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一年的盡頭, 我習慣寫回顧, 寫的都不是世界大事, 而是寫過去一年的博文回顧, 反省一下自己所犯了的錯誤。這不是容易的差事。
我住悉尼西北區, 過去4天在下午3、4時, 氣溫都達40度, 早到了的炎夏, 使人昏昏欲睡, 想重溫這300多天寫過的文不難, 連同留言看就頗費時了。今年是開博以來產量最少的一年, 平均3天才寫一篇, 懶洋洋的, 2013年時, 幾乎每天寫一篇, 當年寫了321篇, 今年只寫了126篇。當然, 又不是爬格子為稻粱謀, 寫的篇幅長短、數量多少也無關宏旨。香港社會論爭的事總是沒完沒了的, 使人厭煩, 也使人提不起勁, 我不單止少了參與, 連留言也沒有積極回覆, 因此也減少了與人爭抝。另一原因是社會矛盾不滅, 社會衝突事件卻大幅減少了, 所以連值得寫的題材也減少了。讀者的熱情卻沒有絲毫退卻。
勇武式的社會運動消失了, 不論所持的是甚麼理念, 一連串刑事審訊的上訴判決, 已經把這種抗爭方法蓋棺, 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方法無效, 訴諸衝擊暴亂縱火的方法會身陷囹圄, 在公共交通工具的座椅插針又不能引發社會恐慌, 試圖進入議會又受到連番DQ, 港獨就更不消提, 徹底被殲滅了, 只能轉入地下活動。抗爭在節節敗退, 這並非香港之福。標少神經錯亂了嗎? 我不是一直在罵衝擊及暴亂的人嗎?
我一直是主張權力制衡的, 沒有制衡就只有獨大, 獨大就會濫權弄權而不被抑制, 就會肆無忌憚。就正如一黨專政一樣, 一切都由黨主宰, 所以宰了你你也哼不到一聲。如果我把一切罵我及提出異議的留言都刪掉, 然後沉醉在沾沾自喜的自滿之中, 作為一個博客, 當然沒有問題, 畢竟只是個人日誌, 不會影響其他人, 遑論影響社會。作為國家, 把政見不同的人關起來滅聲, 人民的福祉又怎會獲得合理保障? 權力制衡可能會影響施政效率, 但有了制衡才會確保政府不會弄權濫權。
我過去一年都寫了些甚麼? 由第一篇講要「硬食」一地兩檢而至最後一篇批評律政司處理不檢控梁振英的手法, 都是涉及法律範疇的東西, 有趣的是, 都要行政長官出來批評法律界。一地兩檢是個米已成炊難以解決的課題, 所以唯有硬食, 不檢控梁振英卻是極容易處理的問題, 如果先外判索取獨立意見, 法律界就不能對不予檢控的決定作批評, 最強而有力的批評都不曾出現, 事情就容易過去, 社會又少了一宗不必要的論爭。可是, 弱勢的律政司長卻要逞強, 示威變示弱, 儼然一個老夫子八婆, 究其原因是其身不正, 又不識書, 所以一敗塗地。就算是強勢的律政司長, 為了避嫌而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也是個刀槍不入、彰顯公正, 立於不敗的做法, 何樂而不為? 行政長官出來撐檢控政策, 任憑你好打得, 你估乜都識咩? 民建聯那幾個出來助拳的, 不鳴則已, 一鳴曝醜。
過去一年博文也花了不少篇寫正審和上訴結果的預測和評論 , 也涉政治, 也涉生活瑣事, 人情倫理, 吃喝玩樂, 無所不包, 連看過的書也胡謅幾句, 這部落是生活的寫照嘛。感謝各位讀者的留言、指正、啓蒙、鞭策和點擊, 我可以飄飄然向下一個百萬點擊邁進。
寫到這裏, 以吃作結。聖誕新年是派對時節, 去參加派對, 除了bring a dish之外, 我都會弄點小吃。
這燒腩如何? 好評如潮。做法極簡單, 買一塊五花腩(pork belly), 用鹽和沙薑粉來醃兩小時, 然後抹走水份, 我不用焗爐, 而用air fryer, pre-heat air fryer 3、4分鐘, 然後用150度來烤20分鐘, 最後以180度烤10分鐘, 就搞掂了。豬皮一定要向上, 時間要視乎腩肉有多大塊, 香脆多汁的燒腩仔, 話都無咁易就炮製了出爐。前天去朋友家派對, 未開餐就殲滅了這燒腩, 我帶去的薰衣草紅酒牛尾也吃清光了。民以食為天, 談吃就可避免爭抝。今年熱得早, 後院的無花果有幾個特別早熟, 我趁那些鳥獸未察覺而捷足先登摘了下來, 有圖為證:
寫到這裏是時候收筆了, 否則會變成寫食經。
澳洲比大部份地方先渡新歲, 祝各位新年快樂。
2018年12月31日星期一
2018年12月29日星期六
越幫越忙
UGL事件繼續發酵, 越來越多人開腔, 奶媽也不得不出來拆彈。這炸彈拆到嗎? 我看了林鄭記招的講法, in a nutshell, 拆不到。我引用明報這一段報導: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布不檢控涉UGL事件的前特首梁振英,之前並無外聘獨立法律意見,令人關注外聘法律意見的政策是否有變。特首林鄭月娥昨晚休假後回港,即在機場見傳媒,她說律政司長鄭若驊與梁振英無關係,在此事上不存在利益衝突,故她不外聘法律意見的決定「並非不能理解」。林太又說,UGL事件已糾纏三四年,橫跨兩屆政府,「既然(律政司)已作專業判斷,無足夠證據檢控,很希望可告一段落」。
特首只說了部份大原則, 而忽畧了社會的政治氣氛、梁振英自始至終的不合作態度、沒申報收款由媒體揭發才曝光、予人利益輸送的表面觀感等。這些理由的個別或集體效應, 都會使人產生很多懷疑, 懷疑無需直接證據, 若有直接證據顯示律政司出於徇私或偏頗而不予檢控, 會是另一層面的問題。檢控本身無需政治考慮, 但釋疑的方法是政治手段。怎樣才能夠釋疑呢? 當然沒有萬靈丹, 因為猜疑並不容易舒解, 因為沒有一個具權威性又能使大部份人信服的人可以出來振臂一呼把事件平息。那些加把嘴的人, 有的越幫越忙, 有的儼然是律政司的發言人, 譬如:
被問到是否只要是前官員,律政司便可自行處理,曾鈺成稱要視乎每宗個案具體情况,若現任律政司長是由前官員任命,或曾一同共事,亦可能會有避嫌要求。(明報)
有些人用曾蔭權案曾索取獨立法律意見來作類比, 其實曾案不算是好例子, 因為律政司先判定有足夠證據檢控曾蔭權, 然後決定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來作主控, 才會產生外聘法律意見的情况, 並非因為律政司覺得證據不足以檢控曾蔭權, 所以外聘尋求獨立意見。這一點在當年律政司所發的聲明可以看到:
The decision to commence prosecution against Mr Tsang was made after careful and thorough consideration of the available evidence, the applicable law a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in the Prosecution Code. The DoJ has also obtained independent legal advice from overseas Queen's Counsel. It is a decision made independently in the due discharge of the DoJ's constitutional duty under Article 63 of the Basic Law, free from any interference.(https://www.doj.gov.hk/eng/public/pdf/2015/pr20151005e.pdf)
外聘御用大律師來做主控, 當然也要人家審視控罪和證據, 如果曾案沒有外判, 而又決定檢控, 就不會給人任何偏頗的印象(除了被告及其朋黨), 在那種情況下根本無需為了避嫌而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在200X年, 潛逃台灣幾十年的毒販馬惜珍, 透過律師要求律政司不反對撤銷對他的拘捕令, 律政司也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給予意見的是現在坐在上訴庭的副庭長Andrew Macrae, 他當年是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馬案要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原因是有傳聞曾蔭權答應讓他回港, 加上其時的律政司長梁愛詩在未當上該職之前律師樓的客仔是東方日報, 連這樣簡單又久遠的案件也要避嫌, 又何況是眾矢之的的梁振英。
