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是十分奸狡的人, 但盤問她也不困難, 因為案情對她極之不利, 她以一堆謊言來掩飾另一堆謊言, 典型的a pack of lies。她作供時承認在錄取口時對警察說謊, 也承認毀滅證據, 自圓其說地解釋一番。 審訊結果相信很快就會揭曉了。She is guilty like hell.
在現今紛亂的世界, 甚麼是謊言是隨便你怎界定的, 也隨你選擇是否相信, 是選擇而非驗證, 也無需批判性的思考來分析。政治不是證據, 政客充滿謊言, 支持者明知是謊言也可以選擇相信, 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就不應這樣。昨天香港3位大律師「升仙」: 曾為屠龍案被告辯護 亦任反恐案主控 新任資狀林芷瑩:不覺法治受威脅。據明報的報導,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祝賀3人時, 鼓勵他們的一番話: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致辭時祝賀3人,稱資深大律師的遴選過程嚴謹縝密,委任除代表個人榮譽,更關乎社會認同,任重道遠。張官稱,作為大律師的領導者,資深大律師需具備前瞻視野,洞悉社會需求和期望。當有人只顧私利而忘大局,必須勇於面對並克服壓力與衝突,致力維護法治,在法治受到威脅時挺身而出,堅定表態。」
Did they? 其實有沒有挺身而出, 視乎你對法治有否受到威脅這大前提, 視而不見就沒問題了。近幾年的大律師公會已隨波逐流。林定國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時候起碼比近年的主席敢言, 也比他身為律政司長更能彰顯公義。從政就要臉不紅氣不喘, 一番一番地講----謊言。講多了、聽慣了, 混混沌沌, 就真假難分了。在敏感日子, 在敏感的地方出現, 無端被驅趕或帶走, 不合作或抗拒, 就受到不合理對待, 執法者根據甚麼法理依據這樣做? 這又算不算是法治受到威脅了?
很抱歉很遺憾無法再堅持下去
回覆刪除文化的承傳靠心中的一把火, 有一把火才能夠為公義挺身。
刪除所謂文化慢慢變質和被騎劫。所謂文化承傳人看不到,堅持自欺欺人,這樣也是a pack of lies.
刪除PHLI
謝謝標少板主!Mushroom 案,我日日聽ABC podcast ,好多時defence lawyer 反對prosecutor 嘅問題,法官都叫prosecutor 繼續。覺得法官都唔信個女人,想prosecutor 踢爆佢。
回覆刪除個女人大話係兜唔到,先係dehydrator ,之後話句:『I love them! 』⋯不過我唔明佢動機,幾個老人係無辜。女人最本來想叫前夫來吃飯
代表控方的資深大律師也沒有提出控方認為的殺人動機, 我相信是沒應約的前夫才是對象, 其他人是陪死。我沒聽podcast, 太花時間了。
刪除個女人𠄘繼左屋企遺產,錢應該不是問題。奇怪在已分居數年的丈夫的家人近年繼續保持借女人錢。
刪除但矛盾地,個女人話分居丈夫因為申報問題,令女人拿的福利少咗,令女人和丈夫關係緊張
life is just a game, take it easy.
回覆刪除John Conway's game of life?
刪除感覺「法治」一字已被濫用得毫無意義. 我認識不少可以被稱為champions of law的人物, 但champions of the rule of law, 鳳毛麟角. 法治不是幾個人寫幾個motions就能支撐起的東西, 而是整個社會的凝聚力 - 而維護法治者, 就是凝聚社會對法律的信心, 對所有人/政府皆一視同仁, 有碗話碗. 要稱得上維護法治首先就要不多不少地影響社會, 包括法官, 也包括可正視聽的意見領袖.
回覆刪除我對香港法律界一無所知, 但石永泰, 馬道立平常的發言我都認為符合法治精神. 石永泰當年批評戴耀廷和紐約時報報導方式, 我一聽擊節. 蔡維邦當年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在南華早報撰文, 我也欣賞. 這些人就真的是風高亮節. 時移世易, 今日的人卻沒有他們的勇氣.
沒有勇氣就不應該亂說他們致力維護法治. 你說他們很用功工作為社會出力不就好了.
刪除當然同樣嘔血的是香港網民那種「手足輸了就是法治淪亡」的賴皮態度.
所以「法治」二字在香港, 已被濫用而貶值. 英語世界何來說那麼多「rule of law」?
標少 你好! 想問下如果曾經被判有80小時社會服務令,還有資格做陪審團的資格嗎?
回覆刪除No. A juror has to be a person of good character.
刪除那如果收到通知,要出任陪審團的話,需要提早通知法院,還是報到的時候,佢地會問有關問題? 謝謝
刪除When you receive the jury summons, you can write to inform the court that you have a criminal record and ask for an exemption.
刪除Thanks billsiu!
