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

上訴得直不等如還了清白

誰說上訴得直等如還個清白, 誰就在講笑話。我當然在講今天終審法院頒佈的曾蔭權案, 他上訴得直的原因是原審法官被指對陪審團引導不足, 如果原審的第一項控罪(貪污)罪成, 這次終審就必然敗訴了:

34. In the present matter, the primary prosecution case was that the dealings between the appellant and Mr Wong in respect of the renovations to the Shenzhen property were corrupt, the form of corruption being that alleged in Count 1, and that they were deliberately concealed in order to hide that corruption. If that case had been accepted, there would have been a conviction on Count 1, and the elements of wilfulness and seriousness in respect of Count 2 would have presented little difficulty. That case, however, was not accepted by some members of the jury. If the dealings concerning the renovations were not corrupt, then issues as to the wilfulness and seriousness of their non-disclosure would become prominent. The central question in this appeal is whether the jurors who were not prepared to convict on Count 1, but who convicted on Count 2, were given appropriate guidance on how they were to approach those issues.

判詞第34段講的。

假若當初是第一及第二項控罪都定罪, 而曾蔭權在上訴庭上訴失敗後繼續申請保釋而沒有服完餘下刑期, 就算終審法院判上訴得直, 也會命令重審。

我最不明白的是, 曾蔭權沒有作供, 控辯雙方同意呈遞了他在Beautiful Sunday (美麗星期天?)節目自圓其說的解釋, 這種exculpatory statement, 在嚴重罪行裏可依賴作為事實的價值理應甚低, 即是幾乎可以說沒有辯方證據可以被接納來考慮, 連終院也不相信他不披露並非大意所致:

46. The appellant moved between stating objective facts, recalling his state of mind, and commenting on his obligations. It would hardly be fair, however, to say that his explanation for not making a disclosure was that he simply overlooked the issue.

為甚麼陪審團會有困難作貪污推論而未能達成裁決使他脫罪? 

曾生清白嗎? 他的一眾cronies立即跳出來慶祝, 立即恭賀, 這些人未免給我一丘之貉的感覺。香港的核心價值: 貪貪貪。清白清白清白, 喊完三聲變事實。

439 則留言:

  1.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上訴終審庭,終獲判得直脫罪。

    曾蔭權不是一個聖人,但在他任內,他沒有出賣香港,沒有以香港人為敵,盡最大的努力,捍衛「一國兩制」,他是真正的天主教徒;比起另外三個所謂特首,曾蔭權或許很平凡,明顯遠遠不是一個邪惡的人。

    偏偏這一個,本來以本地的法律專業標準,不足以指控,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卻用納稅人的金錢越洋去找外國勢力,尋覓更高的法律意見( second opinion ) ,非要趕絕釘死不罷休。

    但他的下一任,干犯更明顯的利益衝突,林鄭月娥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卻堅持不找境外法律意見。
    明顯是一場政治迫害,蓄意對一個中方看不慣的特首,施加巨大的折磨和羞辱。全香港人看到這一點,終審庭的大法官,當然也知道。....."

    以上是陶才子今日FACEBOOK貼文,豈不是說高等法院有關法官參加政治迫害,那馬道立早前說的話呢?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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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陶傑廢話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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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澳洲、英國都唔跟進冇法律行動,係咪某程度代表咗境外法律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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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問題核心是曾蔭權是否支付市值租金,裝修是否「甜頭」?有關物業的前身是會所,已空置多年,由於會所業務沒有市場,要出租一定要裝修,歐美多國的税例清楚指出: tenant improvements是業主的附加價值,由業主支付,業主可以扣税,與租客無關。這兩點曾蔭權的律師都没有在庭上爭辯,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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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一時搵境外法律意見係逼害,一時又話唔搵境外法律意又唔啱,究竟講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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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傻嘅都睇到當時業主提供嘅裝修,遠超合理 tenant improv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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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法庭是講証據,若控辯相方都沒有提供証據去証明tenant improvements 是超乎合理,终審法院的判詞就沒有根據,只是益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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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是某一堅道幫人在圍威畏,信不信由你。想當年謝偉俊單誹謗官司比李國能攪到幾乎破產就會明白內裡的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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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總之,朝中有人好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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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KKC: 李瀚良簽名反送中, 馬道立咪搵佢照肺咯. 呵呵 共產黨的哈巴狗 馬早前篇法治文中 偏偏就係漏香港的立法程序的illegitimacy 同埋行政執法branch 的 illegitim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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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唔覺曾蔭權好貪,而且打官司用咗3000萬退休金都冇哂,教訓已經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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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還是不明如果count 2 沒有element of bribery under count 1 的情況,作為終審法庭法官,會對陪審員作怎麼樣的指引而超越陳官的。標少如果你做,你會如何作出指引?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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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https://legalref.judiciary.hk/lrs/common/ju/ju_frame.jsp?DIS=122716

      Paragraphs 47, 49, 51 to 54 不足?

      Paragraph 55 打後的理據,好像遊了花園一大圈,但小弟未能理解。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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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erry哥, 咪開玩笑, 我指到你陀陀令就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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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明日G20,
    今晚又關香港事,啲人又上街,
    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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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鄭似終要用返梁振英個招,佢地想佔边度就由得佢地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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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攻不到就守,守不到就躲,躲不到就由得它亂,亂了才可出師有名,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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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他們要自由就自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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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In paragraph 77 of the HKCFA's judgment, the HKCFA made it crystal clear that a properly directed jury COULD convict Donald Tsang. I would go further. A properly directed jury WILL convict Donald 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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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ttps://www.mpfinance.com/fin/instantf2.php?node=1561551625057&issue=20190626

    呢單勁啦。還看故事發展。坐七年都有可能。

    T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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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死垃圾又圍警總,真是忍無可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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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真係好憤怒呀!頂唔順!: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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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民陣=民氣消散陣線

      倒飯民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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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任由他們,何必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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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又要提醒岑哥仔你和民氣消散陣線並不代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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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次睇到包圍警總,已經想登記做選民,後來都無做到.頭先又係新聞見到,諗諗下,都係印左3份表格,填完寄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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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冇人有興趣知你去邊度圍,吾洗匯報.