我不主張律政司要詳盡披露個別案件的檢控考慮, 因為此例一開除了沒完沒了動輒就抽這一宗那一宗案件出來討論, 對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及涉案當事人會造成極大不公, 也會造成缺席公審的情況。不過, 梁振英案所涉金額大, 行為極可疑, 加上他是前行政長官, 現在是全國政協副主席, 不是尋常百姓, 律政司確實需要提供多一些資料來釋疑。
律政司長在這件事的處理手法雖不致於拙劣, 也明顯不合格, 嘴硬心虛, 不熟政策, 所以解釋犯駁。而且, 她接受委任之初已鬧出僭建風波, 當時閃礫其詞, 當時是心虛嘴弱, 自身難保。一浪緊接一浪, 其身不正, 留下很多尾巴給人攻訐。我重覆講過, 對於不檢控梁振英我無異議, 未釋猜疑皆因處理手法太差, 缺乏智慧, 而並非律政中人不夠專業。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以證據不足為由,宣布不檢控涉UGL事件的前特首梁振英,之前並無外聘獨立法律意見,令人關注外聘法律意見的政策是否有變。特首林鄭月娥昨晚休假後回港,即在機場見傳媒,她說律政司長鄭若驊與梁振英無關係,在此事上不存在利益衝突,故她不外聘法律意見的決定「並非不能理解」。林太又說,UGL事件已糾纏三四年,橫跨兩屆政府,「既然(律政司)已作專業判斷,無足夠證據檢控,很希望可告一段落」。
特首只說了部份大原則, 而忽畧了社會的政治氣氛、梁振英自始至終的不合作態度、沒申報收款由媒體揭發才曝光、予人利益輸送的表面觀感等。這些理由的個別或集體效應, 都會使人產生很多懷疑, 懷疑無需直接證據, 若有直接證據顯示律政司出於徇私或偏頗而不予檢控, 會是另一層面的問題。檢控本身無需政治考慮, 但釋疑的方法是政治手段。怎樣才能夠釋疑呢? 當然沒有萬靈丹, 因為猜疑並不容易舒解, 因為沒有一個具權威性又能使大部份人信服的人可以出來振臂一呼把事件平息。那些加把嘴的人, 有的越幫越忙, 有的儼然是律政司的發言人, 譬如:
被問到是否只要是前官員,律政司便可自行處理,曾鈺成稱要視乎每宗個案具體情况,若現任律政司長是由前官員任命,或曾一同共事,亦可能會有避嫌要求。(明報)
有些人用曾蔭權案曾索取獨立法律意見來作類比, 其實曾案不算是好例子, 因為律政司先判定有足夠證據檢控曾蔭權, 然後決定外聘英國御用大律師來作主控, 才會產生外聘法律意見的情况, 並非因為律政司覺得證據不足以檢控曾蔭權, 所以外聘尋求獨立意見。這一點在當年律政司所發的聲明可以看到:
The decision to commence prosecution against Mr Tsang was made after careful and thorough consideration of the available evidence, the applicable law and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in the Prosecution Code. The DoJ has also obtained independent legal advice from overseas Queen's Counsel. It is a decision made independently in the due discharge of the DoJ's constitutional duty under Article 63 of the Basic Law, free from any interference.(https://www.doj.gov.hk/eng/public/pdf/2015/pr20151005e.pdf)
外聘御用大律師來做主控, 當然也要人家審視控罪和證據, 如果曾案沒有外判, 而又決定檢控, 就不會給人任何偏頗的印象(除了被告及其朋黨), 在那種情況下根本無需為了避嫌而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在200X年, 潛逃台灣幾十年的毒販馬惜珍, 透過律師要求律政司不反對撤銷對他的拘捕令, 律政司也尋求獨立法律意見, 給予意見的是現在坐在上訴庭的副庭長Andrew Macrae, 他當年是私人執業的資深大律師。馬案要索取獨立法律意見, 原因是有傳聞曾蔭權答應讓他回港, 加上其時的律政司長梁愛詩在未當上該職之前律師樓的客仔是東方日報, 連這樣簡單又久遠的案件也要避嫌, 又何況是眾矢之的的梁振英。
我不主張律政司要詳盡披露個別案件的檢控考慮, 因為此例一開除了沒完沒了動輒就抽這一宗那一宗案件出來討論, 對律政司的檢控工作及涉案當事人會造成極大不公, 也會造成缺席公審的情況。不過, 梁振英案所涉金額大, 行為極可疑, 加上他是前行政長官, 現在是全國政協副主席, 不是尋常百姓, 律政司確實需要提供多一些資料來釋疑。
律政司長在這件事的處理手法雖不致於拙劣, 也明顯不合格, 嘴硬心虛, 不熟政策, 所以解釋犯駁。而且, 她接受委任之初已鬧出僭建風波, 當時閃礫其詞, 當時是心虛嘴弱, 自身難保。一浪緊接一浪, 其身不正, 留下很多尾巴給人攻訐。我重覆講過, 對於不檢控梁振英我無異議, 未釋猜疑皆因處理手法太差, 缺乏智慧, 而並非律政中人不夠專業。
2018年12月27日星期四
老夫子八婆
梁振英UGL事件並沒有在律政司不予檢控的決定下平息, 廉政公署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及委員出來解畫, 律政司長鄭若驊昨天在機場面對傳媒的答問, 正是越講越犯駁。我看了全程10多分鐘的提問過程, 不知怎的, 鄭司長使我聯想起老夫子漫畫裏的八婆, 每當我看到某些女人的嘴臉, 心中就會說老夫子八婆。另一個使我產生這種感覺的是我腸胃科專科醫生的老婆, 她負責病人排期, 主要功能是收錢, 只收現金。半年前在悉尼機場碰到她, 她跟我打招呼, 一時之間我記不起她是誰, 在芸芸眾多獻金的病人中, 我只是做過例行檢查的稀客, 她竟然稔熟地指着她幾個同伴對我說:「我帶幾條女去打波。」我肅然起敬, 看着她的高球裝備, 禮貌地打兩下哈哈。當她走開之後, 我對老伴說: 「我都幾乎唔記得佢係邊個, 一開口我先記得呢個老夫子八婆。」打這個岔是想那些未看過老夫子漫畫的人, 想像一下老夫子八婆是甚麼模樣的。
鄭司長昨天的記招, 用了幾次無畏無懼來描述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 對於不予檢控本身我是沒有異議的, 畢竟案件的證據無論在案情事實及法律觀點方面, 都可謂勝算機會微, 不予檢控是合理決定。另一方面, 有立法會議員咬住不放, 早前還飛赴澳洲越洋報案, 冷水我一早潑了, 一廂情願自我亢奮把案件強化了, 澳洲警方一早就置之不理, 新南威爾斯的ICAC更加不會理, for want of jurisdiction。律政司絕對有能力審視有關證據而作出恰當的判斷, 但不予檢控的決定不單只是證據的分析, 也要考慮公眾的觀感。 梁振英是前行政長官, 為免授人口實, 指責對他偏頗或優待, 實有需要徵詢獨立於律政司的法律意見。這種獨立法律意見並非司長所言當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違法才需要索取, 雖然沒有硬性規定的守則, 但有先例可援, 又何樂而不為自找麻煩呢?
