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

Withdrawal 與 dismissal

看到明報這新聞:

前日文件出錯撤罪再控 官:撤回非撤銷 汽油彈案辯方指一罪兩審遭駁回

也許我對格鬥場睽違已久, 對法庭程序遺忘了吧, 看得茫茫然。

新聞內容有這段:

明報專訊】4男1女於前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起訴管有爆炸品罪,控方因檢控文件出錯而撤回控罪,3名上庭的被告即時釋放,步出法庭後再被拘捕。5人昨被重新起訴,罪名及控罪詳情不變。辯方爭議新案檢控是「一罪兩審」,裁判官反駁她所說的只是「Withdraw(撤回)」而非撤銷,駁回辯方申請,並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下月12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翻查閉路電視片段蒐證,其間全部被告需還押看管。

控方因「律政司司長檢控同意書」(Secretary for Justice's consent to prosecute) 手民之誤串錯被告名字而申請撒回控罪, 主控在庭上大概會這樣講:

主控: Your Worship, could/may I apply for withdrawal of the charge against all 5 defendants?

辯方不會反對, 主任裁判官會怎說呢?

法官: Application granted. The case is withdrawn.

只要主控在任何時間都沒有表示「不提證供起訴」(offer no evidence), 撒回的控罪就可以從新提控, 就不會是bar to future proceedings。都未審過, 又沒有不提證供起訴, 連選擇在那一級法院審訊(venue of trial)都未決定, 又何必作無謂爭拗呢? 這些花招, 中看不中吃, 不能plead autrefois acquit, 也不是double jeopardy, 可能哄得被告開心, 但屬純浪費時間的舉措。若果在發現出錯的時候, 有首長級的檢控官在庭上, 已可以申請押後一會, 重新簽署「律政司司長檢控同意書」呈遞給法官, 連撤回控罪也沒必要了。

450 則留言:

  1. 當日當庭釋放後, 警方立即重新拘捕, 好像有點難看.
    不是可以日後以傳票重新要那5個人上庭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係咪當日警方坐住旁聽,一聽到判官咁搞即刻喺街拉人,咁搞法院人士同警隊都係細仇,睇嚟都係有開牙齒印。

      刪除
    2. 松山聰: 不能用傳票(summons), 被告是被落案(charge)上庭的。重新拘捕是唯一做法。

      何超齡: 三權分立, 各司其職。

      刪除
  2. 嚴格來說,只有stand trial or not, 3人已在庭上出現。香港法院就是陋習。

    回覆刪除
    回覆
    1. 搞笑,咁樣就話香港法院是陋習。都未take plea,講乜stand trial or not。

      刪除
    2. 標準叫雞唔俾錢思維,所以本人一向說你們基本上都是沒有法冶精神但在討論怎樣使用法律,哀哉

      刪除
    3. 425: 當香港係獨裁極權恐怖政權支那的一部分, 邊可能有法治? 個OWNER係罪犯(屠殺平民 etc), 該罪犯胯下的BITCH (HK) 能是legit?

      刪除
    4. 法官發現漏招,叫書記call差佬來法庭收拾殘局。See

      刪除
    5. 正式係法官叫霸王雞了

      刪除
    6. 今日又一單判官將鐳射筆定性用攻擊性武器告,比差佬去得更兇更盡

      刪除
    7. 有咩問題? 警察最多扣留48,高院官最多可以判終身監禁喎。並非最高級嘅裁判法院都可以判3年。

      刪除
    8. 文明守法就乜都無,野蠻鑽空子就把持法律

      刪除
  3. 阻礙每個人的彈性思維和工作,都不外乎工作架構複雜,卸責怕責任上身,反應觸角遲緩不懂變通。
    政府都應該考慮請兼職大律師回流工作一至二個月制式,如標少這般資深大律師,列顯倫大法官等,他們頭腦仍然精靈又可傳授武功。

    回覆刪除
    回覆
    1. 拜託, 標少只是一個Senior Citizen, 甚麼也不懂的廢老。

      刪除
  4. 請問如果主控申請押後半小時,馬上要求首長級人員到庭簽署文件再提交,就可以解決問題?

    法官不通融而將所有人都釋放,是否矯枉過正?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不是通融範圍啦, 不能硬闖.
      BBTW

      刪除
    2. 如果是簽署SJ's Consent的檢控官在法庭, 可以不撤回的機會大, 否則撤回算是最佳方法, 撤回了當然要放人, 已沒權扣押, 所以並不存在矯枉過正。

      刪除
    3. 無知無聊的對話,既然已希有差佬在法庭休候命再拘捕。

      刪除
  5. 員佐級協會助警員子女大灣區升學

    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向會員發通告,指經過協會及警察家屬通訊中心多月來的努力,與各級政府官員的磋商,可安排警員子女於明年春季或秋季北上升學,可在名單中揀選心儀學校,當中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及肇慶的幼兒園、小學及初中。

    協會表示,會透過警察家屬通訊中心作為統籌單位,統一向中國學校提交入學意願,強調安排基於會員及其子女福祉,不涉任何利益。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如在新的河套區建立一個全警察社區
      警民對立明顯係未來30年都會發生嘅事

      刪除
    2. 倒不如成立個解放軍港警師

      刪除
  6. [又三罷一星期]民間記者會發言人表示,明天開始展開全民戴口罩行動,並鼓勵市民出席為科大生舉行的宗教集會。發言人促請各行業在未來一個月,盡快成立工會,目標是發起一個月後「三罷」。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90481-20191106.htm

    回覆刪除
    回覆
    1. 民間記者會係乜人泥? 會唔會係冒牌?
      全民戴口罩有無柒百幾萬咁多? 買定派? 咁好生意
      市民出席為科大生舉行的宗教集會, 咩教? 不信教又點?

      RTHK新聞九唔搭八

      刪除
    2. 妨礙學生學業,騎劫宗教集會,危害社區治安,破壞環境。

      刪除
  7. 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專責委員會發表報告,深切關注香港6月以來發生的社會事件,反映香港的高度自治受到威脅,當中以法治領域最為嚴重。報告關注英國法官在香港的工作,是否有影響英國聲譽,避免英國被外界指控有份損害法治之嫌。

    特區政府表示,強烈反對有關報告的指控,政府致力遏止示威者日益加劇的暴力行為,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財產。

    特區政府又說,強烈反對將司法任命政治化,有關任命根據獨立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按司法和專業才能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所有尊重法治的司法地區應堅守司法獨立的重要元素,亦相信邀請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轄區法官來港擔任終審法院法官的制度,會持續運作良好。
    ______________

    首先是英國外相無視香港大量蒙面暴民的違法惡行,現在輪到英國下議院無的放矢地污衊香港的司法制度,他們無法指出香港哪項司法裁決是欠缺實證支持或沒有確保程序正義。很失望英國政客對香港社會的評論(跟美國政客一樣)偏頗得脫離現實。如罔顧或誤解香港實況,外國人對香港人的片面關心也只是假仁假義。🎭

    在香港工作的英國法官(如有)聽到祖家議員的指責會有何感想?會否想到自己何時有辱祖國聲譽?(英國聲譽早就因脫歐爭議被英國政棍敗得一乾二淨。)

    回覆刪除
    回覆
    1. 在香港工作的英國法官只有終審法院的非常任法官(non-permanent judge)

      刪除
    2. 老大: do they (the non-perm judges) take the oath to pledge allegiance to 支那共產黨香港特區嘛? much like everyone else on the same payroll?

      刪除
    3. 政客無事找事,轉移視線,乃是天職,所以此類新聞,猶如政客支持大派居英權一樣,算是反映常態 (只要不是全社會一起跟從進入瘋癲狀態的話)。

      刪除
    4. 英國政棍講吓畀揸BNO的可轉為英籍,咁都有人信,儍的嗎? 有足夠條件又想入籍英國嗰班一早申請同批咗喇,唔夠條件嗰班BNO死咗條心罷喇

      刪除
    5. 所以睇新聞表態, 要明辨有份量、定係場邊跳舞.
      BBTW

      刪除
    6. MARO 兔兔@2019年11月7日 上午11:40

      Don't be ignorant. NPJ also needs to take the judicial oath to uphold the Basic Law and pledge allegiance to the HKSAR. Sorry if this fact hurts you. Don't whimper.

      刪除
    7. 標少,你話就係㗎啦

      刪除
    8. Is this a question or a statement?

