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2日星期一

怎樣判斷案底

近日不少讀者在我的一篇舊文留言,發問有關案底的問題,該文是去年寫的留案底,有見及此,不如讓我再寫一篇。

該文討論過的,在此不再贅。一項控罪的定罪會否留下刑事案底,最精簡而言,第一要看該控罪是否167項會留案底的控罪之一,第二,在167項以外的控罪,但判處監禁或緩刑,都會留下刑事案底。還有一個標準,就是要打指模。最近有兩位讀者對於自己干犯過的罪行,在該文留言問我。

一個最典型的問題是,在申請政府工去到審查背景時,需要填寫GF200表格,其中一個問題是:

Have you ever been found guilty of an offence in a Court of Law, whether or not in Hong Kong? Note

If No, please state “No”, If Yes, please give details.

這問題不是問你有沒有刑事紀錄,而是問你有沒有被法庭定過罪。該讀者曾被警察檢控行人不依交通燈過馬路,可以上庭,也可以書面認罪。他選擇書面認罪,沒有上過庭。那麽,他算不算曾被法庭定罪呢?

當然,這是被法庭定罪的案件。程序是這樣,法庭收到被告寄回的認罪書,會交給法官在內庭處理,法官在看過被告所寫的求情理由後,會寫下判罰金額,由法庭發信通知被告在14日內繳交罰款。雖然被告自始至終都沒有上庭,他仍然是被法庭定了罪。所以最穩妥的做法是,填Yes及寫下案件性質。事實上填No也無從稽考,這種紀錄並不存檔,連交通紀錄也不是,更遑論是刑事紀錄,在聘用的篩選過程中是不會考慮這種定罪紀錄的。

另一位讀者的問題是這樣:

標少,我被橙色快相機影到超速駕駛16公里,本應只交$320罰款,但我沒有書面認罪而選擇上庭抗辯。幾個月後,我被定罪,判罰2千幾元,比原先的應繳罰款高很多。希望你能解答我3個問題:
(1) 這會有刑事紀錄嗎?
(2) 申請成為律師時需要申報這個定罪嗎?
(3) 這個定罪會不會令我不能成為律師?
謝謝!

這件案是另一種問題,假如匿名君一開始就繳交$320定額罰款,案件不涉法庭,就一定不是定罪紀錄。定額罰款並非書面認罪書。牽涉到法庭處理時,除非被判無罪,否則不論上庭認罪、審訊後被定罪、抑或在缺席聆訊中被定罪,都屬"found guilty of an offence in a Court of Law"。然而,也無需憂慮,畢竟只是由定額罰款引致的交通案底,沒有任何重要性,也不會被考慮,不會影響前途。

333 則留言:

  1. 匿名2014年3月23日 上午6:57 那個留言是沒出來前的MARO
    嘻嘻

    Maro

    回覆刪除
    回覆
    1. 未出櫃時的Maro像個人, 你返入去啦。

      刪除
  2. 佢之前在青山療養院?pc

    回覆刪除
  3. 學生脫襲警罪 警認夾口供

    http://news.mingpao.com/pns/%E5%AD%B8%E7%94%9F%E8%84%AB%E8%A5%B2%E8%AD%A6%E7%BD%AA%20%E8%AD%A6%E8%AA%8D%E5%A4%BE%E5%8F%A3%E4%BE%9B-%E5%BC%B7%E8%AA%BF%E5%8F%AA%E5%A4%BE%E6%99%82%E9%96%93%20%E5%AE%98%E8%B3%AA%E7%96%91%E5%8F%A3%E4%BE%9B%E4%B8%8D%E5%AF%A6/web_tc/article/20150623/s00002/1434996075286

    點夠黑警傻?大方承認夾口供,好似無問題咁喎!

    回覆刪除
    回覆
    1. 證人在落口供時討論不一定有問題,報導講只是時間上參考,有乜唔妥?作供期間走在一起確實不智。警察應該請我返去同佢哋上幾堂。

      刪除
    2. 標不如就係呢度教幾堂啦
      PHLI

      刪除
    3. 講下笑咋,長江後浪推前浪,我已經不是這時代的人。

      刪除
  4. 乜口供唔係應該你憶述自己當時經歷咩?如果你當時確定唔到時間,口供咪應該寫自己唔確定囉,點解可以事後同同僚討論「夾時間」,仲可以響庭上大條道理咁講?
    自己當時唔確定/唔知嘅嘢可以事後問返人地,再當自己嘅證供寫落去,咁到底仲錄乜鬼口供?乾脆直接作故仔啦!

    回覆刪除
  5. 夾囗供冇問題?這是common sense, 好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Read paragraph 73 of HKSAR v. TSE TAT FUNG [2010] HKCA 156; [2010] 5 HKC 455; CACC 167/2008 (31 May 2010). I quote "......A brief discussion with a witness of his proposed evidence to clarify some point of ambiguity or uncertainty may be perfectly sensible and desirable in promoting the integrity and accuracy of the trial process......"

      刪除
    2. Also,

      Archbold para 8-28:

      In R v Arif (unrep, The Times, 17 June 1993), the English Court of Appeal said that the fact that there had been a pre-trial discussion of evidence between potential witnesses did not necessarily make the evidence of such witnesses so unsafe that it ought to be excluded. Each case had to be dealt with on its own facts......

      刪除
    3. 並不是甚麼事情都可以用common sense approach.

      刪除
    4. 標少你好,我最近係行50既路行125,即場中左相機,阿sir話超速75,要等法庭傳票,會告危險駕駛,請問咁會唔會有案低?

      刪除
    5. 標少你好,我最近係行50既路行125,即場中左相機,阿sir話超速75,要等法庭傳票,會告危險駕駛,請問咁會唔會有案低?

