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7日星期日

訴求和對話

我上一篇都沒有講很多話, 留言已超過600條。大家熱烈討論, 我卻在沉澱, 確實有點過意不去, 尤其是有哲學系學生說, 教授叫他們用這blog來做邏輯謬誤的功課, 我不寫讀者不留言, 同學們雖然不會因此交不到功課, 畢竟邏輯謬誤舉目皆是, 不愁缺乏素材。承蒙錯愛, 我也要做點功課才好交待。

政府能否跟社會不同持份者對話, 是個新課題。泛民原本那5大訴求, 不知到了今時今日對於不檢控的要求, 除了6.12外, 有沒有進一步擴大至包括衝入立法會、包圍警察總部及以後的一切違法行為, 大專學生會已提出訴求永遠不檢控近期的示威者。我之前回應了5項訴求其中4項, 不檢控示威者這一項我一定不會答應, 特區政府也不會答應,  因為這要求完全不合理, 在情在法也不應接受。原本的訴求只講不檢控6.12的衝擊, 之後擴大到要求全盤不檢控, 如果以此作為打開對話的條件, 這對話就不用想了。

我兩週前寫過一篇: 怎樣以「公眾利益」考慮是否不檢控暴動的人, 指出了正確的考慮步驟, 這步驟並非甚麼新玩意, 也並非針對近期反修例而訂立的新思維, 而是採納已久的一貫做法。硬要把拘捕檢控說成白色恐怖, 或政治檢控, 甚至因此指責政府沒有誠意, 我不會代政府爭辯。從客觀看是明知犯法的行為才會要求不拘捕檢控, 暴力衝擊的後果和判刑, 近年的案例記憶尤新, 上訴庭和終審法院都定了調, 已清楚不過。有人批評暴動罪過時及定義寬鬆, 旺角暴動案的審訊和上訴也是這一兩年間的事, 這種觀點連辯方律師也不曾提出作為抗辯或上訴理據, 這種批評近乎無的放矢。

從2月底我寫第一篇修例的評論開始, 我從未講過不處理逃犯引渡, 我只是提出憂慮及批評推出修例的時機問題。我可以接受優化的方案, 故此不論暫緩或撤回, 都需要明確的解決逃犯問題。反修例的人有誰反對陳同佳被引渡去台灣受審? 如果有港人在內地像陳同佳那樣殺了人後逃回香港, 我們就不用處理了嗎? 我感覺近期的激烈行動是不合乎比例的過敏反應。砸了立法會為了阻止議員開會抑或其他原因都好, 這修例都無了期暫緩, 破壞立法會變成純粹宣洩的行為了。被拘捕檢控的人又要不要砸了法庭使審訊不能進行呢?

衝擊了, 就算有值得體諒的地方, 就不用面對後果嗎? 陳同佳殺了潘曉穎, 潘曉穎的家人就可以名正言順等他出獄捅他幾刀然後要求政府不追究嗎? 要求永不追究違法示威者的人所持的又是甚麼理據? 有人說是官逼民反, 箇中邏輯我參悟不到。如果為了大和解而不檢控暴力示威者是否講得通呢? 民陣挾二百萬人為注碼來提出訴求, 參與和平示威而抗拒暴力衝擊的人又肯不肯被納入這訴求之中? 還有沒參與示威及明確要求把暴徒繩之於法的人, 他們也是持份者, 他們也是要和解的對象, 若言「大」和解, 就不能只考慮參與衝擊的人的利益, 就需要兼聽了。訴求的口脗也有點奇怪, 如果政府對所有訴求都不答應, 對話之門可否開啓? 如果這些訴求是前設條件, 對話就不用妄想了。不論是學生與否, 為了釋出善意及希望社會回復安靜, 酌情不檢控在衝擊中扮演次要角色的人是合理的做法, 行為嚴重的就不應放過。政府做錯在先, 不能寸土不讓, 就算林鄭下台, 也不會不分罪責輕重都不予檢控。選擇了明顯嚴重違法方式表達的人, 又為何不肯承擔後果? 我始終覺得政府有讓步空間, 尤其是在「撤回」這問題上, 若撤回了, 大部份為此上街的人就應滿意。其他性質的社會運動與「反送中」沒有關係, 因反修例孕育出來爭取民心走入社區的運動是走了正確方向, 但不能動輒就圍警署, 這樣做只會逼使警察政治偏向, 製造不必要動盪。

對於有人因反修例失去生命, 在深表惋惜之餘, 我覺得不應過分渲染與反修例的關係, 人生沮喪事、挫折事、不如意事多的是, 為了甚麼原因尋死大概先有精神情緒問題, 就算成功修例, 對絕大部份人不見得有影響, 更遑論即時影響至要尋死, 現在不是兵臨城下, 不是解放軍將入城姦淫擄掠, 死得可惜也死得不值。過份渲染只會影響沉鬱難解的人去效法, 過份渲染屬矯情造作, 借輕生者宣傳。試問逃犯就逃之夭夭, 不是逃犯的人反而枉死, 這是甚麼道理?

上一篇留言爭議通識教育對衝擊行為的影響, 我覺得過份簡化也沒有因果理據, 現代通訊及聯繫方式才是最大影響。講甚麼通識都敵不過朋輩之間的一條訊息, 看了一條群組傳來的訊息, 有幾多人會考證真偽, 尋找不同看法而對之作出客觀批判, 會這樣做的人大概在羣組裏潛了水或離開了。你試圖講邏輯、法理, 人家就講感情、立場, 最終不是沉默、隨波逐流, 就是不歡而散。立場先行看事物, 本身已違背通識教育的原意和目的, 教授通識的老師, 又能否客觀持平地誘導學生正確的思考方法呢? 老師要教學生的是尋求知識的方法, 不是灌輸偏頗的看法, 否則通識就變成又不通又不識的教育了。

375 則留言:

  1. This is a balanced opinion, although it is (and - probably - will) not accepted by some (or, even many) people.

    回覆刪除
    回覆
    1. 隨他去,標少講出基於自己專業及常識的看法就好!

      刪除
    2. 我沒有任何壓力, 也無需賣賬, 也任人發表意見。

      刪除
  2. 標少這篇實在說得太好了,實在不能同意更多。
    小弟都是教哲學和邏輯的,經常介紹學生和同事看這blog,原因是想他們來看你持平而又全面的評論,目前這種評論實在太少了。(不是擦鞋,是真心話。]

    就算是教思考方法的同事,不少都是立場先行,並不持平,例如在facebook只會主力post警察失職的片段。

    回覆刪除
    回覆
    1. 部分社交媒體斷章取義,散播錯誤訊息,又偏又倚.實則是被他們負面散播訊息而間接害死的.
      FAKE MEDIA!

      刪除
    2. 其實條例都無限期暫緩啦(就算通過我同意如標少所講絕大部份人都冇乜影響),我唔明點解唔少媒體重講到好似世界末日咁,政府好泠血呀,黑警好邪惡呀,孩子好絕望好無力媽媽會替你擋子彈的呀,睇到我打晒泠震。

      刪除
    3. 問過人都答吾到有乜影響,只講句:吾係下下聽晒阿爺話喎,吹啤!

      刪除
  3. 對話需要理性, 不過現在社會還剩多少, 以下算是我自己的親身經歷:

    我: 要一個不告全放, 是無可能的, 幾個帶頭的應該要負點責任
    朋友: 三條人命vs幾塊玻璃, 邊樣重要?
    我: 自殺者未必和這件事有關, 打爛幾千萬野啊, 幾塊玻璃?
    朋友: 邊個話? 細路邊有咁暴力, 一定係D警察入去打爛然後屈D細路
    我:(.....)當晚幾十個中外記耆, 咁多鏡頭影住佢地打, 全部警察??
    朋友: TVB都好信既, 中央台分部, 我呸!!!
    我:.......