      比特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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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那班示威狗當然會認為,呢間佢地眼中的狗總,就是自己的家,所以自由撒狗尿掟狗屎
      而最難為的是,清潔工人要為這班狗擦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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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撑警隊你又唔出嚟,死剩把口有鬼用,攪個三百萬人支持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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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你又知人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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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這邊廂:
    【逃犯條例】身穿黑衣市民龍和道聚集 多個組織號召包圍警察總部….
    那邊廂:
    【逃犯條例】:示威者圍警總掟狗餅 貼標語促「釋放」盧偉聰………..

    Black Blocs ( international ) 再顯神威…..
    “C'est la lutte finale
    Groupons-nous, et demain
    L'Internationale
    Sera le genre humain.................

    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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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究竟日本人會怎樣對待這一批" 黑衣客" Black Blocs 呢?
      會像香港警方這樣客氣嗎 ?
      不過他/她們都可能入不到境.....日本和歐美站在同一陣線 , 一早有了名單.

      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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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若再審一次,陪審團都話唔定罪,到時就清白了?你就打從心底信服?
    案情你我都知.你覺得有罪,只係無選到你我做陪審團,事主清白係跳樓都要唔番.此所以避嫌咁重要.
    相對地,別人心中堅信事主清白,你批評為一丘之貉,又有何益?
    判詞一樣提到,如果係無心之失,或者考慮過後仍真誠相信唔洗申報,唔應該入罪,否則係危險.你對此又有何看法?是否認為即使原審法官不出錯,陪審團仍然會有足夠資料去相信事主有不良意圖,可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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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是不是[一丘之貉] , 大家心中明白.

      [清不清白] , 只有香港叻仔知....又或者他的天父知.

      壇主是寫自己感想 , 沒要求大家同意 . 進不進來, 看不看都是大家自由...也包括閣下發表偉論的自由.


      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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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只係覺得各前司長,社會名流,什至陪審員,突然又變左一丘之貉,好似東海花園佢地有份訓番幾晚咁,未免於理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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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丘之貉係話緊陶傑/曹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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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因為大家都心中有把尺
      作為香港呀一佢住人屋食個口價係案情事實
      清白, 對錯自有個人一番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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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3)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遊蕩,不論單獨或結伴在該處出現,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
    //【23:52】有疑似便衣警員手持清潔水刮,於警總門口徘徊,一度引起示威者起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楊岳橋與他交涉。及後警總的警員打開鐵閘,說:「俾我哋同事入翻去。」之後疑似便衣警員在其他警察保護下,安全進入警總。//

    手持工具, 在示威區徘徊, 導致示威者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利益(因而起哄) ------- 有便衣觸犯遊蕩罪行! 哈哈!!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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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合理地?

      Ga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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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個地盤已經成為示威區(警方呼籲: 請你地和平有秩序), 非示威者在徘徊猶豫清潔? 根本不搭調
      現場起哄, 已清楚表達群眾期望. 經議員交涉後, 非示威者才被召回
      或者你說一說, 如何不合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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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人成日話係示威區路過被捕,如果不搭調,難道呢個抗辯理由係假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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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然, 這是諷刺性質, 唔係真係話提告
      不過仍然顯示警方行為不夠合理地聰明, 令人擔心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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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4:13 唔明
      路過被捕亦唔係普遍認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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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明明報紙佬大大隻字話係示威人士, 點解警方拉到都係路過的? 半夜三更, 咁多路過, 真係好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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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R://手持工具, 在示威區徘徊//

      需要澄清: 從TVB報導看到, 該名便衣正在上班要穿過示威區回警署, 被示威者發現追截時是两手空空, 被襲後, 才在附近拿起雪糕筒和清潔水槍作自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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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過街老鼠落荒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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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岑哥仔又話有過萬, 點解落荒而逃剩得60隻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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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9:56 睇TVB片, 及其他報導, 大概如此
      不過你澄清我也澄清, 沒有報導提「被襲」, 不是清潔水槍, 是長水撥
      相信主要是包圍追問身份及被指罵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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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你話見200萬人上街,吾係喎,我見到有800萬人上街喎,唓!靠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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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路邊社消息:

      昨晚圍警總班示威者在警方清場時, 其中一名被捕, 據説是急獨派頭目楊逸朗

      楊逸朗(維基百科)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E6%A5%8A%E9%80%B8%E6%9C%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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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2:38,变成積犯,有病要睇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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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R, TVB今早明明慢鏡播出鏡頭,說該人被起脚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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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警方在今晨(27日)的清場行動中,拘捕一名涉嫌襲警人士,亦記錄了60名人士的身份證,懷疑與警總外刑事案件有關。被捕男子為「佔中輔警」楊逸朗。

      今早約10時,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義務律師到律敦治醫院7樓的內科病房,探望楊逸朗。惟因楊已被捕,朱凱廸無法入內,只有律師可與楊見面。他們逗留約一小時後離開。

      資料顯示,有「佔中輔警」之稱的樹仁大學學生會前會長楊逸朗,曾經是輔警,曾參與2014年的違法佔領行動。2015年立法會審議俗稱「網絡23條」的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期間,立法會大樓外示威區發生垃圾桶爆炸,楊被裁定縱火罪成,判囚2年,已服刑出獄。”

      馬鹿現在跟朱凱迪揾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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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4:05 我睇條片無, 你有無LINK?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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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R,最好自己調慢鏡

      https://youtu.be/RzAmAKLJOHA

      約0:25至0:36,先聲明,條片有剪接,不過我相信除左追問身份同指罵之外,該名便衣「高機率」被人襲擊,咁仲要返工,真傻。

      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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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呢單野我自己最先在上午3:38寫, 當時了解對比現在大概六成詳情左右
      態度是對警方不利的開玩笑, 選對警不利是因為個人連日來對警方印象的結果
      如果現在(對比算10成)結論一次, 也補償一下"六成/偏見", 現時我咁睇, 如下

      動機我覺得無問題不會批評,
      包括楊議員: 咩時間呀? 返工 .... 得你一個? ..... 仲要咁傻返工?
      一來不應估惡意別人, 除非有表面證據, 二來我甚至接受一件事, 是上司安排佢順便技術性返一次工!
      即係話, 佢係沿路返一次, 探聽一下現場形勢, 兩軍交戰, 無話唔得!
      你係敵方立場梗係唔中意啦, 但被圍警方立場, 調節一下取得情況資料都唔得? 肉隨砧板上先滿意?
      這是情緒化、天真、不公平、小器的對戰要求

      講返你條片, 稍長時間起跑衝刺, 拉扯圍困, 走唔走甩, 這對抗已接近一種遊戲/比賽, 我只追究明顯犯規, 對警方要求稍嚴. 否則呢啲事無完沒了, 拗唔清架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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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令人想起冼錦華和黃冠豪的公職失當案件,拿曾案作比較,有點為他們不值。這三個案同樣證據確鑿,可是上大人要放誰,都輕易找到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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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不撤不退" ???
    唔知邊個咁大聲講呢 ?
    又竟然有人信喎.......
    不過今次少咗 , 得幾十人.....