      刪除
  6. 請教標少:
    http://www.1688.com.au/site1/wap/hk/2015/06/24/1693562.shtml
    這件事警方是否有不當?
    HM

    回覆刪除
    回覆
    1. 拍照的目的是要顯示傷勢,如果無傷或者表面看不到的傷,為何要拍?處理不當不在話下。

      刪除
  7. 標少,多謝你咁有心再寫一篇出嚟,我會bookmark低比其他準備考公務員的朋友參考
    (我係當時有留言問應唔應該申報的網友,最後我寄出咗書面認罪書,日後如果真係要填gf200,唯有老實申報,因為原來我有朋友懷疑因為無報曾經違例過馬路而被fail....)

    回覆刪除
    回覆
    1. 可作參考討論,謝謝。至於無報違例過馬路而被fail,我不太相信。

      刪除
    2. Hello 標少
      朋友講嘅遭遇係10年考eo,已到填交gf200階段,而佢係前一年曾因紅燈過馬路被捉交過罰款,以為真如警察講咁樣無案底而係該條有無被定罪嘅問題上答無,最後就被fail了

      故事如此,我諗如果我要填gf200都係要認

      另一方面,其實曾經重返現場量度過,我出馬路的位置其實剛剛好係路面路釘起計15米多一d, 但係另一略懂法律嘅朋友說就算呢條(在交通燈控制範圍15米以內不使用用交通燈橫過馬路)告唔入,咪改控你另一條囉,所以叫我認罪算數。。。

      標少,其實如果係交通燈控制範圍15米以外的範圍橫過馬路,算唔算違法呢?

      刪除
    3. 交通燈或天橋15米以外就要看其他因素了,譬如行人有沒有罔顧安全,例如攀過圍欄,否則一般都不犯法。

      刪除
  8. Hello 標少
    多謝你再度解釋,我出事的地方係旺角界限街,肯定係無攀圍欄
    亦都係見綠燈先衝出去,我過到對面先剛剛好轉紅燈
    如此一來我即係變成左咖啡仔做業績既犧牲品

    唉,真係心傷,對香港執法機關好感又下跌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你是指行人過路燈的綠公仔嗎?綠公仔閃動時開始過馬路已犯法,跟紅公仔過馬路一樣喎!

      刪除
    2. hello 標少
      唔係呀,係過到中間就開始閃囉

      刪除
    3. 如果馬路中間沒有安全島, 沒有把行人燈分成兩段, 你應該在轉紅公仔前過到。如你所說,就不應認罪。

      刪除
    4. 標少~馬路中間有安全島啊~但我在轉紅公仔前過到~所以都係死囉................

      唉咁就被定罪就一世啦,好憎D咖啡仔呀而家~我唯有講句我唔好彩

      刪除
    5. 放心,又不是刑事底。

      刪除
  9. 我21歲(幾年前) 係711同人打交,被警察拉左返警署,告我地2個人在公眾地方打鬥,打了手指模,最後上法庭,大家都同意案情,警方撤銷控罪,冇告我地,不過要守行為2年。我上年比左50元,去警察總部check左無犯罪記錄証明書(無案底)。我考今年考紀律部隊vetting ,gf200表格中,要唔要申報?

    回覆刪除
    回覆
    1. 撤銷控罪的簽保守行為並非定罪紀錄,所以不用填報。

      刪除
  10. Vetting時會否查到?因為我打過手指模,同一般告票有少少分別 :(

    回覆刪除
    回覆
    1. 刑事控罪撤銷了,有關指模指模表格也會銷毁。

      刪除
    2. 明白。假設要申報,是否要問法庭拎返資料? 要如何才拎到? 定係法庭會冇左記錄

      刪除
    3. No need to bother. If you need to apply to get the record from the court, you can. Normally the court record is kept for a long time. But it is not necessary to do so.

      刪除
  11. 我朋友早我幾日vetting, 佢vetting時madam說:如果警司警戒,守行為,上過法庭都要報。搞到我好奧腦,因為我沒有被定罪,不用報,但madam又話要報,我應該照報?定不報?

    以我這個情況常唔常見?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真的報了,對vetting影響大唔大,我考的是CSD

      刪除
    2. 你當初問填GF200的問題,我才講可以不理,如果是 vetting interview,當然要如實講。有何影響我答不到。

      刪除
  12. 如因為限奶令被判罰款,判刑當日打了兩隻手的手指摸,是否已留案底?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知道, 因為這是頗新的法例, 不知警方怎樣歸類。

      刪除
  13. 標少,想問如果曾經過馬路被捉,gf200係曾否被法庭定罪填了否會否有問題? 在填了之後上網search先睇到你個post,而家好擔心,之前唔知道過馬唔被罰都要填,冇留意到,多謝解答。

    回覆刪除
    回覆
    1. Don't worry. It will not pop up during the criminal record check because it is not in the system.

      刪除
    2. 標少,多謝你解答先,近來託人問話如果政府請人其實會查到呢d記錄,如果我填了沒有,會否將我當作虛報? 而家好擔心,再次多謝你解答

      刪除
    3. 未必是虛假聲明,因為有些人對刑事紀錄有不同理解。如果自己相信這種紀錄不屬要填報的紀錄故此沒有申報,我可以接受這種解釋屬合理解釋。

      刪除
  14. 明白,多謝你。而家已經過左3個星期,係咪只可以等結果? 唔知可以點…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也遇到類似情況,不知道可能要申報不小心過馬路,現在很膽心。不知道他能否順利通過審查?

      刪除
    2. 你放心, 這紀錄不會有任问影響。

      刪除
    3. 本人也遇到類似情況,都一樣沒有申報不小心過馬路,現在亦很膽心。請問上面兩位出左結果未?能否順利通過審查?可否告知呢?謝謝!

