承擔?唔係咁㗎細佬!!!

      刪除
    6. 立場果張相好清楚見到插警暴徒頸後兩粒志, 上庭睇到立場張相咁大兩粒志,一定入硬!

      刪除
  31. 該私人檢控, 有晒犯罪意圖, 肯定已經觸犯呀, 係睇香港政府有無能力, 有無決心維護國安法

    回覆刪除
  32. 十一过香港唱红歌看港畜~

    回覆刪除
  33. 變什麼天,香港一直是中國統治.
    現在國家為香港立法,天公地義,錯什麼?
    你這樣是鼓吹人們仇恨中國?!
    看國家如何罰懲你們!

    回覆刪除
  34. 適用國家安全法? 10年監禁?

    旺角男向警車擲汽油彈被捕 (11:21)

    昨晚(1日)11時半,一名男子於旺角彌敦道近奶路臣街交界向一輛駛經的警車投擲一枚汽油彈,汽油彈未有擊中警車,車上防暴警隨即下車追截,追至西洋菜南街制服該男子,並檢走玻璃碎片等證物。

    被捕男子25歲姓李,他被捕時身上被搜出另一枚汽油彈,他涉「縱火」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扣查,案件交由旺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8隊跟進。

    回覆刪除
    回覆
    1. Victor Fok
      佢大鑊啦, 斷正掟汽油彈又藏有汽油彈, 起碼坐5年.

      刪除
    2. 原則上可以告國安法"恐怖襲擊"罪...

      刪除
    3. 如果被告是周圍環境示威、非法集結的參與者, 可以是"恐怖活動"罪.
      否則是縱火, 所以警方告縱火, 已夠重.
      BBTW

      刪除
  35. 糾正兩點:
    1,梁愛詩不是人大常委(她從來沒有擔任過這職位),無份立法。
    2,政務司長、財政司長、律政司長的寫法是跟基本法(如第53條)。

    回覆刪除
  36. 新國安法

    勾结=睇playboy
    买国=iPhone
    瀆国=天主教/其督教
    莫须有=坐北向西

    差唔多係咁…

    回覆刪除
    回覆
    1. 同意,一條以被動者方式廹出嚟的律法,注定的失敗者。

      刪除
    2. 对,沒卵头的法律,沒卵头的结果
      关你乜事! (我智障㗎!)
      有冇搞化錯? (我失咗个禁啦!)

      嘻嘻嘻

      刪除
    3. 搞法律卻不知法律為何物

      刪除
    4. 條野似"批鬥(香港人)法"多D,依D怪雞野真系无人會曉

      刪除
    5. 傷港人既"守法"就係政府劃條線俾我, 我一定會系條線隔離極盡瘋狂

      好神奇既觀念, 養到傻佐

      --Dogdogchi

      刪除
    6. 搞法律卻不知法律為何物
      搞抗爭卻不知抗爭為何物
      搞運動卻不知運動為何物

      搞X卻不知X為何物
      即係隨口噏當秘笈

      刪除
    7. 搞五味六味,明仔好衰好淫贱啦

      刪除
    8. 依条野我会形客系失禁,失禁个失,失禁个禁,简稱"法律失禁"。

      刪除
    9. 可唔可以搵人解釋下普通法既特質?

      --Dogdogchi

      刪除
    10. 與其亂噏帶人遊花園浪費時間,有「色」之士唔該解釋埋欧陸法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既特質,等大家學嘢

      刪除
  37. 兩男去年9月與其他人在屯門破壞輕鐵青松站一部八達通入閘機,警方其後在500米外拘捕數人,兩男經審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水佳麗今(2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指,兩人若非及早得悉被港鐵職員發現,「分分鐘會打爛成個輕鐵站啲嘢」。她斥兩人受網上煽惑,不加思索地破壞港鐵,令市民不便,被定罪後才展示悔意。她認為被告連同數人有計劃地犯案,比起同類案件嚴重,判兩人即時入獄4星期。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492946/%E5%85%A9%E7%94%B7%E5%88%91%E6%AF%80%E8%BC%95%E9%90%B5%E5%85%AB%E9%81%94%E9%80%9A%E6%A9%9F-%E5%AE%98%E7%A8%B1%E5%8F%97%E7%85%BD%E5%8B%95%E4%B8%8D%E5%8A%A0%E6%80%9D%E7%B4%A2%E7%8A%AF%E6%A1%88-%E5%88%A4%E5%8D%B3%E6%99%82%E5%85%A5%E7%8D%844%E5%91%A8

    回覆刪除
    回覆
    1. 4星期就算嚴重?

      刪除
    2. 入唔入冊,好大分水嶺

      比起水官之前既判決,嚴重好多了

      刪除
    3. 大老爺話點就點,我哋啲 layman,識條鐵咩!

