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

I PG

有人問我為甚麼要repost上一個blog, 全因為部份留言涉及一些往事及私隱。重提前塵往事, 讓我重新思考當年自己在庭上是否太跋扈, 是否得處不饒人, 是否如其中一留言講我是壯年惡霸, 愛打爛仔架。要多謝那位師妹指責我當年欺負她, 師妹其實不是我師妹, 是對她愛護有加的一位退休多年的PM的師妹。在2011年, 我曾經嚴厲批評過那位PM法律犯錯, 在本博登了5篇文, 這PM如今也垂垂老矣, 法律犯錯是歷史事實, 但刊登博文是我的權利, 收回也是我的權利, 廢佬標少敬老是理所當然的, 所以我刪除了該系列的文章。

至於這師妹是何許人也, 我全無印象, 但小綿羊初出道遇上猛虎, 比遇苛政更慘, 遇苛政尚可歪打正着入桃花源以避秦, 在庭上是逃不了的。我自己想洗白, 說猛虎不吃小綿羊, 勝之不武, 也不光彩。但小師妹為了一單"傷人19"的審訊記恨34年, 刻骨蝕心傷足34年, 不管她是否太脆弱, 是否還在香港處理刑事案, 我反躬自省, 責任一定屬於我的。時光不能倒流, 歷史不能抹掉。為了撫平她的傷痕和情緒, 我充滿歉疚的負荊請罪, 幡然悔悟。我是在法庭上甚麼都不concede的人, 人老了, 嚴以律己, 寬以待人。況且, 小師妹說當年連金牙大狀清洪也對她說我是很麻煩的, 這是不容否認的事實, 因為清洪兜口兜面也這樣對我講我麻煩, 我對他是針鋒相對, 寸土不讓的。雖然搜索枯腸也記不起這事, 撇撇脫脫接納小師妹的講法, beyond all reasonable doubts, 我欺負她。

如果打爛仔架, 就莫過於對已故的瘋狗M Parker, 他根本是hyena/wild dog, 如果對佢斯文, 佢逼到你跌落街, 不是逼你埋牆角, 所以我見到他就一定留難。有一次在plea court, 幾十單案, 十個八個私人老狀, 其中一個是這瘋狗, 他代表個雙花紅棍, 控罪是傷人17, 警察給他擔保上庭, 瘋狗問我擔保條件, 即是一星期報到多少次的, 我卻二話不說反對保釋。嘩! 瘋狗狂吠到炸了鍋, 個官問我點解反對, 我隨口都講到一堆理由, 終於收押了被告。後來被告上高院申請保釋, 我老細一個SACP問我同一個問題, 我又隨口噏幾個理由, 佢最終攞到擔保, 三十幾年前, 十幾萬擔保, 我睇你以後邊個仲敢請瘋狗做律師, 除非你好想花多啲律師費。之後瘋狗上庭見到我就不敢太放肆了。打爛仔架也有打爛仔架的好處。有一次Warwick Reid貪污案同案的A律師見到我同我講: 我同個客講, 呢個主控好難搞, 你唔認就死梗, 一係就申請押後避咗佢, 不過佢會反對押後, 所以被告PG (plead guilty)。很多其他煩瑣事不能盡錄。講到底我惡行昭彰, 不管這小師妹是何許人, 我PG, 希望她像破地獄的儀式之後, 可以消除這傷痛, 放下前塵往事, 接受我道歉。

還有爛仔來挑機我還會打架嗎? Let's see. I have the upper hand.

7 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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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老師, 你再發神經我delete你地球戶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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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阿老師, 你再發癲瘋言瘋語淫亂留言後果自負, 我可以找到你出來的, 我會列出你講過一切說話發佈你的背景向全港男女校發信, 講明你有類似誘姦房思琪案傾向的宅男, 到時睇你有無得撈落去, 你唔好畀老虎出山, 死都無人可憐你。你自己想delete以前的留言也沒有用的, 一切都在我的blogger system及email裏, 我明刀明槍同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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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求放過,我正式向全球人民宣布我正式收聲。無條件投降萬歲萬歲萬歲萬歲。
      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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