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星期四

黯然神傷的佔中九子案

佔中九子案不好評, 因為這是一宗使人傷感的案。 我基本上並非為他們的定罪而感慨, 他們的定罪沒有甚麼好說的, 根本就是意料中事。我有自私的理由特別關注判詞, 所以把這268頁冗長重複的東西啃完。初時仔細看, 所以看到好些手民之誤, 看到一半就開始快鏡了, 重複敍述之處甚多, 多到我覺得好難頂。也許不能怪責陳官, 可能是Judiciary Institue判詞範文要求所賜。總之這些判詞並非一般人會閱讀的。至於手民之誤, 就有待陳官自己翻看後出一個corrigenda好了。譬如第31頁的S及T行, "PW4 then reported the situation to the consul...", 應是"console"。又譬如第81頁H行, "The Trio did not severe their participation...", 應是"sever"。做官不易, 因為支援不足, 一切自己要單肩挑起, 沒有人為你校對, 那些錯字spell check又不會顯示出來的。

我看這判詞的自私動機又從何說起呢, 皆因以前寫過這一篇: 雙重煽惑掂唔掂。這篇文是18個月前寫的。辯方曾經講過澳洲新案例對抗辯「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incitement to incite public nuisance)有幫助, 我不同意控以雙重煽惑有任何錯誤, 所以特別留意辯方在這方面的陳詞。看完判詞, 這澳洲案例並沒有被引用過, 也沒有質疑雙重煽惑在法律上不存在。

對判決批評來自四面八方, 包括國際社會, 不論怎樣裁決都會惹來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的批評, 所以也沒有反駁的必要, 但有些事實我卻要指出來。很明顯策劃及參與佔中的人, 聲稱公民抗命, 是知道要面對違法後果的, 他們大概只預期會被控阻街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公眾妨擾罪」。前者最高可罰款$5000或判監3個月, 後者則最高可罰款$2000或判監3個月。阻街的刑罰自1972年修改過就一直保留到現在, 而《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公眾妨擾罪」是1949年的罰則, 原本只罰$500也只是因為1994年以umbrella amendment涵蓋性修例把罰款分為6級才變$2000(這umbrella與雨傘運動的傘毫無關係)。

以策劃佔中的規模, 以及實際佔中的影響來衡量, 控以「阻街」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公眾妨擾罪」, 在刑罰方面都不足以反映其嚴重性。故此, 控方選擇了普通法的「妨擾罪」, 在裁判法院審最高可判監兩年, 在區域法院審最高可判監7年。為甚麼選擇區域法院呢? 控方預期各被告會被判監超過兩年嗎? 我看未必, 我估計最重的判監也不超過18個月, 而朱牧師應判緩刑(我估計他會判監9個月緩刑3年)。選擇區院審其中一個可能原因是, 本案備受社會和國際關注, 律師陣容鼎盛, 前後有9個擅長刑事案的資深大律師出陣, 就算判刑的長度理應在裁判法院審理, 委派職位較低的裁判官審理也不太公道。如果只告「阻街」或《簡易程序治罪條例》中的「公眾妨擾罪」, 又不能在區院審, 因為《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控罪, 如果沒有其他可公訴控罪一併檢控, 就不能在區院審。故此, 本案並非一些人講控方刻意要對九子治以重罪的。

也有評論指, 控方選擇以刑罰較重、不合時宜的普通法控罪來對付九子, 而不以成文法來提控, 做法不合法律原則。陳官已在判詞中駁回這論點。另外, 這控罪也並非真的陳舊和不合時宜, 單是用這普通法控罪來告老外社運人士Matt James Pearce也好幾次, 最後一次他2008年爬上青馬大橋示威, 導致青馬大橋上層關閉, 交通擠塞幾公里, 他被判6個月監。若果以《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公眾妨擾罪」來檢控他, 刑罰不足以反映案情的嚴重性。《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的「公眾妨擾罪」對上一次最高刑期的修訂是70年前, 刑罰嚴重滯後, 才引致佔中案要以普通法來提控, 如果律政司在這方面的效率可以和訂立國歌法、修訂逃犯條例看齊, 就不會出現以自己手機在私人地方偷拍, 不論是up skirt/down blouse行為的法律真空了。

我為甚麼會對佔中案黯然神傷?