      刪除
    9. Buy me a coffee, I will give you an unassailable answer.

      刪除
    10. show us they did. dont bullshit.

      刪除
    11. You are so arrogant and pathetically ignorant. You have to donate $10000 to a charitable organization and show me the receipt before I tell you the answer.

      刪除
    12. no, dont waste our time.

      刪除
    13. 2:12, 2:29, 2:42

      “Non-permanent judges are not in any sense foreign judges. When they sit in Hong Kong, they are Hong Kong judges,” Ma told hundreds of public law experts during a closed-door conference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on Monday.

      “They sit on Hong Kong’s highest court without any restrictions as to the type of cases they hear ... They have an equal say in the panel of five judges on the CFA. They take the same judicial oath as every other Hong Kong judge.”

      Re: SCMP

      https://www.scmp.com/news/hong-kong/hong-kong-law-and-crime/article/2152512/foreign-judges-key-success-hong-kongs-top

      刪除
    14. hearsay.stupid !

      刪除
    15. 2:12

      Please read Cap. 11 Oaths and Declarations Ordinance (§17 Oaths of judicial officers)

      Re: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11?xpid=ID_1438402571017_001

      刪除
    16. I don't think they had the oath especially those ever sat any case in HK because the oath wasn't at the time being part of the offers they accepted. Geoffrey Ma told a lie about this.

      刪除
    17. 4:00

      Another document obtainable from the Internet for you to read before making silly comments.


      // 10. Although from other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the visiting overseas non-permanent judges are, nevertheless, Hong Kong judges upon their appointment. That this is so is underscored by the provisions in the Basic Law that require the Chief Executive, when acting in accordance with a recommendation of the Judicial Officers Recommendation Commission to make the appointment, (i) to
      obtain the endorsement of the Legislative Council for that appointment and (ii) to report the appointment to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11. That they are Hong Kong judges is also reinforced by the fact that, upon taking up appointment, in practice on the first occasion on which the overseas non-permanent judge comes to Hong Kong to sit, he or she will attend before the Chief Executive to take the judicial oath of a Hong Kong judge to uphold the Basic Law, bear allegiance to Hong Kong and to serve it “conscientiously,
      dutifully, in full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onestly and with integrity, safeguard the law and administer justice without fear or favour, self-interest or deceit”.

      So it bears emphasising that the non-permanent judge, although he has acquired that status because of his pre-eminence in another common law jurisdiction, is appointed to be a Hong Kong judge and to discharge a constitutional function as such.


      Re:

      //Commonwealth Law Conference 2017
      Wednesday, 22nd March 2017

      Session D5: The use of Non-local Judges in Overseas Jurisdictions

      Judges from other common law jurisdictions in the Hong Kong Court of Final Appeal

      The Hon. Mr Justice Joseph Fok, PJ1 // (a pdf file)

      刪除
    18. 你唔識英文?"he or she will attend..." Show us they did it!
      Don't just cop and paste,不知所謂的東西。

      刪除
    19. 標少及那些不知所謂的跟尾狗輸了。Time is over.

      刪除
    20. 樓上個儍佬唔夠講就發爛渣, 你有本事做到特首和有關人等或係受聘做NPJ/CFA咪有得睇show

      刪除
    21. 4:34

      你寫嘅英文:
      Another document obtainable from the Internet for you to read before making silly comments.

      連simple sentence也不能,你好意思?
      本人真係服咗這條狗 Dog Dog Dog

      刪除
    22. 嗯4:34佢啲"英文?"又真係好鬼死肉酸嘅,文化程度無得呃人。

      刪除
    23. 連儍佬如你都睇得明, 即係寫得夠清楚, 能寫plain English 係好嘢你唔識啫

      刪除
    24. 知唔知自己英文錯咩先

      刪除
    25. 4:34, 5:25

      仲會唔會比英文老師罸打手板先???
      呵呵呵

      刪除
    26. 3:19 3:46 4:34 5:25
      The loser

      刪除
    27. 原來阿Q精神寫漏了一個字: 病。

      刪除
    28. 做咩話自己呢?阿標~少

      刪除
    29. 近年的Lord Neuberger同Lady Hale嘅judgment都寫得好好,Lady Hale似乎係constructive trust方面保障了不少較為弱方的女士權益。嚟緊嚟HK擔任Non-permanent judge嘅Lord Sumption只因立法會堆積好多議程,尚未通過有關委任。Lord Sumption較有印象係關於defamation嘅judgment。

      刪除
    30. 11個judges, 包括Lady Hale同Lord Sumption可以(夠膽)一齊rule 代表Monach嘅Johnson unlawful shutdown of parliament, 竟然有人會質疑non-permanent judges嘅公正性及獨立性是否到位,可笑可笑。

      刪除
    31. 匿名2019年11月7日 下午11:06

      做咩話自己呢?阿標~少
      ===================
      依條友乜野人來?行開啦

      刪除
    32. 當暴動的人一個一個入冊, blog裏這類留言就越來越多, 在街上自言自語的人也會增加, 我畢竟是同情精神有問題的人, 所以才會提出政府要增加精神心理服務的一大訴求。阿免仔看完Cap 11 Schedule 3 Part 1都收了聲, 言論自由, 咪畀人哀鳴下囉。有理據就一早攞出嚟反駁, 無理據都要畀人講, 好過唂死, 所以這類留言我不删除的。

      刪除
    33. 標少2019年11月7日 下午2:11

      兔兔当然知道答案 but

      its better for this to come from your own words that even the so called honorable NPJs are nothing but 屁精 to 支那共产党.

      justice can indeed be bought at least in the case of 支那香港

      刪除
    34. 阿兔哥, you are entitled to your view. I am afraid when you are in court, you are just one of the sycophants you loathe.

      刪除
    35. 標少輸就一世

      刪除
    36. 輸到死輸到襯地冧

      刪除
  8. 有關昨日在[科大] 的事件 , 除了大校長"舌戰" 群熊外, 中間加插了一個令人目瞪口呆, 搖頭嘆息的小意外 .....這意外在今早的幾份報紙網媒都被稱為 : 內地生"推倒" 前學生會會長後被圍...//又或內地生懷疑打人被圍堵襲擊.....

    有看on.cc 直播的, 可能意見不一樣 : 當時一班人在搞視像器材和影片 , 一個男和女學生從右邊起身離開 , 在中間通道上, 女的走在前方, 載眼鏡的男生在後. 忽然男生轉了向左方的座位一會, 女的回頭看見他沒跟上就停下等待......

    一會兒, 男生從左方那排座位行出, 一手插褲袋一手持背包的肩帶, 走向中間通道. 就在他轉身一煞那, 背後一黑衣人"直撲!" 倒地...載眼睛男生渾然無所覺直行出通道.......

    就在黑衣人倒地匠一刻, 就傳來"打人打人....唔淮走...." , 然後就是圍堵>>>跟著有人大喊: " 落雨啦, 開遮開遮..." 然後就是在"遮陣" 之下 , 拳如雨下, 遮柄如棍的打向載眼鏡的學生...

    不知on.cc 的有沒有良心/有沒勇氣拿出這片段給人看? 不知有沒有其他的媒體也拍到當時的實況 ?

    on.cc 在今天發出的當時片段是載眼鏡的學生走到中間通道時, 黑衣人倒地一刻開始的, 並沒有直接的從載眼鏡學生離開右側座位時開始 . 這其實很重要 : 因為觀眾可看到載眼鏡的走向左邊座位到後來行回中間通道時都很寧靜 , 沒有騷動也聽不到有爭吵...直到他走向通道, 背後黑衣人"倒地" , 跟著才有人大叫" 打人打人..." 注意 : 是"才有人大叫打人打人...."

    還有一點很重要 , 也是先前提到的: 載眼鏡學生當時是一手插褲袋, 另一手持背包肩帶的從左側座位走出來 , 這個鏡頭 , 在今天的on.cc 也可看到....

    有興趣的可自行去找資料看看...筆者在看完直播和今早的新聞之後 , 第一個感覺就是"這與機場阿伯所謂 "打人"事件何其相似...

    令人嘆息不已的世代.