    我無法決定應該發怒還是發笑, 我直接把對話停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潛左好耐, 得標少呢度可以浮上來換氣

      刪除
    2. 我盡量不反駁別人相異的看法, 在努力學習擴闊胸襟。

      刪除
    3. 我也跟某些舊同事舊朋友反咗面,但我反而覺得很舒暢。我還告知天下,不願守法的或支持不守法的,請以後不要跟我做朋友。

      刪除
    4. 如果開放與公眾對話,我不只問林鄭問題,也會問問各位學生,為什麼你們搗毁我們的家園亦毫無悔意?

      刪除
    5. 不是家園,是政府建築物!

      刪除
    6. DC兄,當佢地被邪教洗腦算啦,佢地經過時間的洗禮後,就會知道錯架啦...

      刪除
    7. 我文字意思指香港,深入探討意思是亂港.

      12:26

      刪除
    8. 巴巴先生

      但好有可能到佢地知道錯時 .... 香港已落入 萬劫不復既地步了 ...

      Mr. J

      刪除
    9. Mr.J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碰巧是學生考完試無所事事,註定香港要經歷這塲劫。李光耀生前曾預測香港會有四個轉变,其中三個已兑現,剩下的是一國一制,我看如果真的是這様也不壞,反正是大部分香港人攞黎賤。

      刪除
    10. 2047後實行一國一制係預期之內!

      刪除
    11. 12:26,
      依家香港係有啲混亂,但未至於搗毀喎!你啲語氣似乎重咗啲囉!

      刪除
    12. 1:12,何解你又感受到我啲語氣重咗啲呢?煩請你教我用上更適合形容詞.謝!

      刪除
    13. 依家同啱channel既朋友吹.其他費事傷和氣.

      刪除
    14. 傾吾埋咪割席囉,最緊要屋企個任你發言!

      刪除
  4. 軍刀攞命:護花男遇襲亡 27歲「洗頭仔」行兇後潛逃內地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707/bkn-20190707023839991-0707_00822_001.html

    在這個敏感時刻, 發生這樣一單命案, 太巧合了, 是否中共蓄意編排的一場戲?
    按一向處理方法, 特區警方會通知內地公安, 公安憑他們的天眼陣, 輕易鎖定目標人物下落(不可以稱為疑犯, 因為他在內地沒有犯法), 公安罔顧法治地拘留並無犯法的目標人物後, 將他押到邊境, 並遣送離境, 特區警方即場接收, 拘捕, 完!
    但今次特區警方好意思開口要人麼?
    黃藍雙方政客將如何評論跟進?
    如果死者家人不識相地去找泛民議員協助跨境緝兇, 該怎麼推搪?
    拭目以待

    回覆刪除
    回覆
    1. 泱泱大國風度, 當然照慣例在邊境口岸交人。大陸可以話條友不受歡迎立即踢走, 沒收回鄉証。特區政府開口點會唔好意思, 反修例的人先至會唔知點開口。

      刪除
    2. 從來不是求公義!
      只會散播恐懼!

      刪除
    3. 空姐衣柜藏屍單案照樣移交啦,關修例乜嘢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80508/mobile/bkn-20180508174703958-0508_00822_001.html

      刪除
    4. 他們對修例這麼大反應,我大膽俗套講句:係咪身有屎!

      刪除
    5. 無產階級唔驚都唔好話人身有屎吖

      刪除
    6. 12.01, 你搞錯了, 香港不能在無法律依據下送香港人去大陸, 大陸任何時間都可以踢人走。如果這點也不知就別胡亂示威。

      刪除
    7. 根據定義, 胡亂示威幾時都可行架, 哈哈
      R

      刪除
    8. 身有屎都吾係冇可能既事,可能有人部署緊一件事而條例對佢哋有害多於利

      陰毛論

      刪除
    9. 標少説得對! //大陸任何時間都可以踢人走// 這正是港人擔心的大陸專橫獨裁作風,有法不依,有理不講,難怪修例令人無法釋懷。
      至於示威遊行嘛,這是受基本法及中國憲法保障的自由,但在大陸嘛,最好就//別胡亂示威//了。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8881707

      刪除
    10. 有樣小道消息不知可否在這裏討論.

      刪除
    11. 怕會抄家!有冇保護証人組

      2:41

      刪除
    12. 只是聽人估計,流多

      2:41

      刪除
  5. Bill少你好,我是一個通識科老師,看到最後一段,非常同意你對通識科的看法。我們會堅持自己的專業操守,做好份內事。

    回覆刪除
    回覆
    1. 阿sir,你好!請和學生一起一同姓賴的老師切割,否則大家也跟他姓.

      刪除
    2. 阿sir,問題係依家好明顯係一粒老鼠屎整衰了一窝粥。。。

      刪除
    3. 阿sir,澄清下有冇咁既事

      刪除
    4. 11:27, 多謝堅持做好份內事, 莘莘學子的福氣。

      刪除
  6. 昨天元朗謀殺案,
    如果無引導條例,
    疑犯返唔到香港受審,
    香港嘅正義之師點諗?

    回覆刪除
    回覆
    1. 大陸可以特事特辦,香港有無法例都唔會有影響

      刪除
    2. 逃犯在大陸,所以是大陸有冇逃犯條例!用唔到香港例喎!

      刪除
    3. 為撐而死撐,蟻民真無腦

      刪除
  7. https://852law.com/面對刑事案,你的勝算有幾高?一文讀懂香港法院/
    //在2017年,香港的裁判法院(Magistrates’ Courts) 定罪率比其他法院低。 經審訊後的定罪率為 55.3%,即僅僅一半。同期在區域法院的審訊後的定罪率為78.5%,而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定罪率為 70.8%。

    Why do the conviction rates of Magistrates' Courts and District Court differ so much? Both have similar trial procedures and the verdict is reached by a single judge. The conviction rate for jury trial surprises me as well, I originally expect it to be lower than bench trials.

    回覆刪除
    回覆
    1. 因為O.N.E Bind Over 都唔算係conviction

      刪除
  8. 社會紛擾不息,閒讀正恰養志,手頭正讀著毛姆1919年出版的《月亮與六便士》,距今剛好100年,當中對時代更替的衝突描寫,於今讀來,不無有感,節錄如下,以饗諸君:「現在,戰爭降臨,新的思想也踏步而來。年輕人轉向我們過去不曾了解的神明,而且心里明白,他們這些后來者,要去向哪里。年輕一 代,思維活躍,性情激揚,早已不再將老家伙們的門敲響。他們闖進屋子,坐到我們的寶座上,空氣中滿是他們的嚷嚷。而一些老年人,裝腔作勢,滑稽模仿,努力讓自己相信,他們的時代并沒有謝幕;他們拼命吶喊,但喊聲卡在喉嚨里;他們猶如可憐的盪婦,涂脂抹粉,想通過刺耳的歡樂,找回花枝招展的青春感覺。聰明點兒的,則盡量擺出姿態顯得溫文儒雅。他們莞爾一笑,臉上閃過寬容的譏諷。他們想起,自己 當年也是這樣把老一輩踩在腳下,也是這樣狂喊亂叫,無法無天;他們預見,這些高舉火把的勇士,有朝一日也會將自己的寶座拱手相讓。世界在變,永無定論。當尼尼微將它的偉大城邦發展到鼎盛時,新福音書早已老舊,仿佛塵土。那些豪言壯語,當他們說時,總以為前無古人,實際上卻是陳詞濫調,百年不變。鐘擺來回擺盪,旅程永遠循環。 」

    回覆刪除
  9. 由200萬,到55萬,到依家23萬...(我唔想同佢地爭論呢D數字,佢地想講幾多咪講幾多囉)
    但見到個勢係越來越縮,一個月內少左成九成人撐佢地...
    仲話想遍地開花?泛民個屎忽被市民X到開花就有機會...
    依家見到泛民班議員疲於奔命地去出席每個集會,防止個局越搞越爛,真係心都涼埋...
    想吃盡人血饅頭嘛...梗係要付出代價啦...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有另外睇法:參加者減少是正常的,警方話有5萬6人參加,遠高於主辦單位預計的2千,更值得關注!