我不知道自己寫了多少篇評論佔中的文章, 我原則上不反對這種抗爭手法, 但絕不贊成對一般市民滋擾的規模和時間。不要輕言無畏無懼, 不要無謂地身陷囹圄, 喚醒別人之前先喚醒自己。我最怕那些自我感覺良好的阿Q。佔中獲得甚麼成果? 爭取了真普選嗎? 誰在群眾呼籲下撤換了、下了台? 由八九六四喊到現在, 共產黨沒有倒下, 如果社會運動, 民主抗爭有效喚醒了大眾, 議會補選為何是建制派勝出?

我幾年前說抗爭者要走入社區做群眾工作, 幹實事爭取入議會, 在議會中摶弈方為上策, 當時罵我的人頗多。到了今時今日, 戴教授才說要重奪社區理念和運作, 是遲來的醒悟。政治抗爭不是你抗爭就一定爭取到的。政府向示威者施放催淚彈不能驅走示威者, 受到社會責難, 於是改變策略以靜制動, 對佔領者置若罔聞來累死你, 市民生活受影響忍無可忍就厭棄你, 這班人還不知好歹, 以為頭上光芒四射照耀四方, 真的有搞政治的智慧嗎? 搞政治有別於書生論政。論政只需要一把口一枝筆, 無需要實際參與, 只會在沒有自由的國度才因為言論而身陷囹圄。搞政治一定要有能力號召群眾。

陳官毫無疑問是釘官, 但他這件案的裁決有釘錯嗎? 他依據的是絕大部份沒有爭議的呈堂證供, 或控辯雙方傳召的證人其證言也絕大部份不受爭議的。陳官在764段的判決書中, 多次提到英國的Rimmington案例及終審法院的楊美雲案例的宗旨, 詳細分析了案情事實而判斷那些罪成那些脫罪, 我得到的整體印象是fair and balanced。假設控方採用了較輕的控罪來提控, 也是同樣的證據, 眾被告可能就因與預期沒有落差而欣然接受了。如果是搞政論而不是搞政治的, 就不如安份守紀, 用筆桿作兵刃而別去投筆從戎好了。搞政治抗爭不是請客吃飯, 自己沒有衡量後果還在高大空豈不教人神傷。

47 則留言:

  1. 標少謙謙君子也, 所言甚是. 正路應是這走樣的, 可惜我們已經進入了另一世代 , 一個全都以[官能享受] 的世代 :一切都以所見所聞為主.

    所以嘛 , [佔中九男女] 會在[佔中] 時期[慷慨陳詞]...到了上庭, 則會[涕淚交零]... 沒別的, 因為他/她們都活在當下, 深明[廣告] 效果和明白自己活在那一個時代/時段.

    陳官是錯的, 以為這些[ 高級知識份子] 不當犯這種[低等錯誤]. 實際上, 這些人絕對知道自己做甚麼 , 也絕對知道自己面對甚麼....不過 , 他/她們也絕對知道自己活在一個甚麼樣的社會和世界 , 所以嘛....大家只會自到狗熊般的[淒楚場面].

    沒有挑戰某些人的意思 , 只是想說我們已經進入了一個不可思議的世界 , 如果你還是以為 [凡沒看見就信了] 或者 [ 看見了就信了]的, 你/妳有福了......原來世界咁 L 簡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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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位白頭的牧師令人想起另一位前特首.....以主之名, 無往而不利.
    不過 , 他們可能忘了美國和法國近期的醜聞...[一日沒進天堂 , 我們也只是凡人一個...tant qu'on n'a pas mis un pied au paradise , on est humain. ]

    Wahaha.... tellement pardonable.

