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5日星期三

赦不赦

港大兩位法律學者發表了這一篇文: 淺論香港特赦, 我仔細看了, 有點意見。

本博以前已多次粗略討論過特赦這課題, 所以對此並不生疏, 看了這文章, 也一想討論一下。文中提及反特赦的人的觀點:

另外一種反對原因是,政府會被視為向示威者的訴求「屈服」而影響政府的地位。如 果本地及中央政府向示威者的訴求屈服,可能在某些人眼裡是丟面子。 

事實恰恰相反,回應訴求才是良政勵治的表現。其中一個訴求-撤回條例-已經達成 了。 這麼做不但沒有使國家及地區政府失去正當性,撤回條例反而實際上有助於政府 爭取本地及國際支持。回應另外一個訴求是一個正面訊息,顯示政府有聆聽人民心聲, 亦對於有建設性的方案持開放態度。

撤回條例, 憂慮送中的人可以安心, 但真的「有助於政府 爭取本地及國際支持」嗎? 無法可依把疑犯引渡受審, 港、台之間由陳同佳案到現在的表行劫案一直對罵, 都沒有解決跡象, 不涉其中的國際會支持, 涉於其中的國際要吵架, 把撤回條例、無法引渡罪犯視為成果, 只屬掩耳盜鈴、不作為的亢奮。香港沒有解決來自大陸、台灣和澳門的逃犯問題, 值得慶幸嗎?

另外一段舉例說特赦的好處:

特定條件亦可以加諸於特定罪行上。例如,如果就管有攻擊性武器相關罪行被定罪獲特赦,那麼該特赦的條件便可能是要求該名人士交出或廢除一切有關武器。

管有攻擊性武器定罪與否, 若該工具被法庭裁定為非法武器, 都會被充公, 根本無需訂定為特赦條件。這種特赦條件, 一般只發生在只要交出武器, 就不會被檢控的情況, 而不是定罪後的特赦。

該文章的結論這樣講:

特赦在 1970 年代末挽救了香港,當時廉政公署成立不久,官方腐敗猖狂。四十年後, 我們認為特赦可在解決另一場危機中發揮關鍵作用,這場危機始於和平抗議逃犯條例, 後來演變成示威者與警察之間的大規模衝突。

這講法有點誤導成份, 當年的警廉衝突結果沒有檢控大部份貪污的警察, 嚴格講並非特赦, 連上訴庭也說過那次不是特赦, 當年的港督也沒有特赦的權力。我並非吹毛求疵玩弄「特赦」這兩個字, 真的要賦予行政長官特赦的權力, 恐怕只有立法一個途徑。不立法, 行政長官本身就沒有這種權力。當然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 是有權指令警方是否調查、拘捕及檢控犯法的人。雖然檢控權落在律政司身上, 行政長官是可以在大方針政策方面責成律政司司長作出適切的舉措。行政長官現存的赦免權只限於《基本法》第48條(12)

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刑罰

這一條只涉刑罰而不涉赦免定罪, 作用有限。

兩位學者提出多角度的赦免方法, 其中包括刪除刑事案底, 現階段不論任何建議都難於執行, 連想搞獨立調查委員會也找不到主席和委員, 有誰肯笨到成為攻擊對象擔任成員。所以, 不論立法賦予行政長官赦免定罪權抑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恐怕要搞三兩年才能成事。爭抝不絕已虛耗了時間而致一事無成。不論不調查、拘捕、檢控用甚麼形式施行, 都沒有可能一刀切的, 嚴重罪行根本不能特赦。對暴行不割蓆的人會指責特赦較輕微罪行是分化示威者的陰謀, 相反而言, 反對者也不會接受對嚴重罪行特赦, 認為是違背公義和法治的做法。畢竟這不是帝皇時代, 不是皇帝登基在泰山封禪, 繼而大赦天下罪民的年代。現在沒有帝皇威權, 政府一舉一動受到監察批評, 行政長官的權力隨時受司法覆核的挑戰。兩位學者在艱難時期提出特赦方案, 以圖解決暴亂問題, 勇氣可嘉, 實效卻不易見到。