      刪除
    4. 沒有人再留言通知我, 他們根本也不會知是否通過審查, 或者其他原因不獲錄用。這種小事真的不受影響。

      刪除
  15. Bill兄你好,本人的哥哥15年前在seven偷朱古力,當時以自簽保守行為不留案底解決了,律師說,過了一年守行為期限,就所有紀錄刪除,不會有任何案底。請問哥哥現在要考警察,在GF200上,還要申報有犯罪紀錄嗎?Thanks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不是形事紀錄, 不用申報。對不起,我竟然漏答了這留言。

      刪除
  16. 標少你好,我最近係行50既路行125,即場中左相機,阿sir話超速75,要等法庭傳票,會告危險駕駛,請問咁會唔會有案低?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知有這留言, 現才看到。危險駕駛有案底, 用傳票告就只有交通底。

      刪除
  17. undergoing CnE inspector vetting stage.
    但老豆(09年離婚+分居)大約十年前因在公眾地方打鬥而被罰$500,
    13年年尾因與half brother 打架而被判守行為(2年),已完成守行為,撤銷控罪
    這個情況對vetting 影響大嗎?

    回覆刪除
  18. 我17歲時因非禮而判警司警誡,現在報考入境事務助理員,在GF200上需要申報犯罪紀錄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警司警誡不用上庭, 不是法庭的定罪, 所以並非犯罪紀錄(刑事紀錄)。

      刪除
  19. If I got a Dangerious driving, fine $3000 plus 6 months driving suspension, but the judge didn't say i got 案底
    is that mean i do not get 案底? or i will get it automatically ?

    回覆刪除
    回覆
    1. Dangerous Driving is a one of the 167 recordable offences kept by the police as criminal record. It is automatic. The magistrate does not have to say so because every offence convicted will be recorded and the magistrate has no power not to. The ones outside the 167 offences will not be entered into the record of the Criminal Record Bureau data base. You should read my later blogs on the same topic.

      刪除
  20. 本人正在投考二級懲教助理,final in後briefing填GF200。
    1.GF200中問到"曾否被定罪?",例如在7年前在兒童法庭因搶劫判兒童保護令,無留案底,這算是定罪嗎?要填在"有及說明"嗎?
    2.承上題,就著問題1所題及的例子,這類紀錄他們check到嗎?這類紀錄影響很大嗎?
    3.承上題,如果他們根本check不到有關紀錄,會基於我填"有及說明"上的資料用作審查及考慮之用嗎?
    謝謝。

    回覆刪除
  21. 少年法庭跟成人庭有點不同, 就算法官覺得少年犯了罪也可以把控罪撤銷, 所以不是定罪紀錄。我不敢肯定講警方會把這種紀錄保持多久, 不是定罪紀錄就不用申報。

    回覆刪除
  22. 你好!有關案底的問題,不知你能否解答!
    本人於2015年1月27日破產,今年已準時郵寄年報,唯獨一直以為受托人沒聯絡我就等同已收到,直到上星期因其他事宜打給受托人時順道一問,才知他們沒收到! 他們叫我快點交番啦否則可能被檢控。我即時填寫新一份寄給他們(因正本收入文件已寄失,受托人叫我寫已遺失便可) 事後已確認成功寄到他們手中。但問題來了!今天收到一張東區裁判法院的傳票,寄件日在我寄新年報前的,說因我未交年報,須於下年二月份出庭答辯!上面寫,我須要在裁判官前答辯,並依法接受進一步處置。即使認罪,也必須出庭。
    因為現時我正申請日本留學(家人支付),八月申請起計,須到11月尾才知簽證審核結果,下年一月出發。我很擔心法院的傳票和「檢控」是否會影響簽證!因簽證時日本會考慮到是否有「犯罪記錄」! 請問你了解這方面的資訊嗎?
    而事實上我有交年報,只是郵遞問題遺失了,受托人可以幫我撤銷傳票嗎?
    感激不盡!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種傳票不入刑事記錄。郵遞遺失可以是抗辯理由, 只要法官相信便可。受托人幫你撤銷傳票?我想控方不會接訥。

      刪除
  23. 因我看過條例,違反這破產條例第6章43a第6、7條,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監6個月。
    亦看到十幾年前有新聞話有人被判7日監 緩刑一年。 想問假設認罪,被判罰款,會有紀錄嗎?
    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是這些:《破產條例》 (第 6 章 )條 例 129(1)、 130(1)、 130(2)、 132、 135 與 136,
      及不判監就無案底。

      刪除
  24. 你好,本人在13歲左右因盜竊被警司警誡,之後沒有再犯過罪,現年23歲。近日申請了政府文職(CA同ACO),請問影響大嗎?如日後收到Offer,品格審查要如實上報嗎?謝謝解答!

    回覆刪除
    回覆
    1. 警司警誡不是案底, 不需呈報。

      刪除
    2. 謝謝你的回覆!想再請問如果到時候品格審查會查出來嗎?查出來影響大唔大?

      刪除
    3. 答不到你, 因為我沒有做過品格審查的工作, 我只是確保你沒有作虛假聲明。

      刪除
  25. Dear 標少,

    For applying the registration of TC for trainee solicitor, the form requires an applicant to disclose whether the applicant has "been convicted of any offence in any Court...(other than a motoring offence not resulting in disqualification)". If an applicant has been previously found guilty of jaywalking (a pedestrian crossing the road at a red light signal) contrary to Regulations 33(6) and 61(2) Road Traffic (Traffic Control) Regulations under Road Traffic Ordinance Cap. 374 and thus paid a fine, does this offence be regarded as "a motoring offence not resulting in disqualification" so that it is not necessary to be disclosed under para 5 of Part A in Form AA? Thank you for your answer!

    回覆刪除
    回覆
    1. This form is poorly worded. It states the exception of motoring offence save disqualification only. There are a number of offences with low criminality eg failing to file tax return, hawking, littering etc. Strictly speaking, jay walking is not a motoring offence because motoring associates with driving. A jay walker does not involve any motor related operation. Since the question is asked in this manner, then, I am afraid ridiculous it may be, you have to disclose. The disclosure should have no bearing at all given the exclusion of motoring offence. The jay walking record is not even kept in the traffic record database. Even if you do not disclose it, no one will know.