    回覆刪除
    回覆
    1. 唉,當年青人很自覺地在造假,而成年人也在很自覺地願意相信這些假話時,真是“愈望愈傷心”——在瘋狂的時刻,你的理智其實是幚不上任何忙的。。。

      刪除
    2. 也有同類事件發生在其他地方,e.g.有女性前來調解雙方爭執,但該女生突然自己跌倒,跟著指責對方......可能這是連登的一種滅聲方法。

      感到無耐,但也感恩,自己還有一個清醒的頭腦。

      刪除
  9. 段校長加入反中亂港聯盟!?

    【Emily】同段校長開心合照 沈旭暉:講人話好簡單

    圖2之1 - 中文大學今日(7日)舉行畢業禮,有學生發起今晨齊齊由火車站遊行上行禮嘅本部,亦有學生響應網上號召,噚晚深夜到本部嘅大樓外牆「裝飾」,貼上抗議標語及字句,話要將抗爭理念傳揚開去。(林靄怡攝)

    圖2之2 - 中大社會科學院客席副教授沈旭暉(右)

    【明報專訊】中大今日舉行畢業禮,校長段崇智將再次同學生見面。段校長早前嘅公開信引來關注,唔少學生由批評佢唔配做中大校長轉為支持校長,同時外界亦對佢有唔同批評,有學生就擔心校長會唔會被炒!中大社會科學院客席副教授沈旭暉噚日喺facebook上載咗同段崇智嘅合照,相中段校長笑容燦爛。沈旭暉話,喜見校長精神奕奕,心情舒暢,對早前佢見學生當晚嘅表現依然充滿感動,仲話校長同佢講笑話,「學生成日驚我畀人炒,已經開始眾籌」。睇嚟校長都真係有留意住中大同學喎。

    沈旭暉亦話,咁反映其實溝通之門從來打開,只要有誠意、放下身段、拋開官僚程序,而且有器量,根本毋須咩平台,都可以坦誠交流,可以有真正跟進,「講人話,其實好簡單」。帖文出街後約7個鐘,已經有1.9萬人畀like、逾1500人分享,唔少網民留言「多謝校長」,亦有人話覺得「段校長開心咗好多」、「校長真係貼地咗」。

    Hubert Tai Leung Kong
    又是感覺良好, 其實段校長沒有真正譴責警察, 只是說如果警察查證後,屬實過份暴力對待學生, 就會譴責警察, 這種聲明, 是有前提的, 就像科大的史校長一樣, 都是要有證有據才譴責警察。

    回覆刪除
    回覆
    1. 院校校長呢啲半人質崗位唔易做, 段校長寫聲明已經出盡吃奶之力,「聲明是有前提的」是顯而易見, 卻輕易被學生受落, 唔通被煽動者真係愚蠢些? 大學生質素不外如是.
      我認為段校長唯人出賣點是呼籲另外特別調查.
      沈旭暉名頭嚮身價放得高, 不過除左出力出立場、替反對派撐場打氣, 未見到有料到. 呢篇做啦啦隊, 無內容.
      BBTW

      刪除
    2. 八大校董會公告成定海神針 非「段爸事件」觸發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91453/%E6%97%A5%E5%A0%B1-%E6%9E%B6%E5%8B%A2%E5%A0%82-%E5%85%AB%E5%A4%A7%E6%A0%A1%E8%91%A3%E6%9C%83%E5%85%AC%E5%91%8A%E6%88%90%E5%AE%9A%E6%B5%B7%E7%A5%9E%E9%87%9D

      科大學生周梓樂在將軍澳停車場墮樓,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焦點之一是校方如何應對。在今次社運中,科大校長史維是對暴力行為取態有保留,而且立場較為硬朗的一人。他昨天與學生對話,外界自然關注他會否成為「中大段爸」的翻版。雖然過程中學生間曾發生摩擦,結果算是安全着陸。有分析指,在「段爸」事件後,八大校董會曾發表聯合公告,理應可發揮「定海神針」的指導作用。
      ......

        當「段爸事件」出現,社運人士期望各院校可以隨之望風來投,同一時間,不滿者的批評洶湧而來,校長身在夾縫實在有喘不過氣的感覺。大學校董會作為最高管治機構,有了清楚的指引,校長行事有規有矩,誠為保護學校和師生的不二法門。

      刪除
    3. 值得睇吓列老爺點講

      "清心直説":禇簡寧訪問退休法官烈顯倫

      「調查委員會能否解決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的根本原因?」 2019-11-05 20:00

      http://news.tvb.com/programmes/straighttalk2016/5dc19b88e60383af4edd665e/%E8%AA%BF%E6%9F%A5%E5%A7%94%E5%93%A1%E6%9C%83%E8%83%BD%E5%90%A6%E8%A7%A3%E6%B1%BA%E9%A6%99%E6%B8%AF%E7%A4%BE%E6%9C%83%E5%8B%95%E7%9B%AA%E4%B8%8D%E5%AE%89%E7%9A%84%E6%A0%B9%E6%9C%AC%E5%8E%9F%E5%9B%A0

      刪除
    4. 調查委員會能否解決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的根本原因 = ?

      刪除
  10. 我睇報紙,果5個被告之前還押既日子係咪唔會響之後既監禁刑期入面扣返
    咁咪好慘?

    回覆刪除
  11. 原來我搞錯左,果單係另一單
    其實呢 d 會唔會有辦法可以扣除返?
    定係之後響量刑既時候,可以特別扣減?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191023/s00001/1571767891049/%E7%82%B8%E8%97%A5%E6%A1%88%E6%8E%A7%E6%96%B9%E5%87%BA%E9%8C%AF-%E6%92%A4%E7%BD%AA%E5%86%8D%E6%8E%A7%E4%B8%80%E5%91%A8%E5%85%A9%E5%AE%97-%E8%A2%AB%E5%91%8A%E9%82%84%E6%8A%BC93%E6%97%A5-%E5%A7%8B%E7%9F%A5%E8%B5%B7%E8%A8%B4%E6%9C%AA%E5%BE%B5%E5%BE%8B%E6%94%BF%E5%8F%B8%E9%95%B7%E5%90%8C%E6%84%8F

    回覆刪除
  12. 反修例運動以來首宗正式受審,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裁決,涉案的少年被指今年9月一次在屯門舉行的遊行前,被發現疑藏有鐳射筆、改裝長傘等,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兩罪,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宣讀裁決前,卻認為鐳射筆也應被視作攻擊性武器,欲修改控罪,辯方曾反對指對被告不公,惟最終蘇官仍決定引用新控罪,並裁定少年兩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被告案發時年僅15歲,被捕後不久才滿16歲,但控方仍決定在少年庭處理案件。被告並無保釋,被捕至今已還柙46日。

    藏鐳射筆原只控管有非法用途工具

    就被告管有鐳射筆,控方只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作出控,而指他藏有改裝雨傘及行山杖,則引用刑責較重的《公安條例》起訴。兩罪均指被告在今年9月21日,在屯門站公共交通交匯處附近管有該些物品。





    辯方認為官改控罪存在不公

    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甫開庭便提出行使《裁判官條例》第227章第27條,將首項控罪改為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代表被告的大律師趙嘉銘反對,指控方最初以攻擊性武器為基礎提告,後來改控管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辯方便一直據後者抗辯。他質疑,如今又再倒轉來控告,實無必要,即使重申傳召證人,也對被告造成不可挽回的不公。

    被告對新罪維持不認罪

    控方回應,既然辯方指修改控罪與否均無證據指被告有犯罪意圖,故並不會出現不公。辯方反駁這只是其中一個抗辯理由,如改變控罪,或會提出其他抗辯元素。

    蘇官考慮後道,條例說明如指控與證據不符便須修改,他不認為做法會對被告造成不可挽回的不公。被告其後就修訂控罪再作答辯,否認控罪。

    被告遊行前被截查

    控方早前傳召截查及拘捕少年的警員作供,他指當日下午約一時,見貌似15至17歲戴口罩的被告,手持長傘,在防線前徘徊,遂上前截查。他打開該雨傘時,跌出一支缺了手柄的行山杖,並發現篷外露出一截傘桿,此外亦搜出手套、面罩,及一枝能發射出綠光的鐳射筆。

    警員承認未有警誡被告下作查問,而當時未滿16歲的被告亦沒有家長陪同,他有就改裝傘作查問,被告答「爛咗」。

    控方指鐳射筆直射0.25秒可造成傷害

    控方亦傳召專家,指被告管有的鐳射筆,最大輸出功率為52毫瓦(mW),如在36米內直射眼睛0.25秒,可造成傷害。但亦承認若光源照射角度偏差1度,光線的落點便會遠離目標0.62米。



    被告並無出庭自辯,辯方律師陳辭時曾質疑,「爛遮」、「爛棍」並非攻擊性武器,又質疑鐳射筆所能做成的實質傷害不大。

    控辯雙方亦有就「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的控罪原素作爭拗,這罪主要針對被告管有鐳射筆,辯方認為,「非法用途」是指與束縛人身、傷害人身及爆竊有關的用途,應只限於爆竊一類的罪行。

    但控方認為,只要被告有意用該工具做任何犯法的事,便符合控罪元素;而此案被告是意圖以鐳射筆傷人,及在遊行中擾亂秩序,認為控罪合適。

    回覆刪除
    回覆
    1. 在評論浸大學生會長藏鐳射筆被捕一事時我已說過在一些情況下鐳射筆可被視作攻擊性武器。

      刪除
    2. 標少可否評論下這樣改控罪是否合適?