      刪除
  38. 港區國安法 第四十三條 給予警務處長很大權: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以採取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法律准予警方等執法部門在調查嚴重犯罪案件時採取的各種措施,並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一)搜查可能存有犯罪證據的處所、車輛、船隻、航空器以及其他有關地方和電子設備;

      (二)要求涉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的人員交出旅行證件或者限制其離境;

      (三)對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財產、因犯罪所得的收益等與犯罪相關的財產,予以凍結,申請限制令、押記令、沒收令以及充公;

      (四)要求信息發佈人或者有關服務商移除信息或者提供協助;

      (五)要求外國及境外政治性組織,外國及境外當局或者政治性組織的代理人提供資料;

      (六)經行政長官批准,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人員進行截取通訊和秘密監察;

      (七)對有合理理由懷疑擁有與偵查有關的資料或者管有有關物料的人員,要求其回答問題和提交資料或者物料。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對警務處維護國家安全部門等執法機構採取本條第一款規定措施負有監督責任。

      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為採取本條第一款規定措施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但找不到罰則,如不合作,如何處罰?

    回覆刪除
    回覆
    1. 水官很快就會被捕
      罪名是犯國安法。

      刪除
    2. 將接受批鬥,面對批鬥水官保持缄默权

      刪除
    3. 水官在國安法立法後轉左性,之前個D優秀青年管有汽油彈都是感化一下,丟汽油彈都是社會服務令,而家破壞輕鐵站的八達通機都要坐監,報告重建議社服令,俾晒機會判都唔判

      刪除
    4. 嘩!判四星期真係好重判喎!咁偷野入新界西犯案最佳,衰咗都只會判社服。

      刪除
    5. 水官的態度已經好左好多啦,對法官唔好咁高要求,總唔可以叫佢覺今是而昨非,又或者叫大馬官出聲明,一連兩單,污辱左香港的司法制度

      刪除
    6. 督灰者可接納入党,快者得!

      刪除
    7. 差不多了,最少已經人生精彩左 ...
      仲有得移民去英美?傻啦...
      下?話因政治逼害而坐監?等英美查三五七十年先啦下...

      刪除
    8. 外國接收暴徒還有可能, 不會接納篤灰者入党.
      BBTW

      刪除
    9. 投入搞抗爭政治就要預咗食得咸魚抵得渴,身不由己,有咁多痛腳和黑材料被人揸住,唔聽幕後上頭指示就死duck,正所謂做又死唔做又死,惟有頂硬上死撐,所謂一將功成萬骨枯,玩政治唔係人人都一世咁好彩無風無浪到頂得善終。

      刪除
  39. 標少很快就會被捕
    罪名是犯國安法。

    回覆刪除
    回覆
    1. 認罪,下乡接受努改再教育,特別系欠缺基本法律知識方面

      刪除
  40. 国安法主要針对犯罪法官/谋反判逆法官,若有些情況可DQ,由陆官審。

    回覆刪除
  41. DPZ Blog Posted on 2 七月, 2020
    「國安法已通過」

    港版國安法一如預期,快速通過,在此文發佈時可能已在香港正式生效。

    斷斷續續擾攘近一年的所謂「社會運動」大概很快會沉寂下來,主要有點聲望有點地位的領袖人物都已被捕,沒有被捕的或高姿態,或悄悄地表示引退或轉變口風,活動經費多已被截斷,國外的聯系,如果還有就要轉入地下,變成非法活動。

    曾經上街表示對現狀不滿的,對政府不滿的人,人數也不少的,但港人中並沒有飢寒交逼鋌而走險的人,也沒有像烏克蘭那樣跟俄羅斯有幾百年的種族仇恨,也沒有中東那些不共戴天的教派衝突,港人的不滿可能是買不起房子,越房子太貴,生活指數太高,許多人工資收入追不上,或價值觀有差異,諸如此類。

    當反對現在體制,參與暴力行動的代價太高時,大多數人選擇安於現狀,不會有殊死的反抗,而且中央政府非常強大,搞政治的人如果要付出的代價太大,而沒有成功希望,也就是沒有回報的時候,很多人轉軚也是可以預期的。

    所以估計所謂「社會運動」很快會沉寂下來,但社會深層次的矛盾依然還在,為政的能注意到處理好,香港才能長治久安。

    回覆刪除
    回覆
    1. D人真係以為靠人"打氣"就可以贏阿爺

      刪除
  42. 國安法的目標是煽動資助黃暴的首惡們和暴力行為最激進的那些,打擊面不會很大。是要給本港重建一個從教育開始自我修正的基礎,很多人只是在自己的幻想里沉浸。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是, 你說的只是可判10年至終身重罪者.
      另外有4個處罰級別, 和鼓勵自我停止及篤灰, 及現任與參選的公職人員...等8類目標.
      BBTW

      刪除
  43. 鎖國的節奏。。。

    回覆刪除
  44. https://baike.baidu.com/item/无期徒刑/1388771

    其實內地都有無期徒刑既定刑準則,同香港一樣

    回覆刪除
  45. 2020仲刺激過坐過山車, 半年進度等於以前一百年!

    消息:政府研究出境申請 市民前往中國境外需政府批准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302/page/1?t=DUwDdc

    其實由得啲香港人走唔全對大陸仲好?加速換血!