      刪除
    2. Thank you so much for your reply. I am afraid that disclosure is necessary in this case. But I have another question from what you have mentioned - does it mean that I still have clear traffic conviction record? As I made a call to the Magistrate Court today, it is clear that they have a court record when I told the staff the case number. I am not sure whether it will really affect my admission but I am sure it is not a very good thing to be known by my employer at the start of TC.

      Anyway, thank you so much again!!!

      刪除
    3. The court database of course keeps all records no matter whether they are criminal or summons cases. When a case is concluded, the summons clerk (in the case of a criminal case, it will be the case clerk) will enter the result into the court system called Caseman. When you tell the staff your case number, he/she can retrieve the result from the system. You have no traffic conviction record if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is the jay walking case. Traffic conviction record is kept by the Central Traffic Prosecution (police) apart from the individual record kept by the respective courts. Jay walking has never been classified as a traffic record. When I dealt with such a case in the past, the prosecution did not inform the court about the record of the defendant's. Normally this kind of case is conducted by pleading guilty letter (PG by letter). The magistrate will deal with it in chamber instead of open court. No need to worry. If you ask the police to check if they keep this record, no matter whether the Criminal Record Bureau or the Central Traffic Prosecution, trust me, no one can tell you. They will just tell you no record is kept for such a contravention. Your good character will not be tarnished by this minor matter. Judges also receive parking ticket. I know one who was disqualified after incurring more than 15 points and had to attend some driving improvement course. I won't worry about the disclosure.

      刪除
    4. Thank you so much 標少,good luck with your practice! ;)

      刪除
  26. Thank you so much 標少,good luck with your practice! ;)

    回覆刪除
  27. 假如要自行申報 無犯罪記錄
    警誡的話 需不需要報?
    在網上看 犯案者無需要申報?
    無報但查到會大唔大影響?

    回覆刪除
    回覆
    1. 警司警誡並非定罪紀, 不用申報。並無瞞騙, 查到又怎樣。

      刪除
  28. 標少你好
    我現在在IA vetting 階段
    但因父親在今年7月時因限奶令帶超過法定數量, 被拘留7日。沒有案底
    正是想問, 這類情形的家庭背景是否已經會落選?因為我與父親很久都沒有聯繫, 最近才知道。現在很擔心獲取結果
    謝謝標少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答不到你。我以前坐過board, 見完就計分排位, 之後vetting的事已不是我的工作範圍, 所以我不知vetting有何影響。你父親違反限奶令, 我想是判監7日, 這種控罪下會扣押7日, 會有案底。你也別擔心, 我也認識專業職位的人家人有犯案紀錄, 也獲聘用。

      刪除
    2. 謝謝你標少, 如果有好消息會再通知你

      刪除
    3. 漫長的等待...始終會有完結的一日,這些日子的等待真的很難熬,每日在想著是否可以通過VETTING...
      標少,結果有了。我過不了審查,當不了入境事務助理...
      已經盡了所有力,是否已經再沒有其他方法可行? 我真的真的很想成為一個入境處職員...

      刪除
  29. 2年前因盜竊上過法庭 記得師爺同我講叫我上庭說不認罪(因已去信給律政司)然後法官就判我簽保守行為一年 想問:
    1)這樣的判決有冇否在警方存有刑事紀錄?
    2)守行為期限過後 警方會否delete該紀錄?
    3)申請政府工時 當被問有冇刑事案底(已知是沒有)或刑事紀錄時 可否回答沒有?
    4)該判決是否稱為binding over? If not, 該稱為什麼?

    回覆刪除
    回覆
    1. 在刑事紀錄課當然要存入紀錄, 起碼要知你有守行為的期限, 再犯上庭定罪要再處理。過了守行為期之後會刪除, 但我不知保留多久。根本沒有刑事案底, 可以答否。通稱bind over/ binding over/ bound over/ to enter into a recognizance to keep the peace or to be of good behaviour.

      刪除
  30. 感謝標少!該問題一直困擾著我 令我不敢apply紀律部隊
    雖然不叫做案底 但心知總叫犯過法 實在令我好後悔⋯
    只過了2年 假設警方還存有紀錄 如查到有該紀錄時 投考紀律部隊時 會否扣我分/直接不被考慮 或 入到政府工時 日後職級晉升到某一個點 應否披露該刑事紀錄?

    一直以來我認知的刑事紀錄 是解一種做過咩警方都會有紀錄 包括一啲「不定罪紀錄」 有刑事紀錄不一定有刑事案底 我這樣既認知有錯嗎?因為好驚日後填form時不必要地自爆左⋯⋯

    謝謝標少

    回覆刪除
    回覆
    1. 紀律部隊品格要求高, 會面時可能要連簽保守行為的要申報, 但不一定影響取錄。有刑事定罪不一定有刑事案底, 因為有些較輕微的定罪不會存入資料庫。三年洗底的紀錄也會存底, 否則怎會知道那人有前科, 因為三年洗底一生只有一次機會。

      刪除
  31. 你好 我想問下之前比警察告偷竊,但最後控方肯比我自簽守行為,期限過了到警察總部查自己,職員口頭上同我講係冇任何刑事紀錄,如日後見工填form問有冇刑事紀錄是否填冇便可以,我曾經守過行為的事會不會有人知 ,是否完全銷毀冇任何紀錄,普通見工會不會有手尾跟,可否申請良民証 希望你能解答我的問題 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撤銷了控罪, 即是無罪, 當然無案底。所有問你有無案底或曾否被定罪的問題, 都可答無/否。一等良民, 警惕自己但忘記過去。

      刪除
  32. 很快的回覆 多謝你

    回覆刪除
  33. 標少你好,我在半年前無牌從事地產營業員(純粹在街頭拉客),被地監局職員放蛇捉到,後來上法庭認罪罰了三千元。
    這是否已經留有案底?定還是罰了三千元就完事了?

