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行人一看便知這是控辯雙方plea bargaining的結果, 所謂撤回控罪, 當然要律政司允許, 行內叫ONE/Bind over (offer no evidence/bind over)。涉及2019年暴亂初期上庭的案件, 有部份也採取ONE/Bind over的方法處理, 但受到左報的質疑, 決定人受到極大壓力, 自此對涉及2019暴亂的案件, 不論怎樣適合撤銷控罪簽保守行為的, 也一於去馬, 一個也不放過, 以免政治不正確, 費唇舌作解釋。今天這一宗也屬由暴亂衍生出來的案件, 律政司一改常態, 採用good old days的合理檢控政策, 儘管這只是小貓小狗的案件, 也屬可喜可賀。
很多人在網台講救港的方法, 我也嘗試貢獻兩毛策略(I put my 2-cents in)。由治及興, 怎樣吸引外資那些經濟的東西我當然不懂, 有些事情因《國安法》及23條立法導致的深遠影響, 不是一時三刻可以逆轉的, 既無可能撤銷《國安法》, 也不能為23條撤辣, 為今之計, 就是把紅綫往後移, 建立一個香港還有大程度言論自由的觀感, 實際執行方法是批准團體遊行示威及批評政府, 而並非引蛇出洞, 讓世人看到香港很大程度回復舊觀。可先叫謝偉俊重開他的facebook, 鼓勵他繼續發聲, 另一方面促成一些擁護政府的勞工團體搞五一遊行。大家有目共睹中共國策的改變, 都在批評「低級紅高級黑」的行為, 葉劉淑儀近日也說如果政府太過戰鬥格、太過戰狼,就會扮演不到橋樑的角色, 律政司長也改口說要以理服人, 雖然他們都後知後覺, 總算也改變了態度, 反駁隊也收口了。這種方針的改變, 在政治和法律上邁出一步, 是值得欣喜的。反駁隊其實可以反駁那些低端紅的言論, 這些言論才是陷香港於不義、摧毀香港的千古罪人的見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