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星期六

抗爭

上一篇的留言我沒有積極回應, 因為我寫該篇並非要在傷口灑鹽, 灑鹽不是我一貫的風格, 我只喜歡月旦春秋, 我不是那種帶備香檳往法院, 幸災樂禍慶祝被告罪成的人。那類人質素太低, 不配被我批評, 我又怎會做我鄙視的事。另一位留言的讀者謬稱標少為謙謙君子, 把我弄至哭笑不得。那些年小學畢業, 同學間都會自備紀念冊, 互相增言。當年我同班的女班長洞察力特別好, 在我的紀念冊寫了6個字: 滿招損, 謙受益。可見我自小就不曾謙厚, 一直長大至工作, 都是口舌爭鋒的人, 俗語所謂寸嘴, 英語最恰當的形容詞是truculent。故此, 何以言謙? 早幾年寫的blog, 這種風格還是充斥在字裏行間, 貧嘴惡舌是我強項, 這一篇: 罵人篇, 表露無遺。「君子遠庖廚」, 所以不論真偽的君子, 我都當不上。

佔中九子中, 陳教授是值得欽佩的, 他和朱牧師都是被戴教授拖落水, 尤其是朱牧師, 他屬糊裡糊塗被抬了上轎的。所以陳官在判詞中對朱牧師的罪責描述, 是眾被告之中篇幅最少的。九位被告中只有陳教授踏上證人台, 我很奇怪, 戴耀廷為何不上證人台宣揚他的理念。當然被告有權選擇是否自辯, 但戴耀廷作為佔中始作俑者, 著書立說的法律學者, 對案情事實爭論不多的被告, 反而不自辯, 反而把棒子交給陳健民, 我大惑不解。

我一向主張政府的權力在制度上應受到制衡的, 所以上街遊行抗議的權利應受合理保障, 一開始三子也向警方申請批准集會。這種抗爭會面對一定法律框架的限制, 也受到法律的保障。後果往往是個人的選擇。這選擇不單只是在社會運動中是否勇於挑戰法律框架, 而是違法面對的後果和值不值得這樣做。我們可以見到不少社會運動活躍份子從未被檢控過, 也可以見到有些人走上不歸路。現在無悔的人會否說得太早, 是否後悔往往是事情沉澱一段日子之後才會有更深切體會的。

我寫上一篇, 不是要責難九子, 也希望留言揶揄的人可以從較寬懷的角度去判辨, 九子中難免有撈政治油水的人, 也有真正為理想而面對嚴重刑責之士。我希望不論同情或厭棄他們的人一起反思往下抗爭的空間。我想像旺角暴動那種情況不會再發生了, 其他較激進的行為也應收斂, 不是龜縮, 而是審時度勢保持實力, 不作無謂犧牲。極權的中國共產黨政權使人無奈, 只能等待改變的時機, 訴諸美國佬襄助就省點氣好了, 那是民主大國極權的惡例, 一句America Great Again就像一貼春藥, 弄得舉國亢奮, 總統濫權得使人咋舌, 用人唯親不受制肘, 現在不斷放風要委任自己女兒出任世界銀行總裁, 再去拜這洋廟不單只被共產黨喉舌攻擊, 一般不親共的人也很反感。同樣使我反感的是那些牙尖嘴利的年輕人, 青春無價, 不如先花點時間把書讀好才去搞深層次的抗爭。這網路發達的世代, 太容易隨便使人亢奮而收窄了思考空間。

任憑你是個怎樣充滿智慧的人, 都難免會錯判形勢, 下錯決定, 汲取教訓之餘也要懂得忘記, 不要活在歷史的陰影裏。

九子將會在4月24日判刑, 串謀或煽惑公眾妨擾罪並無判刑先例可援, 預測判刑只是純猜測。我相信判監是必然的, 刑期會是9至15個月, 只有朱牧師會判處緩刑而不用即時入獄。陳官一向重手, 但我相信他不會因為此案在區域法院審訊而採用區院層次的權力來量刑, 他也不會為國際輿論壓力而退縮。在判詞的第283及284段, 他這樣講:

283. In my judgment, whether the prosecutor can “beat a convicted defendant with a bigger or extra stick” in the event of conviction depends on the findings of the court on the culpability of a convicted defendant. It cannot be said just because a charge of public nuisance is used, a prosecutor can use a bigger or extra stick to beat the defendant in the event of a conviction.

284. In my judgment, if the Prosecution takes the view that the case it seeks to prove reveals a level of culpability so high that calls for a punishment that no appropriate statutory offence can meet, the Prosecution is entitled to use the common law offence of public nuisance. Whether there is sufficient evidence to prove the charge and whether the facts proved revel (sic) the level of culpability that the Prosecution contends are of course different matters.