    搞咗成晚, 尿急肚餓, 都係時候叫白車去醫院抖抖....亞sir 唔該, 我要暈啦, 幫我call 車丫, 唔係我同記者講你不人道架....

    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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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極有可能發生事件 :

      修頓球場.

      路人甲: 亞 sir , 我要暈啦……….

      亞Sir : 扮嘢呀 ? 玩咗成晚都冇事. 一叫你踎低就頭暈 ?

      路人甲: 唔好咁講呀 , 我告你誹謗兼歧視架…嗰位曾先生行得食得, 但一入冊咪成日”頭暈身痛” 要去醫院嘆冷氣 ? 點解你又唔話佢”扮嘢”呢 ? 睇我唔起呀 ? 我都係"納稅人"喎.....
      ………………………………………..

      路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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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扮頭暈眼花 條件係"入左冊" 阿Sir 答佢 入左去先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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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極有可能發生事件 2 :

      醫院門前. 救護車正準備停車.

      路人甲 : 咦 ? 到啦? 唔該哂 , 我冇事啦. 係咁先, 我屋企在左近, 行兩步就到, 唔駛送啦…. 886 , Have a good day…

      救護人員目瞪口呆不知所措: [ 喂, 先生 , 先生….]

      路人甲蕭然一笑, 揚長而去……

      時維2019 年6月27 日早上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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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極有可能發生事件 3

      地點 : QEH
      [[…..有 QE醫院醫生巡房時看到駐院警員,竟大聲吆喝:「做乜成條街都係狗?」又有警察在急症室處理毆打受傷案件時,問分流站護士受害人在哪裏?竟得來「自己用個鼻索吓啦…」的回應。
      有警察押解受傷疑犯到醫院洗傷口,護士竟帶同犯人到醫療室把門鎖上,警察有責任看守疑犯,於是敲門欲進,該護士喝罵:「你咪入嚟呀黑警!」…]] ( 文字轉貼自“頭條”2019.06.27文章.)

      內戰似乎正在產生…….

      .......................................

      路過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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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如攻民党的郭已完和医護界的陳已完班同袍在医院被疑犯脅持做人質就唔會有咁多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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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唉...醫護人員實在唔應該侮辱狗狗啊.....黑警公安實在是豬狗不如的支那賤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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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有警察押解受傷疑犯到醫院洗傷口,護士竟帶同犯人到醫療室把門鎖上,警察有責任看守疑犯,於是敲門欲進,該護士喝罵:「你咪入嚟呀黑警!」…]

      可告阻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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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郭已完和陳已完幾時改了行當獸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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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1:02, 人地医院地頭, 有人揸住雞毛當令箭, 口同鼻拗有古講, 今次警方就學精了, 無謂拗, 由高層出面同医管局高層拆掂佢至算, 睇吓班"黑衣"党惡得幾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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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1:02 你抄邊度文字? OR 改字? 咪越傳越興奮
      //有警員陪同一個被捕男子洗傷口時,被拒絕入病房,警員敲門並解釋,指自己有責任看管疑犯,卻被醫護辱罵,「你咪入嚟囉,黑警!」

      沒有「鎖上」這非尋常行為, 咪入嚟呀 VS 咪入嚟囉, 是相反意思
      咪匿名不負責任散播謠言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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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就憑呢句護士一定可以被上司口頭警告,建議警員可以投訴呢位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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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可以投訴,帶悔辱性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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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醫護人員工作期間公然侮辱他人的確理虧。搞到咁大醫院有冇出聲明講點處理個醫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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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普通投訴啦, 注意下行為, 不要讓情緒影響工作諸餘此類
      佢對象唔係公眾、病人
      護士有配合欠佳, 無拒絕到底、或違反工作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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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朋友在瑪嘉烈做義工,這段示威期間他都每天都2-3小時在医院,他沒覺得警察和護士相處有異..上面發表意見的除BBTW 有見过,其他都好似以訛傳訛
      Bill 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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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Bill hk
      有各單位文書出現, 都是關於此事, 點可能一個朋友觀察、一句以訛傳訛就抹去?
      衝突一定有, 事情是如何, 及程度問題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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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Bill hk 連尊貴的陳已完, 郭已完和医學界選委公開講話都想當係以訛傳訛輕輕抹去, 得咩?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464644-20190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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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閱讀報告: 條LINK有用資料係...
      衞生服務界2名選委聯合聲明, R的文書
      及黃選委表示, 警方回應屬囂張跋扈(among others)

      刪除
    19. 留意返,聽日1哥同醫管局開會,唔知結局係撲火定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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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一定要開會問個究竟,幾個二打六開記招,成件事完全吾正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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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一哥成隻金毛尋回咁,應該都會認低威,係其他低級警犬先至會好似中癲狗症咁周圍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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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新增警方回應】
    民陣昨晚逾萬人在中環集會「反送中」後,逾3,000人深夜包圍灣仔警察總部示威。一名便衣男警員由告士打道沿軍器廠街,趨向警總期間,混入人群中,被示威者發現身分後,在場市民隨即上前包圍他及與他拉扯。該警員突圍跑上警總電梯,惟門口當時已鎖上鐵閘,他於是拍打鐵閘,並拿起地上的清潔水刮和雪糕筒,一直退至升降機門位置,但該位置企滿傳媒。隨後他致電同袍求助,其間兩名立法會議員、公民黨楊岳橋和譚文豪上前與他理論,擾攘近15分鐘後,該便衣警終在兩名手持盾牌的防暴警察掩護下,返回警總。有網民質疑,涉事警員為何未有展示委任證。

    相關新聞:【蘋聞追Click】老董689西環開辦網媒 一文睇晒紅底傳媒背景

    譚文豪和楊岳橋向《蘋果》指,一聽見示威者起哄,便上前了解。兩人看見該名便衣警手持一支抹窗的清潔用具,譚指對方聲稱自己「返工」,質疑「你返咩工?而家咩鐘數呀,返清潔工呀?」