司長對傳媒無畏無懼, 可惜未能取得平息公眾懷疑的效果, 變成越說越糟糕, 強不起來又硬不起來。司長自己涉及物業僭建, 誠信受挫, 自身難保, 一開始我就覺得她應該請辭, 這樣幹下去不斷被人捏着痛腳, 說話也不響亮, 響亮時就儼然一個老夫子八婆, 慘不忍睹。
鄭司長昨天的記招, 用了幾次無畏無懼來描述不檢控梁振英的決定, 對於不予檢控本身我是沒有異議的, 畢竟案件的證據無論在案情事實及法律觀點方面, 都可謂勝算機會微, 不予檢控是合理決定。另一方面, 有立法會議員咬住不放, 早前還飛赴澳洲越洋報案, 冷水我一早潑了, 一廂情願自我亢奮把案件強化了, 澳洲警方一早就置之不理, 新南威爾斯的ICAC更加不會理, for want of jurisdiction。律政司絕對有能力審視有關證據而作出恰當的判斷, 但不予檢控的決定不單只是證據的分析, 也要考慮公眾的觀感。 梁振英是前行政長官, 為免授人口實, 指責對他偏頗或優待, 實有需要徵詢獨立於律政司的法律意見。這種獨立法律意見並非司長所言當涉及律政司內部人員違法才需要索取, 雖然沒有硬性規定的守則, 但有先例可援, 又何樂而不為自找麻煩呢?
司長對傳媒無畏無懼, 可惜未能取得平息公眾懷疑的效果, 變成越說越糟糕, 強不起來又硬不起來。司長自己涉及物業僭建, 誠信受挫, 自身難保, 一開始我就覺得她應該請辭, 這樣幹下去不斷被人捏着痛腳, 說話也不響亮, 響亮時就儼然一個老夫子八婆, 慘不忍睹。
2018年12月23日星期日
筍盤: A$11,000的獨立屋
香港人恨買樓, 但樓價卻是全世界最昂貴的。地產影響物價和民生, 因此社會怨氣重, 成為不少社會問題滋生的源頭, 不能安居又怎能樂業, 打拼都是為了供樓, 這種活過得太沮喪。悉尼房價今年下跌了百份之十, 就算不跌, 打工仔要買一套房子也比香港容易負擔得起。我現在介紹一間所有香港打工仔都買得起的獨立屋。新南威爾斯一路向西走的邊陲小鎮Broken Hill, 由悉尼駕車去, 肯定會有broken腰, 1150公里, 仍屬新南威爾斯境內, 最近有間獨立屋成交, 盛惠澳幣$11,000, 當6算也不用7萬港元, 平通全省。在2000年, 這房子成交價只是A$4000, 豬舍也買不到。下面連結可看到屋貌:
76 Kaolin Street Broken Hill
去一個稍為豪華旅行的花費, 就可以買了這房子。買這房子的人打算把它裝修成一個藝術廊。Broken Hill人口約17,000, 主要經濟來源是礦產, 這些城鄉地方, 生活平淡乏味, 揾食艱難, 不是香港人可以熬的, 所以房價便宜也沒有用。
悉尼物價一向比香港貴, 但近年衣履鞋袜要比香港便宜了, 所以大女兒每年歸寧省親, 都回來添置上班的衣飾。水果肉類本地出產, 當然要比香港便宜, 起碼省了運費。有時平起來是平到使人咋舌。下圖是標準庒(250 g)的士多啤梨, 士多啤梨在此已過了造, 吃到十月底, 最香甜的士多啤梨的供應就完結了, 但市場還是有供應的。這士多啤梨是普通貨色, 也並非十分新鮮, 你估下一盒(punnet)多少錢。
你一定估不到。我星期五買了一tray, 也沒有留意有多少盒, 以為是兩層, 1層有8盒, 買完之後, 數一數才發覺原來一層9盒, 共3層, 即27盒, 只售A$5, 算起來是港幣1元1盒。包裝運費伙計人工也不知能否收回。去年昆士蘭暴雨水災前夕, 蕉農搶收香蕉到市場, 在市集一箱香蕉(13 kg即28磅半)只售A$6。我問賣水果的小販, 你老哥白做啊, 一箱可賺多少? 小販阿伯告訴我, 不是為了賺錢, 旨在幫下蕉農。買一箱士多啤梨要吃掉已不容易, 大熱天買一箱蕉一下子就焗熟了, 不是很多人會整箱買的。我買了一箱來派街坊。我不算是精明消費者, 因為我感情用事, 我不會算死草, 而是盡量體諒果農的困難。講到底是撿了便宜貨, 只是有時自己買過量來派街坊, 付出多過自己實際需要付的錢。做人就要豁達開懷, 斤斤計較蠅頭小利者, 不論祈多少禱, 唸多少佛, 到頭來也可能一無所有。曾蔭權時常去聖堂, 儼然是個虔誠教徒, 最終也因貪圖小利而身陷囹圄。行事像個真教徒, 好過只把神佛掛嘴邊。
聖誕除了派對就是把房子打理好, 全屋清潔外, 又洗窗簾又洗燈, 還把前園的草地修剪整齊。約十年八年前停止掛聖誕燈飾, 事緣是因為那一年掛了的燈飾被冰雹打到稀爛, 那次的冰雹奇大, 有些形狀像3頭的鮑魚那麼大, 自此我就不再掛聖誕燈了。
屋旁的綉球也盛放。
佳節在即, 物慾昏心。請勿盜竊, 我都想放下假, 不想答求助電郵, 寫這篇期間, 一位碩士生寫給我求教, 我已覺得膩了。坦白承認做過還好, 作的故事我都不信, 越看越膩。另一位女士在網上道聽途說, 問些似是而非十分外行的問題, 我更膩。
聖誕快樂!