引用 “beat a convicted defendant with a bigger or extra stick”這句話是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McCoy, 源自法律期刊的一篇文章(“Public Nuisance – A Critical Examination,” Cambridge Law Journal 48(1), March 1989, pp 55-84, at p 77 by J R Spencer)。煽惑不涉暴力的和平示威, 但對公眾損害(common injury)大的行為, 不論陳官怎判, 最終都會由更高級的法院來定調。

45 則留言:

  1. 觀乎正苦現時格局,應該會玩覆核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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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班友一定上訴到CFA去拖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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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九男女,冇人话懺悔!
    朱牧师话站在犯人台,系佢牧师生涯最高峄【大意如此】。
    黄浩铭,叫法官唔信试下判佢坐監。。
    ,,,,

    叫法官点有理據輕判呢?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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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Normally represented defendants would not be allowed to address the court them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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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佢地似做騷,臨尾攞彩多過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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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謙謙君子] 也, 雖然對他/她們的行為/行動不滿, 卻仍然好心花時間去打長文教導指點 , 這是難得的. 以現世代人的[ 精叻] , 這種吃力不討好, [ 塞錢入你袋] 是很少人做的.
    這裡的觀眾讀者應該也有兩種顏色兩種方向的罷, 標少這樣的好言相勸, 希望他/她們會看到 , 或者領情.
    標少的版面沒廣告 , 畫面是一片竹枝, 足以表明版主寫文的心意. [踏着群山萬壑 仰看穹蒼浩瀚] , 本來是很得意的事, 卻仍不忘故土那些俗人煩事, 那並不是想賺點數廣告, 相信是出於關心罷, [恨鐵不成鋼].
    「君子遠庖廚」, 那是用來說笑的, 人人遠庖廚的話, 孔先生不知道要去那裡躲那些因業而追殺他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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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 閣下巧舌如簧, 標少舉手投降, 不夠你講。標少一向安貧樂道, 日子也算過得愜意, 就不想賺廣告的銅臭擾人清幽了。我寧願入庖廚, 撚幾味小菜, 搏老伴一笑, 遠離真小人偽君子, 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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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陳戴有墨水之人,竟不寫求情信。

    朱有很多其他人的求情信。自己也有陳情信。

    法官可能以為陳戴傲慢,,,甘法官令他们,求仁得仁。


    jack
    佔中九子陳情全文一覽 .
    https://m.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410/s00001/1554872206375/【佔中九子案】佔中九子陳情全文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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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戴耀廷和陳健民今午由資深大律師麥高義代表陳情
      有用既係晒度! 戴陳真人不如扮演另外角色, maximize功用.
      戴陳無理由重複McCoy SC既野, 浪費頻道.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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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兩位教授不作求情可能是在貫徹公民抗命的理念, 我為甚麼要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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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其實同一事件 會不會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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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余若薇說此舉或會感染其他人, 成為繼續抗爭的動力。若如此, 若用同樣手法, 就屬沒有汲其教訓的阿Q精神。余大狀沒有上台煽惑其他人, 沒有落鑊, 她才會感染其他人。九子的舉動起碼沒有感染余大狀、梁大狀等等等等。本案拘捕過千人, 泛民要求不要檢控這些人, 而不是說「喂, 仲未告我哋, 告埋我哋喇」。你相信還會發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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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余大狀近期的表現,真係令人失望...
      同喜歡恤髮果位女長者咁,講野有時唔經大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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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九子總算負上了責任。而令人最鄙夷是公文袋的訟棍,特別是余若薇及梁家傑,特別是對禁制令的質疑,令很多人誤信不會負上刑事藐視法庭的刑責,當然結果已經出左,呢兩位高級識字分子就恕不吱吱,忘記了自己的說話,儘管網上的視頻永遠不能洗掉。

    至於學聯四子???咦?同林鄭"對話",上台講話揮手不是五子嗎?正所謂阿婆走得快,一定有古怪,梁訟果然是名師出高徒,睇住戰友(?)的人生變得更精彩。

    八叔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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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ttps://m.mingpao.com/ins/港聞/article/20190410/s00001/1554859610500/【佔中九子案】梁家傑斥政府囂張跋扈「踩到盡」-黃之鋒-判辭涉政治觀點