    Tiens tiens 好一場大龍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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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世界要是真的有神,也肯定是個毫無愛心,幸災樂禍的魔神。以神之名幹出來的勾當,要多糟糕有多糟糕,大言神愛世人的神棍,十之有九佛口蛇心。

      真正掌控世界命運的,只有活在當下的世人,而人類卻從來都不是愛好和平的食草動物,好日子活久了,就總會有好戰份子想發動戰爭,而不是讓好日子延續,例如某世界霸權大國最近的所作所為,就是實證。

      管好這些由外國注入癌細胞,把它們扼殺在萌芽階段,是法棺大人的職責所在,但願法棺大人自己的癌細胞們不要在這個關鍵時刻發作,否則後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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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話呢班人"無恥"絕對無錯...
    犯左法有得講價?不如話只承認自己亂拋垃圾/亂過馬路...
    呢班友仔已經得到最大利益(立法會議席,外國資助,肥佬黎贊助),但仍然將責任推卸落班後生仔度,真係唔怪得班後生仔對你地咁討厭...
    梁家傑呢個大狀仲惡言相向,打輸官司就鬧梁卓然專橫,咁無風度真係連人格也失去埋...
    泛民經過今次事件到補選連輸兩次都仲未醒覺,唔通要立法會輸到連三份一議席都無先至知驚?
    香港有部份人係唔喜歡建制,但佢地亦是同樣唔想泛民同中央對抗,但泛民翩翩要同主流民意背著走,真係唔知佢地係咪中左激進派的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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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久不久有飯聞內有奸細說法,
      豬一樣的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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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還有,當年共產黨響文革時大玩意識形態,凡一切西方野,資本國既野通通當做毒草,接受左呢D野既人要去勞改,教育,批鬥至死...
      到依家,泛民自佔中後就開始玩呢樣野了,連收封簡體字既信都好似收到炭疽粉一樣,總之邊個接觸中方人士就話人係"鬼",甚至連經濟民生接觸既內地考察團都輕言話唔去(反而美國英國一話叫佢地去,佢地就仆倒都去),咁重意識形態既泛民主派難道仲有前途可言?香港市民仲有信心授權佢地去爭取民主?
      人地共產黨都已經屏棄呢D封閉鎖國既情況,泛民主派卻走番共產黨當年的舊路...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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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22兄,如果當日馮檢基同民協堅持當初的"又傾又砌"路線,佢地分分鐘響呢個時勢會起得番身...點會衰到要滅黨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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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市民仲有信心授權佢地去爭取民主?

      我城市民無授過權佢地去爭取民主,只係授權佢地代表自己對老共的恐懼與反抗而已。民不民主,可不是重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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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你可以點授權? 改選舉制度? 公投? 你想你敢! 但阿爺唔想唔敢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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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邊度係爭取民主吖,呢班人只係用爭取民主,爭取公義的包裝來行騙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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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原来朱陳被戴抬上佔中轎!

    戴自己承認确实没先询问朱耀明和陈健民,
    便推荐他们领导佔中。

    另外,戴利用朱陳無政党背景,掩饰政治阴谋。
    戴扮佔中是無政党策划。
    jack
    。。。。

    引用

    朱耀明牧师笑说,他是无辜的,当戴耀廷跟记者说,
    占领中环最好由他朱耀明和陈健民发起,
    他从报上得知吓了一跳,打电话给陈健民,
    陈健民人在巴黎,回他说,你先答应,
    等他回香港再详谈。

    不过朱耀明说,他感到无辜,但甘心无悔。自己小时候是个孤儿,当过游民。中国发生六四事件时,教友问他:“真的有上帝吗?为何死这么多人?”令他更坚定要行公义的路。

    身为第一被告的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笑说,他确实没先询问朱耀明和陈健民,当时记者问的很急,他没有领导社会运动的经验,当然推荐非政党人士,在公民社会又有威望的陈健民、朱耀明。如果陈健民没有答应,今天就没有占领中环运动。

    戴耀廷说,中共对香港的打压愈加厉害,过去几十万人参与公民运动的盛景已不复见。虽然他不想坐牢,但如果入狱能点燃香港民众争取公义、公民抗命和非暴力抗争的后续火炬,就非常值得。


    https://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hx1-012920190933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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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佔中獲得甚麼成果? 爭取了真普選嗎? 誰在群眾呼籲下撤換了、下了台? //
    我覺得梁振英的被換,佔中是一個因素,可惜得到的是:離普選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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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呢班人政治光環已賺取 ! 好似辦喪事嘅場面亦做完 , 其實真係可以判得幾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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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爭取民主引入外國政客口頭干涉,又同台灣某些人交流。他們會幫到你嗎? 怎會愈搞愈好, 會越來越收緊,只會增加外國政客對付中共的籌碼,而損害到香港的利益。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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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由黄之鋒衝進所謂公民廣塲後,我認為整件事件係岸膠膠時空交錯地佔中,以致後來佔銅佔旺等,根本成係成班後生仔女疴屎貪高興,以為人多勢衆政府唔會拉!至於這班佔中九仔,大部分係不甘寂寞博上鏡想出位拼將來選舉,學聨那兩位更是無辜,只不過是在位莊主局住上台講野,點估到講完會坐監?