      刪除
    2. 宜家反送中係咪變咗推翻政府行動?
      https://forum.hkgolden.com/view.aspx?type=CA&message=7080488&page=1

      路人1234:
      真係好笑, FF到推反中共...
      成班依家仲可以係網上自HIGH!
      係因為香港有利用價值,
      一旦無得再利用既話,
      成個香港即時Stop la,
      將香港搞到慘過第3世界國家都仲得!

      刪除
    3. 所謂''反送中"其實只係"反中"。。。
      君不見香港眾志班友的行為形同宣佈建國啦。。。

      刪除
    4. 巴巴兄:

      早一版已講左,1/7那一天人數已返回飯民基本盤,再加一些對和理非運動仲想支持既中間派/保守派,衝擊立法會後呢班人覺得係"大伏"已經閃晒,例如Billhk版友^-^,但更多人像我一樣就再早走一步,止於16/6,林鄭暫緩/叫做道左歉就已經收油,大部份公墓園/保守派大致都係呢個階段脫離,個勢當然係縮啦,唔同人有唔同既exit位。

      宜家係睇11月既區議會選舉,D人唔再出來遊行,但不代表完全滿意政府處理手法,唯有用選票去再表態。宜家形勢,兩個家都有唔着,55波而已,睇下邊家犯錯最多。例如係財委會開會問題,你飯民撐得d後生破壞,建制當然唔同你急,你唔同意書面傳閱審批撥款,人家又何嘗要唔放暑假陪你顛先?呢D野都會係後面發酵,影響選舉局勢。

      八叔公字







      刪除
    5. 12:50兄,
      主辦單位又是借艇割禾,所以我和朋友都沒去..人數是減少了.
      Bill hk

      刪除
    6. Bill hk兄:

      哈哈,唔好意思,上面借左你做例子,多多得罪。

      八叔公字

      刪除
    7. 12:50位仁兄,從網上吹雞,你會信佢地預2000人?
      警方今次既佈防真係只預2000人參加?佢地有情報科架,自然會預計到對家實際預會有幾多人架啦。。。
      八叔公,正如標少話齋:呢D野貓式行為,到最後只會掩没於時間之中。。。

      刪除
    8. Bill hk,

      我覺得有好多人都冇參加今日嘅遊行,我祇參加6.9遊行,6.15林鄭話暫緩後,我都冇再行。不過值得關注嘅係,仍有比參加撐警集會更多嘅人參加,所以政府要好小心同認真去想想香港人心所向係咩野!

      12:50

      刪除
    9. 笨蛋,林鄭根本沒有能力做最终決定。

      刪除
    10. 1:49,

      莫非一國一制已經實施?!

      刪除
    11. 依家响旺角果班後生仔,個個D樣都好似唔知想点咁,一臉茫然,行屍走肉般。。。
      唉。。。呢班小孩真係被班政棍累人不淺。。
      呢班後生仔繼續流落街頭,佢地父母見到唔擔心就假。。。

      刪除
    12. 其實不需太多人,現在已經有數以萬計的激進份子,可以隨時動員,一呼百應,可以橫行於香香港。

      聽聞遲啲啲又會搞中銀。

      刪除
    13. 老老實實,我所向只是最多贊成徹回,其他尊重法律!

      刪除
    14. 沒問題,以事論事,但要有理據..是標少的要求,我希望能符合..送中條例是影響香港 的傳統成功因素..只以經濟定位,讓政治敵對双方,有一個地方可安全平等去做生意,.(别笑,抗戰時,江西区國共和日軍都互相做贸易,因日軍要糧,國共要西藥..人總是有生老病死的問題要解決,誰也免不了)..
      送中條例便是打破這傳统,亦即是香港生存要素.,由毛澤東,蔣介石开始,鄧,江,胡,習都不去搞的事,香港有人竞以為可以有超越领人的眼光,這些人是否過度自大..
      Bill hk

      刪除
    15. 巴巴先生呢個五毛狗賊又出黎獻世。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人數大致上一定係越黎越少架啦!人唔會攰既?仲好意思又話人地遊行數字,好似你地五毛遊行咁幾十人就真係冇得作大喇。唔係話網上聯署90萬咩?人呢?你地五毛收左錢都幫主子做好啲啦唔該,寫個網頁計時器就當人頭,呢咁柒既野係你地呢啲五毛狗黨先做得出!
      200萬去到20幾萬係少左差唔多九成,但原來你要人行出黎先算支持呀?唔出黎就唔支持?照你既五毛邏輯撐警集會得十幾萬人出席(大會數字16.5萬,警方數字5.3萬),咁全香港700幾萬人都唔撐警?
      David

      刪除
    16. 2:00位師兄,依家擺明已經變了黃背心一樣,來來去去都係果一萬幾千人去搞事架啦,依家媒體繼續美化班年青人去衝,恐怕真係要搞多一年半載。。。
      搞中銀?之前已經話有"大量市民"走去取消戶口提現啦,結果中銀有冇冧到?唔通佢地想為民主去打劫銀行?
      至於支持度是否越來越少?唔駛講粗口既,11月區選,出年立法會換屆見真章架啦,到時唔好輸打贏要喎。。。

      至於上面果位朋友,如果你認為人身攻擊可以

      刪除
    17. 搞中銀令不少精明散戶撈底買中銀香港xddd

      刪除
    18. David@5:21, 有幾個問題,

      1. 你認為遊行人數有意義就先要認真計準每次出來行的人數至講, 民陣作到大一大話200萬你都信? 唔好連你自己都呃埋

      2. 出來行的人應有不同的目的, 你搞清楚至講

      3. 遊行人數越來越少怎向政府施壓? 你地班軍師唔知就蝕招喇!

      BS123

      刪除
    19. 股票升跌,只與習生和特生心情,還有基金操作有關..別想多咗..佔領華爾街時,美股仍然上升

      刪除
    20. ...人唔會攰既?仲好意思又話人地遊行數字,好似你地五毛遊行咁幾十人就真係冇得作大喇。唔係話網上聯署90萬咩?人呢?你地五毛收左錢都幫主子做好啲啦唔該,寫個網頁計時器就當人頭... 200萬去到20幾萬係少左差唔多九成,但原來你要人行出黎先算支持呀?唔出黎就唔支持?照你既五毛邏輯撐警集會得十幾萬人出席(大會數字16.5萬,警方數字5.3萬),咁全香港700幾萬人都唔撐警?
      ===
      即使有700萬人覺得暴動無罪, 造返有理. 我也覺得暴動者必需受到法律制裁.
      人多就代表對, 人少就代表錯, 這個概念害人不淺. 民主之路本來已經很難行, 如今換成追求民綷, 可能是個無可避免的 bad ending.