    對於網上謠傳該名便衣警是手持鋤頭,譚澄清對方只是手持清潔玻璃的水刮。楊岳橋補充,對於該名警員為何手持清潔刮,四處揮舞,不知用意何在,「唔知佢拎住做乜,亦無興趣知」。

    相關新聞:【引渡惡法】不滿邀張達明劉進圖赴講座 HKG報涉借「學生爆料片」屈英華女校反政府

    譚補充,有示威者曾指,發現該名便衣警由警總出來,再穿過示威人群,如所言屬實,警方此舉是挑釁示威者情緒,「你兜咁大個圈為乜?」楊則批評,現時示威者再度包圍警總,全因政府「龜縮」,不敢面對示威者所致。

    對於有指便衣警員混入人群假扮示威者,又用鋤頭嘗試打開警察總部鐵閘,及煽動示威者作出衝擊行為,警方在facebook專頁發帖,聲稱便衣警假扮示威者全屬虛構,指涉事警員只是「回警總上班」,該名警務人員當時正在回署上班途中,並非假扮示威者煽動人,反指該警員途中被示威者阻撓,才拿起地上的雪糕筒及清潔水撥作「防衛」,最後由其他警員協助下返回警署,並稱對對有人故意散布謠言感極度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但聲明未有提到該警員為何沒有出示委任證以示身分。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90627/5976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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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佢又不是執行職務,為何要出示委任證?在講十幾人以上圍攻佢就係為了追打黑警,可見旁人對其警察身份無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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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爛果偏頗失實報導都有人當寶拎嚟貼, 笑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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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但聲明未有提到該警員為何沒有出示委任證以示身分
      ===
      拎出又點呢? 嚟證明自己真是警察, 示威者無打錯人? 好一篇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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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委任證"? 睇唔清楚, 你幫眼睇下, 阿水係警察佢識睇, 拎比阿水檢查一下...
      咦, 傳去左邊? 笑死, 傻的嗎?
      出示委任證有出示委任證的批評, 加鹽加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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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譚文豪譏員的對白相信是配音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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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唔識唔遵守警例既話不能稱為警員,警犬稱號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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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你比人強姦,打劫,肢解,燒屍,你或叫你屋企人吾洗報警,因為警犬吾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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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警犬每年比番200億香港市民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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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這樣的言論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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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之後起底...批鬥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hkon9agroup/permalink/2890638020977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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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兵荒馬亂還返工?呢個阿蛇好演技,幫警察攞返唔少同情分。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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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因為兵荒馬亂所以警察便不用返工?
      咁請問警察返工做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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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警犬返工為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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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維持香港治安的,肯定是無所事事去玩lift,然後一碰即跌的示威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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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依家啲示威狗好叻㗎,淨係識蒙著面指揮交通維持秩序,一見到持盾牌警察,走到裙甩褲甩,陰公豬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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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強烈譴責香港警方企圖謀殺和平遊行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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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不要玩耍!我都依規矩遊行,冇事喎.

      德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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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七一升旗禮唔知點算, 實畀人重點搞串個PARTY.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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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27/bkn-20190627084521003-0627_00822_001.html

    300人堵律政中心癱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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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345401/%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7%A4%BA%E5%A8%81%E8%80%85%E9%80%80%E5%85%A5%E6%A9%AB%E8%A1%97%E8%AD%A6%E5%93%A1%E7%AA%AE%E8%BF%BD-%E6%9C%89%E7%A4%BA%E5%A8%81%E8%80%85%E8%A2%AB%E5%A3%93%E5%9C%B0%E9%9D%A2%E5%91%BC%E5%90%B8%E5%9B%B0%E9%9B%A3
    //兩名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及鄺俊宇,則在聯發街街頭,稱要運用382章權力及特權法,要求見現場指揮官//
    *
    條片我有睇過, 直情聽到鄘神一路退一路叫出聲,
    重點問題係, 有無人可以指點下我, 運用382章, 係指邊一條?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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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警醫大戰
    剛想到一情景
    醫生發現可疑傷勢, 例如槍傷
    但係唔轉介警方
    中唔中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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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o To,
      我相信你擴大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想想, 日常的做錯事, 唔聽話紀律問題、無跟足指引, 又是否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不能淪為萬能KEY.
      *
      應該係通知警方, 唔係轉介警方,
      呢個情況相信係無跟指引, 我認為照肺處理.
      BBTW

      刪除
    2. 逃犯修例
      葉劉講古有片睇:原來李資深大狀和陳四萬都有份

      https://m.youtube.com/watch?v=sFh10PeJSFU&feature=youtu.be

      刪除
    3. 而眾所周知(因貪曾案)或查一查都知,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包含5個元素, 我初步認為兩個元素不成立, 尤其 "such misconduct is serious, not trivial".
      BBTW

      刪除
    4. 葉劉淑儀
      歷史的觀點: 今日的流寇

      https://youtu.be/sFh10PeJSFU

      刪除
    5. BRAVO ! 葉劉, 有勇氣 ! 讓一些人知道 , 歷史並不是一張廢紙 ...

      [[葉劉淑儀
      歷史的觀點: 今日的流寇

      https://youtu.be/sFh10PeJSFU ]]

      路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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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葉劉這把雙刃刀,殺完林鄭殺乏民,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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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成日覺得葉劉好似一個細路女咁, 有無人有相同慼覺?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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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10:39
      唔好又拉開話題 , 講埋 d 無聊嘢.
      現在想請教, 葉劉講出當年那班人 (李資深大狀和陳四萬. )的立場同說話 , 你認為是"假" 的? 毫無根據 ? 無得查 ?

      閣下可能"學識淵博" , 但也請不要 次次面臨事實卻"顧左右而言他".