      刪除
    3. 表面上看跟足《裁判官條例》的程序, 沒有不妥當之處, 是否合適是比較複雜的討論。依稀有些案例可參考, 要花時間尋找。

      刪除
    4. 即是你說過啊浸大學生係去買攻擊性武器?慳啲啦!狗屁不通

      刪除
    5. 11:10
      衝擊法院go ,支持你

      刪除
    6. 1110,咪玩啦,點只浸大學生呀。個個揸住枝鐳射燈係咁射,太空館外有人測試過無事㗎,自己走去搵枝返嚟照落自己隻眼度試吓囉,時間就無謂限喇,悉隨尊便,有心試吓就好。

      放心,有人話唔係攻擊性武器,無事㗎。照完分分鐘仲有好多人唱歌歌頌你,值得嘅。

      刪除
    7. https://www.stuff.co.nz/national/crime/110284886/highpowered-laser-pointer-shone-into-eyes-of-police-officers-doing-bail-check?fbclid=IwAR3cpdOcVMteDq1j-sKB5kGVTfa2lU_DxfD5Jhk7ryiK0W0J_xn3vSdRoGo

      吾通鬼佬特別身子弱?還是香港警察都是機械人眼睛不會受強力激光傷害?(吾好同我講教書用果D小紅光筆呀,講緊又藍又綠果D觀星強power激光筆。btw,都過了這麽多日,有無浸大學生會主席去觀星的報導?。。。)

      刪除
    8. 上午 1:47

      [[Only in NZ ?
      Niki Gamble-Mackesy was jailed for four years and three months for a raft of offending, including shining a laser pointer into the eyes of two police constables .

      Gamble-Mackesy had a CCTV security camera and saw the police arrive. Arming himself with the laser pointer, he walked out to the front deck of his cabin and shone the densely concentrated green radiation beam directly into the eyes of the two constables.

      As the summary of facts records, the pair felt "immediate discomfort and a burning sensation in their eyes". Temporarily blinded, the two constables took off, with Gamble-Mackesy continuing to shine the laser at the departing patrol car.
      One of the officers had ongoing pain and associated headaches for the next 48 hours and had to be assessed by an optometrist, who cleared her of any permanent injury.(…) ]]


      刪除
    9. 其他案例多數是射飛機,上面新西蘭案件牽涉多項罪名,單獨鐳射光射兩警判9個月。

      刪除
    10. IN THE DISTRICT COURT
      AT HAMILTON
      1 TE KÖTI-Ä-ROHE KIRIKIRIROA
      CRI-2018-019-000647 [2019] NZDC 1556
      THE QUEEN
      NIKI JOHN GAMBLE-MACKESY
      Hearing: 30 January 2019
      Appearances: AAIcock for the Crown
      R Quin for the Defendant
      Judgment: 30 January 2019

      NOTES OF JUDGE R L B SPEAR 0N SENTENCING

      [l] Niki Gamble-Mackesy, you are for sentence on a large number of matters and I will deal with them in the order of which they were committed by you:

      ......

      [27] The sentences will be imposed in this way:
      (a) On charge 9, taking that as the lead charge, the representative charge of attempting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 justice, you are sentenced to four years and three months' imprisonment;
      (b) Charges I & 4 disqualified driving, nine months imprisonment and disqualified from driving for two years froln today;
      (c) Charge 2 - Dangerous driving, two months' imprisonment and two years disqualification from today;
      (d) Charge 3 — failing to stop, six months' disqualification from 30 January 2021;
      (e) Charge 5 - injuring with intent to injure, two years' imprisonment;
      (f) Charges 6 and 7 - criminal nuisance (the shining of the laser at the police officers), nine months' imprisonment;
      Charge 8 — threatening to kill, 9 months' imprisonment;
      (h) Charge 10 - the further charge of wilfully attempt to pervert the course ofjustice, nine months' imprisonment.

      Judge RLB spear
      District Court Judge
      Date of authentication: 21/02/2019

      刪除
    11. 狗種正在不停想像可以怎樣利用不同的法律改變法律,世界變了

      刪除
    12. 假若狗種懂得用法律改變法律,懂得用立法改變法律,那麼不懂用法律、不懂立法、只懂暴力的族群是否狗種也不如?

      還有,拜托,別把狗種看成低賤下流的動物。意圖用忠心耿耿的動物去現象化閣下腦海中的低賤污蔑思想,會顯得閣下更無恥卑劣。

      刪除
    13. 毫無邏輯,痴線狗

      刪除
  13. 中大畢業禮學生口號「無懼槍彈捍衛真相」。
    恕大家代溝,個真相係你們學生犯緊法,滅異見人士聲音,搗毁別人財產,你們主攻歪理。完。

    回覆刪除
    回覆
    1. 所以班人要捍衛「真相」囉, 保持「學生可犯法、滅異見人士聲音,搗毁別人財產」.
      BBTW

      刪除
    2. 因為没有學位而妒忌。
      最好去補返一個半個。

      刪除
    3. 真好奇為什麼香港會有人紀念五四運動辛亥革命

      刪除
    4. 今天的[科大] 畢業典禮也是一塌糊塗不知所謂.

      有這樣的"東西" , 香港唔死都幾難.

      口口聲聲並且大大聲的喊"民主/自由" , 但是除了他/她們的"破壞自由","叫囂/塗鴉自由" , 別人和別的學生是否也應該有個"寧靜的自由" ?

      只懂扮足野聲淚俱下的叫校長 "尊重學生" , 但他/她們又有沒有真正的"尊重"其他等待領證書的學生 ?

      一個二個載了面罩口罩 , 全身隱藏在黑衣之內, 是不是"真正學生" 也成問題. 不過為師者和一校之長也不發聲, 也好像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自由 , 那麼 , 吹皺一池春水干卿何事 ?

      就讓這一股歪風繼續的吹罷, 只要 not in my backyard 就好.

      隱士. 關仁

      刪除
    5. 哪有學生不去尊重老師,卻反而要求老師尊重學生之理?即使師生理應互相尊重,也有次序之別吧?正如食飯柯屎,也是先食飯,後才能柯屎,總不能換成食屎柯飯吧?

      然而,今天的社會賢達們,就是告訴大家新時代來臨了,要接受他們提出的改革,所以大家請先食屎,並堅稱之後必能柯飯,如是者一切問題便能解決,你相信嗎?