76 Kaolin Street Broken Hill
去一個稍為豪華旅行的花費, 就可以買了這房子。買這房子的人打算把它裝修成一個藝術廊。Broken Hill人口約17,000, 主要經濟來源是礦產, 這些城鄉地方, 生活平淡乏味, 揾食艱難, 不是香港人可以熬的, 所以房價便宜也沒有用。
悉尼物價一向比香港貴, 但近年衣履鞋袜要比香港便宜了, 所以大女兒每年歸寧省親, 都回來添置上班的衣飾。水果肉類本地出產, 當然要比香港便宜, 起碼省了運費。有時平起來是平到使人咋舌。下圖是標準庒(250 g)的士多啤梨, 士多啤梨在此已過了造, 吃到十月底, 最香甜的士多啤梨的供應就完結了, 但市場還是有供應的。這士多啤梨是普通貨色, 也並非十分新鮮, 你估下一盒(punnet)多少錢。
你一定估不到。我星期五買了一tray, 也沒有留意有多少盒, 以為是兩層, 1層有8盒, 買完之後, 數一數才發覺原來一層9盒, 共3層, 即27盒, 只售A$5, 算起來是港幣1元1盒。包裝運費伙計人工也不知能否收回。去年昆士蘭暴雨水災前夕, 蕉農搶收香蕉到市場, 在市集一箱香蕉(13 kg即28磅半)只售A$6。我問賣水果的小販, 你老哥白做啊, 一箱可賺多少? 小販阿伯告訴我, 不是為了賺錢, 旨在幫下蕉農。買一箱士多啤梨要吃掉已不容易, 大熱天買一箱蕉一下子就焗熟了, 不是很多人會整箱買的。我買了一箱來派街坊。我不算是精明消費者, 因為我感情用事, 我不會算死草, 而是盡量體諒果農的困難。講到底是撿了便宜貨, 只是有時自己買過量來派街坊, 付出多過自己實際需要付的錢。做人就要豁達開懷, 斤斤計較蠅頭小利者, 不論祈多少禱, 唸多少佛, 到頭來也可能一無所有。曾蔭權時常去聖堂, 儼然是個虔誠教徒, 最終也因貪圖小利而身陷囹圄。行事像個真教徒, 好過只把神佛掛嘴邊。
聖誕除了派對就是把房子打理好, 全屋清潔外, 又洗窗簾又洗燈, 還把前園的草地修剪整齊。約十年八年前停止掛聖誕燈飾, 事緣是因為那一年掛了的燈飾被冰雹打到稀爛, 那次的冰雹奇大, 有些形狀像3頭的鮑魚那麼大, 自此我就不再掛聖誕燈了。
屋旁的綉球也盛放。
佳節在即, 物慾昏心。請勿盜竊, 我都想放下假, 不想答求助電郵, 寫這篇期間, 一位碩士生寫給我求教, 我已覺得膩了。坦白承認做過還好, 作的故事我都不信, 越看越膩。另一位女士在網上道聽途說, 問些似是而非十分外行的問題, 我更膩。
聖誕快樂!
2018年12月17日星期一
網中人
前天十多分鐘的暴風雨, 導致悉尼山區廣泛停電。停電我都算頗習慣, 雷電交加時就常具停電的心理準備, 像這樣長的停電算是第一次。這次主要原因是樹木倒下, 在較舊的地區, 入屋的電纜是架空的而不是埋藏在地底的, 每一間獨立屋就有一條這樣的電纜, 狂風吹倒的樹木樹枝, 往往會壓斷電纜造成停電。一家半家的斷電纜還易搞, 多幾家斷纜, 在多個地區發生, 就造成這次的情況。我家的電纜是藏在地下的, 但每次都受周邊的斷纜影響。悉尼是地大物博的地方, 警察相對不足, 在這情況下, 十字路口的紅綠燈全熄滅了, 路燈全無, 駛過路口全靠互相忍讓, 因為找不到大量警察來指揮交通。
時刻上網的人, 因為停電一下子和網絡世界失去接觸, 會不知所措, 不單止家中無電所以無網絡, 連手機也沒有網絡的情況下, 可以做甚麼? 我就像礦工一樣, 拿了戴在頭上的電筒出來, 行動自如, 靜靜看書。別以為可以鑿壁偷光, 屋內和街外漆黑一片, 不打開電筒, 根本伸手不見五指。以前在香港完全沒有這種經驗。如果弄一次全港停電幾小時,肯定會有人瘋了。
這次我家停電32小時, 有些朋友只停了半天,有些重災區超過兩天電力還未復修。現代人都變成網絡奴隸,生活都被網絡包圍而不能自拔。我們上網,一言一行, 一舉一動,都被窺伺監察,你有甚麽喜好, 去過甚麽地方, 都難逃網眼。當你在網上瀏覽,在版面旁邊就會知你心意彈出你想找尋的資料,或者你找尋過的東西。好方便啊。其實好恐怖啊! 我們還有甚麼私隱可言。當我們在google search "idiot"這個字, Donald Trump的照片就彈了出來, 弄得我們很開心。可是當我們提起他的名字, 我們寫過他的文字內容卻又立即被人分析。世上還有秘密嗎?
停電和手機訊號失靈使我擺脫了被網絡監控一整天, 到手機網絡間竭復修之後, 朋友又邀請我們到他們那裏上網和充電, 我們又自投羅網了。我們有沒有想過, 在不知不覺間, 我們的思想和意識形態, 已無形中朝向網絡設定為我們開啟的牢籠走進去 。停電就像在牢籠裏放風, 吸收新鮮空氣的自由時間。但我們淪陷在網中, 成為奴隸也不自知。
時刻上網的人, 因為停電一下子和網絡世界失去接觸, 會不知所措, 不單止家中無電所以無網絡, 連手機也沒有網絡的情況下, 可以做甚麼? 我就像礦工一樣, 拿了戴在頭上的電筒出來, 行動自如, 靜靜看書。別以為可以鑿壁偷光, 屋內和街外漆黑一片, 不打開電筒, 根本伸手不見五指。以前在香港完全沒有這種經驗。如果弄一次全港停電幾小時,肯定會有人瘋了。
這次我家停電32小時, 有些朋友只停了半天,有些重災區超過兩天電力還未復修。現代人都變成網絡奴隸,生活都被網絡包圍而不能自拔。我們上網,一言一行, 一舉一動,都被窺伺監察,你有甚麽喜好, 去過甚麽地方, 都難逃網眼。當你在網上瀏覽,在版面旁邊就會知你心意彈出你想找尋的資料,或者你找尋過的東西。好方便啊。其實好恐怖啊! 我們還有甚麼私隱可言。當我們在google search "idiot"這個字, Donald Trump的照片就彈了出來, 弄得我們很開心。可是當我們提起他的名字, 我們寫過他的文字內容卻又立即被人分析。世上還有秘密嗎?
停電和手機訊號失靈使我擺脫了被網絡監控一整天, 到手機網絡間竭復修之後, 朋友又邀請我們到他們那裏上網和充電, 我們又自投羅網了。我們有沒有想過, 在不知不覺間, 我們的思想和意識形態, 已無形中朝向網絡設定為我們開啟的牢籠走進去 。停電就像在牢籠裏放風, 吸收新鮮空氣的自由時間。但我們淪陷在網中, 成為奴隸也不自知。
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
五國聯手炮製華為
我不是寫這標題, 而是抄文。下面的報導來自今天的Sydney Morning Herald一篇專題報導的連結:
How the 'Five Eyes' cooked up the campaign to kill Huawei
It was a warm evening this past July when Canadian Prime Minister Justin Trudeau shared a drink with the world’s most powerful intelligence network.