    剛剛看到另一篇留言是有人犯事後能自簽保守行為就沒有案底,我當時上庭時不知道有這樣的自簽保守行為,選擇直接認罪。

    最近因想到機場工作,害怕因此而不獲批禁區證,希望標少能解答小弟問題!!

    回覆刪除
  34. 麻煩標少想請問一下
    有一個我一直理解不到的問題
    本人犯了一些事盜竊罪210 第9條,最後後被 警司警誡 已經簽名作實 沒有手指模
    內容3年內不再犯任何刑事記錄 就會在警察刑事記錄科刪除其資料

    最近本人都申請了幾份公務員 最擔心這一件事會影響VETTING
    而本人申請的並不是紀律部隊

    請問這樣代表本人已經有刑事案底? 是不是已經沒法再考公務員?

    回覆刪除
  35. 麻煩標少想請問一下
    有一個我一直理解不到的問題
    本人犯了一些事盜竊罪210 第9條,最後後被 警司警誡 已經簽名作實 沒有手指模
    內容3年內不再犯任何刑事記錄 就會在警察刑事記錄科刪除其資料

    最近本人都申請了幾份公務員 最擔心這一件事會影響VETTING
    而本人申請的並不是紀律部隊

    請問這樣代表本人已經有刑事案底? 是不是已經沒法再考公務員?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篇是打多了出來抱歉~

      刪除
    2. 警司警誡不是案底, 對申請公務員職位應無影響。理論上警誡期過了就應銷毀紀錄, 你可以講自己沒有任何定罪紀錄。

      刪除
    3. 標少麻煩再一問
      近日收到通知 麻煩你有空回覆
      如要簽犯罪紀錄的話 需要報警司警誡的事情嗎?
      我較擔心講自己沒有任何定罪紀錄的話 又被查到下 會FAIL在這個環節

      刪除
    4. 警司警誡並非定罪紀錄, 就不用報。

      刪除
    5. 標少多謝你百忙中抽空解答我疑問

      近日比較擔心
      假如他問題有問題有無犯過罪的話
      那我選擇有犯還是無犯呢?

      刪除
    6. 不㑹這様問,因為太含糊,犯罪,誰没犯過?

      刪除
    7. 標少 謝謝你
      有你的解答讓我更清晰

      刪除
    8. 不好意思標少 我想再問深入點
      日子快到了 心情特別緊張
      如果警司警誡在段時間中
      當簽犯罪紀錄時 沒有剔自己犯罪 但被查到會不會因此而失去這機會?

      刪除
    9. 警司警誡根本不是定罪紀錄, 查出來也並非定罪紀錄, 答覆本身沒有該謊。這種問題一般是問你曾犯被法庭定罪, 而不會問你曾否犯罪。

      刪除
    10. 標少 麻煩你
      假如警司警誡的3年時間還沒過完
      那我如何取捨?

      刪除
    11. 過期不過期都不是刑事紀錄。

      刪除
    12. 標少 三次麻煩 再想問
      我發現警司警誡內容話入CRB
      但會影響到我填犯罪紀錄的選取?

      刪除
    13. 不是刑事紀錄你硬要說是我也沒辦法。

      刪除
    14. 抱歉 我自己本人過份緊張 怕擔心過不到

      刪除
  36. 標少你好,本人因一時貪念在7仔拾獲一部手機帶回家,過幾天警察找本人回家取回手機,到警局打了指模,已報到過一次,快第二次,本人是初犯已心感後悔。想請問如上庭那天我是否會罰款和留案底,可否徹消控罪自簽守行為呢?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不知道,但他們给我的纸寫一千五百元。

      刪除
    2. 認罪多數是罰款, 簽保守行為機會細。

      刪除
    3. 謝謝你的解答,十分感謝你

      刪除
    4. 標少我已上了庭,真萬幸只是罰款,因為曾對你說手機值一千五百元,但上庭才知道手機值6千幾元,當時十分惶恐,也不能反駁因自己有貪在先,因看過你的文章金額也是因素而且當值律師也說很嚴重有機判坐,其實也不應提,但手機不是值這個價值,便有機會因此而判重了嗎?難道真的要找私人律師,但取手機已是不對的行為。我在此感謝你寫的文章令我從不知到到應識的事,在這裏希望他人不要因一時貪念做了一些後悔莫及的事。

      刪除
    5. 汲取教訓, 奮發向前。

      刪除
  37. 標少你好,本人3年幾前曾經有不小心駕駛,意外後無停車同報警,判罰款。考救護員,依家vetting,填落法庭定罪份form,會唔會過唔到vetting? 唔算刑事唔填得唔得呢? 唉... 好擔心...

    回覆刪除
    回覆
    1. 意外後無停車同報警罪入刑事紀錄, 入部都要如實填報。

      刪除
    2. 多謝標少回覆!但我check 過167項可被記錄罪行中沒有呢項,而且當時冇打過指模,都係刑事嗎?

      其實件事係咁的,我4年前揸車自炒撞到鐵欄,但就冇報警同離開現場。

      刪除
  38. 你好,本人有Aco offer, 之前16歲時偷野被判感化令。如果派去敏感部門,要填gf200,請問我係味都要如實寫出(因為犯罪自新條例下,除紀律部隊外,可以自稱無案低)?

    如果寫出,以aco文職來講,政府會不會收回offer? 或是派去其他非敏感部門?

    希望師兄可仔細解答,感謝

    回覆刪除
  39. 我16歲時犯罪傷人17,最後守行為1年,如果考政府工填gf200,填還是不用填?
    應該如何是好?

    回覆刪除
    回覆
    1. 傷人17判守行為? 在少年法庭? 若是定罪紀錄一定要填報。

      刪除
  40. 標少:

    想請教壹下,年前帶了5罐配方粉過海關,被海關查到。回來查網上資料後,覺得問題不大,但也了解到這是刑事犯罪。今天上法庭認罪,罰款,壹切正常。但是後來被帶到法庭樓下警察部門按指模,覺得事情有點嚴重。本來覺得這個跟亂過馬路差不多,但是看到妳前面有寫,亂過馬路不按指模。想想有些害怕。因為我在金融行業,每次換工作都要去作背景調查(即去警察總部)。這樣的事情會會否留下刑事案底嘛?

