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引起兩位網友的交流, 我看就兩位都沒有說錯, 有法理也要務實。尋求幫助者的留言沒有講「案情」, 只講報案尋警處理, 警察記下對方資料, 他想向警方索取資料作小額追討, 警方以私隱為由拒絕。事件的過程、責任和金額都一概不知, 只能很籠統講。把案例交給警察來索資料, 的確是不妨一試的, no harm trying, 其他就要看值不值得花時間去做。訴訟是很花時的, 金額小就無為開展了, 不是你填表入稟就在家中等結果的, 有時間去磨或者想見識下法庭的運作就試下嘍, 最好要肯定必贏, 必贏也可能得個桔。警察也要考慮交出資料是否洽當, 否則任何人要索對方資料就只要先報警就行了。
其他留言不答也並非是不值得答, 有些意見、政見、見解是沒有對錯的, 所以答無可答, 也無可無不可。有些是nuisance, 就不值得答, 答了就落搭了。更奇怪的是別處的留言也貼過來, 我見到根本不會看內容, 若其中有卓見, 抱歉, 我見到那幾個名字, 就想起《陽貨篇》。Too bad, their notoriety outweighs their wisdom, if they have any at all.
近日那些名人頗多妙語, 我無心裝載, 但也記得幾則。林鄭被問到在閉門會議曾否承認反修例風波由她引起, 她認為相關內容外泄「反映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標準」, 認為傳媒不應報道這些外泄消息, 或許要為此立一條新法例。我看到這報導就糊塗了。參與閉門會議的人泄密, 也許違反Official Secret Act之類或違反守密承諾, 這與媒體誠信及道德扯得上關係嗎? 真的有關, 也要看是甚麼秘密, 何必說到振振有詞地無恥。另一位大Sir在新聞發佈時論「羊」的善良可愛, 我沒看過所以不知道那些羊、狼故事的內容, 不知道到審訊時會否再找劉教授作專家證供, 像「光時」 一樣講歷史。 羊嘛, 就可以從太史公說起, 「猛如虎, 狠如羊, 貪如狼, 強不可使者, 皆斬之」, 到時劉教授講史記的「狠如羊」, 必定精彩。 白暴被判刑, 自然不乏呼天搶地的人, 有看過Eddie Yip的判刑理由書嗎? 刑期重不重各街坊可以討論, 但看不到有人怪責縱容本案發生的人, 連一哥都說這種事不會再發生, 算是曲綫道歉嗎?
到了奧運時, 當然就看比賽不打算談政治了。標少平時打羽毛球, 所以想知香港代表的賽果, 因為本地7台直播的羽毛球大部份都不值得看, 我一場香港的都看不到。作為題外話, 若有外隊在香港作賽, 為港隊打氣, 還可不可以叫「加油」呢? 叫「加油」無疑等如叫香港加油, 我想知會不會有人raise their eyebrows。連伍家朗穿黑球衣都有人造文章, 若他穿白色的就變支持白暴? 若白衫黑字又會不會被指抹黑國家呢? 要不要脫衭子看下裏面的顏色, 來鑑定一下? 警察的裝備及背心恐怕要轉色了, 不怕被指支持黑暴嗎? 這些愛港賊總要找機會凸顯自己, 唯恐落於人後, 賊性難改, pathe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