      刪除
    6. 反革命份子還真敢惹我們習主席

      刪除
  14. 該審的犯,和該修的例一樣,都不能因畏懼悠悠眾口而退縮,而縱容惡徒逍遙法外。惡徒若不能繩之於法,則等同變相懲罰善人,故無論公權力如何分立,也需同心協力彰顥正義。哪管惡徒如何挑釁離間,閒言閒語,造謠滋事。

    但願逃犯條例也只是撤回,而不是撤銷。

    回覆刪除
  15. 反修例運動以來首宗正式受審的案件,今(7日)在西九龍法院少年法庭裁決,涉案的少年被指今年9月一次在屯門舉行的遊行前,被發現疑藏有鐳射筆、改裝長傘等,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兩罪,署理總裁判官蘇惠德宣讀裁決前,卻認為鐳射筆也應被視作攻擊性武器,欲修改控罪,辯方曾反對指對被告不公,惟最終蘇官仍決定引用新控罪,並裁定少年兩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由於其中一項控罪引《公安條例》檢控,現年16歲的被告必須收監。蘇官將判刑押後至本月25日,期間索取勞教中心、教導所、更生中心等報告,少年繼續還押候判。

    詳細資料請看: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E6%96%B0%E8%81%9E/395518/%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8%81%86%E8%A8%8A-%E5%B0%91%E5%B9%B4%E9%81%8A%E8%A1%8C%E6%B6%89%E8%97%8F%E9%90%B3%E5%B0%84%E7%AD%86-%E5%AE%98%E6%94%B9%E6%8E%A7%E8%97%8F%E6%94%BB%E6%93%8A%E6%80%A7%E6%AD%A6%E5%99%A8%E8%A3%81%E7%BD%AA%E6%88%90

    回覆刪除
  16. 20191107 大衛Sir 推介:德國科隆,勇敢的女孩

    11月2日,在德国科隆,有一批在当地居住的“港独”分子进行示威,大喊“港独”和抹黑香港警察的口号。一名勇敢的深圳姑娘@雅伦Yalun 站出来跟他们对峙,强调香港从来都是中国的,并质疑:“割伤警员、纵火等都是和平示威吗?你们是在和平年代摧毁自己的城市。”
    https://youtu.be/Uh80zxWQLiU

    看完之後 , 不知那些天天在喊空洞口號有何感想?
    更令人嘔心的是左側那個帶了孩子出來的4 眼HK婆…真係”出不了家門, 出不了鯉魚門”的自大大HK鄉下婆……..

    回覆刪除
  17. 另一段深圳女孩流利地用3 種語言論戰一群在德國科隆的”蒙面人”示威者. 這一段較短也沒有旁述, , 大家可自行評論/判斷.

    https://youtu.be/F7kttmn8Rd0

    英文說不過人就叫人說普通話 , 普通話說不過人就叫人說德國話 , 德文都唔惦就大合唱….再唔係就叫人講香港話…..我的媽呀 , 咁 Q 有”質素” 的香港人啊 !
    真夠牛B . 換著別人, 怕都羞愧得[無地自容] 搵窿捐了.

    好心啦, 快d 搵那位棄保潛逃去了德國讀”博士”的W…乜乜去同人拗啦 , 咪冇咁醜囉 , 起碼讀”博士” 嘛 , 德文應該好醒 , 唔會似呢班2打6 餐館佬洗碗妹, 德文都唔識講多句, 想串人都串唔到, 瘀到痺…….

    回覆刪除
  18. 為了獲得輕判, 認襲警罪!

    7.14沙田衝突 19歲青年認襲警還押候判 (19:57)
    ......
    至晚上9時,警方防線向前推進,大部分示威者退至沙田中心,惟被告手持藍色雨傘拒絕離開。涉案警長曾要求被告離開,稱「快啲走,無人要拉你」、「放低手上把遮,否則使用武力」,並繼續向前推進,被告用雨傘「篤」向警長胸口,隨即被制服。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係我篤嘅」。


    董禮霖
    襲警罪是嚴重罪行,罪成必須判刑,希望各位年青學生注意,小心無良的黑媒及黑教師煽動你們走上歪路犯法之途,他們只是把你們當是棋子滿足自己反中的政治偏好,並不理會你前途盡毀。

    回覆刪除
  19. 何君堯遇襲 涉案男子被控企圖謀殺今午提堂 (08:05)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周三(6日)在屯門設街站時遇襲受傷,警方稱,昨日(7日)將該宗在青山發生的傷人案,改列作企圖謀殺案,今日(8日)下午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出,事發周三早上約8時44分,接報一名男子於湖翠路被人用刀襲擊,警方人員趕赴現場,發現一名57歲男子胸部受傷,他清醒被送往屯門醫院治理。現場拘捕一名涉案的30歲男子,他被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正積極調查案件。

    回覆刪除
  20. 雪地鴻爪:迫於放棄兩代年輕人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1108/00184_004.html
    ......
    香港的教育究竟出了甚麼問題呢?有人歸咎於國民教育遇上阻力便擱置,年輕一代缺乏愛國意識;亦有前特首指是因為通識教育教壞小朋友,加上校內「黃師」推波助瀾,言人人殊,即使是教育專家,也未可以給出確定的答案。但可以肯定的是,現今大學生普遍反政府仇中的心態,程度是史無前例。昨日是中文大學畢業典禮,學校早前被官媒點名批評為「暴大」,但學生並不感到羞恥,反而沾沾自喜,更有人製作印有「暴大」字句的T恤。他們把校園政治化,四處張貼標語及塗鴉。昨日更有多人穿戴黑衣黑口罩,完全不是來迎接畢業典禮,而是借題發揮,表達自己的政治訴求。

    一生人難得一次大學畢業,除了是顯示個人的努力之外,家長及社會的栽培亦不能忽視。做人要飲水思源及懂得感恩,納稅人每年對每名大學生津貼數以十萬元計。父母對你們從小至大的關愛,付出的心血更加沒法估計。由牙牙學語到長大了變得牙尖嘴利、駁嘴駁舌,現在大學生所作所為令到親者痛、仇者快。他們如被洗腦,寧願相信政棍,勾結外國人對付自己國家,也不肯把師長、家長半句話聽進耳。

    今年中大畢業典禮因學生抗議行動而草草終結,除了他們以為攬炒成功,大部分旁觀者都覺可惜。他們不尊重自己學校,反而要求校方尊重學生,這是哪門子的道理?如何把壞了腦的年輕示威者帶回正途,確是令人頭痛的問題。

    評論員 香桐仁

    回覆刪除
  21. 筆下風雲:段爸隨時變回段狗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1108/00184_006.html
    ......
    大家必定記得,中大女生哭訴遭警方「性侵」的對話會上,學生口中的「段狗」起初堅拒譴責警暴,惟在學生脅迫舉行閉門會議後,一切有了一百八十度轉變。為求脫身,校長在沒有任何查證下,承諾發出聲明譴責警方,要求港府在機制以外調查警隊。結果,段狗一夜間變成學生口中的段爸,避過被批鬥一劫。殊不知蜜月期這麼短暫,段爸委曲奉迎仍換不到學生尊重,在畢業禮上大吵大鬧,醜出全城。

    這就是綏靖投降、姑息養奸的惡果。這些所謂大學生、「未來社會主人翁」得寸進尺,完全不知尊重為何物,連對別人的基本禮貌也欠奉。他們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遇神殺神、遇佛殺佛,誰不跪低批鬥誰、暴打誰,這就是他們口中的民主。最不堪的是,這股脅迫校長跪低的歪風吹遍各大學,昨日科大畢業禮又是一片混亂,令人煩不勝煩。段爸跪低已證實徒勞,只有辱沒自己人格和聲譽而已,其他大學校長還要學嗎?

    傳媒人 程萬里

    回覆刪除
  22. 香港市民想圍堵政權,政權用警察及法官反圍堵香港市民,即是發生在香港的革命內戰前夕翻版。

    回覆刪除
    回覆
    1. 哪裡的革命都是這個過程。問題是:1.你真的在閙革命? 2.革命的對象、革命的手段、成功率etc.有人討論過嗎?“時代革命”只是一個口號,實質具體上是什麽?(好像連這個泛民也一人一個理解或者是不願説喎。。。)

      刪除
    2. 革命不是請客吃飯

      刪除
    3. 但革還革都要食飯。

      刪除
    4. 吃人血饅頭 看家本領

      刪除
    5. 內地有不少大豆留給愛國藍絲,我不擔心

      刪除
  23. 追封為科大的英雄和烈士, 科大學生應該會發起籌集資金在科大裡面建造一座紀念寺廟!

    墮樓科大生周梓樂延至今早不治

    日前在將軍澳尚德停車場墮樓重傷的科大學生周梓樂,昏迷4日後,延至今早不治。

    伊利沙伯醫院證實,周梓樂已於早上8時9分離世。

    警方星期一(4日)凌晨在將軍澳尚德邨附近進行驅散行動,期間22歲科大計算機科學二年級生周梓樂由停車場3樓墮下至2樓重傷昏迷,送伊利沙伯醫院深切治療部留醫,經過多次手術切除部分顱骨和腦組織後,情況一直危殆。

    領展日前曾公開多條閉路電視片段,惟仍未清楚拍攝到事發經過,墮樓原因依然未明。



    回覆刪除
    回覆
    1. 歷史告訴我們,Horst Wessel 的真正死因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屍體有什麼剩餘價值。

      刪除
    2. 英雄烈士?聽說,他只是一個路人啊,一個不知為什麼一點幾鐘,出現在一個不屬於他的屋苑停車場的路人,那他為了什麼而死呢?他的死又代表為了什麼而犠牲呢?