      路人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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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唔會假有行政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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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路人丙
      閣下誤會了, 該"話題"是對葉劉其人的一個總分析的引子.
      我就係發現那"慼覺"從一而終, 對分析、估計葉劉很有幫助.
      (引子, 你又咁反應, 即時機未到)
      *
      唔覺次次面臨事實卻"顧左右而言他", 留言者左吹右吹, 此thread我對應"To"
      一直沒有抬頭對應邊個.
      好話唔好聽, 我上篇未睇標少文字, 一句過唱左特赦反調, 標少只係一句過不同意.
      當然有比面壇主身份成份, 及發覺與BLOG文不同, 我竟一口氣"言"出18點, 何以有「顧左右而言他」之說?
      *
      你想討論, 兜口兜面抬頭傾就得, 如今次. 你三個問號, 我爽爽快快一句夠答晒, 希望你收貨.
      葉劉講出當年那班人的事, 小弟接受全部是真的. (See? 閣下誤會了)
      BBTW

      刪除
    11. 業劉擺明報復參選特首被拉下馬,林鄭今次真係好打得。

      刪除
    12. BBTW果然大將風度

      刪除
    13. 葉劉資料從來好準確, 是長處, 小弟必留心聽,
      但論據有時神經刀(所以形容"細路女"),
      E.g. 佢話「律政司落台, 成個特區政府咪要總辭囉, 所有支持過既都總辭, 不如畀泛民、畀黃之瘋接手啦, 呢個就係佢最終目的之嘛」
      嘩~ 請得好正經.
      混水摸魚可以、搞亂檔可以(人們長期批評的李柱銘), 全政府由泛民黃之瘋接手?
      咁你明唔明我指"細路女"指乜?
      BBTW

      刪除
    14. 林鄭下台先兆,業劉補上特首?

      刪除
    15. 葉劉想做特首就係人都知(不論佢出於乜野原因)
      佢呢次提出既資料好確實 ... 立法會同行政會議既紀錄冇得作假話老屈人吧

      可惜時間太遲了 .... 現在香港既分裂情况已經嚴重到 ... 立場令所有人盲目了
      反對派人士就算見到確實證據都會視而不見
      香港人之間既仇恨只會一路繼續加深落去

      刪除
    16. 葉劉説出530萬+1人的心聲!

      刪除
    17. 11:29
      [...E.g. 佢話「律政司落台, 成個特區政府咪要總辭囉, 所有支持過既都總辭, 不如畀泛民、畀黃之瘋接手啦, 呢個就係佢最終目的之嘛」...]

      那是氣話, 不過你也可以說" 細路女", 悉隨尊便. 大家都在剝花生睇戲, 要怎麼看怎麼說都可以的. 只是個人覺得這個月份的幾件大事, 把很多人都弄得失心瘋了, 連那些在前朝都在推動 [逃犯條例]的, 一下子患了失憶症, 以正人君子姿態出現 , 甚麼話都可說得出, 只要能推倒政府就成.

      想一想, 自己當年也受這些人薰陶過, 不禁有點汗顏 , 也帶點心寒...
      祝各位晚安.

      路人丙

      刪除
    18. 當然是氣話, 因為不真實. 我上面打問號, 就係呢個原因.
      咁真話係邊? 氣話佔了真話篇幅!
      氣話佔了真話篇幅便是「細路女」特質之一. (其他的例子, 不一而足, 上面其他人留言也見到一兩個了.)
      BBTW

      刪除
    19. 路人丙,细路女有咩所謂,有point就有説服力,起碼我buy!

      刪除
    20. 咪囉, 不必歧視細路女.
      正如不能無拿拿歧視青少年, 唔聽, 奶晒野.... 二百萬.
      知道葉劉特質, 更容易或更準確處理佢既意見.
      BBTW

      刪除
    21. E.g.林鄭突然轉'太'出記者會.
      葉劉係跟車最貼出怨言嗰位.
      咁, 葉劉唔講資料, 講慼受, 我會不如去搵資料, 唔會收葉劉慼受at face value.
      BBTW

      刪除
    22. [[...咁, 葉劉唔講資料, 講(慼)受, 我會(不如)去搵資料, 唔會收葉劉(慼)受at face value.
      BBTW ...]]

      個個好似你咁醒識去搵資料, 就唔會有咁多人聽咗班人"魔笛"就齊齊上街啦....嘩哈哈~~~

      刪除
    23. [[...無拿拿歧視青少年...]]

      青少年都有好多種: 有和平遊行 , 遊行完散去的; 也有戴口罩穿黑衣的, 零晨一兩點還在街道 "散步"的......

      先生咁醒, 咁識搵資料 , 點解之前又唔肯去搵"那班人"的前言不對後語來向"青少年"解釋 ?

      刪除
    24. 那位先生在貼出" 32聯署名單" 時, 也沒有提出他手頭的資料 , 證明那班人當中, 有幾個"前言不對後語" , 也沒說有些人"變臉" 之快, 恰似曾在四川學藝一樣.....

      刪除
    25. 今日的流寇,追影,令人心寒

      刪除
    26. https://www.legco.gov.hk/yr98-99/chinese/counmtg/floor/981209cd.pdf

      葉劉YouTube 片指李柱銘嘅動議,係1998年12月9日的會議。見上面會議記錄124頁至128頁。當時不是説在香港發生的刑事罪應該在香港審而不應在內地審?

      Terry

      刪除
    27.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brandhk/0905014.htm

      又,葉劉說當年23條不是撤回。見上文政府新聞稿說撤回。

      Terry

      刪除
    28. //當時不是説在香港發生的刑事罪應該在香港審而不應在內地審?

      同意。但就咁睇我會認為李資深似乎建議兩邊都要移交。

      "上述案件 引申出移交疑犯及司法互助的問題,民主黨認為這 是中港兩地
      必須盡快解決的重要課題。"

      "對此 ,本會深表遺憾;同時,本會促請特區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
      礎,盡快就中港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府進行商討及達成
      協議,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

      刪除
    29. 睇咗個會議記錄後,覺得葉劉不止"細路女",仲蓄意斷章取義去誤導!

      李資深嘅前提係「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礎」然後「盡快就中港兩地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人民政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議」去「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

      20多年都不能達成協議,正正反映大陸未能符合「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今次反對修例,係不滿政府堅持不會把「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放入條例,令法庭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去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反對引渡要求!

      刪除
    30. DannyCheng2019年6月28日 上午1:39,

      //有point就有説服力//

      同意,不過要Fact Check,以免被斷章取義誤導!

      刪除
    31. 匿名2019年6月28日 上午9:31,

      //睇咗個會議記錄後,覺得葉劉不止"細路女",仲蓄意斷章取義去誤導!//

      從該會議記錄可見,李柱銘的發言,開始便說:

      //民主黨完全同意內地法院對發生在內地的案件有審判權,但卻全力反對
      在香港發生的違法行為,也要在內地法院引用內地刑法來審理//

      很明顯地他是較為關注從內地引渡疑犯回港受審,而不是引渡逃犯回大陸!