    以上新聞,証明了梁大狀的無恥是怎麽的練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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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巴巴兄斥梁家傑囂張跋扈「踩到盡」, 輸打贏要!
      這斥, 我同意.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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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要把梁資深視為黨魁言論, 而不是公允的大狀言論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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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好, 可以, 既然抹去了大狀身份, 可減去囂張跋扈四字.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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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黨魁言論?咁即係話佢個黨同呢套言論一樣咁無恥?
      李柱銘當年做黨魅講野都唔會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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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民主運動係等同踢足球,最惨係阿爺收番個波無得踢,班友真係好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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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412/59481356?utm_campaign=hkad_social_hk.nextmedia&utm_medium=social&utm_source=facebook&utm_content=link_post
    辯方指收回言論往往與道歉共用故相通 官:Hello不等於Kitty
    十分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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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什麼程度謂之和平方式?
    不是沒用暴力手段對抗執法者和其他人就算得上是和平,長時間影響到其他人的生計就不算和平,但也不算暴力,是有破壞力,好心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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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用正常詮釋, 和平即沒有肢體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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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人舉住傘但腳踢警察,真係好"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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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東北示威者衝擊立法會的行為類比,佔領開始第一日,在放催淚彈之前,示威者的行為已經屬於暴力衝擊。佔中不是和平堵路,而是完全超越集會自由的暴力傷人。
      三子等人頂多可以說這些肢體暴力不在他們“和平佔領”宣傳計劃之內。惟請他們不要再說佔中有多和平,什麼寒蟬效應,睜大眼睛講大話令人作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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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Battle of Waterloo Bridge: a week of Extinction Rebellion protests
      https://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2019/apr/20/battle-of-waterloo-bridge-a-week-of-extinction-rebellion-protests

      Extinction Rebellion: protest lawfully or go home, urges Met police chief
      https://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2019/apr/20/extinction-rebellion-protests-police-start-to-clear-oxford-circus

      Sajid Javid calls for 'full force of law' against Extinction Rebellion protesters
      Home secretary asks police to be firm against demonstrators ‘disrupting the lives of others’
      https://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2019/apr/18/sajid-javid-calls-for-full-force-of-law-against-extinction-rebellion-protesters

      讓愛與和平佔領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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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命運都好相似, 英國更早出手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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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見不論政府民主成分,不論政治訴求 都可以套落佔領人士的公民抗命理論。
      以香港無民主為由而呼籲Judicial activism以指導政策方向的學者就更加可惡。
      但總好過法國,無日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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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Extinction Rebellion卻基本上不是政治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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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屬於廣義的政治議題。看報道說他們有致首相的信,提出要求和要求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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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睇真D 看來也屬於狹義的政治議題
      https://rebellion.earth/the-truth/demands/

      Government must create and be led by the decisions of a Citizens’ Assembly on climate and ecological justice.

      The UK's parliamentary democracy is a form of representative government: power is in the hands of a few representatives (Members of Parliament or MPs) who are elected by the people.

      This form of government has proved itself incapable of making the radical long-term policy decisions needed to deal effectively with the climate and ecological crisis:

      - It is nervous of voter disapproval.
      - The five-year election cycle encourages short-term goals that ensure re-election stifling long-term planning.
      - Political parties are influenced by the interests of corporate lobbies, biased and commercially orientated media and wealthy financial backers.
      - MPs infer what their constituents want through opinion polling, which captures unconsidered, offhand opinions, while citizens’ assemblies produce informed and deliberated public judgements.
      - MPs are under pressure by their own party members and are often unable to make the decisions they feel are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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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所有大眾的事都是政治。借個習主席給他們咪可以有radical long term tyranny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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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如果真係成立 隨機抽選的 Citizens’Assembly 而政策結果又不似預期,佢地可能會癡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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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4296013-英麥記全面採用紙飲管-逾3-7萬人聯署要求復塑膠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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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其實當有一大堆人聚集,當中難免會有滋事份子,縱使當初有多和平,亦有可能會變成暴力!當年蘇守忠一個人和平絕食竟引發一場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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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時間嚟睇,67絕對係文革嘅延申部分,同蘇守忠絕食冇必然關係。
      正如我認為64係鐵幕解體嘅一部分,唔係單純嘅中國國內事件,中國有文革作預習加國內風氣所以頂得住,西化已深嘅蘇聯就就咁死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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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混淆了!66暴動是因抗議天星小輪加價而起的,與67暴動無關!兩次暴動相距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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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人世幾回傷往事,山形依舊枕寒流。
    而今豺狼已當道,從此蕭蕭蘆荻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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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這裡説的“抗爭”,理解為表達對831方案的不滿還可,但如果説是爭取民主化下的“抗爭”,我就覺得所指太廣。因為佔中的失敗,不自831公佈後起,好大半年前梁家傑為首的泛民響應學民對特首提名的堅持,對政府採強硬立場、一步不退,甚至北京邀請泛民去上海會談,梁家傑回話:“除非李克強出來,一蓋不見。” 我們喜呼北京為“阿爺”,梁家傑這樣的態度,實是自比阿爺,而北京是孫子了,如此傲慢又昧於政治現實,整體上泛民已經是自絕於政改路了,又可來抗爭?(更慘的是後來我們發現來黃之鋒同美國佬關係是如此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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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他人的抗爭所指為何我不知, 我指抗爭是對抗一切大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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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唔係好明點解李永達因為做了幾十年議員,就可以寬大處理,獲判緩刑。
    咁朱經漢呢,也是服務幾十年,為何不能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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