假設香港採取較大規模的特赦惠及一眾示威者和暴徒, 民事索償方面他們不會同時免疫的, 砸了店鋪涉及私產, 只要有證據又不怕被報復, 要暴徒賠錢是不受特赦所限的。另外, 特赦的效果只適用於香港, 去別的國家入境申報案底, 也不受惠於特赦, 定過罪要如實申報, 正如受惠於《罪犯自新條例》不用披露案底的權利, 是不適用於香港以外的地方的。

昨天大女兒飛走了, 聖誕佳節, 兩老在河畔走了一圈, 回到家中, 心中還有點落莫。

悉尼聖誕是大節, 商場都關了門, 華人商店食肄卻大部份是全年無休的。逛完河畔, 順便走去華人肉店買材料作過兩天的派對用。寧謐的聖誕日並無其他節目, 於是寫了這篇。

各位讀者聖誕快樂。

2019年12月22日星期日

冬至

最近都沒有提筆的興趣, 香港的老課題目還有甚麼好講?

新南威爾斯的山火已發展成世紀災難, 單是新省已焚毀了31個香港的總面積, 除了望天打掛祈雨, 都沒有甚麼好做。昨天下午我所居住的地方41度, 朋友嫁女, 行禮的教堂幸好是在近市中心的海邊, 溫度低10度, 但教堂附近不易找車位, 所以乘搭公車去, 也不穿西裝上衣, 只穿smart casual, 晚上宴會場所是celebrity chef主理的, 但沒有冷氣, 到了晚上7時, 刮起南風, 氣溫下降至21度, 穿西裝打領帶也不成問題。晚上睡覺時氣溫只有18度, 一日之間的溫差相當之大, 稍一不慎就會着涼。

大女兒歸寧數天, 弄吃也夠我忙了, 但惹來她的投訴, 說我弄得太多。歸寧數日, 不知不覺間歸期已近, 我問女兒這幾天除了湯水, 最愛吃的是甚麼, 她說是這一道菜:

燜鮑魚花膠嚮螺韓國鮮菰

她最愛是韓國鮮冬菰。今天冬至, 難得兩個女兒都可一起做節, 於是弄了這佛跳牆。肉厚的韓國鮮花菰, 飽醮佛跳牆的精髓, 不用出力, 盡得風流。

今天湊巧是我住的街的street party, 我住的cul-de-sac共有12間獨立屋, 多年來都沒搞過聖誕街頭派對, 因為近年屋主易手太多, 大家越來越生疏, 今年忽然有幾個老外興緻勃勃, 發起街頭派對, 於是幾乎各戶都有代表出來吹水。閒話之間難免講起香港, 有個鄰居說他的朋友在香港工作了幾年, 最近離開了, 他覺得示威者會打敗仗。我只簡單回應幾句, 我都沒興趣講, 所以上一篇有讀者叫我評論別人的看法, 放過我喇, 誰要同眠共枕, 誰要割蓆斷交, 都與我無關。乾一杯醇香春茶, 冬至快樂。

2019年12月9日星期一

Criminals

大律師公會今天發聲明譴責昨日向高院及終院擲汽油彈的人。

Statement of the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condemning damage to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and High Court Buildings 

The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deplores in the strongest possible terms the acts of arson and vandalism at the Court of Final Appeal and High Court buildings yesterday evening (8 December 2019). 

It is ironic that on a day that the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Day (10 December 2019) was being commemorated, the very institution which administers justice, protects the rule of law as its key guardian, and upholds fundamental rights and freedoms, is being attacked. 

People who commit such acts are not genuine protestors but criminals. They must be brought to justice. Their acts cannot be defended or justified in any manner whatsoever, and were not committed in the exercise of any rights in a civilized society governed by the rule of law. 

As shown by the many thousands of people who participated in the march yesterday, views can be most powerfully conveyed through peaceful means. 

HONG KONG BAR ASSOCIATION 9 December 2019

半年以來, 大律師公會多次發出聲明, 我翻看每一篇, 今天才第一次看到用"criminals"來形容這些暴徒。直至今天, 公會也未曾呼籲過和平示威者與暴力割蓆, 因為公會骨子裏也不肯割蓆嗎? 投擲汽油彈是極嚴重罪行, 這些暴徒何以得逞, 就是因為受到掩護、默許和鼓勵, 所以這些人很少被拘捕, 也不退縮, 逃走時有人妨礙警察, 被捕時又有人搶犯。大律師公會有出過一句聲嗎?都是小罵大幫忙, 所以這個公會主事的人被政治立場沖昏了頭腦, 不肯呼籲市民與罪犯割蓆。拜託, 別跟我講jurisprudence, 罪行嚴重若此, 有良知的正常人都應該停下來想一想, 這種行為已超越合理抗爭的界限, 除非擺明車馬搞武裝革命, 為香港獨立而戰。