      刪除
    21. 只講制裁暴動者,不提黑警廣泛濫權用暴的言論有什麼意思?

      刪除
    22. 只講制裁暴動者,不提黑警廣泛濫權用暴的言論有什麼意思?
      ===
      我沒說制裁黑警, 就代表我支持警察濫權嗎?

      那你沒說支持制裁暴動者, 你的言論也就沒什麼意思了嗎?

      我覺得以這種方式抺殺反對聲音, 也真的很沒意思

      刪除
    23. 你不妨先詳細闡述立場,不要隨意說兩句就多疑說人抹殺反對聲音

      刪除
    24. 你不妨先詳細闡述立場,不要隨意說兩句就多疑說人抹殺反對聲音
      ===
      闡述立場有多重要呢? 是不是如果我說我反共, 你便會同意我說示威暴徒死全家?
      所以,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說 "黑警廣泛濫權用暴", 才能說 "暴動者必需受到法律制裁".
      這種立場行先的討論, 除了抺殺反對聲音之外, 還能有什麼意思呢?

      刪除
    25. BS123 @ 11:10
      1. 我從來冇話信民陣二百萬數字,我自己只憑感覺冇統計既估計係70-80萬同130-150萬左右,當然,我一味靠估既數字唔仲要,但民陣提供既數字同雷鼎鳴以及警方既數字相比,邊個較為接近事實大家有眼睇既。巴巴先生係其他標少文章回應裡面話根本得個二三十萬,民陣係度老吹,難為佢講呢啲說話唔會面紅,撐修例假聯署佢又唔講既?
      2. "出黎行既人有唔同目的,你搞清楚至講",沒頭沒腦既一句話。定係你又想講話外國勢力搞事?係就講白啲: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一少撮民族敗類企圖勾結外國勢力既鄙劣技倆必定不會得逞!
      3. 我6/9,16/9同7/7都有行,但唔係咩軍師。人數係比六月少,但遊行人數向來都唔係好似「撐修例大聯盟」個網頁聯署做假咁,一條直線向上(or 向下)既。Linear Projection呢家野係啲低智商五毛先會做。至於人數少點向政府施壓,咁你咪睇下林鄭幾時出返黎囉。冇壓力要龜縮到宜家?
      David

      刪除
  10. 學生年青人已嘗試過權力滋味, 已經唔可以當唔知, 久不久就會照顧一下呢個胃口,
    希望香港將來未至成為「示威之都」.
    BBTW

    回覆刪除
  11. 又有功課的新材料了~

    回覆刪除
  12. //如果政府對所有訴求都不答應, 對話之門可否開啓? 如果這些訴求是前設條件, 對話就不用妄想了。//

    對於雙方利益一定係有爭議
    即係要岩政府胃口先可以傾?
    人地出五項訴求
    政府唔同意咪公開對話時直接拒絕囉
    至少要俾市民知道點解唔同意青年人既五項訴求
    而家連公開討論都唔肯
    一個特區首長
    連面對公眾辯論既勇氣都無
    年青人只會不斷升級
    越搞越衰
    可能你地會話唔應該俾暴徒威脅出黎對話
    但係林太身為一個特區頭頭
    係有責任面對公眾
    不論係任何人既問題
    對住建制派,對住泛民主派,對住普通市民
    都須要出黎公開對話
    令所有市民清楚政府和反對派的立場
    從而化解後續問題

    匿埋係解決唔到問題的!!

    回覆刪除
    回覆
    1. 呢個時間公開對話,盞俾班學生圍會場...呢樣野,相信過左區選先有機會...

      刪除
    2. 4:13, 擺明玩林鄭來羞辱佢, 仲答應? 儍咩! 你咁叻, 不如由你開始試吓先, 睇吓點? 笑咗!

      777

      刪除
    3. 市民眼睛是雪亮的
      假設對話方係出後羞辱人
      人身攻擊明眼人一看便知道
      怕俾人羞辱就唔出黎
      點樣做特首啊
      我評論幾句就俾人讚叻
      多謝你喎

      刪除
    4. 我亦都唔知有乜好笑,有機會=/=擺明
      就算攏明,硬著頭皮照做野o者,777何必太偏激、"看通世事"!

      刪除
    5. 1. 公開回應拒絕五點訴求的結果, 你以為是立即可以和有為青年們約談, 還是馬上激起更多有為青年上街破壞社會秩序, 再把責任推給政府?

      2. 搞個像城市論壇這樣的 “對話”, 除了各自表達立場之外, 還有什麼可以談? 與其說是對話, 不如說是公開做 show 吧?

      刪除
    6. 有人會繼續絕望

      刪除
    7. 777講的未嘗不是沒可能,今次的情況不似那麼簡單,似有預謀借機展開.

      刪除
    8. 有。機。會。
      問題是, 請1:38閤下可以跟進跟進一下「仲答應? 儍咩! 你咁叻, 不如由你開始試吓先, 睇吓點?」
      1:10

      刪除
    9. 與其靠估底牌,直頭一針插入去起塊底牌出來,雙方一齊揭開底牌,是何許人作賣港賊!

      刪除
    10. 咁多市民遊行,特首既回應方式就係閉門同幾個學生會議,咁既方式本身就不倫不類

      刪除
    11. 用腦袋分析,特首已經與其他立會議員作閉門商討,學生派代表作公開會議前商討,那又何特別.

      刪除
    12. 2:12本人不認為一次就可以fulfill這麽多咀巴和那麼多慾望!

      刪除
    13. 一個沒有認受性的特首以不公開不透明的方式去‘聽取民意’當然沒有特別,這只不過是反映特首的作風沒有改變

      刪除
    14. 2:12 2:54 你(地)認為就係做咁多, 又係源自或敵人就係咁, 本質上的不信任
      我最近在標少BLOG都學識左, 呢D係有預設立場的循環論證
      R

      刪除
    15. 泛民建制所有黨席一起廢除,就是最大的改變.

      刪除
    16. 因特首過往言行而對她不信任又何來預設立場?不如你解釋一下為何學生要如你所言需要相信特首?

      刪除
    17. 錯,錯,錯,黨席廢除不是最大改變,
      是(那有一天有警察)!!!!

      刪除
    18. 3:12咪玩啦!冇警察點得!

      刪除
    19. 3:12
      信唔信, 擺係心度就得, 成人世界, 有現實性
      你踢佢唔走 + 佢有道歉 + (事件吃大虧受教訓, 正常人有改變) + 高層同一口徑有新作風
      公式係咁, 按本子、理性、成年人規矩, 入會議室就得, 好好地傾 (或我地有另一個討論: 學生有咩道行陰謀, 在會議室找著數)
      極端的相反 => 入會議室,「我唔信你」, 得, 嗰邊門口出番來!

      我使唔使用相信兩字?
      所以,「學生要需要相信特首」字眼係你寫的, 不是甚麼「如你所言」
      R

      刪除
    20. 3:46以為同我講

      3:12後者

      刪除
  13. 公開討論係另一種玩法, 林鄭政府未有話唔肯
    R

    回覆刪除
    回覆
    1. 學生中晒毒, 整體氣氛既然是對著干,...
      如早述, 學生誤會左, 望住一次過「開會便據理, 散會要結論」.
      林鄭班底話改行政風咋! 圍埋有野講就講, 無野講大家重複宣言, 吹完咪散囉, 風會而已, 慢慢磨、慢慢消化.
      然後下一班人睇下又吹咩風.
      *
      所謂民主...
      1. 學生想叫晒人開大會, 只係想即時投票, 壓林鄭, 與強行二讀沒分別.
      2. 研究下學生立場就知, 根本懼怕和解方案 (歷史上學生運動唔係呢個角色), 也不願意真正個別投票. (要團結, 集合力量)
      學生唔敢跟所謂新行政風「伶聽各方意見....的具體方法」, 因為必然分化, Offically有parties不同意所有要求.
      班細路一來驚青陰謀論而「唔夠林鄭鬥」, 二來見到方案, 打唔死老虎唔開胃.
      學生有革命潛意識, 理想化的目標, 價值高於民主妥協.
      BBTW

      刪除
    2. 與學生開會係做騷多過實質討論,香港人亦已透過唔同渠道表達意見,以政府嘅財力、物力,唔使開會都足以收集各類意見,祇係政府在施政時有冇做出適當嘅回應!