Spy chiefs from the Five Eyes nations had come to a secure resort in coastal Nova Scotia for an informal evening after intense talks in nearby Ottawa.
Trudeau, who’d spent part of the day pledging to fix a “death trap” highway in the Atlantic province, dropped in on the gathering to share some thoughts about geopolitical threats.
.....
They also knew that to contend with this challenge there was no other group of nations that enjoyed such shared knowledge, cultural affinity and technical expertise.
.....
Since that July meeting there has been a series of rare public speeches by intelligence chiefs and a coordinated effort on banning Huawei from 5G networks. It began with one of Malcolm Turnbull’s last acts as Prime Minister.
......
Operation hang up on Huawei: how it happened
February 24 - Malcolm Turnbull lobbied US spy agencies to ban Huawei and ZTE from Australian 5G network
August 19 - Turnbull rings US President Donald Trump and tells him of the Huawei, ZTE ban
August 23 - Australia announces Huawei, ZTE ban
August 24 - Turnbull dumped as Prime Minister
October 29 - Mike Burgess explains decision to ban “high risk vendors” from 5G, cites risks to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November 21 - White House slams China for increasingly frequent cyber attacks
November 27 - New Zealand bans Huawei citing “significant network security risk”
December 1 - Huawei executive Meng Wanzhou arrested in Vancouver
December 7 - British Telecom says it will strip Huawei equipment out of its 3G and 4G networks and will not use in 5G
How the 'Five Eyes' cooked up the campaign to kill Huawei
It was a warm evening this past July when Canadian Prime Minister Justin Trudeau shared a drink with the world’s most powerful intelligence network.
Spy chiefs from the Five Eyes nations had come to a secure resort in coastal Nova Scotia for an informal evening after intense talks in nearby Ottawa.
Trudeau, who’d spent part of the day pledging to fix a “death trap” highway in the Atlantic province, dropped in on the gathering to share some thoughts about geopolitical thre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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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months that followed that July 17 dinner, an unprecedented campaign has been waged by those present – Australia, the US, Canada, New Zealand and the UK – to block Chinese tech giant Huawei from supplying equipment for their next-generation wireless net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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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that July meeting there has been a series of rare public speeches by intelligence chiefs and a coordinated effort on banning Huawei from 5G networks. It began with one of Malcolm Turnbull’s last acts as Prime Min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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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ration hang up on Huawei: how it happened
February 24 - Malcolm Turnbull lobbied US spy agencies to ban Huawei and ZTE from Australian 5G network
August 19 - Turnbull rings US President Donald Trump and tells him of the Huawei, ZTE ban
August 23 - Australia announces Huawei, ZTE ban
August 24 - Turnbull dumped as Prime Minister
October 29 - Mike Burgess explains decision to ban “high risk vendors” from 5G, cites risks to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November 21 - White House slams China for increasingly frequent cyber attacks
November 27 - New Zealand bans Huawei citing “significant network security risk”
December 1 - Huawei executive Meng Wanzhou arrested in Vancouver
December 7 - British Telecom says it will strip Huawei equipment out of its 3G and 4G networks and will not use in 5G
我不好意思整篇文貼出來, 請自己click入去看。我之前討論過孟晚舟面對引渡在法庭層面的事情, 也批評了中國外交部的語調, 同時也感覺孟案是基於政治動機炮製出來的。上面這報導不是環球時報或人民日報的文章, 不是黨的喉舌。我抄出來是想那些天真無邪, 不信政治滲入法律的人看下老外的報導, 看下世界政治舞台的劇本是怎樣導演的。
我批評中國外交部的措詞有辱國體, 持異議的人認為這才有效舒一口鳥氣, 為國家爭面子。我不會為此爭辯。一個潑婦發難, 躺地亂踼, 甚或撕破自己衣服, 連帶撕破自己的臉皮, 我不能否定在這種潑辣手段下偶然會得逞。可是, 不論如願與否, 潑婦始終是潑婦。我愛淑女。孫二娘和虎妞之流, 留給偏好潑婦的人好了。
中國政府報復式拘捕加拿大人的做法, 我反而沒有反感。政治舉措以政治手段來回應, 天公地道, 拘捕兩個太少了, 應該多拉幾個。不要以為標少瘋了, 搞政治就用政治手腕, 搞法治是用不同標準的。
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
鬥臭
我們時常看到中國遊客外出旅遊時不文明的報導, 例如上不到飛機大鬧機場, 住不到旅店就躺在地上大叫大嚷亂踼, 讓小孩在街上大小便, 例子多不勝數, 可能傳媒刻意隱善揚惡, 不去報導文明正面的訊息, 或者民智的啓蒙是需要時間的, 所以旅遊部都不斷教育國民。潛移默化是需要時間的。這些有辱國體, 失禮死人的事偶有發生, 也可能不幸地親眼目睹, 修養好的人遇上這場景, 走開喇, 避之則吉, 以免因膚色面貌而叨了不想叨的光。遇到財大氣粗, 頤指氣使的同胞, 也只能肅然起敬, 敬而遠之。我一直在期待, 假以時日, 文明情操提升了, 偶有發生的事變成零星落索, 回復國際水平, 就不會凸顯出來了。
任憑任何一國的外交部, 理應是該國見得世面最多、國際視野最遼闊的一個部門。可惜, 最近孟晚舟事件的發生, 中國外交部所發的聲明, 夥同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的評論, 以及香港土共議員的附和言論, 都像大陸小孩到香港一遊, 便急起來就地方便一樣的失禮死人。找不到廁所而搞到隨處大小便的小孩, 畢竟是小孩, 他們的父母可能責任較大。國民不文明, 國家有責, 國家不文明, 舉國無顏面。
這些工聯會議員, 講甚麼「越境執法」? 美國警察去加拿大拘捕孟晚舟帶去美國受審嗎? 在加拿大法庭代表控方的是加拿大主控官不是美國的, 不懂就別瞎說。兩國簽署了引渡協議, 便有責任和義務應協約國要求, 執行拘捕扣留及引渡程序。去年也有一位美籍華人在美國殺了家人逃到香港, 他被拘捕收押後自願被引渡返美國受審。這是引渡程序, 不是越境執法。
中國政府這次處理方法是: 咆哮和恐嚇。當案件進入加拿大法院的司法程序, 你叫人家怎放人? 如果當事人覺得是不合法的拘留, 大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若這樣做, 恐怕要被拘押一段稍長的時間, 因為案件本身並非屬於加拿大的, 在指控的證據考慮方面要由美方提供, 肯定會有延誤, 況且表面看也看不到人身保護令會批出的可能性, 所以對拘押提出保釋申請方為上策。昨天看到溫哥華傳媒報導庭上控辯雙方的陳詞, 及法官質疑孟晚舟的丈夫以非加拿大公民身分作擔保人的恰當性, 已感覺批出保釋機會很大。今天批准保釋, 也跟拘捕了前加拿大外交官無關。雖然孟晚舟已獲得保釋, 中國政府一時三刻也不會放人。拘押此人都沒有實質價值, 一定不可能是交換「人質」, 只是擺擺姿態。相對於亂發聲明, 以牙還牙去拉人我反而接受得來, 因為那是基於政治的打擊手段, 正如孟晚舟到了今時今日才變成貿易戰的其中一步棋一樣。美國儲心積慮部署對華為開刀, 一直窺伺着孟晚舟的舉動, 否則怎會掌握她的行程而作相應的舉措。
沒有貿易戰, 這些事根本就不會發生, 對孟的指控只是屁事一樁, 在桌底翻出來的舊材料。主審法官對控方指孟刻意逃避美國的指控認為是毫無基礎的揣測。在孟獲批保守釋後, 華為發的聲明大方得禮, 比中國外交部的漂亮。
In a statement after the decision, Huawei Canada stressed its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including the sanction laws of the U.S. and the EU and said it believes Meng will be treated justly by the legal system.
