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對抗這詞是一個不明所以的詞語, 既不是法律用詞語, 邏輯上也有問題, 是十分混淆的概念, 是把一切政府不想看到的事情炒埋一碟, 像濕炒牛河大兜亂。一些法律人和政治人都試圖對軟對抗一詞界定及闡釋, 其實, in the first place, 為甚麼不質疑這用詞的恰當性? 就因為上大人用了這詞就要拍馬屁式的黃河大合唱了! 除了對黑暴上腦, 連軟對抗都上腦了, 因為沒事找事, 才顯示存在的價值嗎?
有論者把2014年的公民抗命也視作軟對抗, 那些已涉及違法行為的舉動, 如堵路等, 最清楚不過的叫法就是違法行為, 而不是叫軟對抗, 公民抗命英文叫civil disobedience, 所disobey的是法律, 而不是對抗甚麼。軟對抗在英文媒體的報導直譯作"soft resistance", 同樣地不知所謂。有soft landing (軟着陸), 相對於hard landing (硬着陸); soft power (軟實力) 相對於hard power (硬實力); software v hardware, 講到底就是沒有軟對抗和硬對抗, 只有對抗。有人創了一個詞, 其他人就奉若神明地不斷發揚光大, 穿鑿附會, 亂七八糟地套用在政府不同部門的範疇中, 而忘記思考一下, the ultimate question, whether this term connotes any substance.
如果有人在網上散播假消以誤導市民仇恨政府, 已觸犯現行法例, 根本不用瞎扣一頂軟對抗的帽子。北上消費或去日本消費, 而不留港消費, 極其量只是一種消極抵抗, 以腳投票, 而不是對抗。批評施政, 不論有沒有建設性的意見, 都只是在表達不滿, 連對抗也稱不上。掌權者只懂自吹自擂, 沾沾自喜, 一切諉過於人, 打敗一堆「軟」對抗的稻草人, 就可以功德圓滿地交差了。
今天七一授勳, 獲金紫荊勳章其中兩人是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和彭寶琴, 我對兩位法官沒有意見, 雖然兩位都是當權者喜歡的釘官, 我沒有自由聯想。而且Maggie自私人執業開始我已認識, 她一向表現都十分一致, 與施行國安法無關, 我跟她也沒私交, 本博以前評論過她的判詞, 但評價都是正面的。一般對在任司法人員授勳至為謹慎, 以免損害司法獨立的形象。江湖傳聞兩位會離開司法機構, 這反而使我十分驚訝, 兩位都只是63歲, 還可以多做十年八載, 為何急流勇退? 我希望Maggie並非因健康理由引退, 官階越高我就越不高攀, 所以不會發電郵問候她。這次授勳, 大概證實她們會離開司法機構的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