      依我看,他也真是一名貨真價實,轟轟烈烈仆街死的死仆街,以後要說誰人正一死仆街,也可改說正周梓樂吧?

      最後,希望大家不要再消費死人了,無論是封作英雄烈士,還是死仆街也好,願死者安息。

      刪除
    3. 殺。人。填。命。

      刪除
    4. 美心伍淑清,法官列顯倫:
      两代香港年青人都是罪犯!

      刪除
    5. 黑警搞出人命,賣港藍絲要自求多福,趕快請個保鑣才是

      刪除
    6. 克警福大命大, 少擔憂。黃絲日日夜夜, 開口埋口都要攬炒, 點賣港? 樓上瞓醒未!?

      刪除
    7. 恐吓校長

      科大校長寓所大門遭噴漆 促譴責警暴

      22歲科大生周梓樂今早離世,有學生批評校方對事件冷處理。一批學生到校長史維官邸外貼上文宣海報,並噴上「悼念周同學」、「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字句。

      有人在現場留下紙張,寫上「Sorry!如果爛玻璃令你嬲,我想你知道,我哋失去咗一個手足,請你譴責警暴,保護學生」。

      刪除
    8. 攬炒, 由停車場二樓炒落地面,
      斷送大好生命, 唉~

      仲要有手足禍延玻璃, 雖然二樓地下都無玻璃喎

      刪除
    9. 【14:41】科大學生轉到校園內一間咖啡店破壞,西餅櫃玻璃被打爛,貨物四散地上。附近的快餐店也被破壞。
      【14:26】教協對周同學離世表示十分悲痛,向其家人及科大師生致以深切慰問。之前前往校長宿舍抗議的科大同學已離開,並正遊行到校園內的兩間食肆。
      【14:17】近千名科大學生遊行至校長宿舍,要求校長史維譴責警暴,期間校長宿舍被塗鴉,並傳出爆玻璃聲。有學生代表則呼籲同學停止破壞,指校長不在宿舍內,且校長並非殺人兇手,希望不要嚇怕校長家人。科大則宣布為防止可能出現的人潮及對周邊交通造成的負擔,大學決定取消下午的課堂和一切活動。
      【13:56】有學生代表上台發言,批評校方至今未有譴責警暴問題,又指民選校董未能出席畢業典禮是政治打壓,呼籲港人死者周梓樂爭取公義。台下學生高叫「要求史維譴責警暴」,並準備帶同示威標語遊行到史維官邸抗議。
      【13:36】科大取消下午第二場畢業典禮,一批學生及黑衣示威者在已拆卸一半的大台上佈置白花,又在背景版上噴上「悼念周梓樂」,及在3樓掛上「周梓樂我們會代你走」的標語。

      刪除
    10. 該由香港的宗教領袖安撫全港信徒,使他們不躁動,並由他們影響其他人,不要在街上堵路,而是要在教堂日日靜思。
      KKC

      刪除
    11. 這前提是要他們的主都會把黑警擊殺

      刪除
    12. 係咪當時想做蛛俠

      刪除
    13. 差佬已經並非第一次,認咗佢啦

      刪除
    14. 其實學生可以組織集體跳, 以示齊上齊落
      學生們, 應該係靠自己, 唔係寄望別人、盼校長

      刪除
    15. 横掂“嘥銀氏“大教館的師生都無心上課, 不如總動員不求人, 全體師生去查過水落石去至係波嘛

      刪除
    16. 更正:水落石出

      刪除
    17. 「Sorry!爛玻璃吾令我嬲,我想你們知道,我哋失去咗一個學生,就算譴責警暴來保護學生,都係無補於事嘅7噏。」

      刪除
  24. Brain storming, 有早知, 科大校長史維可以點保護街坊學生?
    在停車場地下等接??

    回覆刪除
    回覆
    1. 由校方發信給家長,校外的活動安全由家長負擔,自己子女自己理,校長不是游擊隊長!
      KKC

      刪除
    2. 個個成年人管不了

      刪除
  25. 黑警可恥!謀殺學生

    回覆刪除
    回覆
    1. 想乞食人血饅頭的蒙面黑衣請過主!😡

      刪除
    2. 人食人但唔會食你,不會貪你夠老有口

      刪除
    3. 如果係警察殺就好
      開左首例
      日後再殺多哟
      止暴制亂

      刪除
    4. 現實世界裡是没有"如果"的
      樓上仲未瞓醒, 拾吓拾吓

      刪除
    5. 樓上高唔高興?興唔興奮?

      刪除
    6. 又可以繼續借題發揮,計劃通!

      刪除
    7. 你話周同學係無業或有工作既話,就多數獨立俠,科大學生乜吾係都應該齊上齊落?

      刪除
    8. 手提電話最後聯絡人與這非常關鍵,可能有同學想隱瞞真相,所以賴落警察度。

      刪除
    9. 周同學遇害真相
      數名黑警故意把周同學從高處掟下
      救護員及消防員全部都是黑警假裝
      抵達急症室後醫生及護士全部都是黑警假裝
      法醫、死因裁判官及裁審員全都是黑警假裝
      這些理由應可滿足所有黃絲及黑衣人的推論。
      香港變瘋了!

      刪除
    10. 哈哈!還欠了一點,周同學在領展物業遇害,黑衣人有藉口到領展所有物業裝修,又可以玩個夠本!

      刪除
    11. 高智藍絲振振有詞,可惜低智港警已先行心虛,唉

      刪除
    12. 趣趣地差佬認咗佢啦,止暴制亂殺人係有大紫荆㗎

      刪除
    13. 黃絲為了區選高調炒到咁行, 差佬想硬食都唔得喇, 所以話人算不如天算, 抽唔到水時仲要抽著火水就死duck喇

      刪除
  26. 其實利君雅d問題好低質,點解個個都捧到佢咁高?

    回覆刪除
    回覆
    1. 簡直在針對刁難警方 , 不達目的, 誓不甘休. 一如那些"學生" , 沒有滿意他/她們的答案或者想要的答案 , 一於不讓校長走.....

      刪除
    2. 1. 她離開TVB,投身RTHK。
      2. 她並非華裔,有較深膚色。
      3. 她夠膽「串」特首(但「串」得很低質)。

      刪除
    3. 港豬係咁,對巴基斯坦、印尼、菲律賓人都好過對同胞

      刪除
    4. 因為捧佢嘅人更低質囉!

      刪除
    5. 都唔明佢點做記者, 唔信警方就自己去查或請調查員去幫手, 係記招呱呱嘈都唔會有佢想要的結果, 只會惹人討厭

      刪除
    6. 因為藍絲們皆如智障小兒,有反襯對比

      刪除
    7. 若説吃“人血饅頭”,此女充分演繹——衹要你看看發言人離開時她還是一面得戚的臉相。其實警方已經回答了她的問題,她一直要求警方回應“yes or no”。你估你是法官?以“你認為他的死警方有沒有責任?”而言,答yes或no都會被你鬧,明明是一個坑,你以為人家是俊瓜會掉落去?

      刪除
    8. 2:19, 在這裡打嘴炮沒用的, 勿再丢人現眼!

      高永文(骨科)和周佰展(眼科)兩位名医都是藍絲。 看左看右, 看前看後, 看完全身, 他們都不像你所說的"智障小兒"。與其廢話連篇, 不如省些時間去學好用邏輯思考。

      刪除
    9. 警方記招應該揾個佢既種族出嚟講鄉下話吾好講人話,上次個講yellow object 咪似係佢巴藉人。

      刪除
    10. 其實利君雅返去佢鄉下巴基斯坦,佢鄉下仲需要佢呢種人爭取什麼什麼來對抗政府。講堅。

      刪除
    11. 利小姐成個老虎乸怕且嫁吾出。

      刪除
    12. //其實利君雅d問題好低質.....//

      一開口就咬定事件是警方所為, 這是甚麼新聞學 ? 警方講乜妳都唔信, 咁走去[警招會] 做乜 , 博攞彩, 博外國傳媒會請妳 ?

      警察叫妳去[監警會] , 妳就先砌警察話警察查警察 , 警警相惠, 冇用.

      警察話開個[死因庭] , 妳又話唔得信唔過....