    換血前提係錢唔走, 依家人走, 錢跟人走, 變左放血!

    回覆刪除
    回覆
    1. 英外相藍韜文:若中國阻 BNO 港人離開 英國可以做的不多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186/page/3?t=bkHFrc

      Roman Wong
      怎麼會阻!送都嚟唔切。

      Victor Fok
      唔好講笑啦, 那句真那句假都分唔清, 學乜人做外相呀, 正廢柴, 燒炮仗送走晒廢柴暴徒香港之福呀, 等佢地到英國搞破壞不知幾爽!

      董禮霖
      中國最多取消他們的國籍,沒有權限制他們移民。

      刪除
    2. //政府研究出境申請 市民前往中國境外需政府批准//

      仲研究緊即係未行到

      唔O拿拿聲買張單程機票就走, 唔好揀地方, 出佐程就神仙

      --Dogdogchi

      刪除
    3. 濕鳩消息

      未確實

      不過多謝英國造謠,果班人快D仆到咁走啦wwwwwwww

      刪除
  46. 差佬終於重光,昂首濶步,光明正大步入終審法院捉「人/鬼」!

    回覆刪除
  47. 唔想移民去英國, 台灣又遲早比中共收番, 移民去邊好?
    https://forum.hkgolden.com/thread/7260297/page/1?t=v1TO1T

    南韓, 350萬就ok!

    Hi你啦,隨時一瞓醒就變朝鮮啦!

    回覆刪除
  48. 如果我們冷靜思維一下,就會明白,九七後的香港是主權歸於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下的一個地方性特區,它的“特”是中央授權給予的。《香港基本法》本來就是一份中國大陸法下的法律文件,即是說香港習慣法法律系統的維持,是建基於中國的大陸法的,Peter Wesley-Smith 早就説97後的香港法律不是一個純粹的習慣法系統——因為它掛於一個“異體”的中國的大陸法下——即是說必要時會出現異變。

    反對派昨天說國安法是掛在香港頸上的一把刀,其實這把掛在香港頸上的刀本,來就一直存在——中國對香港主權的不容挑戰——基本法內有這麼說,去年反修例出現反中群眾運動後中央也三番四次地說過。

    個人來說也用過不同的例子和同輩的60後解釋維持香港現況的脆弱性,希望說服他們取態不能過激,例如,像孫悟空頭上的金剛箍——你越反,它會收得越緊;像鳥籠中的自由——你越要碰撞那邊界,越自身受害;又像與狼共舞——你要和狼群共存,就要有利用價值,如果反過來用石頭砸狼群,那就是死路一條;甚至初中的不穩定平穩平衡例子也用上了——你推動它,就會滾向另外一個狀態,不能回到以前。無奈同輩中沒多少人接受我這種說法,更被大衆接受的,是李柱銘的“基本法是中央承諾隔絕共產黨干預”論,“基本法就是香港人做什麼都可以”論,甚至是戴耀廷的“香港是抗擊中國集權專制的全球前沿陣地”論,以為有美國佬撐腰,對抗中共就有bargaining power,就可以抗擊“邪惡”的中國。。。

    掛在香港脖子上的這把刀其實還有一條繩繋著的——名字叫“主權不容挑戰”。學過中國歷史的Peter Wesley-Smith明白其脆弱性,退休返鄉下耕田,反之,長著中國人樣子的法律教育界後輩戴耀廷、陳文敏等,似乎對中國歷史沒有什麼學習興趣,不了解中國人的行為模式,像老鼠一樣不斷地去咬這根繩。繩斷,刀就會砍下來(正如張曉明說的“太過分了”),街坊們、香港的法律精英們,只得一起承受這攬炒的結局。

    回覆刪除
    回覆
    1. 天下烏鴉一樣黑,筆者唔去欧美照版搞吓,睇吓下場會係點

      刪除
  49. 董禮霖
    一切法庭判才算。其實在人多地方舉香港獨立旗, 目的好明顯是煽動分裂國家。

    回覆刪除
  50. 做得好!!!

    港區國安法|警搜筲箕灣「壹碗壹碟」稱連儂牆或違法 店方宣布休業 (14: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200702/s00001/1593668738689/%e6%b8%af%e5%8d%80%e5%9c%8b%e5%ae%89%e6%b3%95-%e8%ad%a6%e6%90%9c%e7%ad%b2%e7%ae%95%e7%81%a3%e3%80%8c%e5%a3%b9%e7%a2%97%e5%a3%b9%e7%a2%9f%e3%80%8d%e7%a8%b1%e9%80%a3%e5%84%82%e7%89%86%e6%88%96%e9%81%95%e6%b3%95-%e5%ba%97%e6%96%b9%e5%ae%a3%e5%b8%83%e4%bc%91%e6%a5%ad

    回覆刪除
  51. 七百万人比不一個北姑。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但也是一個護身符,令中央不敢向香港动武!
      這個局面相信會運作一段頗長的時間。

      刪除
    2. 同意,某人令香港人失去原有的愛國思想,令民心思變

      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