任憑任何一國的外交部, 理應是該國見得世面最多、國際視野最遼闊的一個部門。可惜, 最近孟晚舟事件的發生, 中國外交部所發的聲明, 夥同人民日報、環球時報的評論, 以及香港土共議員的附和言論, 都像大陸小孩到香港一遊, 便急起來就地方便一樣的失禮死人。找不到廁所而搞到隨處大小便的小孩, 畢竟是小孩, 他們的父母可能責任較大。國民不文明, 國家有責, 國家不文明, 舉國無顏面。
這些工聯會議員, 講甚麼「越境執法」? 美國警察去加拿大拘捕孟晚舟帶去美國受審嗎? 在加拿大法庭代表控方的是加拿大主控官不是美國的, 不懂就別瞎說。兩國簽署了引渡協議, 便有責任和義務應協約國要求, 執行拘捕扣留及引渡程序。去年也有一位美籍華人在美國殺了家人逃到香港, 他被拘捕收押後自願被引渡返美國受審。這是引渡程序, 不是越境執法。
中國政府這次處理方法是: 咆哮和恐嚇。當案件進入加拿大法院的司法程序, 你叫人家怎放人? 如果當事人覺得是不合法的拘留, 大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 若這樣做, 恐怕要被拘押一段稍長的時間, 因為案件本身並非屬於加拿大的, 在指控的證據考慮方面要由美方提供, 肯定會有延誤, 況且表面看也看不到人身保護令會批出的可能性, 所以對拘押提出保釋申請方為上策。昨天看到溫哥華傳媒報導庭上控辯雙方的陳詞, 及法官質疑孟晚舟的丈夫以非加拿大公民身分作擔保人的恰當性, 已感覺批出保釋機會很大。今天批准保釋, 也跟拘捕了前加拿大外交官無關。雖然孟晚舟已獲得保釋, 中國政府一時三刻也不會放人。拘押此人都沒有實質價值, 一定不可能是交換「人質」, 只是擺擺姿態。相對於亂發聲明, 以牙還牙去拉人我反而接受得來, 因為那是基於政治的打擊手段, 正如孟晚舟到了今時今日才變成貿易戰的其中一步棋一樣。美國儲心積慮部署對華為開刀, 一直窺伺着孟晚舟的舉動, 否則怎會掌握她的行程而作相應的舉措。
沒有貿易戰, 這些事根本就不會發生, 對孟的指控只是屁事一樁, 在桌底翻出來的舊材料。主審法官對控方指孟刻意逃避美國的指控認為是毫無基礎的揣測。在孟獲批保守釋後, 華為發的聲明大方得禮, 比中國外交部的漂亮。
In a statement after the decision, Huawei Canada stressed its compli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including the sanction laws of the U.S. and the EU and said it believes Meng will be treated justly by the legal system.
“We have every confidence that the Canadian and U.S. legal systems will reach a just conclusion in the following proceedings,” wrote Scott Bradley, senior vice-president of corporate affairs for Huawei Canada, in the statement. “We look forward to a timely resolution to this matter.”
(The Star Vancouver)
貿易戰始作俑者才是解鈴人, 只要美國在60日限期內不提出引渡, 這件事就可以圓滿結束, 可是這總統既無信用也無章法, 他胡來你就發蠻, 就只會一起獻醜了。沒有看今早美國總統會見民主黨領袖的獻世場面嗎? 事後Nancy Pelosi把衝突形容為"tickle contest with a skunk"。臭鼬鼠發難時會發出奇臭無比的氣體, 為甚麼要跟它鬥臭?
(The Star Vancouver)
貿易戰始作俑者才是解鈴人, 只要美國在60日限期內不提出引渡, 這件事就可以圓滿結束, 可是這總統既無信用也無章法, 他胡來你就發蠻, 就只會一起獻醜了。沒有看今早美國總統會見民主黨領袖的獻世場面嗎? 事後Nancy Pelosi把衝突形容為"tickle contest with a skunk"。臭鼬鼠發難時會發出奇臭無比的氣體, 為甚麼要跟它鬥臭?