      刪除
    3. 錯, N點要求全接受, 是不現實的意見, 所以的確係需要第二輪意見
      況且, N=幾多? 肯定有不同意見
      R

      刪除
    4. 諗番起六四吾爾開希同李鵬開會時個款,30年前已经係咁,現在香港班靚仔有200萬+1人撑,no king la!

      刪除
    5. R,

      若果係第二輪收集意見,即係攪一個以學生為對象嘅公聽會,唔使閉門掛!

      刪除
    6. 大多數人想多左閉門, by chance, 是旦建議又得
      By purpose, 君不見排解/徵訊(提交資料,可能要保密tim)/問意見(方便暢所欲言), 每多閉門?
      例子或可參考入校長室, 都閉門, 家長有時在內有時在外, 當然這例子校長是公正人身份, 這一點不同

      不是公聽會, by definition open.
      R

      刪除
    7. 我大膽假設,閉門有可能傾怎樣減輕暴動刑罰,否則想打甩都幾難.

      刪除
    8. 都係, 減輕暴動刑罰此項一樣可以提出吹下水,
      因為 //N點要求全接受, 是不現實的意見//
      吹水(學術上有個名, 叫Brain storming), 有助達至現實上可接受的方案.
      Brain storming是工作會議, 不是談判會議, 要閉門.....「咁你都講得出口?」, 返去畀同道鬧到上天花板, 鬧完扯下馬,「你不代表我們」.
      標少這討論地方我一定要買保險 : 我沒有結論可減輕刑罰.
      *
      可以善用放風.
      這一點我強調一下, 為面子問題, 又有人企得太硬返唔到轉頭又驚同道批評, 大家不妨善用放風, 可收到不同有意見的真實反應.
      BBTW

      刪除
    9. 無錯,政府大可玩放風。施政責任在政府,將責任推卸落學生身上無意思

      刪除
    10. 學生哥的不檢控前設, 特首沒有權這樣做. 至於公開會議, 即使會被人侮辱, 作為政治人物, 就應該有胸襟接受挑戰(君不見溫總和小布殊也曾被擲鞋侮辱). 不過, 林太精英心態重, 如學生哥說了蠢話, 林太忍不住反唇相譏, 或面露鄙夷之色, 就真喺唔見好過.

      刪除
    11. 如你在一路寫一路R袋,或面帶淫笑,就真係嚇到少女

      刪除
    12. 比著係其他特首都可能夠膽公開傾,係林鄭性格能力有問題先唔敢姐

      刪除
  14. Some facts:
    7月1日,林鄭在慶回歸酒會,提出要和各界對話;
    各宗教界人士、大學校長有和林鄭密會;
    透過n間學校個別約見大專院校學生會 ------ here, NO x n
    R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七間大專院校學生會代表今日(5日)舉行記者會回應,他們批評政府做法無誠意,又形容與林鄭會面為「危險行為」
      咁得閒開記者會、日日上街要求, 講誠意是唔開會先比操行分印象分, 真係驚青到哎危險行為。
      旨意你地班面青青的青年, 高分低能。
      閉門咪重好, 比你發洩, 係咪驚撞門撞唔番出來呀!

      刪除
    2. 簡單來講, 學生驚青中晒毒, 整體氣氛既然是對著干,...
      1. 潛意識計算都知道, 做英雄(打大老虎)比解決問題(得出共識方案), 成就感高
      2. 兩個難, 得出共識解決方案本質上難, 智囊都唔掂
      3. 第二個難, 一間學生會, 自知之明, 代表性唔理想, 幾項要求, 底線係邊, 唔知.
      4. 底線係邊? 衰到據講無..... 即係散會不歡而散還好, 有共識要孭鑊!
      5. 如早述, 學生誤會左, 望住一次過「開會便據理, 散會要結論」... (林鄭班底話改行政風咋!)
      *
      班細路邊敢入「會議室」丫.
      BBTW

      刪除
    3. 是不是97後出生的寶寶特別恐懼?所以找英國回收?

      刪除
    4. 10:30,

      97後,香港同英國已經冇關係,連中英聯合聲明都已經完成歷史任務,點會係找英國回收?但係憑咩找英國接收班寶寶?

      刪除
    5. 後面幾百萬人等緊你開會架, 勿拖延時間, 你期望拖拖下, 政府忽然送張六合彩給你?
      幾星期橫衝直撞邊到去唔到? 包圍警總, 闖入會議廳!

      甚麼是會議廳?......「警察無辦法在這裡放催淚彈,我們會死的。他無辦法在這裡用警棍驅散我們一千個人,對嗎? 呼籲外面的朋友,如果能夠佔領的,進來這裡與我們佔領」

      現在娃娃們不敢入會議廳, 驚閂門!!!!!!

      刪除
    6. 示威者聪明,警察更聪明,特首醒目,習生更醒..

      刪除
    7. 花生友精明,標少更精明

      刪除
  15.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033051-%E9%A6%99%E6%B8%AF-%E4%BD%BF%E5%89%8D%E6%B8%85%E6%BD%94%E5%B7%A5%E5%B9%AB%E7%A7%9F%E6%88%B6%E6%8E%89%E5%9E%83%E5%9C%BE%E7%8D%B2%E5%8F%961500%E5%85%83+%E7%89%A9%E6%A5%AD%E7%AE%A1%E7%90%86%E5%85%AC%E5%8F%B8%E4%B8%BB%E7%AE%A1%E8%A2%AB%E5%BB%89%E7%BD%B2%E6%8E%A7%E4%B8%B2%E8%AC%80%E6%94%B6%E8%B3%84 被告於案發時獲新城市聘用為葵涌一座工業大廈的主管。該大廈的清潔服務由一間分判商提供,而被告則負責監督一名由該分判商聘用的清潔工人的工作。

    該清潔服務分判商須為該大廈的公用地方提供清潔服務。有關服務不包括處理個別租戶或業主的大量廢物。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5月1日至9月29日期間,與該清潔工人及該大廈一名租戶的代表一同串謀,使該清潔工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該租戶代表接受共約1500元賄款,作為該清潔工人棄置屬於該租戶的廢物的報酬。 呢單案有問題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上星期三答辯, 要睇再提供的案情.
      有無罪起碼與兩件事有關...
      1. 要澄清「不包括處理個別租戶或業主的大量廢物」, 若是真係指定個別租戶, 即係有黑名單, 搞「$1500做野」便違反分判商所願.
      2.「$1500做野」工作時間重疊, 分判商唔知道亦當然唔同意, 斷正.
      BBTW

      刪除
    2. 感覺上係分唔掂數去廉記嘅案件!

      刪除
    3. 如大廈住客去掉大量廢物, 需要處理該大量廢物而住客又願意付款, 難道任由阻塞通道嗎?