    回覆刪除
    回覆
    1. 這控罪是較新的, 我不知會不會留下刑事案底。

      刪除
    2. 多謝標少回覆!

      我再補充壹些資料,這個是黃色傳票去粉嶺法院。有律師講,傳票性質的檢控,壹般都不會留刑事案底。唯壹擔心的就是今天的按指模。

      https://www.hk01.com/%E7%86%B1%E8%A9%B1/51616/%E4%B8%80%E4%B8%96%E7%95%99%E6%A1%88%E5%BA%95-%E7%8A%AF%E9%81%8E%E7%BD%AA%E5%8F%AF%E5%90%A6-%E6%B4%97%E5%BA%95-

      刪除
  41. 你好標少
    本人啱啱比食環署罰款{掉煙頭},我想考紀律部隊,想問會唔會有影響?
    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即係好似交通牛肉乾, 如果你交了罰單, 連庭也不用上, 就不是定罪紀錄。就算上庭抗辯後被定罪, 也非刑事紀錄。

      刪除
    2. 感謝標少
      咁即係話vetting唔會因為呢個理由而fail?

      刪除
    3. 當然不會, 因為那既不是定罪紀錄, 也不是案底。Vet都vet唔到。

      刪除
    4. 多謝標少!不過我下次都會小心,再次感謝答覆!

      刪除
  42. 標少你好,本人因一時貪心在街上拾了一部手機,之後丟掉了.隔天警察找到我,到警局已認罪了.本月15日上庭.我是初犯也心感後悔。他們给我的纸寫值2000元.我現在很擔心,想請問如上庭那天我認罪是否會判罰款和留案底.

    回覆刪除
    回覆
    1. 現在已不講留不留案底的年代, 所有刑事案一經定罪都留下案底, 因為法官無權不留案底。你這件案多數罰錢。

      刪除
  43. 很快的回覆,多謝你的解答.

    回覆刪除
  44. 你好,我15歲時犯過兩次,都係搶野,因為未夠16歲,所以係兒童法庭審理,兩次係壁屋坐個21日,之後判左社會服務令,衣家我31歲,請問會有案底嗎?因為我要去美國工作,要令良民證驚拎唔到,唔該曬。

    回覆刪除
    回覆
    1. 在少年法庭被定罪的案底也是案底, 你可能申請不到良民證, 警方在這方面會不會把16歲以下的案底分開考慮我真的不清楚。

      刪除
    2. Sorry,我想問係咪15歲樓下即係14歲唔會留案底呢?

      刪除
    3. 會, 但我不清楚刑事紀錄科會不會分開兒童及成人的案底,太耐無處理少年案, 不記得了。

      刪除
    4. 咁有咩途經可以知道關於衣方面既野?唔該曬你先。

      刪除
    5. 唔該曬你先,因為我之前有個同事,佢衣家40幾歲,86年犯過事,犯自稱三合會and傷人,佢當時未夠16歲,衣家都去到美國做野,拎到簽證,佢當時入行事冇話自己犯話事,佢有公司做担保,之後拎到簽証,係咪有公司担保簽證易拎d呢?唔該曬你先。

      刪除
    6. 看我今天登了那篇: 《查冊個人刑事案底》

      刪除
  45. 你好標少,本人有盜竊案底,大概7年前,在罪犯自新條例下,我在大概半年前成功申領保安牌,
    我現在等待懲教署的品格審查。
    而我的問題是,像我的情況,有沒有機會成功通過品格審查?

    回覆刪除
    回覆
    1. 我不清楚懲教署的要求, 但保安牌跟紀律部門的要求很不同。祝你好運。

      刪除
    2. 我都好想知,因為我和您大概一樣😅

      刪除
    3. 謝謝標少,我等待中,希望報喜訊

      刪除
  46. 標少你好 ,本人投考女警員,12月21進行vetting 當日已交齊所有資料,1月6 vetting官send左工作證明比公司填,本人自身清白,曾有過馬會户口 已取消 開户至取消都未曾用過 但問題是家姐2010年曾犯過管有危險藥物被判感化令 15個月 現今已婚 至今無再犯過任何事 。依加既我等call中 但已經miss左第一班 其實係咪過唔到vetting ,如果收重新投考係咪機會係微,影響係咪好大 ,麻煩你����

    回覆刪除
    回覆
    1. Jasmine,

      十分抱歉, 答不到你。我以前坐過interview board, 但從未涉及vetting的事。坐完board, 比完分, 其他事就不會跟進。

      刪除
  47. 謝謝你的回覆 ,麻煩你����

    回覆刪除
  48. 標少你好..現在我打算投考警察一職..但母親因早前輸入沒有衛生證明書的肉類/家禽而上庭罰款,那麼會否大大影響了我投考警察的機會?對我投考警察的vetting會否大打折扣?麻煩您了...

    回覆刪除
    回覆
    1. 那不是留刑事案底的案件, vet不到。我不覺得會有任何影響。

      刪除
    2. 即是輸入沒有衛生證明書的肉類/家禽而上庭罰款并不是刑事罪行?