    另外,佢地係誤判以為可以copy反廿三條反國教咁玩,誰不知挑動阿爺神經,到頭來一無所有更賠上個人前途!

    Danny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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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呢D叫做出得黎行,預左要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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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學聨那兩位也不無辜, 有回報的
      周永康原是HKU比較文學及社會學雙主修畢業, 佔中後曾到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讀城市設計及社會科學碩士, 再去加利福尼亞大學柏克萊分校讀社會學博士
      羅冠聰原就讀於嶺南大學文化研究系, 今年將到耶魯攻讀碩士
      原本以他們的學歷, 要進以上幾間名校, 難過登天, 誰說背後沒有政治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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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412/59480370

    何官你收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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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190413/20655204
      交通案審63日越扯越遠 女官窒律師 「Hello不等於Ki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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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是會員, 所以看不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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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Bill Siu, here are the full articles:

      (1) 辯方指收回言論往往與道歉共用故相通 官:Hello不等於Kitty

      東區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一宗「行人疏忽」傳票案件,聆訊已進行長達63日,仍未完結,審訊期間更衍生裁判官下令拘捕辯方大狀、被告因遲到一分鐘而被罰交出一百元保釋金、被告提出司法覆核後獲發還保釋金、被告向裁判官索償170萬元等不同枝節。辯方律師今以何官遭被告興訟索償,難以作公正裁決為由,要求何官退出審訊,雙方就此不斷爭論。裁判官甚至為了反駁「收回言論往往伴隨為言論道歉,故兩者意思相同」的說法,庭上咬文嚼字,揚言「good」不等於「morning」,「Hello」也不等於「Kitty」。

      代表被告Thapa Kamala的律師侯振輝庭上批評何官經常在審訊期間插嘴,又質疑辯方專家證人身份,更稱原本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梁耀祥說出「Are you insane」後,已經向何官道歉,要求播放相關錄音。

      侯強調,梁當時是要「收回(withdraw)」言論,而「收回」意指「道歉」。何官立即要求侯指出哪一本字典曾有此解釋,侯答:「所有字典。」當何官再要求侯進一步證明,侯答謂這是一般英文的用法,毋須字典佐證。不過,何官堅持要侯尋找相關解釋,並休庭讓侯處理此事。

      最後何官建議押後案件續審,並要求侯別再在陳詞時加入虛假的事情。侯聞言即謂:「我沒有這樣做過。」指摘何官的說法並無根據,要求她指出他說過甚麼假話。惟何官只問:「你說完了嗎?」隨即宣佈押後案件至下周一續審,揚長而去。

      (2) 亂過馬路奇案屢生枝節 辯方申女官退審針鋒相對

      東區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審理一宗「行人疏忽」傳票案件,因辯方大狀一句「Are you insane(你瘋了嗎)」,簽發拘捕令要大狀上庭解釋,更因涉案尼泊爾女被告遲到一分鐘,罰她交出一百元保釋金。尼泊爾女子不服,提出司法覆核,上周在高等法院獲發還保釋金;她更認為何官錯誤頒下保釋令,日前入稟區域法院,向何官索償170萬元。這宗傳票案今日續審,辯方律師要求何官退出審訊,惟雙方及後卻圍繞其他範疇不斷爭論,又互相要求對方不要插話、先讓自己完成發言,何官更一度下令辯方律師「收聲」。

      代表被告Thapa Kamala的大律師梁耀祥早前退出審訊,被告現由律師侯振輝代表。侯今在庭上批評何官用詞,例如何官曾稱侯是「好孩子(good boy)」、又指他已「長大(grown up)」、叫他「收聲(shut up)」等。何官隨即打斷侯的發言,並謂:「我沒有這樣說過,不要誣衊我。」
      侯又批評何官曾呼喝他以及曾代表被告的大律師梁耀祥。何官聞言即指梁已經「消失」,侯反駁謂梁並非「消失」,而是遭被告解僱。何官又指,梁曾有三星期沒到庭,故她一再指示梁要應訊;惟法庭一直沒有收到回應,最終只好向梁發出拘捕令。