警察半年來施放了16000枚催淚彈, 但在大學撿獲超過一萬個汽油彈, 有沒有人統計過暴徒總共擲了幾多個汽油彈、 幾多塊磚? 如果你體諒暴徒擲汽油彈, 我又體諒警察過份用武, 但歸根究底違法就是違法, 體諒只是求情因素。當然, 刑事追究警察並不容易, 他們手執公權執行職務, 在過程中的失誤能否追究要視乎失誤程度, 在制服疑犯的過程中使用武力是否恰當要視乎整體環境, 沒有必然性的。以倫敦橋最近的恐襲為例, 兇徒已被途人制服在地上, 兇刀也被奪走了, 警察到場拉開制服兇徒的途人, 公然把兇徒射殺, 有人指責警察謀殺嗎? 都不是在讚揚警察行動果斷嗎? 我用這例子來說明這些事情是沒有硬道理的, 一切視乎整體環境來判斷, 要告警察不易過合理疑點這一關, 這些都不是旺角警署內強姦證人、警總非禮女醫生、七警暗巷毆打和朱經緯揮警棍打途人可比擬的。

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解散警隊等廢話, 都是少講為妙, 講得多就像在唸毛語錄一樣的洗腦式麻醉, 連實際怎去執行都未想過。勇武不如用腦, 不動武就手癢難耐, 不去砸店舖就不爽快, 這都是精神出了問題。Don't do the crime if you can't do the time. 走筆至此, 又要找周公續夢了, 上一篇詛咒我的文宣五毛, 隨便繼續進來點擊發洩, clang of the prison gates之後便沒機會上網了。沒機會上網就不會妄想, 做回正常人。

2019年12月8日星期日

悉尼人的煩惱

悉尼人最近都渴望下雨, 除了減少制水壓力, 也希望下雨消滅山火, 千江千水才能熄滅的山火。春季以來, 山火已燒毁160萬公頃的林木。預期夏天的雨量會減少, 這由南至北的山火, 將會燃燒整個夏天。今年全澳雨量都比去年少, 墨爾本除外。悉尼現時的存水量只有45.4%, 過兩天就實施二級制水了。在香港成長丶經歷過4天供水4小時的人, 當然不會覺得悉尼制水是甚麼一回事。當年4天供水一次, 每次供水4小時, 那些年物資貧乏, 可以用甚麼器皿來儲存4天的用水? 除了膠桶, 我記得還有厚身大膠袋, 不是購物袋那種, 而是有4呎高像大油桶那種。可是, 洗澡也要4天一次, 在供水那天才有這種奢侈享受。經歷過物資匱乏的人, 通常都有很極端的反應, 富起來了就一擲千金面不改容, 用物質來顯示身份, 大吃大喝, 製造大量廚餘, 用水也毫不吝惜。標少不曾富起來, 除了慳電慳水外, 時常去超市搜尋到期的面包, 今天在超市見到今天到期的stone ground sourdough linseed包, 510 gm 一個, 原價$6減至5毫, 於是買了兩個。


我買了兩個, 超市就可以扔棄少兩個。切好一片片裝在盒中放在雪櫃裏, 吃足一星期有多, 反正買新鮮出爐的也吃到過期。一杯咖啡, 兩三片包就是我的午餐, 老伴只吃一片, 所以兩個包可以吃超過一週。面對圍城時我肯定不會第一個餓死, 如果廚房有食物, 我也可以條理分明地處理, 見到那些糟糕場面, 見證了過份被保護而淪落的一代。