      我想再問問vet不到是甚麼意思呢?麻煩您了..


      http://www.customs.gov.hk/tc/faqs/passenger_clearance/red_green/charges/

      刪除
  49. 被控告上裁判法院的案是採用刑事程序來審訊, 舉證責任在控方, 被告不需證明自己清白。但有不少案件刑事成份低, 所以在刑事紀錄課不會記錄案底, 不會存入資料庫。沒有存入資料庫的定罪, 儘管屬刑事審訊的定罪, 就vet不到了。有關《應課稅品條例》(第 109 章 ), 只有下列存檔, 即有刑事案底:

    「《應課稅品條例》(第 109 章 )所訂一切有關碳氫油的罪行,攙雜酒、涉 及售賣或購買逾 200 支違禁香煙的罪行,以及涉及可繳稅逾 2,000 元 的扣押品的罪行(如未能依據第 47A 條的規定就有代價地不予檢控的罪 行支付罰款而經簡易程序撿椌者,則屬除外)」

    所以你媽這紀錄不會在刑事紀錄課的database裏, 自然就vet不到。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你不信, 看我這篇: (查冊個人刑事案底) https://billsiu.blogspot.com.au/2017/03/blog-post_14.html

      叫你媽去警察總部查自己案底, 看下找不找到。

      刪除
  50. 你好,有一問題想問一問.
    約7-8年前一時貪念偷了一件外套被捕.上庭被罰1500元.
    最近有份工作幾吸引,但在機場禁區內工作.請問如申請機場禁區證會不會問有無案底?如問,我可否引用自身改過條例話自己無犯事?謝謝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那是唯一案底,可引用《罪犯自身條例》不披露。

      刪除
    2. 是唯一案底.上網爬過文話申請禁區工作證係需要申報案底(罪犯自身條例不適用),又是否正確?
      我犯的是偷竊,我感覺會對申請禁區證有影響.
      謝謝

      刪除
    3. 法例列出的例外規定(下列), 完全沒有講禁區工作。

      4.進一步的例外規定
      (1)第2(1)及(1A)條不適用於 ——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a)為認許某人為大律師、律師或會計師而進行的程序,或對執業為大律師、律師或會計師的人進行的紀律處分程序;
      (b)對擔任訂明的職位的人進行的紀律處分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c)與某人是否適宜根據法律獲批給或繼續持有牌照、許可證或豁免證或獲得註冊或續予註冊的問題有關的程序;
      (d)與某人是否適宜受委擔任或續任訂明的職位的問題有關的程序;及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e)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進行的以下程序 ——
      (i)與某人是否適宜獲授權作保險人的問題有關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ii)保險業監督行使該條例第27至35、66、67、69、70、75及76條授予他的權力而進行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iii)與某人是否適宜成為或繼續作為獲授權保險人的董事或控權人的問題有關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iv)與某人是否適宜成為或繼續作為保險業監督根據該條例第69條所授權的保險經紀的問題有關的程序,或與某人是否適宜作為保險業監督根據該條例第70條所認可的保險經紀團體的成員的問題有關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v)與保險業監督根據該條例第70條認可任何保險經紀團體有關的程序,而該項認可包括對管理或監管該保險經紀團體的人評核其是否屬作出該項管理或監管的適當人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vi)與該條例第X部所指的任何保險代理人的委任、登記及取消登記有關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ea)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進行的以下程序 ——
      (i)與某人是否適合成為或繼續作為核准受託人或核准受託人的控權人的問題有關的程序;或
      (ii)與某人是否適合成為或繼續作為某職業退休計劃(其成員或其某類別的成員以及該等成員的僱主是根據該條例第5條獲豁免的)的受託人或其控權人,或是否適合成為或繼續作為屬該條第(2)(a)款所提述的申請的標的之職業退休計劃的受託人或其控權人的問題有關的程序; (由1998年第4號第11條增補)
      (f)在不損害(c)段的一般性原則下,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55章)進行的與某人是否適宜成為或繼續作為認可機構的控制人、董事、行政總裁或候補行政總裁有關的程序;及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g)在不損害(c)殷的一般性原則下,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55章)第73條進行的有關除得到金融管理專員的同意外禁止某些人作為認可機構的僱員的程序。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2)第2(1)及(1A)條不適用於在任何人執行其職位或受僱工作的職責期間由該人或其代表所提出以作下列評核的問題,亦不適用於在該人執行該等職責期間向該人披露資料以作下列評核的義務 ——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a)對另一人是否適宜獲認許為大律師、律師或會計師的評核;或
      (b)對另一人是否適宜根據法律獲批給或繼續持有牌照、許可證或豁免證或獲得註冊或續予註冊的評核;或
      (c)對另一人是否適宜受委擔任訂明的職位的評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d)對另一人是否適宜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獲授權作保險人的評核,或對該另一人是否適宜作為該條例第2(1)條及第X部所指的獲授權保險經紀、管理或監管任何認可保險經紀團體的人或獲委任保險代理人的評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修訂)
      (e)對另一人是否適宜根據《銀行業條例》(第155章)成為或繼續作為認可機構的控制人、董事、行政總裁或候補行政總裁的評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f)對另一人是否適宜擔任《銀行業條例》(第155章)所界定的認可機構的僱員的評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g)對另一人受委為寄養父母的評核;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h)對另一人是否適宜根據《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成為或繼續作為獲授權保險人的董事或控權人的評核。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3)第2(1)及(1A)條不適用於對某個別人士執業為大律師、律師或會計師,或擔任任何訂明的職位的撤除或排除。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代替)
      (4)第2(1B)條不適用於任何僱主或任何擬僱用職業司機的個別人士或其代表所提出關於另一人是否適宜受僱為或繼續受僱為職業司機的問題,亦不適用於披露任何關於另一人是否適宜受僱為或繼續受僱為職業司機的資料的義務,但如自第2(1B)條所提述的付款的日期或付款的命令的日期(以較早的為準)起已經過3年時間,則屬例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5)第2(1B)條不適用於撤除或排除某個別人士受僱為職業司機的僱用,但如自第2(1B)條所述的付款的日期或付款的命令的日期(以較早的為準)起已經過3年時間,則屬例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6)第2(1B)條不適用於任何保險人或其代表為就車輛保險的風險作出評估及定價而提出的任何問題,但如自第2(1B)條所述的付款的日期或付款的命令的日期(以較早的為準)起已經過3年時間,則屬例外。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7)第2條不適用於為維護香港治安而採取的行動。 (由1996年第10號第5條增補)
      (8)就第(1)(ea)款而言,“控權人” (controller)的涵義,就任何屬公司的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的核准受託人或任何屬公司的職業退休計劃的受託人而言,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第485章)第2(1)條中該詞的涵義相同。 (由1998年第4號第11條增補)

      刪除
    4. thank you very much!