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
別搞錯對孟晚舟的指控
不少討論孟晚舟被美國引渡一案的文章都似乎搞錯了方向, 我從加拿大卑詩省法院保釋聆訊的報導得到的印象是, 控罪的基礎是建基於孟晚舟欺詐多間銀行, 作出虛假陳述, 使這些銀行相信「華為」及"Skycom"為兩間獨立運作的公司, 後者並非前者的附屬公司。請別把焦點放在Skycom偷運美國電腦往伊朗方面。
在香港, 若被告反對被引渡, 裁判官聽證是閉門聆訊不准報導內容的, 公眾是不會知道指控的詳情。若加拿大這方面的法律也是一樣, 那就意味着若孟晚舟反對引渡, 在一年半載之內, 我們也不會知道指控她的具體證據。在上星期的保釋聆訊, 代表美國政府提出申請的加拿大檢控官在庭上披露匯豐是其中一間被欺詐的銀行, 即是匯豐會有僱員作供, 說孟晚舟向銀行陳述華為及Skycom是different entities, 匯豐信納了這解釋, 否則就不肯為這間或兩間公司提供某些轉款服務。在庭上也披露了華為的前僱員提供了誓章, 證明兩間公司的附屬關係。我推測這應該是指控的基礎。至於控罪發生的地點在那裏而至美國有司法管轄權? 我猜不到。有可能這虛假陳述發生在美國境內, 或者在境外但美國受害者為在美國有註冊的銀行, 而美國法例列明有域外司法管轄權(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別感到匪夷所思, 如洗黑錢那類控罪一般都有域外司法管轄權的。那麼違反對伊朗禁運又與本案有關連嗎? 關連是因為有禁運, 銀行不會為涉及違反禁運的公司提供服務, 為了獲得銀行服務, 孟作出虛假陳述。所以焦點不是美國的禁運是否合理, 也不是Skycom是否違反禁令, 而是孟晚舟的misrepresentation是否成立。
在誰定正邪一文有讀者連結了幾篇電腦人對華為在5G領域地位的評價的文章給我看, 我看了一知半解, 但也總算認識多一點。當然也不會改變我對美國這次的行動是出於政治動機的觀感。但我也不會一面倒看整件事。近年中國崛起, 不少財團四出投資收購, 單以澳洲而言, 澳洲政府拒絕了國企在本地一宗大型的電網收購, 連收購牧場農地也設了關卡阻攔, 為人詬病的是這些公司的國家背景引起猜疑, 連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也寫入憲法, 又難怪別人找到理由來刁難了。這是值得冷靜深思的問題。
在香港, 若被告反對被引渡, 裁判官聽證是閉門聆訊不准報導內容的, 公眾是不會知道指控的詳情。若加拿大這方面的法律也是一樣, 那就意味着若孟晚舟反對引渡, 在一年半載之內, 我們也不會知道指控她的具體證據。在上星期的保釋聆訊, 代表美國政府提出申請的加拿大檢控官在庭上披露匯豐是其中一間被欺詐的銀行, 即是匯豐會有僱員作供, 說孟晚舟向銀行陳述華為及Skycom是different entities, 匯豐信納了這解釋, 否則就不肯為這間或兩間公司提供某些轉款服務。在庭上也披露了華為的前僱員提供了誓章, 證明兩間公司的附屬關係。我推測這應該是指控的基礎。至於控罪發生的地點在那裏而至美國有司法管轄權? 我猜不到。有可能這虛假陳述發生在美國境內, 或者在境外但美國受害者為在美國有註冊的銀行, 而美國法例列明有域外司法管轄權(extra-territorial jurisdiction)。別感到匪夷所思, 如洗黑錢那類控罪一般都有域外司法管轄權的。那麼違反對伊朗禁運又與本案有關連嗎? 關連是因為有禁運, 銀行不會為涉及違反禁運的公司提供服務, 為了獲得銀行服務, 孟作出虛假陳述。所以焦點不是美國的禁運是否合理, 也不是Skycom是否違反禁令, 而是孟晚舟的misrepresentation是否成立。
在誰定正邪一文有讀者連結了幾篇電腦人對華為在5G領域地位的評價的文章給我看, 我看了一知半解, 但也總算認識多一點。當然也不會改變我對美國這次的行動是出於政治動機的觀感。但我也不會一面倒看整件事。近年中國崛起, 不少財團四出投資收購, 單以澳洲而言, 澳洲政府拒絕了國企在本地一宗大型的電網收購, 連收購牧場農地也設了關卡阻攔, 為人詬病的是這些公司的國家背景引起猜疑, 連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也寫入憲法, 又難怪別人找到理由來刁難了。這是值得冷靜深思的問題。
2018年12月9日星期日
孟風波
孟晚舟被捕引發的外交風波會怎樣發展下去, 變幻莫測。雖然我覺得美國的舉措完全是政治手段, 在中美貿易戰期間挑起多面戰線, 增加自己的談判注碼。加拿大在強鄰環伺, 霸權欺壓下, 反抗乏力, 或阿諛諂媚, 畢竟美加兩國之間簽署了引渡協議, 美國提出申請, 加拿大也很難不展開法律程序, 在現階段中國外交部叫加拿大放人, 即是在干預別人的正常司法程序。中國總不能說加拿大違反甚麼的, 因為表面上看孟晚舟已獲得被捕人士應有的權利保障, 她可以聘請律師向法庭提出保釋申請, 律師也為她極力陳述她不會逃跑的理據, 將來她也有權展開反對引渡的法律挑戰。中國指責加拿大嚴重侵犯中國公民的合法、正當權益的講法, 似乎站不住腳。萬一日後加拿大法院審視證據後裁定有足夠證據引渡, 司法部長仍可不批出引渡令, 那才是外交層面斡旋的事情。中國政府同樣可以找個理由拘捕美加在華的人, 隨便也可以找到一些控罪來還以顏色, 在國際政治賭枱上見高下。
孟案另一微妙的變數就是特朗普的政治前途, 他是個不按常理出牌的狂人, 或者如行將去職的白宮幕僚長John Kelly稱之為idiot。昨天美國傳媒鋪天蓋地的以類此標題來報導: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lls Donald Trump a Felon"。這是一種契機, 若特朗普因向兩名脫星支付掩口費及與俄羅斯合謀影響總統選舉的指控成立, 都是選舉舞弊行為, 結果未必只會受國會譴責, 而是刑事檢控。特朗普的前律師Michael Cohen及前國家安全顧問Michael Flynn已認罪候判, 他們為了減刑, 都會樂意指證他, 我又要放長雙眼看下他怎樣拙劣地抵賴了。
孟案另一微妙的變數就是特朗普的政治前途, 他是個不按常理出牌的狂人, 或者如行將去職的白宮幕僚長John Kelly稱之為idiot。昨天美國傳媒鋪天蓋地的以類此標題來報導: "The Department of Justice Calls Donald Trump a Felon"。這是一種契機, 若特朗普因向兩名脫星支付掩口費及與俄羅斯合謀影響總統選舉的指控成立, 都是選舉舞弊行為, 結果未必只會受國會譴責, 而是刑事檢控。特朗普的前律師Michael Cohen及前國家安全顧問Michael Flynn已認罪候判, 他們為了減刑, 都會樂意指證他, 我又要放長雙眼看下他怎樣拙劣地抵賴了。
2018年12月7日星期五
誰定正邪
早幾天我跟中學同學群組聊天, 有同學問我國與國之間怎樣可以在不同制度下互相合作, 把逃犯繩之於法, 彰顯公義, 這話題是從在台灣殺女友後逃返香港的陳同佳案說起。我當時回覆, 國與國之間(假設已簽署司法互助及引渡協議)先考慮自身利益, 然後黨同伐異。我舉了美國總統特朗普處理土耳其沙特大使館內殺死記者Jamal Khashoggi的態度為例, 沙特皇室否認是王子下令的, 特朗普就面無愧色的接納如儀, 對於中情局的情報置若罔聞。國際政治那有公義可言。華盛頓郵報12月5日的報導就爆出一些內幕了, 新聞連結在此: Saudi-funded lobbyist paid for 500 rooms at Trump’s hotel after 2016 election, 頭兩段已說出梗概:-
Lobbyists representing the Saudi government reserved blocks of rooms at President Trump’s Washington, D.C., hotel within a month of Trump’s election in 2016 — paying for an estimated 500 nights at the luxury hotel in just three months, according to organizers of the trips and documents obtained by The Washington Post.
At the time, these lobbyists were reserving large numbers of D.C.-area hotel rooms as part of an unorthodox campaign that offered U.S. military veterans a free trip to Washington — then sent them to Capitol Hill to lobby against a law the Saudis opposed, according to veterans and organizers.