      咁乜先得? 乜先啱妳胃口 ? 妳鄉下 d 差佬 ? 法官? 政府 ?

      刪除
  27. 這位女士若在香港 , 怕一早被人在"傘陣"之下 , 噴得一臉黑漆, 甚至....

    https://youtu.be/1nVIwveKfLk

    好戲在後頭, 真的, 在影片 16:00 開始之後的2 分鐘 , 保證看到會心微笑 , 甚至大笑.....

    回覆刪除
  28. 今晚始終係多人,又佔路又放火,警察都唔敢郁手,要全港市民繼續陪呢班友癲,唉!

    匿名君既推遲選舉預言快實現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朱凱廸於2215於家中樓下被警察拘捕。據了解,朱凱廸被指涉嫌於5月11日在石禮謙非法主持的「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上,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9條。

      又想更加亂,區議會選舉順理成章推遲/取消!

      刪除
    2. 佢地連屯門法院都想燒埋,真係殺法官係遲早既事

      刪除
  29. 條命咁好用 玩下手係比自己友徵用

    回覆刪除
    回覆
    1. Lo Mei Lee
      眼前所有吾珍惜,撹破壞 死不足惜!前陣子,曱甴生唸三次唇亡齒寒都不知所謂。而呢只曱甴又係 吾珍惜上高尚學府嘅難得機會,導致才疏學淺,只得大二班,还未夠班。誤讀曱甴同黨WhatsApp上破壞行動 “和你飛”,佢真係以為佢自已可以飛,有可能呢只飛天曱由想飛撲催淚彈,但冥報妓姐話係避彈,吾係撲彈。ok 啦,有班曱甴學生會同佢安排殮葬事宜,又有良心科大校長 屎喂 幫佢扶靈,蓋上米國旗,死得抵,抵得死,得抵死,唉 !撹時代革命,曱甴吾入地獄,边个契弟入地獄呢?娘要嫁人,革命要死人!廢青暴徒,老鼠��曱甴,应引以為鑒。
      duke la Singh x#$&@?
      讚好 · 回覆 · 2 · 2小時

      Jonathan Bond
      7/21 8/31 11/8 杀警 杀政 杀铁 没有3个回复正常
      讚好 · 回覆 · 2小時

      HK A Lai
      只有無腦的鐵五毛才會完全支持三萬爛仔!
      讚好 · 回覆 · 1小時

      Jocelyn Lim
      只有無腦嘅学生先至会完全支持黑衣蒙面嘅暴徒!
      讚好 · 回覆 · 1小時

      林時涵
      飯民縱暴派食血饅頭對事件要負上最大責任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8%81%9e/article/20191109/s00001/1573237527620/%e5%91%a8%e6%a2%93%e6%a8%82%e4%b8%8d%e6%b2%bb-%e5%8f%b2%e7%b6%ad%e4%bf%83%e7%8d%a8%e7%ab%8b%e8%aa%bf%e6%9f%a5-%e7%a8%b1%e7%89%87%e6%ae%b5%e8%a6%8b%e8%ad%a6%e8%bb%8a%e9%98%bb%e7%99%bd%e8%bb%8a-%e5%80%98%e7%84%a1%e5%90%88%e7%90%86%e8%a7%a3%e9%87%8b%e6%9c%83%e6%86%a4%e6%85%a8

      刪除
    2. Hi Hi
      呢個屎餵校長遲早跪低,做校長做得咁委屈,冇風骨,盲撐暴徒學生,不如早些歸去,去享受田園生活或者去搵周學生尋真相。早抖啦,屎餵校長。

      【周梓樂離世】警方覆史維稱無阻礙救援 形容「不幸死亡案件」 (08:56)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1109/s00001/1573261019398/%e3%80%90%e5%91%a8%e6%a2%93%e6%a8%82%e9%9b%a2%e4%b8%96%e3%80%91%e8%ad%a6%e6%96%b9%e8%a6%86%e5%8f%b2%e7%b6%ad%e7%a8%b1%e7%84%a1%e9%98%bb%e7%a4%99%e6%95%91%e6%8f%b4-%e5%bd%a2%e5%ae%b9%e3%80%8c%e4%b8%8d%e5%b9%b8%e6%ad%bb%e4%ba%a1%e6%a1%88%e4%bb%b6%e3%80%8d

      刪除
    3. 你勸佢早點歸去,佢說佢不想歸去,哭態也絕美....

      刪除
  30. Telegram 開始BLOCK 香港D 抗爭GROUP,老豆冇得搵仔啦
    估唔到仲快過連登跪底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中方相信有俾壓力德國既...
      同埋有加泰,倫敦,紐約,智利做辦,德國政府你估唔驚咩...

      刪除
    2. 新加坡都驚,當地華人吾生育,馬拉人就狂生,如果反華示威都勁。

      刪除
    3. 東西德號稱和平合併
      實質係西德吞拼東德
      所以東德其實有唔細嘅反抗勢力
      就算唔係分離份子, 但都演變成極右翼

      刪除
  31. 一晚拉七名泛民議員,政府想點?

    回覆刪除
    回覆
    1. 應告則告才是法治社會,有乜點?

      刪除
    2. 下星期一就time bar, 而家唔告就冇得告

      刪除
    3. 刑事案有time bar咩?

      刪除
    4. 5:46, thanks.

      6:06, summary offence

      刪除
    5. Thanks, 不過咁都要告始終認為之前當係留一手。而家已經咁講:

      //陳淑莊形容今次區議會選舉是變相公投,為修例引致的不公義進行投票,所以議員、候選人和義工將用盡方法,讓選舉如期進行,由當選區議員在十八區繼續跟進警員涉嫌濫用暴力的問題。//

      刪除
    6. //由當選區議員在十八區繼續跟進警員涉嫌濫用暴力的問題

      泛民語言暴力仲猖獗,想藉反警暴拉票,明白事理既人只是覺得係幾丁警察有燥狂,不是全部的,揀人都是做得嘢,我區個做吾到嘢又吾做野。
      認為年纪稍大冇問題,只要有滿腔計劃和熱誠工作都會考慮。外表吾等餘一齊。

      刪除
    7. 外表當然不是問題,年齡卻是

      刪除
  32. 剖析得非常好!

    坦言集:與邪教攜手

    佔中時,還講道理,也需要道理支持。因此,一些所謂中國問題專家便出來宣揚,在香港示威的壓力下,中央政府必然轉變政策讓步,如新疆、西藏的政策一樣。他們的錯誤是不理解中央政府的新疆、西藏政策,誤以為統戰便等於政治的必然讓步,讓新疆、西藏取得更大的自主權,脫離中央政府的整合;他們的錯誤是不知道中央政府對香港的政策也止於統戰,但堅持一國兩制的基礎,不會讓步。

    今次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動亂與佔中不同,是不講道理,也就不需要道理的支持。佔中是初試反應,策動者小心翼翼,希望以道理誘使更多人支持;今次則是全面推動顏色革命,卻不敢打正旗號,推翻特區政府的治權和中央政府的主權,偷偷摸摸多方掩飾地提出甚麼光復,甚麼革命,卻亦含糊其詞。

    他們動員所有力量,因而不能講道理,怕講道理未能爭取最多人的支持參與。但亦不能不以政治口號帶領,口號便變成簡單、絕對和抽象,變成民主與專制之爭,正義與邪惡之戰,任何具體的分析、解說都省掉,只是不停地重複簡單、絕對和抽象的口號;用強制、壓迫、不斷重複來產生洗腦效果,把任何的智慧、理性都要洗掉。

    所有參加的人不用思想,不斷地重複沒有具體內容的政治口號。在街頭上是這樣,在媒體前是這樣,在教堂、在大學裏也一樣。這種思想口號的一致化、標準化令人驚奇,也是香港社會從未出現過,可見策動者的心戰戰術和社交媒體技術效果的高明。於是反修例不需要大台或大腦,只靠隱藏的後台指揮便是。示威群眾、暴動的大、中學生和社會青年,只要聽指揮作為棋子盲動便是。這不是典型的暴民心理,而是心理與技術操作的暴民行為,比起當年納粹黨所為更為高超。

    沒有腦的群眾在面對質疑時便無言以對,只有重複口號,但卻同時產生出空間,讓邪教插入參與。所以,稍有與標準政治口號不同的說法,便是中共殺了多少人,中共怎樣暴虐,以至天滅中共等,這些都屬於邪教二三十年來不斷重複的政治宣傳和口號。示威暴動中的訴求與這些邪教要攻擊的對象並不協調,但暴動中的各種反共反中暴行與其本身的政治訴求有矛盾,卻反而更符合邪教的主張傾向。

    政治極端主義的發展,不僅孕育恐怖主義暴行,亦愈來愈與邪教的主張契合。極端主義、邪教與恐怖主義同屬一體。示威暴動中的宗教團體與邪教攜手,卻不自知。可悲可嘆!