刪除事情經過如下:
回覆刪除約在兩三年前,我有一位朋友在去深圳誤用了家人的一張長者八達通卡。事發時,他沒有惡意逃避支付罰款但是因為當時新來一位中國職員要扣住卡內餘額,他因無法取回八達通而比較著急。後來事件被相關人員記錄,並被要求出庭。半年後上庭時,他已無意爭辯並繳納了罰款。庭審當日,他在法院(印象中是在新界區,可能是粉嶺或大埔法院)旁邊的繳費處完成了罰款支付。由於法律知識有限,當時並不清楚這一行為是否會被視為「有犯罪紀錄」(案底),也不清楚是否會留下污點法院檔案。
現有以下幾個問題,懇請標少先生指點:
1. 像上述這種情況,是否還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良民證)?這種記錄會否影響申請良民證?
2. 如果可以開具良民證,良民證上會否注明曾有法院裁決或相關決定?
3. 在填寫相關移民申請表格時,是否需要如實申報曾有被定罪或罰款的記錄?如果不申報會否構成隱瞞?
4, 能否通過某種方式查詢到當時法院的相關判決或記錄?如果可以,應該如何辦理?
煩請您抽空給予專業建議,非常感謝!
祝 工作順利,身體健康!
1. 可以發良民證, 這記錄不影響。
刪除2. 不會。
3. 需要。
4. 可以。
港鐵傳票是由港鐵自聘私人執業律師上庭處理的, 不入警察的刑事記錄系統, 除非判監, 但港鐵案的法例大部份基本上沒有判監的刑罰, 也未聽過判監案例。刑事案底是按可記錄罪行(Recordable Offence)由警方的刑事罪行課(Criminal Record Bureau)處存。這港鐵紀錄警方也不會知道, 只有港鐵及法庭才有記錄。如果申請良民證被問到法庭判罪記錄, 這是一項判罪, 所以要申報, 否則被視為作虛假聲明。如果要百份百確認這不是案底, 請前往警察總部付費查冊案底, 不清楚現加到多少錢, 應是數百之內, 也不記得是15樓抑或18樓, 去大堂問下就知道。花點錢買安心, 好過信我。
十分謝謝標少!
刪除你好, 我在網上看到你的一篇文章關於書面認罪(2017年10月6日)中的讀者被警察捉到沒有在15米範圍內設有行人天橋處過馬路, 他收到法庭傳票
回覆刪除寫了「天橋口正維修檢查, 所以不能通行。」因此需要上庭澄清。
我在較早前亦同樣法例被控告, 但我寫了以下求情理由:
本人初犯及初次亂過馬路, 而且事發時天橋樓梯正在圍封(旁邊正興建升降機), 但旁邊原來有路可進, 因此以為無天橋可用, 本人警惕自己不會再犯同樣錯誤, 並在事發後一直後悔, 並承諾會遵守交通規則, 希望能獲得輕判
請問這種寫法會被法官視作抗辯嗎, 我太心急寄出了回條, 很擔心會否同樣被傳宣要想上庭澄清。萬分感激解答疑問!
理應接納你書面認罪。
刪除謝謝解答!
刪除標少你好,由於我實在太擔心舊的那封的求情理由這樣寫會讓法官質疑(視作抗辯),因此到裁判院重新寫一封並提交
刪除但職員跟我說舊的書函無法取回因為已經是法律文件, 現在有兩封在,我再問法官會看哪一封, 職員回答我會看新的那封
請問事實會如此嗎? 非常感謝回答
兩封都看喇。
刪除李家超:政策得宜 經濟向好
回覆刪除特區政府致力拼經濟、謀發展,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香港經濟已從他2022年上任時的負增長扭轉至去年的正增長,在多項國際排名上表現亮眼,市民收入也持續改善,反映其任內一系列政策措施奏效。
https://www.news.gov.hk/chi/2025/06/20250626/20250626_154859_622.html
結業潮|2025年尚未過半,香港的餐飲業已然一片愁雲慘霧,結業消息此起彼落,令人應接不暇。據市場資訊顯示,單是今年上半年,全港已有起碼56間餐廳和店舖宣佈結業,當中不乏屹立數十年的老字號、紅極一時的過江龍、遍佈全港的連鎖食肆,甚至連大受歡迎的兩餸飯和小店都難以倖免,反映出前所未有的餐飲業寒冬。
https://ufood.com.hk/restaurant/news/detail/20068785
結業潮2025|近年,面對港人北上消費熱潮持續、內地知名餐飲品牌大舉進駐、本地消費氣氛低迷等因素夾擊,香港餐飲業面臨多重挑戰。翻查資料,根據最新統計,2025年短短半年內已有至少23個連鎖餐飲品牌及知名食肆全線結業,其中包括冰皮月餅始祖大班西餅、陪伴街坊多年的傳統茶餐廳,以及承載集體回憶的酒樓。這些結業食肆中,不少是紮根香港超過數十年的老字號,見證了香港餐飲業的黃金時代,不禁令人感到惋惜
來源網址 : 結業潮2025上半年23間連鎖食肆名店離場-兩餸飯冰皮月餅始祖大班西餅通通捱唔住 | 星島頭條
https://www.stheadline.com/food/3453698/
豈有此理! 只准報喜, 學Donald Trump, 不好的和不利的報導, 都是抹黑的假消息, 是軟對抗。
刪除//香港餐飲業面臨多重挑戰//
刪除//大班西餅通通捱唔住//
資本主義主導的市場調節, 淘汰一批很正常, 不必大驚小怪。市面上仍有很多酒樓、食肆、茶餐廳和麵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