就算有司法互助及逃犯引渡協議, 也沒有保證協約國之間一定會履行義務。我舉兩個例子, 其一,天水圍天頌苑短樁案(2004年), 涉案兩名澳洲工程師東窗事發後逃返澳洲, 港府向澳洲政府提出引渡, 在法律程序進行時澳洲法庭批出申請, 但司法部長拒絕簽署引渡令, 背後是政治動機作祟, 我不知這兩工程師花了多少政治捐獻來游說。
另一例子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洩密事件, 香港政府也刻意拖延讓斯諾登逃到莫斯科, 拖延手法就是從美國申請文件的技術問題來挑剔錯誤, 不肯拘押斯諾登, 讓他可以逃走。所以, 不要從個人層面談公義, 在政府機器開動下, 背後政治斡旋及搏弈下, 只有利益的衡量, 公義只是掛在嘴邊的屁話。我談公義, 只是從個人渺小得像塵埃一樣的盡點綿力, 純粹是自我感覺良好和尋求一點心靈上的安慰的做法。
何志平因賄賂非洲官員被定罪, 我當然不會為他申寃。引渡華為的孟晚舟而不是制裁公司, 政治味道卻濃得化不開。國與國之間的搏弈, 戰線往往是多面的。在國際政治角力下, 所彰顯的公義全部都經過塗脂抹粉的。別太認真, 也別太純情, 自詡正義罵人奸邪, 可能只是pot calling kettle black。誰
定正邪? 上帝也定不到, 因為你聽到的往往只是一些自以為上帝的代表, 自命是虔誠的羔羊, 充滿糟糕的虛偽。
At the time, these lobbyists were reserving large numbers of D.C.-area hotel rooms as part of an unorthodox campaign that offered U.S. military veterans a free trip to Washington — then sent them to Capitol Hill to lobby against a law the Saudis opposed, according to veterans and organizers.
這就是利益輸送及延後報答的包庇, 曾蔭權租了黃楚標的便宜樓那種利益輸送, 相對於特朗普在金錢利益獲得的好處, 簡直不能同日而語。別傻兮兮以為有公義可言, 國際政治舞台, 上演的只是一齣戲。不論民主大國抑或是極權大國, 分別在於誰的演技好, 誰的劇本好, 抓住了別人的痛腳, 就可以揮舞勝利的幡旗, 耀武揚威一番。
我向同學舉了兩個引渡的例子, 在群組中我這樣寫:
另一例子是斯諾登(Edward Snowden)洩密事件, 香港政府也刻意拖延讓斯諾登逃到莫斯科, 拖延手法就是從美國申請文件的技術問題來挑剔錯誤, 不肯拘押斯諾登, 讓他可以逃走。所以, 不要從個人層面談公義, 在政府機器開動下, 背後政治斡旋及搏弈下, 只有利益的衡量, 公義只是掛在嘴邊的屁話。我談公義, 只是從個人渺小得像塵埃一樣的盡點綿力, 純粹是自我感覺良好和尋求一點心靈上的安慰的做法。
定正邪? 上帝也定不到, 因為你聽到的往往只是一些自以為上帝的代表, 自命是虔誠的羔羊, 充滿糟糕的虛偽。
2018年12月4日星期二
遣送疑犯
明報即時新聞有這一則: 【女生遊台遇害.短片】台要求遣送疑犯到台, 台灣地檢處多次要求香港政府遣返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的香港學生陳同佳。為了本案, 台灣今年4月修改法例, 提供了與香港司法互助的依據, 但不包括引渡罪犯。我真不明白, 台灣都不肯引渡罪犯, 又怎會覺得香港會遣返陳同佳。最重要的還不是這個, 而是不論司法互助或引渡罪犯, 都不可以單方面立法的, 而是要雙方簽署協議。引渡也不是押送上機把罪犯飛過去這樣簡單, 要按既定的法律程序進行。香港和台灣、澳門、大陸都沒有司法互助和引渡協議。如果陳同佳是台灣人反而好辦, 簽證期滿就可以送走, 但陳同佳是香港人, 不能夠強逼他去台灣投案, 強逼遣送他去台灣本身是非法行為。香港過往已有不少罪犯逃了去台灣而客死他鄉, 年輕的只有旺角暴動棄保潛逃的李倩怡。台灣都不會遣送她回來, 其實只要取消她的入境簽證就可以送她上機, 像石棺案的被告那樣, 但台灣卻不會這樣做, 為何要三番四次要求香港在無法理依據下交人?
陳同佳將會為盜竊死者銀行戶口的錢受審, 我都不明白怎會上高院, 不論怎判都不能加入謀殺的因素來重判。事實上陳同佳逃得一時也逃不了一世, 將來香港不用與台灣簽任何協議, 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 到其時國家天威浩瀚, 在中國大憲法籠罩下的小香港, 一個小小的罪犯, 國家自然會把他料理了。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陳同佳又身為中國人, 有晒jurisdiction喇, 仲唔死得。如果任何人想質疑我所講的法理, 去問下愛國愛到發燒的中國法專家梁美芬教授囉。梁教授會話國家想DQ邊個罪犯生存嘅權利, 點解唔得!
陳同佳將會為盜竊死者銀行戶口的錢受審, 我都不明白怎會上高院, 不論怎判都不能加入謀殺的因素來重判。事實上陳同佳逃得一時也逃不了一世, 將來香港不用與台灣簽任何協議, 一國兩制變成一國一制, 到其時國家天威浩瀚, 在中國大憲法籠罩下的小香港, 一個小小的罪犯, 國家自然會把他料理了。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份, 陳同佳又身為中國人, 有晒jurisdiction喇, 仲唔死得。如果任何人想質疑我所講的法理, 去問下愛國愛到發燒的中國法專家梁美芬教授囉。梁教授會話國家想DQ邊個罪犯生存嘅權利, 點解唔得!
2018年12月1日星期六
三百萬點擊
昨晨點擊破了三百萬, 特此向各位讀者鳴謝, 感謝各位無私的貢獻, 讓這平台可以繼續海納百川, 意見對立也和而不同。喜歡在此罵人的人請隨便繼續罵, 但我希望能說出理據而不流於謾罵。在4年半前第一百萬點擊出現時, 我曾經考慮金盤盥手, 當時寫了《百萬點擊》來解釋因由。幸好沒有封筆, 使這個步落延續下去, 繼續以文會友。18個月前出現第二百萬個點擊, 我也寫了一篇: 《二百萬點擊》, 記錄了自己的心路歷程。在這裏的交流切磋, 希望像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 昨天在港大法學院畢業致詞所講的一句話: we make a living by what we get but we make a life by what we give。
原本這一篇是寫九子佔中案的, 也不是上面的標題, 暫時不打算發表, 只登上面的一段, 另外4段收藏了。不發表自有因由, 也不作解釋了。政治確不屬於我喜歡的範疇, 太奸狡太詭譎, 不適合我, 法律評論也會陷進政治糾紛, 不值得, 犯不着, 索性不講了。
原本這一篇是寫九子佔中案的, 也不是上面的標題, 暫時不打算發表, 只登上面的一段, 另外4段收藏了。不發表自有因由, 也不作解釋了。政治確不屬於我喜歡的範疇, 太奸狡太詭譎, 不適合我, 法律評論也會陷進政治糾紛, 不值得, 犯不着, 索性不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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