    研究所所長 陳文鴻

    回覆刪除
  33. 科大生死因須尋實據 勿妄斷掀暴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92626/%E6%97%A5%E5%A0%B1-%E7%A4%BE%E8%AB%96-%E7%A7%91%E5%A4%A7%E7%94%9F%E6%AD%BB%E5%9B%A0%E9%A0%88%E5%B0%8B%E5%AF%A6%E6%93%9A%E2%80%82%E5%8B%BF%E5%A6%84%E6%96%B7%E6%8E%80%E6%9A%B4

    Yeung Siu Wai
    人哋為反中、為選票做議員、為貿易戰,玩反送中; 被煽動的學生和熱血市民就玩命,執法警察又被逼陪玩,不斷被火上加油的連鎖反應若持續發酵,將會有更多更大規模的無辜犠牲! 香港人若繼續隨別有用心政棍的拍子起舞,這次「泰極否來」的過程將會很長,香港人將受很長很大和很多的創傷和痛苦,才可達到「否極泰來」的醒覺和復元。

    Eng Har Chan
    我較悲觀, 沒有否極泰來了, 只有繼續沉淪, 不成為"恐怖主義基地之一"已是萬幸��



    Eng Har Chan
    還有第五個可能: 是自己躍下, 以為只會受輕傷, 可以誣受催淚煙所逼。cctv顯示一直徘徊, 在思索和等待甚麼嗎?cctv於零晨1時影到最後現身, 1:04發現受傷, 案發於1:00至1:03之間, cctv影到沒煙沒警啊。若論自殺, 會揀較高樓層吧!若能查證周同學生前已知三樓欄杆外不是實地...上述想法對家屬很殘忍, 但也有可能啊��

    願逝者安息❤願家屬親友節哀保重❤

    Hi Hi
    暴徒吃的是人血饅頭。

    Philip Chui
    徘徊有可能是視察那處是最佳掟物襲警位置。

    回覆刪除
    回覆
    1. 以其既去又回,在不熟悉的地方徘徊,有這可能性。他出事前手機上連繫的朋友應知道他在做什麼,但估計真相他們是不會公開的。。。

      刪除
    2. 個手機就係今次重要線索

      刪除
  34. 準確地說,周梓樂是失手被擒,栽在黑警手中,毫無疑問地。

    回覆刪除
    回覆
    1. 4:01
      非常好非常好 眾望所歸(西)

      刪除
    2. 又要提你條腦殘夠鐘食藥

      刪除
    3. 既是牠們口中的曱甴,學歷又是科大尖子與毅進仔的雲泥之別,被掟雪糕筒後,憤怒自悲失控可想而知,所以做錯事了。

      刪除
  35.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79701-%E6%B8%AF%E8%81%9E/5388746-%E9%BB%83%E4%B9%8B%E9%8B%92%E7%94%B3%E5%87%BA%E5%A2%83%E6%BC%94%E8%AC%9B-%E6%8E%A7%E6%96%B9%E4%B8%8D%E5%8F%8D%E5%B0%8D%E5%AE%98%E5%8F%8D%E5%B0%8D/
    請教標少
    為什麼檢控官不反對法官可反對?

    回覆刪除
    回覆
    1. 補充:會否給予別人不公平感覺?

      刪除
    2. 證明法官不是橡皮圖章囉(笑)。我都覺得黃之鋒無flight risk, 應該批准佢出去揚威喇。錢官有時的想法好獨特。

      刪除
    3. 幫中共做嘢!即是藍絲法官啦!

      刪除
    4. 咁佢釘朱經緯坐3個月時你認為佢係乜官?

      刪除
    5. 没有宗旨的好東西

      刪除
    6. 睇舊案, 錢官明顯係深黃
      今舖真係唔明錢官玩乜

      刪除
  36. 前荃灣裁判法院都被掟汽油彈,班人完全失控...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89%8D%E8%8D%83%E7%81%A3%E8%A3%81%E5%88%A4%E6%B3%95%E9%99%A2%E8%A2%AB%E6%8E%9F%E6%B1%BD%E6%B2%B9%E5%BD%88-%E7%A4%BA%E5%A8%81%E8%80%85%E6%89%BF%E8%AA%8D%E9%87%9D%E5%B0%8D%E5%8F%B8%E6%B3%95%E6%A9%9F%E9%97%9C-%E4%BA%94%E5%80%8B%E6%9C%88%E4%BE%86%E9%A6%96%E6%AC%A1/

    回覆刪除
    回覆
    1. 719

      黑衣人視法律如無物。

      刪除
    2. 中國文字的奇妙 :

      [即是要求重判]>>>的"重判" .

      因為是"文字" , 不是"話語" , 所以不知語調 , 不知"重"字讀那個音>>>

      [重判] >>> " 重新審判 ? (對已判案件)
      [重判] >>> "加種判刑" ? (對犯罪者)

      下午8:59的[黑衣人視法律如無物], 不盡然, 他們要的是" 只對他們有利的法律 "....

      刪除
  37. 有人死了, 你去追思, 是你的一點心意.

    但在事件未明朗 , 死因未查明之下就一口咬定是"警暴" , "是警方把人推下去的"... 這未免太偏激 , 太有立場 , 和太想"砌人生豬肉" 了...不過香港有太多人的感情太豐富了, 一講就信, 一見人流淚就也眼淚鼻涕齊流, 不哭過"死去活來" 就像會輸在起跑線一樣, 連應該有理智的某大學"科學家" (?)校長也急不及待的擠出兩滴"英雄淚" 來....

    這個運動自六月開始以來 , 死傷的人數怕有幾十罷...呵呵, 這數字當然是以黑衣人 and co.所宣傳的為依歸 , 較出名的當然是新界某地的"留字跳樓"女大學生 ,中環那2位係都要死在人前從高處跳下來的男女, TST 那位"獨眼女士" , 831太子的無名無姓"未死義士" , 荃灣海面的黑衣浮屍, TKO 的陳小妹妹...

    都入了差佬的賬.

    雖然很多人都明白也看到不是那回事, 但怎樣去說服了這上吃了藥失了心殺紅了眼的"黑衣" and co. ? 事實是黃河水也洗不清的....不, 還是用維港水來洗好, 不然又要服批判和"被私了" 了.....

    呵呵...這真是個奇怪的世界 , 沒法規 , 沒定律 , 一切都是森林定律 : 誰大誰惡誰正確 . 只要人多, 一切好辦事.



    回覆刪除
  38. //公會又重提2014年的聲明指必須防止任何將法官及司法人員描述為治港者//
    巴嫂嗡乜?
    1. 講一般分析, 法官及司法人員, 即司法. 行政、立法、司法, 都是治港者.
    港人治港, 廣義來說, 市民都係治港者, 就係97回歸的核心精神, 只係透過意見/參政/投票間接治港而已.
    治港「者」三字稍為有別, 語意下是直接治港的人, 即是建制、受權者, 法官及司法人員理應包括在內.
    2. 講文字,「法治」剛好有個「治」字, 香港是「港人治港」及「法治」, Sorry巴嫂, 這角度來說法官及司法人員正是主體.
    3.「必須防止任何..描述」, 又任何又必須, 去防止描述, 希望2014年講既係政府, 唔係任何(人的)描述, 因有違言論自由.
    BBTW

    回覆刪除
  39. 睇完退休法官烈顯倫在TVB/Pearl接受褚簡寧的訪問(清心直說:「調查委員會能否解決香港社會動盪不安的根本原因?」 2019-11-05 20:00),又睇睇激進的大專學界代表/示威搞手/城大生邵嵐(Joey Siu, HKIAD)接受德國之聲記者Tim Sebastian 的專訪, 或可多一分瞭解香港的現況


    Will violence kill Hong Kong's pro-democracy movement? (video produced by "Conflict Zone")

    https://youtu.be/V9nNeO0yWyk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