      刪除
    32. 匿名2019年6月28日 上午12:35,

      //就算見到確實證據都會視而不見//

      很多建制派人士都是這樣的!

      刪除
    33. 根本該項歷史唔係罪證, 佢拿來作指控, 其實好粗劣.
      引渡條文有內容架嘛,
      譬如10:44提的關注移交方向, 上次今次便不同.
      我認為未至於斷章取義(蓄意), 而係火都來時, 便片面而粗疏, 論據經不起推敲.
      ("細路女"既ARGUMENT一廂情願, 怨氣一直心直口快)
      BBTW

      刪除
    34. 嘩哈哈@上午3:40,

      難道你認為簽名支持修法嗰"80萬人"都有去搵資料?

      刪除
    35. BBTW,

      你真厚道,

      //我認為未至於斷章取義(蓄意)//

      我覺得佢係蓄意忽略移交方向,亦同時忽略佢當時作為保安局局長的回應!佢祇是怱怱帶過李提出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去談協議,而利用李促請政府同內地訂立協議去顯示李變臉來證明佢嘅指控;這怎會是一時火遮眼!

      9:31

      刪除
    36. 求不求證有作用咩?攞黎拗!難道通識科老師會認真討論咩?其實大家都係立場行先,我第一個承認!

      刪除
    37. DannyCheng@上午11:44,

      立場行先,不是討論,而是宣示!討論是要求證去支持論點的!

      刪除
    38. 11:58
      廢話
      "細路女"是不是立場?
      perception is reality?

      刪除
    39. @9:31 當時李資深所指的是應把「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要納入引渡程序內,而李資深應早已心明內地法治是如何,可見在他眼中,將犯人送回內地一事本質上是沒有違「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

      現在的修訂條例本身有違「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嗎?應該沒有,只是對象是內地,就變成了洪水猛獸。相反,如果把內地剔除於今次修訂內,我想最多也是一些少修訂,沒有人會走出來反對。可見問題不在於有沒有把「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放入條例內,而是”恐中”吧了,所以說他們是變臉倒也沒有錯吧。

      無可否認,當時李資深的主菜是講港人在港犯事應在港審,但同時也說明了當時李資深等民主派是認同內地犯人要送回內地的想法。

      陰間不死鬼 世上未來人

      刪除
    40. 什麼是fact check?行會文件便是fact嗎?還是看見這堆文字之後,誰人的個人見解?你的見解是fact的話,我的見解就不是fact嗎?政治見解,就像一場辯論比賽,但自己就是自己的裁判。你拋一個論點出來,我說是真的,我贏。你說是假的,你輸。結果個個都自我精神勝利了!

      所以,我們才需要獨立的裁判,需要他們按照法律去作判決。否則,別說整個社會,連一串討論都根本無法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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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極有可能發生事件 4

    [[一輛城巴在下午5時許,駛至跑馬地大坑道近司徒拔道時,有乘客在車內發現一箱可疑物品。由於擔心有危險,因此隨即通知車長報警。警方及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接報到場。警方表示,有乘客在一輛駛至大坑道及司徒拔道交界的巴士車廂內發現一個貼上「請勿觸碰」字句的可疑物品,懷疑是炸彈。警方現正現場處理,市民請避免前往上址一帶。運輸署宣佈,因發現可疑物件,大坑道來回方向介乎藍塘道與司...
    2019-06-27 19:31 ( 報章頭條報導)]]

    歷史將會重演 ? 角色互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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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示威者佔據下亞厘畢道 無綫攝影師遭示威者叫罵電筒射眼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86853/?r=mcsdfb&fbclid=IwAR0TzPZaB7Q1SnRN5uOa8MRsbnNIR_2v6Go352mGvSOK9itxKlqcNeWHI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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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今次玩假的 "同胞物近" 玩多幾次 可能就會有一個係真 ....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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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我今篇又係遲左睇真標少篇文.
    既然標少打問號, 小弟盤桓地盤日久, 似乎有責任畀些少反應...
    問號是Beatiful Sunday,
    另一個不是問號, 我調整成問號, 因為我有不同睇法 ---- 非程序上, 判詞暗示所見, 是否有罪?
    *
    第一段引文(par.34)大概說"罪一"告吹, 終審工作是, 反對罪一的陪審員, 在罪二是否受足夠指引.
    若上面一行正確, 其實引文與標少前後文字沒有關係. (前, 講IF; 後, 講另一種IF)
    標少立場明顯是指問號二應該有罪吧, 不過兩個IF, 及引文, 都不能implies出有罪.
    好似標少自己都知道, 判詞判無罪是因為「對陪審團引導不足」, 加上「都坐左, 便不重審」 ------ 即失去知道「有罪無罪機會」.
    即是, 標少只告知立場, 而不是在篇章中解釋出來.
    *
    Beatiful Sunday我不慬, 小弟會咁估計..
    控方辯方其實都無乜牌, 全是虛的, 沒實的, 現已發展成曾生如何思考的事實性裁斷, 更虛.
    刑事由控方主動, 無牌便為難. 辯方怕冒險, 又對Beatiful Sunday偏向有信心, 總而言之三方同意逞堂.
    小弟認為第二段引文(par.46)用法是 : 只見思路遊走, so & so no conclusion, 而偏向不. "hardly be fair (to conclude) simply overlooked"
    強調多一次, 不是「連終院也不相信他不披露並非大意所致」, 終院意思是Beatiful Sunday「無野睇」.
    不同意見了, 多有得罪.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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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回歸前後唔肯搞原有送交條文去包括內地, 自有合理歷史原因,
    強推派一直詐睇唔到, 開始時仲講大話,
    "初心"是好, 我同意, 這功課or試卷好比由校長(時勢/打擊黑錢)交帶,
    但林鄭交出來是45分嘛! 梗係唔要得.
    好定唔好是兩個層次 : 有功課要做、交出來的功課.
    強推派將前者好處, 偷夾入後者夾硬交功課. (成日話好, 賴宣傳唔夠)
    反對派一味SAY NO, 連前者都SAY埋NO. 正中強推派下懷.
    *
    鑑於有合理歷史原因、疑拆去防火牆、很多人擔心...
    其實三合一, 同一回事.
    防火牆三字唔好聽, 我解畀你地強推45分既人知, 防火牆即是大細超, 不同看待.
    其實兩邊都知是信心問題, 不過雞先蛋先各自爭拗.
    其實基本法便是大細超不同看待、基本法是鄧小平解決信心問題的設計、基本法根本是防火牆.
    *
    解決方法是, 鄧小平承認信心問題兩地不同, 就設計一個大不同 : 基本法的兩制!
    現是逃犯條例是兩份, 解決方法是三份, 第三份新設計, 一國四地如何交收.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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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要改個唔喊唔淡既名, 一國四地, 台灣會發癲dum地.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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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啲唔明:

      原來嘅逃犯條例都有包括一次性安排(對北韓都適用),祇係地域上不包括四地。點解唔簡單地淨係移除四地嘅地域限制,而作咁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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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即係咁, 個意思係, HK<->CHN 呢條通道係危險既, 所以一直都無, 人們接受
      (HK<->KOR 唔危險)
      所以一移除限制, 變成危險, 大家唔制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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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老豆:呀仔,我想問下你對罷課同佔領街道嘅睇法。

      仔:梗係支持啦!