      刪除
  51. 你好,我早前在關口比海關捉到我攜帶動物入境,之後有漁護黎,沒收左我隻動物,話之後會傳票告我狂犬病條例,會罰款。已經幫我落左口工,我都認左。咁呢樣係唔係刑事,我係咪會有案底?十分驚,可以幫助我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用傳票告, 大部份不涉刑事紀錄, 2004年保安局長交立法會有關刑事案底控罪名單不包括你會被控這一條。放心喇。

      刪除
    2. 好多謝你!咁係咪上近庭交罰款就了事?

      刪除
    3. 一般是罰錢, 罰幾多不能肯定講, 帶$3000去。只有漁護署的電腦保存這紀錄(當然法庭也有)。

      刪除
    4. 咁影唔影響我第時找工作嫁?我都想做政府工我得22歲:(
      同埋佢會不會告我其他野嫁?例如走私?
      佢同我落口工果陣係問我認唔認狂犬病條例,我答左認。佢唔會告我其他東西吧?
      thx!

      刪除
    5. 理論上佢哋話告乜就告乜, 收到法庭傳票味知囉。這些控罪一般都無乜影響, 除非兩個揀一個, 逐樣秤, 你因咁秤輸就無得講。

      刪除
    6. 我只係第一次:(
      係淘寶買左小寵物刺蝟
      希望唔好告我走私啦
      咁係咪沒案底就不會影響我找工作?

      刪除
    7. 走私就海關落charge打指模, 點會交畀漁護署做, 你咪問咁多, 你又估我又估有乜用, 我好唔得閒架。大方向都講咗你聽, 等傳票喇。

      刪除
    8. 了解 多謝你!我已經安心好多了!

      刪除
  52. 唔好意思 又係我呀⋯⋯
    因為呢 我見狂犬病條例最高刑罰都幾重下
    罰款5萬及監禁1年
    真的不是留刑事案底的罪行嗎?

    回覆刪除
    回覆
    1. 你再問我可以點答, 你唔信我講乜都無用。你知唔知偷嘢可以判監10年, 在超市偷嘢會唔會判10監, 道理一樣。

      刪除
    2. 咁虐待動物又會不會有案底呢?

      刪除
  53. 回覆
    1. 如果vetting要求你頃填,你當然要如實地填,有沒有影響我答不到你,我未做過vetting工作,我覺得無影響。

      刪除
    2. thanks very much 擔心左好耐

      刪除
    3. 希望我沒有點錯你。

      刪除
  54. 標少你好 本人想投考政府工入境署及海關 請問如果父親係1970年左右被判行為不檢因打架罰款100 元左右不知會否被留下案底及影響本人投考政府工

    另外父親曾於1980年左右因不小心駕駛(撞車及撞傷人)被罰款會否留案底及影響政府工呢 感激

    回覆刪除
    回覆
    1. 不小心駕駛不是刑事案, 1970年的打架已久遠, 兩件事都不應該有影響。

      刪除
    2. 唔該標少 想問問行為不檢姐係有案底?同埋點解年代久遠就不太影響呢因為有朋友同我同一情況但佢親戚犯案係近呢幾年都係犯同一條罪 請問對佢又會有影響嗎 感激不盡

      刪除
    3. 行為不檢即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 是刑事案底。年代久遠即是已改過, 紀律人員受不良份子(家人)影響的風險低。如果你家中有黑社會份子, 不禁令人擔心你會不會通風報訊, 或因此接近黑幫, 或洩露內部機密。所以, 案底的性質也不同考慮。至於實際情況, 我真的不知。

      刪除
  55. 你好 想請問 六年前被食環捉垃圾蟲 1500$
    考紀律部隊vetting時要否申報犯罪紀錄

    但上網查看 又不是罰款又不是定罪

    回覆刪除
    回覆
    1. 是定額罰款, 沒有上庭, 不是定罪紀錄。

      刪除
    2. 咁vetting是在申報犯罪紀錄
      填否即可?

      刪除
    3. 申報「定」罪紀錄。

      刪除
    4.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刪除
    5. 定額罰款未上過庭已交了, 根本不是定罪。定罪一定是法官定的才算。

      刪除
    6.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刪除
  56. 我嫂幾月前犯盜竊判感化令,但現在和我哥哥分居,我現在填GF200,我是否需要申報她的資料?

    回覆刪除
  57. 早一兩個星期交左GF200, 先醒起有屋企人改過名,但份form只係填左佢改左果個名。會不會對Vetting有影響?(非紀律部隊 - 政府獨立機構) >.<

    回覆刪除
  58. 標少你好,想問所有GF200係咪一定比ICAC check同要比財務狀況?我apply的post不是紀律部隊亦不是ICAC。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低級公務員就無ICAC vetting, vetting主要看你有無跟不良份子來住, 不關貧富事。詳情我不清楚。

      刪除
    2. 謝謝你的回覆!想問清楚少少,低級職員即係Officer grade?

      刪除
    3. In the past it was the professional grade which required ICAC vetting. For Executive Officers or equivalent only involved police vetting.

      刪除
  59. 其實點解GF200審查時間要咁耐?

    回覆刪除
  60. 請問19歲時被控盜竊罪(盜竊金額不過200),現在報醫管局工作會否有影響?

    回覆刪除
    回覆
    1. 專業資格的工作

      刪除
    2. 要視乎規管該專業資格的條例怎樣講。

      刪除
  61. 如果屋企人的公司清左盤,會唔會對GF200 (不是紀律部隊) vetting有影響?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