      今日庭上陳詞期間,何官和侯律師不時指摘對方打斷自己發言,要求對方先讓自己陳詞完畢,情緒均頗為激動。何官一度向侯表示,如侯繼續維持這樣的態度,她會下令要侯「收聲」,侯繼續要求何官先讓自己陳詞完畢。最終何官下令叫侯保持安靜,否則會違反法庭命令。

      其後侯坐下,在何官發言期間不時咳嗽和喝水,又戴上口罩。及至何官發言完畢,批准侯再發言,侯重申梁大狀並非「消失」,指何官企圖只選擇部份事實,對梁不公平。

      何官又稱,梁曾表示侯無法勝任作為被告的代表律師,侯指摘何官此說只是基於傳聞,又要求播放相關庭上錄音。何官聞言,問侯為何不精選部分相關內容及播放。侯稱是要確立真相。最終何官批准播放「足本錄音」。

      案件發生於2016年4月25日,被告在大潭道一輛的士後方步出過路,遭對面線另一輛的士撞傷,骨折入院,事後被票控行人疏忽。此類案件一般不複雜,但本案已審訊長達63日,節外生枝衍生其他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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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And this piece is from Sing Tao Daily:

      裁判官何麗明勒令律師噤聲

        (星島日報報道)東區裁判法院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在處理一宗簡單的行人疏忽傳票案足足用了六十三天,本案亦一直衍生不同枝節,除了本報於二月初爆出疑何官因不滿辯方大狀出言侮辱而發出通緝令、被告就保釋令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被告獲律政司批准退還保釋金後,隨即入稟區域法院向何官索償逾一百七十萬元,頓成司法史首例。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辯方律師侯振輝作出陳詞,以十點理據申請要求何官退出審訊。但陳辭進行未達一半,兩人已不斷針鋒相對,更為很多瑣碎事宜咬文嚼字,互不相讓,何官更一度下令侯律師「噤聲」。最終侯律師的陳詞並未完成,案件將於星期一繼續。

        本案尼泊爾籍被告Thapa Kamala原由梁耀祥大律師代表,之後改由侯振輝律師作代表。侯律師陳辭時批評何官在庭上的用語不當,何隨即斥「別把說話強加於我,(don’t put words in my mouth)」。他亦提到梁大狀未有出庭一事,何官即時指責梁是「消失」,侯不認同並指梁實情是遭被告解僱。何官又指由於梁大狀「消失」三星期,法庭只能持續發出指令要求他到庭,又指法庭是別無他選下發出通緝令。

        侯律師亦多次表達正在陳辭中途,希望何官避免一直糾正並打斷他的發言,當時情緒頗為激動,雙方亦因而多次「聲疊聲」,互相要求對方讓出話語權。何官為干擾了侯律師的陳辭致歉,但兩者仍持續爭論不休,她更一度下達法庭命令,要求侯暫不准發言,以讓自己澄清。但侯律師情緒依然激動,何官便指他再出聲就是違反法庭命令。最終似乎抱恙、一直咳嗽的侯律師戴上口罩暫停發言。

        何官及侯律師一直爭論關於梁大狀未有到庭一事,何官指出梁曾表示自己已未能勝任女被告的代表律師,侯反指此說法不過為何官的猜測,並要求播放當時庭上的錄音。最終相關的錄音片段「足本」在庭上播放逾四十五分鐘。

        下午陳辭時,侯律師提出了要求何官避席是次審訊的理由。惟其間雙方又重演早上的爭論話語權戲碼,何官指責侯律師錯誤引用他人話語,自己並非有意中斷他的陳辭,更不停着侯律師「不要說假話(don’t make untrue things)」、「不要憑空捏造(don’t make things up)」。