      老豆:你地點解唔佔維園呀,香港公園呀,海濱長廊呀呢D唔影響民生嘅地方?

      仔:因為香港好多人都係針唔拮到肉唔知痛,去乜園物園根本就唔會有人理,我地咁做就係要喚醒呢班唔見棺材唔流眼淚嘅人!

      老豆:但係我同你呀媽咁辛苦供你讀大學你就罷課,佔據道路影響市民生活同生計又會唔會過份左呢?

      仔:老豆,做人唔可以咁自私,我地做緊嘅嘢係為左全香港嘅人做,我個人嘅成敗得失唔緊要,今年畢唔到業咪讀多一年囉!仲有果D話被影響嘅市民都係香港人,今日犧牲少少都嘈生晒係佢地自私!我地有屋企都唔番要瞓街呀!我地冇犧牲咩!老豆你唔好比人洗腦呀,唔支持我地果D人係收左錢架!

      老豆:呀仔,你真係大個喇,本來有D野老豆唔知點開口同你講,但你頭先咁大義凜然,老豆覺得你係明白事理嘅,咁我就直言啦!下其學費你自己搞掂喇,仲有下個月開始你自己搵地方住。

      仔:點解呀?就係因為你反對我地爭取民主所以你要經濟封鎖我?

      老豆:仔,你誤會喇,我從來都冇反對你地爭取民主,至於你地用嘅方法我就唔評論喇。

      仔:咁點解你要經濟封鎖我?

      老豆:你聽我講完先啦。因為道路比人佔據左影響生意,我老細要裁員,你老豆我係被裁嘅其中一個。我同你呀媽計過條數,為左留筆錢比你細佬妹讀大學,依家住緊間樓租唔起喇,加上你咁大個,都係時候自力更生喇。

      仔:好唔公平喎!細佬妹要讀書我就唔洗呀?細佬妹要住我就唔洗呀?

      老豆:我有供你讀大學喎,你又話你個人嘅成敗得失唔緊要?

      仔:三個都係你仔女,點解要犧牲我呀?

      老豆:��那星呀!你唔問呢句我都冇咁火!你有書唔讀,有屋企唔番,走去霸撚住條路影響左我公司,依家我份工被犧牲左我都未撚出聲,你個仆街仔嘈乜撚野呀?要犧牲又係你話嘅,要你犧牲你又呀支呀咗!咁你係咪自私呀?你咪又係針唔撚拮到肉唔撚知痛!

      仔:老豆.....我.........

      老豆:我,我,我,我乜撚嘢呀?犧牲人地你就唔計,犧牲自己你就唔制!你好快撚D同我死番去番學呀!仆街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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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12:14
      可能你有些少混淆左, 修改, 是upgrade, 因應國際及時勢.
      現在的確係有移除四地嘅地域限制.
      而「修改」變成「咁多修改」, 包含左林鄭想盡快強推而收買人情的修改.
      而林鄭又係刻意將個upgrade炒埋一堆, 將大禮偷偷地送出.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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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班哥仔咁暴又是不是刻意將個修例炒埋想港獨一堆?

      刪除
    7. I suppose 班哥仔係唔使睇條例內容既, 跟自己議程辦事就得.
      佢地胸懷廣闊, 有任何議題都會收為己用.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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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BBTW 明白事理,你知吾知道我確是好討厭他們岑哥仔,我反而同情班學生,我見到岑哥仔好作反,我內心真是很崩崩跳,岑哥仔假意混入去支持學生而令學生蒙受與岑哥仔同一陣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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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仔: 老豆,我明白你嘅難處。但請問,你份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夠支持你同無工作嘅阿媽到百年歸老,而又唔需要仔女嘅供養嗎?老豆你有冇問過自己,為何勞碌大半生,強積金卻如此微薄?係自己不濟?自己唔夠努力?定有其他原因?

      仲有,老豆,你有冇覺得奇怪,自己明明響公司做咗噤多年,早到遲退,無條件加班,平時連假都唔敢請,份長期服務金去咗邊度??點解會無端端被「沖走」咗嘅??

      仲有,老豆... 點解自己今日仲係租緊屋嘅?係唔係因為自己懶?又或者成日掛住去日本??

      我其實無你以為噤偉大,我出嚟,正正係想幫助老豆你、幫助自己... 將來當我個仔問我相同嘅問題,甚至係問我,點解隔離屋小明個老豆上網 post 咗篇文之後,用自己嘅方法消失咗,我都可以抬起頭回答:「對唔住,但老豆已經盡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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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比你講到我走去節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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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反還反吾好用暴力,來日方長,你哋同岑哥仔劃清界線,佢個樣好恐怖好得人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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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為反而反唔生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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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我就唔信民氣消散陣線嘅岑哥仔和匿埋低調做嘢嘅梁DQ已完咁偉大, 梁黐上郭文貴, 而郭文貴和Bannon關係密切, 合作無間, 稍有政治常識都知 Stephen K. Bannon(Former White House Chief Strategist)係老美鷹派反華先鋒, 和特冇譜(Trump)蛇鼠一窩


      逃犯條例:郭文貴越洋通話鼓動梁頌恒快行動
      (頭條日報, 2019-6-28)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1532545/%E5%8D%B3%E6%99%82-%E6%B8%AF%E8%81%9E-%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9%83%AD%E6%96%87%E8%B2%B4%E8%B6%8A%E6%B4%8B%E9%80%9A%E8%A9%B1-%E9%BC%93%E5%8B%95%E6%A2%81%E9%A0%8C%E6%81%86%E5%BF%AB%E8%A1%8C%E5%8B%95