      刪除
    4. 這「如大廈..阻塞通道」並不是已知的案情,
      若果是, 相信有更多針鋒相對的內惰.
      BBTW

      刪除
  16. 7:20兄
    請問問題何在?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有問題=無罪 的話
      「$1500做野」這是獨立SIDE JOB, 分判商無損失, 整座大廈清潔情況較佳, 無受害者.
      BBTW

      刪除
    2. 收款和付款同時有罪?我個收我200又劈又扔張大梳化.感謝主!

      刪除
    3. 這樣的檢控是多事了點, 根本很多大廈商廈住客也是EXTRA付款給清潔工做野

      刪除
  17. we have learned our lesson from 2014 talk during UM. what makes you think we want to talk now? heh

    好傻 好天真 的港共 BITCH

    回覆刪除
  18. 兔兄,
    二百萬?(最少120萬)人不是你们叫來的,是特首的声明引來的..昨日遊行人數急降是事實.,昨晚你們的冲擊,今早朋友回覆都是無聊.,你們掃大媽場,其實策略不錯,但香港人醒,一單還一單,所以尖咀人數小,晚上更小..當然,警察的定力仍不足..结論是,焦土派和土共回歸派都失敗,香港人仍然淡定,不变初衷,保持维持以往成功因素..
    又提醒你,司法獨立排名,香港13位,美國25位,如有錯誤,歡迎更正.
    Bill hk

    回覆刪除
    回覆
    1. 人數若然是小但警員仍然失控違法,這是揭露了警隊根本不存在什麼維持法紀的心態吧

      刪除
  19. 咁好傾做乜九?佢只係一個偽人,現實不如意才鍵盤背後嘗試做有影響力的破壞者
    說話都沒有真正內容。如有講錯佢,歡迎更正

    回覆刪除
    回覆
    1. 講左我想講的說話,連個九字都一樣tone!

      刪除
    2. 實在不能同意更多

      刪除
  20. 11:34兄
    兔兄亦有法律見地,標少亦赞..標少海纳百川,我就在學嘢..兔兄發儍時,可用理據回答便可以,我估這才是標少想的blog.
    Bill hk

    回覆刪除
    回覆
    1. 乞先有法律討論,sorry,唔係討論,只一兩句,so & so,不見得是甚麼見地
      所謂讚,咪玩喇,「難得今次兔生唔發癲喎,今次講得岩」,「難得」國文老師歸類是讚
      身為博主,不能吊人或下下吊,玩平衡咋
      標少想的blog講得好清楚,現況是不想,而容許咋!
      11:34

      刪除
  21. 歷史一再證明,政治威權從來都是由武力支撐的;沒有武力支撐,法律不過是一紙空文,須令不行。要推翻現政權,一是內部發生暴力革命,一是被外國武力取代。現在香港正在面對的,是掌權者有權不用或不敢用,權柄失落,武力無人把持,如船之失舵,在風浪中顛簸,船上人爭相奪取權柄,但又能量不足發動革命,進入威權真空狀態。何去何從,天曉得!
    大和解,除非既得利益者同意將其既得利益,回饋社會,令大多數低下階層得益,否則無從談判。
    林鄭若能在CP宣布暴動後,跟進發布禁止遊行集結令,使繼起遊行集結,暫時成為非法行為,由警察以武力暫時保障社會安定,強制各方勢力回到立會開會,妥協出一個各方接受的方案,甚或否決,就不會發生今日這殘局。可惜林鄭政治能量不足,失落解決問題的時機。修例事件告一段落之後,政府依然要面對社會利益分配不均問題。

    回覆刪除
    回覆
    1. 全世界嘅武力都喺美國佬手上,連中共都怕咗佢,所以而家先至仲有中華民國在台灣,美國同意你打嘅,西班牙打加泰、法國打黃背心、甚至沙特分屍,全部都比香港警察更暴力,更不合比例,但因為已經有美國批准,所以一啲事都冇

      刪除
    2. 唔通新疆集中營又係美帝批准?

      刪除
    3. 樓上7:00, 人講你又信, 你去過集中營?

      刪除
  22. Quan 兄,
    英國近代歷史証明,用論証來说明,用長時間討論,别只看法國大革命..理性终会獲得支持..
    Bill hK

    回覆刪除
    回覆
    1. 英國,甚至成個歐洲,都係用殖民亞非拉嚟幫本國泵水,先至有足夠多利益嚟玩本國民主,二戰後冇助殖民地,得美國有經濟殖民,所以歐洲先爆煲,而家中國崛起,美國喪失經濟殖民權,所以連美國都爆埋

      刪除
    2. 有中國買美債,爆咩?你想中國爆?

      刪除
    3. 你係大旗手? 上两季買咗幾多美債?

      刪除
  23. 以下是我在上一篇中的一個留言
    由於寫作時情緒波動, 致用詞混亂不堪, 所以修訂後於此重貼
    如果有義士認為真的身處於五四運動, 真有以性命抗爭㿝話, 亦歡迎多給留言批評
    至於文筆問題, 恕小弟無能與各大文學高手們討論
    ===
    別拿五四運動去作比較了, 你們只是以滿口謊言, 去掩飾這場劣質的暴亂而已.

    你們的 "絕望" 是假的, 你們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其實是怕影響了日常生活. 但這麼 ”絕望” 的日常生活也放不下的話, 請問哪來絕望了?

    你們的 "死士" 也是假的, 若是真的生無可戀, 視死如歸, 為何只敢攻擊弱者 (例如, 衝擊怕返工變犯法的警察, 阻礙使用道路的市民, 騷擾到港旅行的遊客,破壞各種無辜的基建等), 卻不敢打倒真正的強權? (例如駐港解放軍, 中共各級領導人等) 你們那些 “死士” 的表現, 倒像極了怕死的懦夫!

    你們的 “自發” 也是假的, 明明是有備而來, 有組織的破壞行為, 卻掩耳盜鈴, 說成群眾自發, 誰也不代表誰的活動, 只是你們的領導人敢做不敢認而已.

    你們的 "訴求" 也是假的, 你們只是暫時把五大訴求搬出來騙人而己, 就當政府天真地跪下了, 接下來便會是和平嗎? 還是, 有人會說這些訴求不代表我, 然後再搬出 N 大訴求?

    你們要求的 “對話” 也是假的, 對話的前設, 是要回應全部訴求, 還是答應全部訴求呢? 還要求公開對話嗎? 搞個像城市論壇這樣的 “對話”, 除了各自表達立場之外, 還有什麼可以談? 與其說是對話, 不如說是公開做 show 吧?

    你們的 "守護" 也是假的, 你們把別人的孩子美化成義士, 叫他們出來拼命, 只是為了能躲在身後收割利益. 你們叫大家要原諒年輕人嗎? 我說, 那些在幕前幕後拿盡好處, 代價卻由要傻孩子付的逃犯, 政棍, 和流泯, 都是不可原諒的卑鄙小人.

    你們拿這場假的五四運動, 去和真的相提並論, 是侮辱了歷史.

    回覆刪除
    回覆
    1. 英國近代政治改革就是一部兩百多年袋住先的歷史。
      可惜現在反政府人士要求的是立即改換江山。

      刪除
    2. 五四運動,就是赤裸裸的暴動,它的後續,就是共產黨的出現。

      刪除
    3. 我的批評是("亦歡迎多給留言批評"),帶不受控制文字暴力成份的討論,是讓人受罪
      與風輕雲淡四字不協調,生起疙瘩

      刪除
    4. 修正:
      如果有義士認為真的身處於五四運動, 真有以性命抗爭(的)話, 亦歡迎多給留言批評
      ===
      請問閣下是如何在得出 "不受控制文字暴力成份的討論,是讓人受罪" 的結論?
      我只知道你不喜歡我的名字而已, 是不是學你一樣, 變成沒有名字的人, 就會有更好的討論?