        關於梁大狀曾指何官「你瘋了嗎?(Are you insane)」一事,他則表示梁已致歉,但何官並不認同,因梁僅僅是撤回了相關言論。侯律師遂回應「撤回(withdraw)」其實等同「道歉(apology)」,何官於是着侯律師在字典上找到兩個字詞的釋義,更休庭十分鐘以讓他準備解釋。休庭後,侯律師表示「撤回言論」通常其後會有「致歉」的字眼,何官即時駁斥「Good morning」、「Hello Kitty」也是大眾常會放在一起,難道兩者亦是同樣意思?更着他若未能證明「撤回」意指「道歉」,可免去討論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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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OMG!等我行使草民權力收押她入小欖攝報告, 黐得咁交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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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兩個公會都應該攞足本錄音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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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17482/潘曉穎案-控方欲證陳同佳或具殺人意圖-官強調本案只涉洗黑錢
    【潘曉穎案】控方欲證陳同佳或具殺人意圖 官強調本案只涉洗黑錢,
    公義何在???憤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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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已拘押了一年, 判刑會即時釋放, 本案只應是裁制法院審理的案件。公義只可在法理框架內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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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9子給我們的教訓是 革命不可留餘地給對方 必需一鼓作氣 by all means necessary to get things 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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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今時今日在香港革命幸福啦, 不會禍及家人 亦不會被抄家, 有面對死亡勇氣就足夠 , 死亡勇氣你有 , 其他人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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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佢地只會叫其他人為自己死亡,當其他人死亡後,佢地才會出黎搶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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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兔兔是民主力量的最後堡壘,任重道遠,不能隨便犧牲。他要留守大後方,前線戰士落入魔掌時都要他幫手提供法律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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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九男女案后。可以开工追赔偿。

    屈颖妍:佔中令經濟受損失的人...可經...小額
    錢債處追索!
    在廣大違法「佔中」的直接受害人,可通過民事
    索償,無須律師,亦不能聘請律師,作為入稟的小
    市民,只需交一份表,出庭指證便可,毋須擔心
    因對簿
    公堂要花錢請律師、或者要賠償對方律師費。
    詳情謝到以下網址........
    http://assets.wenweipo.com/video/mv/2019/04/12/20190412v4.mp4


    小弟提议:
    支持索償!!的士小巴司机車主,店主/小贩檔/
    街市/租客,送货/速遞公司/伙计,非法封路受影
    响住宅业主/租客,,,,,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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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对事不对人。不以人廢言。

    2,我建议向九男女索償。

    j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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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以香港人的善忘,佔中對各派選情的影響微乎其微,亦不見得動搖它們的「基本盤」。泛民在議會補選失利一大原因是選舉策略嚴重失當,沒有積極動員選區內泛民支持者投票,不爭取游離選民支持,候選人亦不受各派人士歡迎,然後妄想打著泛民旗號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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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另外,雖說成王敗寇,以佔中是否成功去判斷其是否正當並不恰當。當較小規模/較短時間的表達訴求方式被認為無效,雨傘運動這種長時間、大規模的行動其實很難避免。我不完全認同此前設,因為還有很多值得嘗試的和平抗爭方式,不只是遊行示威集合苦行絕食,也沒有用盡體制內表達訴求方式。但是我認為要求速戰速決、不影響市民,雖然非常理想,但與政治現實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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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其實香港實在欠缺政治人才,戴耀廷此等完全離地之輩不斷提出不切實際建議都能被泛民擁戴。不過,地區工作向來是泛民最大弱項。如果新民主同盟不需耗費太多光陰已能取得許多區議會議席,「資源有限」就不是懶惰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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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許多法律學者早已強烈批評「公罪妨擾」這項歷史陳跡罪名應予廢除。劍橋法律教授 J. R. Spencer 認為,近年仍用「公罪妨擾」檢控的,不外兩種情況,一是被告人的行為屬某相關法例之下一般以小額罰款處理的罪行,但檢控當局要用更嚴刑峻法對待;二是被告人的行為性質不是明顯犯法,而檢控當局想不出其他罪名可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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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乜有許多法律學者早已強烈批評「公罪妨擾」這項歷史陳跡罪名應予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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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就覺得劍橋教授兩個argument比較有趣..
      公罪妨擾, 與民事錢有關, 真係想像唔到;
      當局真係好想告一些不是明顯犯法個案, 由公罪妨擾幫到手.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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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標少 blog 好多五毛,今次發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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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不刪留言, 不論派別, 暢所欲言, 所以咪發達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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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標少海納百川名不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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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標少海納百川名不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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