      郭文貴和梁頌恒密傾:郭出錢支助"豬皮"革命 (反"送中"運動)

      https://youtu.be/XJifuFYv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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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林鄭呢個係萬億大禮來, 說不出口, 事關重大, 所以曾經一意孤行強推.
    阿爺知道正, 所以一直支持.
    *
    而信心問題, 是枱面爭拗, 佔足「討論」, 具體呈示成三條短片(豬肉佬etc), 是極端例子, 出現百分比頗低, 所以雙方都有道理而理直氣壯 : 話會、話唔會.
    *
    所以方案是扭曲的、爭拗是扭曲的, 便發展成現在, 難以解決.
    BB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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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國兩制本身就是扭曲的, (部份)香港人今番激情過後, 應該清醒和認命 (佔中後本該如此, 但不少人原來唔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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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百年未有之大變局, 香港對中國來說只是一個小問題!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0627/00184_003.html
    ......
    當然,風險和機遇是同時存在的,目前的形勢無疑對中國不利,但若能順勢而為,未嘗不能化被動為主動,化風險為機遇。正如有人所說,老是捱打,就有危機意識了,既然和平崛起不可能,就要準備武裝崛起。對中國而言,「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也許正是武裝崛起的最佳時機。

    評論員 陳競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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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香港只是粒曱甴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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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Sorry!我又未曾感受到吾自由喎,仲係咁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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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軍隊嚴重腐敗,打起仗時只會出現甲午戰爭的情況,武裝崛起之說是不自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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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打過先知!
      中美在韓國和越南已經打了兩場戰鬥, 美國沒贏! 中美將會有第三場戰鬥,你在開玩笑嗎?

      美國連北韓和伊朗都不敢打, 敢打中國!? 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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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韓戰越戰有多少華人死傷?你既然信心十足,應該立即親赴前線前往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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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假設,有天地球被小行星撞擊,氣候劇變之下,只能維持10%人口生存,待一百年後才能恢復正常。如果沒有人犠牲,則人類會於十年內減亡,那到底應如何決定誰是應被留下的10%?

    抽籤,假設能完全公平地進行也好,合理嗎?不,為什麼我必需選擇參加抽籤?而不能選擇十年後死去?再說,要是抽中的都是沒生育能力的人,有意義嗎?OK,改為按科學上最能幫助人類存續的條件去選,合理嗎?不,老人辛勞了大半世,貢獻重大,到老才被全部殺死,公道嗎?只留小孩,文化傳承斷了怎辦?老師也留下嗎?老師都不是最優秀的人材啊!這樣爭論是沒完沒了。結果,或者只有讓人類滅亡,才是最公平的處理方法。

    而我想說的是,在國家民族存亡的大義面前,談什麼平等,公道,都是廢話。我們或者只能接受暴政,捨此以外,別無他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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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天地球被小行星撞擊,氣候劇變之下,只能維持10%人口生存,待一百年後才能恢復正常。如果沒有人犠牲,則人類會於十年內減亡
      ===
      有趣, 不過誰知這是不是 fake news, 會唔會係殺人狂魔作出嚟既故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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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那為什麼我們不可以是施行暴政一方而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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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做得叻可以上中央工作,世界是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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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人類存亡同國家民族存亡唔同,而且中國人會識移民走資到民主國家,唔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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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類存亡同國家民族存亡唔同,而且中國人會識移民走資到民主國家,唔需要擔心

      也是,地球住不了,移民到火星便可,唔需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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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3.47
      又是救阿媽先定救老婆先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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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按照年齡層進行分組抽籤,保證老中幼都有10%人能留下,夠公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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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按照年齡層進行分組抽籤,保證老中幼都有10%人能留下,夠公平了吧?

      那又如何排除被選中的都是低等人種,導致人類高等文明滅亡的機會?

      不如我說白一點:犠牲誰也沒所謂,但犠牲的是不可以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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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所以結論就是要支持修例,政府,中央政府,大家才能倖免於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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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有否課題,研究今日香港年輕人,為何特別恐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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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人之常情都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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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下午411
      真心話,我是60年代香港出生,從未受過共產黨迫害,所以真的不會那麼恐共,但這並不代表本人支持共產黨。
      香港英治時代1993年已結束,因為部分學校已實行母語教育,
      所以我很自豪,我是英治年代的香港人,不是九七年後的香港人。請各位不要罵我。
      下午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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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此留言已被作者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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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403
      我是同年人,問問你為何可以自豪?你是石頭走出來嗎,你父母才可以自豪,把你出生香港..以自己能力成長,對社會有交代才可自豪.現在兩邊能自豪的有幾人?現在大家都說不通和解決對方擔心的道理,只有說謊的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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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標少若引起這裏公愤,標示可刪除我的留言。對不起!若我的言論冒犯了某些人請原諒。
      下午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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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4:03,
      我認為是教育課綱出的問題,有兩大禍首,其一是董伯伯時代的教改兩文三語並推行334學制,最重要問題是在通識科没有課綱,而當時國教没有及時加進,試問大部分通識科老師每天用毒果新聞來上課會產生什麽洗腦效果,有幾多老師會用文匯大公或東方,及後想用國教來修正已太遲。

      其二禍首是司徒華創立的教協,班底很多是支聯會的人,試問教通識科時每天都討伐共產党的不是,例如一党專政、六四、劉曉波等等,其他新科技、打貪等正面東西全不討論,那结果可想而知!

      從時間點來看,相信80後受教改影响較小,主要是向90/00後洗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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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謝謝Danny Cheng
      下午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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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核心所在,一語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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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大部份中學指定訂閱的都是星島,明報,經濟或SCMP等親建制報章。Dannycheng 所說的根本是一派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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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補充少少,香港的教育制度已屬於教協的霸權,一直向政府無限索求,永無止境,例如大學學位不足、小班教學等事項。大家可能不知,大部分新架坡中小學是半日制,為何香港的小學变全日,説明白便是飯碗問題,而不是教育需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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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5:23,一派胡言?那小部份呢?那些學校是小部分?口在老師裡,十派胡言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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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有些香港年輕人不是恐共,是憎共、厭共、疑共,基於中共人權往例而不信任的多。有頭有面出來搞運動的年輕人,一點都不怕共產黨報復呢。中共也不信他們,相方對抗。如果給信任機會的話,會否讓對方寛鬆些,還是讓對方得寸進尺?
      K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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