      刪除
    5. 我本來的署名是2:59,但用在前一篇,你棄前篇抄來這裡,我不打"2:59"因為此篇不會有2:59
      你自己是原因,你唔知?我提你又何妨
      五四已因"種種"原因而不討論,又討論另一些?你咪玩喇
      1:42

      刪除
    6. 安兄,
      “英國近代政治改革就是一部兩百多年袋住先的歷史。”十分到位..
      入了会議室的示威者亦算克制,沒有什麼鬧劇出來.
      Bill hk

      刪除
    7. 同54 運動當然有其差別,若果54運動重現立法會早已被燒

      刪除
    8. 1:42/2:59兄, 在上篇, 你很努力地批評我的文章寫得不好, 但對於真真假假的部份, 好像沒有什麼回應, 老實說, 我不知回什麼好了.

      如果你認為你的五四運動是真的, 我也想看看你的說法, 因沒討論什麼種種原因嗎? 那什麼是種種?

      刪除
    9. 風輕雲淡的文章充滿謬誤,是用作分析邏輯錯誤的好材料

      刪除
    10. 你收皮喇! 咩「努力」? 閣下真係文學高手!!!!!!!!!!!!!
      見你可憐, 我見無人同你討論, 仲要R, 我好心分析個原因你知而已
      到現在仲三番四次堅持文字暴力佔上風式"討論", 我都有自己性格, 教完你就算, 你收唔到, 我盡左力
      1:42

      刪除
    11. 1:42兄,
      對於異見, 能討論的就討論吧, 不能討論的, 也無謂辱罵, 否則只會讓自己看起來很小氣
      多謝指教

      刪除
    12. 令我想起雷鋒同志
      造民族英雄
      造假想敵(外國勢力)

      刪除
    13. 匿名2019年7月8日 下午2:58
      立會大樓受破壞的程度(地下外牆大部分受破壞,供電,消防,保安系統全部被破壞), 跟發生過火災的災埸也相差不多.
      potato

      刪除
    14. 匿名2019年7月8日 下午5:09
      令我想起雷鋒同志
      造民族英雄
      造假想敵(外國勢力)
      ===
      1. 有人在當雷鋒嗎? 昨晚旺街街頭, 倒有不少偽裝成的絕望的死士義士, 他們應該覺得自己是英雄吧?
      2. 外國勢力稱得上假想敵嗎? 倒是港內警察被針對得多吧? 連衝擊立法會, 聽說都是他們的陷阱啊!

      刪除
    15. 公正執法既話又點會比人針對?警隊正經查案時係無人針對

      刪除
    16. 公正執法既話又點會比人針對?警隊正經查案時係無人針對
      ===
      要是行得正企得正, 又怕咩送中條例? 你覺得自己的理論有道理嗎?

      刪除
    17. 大把人行得正企得正都係大陸慘死或坐冤獄。你自覺身無屎或係要死撐既話可以返大陸大叫幾句8964,睇吓會點

      刪除
    18. To 6:31/7:02
      我很明白送中條例的問題, 只是不接受 "被人針對就執法不公", 或 "反送中就是身有屎" 的道理而已.

      刪除
    19. 6:49,7:02 好怕D極端組織,你哋都係167

      刪除
    20. 哦,好簡單,反送中同身有屎係無因果關係,警隊執法不公同被人‘針對’就有

      刪除
    21. 你話就係? 你係乜水

      刪除
    22. //要是行得正企得正, 又怕咩送中條例? 你覺得自己的理論有道理嗎?//
      //哦,好簡單,反送中同身有屎係無因果關係,警隊執法不公同被人‘針對’就有//

      假設如果有因果關係,
      咪即係出黎遊行的兩百萬市民都身有屎(因為有利益關系而出黎遊行)
      識開洗頭艇既鄰近國家咪會法治彰顯
      拉晒呢兩百萬個身有屎既人番去
      全部同我集體上電視公開認罪

      刪除
    23. 這樣說來,示威者也應該是肯定全港三萬警察都是不公的,沒一個是無辜的吧?

      和二百萬人都是身有屎一樣,這麼離譜的歪理誰能接受?

      刪除
  24. BBTW兄:
    理性討論妥協,從來都是暫時的,一旦支撐權威的武力,得不到期望的給養,它必然走出台前,兵變就會發生。要知道武力必然佔據一定的利益份額,它之支持權威進行理性討論妥協,就是要保障利益份額,不被分簿。(請注意,我所講的武力,並不衹是軍隊和警察,還有大家平時都不留意的地方准武力,例如所謂的社團,NGO等,合法或不合法的) 。今次事件,背後就有多個這樣的組織在參與,此所以出現碎片化現象。因此大和解,妥協,若沒有利益的再分配議題,談何容易!

    回覆刪除
    回覆
    1. 唔同意「從來都是暫時的」, 會唔會太偏隘?
      其實需要"keep住"條件/環境/心態/角色/結構, 才會顯露暫時性, 否則每多事過境遷, 政治亦沒有永遠敵人.
      就算keep住, 有人會學乖做了做很多準備功夫, 另一方錯失機會更難兵變.
      BBTW

      刪除
    2. 同意BBTW兄_“每多事過境遷, 政治亦沒有永遠敵人”
      Bill hk

      刪除
  25. 其實各大官員已經出口: 暫緩=撤回, 再進行示威/遊行既理據非常薄弱

    林鄭之錯是在150萬人遊行看不通當時情況和形式, 明知隨後又有71年年必有遊行,稍為不慎即有人乘機利用情況 !
    FB 討論區睇到有一大班人人利用警察打示威者既圖, 甚至做假圖做文宣, 特別奇怪基督教, 天主教既介入!

    市民睇到呢D,很多心裡便想幫助弱者, 但看到的弱,並不一定就真的是弱,從心理學角度來說,人們往往都會願意以一個援助的姿態,心甘情願地去幫助弱者,

    當時對市民是情緒疏導非常重要, 之後有人自殺, FB, 討論區睇到有一大班人利用自殺既人做烈士做文宣, 還怪TVB沒有報導發起杯葛TVB,感覺咪一樣恐怖, 意圖操縱傳媒!
    不支持既就被分割, 反對既被起底, 根本利用佢地既自由去破壞和限制別人既自由

    引用網絡附見資料: https://blog.stheadline.com/article/detail/992999
    「連登」討論區昨日發佈題為「逃犯條例已經回復二讀」的謠言貼文,並轉發昨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上討論《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報告的視頻片段時,但故意剪掉提到《國歌條例草案》的片段,只保留「將於下一立法年度恢復《條例草案》的二讀辯論」,更稱是「議會陣線」毛孟靜「點出」政府「暫緩」《逃犯條例》修例是「講大話」。

    下下去眾籌CAP水, IFC跳樓又死一個又去眾籌(比人罵到取消左)
    勇武乘機利用機會進行破壞.之後咪走人....當時佢地理念係學台灣大陽花佔領國會, 入到立法院就可以無事無罪(可以不是暴徒, 佢地唔知要坐監既咩)

    而最錯是民陣泛民之政棍協助攪亂了香港,應該一併追究責任

    回覆刪除
    回覆
    1. 根據咩法規話「暫緩 = 撤回」呀?政府隨口噏嘅理據就非常薄弱。

      刪除
    2. 下午6:46勸你睇少D 毒果

      刪除
    3. 莫非睇完文匯大公暫緩就等於撤回?