今天轉了風向, 我住的區域PM2.5指數下跌至50以下。PM是particulate matter的縮寫, 香港叫懸浮粒子,  有的地方叫懸浮微粒, 2.5是指直徑2.5微米(micrometers)或以下的微粒, 細小程度是人的頭髮直徑的3%, 所以就算質量高的口罩也過濾不到。一年前的12月, 我住的地方PM2.5一直都沒有超過40, 但最近就時常是百幾二百, 對心肺的破壞等如一天抽了兩包煙。萬里無雲的藍天已不復見, 灰茫茫一片陰霾外, 太陽像鹹蛋黃, 天色時而泛紅時而黃疸病, 一臉不健康。我已甚少打開門窗, 以減少微粒飄進來, 夏天問題更大, 日間酷熱本身就會把門窗關閉, 以免熱風入屋, 但到了黃昏一般會敞開門窗散熱, 今年夏天若敞開門窗散熱, 山火灰燼、沙塵暴的泥塵都入屋了。這個夏天真難過。

香港近月的暴亂使我的客仔數目銳減, 我樂得清閒, 看了多本東野圭吾的小說, 稍為平息之後, 我上週又收到幾個電郵了。兩者有關連嗎?

香港已變成不能談法治的地方, 所以法改會性罪行報告出爐, 我除了在上一篇留言作了回應, 也不多作評論。劣質化的香港, cherry-picking式的爭取民主自由法治, 用極權手段對付異見的人, 跟他們反抗的共產極權, 只是一丘之貉, 五十笑百。昨天一班狗黨要求名正言順把法律修改到可以罵法官, 那班人自稱愛國愛港, 今天追求民主的暴徒向高院擲汽油彈, 這算是一丘之貉的佐證吧! 我可以肯定講, 這些暴動被定罪的人, 一定會比以前判得更重。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生活花絮之二

悉尼最近的空氣質素很差, 有人形容要比北京的霧霾更差, 有些日子是超標10倍以上, 主因是山火、乾旱、大風刮起沙塵暴, 所以在家中隨便用手一抹, 也滿手微塵, 地板比平常日子滑溜。在家中只好緊閉門窗。初夏來臨, 氣溫飄忽, 昨晚只有11度, 還要蓋着羊毛被睡。如果晚間氣溫是28度以上, 就多數要開冷氣來睡覺, 因為瓦頂的熱氣在晚間一直在散發, 住公寓就沒有這問題, 除非是頂樓或penthouse, 才有散熱的問題。有趣的是, 我在香港小時候住徒置區的頂樓, 工作時買了penthouse來住, 現在的房子是獨立屋, 所以夏天一直都受炎熱煎熬。

住了17 年的房子屋齡已30多年, 不斷有翻新的工程要做, 四鄰之間的圍板也開始殘破, 有的已開始傾側, 再打釘扶正也枉然, 因為那些hardwood的壽命也只有30多年, 木頭已硬化, 再鎚釘進去也容易鬆脫, 於是要聯絡四方鄰居商討, 我的圍欄就涉及5家人, 只要一家不肯換, 就會不倫不類新舊夾雜。經幾番周折, 找了3家圍欄公司報價,  工程終於敲定了, 明年一月開工, 討價之後, 打個九折。

經一事長一智, 換圍欄也有一些學問, 我以前都沒考慮過的, 就是究竟在那面裝柱及橫樑, 以及在那面釘板的問題。那些年不銹鋼BBQ爐並不流行, 上手業主在後園用磚頭砌了個BBQ爐, 鐵爐重二、三十公斤, 是放置上去的, 拆爐只是把組件分開拿走, 最重的一件只有約20公斤, 磚砌的部份卻有起碼200多公斤重。我當初考慮找人來拆, 後來想下何不自己動手, 標少讀書時也是擲鐵餅的隊員, 拿過獎牌那種。雖然年紀大了, 尚有點氣力。


初時打算逐塊磚撬走, 撬了一塊之後發覺方法太笨, 不是香港行人路那種磚, 這是十分牢固的brick and mortar。我揮動那1.7米長的鐵筆, 昨天上午就把這座磚頭敲下來, 如有sledgehammer會容易得多。


躺在地上那件方型磚頭, 重量超過80公斤, 我站上去用鐵筆來鋤。堅硬的鐵筆, 尖頭的一邊也弄成鈎狀。


今天打完兩小時羽毛球繼續努力把磚打碎。這些黏着的磚 一件就動輒超過10公斤, 要擲磚就小心砸了自己的腳。


標少老矣, 尚能勇武嗎? 破這200多公斤的磚頭, 一如既往, 一杯水一杯咖啡的早餐, 並不感到疲累。拜託, 香港的情況少說為妙, 我跟不上那些道理了, 也無興趣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