      刪除
  26. 臨時政府 lihkg.com/ 就可以睇到「連登」討論區發佈題為「臨時政府」的貼文, 到底要攪到香港幾亂為止?

    回覆刪除
    回覆
    1. 3:47兄
      沙地宗教法庭判电影中丈夫对妻子(現實真係夫婦)说了三次要離婚,不能算是離婚,理由是扮國王不會成為真國王..别过份緊張,兒登你也當真?

      刪除
    2. 最怕係班學生甚至成年心智未成熟信到足, 唔係點會怕逃犯條例怕到已經暫緩都要上街, 反對派造謠逃犯條例要「重啟二讀」, 都是殺人兇手之一, 有D因為麻木不仁既政府令到佢地抑鬱到要自殺, 生命可貴, 遠離政棍

      為谷遊行人數去到幾盡? 反對派造謠逃犯條例要「重啟二讀」-資訊-橙新聞
      www.orangenews.hk/news/system/2019/06/29/010120280.shtml

      刪除
  27. 記協對處理自殺新聞的指引

    https://www.hkja.org.hk/%E5%AE%88%E5%89%87%E5%8F%8A%E6%8C%87%E5%BC%95/%E8%A8%98%E5%8D%94%E5%B0%8D%E8%99%95%E7%90%86%E8%87%AA%E6%AE%BA%E6%96%B0%E8%81%9E%E7%9A%84%E6%8C%87%E5%BC%95/

    香港又有幾多良心傳媒?


    一個婆娘

    回覆刪除
    回覆
    1. 呢單大把網民小TVB唔報人自殺左

      點知呢單係TVB做岩左,班人道歉都無句

      刪除
    2. 記協自己都搬龍門,自己的會員都唔知跟到個指引幾多成。
      仲有我都唔知最多人睇個一兩份報紙入左會未。
      另外,社交媒體o既傳播(真/假)消息o既能力仲係光速咁快。

      一個婆娘

      刪除
  28. https://lihkg.com/thread/1278877/page/1
    https://lihkg.com/thread/1292548/page/1
    見連登有人發動中銀擠提,翻查資料金副海嘯時曾有人發佈富邦銀行即將接提的消息被指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809/27/P200809270249.htm)。如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已被終審法院判定不適用於使用自己電腦,是否沒有法律禁止惡意引起銀行擠提的行為?

    回覆刪除
    回覆
    1. 呼籲人提款同取消戶口又點同擠提?會唔會遲啲用匯豐都被人話叛國呢?

      刪除
  29. 擠提中銀 atm 咪使用了中銀的電腦囉!

    回覆刪除
  30. 示威者搶人手機, 張超雄亂查看別人手機是否應該被拉?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事件屬實 , 受襲人士報警 , 提供到連貫性証供咪得囉

      刪除
  31. 香港市民對政府早就累積的不滿, 港府工作不力, 陳茂波點解叫劏房波?世界上那一個政府會樂見市民居住狹窄而仍然自滿, 例如: 每日150人來港, 派 4000元支出費用高(3億元行政成本)不如全民派, 而四電一腦簡直擾民而且有利益輸送之懷疑...所以不滿一經點燃自然就立馬引起了轟動, 加上政棍推動,視頻所見, 人們紛紛加入遊行!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有能愛國人士只會歸因為外國勢力推動

      刪除
    2. 有能愛國人士只會歸因為外國勢力推動
      ===
      就正如 "有能示威人仕" 只會說林鄭修例只為討好中共, 一樣的道理
      要求別人理解自己不滿的緣由時, 你會也會嘗試以同理心想想: 別人也可能是出於好意嗎?

      刪除
    3. 你說話全無道理,毫無邏輯。你試試先冷靜情緒整理一下

      刪除
  32. 隨便阻塞主要馬路,已經變成香港的風土病
    什麼理據都已經是不重要。
    反正 在香港人和國際人眼中,
    香港已經是無法無天。

    外國投資者怎會再投資?就算香港人怎麼爱
    香港',也不會大投資于香港。
    香港人和下一代的工作真係凍過水了。

    Jack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最近穆迪評級報告你睇左未,睇左先講啦

      刪除
  33. 【美國警方呼籲禁示威者戴面具 不能允許人們以言論自由的名義犯罪】
    海外網7月6日報道,上周末,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市的一場示威活動變成了暴力衝突,造成8人受傷。近日,波特蘭市警察局長呼籲制定新法,禁止示威者佩戴面具。

    據美國電視有線新聞網(CNN)報道,警察局局長丹妮爾·奧特洛(Danielle Outlaw)表示,暴力衝突發生時,不少示威者都佩戴着面具,嚴重阻礙了警方識別嫌疑人。奧特洛稱,「在其他州,在犯罪過程中佩戴面具也是一種違法的行為。這樣的立法對波特蘭市也會有很大的幫助,可以防止更多此類暴力在未來發生。因為很多人在戴上面具,知道自己無法被辨認出來的時候,會更傾向於實施暴力或犯罪。」

    據報道,不少其他司法管轄區也曾嘗試禁止示威者在公共場合,或公開抗議活動中佩戴面具,其中一些已經取得了成功。但反對者稱,在遊行時佩戴口罩的行為是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的。對此,奧特洛表示,「我們全心全意地支持每一位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權,但我們不能允許人們以言論自由的名義犯罪。」

    回覆刪除
    回覆
    1. 所以說, 這些示威者真的很 "絕望", 絕望得不敢以真面目示人, 怕被認出了之後, 便不能再過回名叫 "絕望" 的日常生活.

      刪除
    2. 信班反派一成都雙目失明, 這班反派十分奸狡, 似是用了Alinsky的招式, 特别是用第13招来對付林鄭和警隊

      //Rules for Radicals: A Pragmatic Primer for Realistic Radicals is a 1971 book by community activist and writer Saul D. Alinsky//

      The Rules:

      1. "Power is not only what you have but what the enemy thinks you have."

      2. "Never go outside the expertise of your people."

      3. "Whenever possible go outside the expertise of the enemy."

      4. "Make the enemy live up to its own book of rules."

      5. "Ridicule is man's most potent weapon."

      6. "A good tactic is one your people enjoy."

      7. "A tactic that drags on too long becomes a drag."

      8. "Keep the pressure on."

      9. "The threat is usually more terrifying than the thing itself."

      10. "The major premise for tactics is the development of operations that will maintain a constant pressure upon the opposition."

      11. "If you push a negative hard and deep enough it will break through into its counterside."

      12. "The price of a successful attack is a constructive alternative."

      13. "Pick the target, freeze it, personalize it, and polarize it."

      刪除
    3. 樓上係咪洩露國家機密,共產嘢黎喎

      刪除
  34. 學生整埋D 連儂牆.......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538304/%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5%A4%9A%E5%8D%80%E7%8F%BE-%E9%80%A3%E5%84%82%E7%89%86-%E5%A4%A9%E6%A9%8B%E8%B2%BC%E6%BB%BF%E4%BE%BF%E5%88%A9%E8%B2%BC



    http://www.passiontimes.hk/article/07-08-2019/54186?fbclid=IwAR1lQu3vipxCUhwC85VGLEW1VxV8cttUdX15WvnyrVzhBbyesvSHfaDtXZ4

    回覆刪除
  35. https://www.facebook.com/cc8400/videos/2559870990691362/UzpfSTEwMDAwNzYwMzk1MzAzODoyMzQwODY2Mzc5MzY3MDMw/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